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中心校教師獎懲制度

中心校教師獎懲制度

在xx鎮中心總校召開了學初校長及教導工作會議後,我校組織教師會議對會議精神進行了傳達,對總校今年的安排部署進行了認真的學習,會上我校全體教師針對烏丹鎮中心總校教學工作獎懲制度和關於學困生的考核修改意見展開了討論,我校全體教師一致認為,烏丹鎮教育教學獎懲制度,在幾年來的實踐中,的確起到了鼓勵先進,鞭策後進的作用,使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有章可循,有目標可奔,在烏丹鎮教育教學的發展發展過程中,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可以説是一個比較完善的獎懲制度。在此我校僅就人數加、減分的規定及學困生的成績計算建議如下:

中心校教師獎懲制度

一、人數加、減分

人數加、減分這項政策的制定,決策人考慮的是教師的工作量問題,我們認為工作量的大小不能把教的學生的多少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第一、人數的多少不是教師甚至學校能控制的,我們也很不願意自己的學校、自己的班級人數少。而教的人數多隻不過是僅在作業批改,課業輔導上增加點量而已。

第二、大班額的班級大多集中在多集中在鎮區或鎮區附近,地理位置優越,教師上班路途近,教師比較嚮往的極少數學校,而小班額大多處在教師上班路途較遠,教學條件比較差的偏遠學校。而恰恰就是這些教師支撐着烏丹鎮總校近三分之二的學校。比如巴嘎塔拉國小,九分地國小,工作日期間早晨恐怕六點鐘就得起牀,準備上班,而路途近的學校教師這個時間段睡的正香,就是起牀可能也是晨練時間,中午不能回家,老人、孩子可能無暇顧及,每個月還得支付少則幾十元多則上百元的公交車費,承受着來自家庭、學校、經濟上的多重負擔,但他們無怨無悔,她們何嘗不想到路途近一些的學校多教幾個孩子呢,如果談工作量到底哪一個學校或哪一個班級、哪些教師的工作量大呢?

為此我校對班級人數加、減分這項制度建議如下:

一是有可能的話取消人數加、減分這項規定;二是如果取消這項規定對總校質量檢測有着極其深遠影響,那麼我們建議提高加分的人數上限為45人,國家標準班額,45人以上再加分;降低減分人數的下限為15人,農村國小普遍班額,十五人以下再減分。

二、學困生成績的計算

學困生成績的計算,是幾年來一直困擾着教學獎懲的難題,但幾年來我們一直感覺到不合理,主要表現在人造學困生的出現,一個班級十幾個人竟然有三、四個學困生,而且都在20分以下,而且還得獎;一個班幾十人竟然出現五六個學困生,不僅都在20分以下,不同學科還是不同一個人,20分以下的卻恰恰是本學科不合格人數,準確無誤,一個班級或者一個學科出現五六個學困生竟然有資格得獎,可見一斑。有些班級、有些學科的確存在着少量的學困生,而且教師千方百計提高他的成績,恰恰考試不合格而且成績在20分以上,不僅不得獎,有時一不留神還挨懲,困惑。最近總校教務處又重新修訂了關於學困生的成績計算方法,把提高幅度作為學困生加分的因素,我們感覺這有可能又是對學困生製造者的縱容,製造的學困生當然有提高的空間,而真的學困生,提高的空間微乎其微。

為此我校建議獎懲制度在學困生的計算上,着眼點應放在學困生率上和學困生質量上,這樣教師才能不歧視學困生,促進教師關愛學困生,這樣對學困生才是公平,也會有效地防止人造學困生的出現。

一是、減分。成績的計算應該在總成績中減去不合格人數,有一個不合格的減去一分。以防止人造學困生的出現。這樣使學困生多的班級肯定得到懲罰。使教師千方百計抓教學,而不是千方百計造學困生。

二是、加分。對差生成績接近合格線的給予適當加分,比如50分以上的每生加0.5分,40分以上的加0.4分,30分以上的0.2分,20分以下不加分。但加分絕不能高出合格率的得分,按總校最大班額基數計算。這樣確保教師關愛學困生。

三是、待期末教學質量檢測完畢後,統計好各班級的不合格人數,進行比較後,減去各班級中最少學困生數,再計算平均分和合格率。最後再減去貧困生率。

四是、取消學困生的所有規定,按班級實有人數計算成績。人數的計算按總校下撥經費的人數為準。

五是、總校考核成立考核組確定智殘學生。

六是、對新收學生採用增加合格率的辦法,班級每新收一名學生加2%的合格率分數。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nezr6g.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