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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精選23篇)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精選23篇)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1

員工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辦法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精選23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的管理,維持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是維持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保障,是員工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員工應當自覺瞭解和遵守。

第三條 公司禁止員工各類違紀違規行為,對員工違紀違規行為給予嚴肅處理。

具體違紀違規行為界定和處罰標準按照《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員工休假管理實施細則》、《員工考勤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四條 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用工、誰考核,分級管理”的原則,共同維持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一)綜合辦公室

1、負責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的執行、制定和解釋。

2、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各部室、車間正確執行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

3、負責各類違反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行為處理結果的落實。

4、依據本辦法規定職責,負責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備案、調查、處理職責。

5、負責公司員工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台帳的建立、登記,原始資料保管工作。

6、依據部門管理職責,組織或參與處理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的重大事宜。

7、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勞動紀律、休假、考勤歸口管理工作。

8、負責按本辦法規定,每月10日前完成公司員工遵守勞動紀律、休假、考勤情況彙總表,並對填報內容的完整性、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9、負責工傷事故處理的歸口管理工作。

(二)保衞室

1、負責員工進出廠門(廠區)歸口管理。

2、負責各類違法犯罪案件的協助調查。

(三)財務部

1、負責收取員工各類違紀違規處罰款項。

2、負責建立和管理各類違紀違規處罰款項收支台帳。

(四)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依據部門管理職責,組織或參與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

第五條 依據部門職責、崗位職責,按照下列權限履行相應的審批、處罰職責:

(一)班組長

1、有權審批員工半天以內的休假;

2、有權作出口頭警告、績效扣分的決定;

3、有權提出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的建議。

(二)各部門車間主任

1、有權審批員工1天以內的休假;

2、有權作出口頭警告、績效扣分的決定;

3、有權提出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的建議。

(三)分管副總

1、負責審批1天以上的休假,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有權作出通報批評、績效扣分、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建議)。

(四)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依據部門管理職責,有權作出(提出)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追回非法所得、解除勞動合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決定(建議)。

第六條 公司禁止各級管理部門和責任人有下列行為:

(一)越權審批各類休假的;

(二)對各類違紀違規行為,不按規定、不及時處理的;

(三)弄虛作假,知情不報,獲取不正當利益或逃避責任的;

(四)管理混亂、整改不到位的;

(五)損壞、擅改考勤記錄的;

(五)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第七條 公司建立員工申訴、舉報機制,員工可按規定向公司申訴、舉報。

(一)員工本人對公司相關處罰不服的,可向公司分管副總提出申訴。

(二)員工對他人違紀違規行為,可向公司相關職能部門舉報;對舉報有功人員,公司給予相應獎勵。

第八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附:

一、《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

二、《員工休假管理實施細則》

三、《員工考勤管理實施細則》

附一: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

一、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一)不遵守工作時間、休假、考勤制度,遲到、早退、曠工

1、不按規定延遲到崗的,屬於遲到,時間確認以考勤機記錄或分管考勤員記錄的時間為準(下同)。

2、不按規定提前離崗的,屬於早退。

3、無故不到崗的,屬於曠工。

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論處。

5、月內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曠工1天論處。

6、無正當理由,到崗但不生產工作的,按曠工論處。

7、消極怠工(因個人原因未完成當班生產工作任務70%)的,按曠工論處。

8、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休假的,按曠工論處。

9、請假未獲批准休假的,按曠工論處。

10、休假期滿無故不到崗的,按曠工論處。

11、弄虛作假,騙請各類休假的,按曠工論處。

12、代打考勤的人及被考勤人,按曠工半天/人次論處。

(二)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工作時間內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3、聊天、打牌、玩遊戲。

14、長時間打接與工作無關電話。

15、串崗、脱崗、私自請人頂崗。

16、外出辦私事(含外出吃飯)。

17、幹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不遵守公司生產工作秩序,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18、吵架、打架、鬥毆。

19、圍觀、起鬨。20、酗酒鬧事。

21、組織、參與罷工、聚眾鬧事。

22、無理取鬧、糾纏、威脅、打擊報復公司領導、相關工作人員。

23、其他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行為。

(四)不遵守公司廠門(廠區)出入制度,擾亂正常出入秩序

24、無工作證、車輛出入證,強行進出廠門(廠區)。

25、無公物出廠證明,強行攜帶公物出廠門(廠區)。

26、翻越公司院牆、廠門進出廠區。

27、執勤人員私自放行無關人員進出廠門(廠區)。

28、攜帶未成年人、寵物進出廠門(廠區)。

29、不服從管理人員管理,故意刁難、謾罵、侮辱、毆打管理人員。30、其他違反公司廠門(廠區)出入制度行為。

(五)不遵守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制度,違反公司質量、安全、衞生、工藝、保密、財經等規章制度

31、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32、違反操作規程作業。

33、泄露工作機密、公司機密。

34、違反財務制度、財經紀律行為。

35、其他違反公司安全生產製度行為。

(六)從事兼職、第二職業

36、在工作時間內,從事第二職業。

37、利用非工作時間,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七)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

38、無正當理由,拒絕公司管理人員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39、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對其進行的薪資、崗位、職務調整。40、其他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行為。

(八)不遵守職業紀律,徇私舞弊、貪贓枉法

41、利用工作、職務之便,為己或他人謀取私利。

42、貪污、行賄、受賄。

43、其他不遵守職業紀律、徇私舞弊、貪贓枉法行為。

(九)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失職,瀆職

44、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獲取不正當利益或逃避責任。

45、濫用職權,不作為,損害公司利益行為。

46、其他失職、瀆職行為。

(十)不遵守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7、拘留。

48、勞動教養。

49、被人民檢察院免於起訴。50、被人民法院免於刑事處分。

51、被依法判刑。

52、被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十一)其他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行為

53、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

54、侵佔、盜竊公司財物。

55、利用網絡、公眾媒體,惡意損害公司形象、聲譽。

56、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

二、違反勞動紀律處罰種類

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行為的,按照“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根據違反行為的情節輕重、影響程度、損失大小、改正態度等因素,選用或並處下列處罰:

(一)口頭警告,由相關管理人員當面提出警告,責令改正。

(二)通報批評,在公司範圍內通報批評。

(三)績效扣分,在員工績效考核中體現。

(四)經濟處罰,由相關工作人員開具繳費通知,並知會財務部,由財務部門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經濟賠償,由相關職能部門開具繳費通知,並知會財務部,由財務部門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六)追回非法所得,由相關職能部門開具繳費通知,並知會財務部,由財務部門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七)工資降級,由公司相關領導提出工資降級意見,財務部辦理工資降級手續。

(八)崗位(職務)調整,由公司相關領導提出崗位(職務)調整意見,綜合辦辦理崗位(職務)調整手續。

(九)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相關領導將處罰決定、證據材料提交綜合部,由綜合辦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由相關職能部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違反勞動紀律處罰標準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較輕、影響較小、損失較小(20xx元以內)、改正態度較好的,屬於一般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視具體情況處以口頭警告或通報批評,並處績效扣分、經濟處罰,有經濟損失的,經濟賠償,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內累計遲到、早退2次以內的:處以口頭警告,並處績效扣分10分/次、經濟處罰20元/次。

2、曠工的,處以通報批評,並處績效扣分20分/天、經濟處罰100元/天,不計發當天工資。

3、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干與工作無關事情的,處以口頭警告,並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20-200元/次。

4、不遵守公司生產工作秩序,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處以通報批評,並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50-500元/次。

5、不遵守公司廠門(廠區)出入制度,擾亂正常出入秩序的,處以通報批評,並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50-500元/次。

6、不遵守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制度,違反公司質量、安全、衞生、工藝、保密、財經等規章制度的,處以通報批評,並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7、從事兼職、第二職業的,處以通報批評,並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8、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的,處以通報批評,並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50-500元/次。

9、不遵守職業紀律,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的,處以通報批評,並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10、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失職,瀆職的,處以通報批評,並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11、其他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行為的,處以通報批評,並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20-500元/次。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較重、影響較大、損失較大(20xx元以上5000元以內)、拒不改正(含第2次違反)的,屬於不勝任現崗位工作行為,處以工資降級或崗位(職務)調整,有經濟損失的,經濟賠償,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內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內的。

2、連續曠工3天以內,年內累計曠工6天以內的。

3、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情節較重、影響較大、損失較大、拒不改正的。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影響很大、損失重大(5000元以上)、態度惡劣的,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處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處績效扣分(當月績效清零),有經濟損失的,經濟賠償,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月內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年內累計遲到、早退15次以上的。

2、連續曠工3天以上,年內累計曠工6天以上的。

3、被拘留。

4、被勞動教養。

5、被人民檢察院免於起訴。

6、被人民法院免於刑事處分。

7、被依法判刑。

8、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情節嚴重、影響很大、損失重大、態度惡劣的。

四、本細則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附二:

員工休假管理實施細則

一、法定節假日

公司員工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但根據生產工作任務需要的,應服從公司生產工作安排。

二、病假

(一)請病假基本條件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確需停工治療。

(二)病假待遇

1、員工停工治療期間,保留工作崗位1個月,享受公司福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包含在醫療期內。

(四)請病假手續

1、門診病假

(1)請門診病休假,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出具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病歷診斷、醫藥費發票、醫生建議等資料,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屬實後,交公司綜合辦備案後休假。

(2)員工提供的病歷診斷、醫藥費發票、醫生建議,應完整、真實,並附醫療機構名稱、地址、醫生姓名、聯繫電話備查(下同)。

(3)公司綜合辦應嚴格審核員工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對員工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論處。

(4)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是指重慶市醫保中心指定的、具有醫保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不含藥店及內設門診。

(5)門診病假每次不得超過1天,超過1天的,應重新請假。

2、住院病假

(1)住院治療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並持住院醫療機構的住院病歷、醫藥費、出院證、醫保報銷發票等資料,經公司綜合辦審核後備案。

(2)公司綜合辦應嚴格審核連續休病假10天以上的.員工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如果病情不屬實的,按曠工論處。

(3)住院休假,每次不超過1個月;超過1個月的,應重新請假。

三、生育假

(一)請生育假基本條件

1、女員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終止妊娠的,可依法享受產假。

(二)產假休假天數

1、產假

(1)女職工生育產假為60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包含在產假期內。

(三)生育假待遇

1、休產假的,停發工資,保留工作崗位,享受公司福利。

(四)請生育假手續

1、請生育假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並出具結婚證、生育服務證、生育證明、手術證明、病歷等資料,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交綜合辦備案後休假。

2、在產假期內,員工本人應持身份證(代為申領的,提交申領人身份證和委託書以及受委託人的身份證)、生育服務證、病歷、醫療費用收據等資料,到所在地的醫保中心結算生育生活津貼。

四、婚假

(一)享受婚假的基本條件

員工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可享受婚假。

(二)婚假天數

1、員工婚假3天;晚婚(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初婚)4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包含在婚假期內。

(三)請婚假手續

請婚假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並出具結婚證,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交公司綜合辦備案後休假。

五、喪假

(一)享受喪假基本條件

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等親屬喪亡的,可享受喪假。

(二)喪假天數

1、喪假3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包含在喪假期內。

(三)請喪假手續

員工請喪假的,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交公司綜合辦備案後休假。

六、事假

(一)請事假基本條件

1、員工確因個人事務,需利用工作時間及時處理的,經批准同意的,可休事假。

(二)事假審批權限 1、1天以內的事假,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2、1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分管副總審批。

3、原則上事假每次不超過2天,月內累計不超過5天,年內累計不超過10天。

(三)請事假手續

請事假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分別按審批權限報批,經審批同意的,交綜合辦備案後休假。

(四)事假其他規定

員工休事假,月內累計5天以上,年內累計10天以上的,屬於不勝任現崗位工作情形,公司可依法調整崗位(職務)。

七、工傷假

(一)享受工傷假基本條件

員工因工負傷,確需停工治療或離崗休養的,可依法享受工傷假。

(二)工傷假有關規定

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八、休假有關規定

(一)公司禁止下列違反休假制度行為,違反的,按曠工論處。

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休假的;

2、請假未獲批准,休假的;

3、休假期滿,無正當理由不歸的;

4、休假期滿,不按規定履行銷假手續的;

5、弄虛作假,騙請各類休假的;

6、其他違反休假制度的。

(二)公司分管工作人員應嚴格履行審核、審批、備案、調查、處理職責,禁止失職、瀆職行為,違反的,按《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員工休假,本人應按規定辦理請假、銷假手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委託親屬或同事代辦,但應提交書面委託書,並將有關情況告知所在單位。

附三:

員工考勤管理實施細則

一、員工考勤方式

根據公司生產工作實際,員工考勤實行打卡考勤和人工考勤相結合的方式。

(一)納入公司打卡考勤的人員,應實行打卡考勤。

(二)暫無法實行考勤機打卡考勤的人員,應向綜合部備案後,實行人工考勤。

二、打卡考勤規則

(一)員工本人應按公司規定作息時間、班次,在指定考勤機處打卡考勤,每天打卡兩次(上班下班各一次)。

(二)其他非正常作息時間的,應按公司臨時安排的作息時間打卡考勤。

(三)員工上下班時間,以考勤機記錄的時間為準。

三、特殊情況處理規定

(一)根據生產、工作特點,需合理確定和調整作息時間的員工,應先由綜合辦備案。

(二)因工作需要,外出辦差無法正常打卡考勤的,應向直接上級報告,並報公司綜合辦書面備案。

(三)員工休假的,應按公司規定履行請假、銷假手續,並報綜合辦書面備案。

(四)因考勤機出現故障,不能正常打卡的,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由綜合辦負責報修。

四、特殊人員考勤管理規定

(一)公司所有員工,考勤卡由公司綜合辦負責辦理;考勤結果由綜合辦負責處理。

(二)實習生,不辦理考勤卡,實習期間考勤由分管領導人工考勤;考勤結果由綜合辦負責處理。

(三)借調人員,借調期限超過10天的,考勤由所在工作公司負責處理。

五、考勤管理職責分工規定

(一)綜合辦

1、負責公司考勤制度的制定和解釋;

2、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各部室、車間的考勤工作;

3、負責公司員工考勤結果的處理;

4、負責組織、參與處理考勤工作的重大事宜;

5、負責本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台帳建立和管理;

6、負責每月10日前彙總公司員工上月考勤報表並公佈;

7、負責公司考勤系統的日常維護。

六、違反考勤制度行為處理規定

(一)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打卡考勤的,根據《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分別按遲到、早退、曠工論處。

(二)代打卡處罰規定:

1、代打卡人,應打卡人按曠工半天/人次論處。

2、公司領導授權或批准代打卡的,對責任領導處以通報批評,經濟處罰100-20xx元/人次。

3、忘記打卡的,應提交書面説明,提供證人、證物經分管領導審核後報公司綜合辦備案;同時對當事人提出警告,責令改正。

(三)擅自更改、損壞考勤記錄的,按《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處理。

(四)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的,按《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有關失職、瀆職條款處理。

(五)其他違反考勤制度的,按本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2

一、考勤辦法

1.公司實行考勤機打卡方式

2.打卡範圍:上、下班和加班上下班。

3.考勤卡填寫內容:在規定打卡時間裏,因公外出或請假、休假、調休等情況下,在通知主管並辦理相應手續後在卡上註明,填寫者由當事人本人填寫。

4.公司將設立考勤員崗位,考勤員職責範圍:

①將當月員工請假單及相關證明材料收集,並與員工考勤卡查實。

②查實後,彙總填寫《月度考勤報表》上交主管負責人。

③在以身作則的前提下,嚴格按照有關公司制度進行監督審核。

④考勤員:

二、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會計部除外)。每天工作時間8-9小時,早上9:00上班,下午17:00-18:00下班,中午12:00-13:00為中餐及午休時間。

2.公司實行每週單休制(會計部除外),休息日安排在每週六週日兩班員工分休制。

三、節假日安排

1.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時,公司假日安排如下表: 勞動節

三天

國慶節

三天

元旦

一天

春節

五天

2.節假日具體安排辦法按照兩班員工分休制根據情況公司另行通知。

四、事假及曠工處理辦法

1.一個月內允許請假2次,累計2小時。

2.一個工作日內,員工未以任何形式辦理相關請假手續,脱崗在一小時以內(含)的.,視作事假,不超過一小時(含)者,按事假半天處理;超過一小時者不足兩小時按事假一天處理。

3.一個工作日內,員工未以任何形式辦理相關請假手續,脱崗在兩小時以上者視為曠工;不超過四小時(含)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四小時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員工事假,工資獎金扣發標準:

①扣發工資額=(崗位工資/26)×事假天數

②當月事假兩天以上的(含),加扣發獎金=(當月獎金/26)×(事假天數-1) 5.員工曠工,工資獎金扣發標準:

①扣發額=(崗位工資+獎金/26)×曠工天數×2

②當曠工三天以上,扣發當月全部工資和獎金

6.如果發現員工有曠工行為的,經批評教育無效者,連續曠工一週或一年累計曠工兩週的,公司有權作除名處理。

五、病假及處理辦法

1.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必須停止工作醫療的,在出具醫院證明情況下,員工可請病假壹天,這壹天為帶薪病假

2.超過兩天病假,病假期間其工資核發標準:

①病假在兩天以一個月以內的,扣發額=(崗位工資+獎金)/26×(病假天數-1)

②病假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內,改發疾病救濟費。

核發標準=崗位工資×25%

六、早上遲到及處理辦法

公司早上上班時間為9:00,超過一秒鐘都以遲到處理,為了加以區分及合理性,發生以下幾種遲到情況以不同辦法加以處罰: 考慮到特殊情況,一個月內遲到累計時間超過15分鐘,則按下列辦法處理:

1.遲到5分鐘以內,罰款20元。

2.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罰款50元。

3.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按照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5.全月累計遲到60分鐘扣除當月工資和獎金。

6.考勤員月終將遲到記錄連同《月度考勤報表》一起上交主管。

七、請假、調休等手續及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均須按上述規範,事先辦理請假審批手續,即填寫《請假單》並附相應證明材料。

2.如遇突發事件,須當天通過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回來後補辦請假手續。

3.調休必須事先辦理調休審批手續,填寫《調休單》。

4.員工請假、調休一般由公司主管負責批准。

八、員工加班及處理辦理方法

1.公司內勤加班,施行打卡計時,加班從下午18:00計算。

2.外勤加班,加班計時按照實際情況而定。

3.員工加班,需提交《加班審核單》

4.加班工資加發標準:加班工資=5元/小時×加班計時

5.下列情況不屬於加班:

①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參加培訓

②員工因公出差

九、年終考勤獎

1.全年出勤率100%的員工公司獎勵500元

2.全年出勤率95%—98%的員工公司獎勵300元

3.全年出勤率90%—94%的員工公司獎勵200元

十、本制度自10月14日起執行

本制度於10月17日做第一次修改,日後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3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治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部員工必需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

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依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詳細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治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以下狀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准參與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經批准外出參與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詳細放假時間按國家公佈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依據實際狀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需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治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後,照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展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治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治理的監視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視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訂正,並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視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工程部或出外公幹不能準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狀況説明書》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未打卡狀況説明書》必需在2天內報總經辦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遺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説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因工作需要到各工程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需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4

一、總則

為了標準公司考勤治理,嚴厲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章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公司作息制度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45---12:00

下午13:30—17:45

午後12:00-13:30為午休時間

三、工作制

公司(總部)實行每一天7.5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四、考勤範圍

1、公司除經理級以外,其他全部員工均在考勤之列。

2、特別員工不考勤須經經理批准。

五、考勤方法

1、採納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經理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一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午後上下班不用打卡,打卡前請認真核對姓名,以免打錯。

3、員工不得代人或託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

4、員工遺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説明狀況,由部門主管開具證明一個星期內交行政部處理,並留存説明記錄。

一個月內累計漏打三次(不含三次)以上,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5、員工外勤需仔細填寫外勤表,並由部門經理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需要告知部門經理,回來時需要在考勤卡上登記並且讓部門經理在一週之內簽名確認。

6、每月最終一天下班後,行政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預備好放前台桌面,並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

8、考勤設置類別: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辦事。

(6)調休。

六、考勤統計

1.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累計遲到時間超過10分鐘以上者作遲處處理,扣除當月全勤獎。全月遲到累計超過1個小時以上者,需要説明理由,並且讓部門經理簽字。早退時間處理方法同遲到一樣類推。

2.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不含三次)以上者作遲到或早退處理,扣除當月全勤獎。

3.一個月內請事假滿一天(含一天內),取消全勤資格,調休不計缺勤。員工請假需要填寫請假條,經部門主管簽字批准後三天內親自交到行政財務部,超過2天(含2天)需要信息告知張總。

七、附則

員工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擇時頒行。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5

下達部門:董事會、總經理

抄發部門:銷售部、生產部、供給部、財務部、質檢部、機修部、

安保部、辦公室

為維護公司工業園區秩序,標準公司員工考勤、訪客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公司全部員工,均需使用打卡機進展打卡登記,上、下班均需打卡。同時嚴禁任何人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進展打卡登記。

打卡遲到者,職員級員工執行20元/次的負鼓勵,主管級員工執行50元/次的負鼓勵,經理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鼓勵。

未打卡者,職員級員工執行40元/次的負鼓勵,主管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鼓勵,經理級員工執行200元/次的負鼓勵。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到達3次的,除實時交納負鼓勵外,另在月底工資賜予全部負鼓勵總額的二次扣款。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到達5次的,除按“綜合到達3次”的狀況處理外,另轉為試用期員工,除根本工資外,本月不享受任何獎金、補助、津貼工程。

特別緣由導致未能打卡或打卡遲到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考勤説明申請》,並報部門負責人批准,報批後交辦公室備案。特別緣由僅指以下幾個方面:

①因公、因卡機問題,將來得及打卡、雖打卡但遲到、始終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②因公、因特別緣由,出席會議缺席、出席會議遲到、出席會議早退,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③非出差人員,允許在考勤記錄發生後的24小時內進展補報;出差人員,允許在回司述職後進展補報;會議狀況,允許向會議主持人提前口頭通報,但回司後仍需補填、補批本單。除允許範圍內的其他狀況,不承受本申請。

需要辦理各類事假、病假等請假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請假申請單》,並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請假歸來,須到辦公室辦理述職。

①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內的,屬於一般型事/病假。

②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外的,屬於特別型事/病假。

③一般型事/病假,向部門負責人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兩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局部根據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④特別型事假,僅限個人婚、喪事宜的辦理,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四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局部,根據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⑤特別型病假,需要供應醫院證明,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超過七個標準工作日的,可辦理離職手續。

公司全部員工,正常出勤時間需要外出的,經主管上級簽字批准後,持《出門證》,並在警衞室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後,方可外出。辦公室負責抽查警衞室的出門證和登記表。

來司全部個人和車輛,均需在警衞室填寫《訪客登記表》。各類貨車的出廠,除了按要求登記,還要求出示泵房的《出門證》或配貨站的《出門證》,方可放行。

辦公室,每天不定期巡查各部門的考勤狀況和警衞室的執行狀況,發覺實際狀況和執行狀況不符時,對責任人執行雙倍負鼓勵。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6

1.總則

依據

公司勞動管理的需要。

目的使考勤及請、休假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員工的出勤率,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工作秩序。

1管理組織

公司考勤及請、休假管理實行公司、部門二級管理,歸口管理部門是總經理辦公室。

考勤管理工作實行員工刷卡和部門月報考勤相結合的管理方法。

2考勤管理

員工刷卡考勤時間和考勤機編號

員工考勤時間

白班:8時—16時30分。

二班:16時30分—0時30分。

考勤機編號

辦公樓考勤機為①號機;一號門考勤機為②號機;30米跨考勤機為③號機;24米跨考勤機為④號機;倉庫考勤機為⑤號機。

員工班前和班後刷卡考勤時間及未按時刷卡考勤的相應處理。

全體員工根據工作位置就近考勤。

全體員工班前刷卡考勤時間:白班為8:00打鈴之前、夜班為16:30打鈴之前。

晚於班前刷卡考勤時間3分鐘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遲到。

晚於班前刷卡考勤時間1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半日。

晚於班前刷卡考勤時間3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

全體員工班後刷卡考勤時間:白班為16:30打鈴之後、夜班為00:30打鈴之後。

早於班後刷卡考勤時間3分鐘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早退。

早於班後刷卡考勤時間1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半日。

早於班後刷卡考勤時間3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

刷卡考勤紀律

在班後刷卡考勤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生產班組(含修理組、運行組)員工不得在考勤機25米範圍內聚集,廠房內各辦公室員工不得走出辦公室(工作需要除外),每發現一人次罰款50元。

刷卡考勤過程中嚴禁打鬧、擁擠行為,每發現一人次罰款50元。

考勤採取刷卡、拍照雙向管理,只刷卡無頭像拍照及刷卡信息與頭像不相符兩種情況均視為替刷卡;如無刷卡考勤記錄,班前視為曠工,班後視為早退。

由於個人原因忘帶卡,不能按時進行刷卡考勤,需及時通知行政管理員,並且每人每次進行20元罰款,如沒有及時通知根據和分情況處理,不通知根據處理。

由於個人原因將卡丟失或損壞,需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並且由個人承擔製作卡的工本費50元/張,補卡期間班前班後的考勤需及時通知行政管理員,沒有及時通知根據和分情況處理,不通知根據處理。

員工因公出差管理

員工因公出差必須於提前一日辦理出差手續(如出差匆忙,部門需為其辦理),若行政

管理員在無考勤記錄起的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相關手續,缺勤人員視為曠工;三個工作日內沒有相關手續,缺勤人員視為曠工,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所在部門。

班中出入公司的考勤

各部部長按照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要求,嚴格控制本部門員工班中出廠的人數。

各部部長出公司可憑員工出入證直接刷卡出公司,其他人員必須持經本部門部長審核批准的出門證和員工出入證刷卡出公司。

班中出廠時,員工需將出門證交給值班經警,並在②號機進行刷卡考勤。

員工需嚴格按出門證上寫明的時間出廠回廠,如出廠辦事時間超過出門證上所寫時間,需及時向部門領導彙報,部門領導應及時告知行政管理員,否則視為早退。

各班次人員的出廠時間為該班次的考勤時間,加班時間不得出廠,否則不計加班。

乘坐班車、私家車及請車的員工在出入公司時,也需執行。

經警隊必須積極配合公司勞動紀律考核及考勤管理工作,不滿足、的員工不得放行。

對拒絕刷卡、沒有出門條且強行出廠的員工,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所在部門。各部門報考勤管理

各部門報考勤時間:各部門考勤聯絡員應於每月1-3號將本部門的上月考勤報至總經理辦公室,對不能及時報考勤的部門,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對其進行考核。

所報考勤需有部門領導簽字。

各部門所報考勤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不準有弄虛作假行為,對於錯報、漏報等情況每月累計發現兩處及以上,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對其進行考核。

4休假管理

休假種類

(1)病假(6)婚假

(2)事假(7)計劃生育假

(3)探親假(8)喪假

(4)工傷假(9)年休假

(5)產假

病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員工因病需治療或休息時,須持有醫院醫生開的診斷書,並將診斷書和病假條一起交到總經理辦公室後方可休假。

員工休病假一日及以下,病假條需有部門領導及行政管理員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及行政管理員審核;員工休病假一日以上、五日及以下,病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及系統領導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及系統領導審核;員工休病假五日以上,病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及總經理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及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出廠需有書記審核)。

員工沒有按程序辦理休病假手續:

(1)休假前無病假條和診斷書,視為曠工;

(2)休假前有病假條,無診斷書,視為事假;

(3)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在休假前將病假條交至總經理辦公室,休假員工或所在部門應在開始休假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能及時提交,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所在部門,員工所休假視為曠工;如有特殊情況,診斷書可在休假完畢的第一個工作日內交至總經理辦公室,超過一日再交診斷書無效,所休假視為事假。

請假到期還需繼續休假者,由部門為其續辦請假手續,以後每週辦理一次,如部門沒有及時辦理病假條,無病假條的休假視為曠工。

休病假的復工手續執行《長期休病假管理細則》。

事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員工因私事請事假(或換休),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將事假條交至總經理辦公室後方可休假,如沒有相關手續,視為曠工。

員工休事假一日及其以下,事假條需有部門領導和行政管理員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和行政管理員審核;員工休事假一日以上、三日及以下,事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和系統領導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和系統領導審核;員工休事假三日以上,事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和總經理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和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出廠需有書記審核)。

員工無正當理由或因工作需要請假,各級領導有權不予准假。未經批准擅自休假的,按曠工處理。

探親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符合休探親假的員工,必須事先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休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休探親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與父母(包括自幼撫養員工長大,現在由員工供養的親屬)、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親假待遇。員工與父母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再享受探親假待遇。學徒工、見習生、實習生在學徒、見習、實習期間不享受探親假待遇。

員工的父母親和員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員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母親,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兩地分居的員工在結婚的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去探望配偶,應從結婚的下個開始享受。

女員工在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與配偶團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待遇。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員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親假是指員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實行休假制度的員工應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少於探親規定的假期,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

員工在探親往返旅途中,如遇意外情況(例如塌方、洪水沖毀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頓,以致員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崗位的,在持有當地交通機關證明,向所在單位領導提出申請,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親路程假期。

員工出國探親的假期和審批手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工傷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與我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因工負傷,經醫院診治,並在安計環保處辦理工傷手續並鑑定為工傷的,可休工傷假。

休工傷假者應定期複診。經醫生診斷可終止醫療時,即屬醫療終結。經勞動醫務鑑定委員會鑑定為醫療終結者,應立即上班。若醫療結束後存在殘疾,公司根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確定復工後的任職崗位。

產假

女員工生育第一胎(包括有指標生育第二胎的.),持出生證及醫院的產假證明書,可休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流產:妊娠三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宮外孕者,產假30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產假42天;妊娠七個月以上自然流產者,產假90天。

男職工享受陪產假,辦理相關請假手續後,可休假五天。

婚假管理

員工達到法定婚齡者,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三天。

員工再婚者,憑結婚證明,可休婚假三天。

員工達到晚婚年齡(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的初婚),憑公司公司計劃生育辦公室證明,可休晚婚假十八天。

計劃生育假審批程序及管理

實行計劃生育手術者,憑醫療單位證明及公司公司計劃生育辦公室證明,可休計劃生育假。

做到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員工,憑計生辦開的證明,可將產假延長至六個月。同時給男員工護理假八天,此假一律視為計劃生育假。

放置宮內節育器,可休假三天;

取宮內節育器,可休假一天;

做絕育手術,可休假三十五天;

每位女職工享受一次帶環假,可休假3天。

喪假管理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辦理請假手續後可休喪假三天。在外地死亡的,另加往返路程假。

年休假審批程序及管理

在見習期、學徒期的員工,只享受公司統一休的年休假;已轉正定級的員工,根據累計工作年限可享受相應天數的年休假。

每年1月1日計算員工當年可休年休假天數:員工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的,休年休假5天;員工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休年休假10天;員工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二十年及以上的,休年休假15天。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在本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2)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在本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在本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員工,在本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已休年休假後又請事假、病假的,全年累計超過規定的時間,取消下一年休假資格。

年休假審批手續:

員工填寫請假條,經部門領導審批、行政管理員審核及系統領導審批後,將假條報行政管理員備案後方可休假。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7

一、考勤紀律

1、公司全體人員務必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認真執行考

勤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

工作時間:9:00—12:0013:30—17:30

當日值班人員務必早8:30分到公司打掃公司衞生,晚17:00開始打掃,打掃完畢後方可下班

2、各部門人員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不得偽造,應持續原始記錄的真實、完整、清晰。早上8:30之後不得在公司吃早餐。

3、人員因公外出辦事務必由分管負責人批准,並在外出登記表上予以註明。上班工作時間內嚴禁外出私自購物、辦私事。

4、業務人員如無特殊狀況,需在下午5:00之前到公司。並準備次日洽談資料並予以彙報。

5、如有違反以上條款或不服管理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二、違紀事項及處罰

1、遲到、早退,當月內按快樂基金處罰標準嚴格執行,所扣款在月底工資發放時一次性扣除。

2、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進行處罰。

3、無故曠工1天扣除當月餐補+交補,無故曠工

2天扣除當月餐補+交補+房補;當月內無故曠工3天做自動離職處罰。

4、當日值班未按規定堅守崗位外出,並未申請調班者或衞生值日未做清潔者,當日工資。

5、與顧客持續良好的溝通關係,交流語氣和藹。發現頂撞或者不禮貌等狀況出現者將進行處罰論處。

6、拖稿和不按規定行使者,將進行處罰論處。

7、以上扣款全部上繳快樂基金,及為快樂基金儲備金。(快樂基金管理辦法不在此制度中單獨列出)三、人員病、事假處理規定

1、公司除正常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另設每年7天調休假期。調休期間享受正常待遇。

2、病、事假1天以上者(含1天),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條,由分管負責人報批並登記考勤表,未登記者按曠工論處。(病假具有突發性可視狀況而定,到崗後需補假)

3、病、事假無特殊狀況,除正常假期外請假將計入年假假期扣除範圍,超年假規定天數外將扣除相應天數工資。四、人員補休規定

1、人員因公加班至當日晚21:00時後,可根據實際狀況,報主管負責人同意,第二天可酌情補休,並登記備案。補休對照表:

2、因工作原因需要補休者,無特殊狀況,一律提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報批後方可補休,一次補休不可連續超過2天。

本規定自20__年1月1日正式執行蘭州中天文化傳播有限職責公司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8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條 公司考勤使用OA在線打卡,所有員工均需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0分至5時30分,每週實行雙休制度。公司週六、週日和節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時間打卡。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條 月度考勤週期,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後一日。

第五條 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在《未打卡證明》(須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寫)上核准簽註外,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員工辦理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説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並在前台填寫《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如果時間超過1小時者,按半天曠工處理,超過3小時者,按全天曠工處理。

第八條 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辦事,不能及時打卡者,應先電回公司向分管領導説明情況,並於返回公司後及時在《外出登記表》上註明事因、地點。否則,一律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第九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遲到5分鐘內打卡者,扣除10元;遲到超過5分鐘以上者,按每分鐘翻倍扣除,起始為1元(第6分鐘,10+1元;第7分鐘,10+2元;第8分鐘,10+4元;第9分鐘,10+8元,第10分鐘,10+16元,以此類推),遲到1個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當日工資。提前1小時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十條 員工一個月遲到3次以內不扣工資,無全勤獎,遲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中心將約談該員工。一個季度累積遲到超過10天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係。

第五章 假期管理

第二十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須於員工轉正之後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類假期的具體安排:

(一)法定假日

1、元旦1:天

2、3月8日婦女節(限女性):半天

清明節:1天

五一勞動節:1天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春節:天

(二)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時,需填寫《請假申請單》,且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准。員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發燒、胃炎等,請半天以內的病假時,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關病歷和病休證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過1次。

2、醫療期: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根據其在公司的服務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3、請假手續:突發疾病的員工,須在當日內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員工病癒後上班當天,補辦病假手續並附病歷及病假證明;員工因身體不適可請假半天就診,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法提供病歷及病假證明的,須按事假處理。公司對員工提交的醫療證明或單據有疑問的,有調查核實的權利,如調查結果與提供的證明不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取消病假資格,給予成長,甚至予在解除勞動合同。

4、薪資待遇:病假、醫療期內按50%享受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但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三)婚假

入職以後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齡男性滿25歲,女性滿23歲。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後一年內一次性連續休完。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四)產(檢)假、陪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六個月後,每月可享受半天產檢假;產前一個月每半天產檢假。假期申請需提供保健卡複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正常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日。

男員工在一般情況下,享有3天陪產假,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週歲),則再增加7天,共10天陪產假。

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五)喪假

親屬過世,員工可獲3天喪假。親屬是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請喪假的員工,需填寫《喪假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並報人力資源中心複核,但不需提供親屬的《死亡證明》等資料。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六)事假

1、員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發事情,可以請事假,事假理由必須充分。

2、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3天,如超過3天以上,需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需辦理銷假手續。

3、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上班後1日內出具證明,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證明屬實後准予補假。

4、事假期間,工資、補貼一律扣除。

第二十一條 員工請、銷假核准權限

1、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之前必須指定本人請假期間工作交接人,否則不給予批假。

2、員工請假應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並敍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由該部門負責人斟酌情形不準假或縮短假期。如果捏造請假理由矇騙主管准假,經查明屬實者做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委託人或電話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請假,事後補交病假單之類的一律無效。員工請假前,應先填寫相關表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並由員工本人或授權人向人力資源中心説明情況,否則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請假超過3天(不含3天)的員工休假結束後,需填寫《員工銷假申請單》,報所屬部門和人力資源中心籤批。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請假3日以內(含3日),副經理級以下(含副經理級)員工,需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並經部門經理籤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員工,需報部門總監審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副總經理和部門總監請假的,一律由執行總裁批准。

5、請假3日以上,無論級別,在部門總監和人力資源中心批准後,均需報至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員工需填寫《員工銷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再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20xx年05月16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經公司研究,特制訂本制度。

一、員工考勤採用考勤機考勤為主,各部門人工統計考勤例外情況為輔的方式並行。

二、員工上班和下班均需同時進行考勤機考勤。上班期間因公外出辦理業務不能進行考勤機考勤的,要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申請單中註明不能進行考勤機考勤的具體時間和次數存於所在部門。《員工外出申請單》的簽字審批流程為:

申請員工

簽字審批流程

主管及主管級以下員工

本部門部長----分管副總

主管級以上員工

本部門部長----分管副總—總經理

員工因加班不能正常進行考勤機考勤的,由所在部門記錄並由部門分管副總簽字確認後,單獨報人力資源部核實。

三、各部門對本部門員工的《員工請(休)假申請單》、《員工外出申請單》、《員工出差申請單》及各類特殊情況説明每週整理一次,於週六下午轉人力資源部。

四、全廠考勤機的考勤數據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人力資源部以考勤機的考勤記錄為基礎,結合各部門上報的的《員工請(休)假申請單》、《員工外出申請單》、《員工出差申請單》及各類特殊情況説明,每週進行核對統計,統計結果將作為個人當週實際出勤依據。

五、考勤機考勤定義

1、遲到:晚於規定的上班時間20分鐘之內出現的考勤記錄,時間考勤記錄正常。

2、早退:早於規定的下班時間20分鐘之內出現的考勤記錄,時間考勤記錄正常。

3、曠工:

(1)全天無考勤記錄或只有一次考勤記錄均視為全日曠工;

(2)半天內僅有一次考勤記錄的,視為半日曠工。

(3)考勤後私自外出,全天外出一次的視為半日曠工,全天外出兩次 的視為全日曠工。

六、罰則

1、遲到或早退每次罰款20元,月度遲到5次(含5次)或季度累計遲到10次(含10次)以上的公司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2、曠工半天每次罰款100元,曠工一天每次罰款200元,連續曠工3天(含3天)以上或累計曠工7天(含7天)以上的,公司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七、人力資源部根據每週的考勤統計結果,對遲到、早退、曠工人員在公司範圍內公示,同時按規定予以罰款,罰款從其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八、各分廠由公司根據需要統一配置考勤機,考勤機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維護由分廠負責,公司規定考勤機的使用壽命為3年,在規定的使用壽命內出現的認為損壞,由分廠負責照價賠償,行管考勤機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日常使用、管理和維護。

九、本制度由公司組織培訓宣貫到每一位員工,員工在完全瞭解本制度的各項規定並同意遵照執行的需簽字確認,員工簽字確認後本制度將視為公司與員工雙方自願達成的有效管理約定,共同遵照執行。

十、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10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__到__,下午__時到__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__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__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後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説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並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後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__次以上(含__次)或缺勤、曠工__次以上(含__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嚴格遵守考勤、請、休假管理程序,每日上班有指定人員考勤,外出辦事要請假。無特殊情況,不允許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無故脱崗、串崗、空崗。

第二條 員工要嚴格遵守上課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第三條曠工處罰規定

(一)公司部門經理或主管,當月有曠工記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內的(包括1個工作日),扣除2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2、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上不足2個工作日,扣除4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3、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以上內不足3個工作日,扣除6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4、月累計曠工3個工作日以上的,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及相關待遇後作辭退處理。

5、年累計曠工8個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終各項獎金交作辭退處理。

(二)公司普通員工或實習員工,當月有曠工記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內的(包括1個工作日),扣除1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2、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上不足2個工作日,扣除2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3、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以上內不足3個工作日,扣除3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4、月累計曠工3個工作日以上的,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及相關待遇後作除名處理。

5、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終各項獎金交作辭退處理。

第四條 員工遲到、早退處罰規定

(一)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當前的作息時間為準。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違反規定的應自覺接受以下處理: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20元;

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內的,扣30元;

3、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50元;

4、遲到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5、遲到60分鐘以上9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二)普通員工或實習員工違反考勤作息時間規定的,應自覺接受以下處罰。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10元;

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內的,扣20元;

3、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40元;

4、遲到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5、遲到60分鐘以上9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三)公司員工在當月內遲到與早退的累計時間超過10小時,則扣除當月工資及相關待遇後作辭退處理。

第五條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如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追究其責任。

?員工當月遲到與早退累計三次扣100元,累計五次扣發全部績效獎,曠工一次扣全部績效獎。

第七條上班時,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100元。再經發現,扣除300元。

第八條員工外出辦事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九條因工作需要積累工時工休,一般應在當月補休。如確因工作一時不能安排補休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可適當推遲,存休假期可一次性進行但不得超過五天。員工調動工作,原則上不能將積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崗位。

第十條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或無法安排休息的人員,須經總經理批准核准,以補發加班費的形式予以補償。

第十一條代(調)班如出現問題應作本人考勤處理。

第十二條本辦法經呈准後實行,修改時亦同。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12

公司實行每週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週一到週五),每日上班時間為上午9:00時至下午18:00時, 午飯時間1小時(12:00時至13:00時)。員工考勤由辦公室指定專人(前台)負責,考勤時間以樓層公用計時器(鐘錶)為準。

一、遲到與早退。

1、上午晚於9:00時及中午晚於13:00時視為遲到。

2、中午12:00時之前及下午18:00時之前離開公司視為早退。

3、鑑於市區內交通狀況,部門主管及以上職務每月累計遲到不超過2次時不作處罰(須9:30時之前到崗);普通員工每月累計遲到不超過4次不作處罰(須9:30時之前到崗)。

4、超出以上規定次數每次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60(以遲到總次數計)。

二、病假、事假與曠工。

1、除國家明文規定公休日外,因病或因事不能上班均為病事假,事先或事中24小時內未向主管負責人書面或口頭請假的、或請假未批准確不來上班的為曠工。

2、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3小時記為半天事假。

3、病事假每半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43,每1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22;曠工扣除額度加倍。

三、婚假與喪假。

1、婚假期公司發放固定工資800元,喪假期公司發放固定工資600元。

2、婚喪假期按工作日停發工資,工作日內每半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42—1/46,每1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21—1/23。

四、孕產假。

女員工因懷孕、輔乳等不能到崗,允許請長假在家休息,公司發放基本工資(不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工資)。男員工在三天產假內發放基本工資(不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工資)。

五、因公外出。

員工因公外出須填寫有部門經理簽字的《因公外出單》交前台,否則按早退或事假處理。

六、最低收入保障。

因病事假或遲到早退扣除工資,最高限度為保證當月實發工資不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工資。

本規定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上下班、休假情況等進行考核,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40小時,一週兩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為:08:30-17:00,午餐時間30分鐘。

(三)銷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五條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批准,可以實行多班制。員工將按照不同的班次輪流上崗、公休,但其每週的平均工作時數仍為40小時。

(二)實行多班制的部門,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為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安排班次時,要使員工上一班下崗與下一班上崗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2小時。

2、員工在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時間為夜班工作時間,享有夜班津貼。

3、實行多班制工作計劃表,須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查。

第六條關於懷孕女員工

(一)懷孕期在7個月或以上、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女員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權利。

(二)如果懷孕女員工的身體較弱,無法堅持工作,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經報批後,可在家休養;其每月工資暫定為600元,並保證在扣除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之後,月薪不低於當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條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並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員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來記錄個人每天的出勤情況。公司嚴禁代打卡行為,對於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代打卡人和委託人)人民幣300元。

第八條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序和手續。

第九條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為曠工,並按《員工手冊》處罰規定處理: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兩小時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做私活等活動者;

(三)超過批准的假期又沒有及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五)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第十條培訓學員的考勤

(一)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學習的員工,填寫培訓考勤表,由培訓主管給部門提供考勤反饋;

(二)在國內或出國學習的學員,根據被批准的實際在外天數,由部門自行考勤。

第十一條員工缺勤,按如下辦法考核並計扣工資: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公司對遲到、早退按月進行累計,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到3次,按曠工半天計扣工資;超過3次,按曠工1天或1天以上處理。

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1-2次,其缺勤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超過30分鐘按實際時間計扣工資。

(三)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公司可對其解聘,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十二條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研究院、市場總部(含所屬各地代表處)的考勤由各部門人事專員或相關人員直接負責;每月月底將本部門考勤情況彙總後於次月1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薪資福利部門,缺勤人員的工資從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二)移動電話製造部、移動電話營銷中心及維修中心、數據網絡事業部、寬帶接入產品事業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員的工資由本部門薪資專員直接從其月崗位工資中扣除。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14

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並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准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准;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廚房由牛師傅批准。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並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准後,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後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後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後,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範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准後,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准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後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註:打卡範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五、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六、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七、本暫行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15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週末加班,那麼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於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説明書》,註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幹、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説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説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並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並應於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説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

4.假期計算及待遇: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16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

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

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17

1.目的

為方便員工日常考勤,保證公司正常工作運行,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實現科學高效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使用釘釘考勤的所有員工。

3.管理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的日常管理、考勤統計工作。

3.2各部門、車間:負責人負責宣導、管理本部門、車間人員的考勤工作。

4.軟件安裝

4.1下載安裝好“釘釘”手機APP或電腦客户端軟件,按操作提示註冊申請賬號(請實名註冊),一個終端設備只能綁定一個賬號。

4.2註冊成功後-“加入團隊”-搜索團隊名稱“X有限公司”-“申請加入”;也可以通過輸入團隊號申請加入。

4.3目前釘釘軟件的功能主要有:人事管理、協同效率、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市場營銷、客户管理等,其中“人事管理”中的“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簽到”、“補卡申請”、“請假”、“審批”、“公告”等功能以及“協同效率”中的“釘盤”功能先行使用,其它模塊功能等條件成熟後逐步開放使用。

5.考勤時間

5.1夏季工作時間(當年5月1號至9月30號),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5.2冬季工作時間(當年10月1號至次年4月30號),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5.3考勤打卡次數及時間:一日四次,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中午兩次打卡時間點前後不能低於30分鐘。

6.釘釘APP部分功能的使用

6.1考勤打卡

6.1.1使用範圍:凡員工正常上下班都須使用“考勤打卡”功能。

6.1.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打卡或外勤打卡)。

6.1.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考勤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統計”-“我的考勤”。

6.1.4注意事項:

離開常駐地點的打卡為外勤,需要有公務外出的審批或詳細説明外勤原因,如無正當理由視為異常考勤。

須按規定一天四次打卡,多打卡將導致系統顯示為早退。

6.2外出

6.2.1適用範圍:凡員工因公外出都須使用“外出”功能。

6.2.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後,選擇“外出時間”、“結束時間”、“外出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2.3彈性時間:公司給予員工每人每月累計2小時的私人外出時間(不超過2次),用於處理私人緊急事務。(須在外出事由中説明“因私外出”)如果超出,累計每超出4小時扣半天工資,每超過8小時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6.2.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外出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更多”-“查看記錄”。

6.3出差

6.3.1適用範圍: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出差”功能。

6.3.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後,填寫“出差事由”,選擇“交通工具”、“出發城市”、“目的城市”、“開始時間”、“結束時間”;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3.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出差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更多”-“查看記錄”。

6.4簽到

6.4.1適用範圍“外出”:凡員工因公/因私外出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從公司出發簽到一次,到達目的地時簽到一次、離開目的地時簽到一次、返回公司簽到一次。

6.4.2適用範圍“出差”: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在始發地拍照簽到一次、每到達一處辦事目的地須簽到一次、返回駐地後簽到一次。

6.4.3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在“拜訪對象”欄內填寫外出辦事地點或事項(要與申請的外出或出差中的事由相關)。在“簽到”內用相機拍攝該地點顯著標志的照片上傳(在該軟件內拍攝的照片將自帶日期姓名等水印)。

6.4.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簽到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我的“,可在地圖上選擇“範圍”和“日期”查看。

6.4.5部門負責人可隨時查看部門內員工的簽到情況,單位領導可隨時查看全體員工的簽到情況。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可在地圖上選擇“範圍”和“日期”查看。

6.5補卡申請

6.5.1適用範圍:因個人疏忽、手機或網絡故障等原因未打卡或簽到。

6.5.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補卡申請”-“去月曆補卡”-“提交申請”-“申請補卡”,填報補卡日期、事由並説明。

6.5.3管理方法:

補卡申請須在當日或三個工作日之內補卡,由於個人疏忽未打卡的填報,每月認可三次,其餘的均按遲到、早退、曠工等實際情形處理。

實際遲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補卡。

補卡一律由本人親自在釘釘上操作“補卡申請”並由上級領導審批方可有效,未審批或退回者按無出勤處理。

6.6請假

6.6.1適用範圍:員工因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原因請假。

6.6.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請假”,選擇“請假類型”、“開始時間”、“結束時間”、“請假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6.3管理方法:

請假以半日為最小單位,需提前申請,遇緊急事件或生病等臨時特殊事件,無法提前申請的,需電話告知直屬上級,並得到批准後方可請假,並在釘釘系統內補填請假單並提交,審批完成後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各部門負責人在審批請假時,以不影響正常工作為原則,同一天內部門員工不得全部請假,特殊原因必須請假,需找到代替人員行使其崗位職責。

關於續假,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續假,且必須在釘釘上重新申請請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請假流程中進行修改日期後重新審批);未獲批准的續假,視同曠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續假者,員工本人應向直屬上級口頭申請或電話申請,並在事中或事後24小時內補辦釘釘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6.7審批

6.7.1適用範圍:本人發起某項審批流程或領導審批相關事項時使用。

6.7.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審批”。在“我審批的”、“我發起的`”、“抄送我的”裏面操作相關事項審批流程。

7.釘釘指紋考勤機的使用

7.1適用範圍:員工因不會或不能使用釘釘APP手機軟件的情況下,可以選擇釘釘指紋考勤機打卡。

7.2使用方法:釘釘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與公司之前考勤機的使用方法一致。

7.3管理方法:特殊情況下如不能打卡或忘記打卡,應向上級領導報告原由,並在事後及時填寫《考勤異動登記表》參照附件2,由上級領導簽字確認,在當日或三個工作日內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無故不打卡又未能説明原由的以未打卡、遲到、早退、曠工等實際情況處理。

8.打卡地點及連接方式

8.1釘釘APP手機軟件

8.1.1考勤打卡地點:公司會統一設置一個常駐辦公打卡地點。將公司整個辦公區設為考勤範圍,通過手機定位,精確到50-300米的定位方式,離開此地點則顯示為外勤打卡。

8.1.2網絡連接方式:可以用公司網絡,也可以用自帶的手機流量,打開手機GPS定位後進行打卡。

8.2釘釘指紋考勤機

8.2.1考勤打卡地點:公司門衞處。

8.2.2網絡連接方式:公司網絡。

9.遲到、早退、忘打卡、曠工的管理

9.1除無法避免之客觀情形(如惡劣天氣、事故、意外等)或未得到上級的特別許可或批准的情況外,任何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9.2當月遲到第一次扣款10元,第二次扣款20元,第三次扣款30元,三次以上扣款50元。

9.3早退的,扣款50元/次。

9.4實際按時上班但忘記打卡的,可在當日或三個工作日內申請補卡,每月申請補卡次數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的每次扣款10元。

9.5無故缺勤4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扣除半天的考勤工資。

9.6無故缺勤8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一天,扣除一天的考勤工資。

9.7連續曠工2天(含)以上或年度內累計超過3次(含)曠工,屬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將予以無條件開除。

10.附則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與修訂,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後,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

員工考勤管理流程圖

釘釘審批流程與權限表

考勤異動登記表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18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當月下鄉費: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達到3次,扣除當月下鄉費50,請假除外;

2、曠工兩天的;

3、工作時間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響工作的;

4、工作時間辦私事、幹私活、玩電腦遊戲、上網聊天的;

5、工作時間在辦公室打麻將、打撲克的;

6、未經領導批准,無故不參加機關開會、學習、不參加機關組織的各項活動及義務勞動月累計達到二次的;

7、值班時擅自離崗、脱崗、漏崗,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當月下鄉費和崗位補貼。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超過5次(含5次),請假除外;

2、病、事假月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的;

3、責任心不強,辦事拖拉、推諉、扯皮,造成他人向鎮主要領導或上級部門上訪的。

4、工作失職造成一定影響的;

5、因違紀被處分的。

三、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機關在崗的全體機關幹部。

本制度如有與上級部門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時,以上級部門規定為準。

本制度自二0__年三月一日起實行。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19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 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

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説明書》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未打卡情況説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

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説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

一、目的總則為適應公司發展,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公司考勤制度,明確勞動紀律,保障員工合法權益,依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中國大陸範圍內的全資子公司。

第二章

一、基本工作時間工作制度實行五天工作制,每週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時。

上班時間:8:30~12:00 13:30~18:00 13:00~17:30實習實驗室上班時間:8:00~11:30二、打卡制度(包括磁卡、紙質卡和指紋識別系統,統稱為打卡系統)1、公司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在工作時間如有外出公幹或請假,離崗和到崗時也應打卡。

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凌晨5:00之前的打卡為前一天的考勤記錄,凌晨5:00之後的打卡為當天的考勤記錄。

4、代打卡:不允許員工之間代打卡,凡有代打卡行為,一經發現,雙方同時按違1規處理,具體處理意見由人力資源部確定。

第三章

1、定義加班與值班管理制度公司提倡員工應在國家法定的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加班是指員工在國家法定的工作時間內已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後,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為完成公司安排的額外工作任務而照常工作的情況。

除本章4(2)條規定的突發事件外,所有人員的加班必須事先得到直接主管以上的審批同意,未事先審批通過的加班為無效加班。

2、加班時數限定每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36小時。

3、加班費標準(1)公休日加班:計發200%的加班工資。

(2)法定節假日加班:計發300%的加班工資。

(3)加班小時工資的計算方法:加班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20、92/8 (4)當月加班費在下月工資中一起發放。

4、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1)須提前直面填寫《加班申請》,寫明事由和加班起止時間,經相關主管審批簽名後,方為有效申請。

因突發事件不能提前填寫《加班申請》的,應在加班後兩個工作日內提交紙面申請,並提交給部門主管批准。

(2)有效加班時數是指:加班申請時間與實際出勤(打卡)記錄的交集。

(3)原則上,加班申請應扣除中間用餐及休息時間。

(4)參加公司或部門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組織的培訓、參觀、非業務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均不作為加班。

第四章

一、病假各類假期規定

1、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而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須提供醫院有效證明。1天以內的病假不需提供醫院證明,但每月這樣的病假最多一次。

2、病假期間包含公休日、法定節假日。

3、請病假最小單位為半天,病假期間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4、法定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1)病假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5天)以上者,辦理病假手續,必須提供經公司指定的3級甲等或3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醫生診斷證明、病歷、處方、醫院收費證明、假條或住院證明等證明材料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方可請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3、在試用期期間請病假者,試用期按請假天數順延;在離職工作交接期請病假者,離職交接期按請假天數順延。

4、不履行請假手續或持虛假醫院證明的,視為曠工;

5、病假薪資計算標準:

病假超過一個月以上病假期間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當月累計病假時間≤5天(含5天),且當年累計病假時間≤15天(含15天)時,日病假工資發放標準為:最低工資標準X80%÷當月營運天數

注:最低工資標準是指本公司註冊所在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

事假:

1、員工不得不佔用工作時間請假處理個人或家庭事務的,視為事假;

2、由於任何請假都將會影響到本人及其它部門的業務進展,因此公司原則上不主張在工作時間內請事假。確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需請事假者,必須説明請假事由。

3、在試用期期間請事假者,試用期按請假天數順延;在離職工作交接期請事假者,離職交接期按請假天數順延。

4、事假薪資計算標準:

已批准的事假,按日全額工資乘以事假天數扣款;

事假期間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曠工:

1、以下情形視為曠工:

未按規定履行請假、外出手續或未經批准擅自離崗的,利用工作時間辦私事或拒絕工作者;

超假未按規定續假者;

工作時間開始後到崗者,而又未請假者;

因違法亂紀,被公安機關收容、審查、拘留、傳訊不能正常工作者;

2、曠工3小時(含)以內的計曠工0、5天,3小時以上計曠工1天;

3、員工未經批准連續曠工2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天,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其勞動合同,並且不承擔任何因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而向員工支付的補償金。

4、曠工薪資計算標準:

1曠工一天按照當事人日全額工資×2倍進行扣款,曠工期間不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2當月曠工達五天(含),扣發當月全部工資總額,停辦當月福利。

婚假:

1、本公司正式員工,符合晚婚條件(女滿23週歲,男滿25週歲)初婚者給予10天(不含休息日)婚假,不符合晚婚條件的則給予3天婚假。

2、婚假應在婚姻登記後半年內一次性休完,一次未休完或未休者視為自動放棄;

3、因公司原因未休完或未休者,需重新補寫申請報公司另行處理;

4、員工請婚假需提前1個月遞交申請,經公司同意,員工方可使用假期。

5、婚假薪資計算標準:帶薪婚假

6、婚假需提交資料: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結婚證複印件;不能提交資料者按事假處理

產假:

1、本公司正式員工,符合國家享受產假規定的女性員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產假(含節假日及公休日),男性員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陪產假。

2、女性員工正常產假90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年滿24歲已婚女員工初生第一個孩子為晚育,晚育可增加晚育產假30天;

3、女性員工產假於預產期前15天可以開始使用,產前與產後連續計算產假天數;

4、女性員工待產期間進行孕期檢查,需出示正式的醫院證明,可視為正常出勤。

5、男性員工,配偶分娩,給予陪產假3個工作日

6、女員工休產假應提前1個月遞交《請假申請單》,店長在妥善安排該員工休假期間的職務代理工作後簽字批准,交人力資源部核查批准後,員工方可使用假期;

7、男員工如需休陪產假應提前1天辦理請假手續,如因事發突然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應按照緊急事件請假的規定辦理。

8、產假薪資計算標準:

女職工產假按北京市相關工資支付規定辦理;

男性員工陪產假日工資=日全額工資。

產假需提供資料:結婚證複印件、子女出生證明,準生證

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含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允許申請喪事假;

2、本市員工喪假為3天。外省員工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所必需的路程時間的路程假,路程假薪酬按照事假處理,但其假期時間不計入年終事假統計中。

3、喪事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4、員工請喪事假可隨時遞交《請假申請單》,店長在妥善安排該員工休假期間的職務代理工作後簽字批准,交人力資源部核查批准,最終由總經理進行批准後,員工方可使用假期。

5、喪假薪資計算標準:喪假工資=日全額工資×喪假天數。

6、喪假需提供資料:死亡人死亡證明,請假者與死亡者關係證明。

年休假:

1、適用範圍: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且仍在職的全日制員工。年假分為帶薪年假及獎勵年假。

2、休假天數:職工累計進入公司

已滿1年,年休假5個工作日;已滿2年,年休假7個工作日;

已滿3年,年休假9個工作日;已滿4年,年休假10個工作日;

已滿5年,年休假11個工作日;已滿6年,年休假12個工作日;

已滿7年,年休假13個工作日;已滿8年,年休假14個工作日;

帶薪年假最多不超過14個工作日。

3、獎勵年假:為了獎勵那些為公司服務年限長的員工,

凡進入公司滿第十年者,除享受當年帶薪年假外,還享受一次帶薪司齡獎勵年假,即10個工作日。

凡進入公司滿第十五年者,除享受當年帶薪年假外,還享受一次帶薪司齡獎勵年假,即15個工作日。

凡進入公司滿第二十年者,除享受當年帶薪年假外,還享受一次帶薪司齡獎勵年假,即20個工作日。

4、員工如有下列任一情況的,不再享受年假:

1.因違反國家法律被刑事羈押不能繼續任職的;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公司辭退的;

3.以年度為單位連續曠工2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

4.未經公司批准,年休假不可以用於衝抵其他類型的假期,公司浮動假除外

5.休年假的前提是不能影響本人及公司的工作進展。休年假前必須按照公司請假流程及假期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6.年休假原則上必須在下一年度的3月31日之前休完,逾期不予延期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年休假未休完的,必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按國家的相關規定給予未休年假的折薪或延期到下一年度。

7.若員工提出離職申請時有未休年假,為保證交接工作的順利進行,從離職申請日至工作交接期原則上不得申請年休假,待工作交接完畢後,方可申請補休。離職員工應在補休完畢後再辦理離職手續,不申請補休的視為自動放棄。

8.年休假薪資計算標準:年休假工資=日全額工資×年休假天數。

加班:

1、本公司的加班僅適用於店面部門的普通級別員工和業務部門的普通級別職能崗位員工,除此之外的例如店長、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市場銷售人員等崗位員工均實施目標考核管理,不做加班考勤統計,不計加班工資(三薪工作日除外)。

2、加班,是指公司在員工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在營運工作時間以外的工作。如因個人工作效率低下導致沒有按時完成當日工作任務,由員工自行安排,確保公司業務按期進行,此種情況不在加班範圍之內。

3、員工因公異地外出,如遇國家節假日或雙休日,如公司安排在異地進行工作,可視為加班,如公司未在此期間安排員工進行工作,視為異地休息,不做加班處理,但享受因公異地出差補助,具體處理辦法參加《差旅管理規定》。

4、店面申請加班應設立當次加班帶班人,由帶班人負責根據加班內容對加班結果、加班時間進行監督和驗證,經帶班人確認及店長簽字後,該次加班審批結果真正生效。

5、若員工提出離職申請時有加班備案的,待工作交接完畢後,公司可通過補休的形式予以補償;離職員工應在補休完畢後辦理離職手續,不申請補休的視為自動放棄。

6、加班薪資計算標準:

1、在每一個日曆年結束後次年的3月31日內所備案的加班如無調休,可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按照如下標準進行加班工資的核算:

2、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公司將支付員工日全額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日常營運加班按照員工日全額工資的100%支付加班工資。

4、4假期審批權限:

4.4.1店長的假期審批權限:店面員工的所有假別,店長均有權審批。但年假、產假、婚假需提前一個月向店長報批,由店長在不影響營運的情況下進行審批。

4.5請假流程:

4.5.1辦理請假事宜的前提:

所有辦理請假手續的前提都必須是請假當事人店長已對工作進行了妥當安排,工作已找到其它的代理人,不會因本部門員工請假的事實影響公司業務的順利開展和既定的工作計劃;

所有請假事宜均必須對上級領導説明真實的請假原因,不得以虛假理由請假;

除病、產、喪假等不可預見因素的假期外,當個人假期會影響到公司或部門整體目標實現的情況下,個人的利益必須服從於公司利益;

4.5.2以上情況如店長未按流程報備總務部人力資源處則每次扣款200元處罰。

4.6考勤執行方法:

4.6.1員工上、下班均應及時報考勤,每月月底店長應將統計完的考勤經員工簽字確認後,於下月5日前報送至人力資源部。

4.6.2未經店長或負責人批准實施的加班,不算做加班考勤

4.6.3在核算當月工資時,當月考勤以經簽字確認的考勤表為準

4.6.4店長在報送考勤時,請一併提供員工請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的提交資料,無資料者,人力資源部一律按事假處理,後果由店長承擔。

4.6.5員工未按照公司規定的請假流程辦理請假手續,其店長負完全責任,公司會視情節的嚴重性給予相應的處理。

5、其它:

5.1如本制度與現行考勤制度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制度為準;如本制度與其他制度中所規定的相關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5.2本制度X年X月X日開始執行。

5.3本制度中所有假事薪資計算口徑均為全額工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21

一、目的:

為了規範員工上下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為結算工資、福利補貼等提交準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總經理以下全體員工。

三、考勤:

(一)考勤時間:

1、作息時間: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時間為當月1日起至當月30日(月小或月以最後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總經理外,均應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規定正常打卡者,於2日內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並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主管及以上人員在表上予以登記,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月底前簽字確認),在次月1號前仍未登記的,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早上未打卡視為上午半天曠工,下午未打卡視為下午半天曠工。

3、一般人員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時,應徵得直接上級同意;所有外出人員外出前應在前台處《外出登記簿》上予以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如遇特殊情況未在登記簿上登記的,由行政助理詢問外出人員直接上級後代為填寫(主管以上人員詢問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據打卡記錄、《請/休假申請表》、《未打卡情況登記表》,一併審核並編制《月考勤統計表》,報財務部作為薪金計算依據,由於個人原因造成考勤記錄不全的,以考勤記錄為結算依據。

(三)公司遵守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四)考勤設置及基本定義:

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2、遲到: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未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打卡上班延遲30分鐘(含)以內的行為。

3、早退: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比規定的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含)以內離崗;

4、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曠工

(1)未辦理妥善請假手續、外出手續而私自離開崗位或不到崗位;

(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手續的行為;

(3)不正當手段騙取、塗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

(5)被部門拘留的;

(6)打架鬥毆、違紀致傷不能到崗的;

(7)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

5、請假:因個人行為或個人因素不能在崗位上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手續離開崗位之行為。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換休假、考試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並由部門主管指定必須繼續工作的行為。

7、出差:因公司公務或領導指派外出,不能在辦公室或指定崗位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離開公司之行為。

四、請假管理:

(一)請假流程:

1、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2、其他部門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1)三天以內(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流程:

(二)員工請、休假的相關注意事項

1、所有假期審批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按以上流程報批,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處置。若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須電話請假或在上班後半小時內致電於直接上級口頭請假得到同意,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在到崗後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經權限人批准外,請、休假期滿而不到崗者,均按曠工處理。

3、員工請假應安排好職務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經批准方可離崗。員工請假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公司內部聯繫。

4、如發現員工請假有虛假情況時,經核實屬實,則對所請假期按曠工處置。

5、《請/休假申請單》由行政部存查並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後辦理銷假手續。

6、請病假2天以上者必須在上班後一天以內出具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無醫院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7、無直接上級的,審批人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

(三)出差:

員工外出出差的,憑《出差申請單》到行政助理處予以登記;如時間有調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並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

(四)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計劃內的工作不計加班,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應按以下流程之一進行確認:

1、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據《加班申請單》進行統計、核定,以此作為加班計算的書面依據。

2、加班計算單位為:小時/次,1次加班不到1小時不計加班。

3、加班統計:加班時間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後的《加班申請單》為依據,以打卡記錄為準,以小時為單位進行累計。

4、加班可安排在階段性工作後換休,換休假當年有效(春節假前)。

(五)考勤扣款標準

1、無故缺勤(包括遲到、早退和曠工等)等情況,按如下規定處理:

(1)遲到、早退行為:

1.1員工每月上班遲到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2次不計遲到,2次以上的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2員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3當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公司將以口頭警告/書面警告之方式對員工進行教育,當月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及以上的,扣罰工資50元/次,以後每次遲到/早退累加50元罰款。遲到早退一個月內達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責令改正,對於屢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內達到30次及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加倍處罰或對其作出辭退處理。

(2)曠工:

2.1按照曠工實際時間扣除兩倍的工資和各種補貼,並由行政部給予警示。

2.2累計曠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給予通報批評並加倍處罰。

2.3連續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累計曠工3次者,視為嚴重違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辭退處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內(含),發放病假當日基本工資;7天至15天以內(含),按基本工資的80%計發病假工資,超過15天按事假處理;

(2)病假原則上一次性不得超過一個月。

3、事假:

扣除當日薪金全額及當日補貼。原則上事假單次不得超過5天,請假時必須有工作接手人,續假不得超過2天。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經核實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無相關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託他人代打卡:

一經發現,託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罰款50元。違紀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權取消員工本次晉升、加薪機會;情節嚴重者,視為嚴重違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種類: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每週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調休、考試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體系中的工資部分。

1、每週公休假日(全薪):每週休息二天。

2、法定節假日(全薪):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的(女年滿20週歲,男年滿22週歲),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年滿23 週歲,男年齡25週歲)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須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請,並出示結婚證書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當年內有效。

4、喪假(全薪):

(1)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喪假3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給予1天帶薪喪假。

(2)員工到外地辦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增加最多不超過2天的帶薪假。

5、產假(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持準生證、出生證等):女員工產假為90日。

(1)產假以產前、產後休假累計;(原則上產前15天)

(2)已婚女員工年滿24週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獎勵晚育假15天。

(3)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職工婚後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產假:流產給予7天產假,引產給予15天產假。

6、陪產假(全薪):男員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產假3天。

7、工傷假(全薪):若因公受傷,工傷醫療期內薪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進行支付。

8、調休(全薪):調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假期。

(2)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連續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試假(全薪):公司鼓勵員工個人參加有助於本職工作的進修和培訓,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憑準考證原件,經部門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於工作時間參加考試。考試假全年不得超過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

5、最新酒家員工考勤制度

1.員工每月享受帶薪休假4天,每天工作8小時(不含用餐和休息時間)。特定部門除外。

2.根據營運需要,公司按勞動法》規定可以要求員工超時工作,以等同時間補鍾。

3.門店實行全員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拒不參加打卡,以曠工論處。

4.每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下罰款現金10元,10分鐘以上按1分鐘1元計,15分鐘以上4小時以內扣罰75元,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 次,另行扣罰75元。

5.員工漏打卡每月不得超過2次,同時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證明方為有效。當月漏打卡第3次扣款30元,以後每漏打卡1次扣罰10元

6.曠工:基層員工曠工1天扣罰150元;其他人員曠工1天扣罰300元,連續曠工3 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7.員工連休、病假、事假5天(含)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執行,5天以上由門店總經理審批。

8.病假:員工請假須有醫院或相關醫療機構,開具的病假證明單及收費單,員工所獲得的病假天數與扣薪金天數相等。

9.事假:扣除所請事假天數的工資,且事假不享受當月請假期內公司特定福利和其他獎勵補貼,事假全年累計10天和病假全年累計達15天以上,不享受年假。

10.年假:凡在本公司任職滿一年的員工,享受有薪年假5天,,工作期間提出辭職的不享受年假年假不許跨年度累計,受到兩次以上警告處分或重違規違紀處罰的,當年年假取消。

11.請假必須要填《員工請假卡》,需要提前24小時申請,經批准後,假期生效,不接受電話請假,未經批准不得無故缺席或擅自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12.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部門按實際工作需要制定休假計劃,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公司規定給予補休處理

13.婚假、產假、喪假參照員工手冊相關規定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22

1.目的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規章制度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3.1.工作制度3.1.1工作時間:每週工作六天,週一至週六上班,週日休息。

上午8:00 —12:00上午8:30 —12:00下午13:00—17:00下午13:00—17:30,按此工作時間制員工需提前報財務辦公室且由總經理審批後方才生效。

3.1.2打卡制度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

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忘打卡考勤:一個月內,忘記打卡在2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填寫《異常刷卡饋單》後,不扣工資;從第3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或者是:一個月內,忘記打卡者在2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每次扣5元,從第3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遲到:公司允許每位員工每月遲到兩次機會,分別為兩次5分鐘內或一次5分鐘和一次10分鐘內的遲到,在此允許範圍外,每遲到一次10分鐘內扣5元;一次20分鐘內扣10元;一次30分鐘以上扣30元,超過30分鐘的

温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參考本制度3.51條款執行。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週日順延)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因停電、卡鍾(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後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籤申請表》,由考勤管理人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

外派員工的考勤:如員工到工廠實習及外出培訓學習等,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

3.2加班管理3.2.1定義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後,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

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3.2.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

部門經理或負責人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

温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時達到要求。

凡是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説明理由,報主管部門和總經理審批。

B.公司淘寶人員的加班或值班,應由當事人根據工作需要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並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報財務辦公室備案,相關值班或加班工資由總經理辦公室規定執行。

C.考慮到公司部分淘寶人員上班的特殊性,在休假上公司給予相應的靈活性,當一個月或15天內的一個週期可以累積一起連休,但需提前向部分負責人提出休假申請,由部分負責人統一安排協調,原則上不得影響淘寶部門工作的正常進行。

體假時間不得超出應休的天數,如超出應休的時間且在先前沒有請假,一率按曠工處理。

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後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 。

《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同意,財務辦公寶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有效。

《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當月內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週內上報至總經理批准。

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自願加班。

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部門人負責人或總經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當月有效,視情況也可以順延至下個月,如累計有多餘未休的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在春節前後補休。

加班可按1:1的比例衝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加班申請表》在財務辦公室處領取,加班統計週期為當月1日至31

温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日。

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

財務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及加班申報。

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報財務辦公室。

填寫並履行完審批手續後交由財務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保管。

負責考勤人員負責檢查、複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並在每月的1-15日彙總交總經理辦室,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3.2.4倒休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並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

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辦公室考勤人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簽字後,交部門負責主管及總經理籤批。

當月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

無加班批准記錄而批准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准人,曠工天數為批准員工倒休天數。

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任何補償。

3.3各類假期規定3.3.1病假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

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負責人及財務辦公室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温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

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鑑定,被鑑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3.2事假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後方可休假。

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3.3節假日每週日為休息日。

法定假日參考國家規定。

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係,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3.4工傷假

温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

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准後,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3.5公司年假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

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説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後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

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並報相關主管部門。

3.4請假制度3.4.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3.4.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

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温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3.4.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4.4請假的核決權限天數1天(含)以下3天以內人員一般員工(固定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部門主管(含)以上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總經理4天(含)以上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3.4.5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後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後再作相應處理。

3.4.6《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本部門考勤員(文員)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後,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存並通知本人。

當月27日前連同考勤表一起交相關主管部門備案。

3.4.7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

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相關主管部門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3.4.8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3.5缺勤規定3.5.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

温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本制度的條執行,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算. 3.5.2曠工扣款規定: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一至三倍扣款。

凡曠工未及時説原因且嚴重影響工作者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3.6其他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規範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條根據崗位不同,工作時間分為四種:

1、常日班。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實行單休制,每週日為正常休息日。

3、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遲到、早退

1、於規定上班時間五分鐘後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

2、於規定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3、月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日計。

4、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准後,辦理請假手續,不列入缺勤記錄。

第七條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事假年累計達14天者取消其年假,達20天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第八條病假

1、職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國家承認二級以上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4、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並進行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曠工

1、未經准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半日;

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條值班、加班

1、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向部門領導申請,然後提交總經理審批後執行,當日或工作期內未完成的工作不屬於加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條國定假日

按實際規定執行,辦公室需提前三天發文通知。

第十二條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均可按規定享受休假。

2、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定時間,按下列規定給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計最多不超過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協定。

3、休假最小額度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計,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將按規定給予補償。

5、職工休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優先用於抵扣事假。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婚嫁休婚假3-10個工作日。

2、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請。

4、婚假需在結婚一年內使用,由於工作原因經公司特殊調整者除外。

第十四條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產前15天開始休假;

3、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妊娠3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5、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

6、女職工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每天授乳兩次,每次30分鐘。

第十五條工傷假。

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和西安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喪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一天;

3、申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户籍註銷證明;

4、需赴外地的'員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條公假

1、公司指派參加公司外的集會、訓練或其他活動;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考試、技能鑑定;

3、依法律規定應給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請假、調班、消假、計劃外值班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後交公司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週申請。

第十九條職工調班應由本人及代班人員填寫《調班單》。節假日值班調班由部門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職工將經過審批的《請假單》、《調班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十一條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後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並在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

第二十二條須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須在上班後第一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消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第二十三條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計劃外值班,須事先填寫《計劃外值班登記表》,經部門領導審批後交與考勤人員,否則不記入考勤記錄。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考勤。

1、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8:25~8:30前台打卡登記

8:40前台記錄彙報每天已到公司員工,將考勤交給企管人員。8:40~9:00考勤人員核對前台未記錄人員的出勤狀況、請假單、調班單。

2、每週一考勤人員根據週末考勤狀況、調班單、請假單、計劃外值班登記表核對週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統計當月公司考勤,28、29日彙總公司其他辦公地點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上報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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