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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設備定期維護制度(精選5篇)

公共設施設備定期維護制度(精選5篇)

公共設施設備定期維護制度 篇1

第一條為了做好消防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廣大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以及長大公司消防管理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共設施設備定期維護制度(精選5篇)

第二條貫徹執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主管安全副經理為項目部安全防火責任人,安全生產部、綜合事務部主任為本項目部防火負責人,各施工隊、班組長負責人為本隊、本班組防火負責人。

第四條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負責消防工作。

第五條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培訓,做好全員的消防常識宣傳工作。

第六條利用牆報、板報、宣傳欄、召開會議等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第七條全體員工要學會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第八條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油庫、氣瓶房、倉庫、發電房、變壓房、配電房、電工房等場地禁止煙火。在危險易燃、易爆場所明顯的地方設置“禁止煙火”等警示標誌牌,並配備消防器材。

第九條危險場所進行電焊、氧割等動火作業前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並配備滅火器材和做好動火監控工作,焊割作業時還應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要”,動火後做到“一清”。

第十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執行收發、回倉登記手續,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照明必須使用防火、防爆的電氣設備。

第十一條每月不少於一次定期組織消防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二條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並專人負責保養、維修和管理。人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佔用消防水源,不準佔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三條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由有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管理,電線殘舊要及時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不準使用銅絲或其它不合規範的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第十四條禁止在宿舍內存放汽油、酒精(食用酒除外)、鞭炮、柴油、氧氣瓶、乙炔瓶、油漆、天那水、稀釋劑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條禁止在倉庫或禁煙區亂丟煙頭、火種;禁止使用燈炮取暖或進行燒香、拜佛等迷信活動。

第十六條要遵守工棚防火“十要、十不要”管理規定。木材加工場的刨花、木糠要及時清理,木材要堆放整齊,留出消防通道,不準亂堆亂放;修理棚要注意防火,棉紗雜物不準亂丟,地上油污及時處理;定期清理宿舍周圍的易燃雜物。

公共設施設備定期維護制度 篇2

一、學校公共設施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國家財產,人人都有責任愛護。

二、教師特別是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使學生養成講文明、講衞生、愛護公共設施的良好習慣。全體教師要以身作則,為學生做好愛護公物的榜樣。

三、實行愛護公物責任制。學生桌椅責任到人,不得亂塗亂畫或故意損壞,課室燈光、風扇指定學生專人控制,節約用電。放學後值日生要關鎖門窗。如學生損壞公共設施,照價賠償,如故意損壞者,按三倍價值賠償。教室內的財物,因遺失或非正常損壞,均由該班負責賠償。

四、有意損壞公物的同學不能評為三創優秀學生,班內公物損壞三件以上的不能評為先進班級。

五、辦公室財物要造冊登記,學校後勤和辦公室各存一份。

六、辦公室內所有公共設施是國家財產,教師都要愛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教師下班時應關好燈光、風扇、關鎖門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財物被盜或被損壞,由該辦公室教師負責賠償。

八、年級組長要負起管理責任,督促教師愛護學校公物,保證辦公室的整潔。

九、教職工要借用學校公物,要經主管領導同意,寫清借據,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損壞,應報學校後勤核實後註銷,如因借用教師保管不善造成損壞的,由該教師負責賠償。

十、學校財物分發由專人負責,支領財物應提前通知,支領時填寫支領表。

十一、借用學校公物以教育教學實際需要為原則,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時歸還,不能轉借他人使用。

十二、各部門、各班級要維修損壞的公物,要及時通知總務處。總務處按緩急定時定人維修。

公共設施設備定期維護制度 篇3

共用設備設施日常運行、保養、維修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房屋外觀(包括層面、露台)完好、整潔;公共牆面及樓梯間牆面,地面不破損;外牆及公共空間無亂張貼、亂塗、亂畫、亂懸掛現象;室外招牌、廣告牌、霓虹燈按規定設置,整齊有序。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適時檢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內,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內,按規定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3)共用設施設備照項目配套建設,管理責任分工運轉正常,維護良好,保養檢修制度完備,有設備運行記錄,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故有處理記錄。

(4)載人電梯24小時運行。

(5)消防通道暢通,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二、路燈、樓道燈、景觀燈

路燈、公共樓道、景觀燈完好率98%

三、房層結構

每年二次以上對房層結構、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檢查一次,並有記錄,發現損壞及時安排專項修理並告知相關業主,使用人。

四、門窗

每日一次巡視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並及時維修養護。

五、樓內牆面、頂面、地面

牆面、頂面粉刷層無剝落、無滲漏;面磚、地磚平整不起殼、無缺損。

六、管道、排水溝、屋頂、窨井、化糞池

每月一次對屋面泄水溝、樓內外排水管道進行清掃、疏通,保障排水暢通,並有記錄。(6月至9月每半月檢查一次),每半年檢查一次屋頂,發現防水層有氣臌、碎裂,隔熱材料有斷裂、缺損的,應及時修理。窨井、化糞池每半年清掏一次。

七、圍牆

每日一次巡查圍牆,發現損壞立即修復;鐵柵欄圍牆表面無鏽蝕,保持圍牆完好,並有記錄。

八、道路、場地等

循環巡查道路、路面、側石、井蓋等,發現損壞及時修復,保持路面基本平整、無破損、無積水,側石平直無缺損,並有記錄。

九、室外健身設施,兒童樂園等

循環巡查,發現損壞立即修復,保證器械、設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換的除外),並有記錄。

十、安全標誌

對危險隱患部位設置安全防範警示標誌,並在主要通道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每週檢查一次,保證檢查清晰完整,設施運行正常。

公共設施設備定期維護制度 篇4

一、目的

確保學校設施設備正常運行,為師生的教學、學習、工作提供保障。

二、範圍

適用於本學院設施設備維護保養。

三、職責

1、設備使用人是設施設備保養維護的主要責任人,要做好有關設施設備的管理及日常保養維護工作。

2、明確總務科專人負責設備設施維護和保養,維修人員應以主人翁的態度,堅持維護與檢修並重,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維護好設備。

四、程序

維護保養堅持主動檢修和日常保修相結合制度,在程序上分為二級。

一級為日常保養。當設備設施出現故障,及時填寫《報修單》上交總務科;或直接到總務科記錄於《日常維修記錄本》;急事特辦,日常維修總務科將於第二天早上安排專人維護,維護完成後在“完成時間”一欄中籤名打勾,部門主管負責確認。

二級為定期維護保養,一般每學期安排三次(每學期初、期中,期末),由總務科安排專人實施,認真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確保設施設備安全。

公共設施設備定期維護制度 篇5

一、使用過程中,若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停用,並報請管理員及時檢修,技術人員檢修時寫好檢修記錄交由管理員存檔。

二、設備的硬件故障必須由管理員指定專業人員負責修理,教師不可擅自拆解,私自處理,否則後果自負。

三、任課教師使用“班班通”教室多媒體設備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因違反操作規程導致設備損壞的,將按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四、在維護設備時,不能在帶電的情況下插拔任何與設備主機、外部設備相連的部件、插頭、板卡等。

五、在設備運行過程中,不能頻繁地關閉和打開電源,不得隨意移動、振動設備。如果電腦出現死機,應採用系統熱啟動和系統復位方式。如果必須關閉電腦電源,也需要至少關機30秒後再重新開啟電腦電源。

六、為確保安全,雷雨天氣不得使用“班班通”教室多媒體設備,班級電教管理員要切斷多媒體總電源。

七、“班班通”教室多媒體設備必須做好防塵工作,注意環境清潔,及時清除設備上的灰塵等雜物,除塵時一定要拔掉電源,注意安全。設備不使用或使用後,要用防塵罩蓋好。

八、設備清潔不能使用有機溶劑擦拭,只能使用中性洗滌劑或清水。電腦顯示器和電視機的表面有保護塗層,除非必要,不要擦拭;擦拭時只能用沾清水的脱脂棉等輕輕擦拭。

九、如遇異常情況(如:火、水等)時,要及時做好設備的保護,必要時將設備及時轉移至安全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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