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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瓶管理制度(精選5篇)

乙炔瓶管理制度(精選5篇)

乙炔瓶管理制度 篇1

為了規範氧氣瓶、乙炔瓶的管理,保證其安全使用、存放,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辦法

乙炔瓶管理制度(精選5篇)

第一部分管理制度

1.建立氧氣瓶、乙炔瓶總週轉台帳,每次領用、調換、退還由作業長簽字認可。

2.氧氣瓶、乙炔瓶在儲存和使用時,必須分開放置、保持通風、避免太陽直曬、避開高温環境、注意防火;放置時,應用欄杆或支架加以固定,以防突然傾倒。

3.氧氣瓶、乙炔瓶在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應避免劇烈震動和碰撞衝擊。

4.作業區必須建立氧氣瓶、乙炔瓶週轉台帳,指定班組責任人。

5.作業部必須妥善保管氧氣瓶、乙炔瓶,不得損壞、丟失,嚴禁用沾染油脂、瀝青的手或沾有油跡的手套、衣服和工具接觸氧氣瓶、減壓閥、膠圈和接頭。

6.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第二部分考核辦法

1.未設週轉台帳或賬目不清、領用、調換、退還記錄不明、沒有簽字的,每次考核50元。

2.未按規定儲存和使用的',每次考核50~500元。

3.作業區未指定氧氣瓶、乙炔瓶班組責任人的,考核200元。

4.因使用、保管不善導致氣瓶部件損壞或丟失的,每件考核100元。

5.因使用、保管不善導致氣瓶報廢或丟失的,考核1000元。

6.因違反本制度導致嚴重後果的,按照公司規定處理。

礦渣粉項目部

乙炔瓶管理制度 篇2

一、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二、氣瓶應有明顯的色標和防震圈,不靠近熱源,不在日光下爆曬,用後應放專用倉庫內。

三、防回火裝置、減壓器、壓力錶、安全帽等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皮管用夾頭緊固,不漏氣。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四、氧氣瓶乙炔瓶存放距離不小於2米,使用距離不小於5米,距明火大於10米。

五、氧氣瓶、氧化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六、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

七、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八、工作完畢,應將氣瓶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着火危險後,方準離開。

乙炔瓶管理制度 篇3

1.施工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要與動火點保持10米的距離,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保持5米以上。

2.移動作業時,應採用專用小車搬運,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禁止氧氣瓶和乙炔瓶同車運輸

3.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瓶身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4.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相互撞擊而引起損壞和爆炸。

5.氧氣瓶、乙炔瓶放置或者使用時禁止卧倒,瓶身必須平穩可靠,不同氣瓶不應混在一起,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6.氧氣瓶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並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7.使用氧氣時,不得將瓶內氧氣全部用完,最少應留0.1mpa。以便在再裝氧氣時吹除灰塵和避免混進其他氣體。

8.檢查瓶閥時,只准用肥皂水檢驗。

9.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境温度不得超過40℃。

10.乙炔瓶使用前,應對鋼印標記、顏色標記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凡是不符合規定的乙炔瓶不準使用;

11.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後方,動作要輕緩。

12.乙炔瓶的放置地點,實瓶與空瓶應分別存放,不得靠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於10m(高空作業時,此距離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

13.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卧入使用,對已卧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後,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14.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凍。

15.使用中的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剩餘壓力應符合安全要求:當環境温度<0℃時,壓力應不低於0.05mpa;當環境温度為25~40℃時,應不低於0.3mpa。

16.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嚴禁在瓶體上引弧,使用時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17.乙炔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瓶瓶閥的專用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關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減壓器或開、閉乙炔瓶瓶閥;

18.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現泄漏要及時處理,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

20.使用乙炔瓶的個人不得自行對瓶閥、易熔合金塞等附件進行修理或更換,嚴禁對在用乙炔瓶瓶體和底座等進行焊接修理。

乙炔瓶管理制度 篇4

氧氣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依據,是規範、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炔瓶使用規定制訂、執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範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炔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麼氧氣瓶、乙炔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炔瓶入庫前應經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炔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五、氧氣瓶,乙炔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六、氧氣瓶,乙炔瓶的閥、表、防護帽、緩衝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鬆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卧放使用。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於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於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用發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安全生產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乙炔瓶管理制度 篇5

一、氧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運輸

(1)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2)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損壞和爆炸。

(3)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4)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温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塗標記。

3、氧氣瓶使用規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並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氣不準用淨,應留0.1mpa。

(3)檢查瓶閥時,只准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二、乙炔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定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境温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塗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後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卧入使用,對已卧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後,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於10米(高空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製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於70%。

10、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於下表規定的.餘壓。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於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牆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牆,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並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於10米,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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