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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資產管理制度(精選7篇)

財務資產管理制度(精選7篇)

財務資產管理制度 篇1

為規範本部門資產管理,明確本部門資產管理和使用人在資產管理的職責和權限,確保資產的真實、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據集團公司的規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資產管理制度(精選7篇)

一、資產管理範圍

本規定所稱資產包括本部門所有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如:設備、儀器、工具、辦公設施等)。

二、資產管理體系

本部門資產管理實行分類歸級管理:

1、一級管理責任人為部門負責人,`其職責為:

1)建立、健全各項資產管理細則、程序;

2)對資產的申購、調撥、改造、變賣、報廢等有關情況進行有效控制和監督;

3)隨時檢查資產的保管、使用和維護情況;

4)及時瞭解本部門資產的使用現狀:資產有無長期閒置、使用不當的情況,有無保管不妥、維護不夠精心的情況;

5)發現不需用的資產,要做好內部調劑,儘量做到物盡其用;

6)指導做好資產盤點工作,保證資產安全性;

2、二級管理責任人為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暫定助理),其職責為:

1)負責資產的賬務管理,建立真實完整的資產明細賬,及時、準確地反映資產類別、數量、使用年限、原值、折舊和淨值。

2)每月25日前對本月變動的資產進行核對。

3)每年六月二十五日與十二月二十五日與管理部共同進行資產盤點,管理部監督資產管理工作,做到資產賬實相符。

4)編制資產增減變動表。

3、三級管理責任人為資產使用人或指定負責人,為資產的實物管理人,其職責為:

1)負責資產的實物保管。

2)負責資產的使用與維修的'申請、驗收。

3)發現毀損的資產,提出申請及時修復,保證資產完好

部門負責人對部門內的所有設備、儀器、工具、辦公設施等資產建立明確的責任人。資產責任人應在其負責的資產明細表上簽字確認並承擔管理責任。無責任人的,由部門主管承擔直接責任。

三、資產的檔案管理

1、建立資產卡片,全面反映資產的名稱、規格(型號)、存放地點、生產廠家、購置日期、原值及資產大修理與流轉情況,資產卡片由技術工程師負責制定和更新,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負責保管。卡片一式三份,管理部、財務部和本部門各一份,在資產購置、調撥、報廢、盤點等過程中,三方須簽字認可。

2、資產在本部門間調撥時,應在卡片上註明調撥日期,並由調入實物的責任人簽字,以明確責任。

3、同時在資產卡片的基礎上,建立資產管理檔案,保管好資產使用説明書和保修卡,認真做好設備修理及各種突發性事故的記錄,由技術工程師負責制定和更新,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負責保管。

4、部門內資產實施編碼管理,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則對本部門的資產進行編碼。

四、資產的申購程序

資產的購置實行月度申購制,每月24日由使用人提出申請,交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於25日按資產類別填寫“物料申購單”,交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申購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審核後按公司採購程序進行各項審批和採購。採購時,必須要求供應商明確其保修或維修責任。

五、資產的驗收

購置或調入的資產需經申購本部門驗收合格後,方能辦理相關領用手續。

資產的驗收由技術工程師負責組織驗收。

1、產設備的驗收按照《動力設備管理制度總則》中的相關驗收程序進行驗收。

2、工具和儀器的驗收按照《動力部工具管理制度》中的相關驗收程序進行驗收。

3、其它設施如:辦公設施等的驗收參照公司的資產的驗收程序進行驗收。

4、驗收報告交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管理。

六、資產的領用

1、驗收入庫的資產和調入的資產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按規定程序辦理申領手續。

2、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對資產登記作帳目處理後,使用人可按審批數量進行領用(或調入)。領用(或調入)時必須有簽字確認。嚴禁他人代簽。設備和公用資產由指定負責人簽字確認並負管理責任。

七、資產的移交

移交是指內部資產調整或工作異動等原因,對所管理的責任資產進行責任移交。

1、移交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提供移交清單。

2、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按相關規程進行資產帳目處理。

3、移交的資產由接交人按資產移交清單進行清點和檢查,如發現與帳目不實應立即提出核查。監交人負責整個移交過程的組織與監督工作。

八、資產的盤點

1、每月25日由各資產負責人組織自查。

2、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25日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會同各資產負責人實施對資產進行盤點。

3、每年12月25日部門負責人組織聯合進行一次年終資產狀況全面清查與盤點。

4、每次盤點記錄由盤點人簽字確認後,交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保存。

九、資產的維修和報廢

如資產損壞後,根據鑑定報告判定是使用中正常損壞,由資產管理責任人提出書面申請維修報告,經部門主管批准後予以修理,無法修復的資產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向管理部提出申請報廢。

十、資產的閒置處理

資產閒置後應進行維護後,清洗乾淨並封存,存放於指定地點,做好標識。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管理填寫申請報告,向管理部申請調出處理,並做好相應資產帳目管理。

十一、資產的損壞和報廢的鑑定

凡資產的損壞和報廢必須經鑑定後再上報處理,其鑑定程序如下:

1、具的鑑定按照《動力部工具管理制度》中的相關程序進行。

2、設備的鑑定按照《動力設備管理制度總則》中的相關程序進行。

3、其它設施如:辦公設施等的鑑定參照公司的資產的相關程序進行。

4、由工程師出具資產鑑定報告,交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管理。

十二、資產的維護和保養

1、資產的維護和保養實行部門負責人負責制,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使用的資產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2、資產管理按要求落實到班組和個人,實行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把資產管理納入崗位責任制進行考核。

3、各使用班組對所轄資產應派專人定期檢查,並做好記錄,若發現問題應及時告知兼職資產管理員和部門負責人共同處理,使資產處於良好使用狀態。

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生產設備在正常情況下應按所規定的技術參數使用,禁止超負荷運行設備,以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及使用壽命。

十三、責任界定

1、管理不善造成公司資產損失者,追究部門負責人及當事人的相關責任;因使用不當,誤操作造成公司資產損失者,追究當事的相關責任。

2、任何人不得私自借用或將公司資產借給出他人使用,否則按偷竊資產處理,一經查處,按公司《獎懲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屬偷竊、故意損壞公司資產者,給予當事人開除處分,並追償由此造成的公司損失,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所有人員(含主管)在崗位變更(包括職位調整、離職)時應辦理資產交接手續,具體工作由財務部派人對照資產登記表進行監交併做好相應記錄,資產移交不完整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相應責任。

5、本部門如出現資產損壞,丟失等責任事故,部門主管隱瞞或不及時上報的,由部門主管負直接責任。

6、本部門如出現資產損壞,丟失等責任事故處理無結果,責任界線不清楚的,由部門主管負直接責任。

7、本部門如出現資產損壞,丟失等責任事故,部門主管不處理的,由部門主管負直接責任。

十四、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和修改權在動力部。

2、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試行。

財務資產管理制度 篇2

一、財務管理原則

(一)計劃管理原則:年初根據全年工作安排制定用款計劃,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審批後執行。

(二)集體決定原則:局1000元以上的重大單項支出項目,需經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臨時急需且數額較大的,需經局長同意。

(三)審批原則:局經費開支由分管財務領導審核後交局主要領導審批。

(四)先批後用原則:各類開支應按規定提出申請,經局領導批准後方可支用。

(五)不突破預算原則:各類支出不突破批准的預算。

(六)不超標準原則:各類支出嚴格按有關財經制度規定的標準執行,不得超出。

(七)專款專用原則:各類開支應嚴格按批准的用途使用。

(八)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規範報銷手續,杜絕白條入賬。

(九)加強公務(商務)接待經費的.預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費用預算總額。接待費用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

二、經費報銷程序

(一)經辦人對原始憑證進行合理分類,填好支出憑證,寫明經手人。

(二)根據財務管理規定整理好原始憑證,報分管財務領導審核、簽字。

(三)主要領導審批。

(四)財務人員報銷。

(五)國庫支付中心審核無誤後記賬。

三、差旅費支出管理

工作人員到縣外出差的差旅費開支範圍及標準按洪財規1號文件規定執行,報銷時應附會議通知及有關附件,當月及時報銷。

四、公務招待費支出管理

1.局公務接待由辦公室扎口管理,結賬時憑“三單一票一函”(即廉政辦印製的“公務招待費報銷登記單”、紀檢組的就餐“報備單”、來客單位公務函、飯店“點菜單”、“飲食業專用定額發票”報銷)。各股室、中心因工作加班需要就餐,應先通知辦公室統籌安排,由加班人員簽字憑“點菜單”和“飲食業專用定額發票”報銷,單獨核算。招待費一律在一個月內由經辦人員辦清結賬手續。

2.公務接待不得安排宴請,確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可提供人均用餐標準(午餐、晚餐)不高於120元、以本地家常菜為主的工作餐。

3.商務接待提倡自助工作餐,人均用餐標準(午餐、晚餐)不高於120元。確需宴請的,提倡勤儉節約,用餐標準要與接待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4.單位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人均工作餐標準不得高於40元。

5.公務(商務)接待一律不得安排煙酒。

6.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含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7.嚴格執行洪財規2號泗洪縣財政局關於印發《泗洪縣機關事業單位國內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的通知文件精神,並按照財務規定科目入賬。

五、辦公費支出管理

各股室、中心購買各種辦公用品,需事先向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同意後,由辦公室統計購置,購置清單要與發票一併入賬。

六、其他事項

局機關財務於次月5日前將財務報表報送財政局及局分管財務領導。定期公佈經費收支情況,接受紀檢及有關人員監督。

財務資產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税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 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 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託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後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幹部待遇。

第四條 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 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 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 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及時記帳,編報 財務報表資料,並按月反饋、公佈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彙總、編報工作;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台帳、農民承擔税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户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並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彙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 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後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九條 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範圍:農業税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准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於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集體資產變價收入;回收債權收入;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税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範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户。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户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户存儲,然後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農業税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税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户管理辦法,專户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於規定範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範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佔、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户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 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並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着量入為出、略有結餘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並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村幹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農經站統一核准發放。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幹部獎勵,按盱發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乾、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後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餘歸己;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幹部採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閲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xx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xx人以上的村限額xx元;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xx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安排使用;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户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 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户,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 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餘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 各村用於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 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准後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託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 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借取。

第五章 票據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 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採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 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一監製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財務資產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加強學校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培養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學校資產管理實行後勤處綜合管理,使用個人具體負責的管理體制。

1、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配備和清潔用具、資料電器、錄音、錄象、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管理範圍。

2、學校資產由後勤處負責管理學校財產的帳目,財產登記、清查、報損等工作。

3、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分級分類設立財產帳,凡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學校一類資產帳,由財務室和資產管理員保管,凡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學校二類資產帳,由學校管理員保管。

4、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政領導意見及各科老師所需和條件的可能進行安排。

5、每年暑假清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同時資產管理員一定要把好記帳關及審批制度,報廢報損要辦理註銷手續(需經嚴格的行政審批手續,方可註銷)。

二、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

1、外單位贈送的物品和獎品,如屬一類資產應在一類資產帳上登記,交有關處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資產帳,另立冊登記保管。

2、固定資產必須按物品的名稱、數量,金額、列表。經主管部門或單位負責人簽字,交後勤處審核,報校領導批准,由後勤處收回處理的物品應註銷帳、卡。處理報廢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項,全部上交財務部門,有關批件和交款收據由後勤處妥善保管併入帳,以備存查。

3、自然損壞和損耗須報損的物品,由使用單位管理人員填寫報損申請表,處、組、室領導簽字證明後,由學校財務管理員核實,按規定辦理報損手續,已報損的物品集中在學校倉庫,由學校統一處理,屬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妥而損壞或丟失者,根據情況由負責人賠償損失。

三、固定資產的使用與維修

1、各單位的固定資產,必須安放整齊,保持清潔,乾淨,加強管理,注意維護保養,該修的要及時修復,使其經常處於良好狀態。

2、每學年由總務處組織專人對資產情況進行一次清查、核對。

3、每年暑假,學校對各教室、辦公室進行維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

由各班班主任負責。每學年開學前,後勤處配齊教室各類設備,登記立帳,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實後,教室所有設施留有班級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為造成損壞或遺失,均由班級承擔賠償責任。

五、監督與檢查

1、要動員師生,教育師生,樹立"愛護公物為榮"的新觀念,發動羣眾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現象,人人都有監督檢查的權利和義務。

2、資產管理員應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各單位核定資產,瞭解資產的使用保管情況,把資產管好。

3、校領導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檢查這一項工作的實施,工會每學期至少一次將"細則"實施結果,向校領導或主管部門彙報要點,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解決。

六、固定資產的交接

教職工因調動離開學校,要按規定歸還在學校所借全部財產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1、固定資產的經管者工作調動時,必須根據帳面實有物品清點清楚,向接管者辦理移交。

2、固定資產的接管必須根據帳面實物核實無誤者方可接管,如有實物與帳卡不符,查明原因,屬丟失、損壞的要賠償。

3、固定資產的交接,必須有主管部門的領導監交,交接雙方與監交者簽字、

4、教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前,應退還在學校所借辦公傢俱和生活用品或教學用品,如錄音機、計算機、圖書等

財務資產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學生會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使用效率,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學期初各部門報本學期日常和活動用品預算,辦公室統一彙總後,報團委老師審批同意後方可執行,一般分批次進行。

二、日常用品的購買由辦公室負責和統一管理;對於低值易耗用品的支出應在《日常用品領取登記薄》上登記。

三、已預算的活動用品的購買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活動結束後及時把購買憑證和剩餘物品上交辦公室,能長期使用的物品辦公室要在《固定資產登記一覽薄》上登記,以掌握學生會全面的財務狀況,各對應保管部門要在《固定資產使用狀況登記薄》上記載財物使用狀況,直至報廢。

四、辦公室收取發票後,應及時登記,報銷後及時將報銷款返還個人並要求收款人簽字。

五、鑑於宣傳部工作的特殊性,其所需物品一般以學期為單位集中購買。

六、臨時開展的活動需購買物品的,活動組織負責人應提前向主席提出申請,緊急情況可根據需要臨時購買,但超過50元的須報經主席審批,經審批後方可進行。

七、固定資產的使用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保管部門要切實履行保管職責,以發揮固定資產最大使用。

八、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及物品使用均應嚴格遵守本規定。否則出現問題,後果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財務資產管理制度 篇6

一、凡是購進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設備必須經過總務處後勤人員的驗收,登記造冊,入固定資產帳目。

二、凡是領取物品和借用學校財物,必須登記或填寫借條,辦領取手續,學期結束交還入庫。凡丟失或損壞固定資產者要賠償。

三、學校各功能室,由學校指派的負責人負責,要管好,用好室內設施(含衞生管理),具體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執行。

四、教室門、窗、桌、椅、講台、黑板、電風扇(空調)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況下有陽光的天氣時,原則上不準開燈,放學或下班一定要關好。

五、各辦公室的辦公桌、椅誰使用誰負責,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級組長負責。

六、學校的設備和高檔電器數具及教學場地原則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校長審批。

七、每學期總務處組織人員盤點一次,要使購進和保存帳物相符。

八、每學期結束前一週,對固定資產的數量,質量和設備配件進行全面檢查,對於損壞、報廢和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經財政部門批准的前提下,及時調帳,未經批准的報廢,盤虧損失不得擅自調帳。

九、經管固定資產帳目的賬務員、實物保管人員和使用責任人員,調離工作崗位或暫時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財務資產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學校財產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減少損壞。牢固樹立以教學為中心的工作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財產管理的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教書育人,向管理要質量,向管理要效率。

財產管理的任務:加強財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學校及師生財產安全,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

一、財產內容

(一)、固定資產(單價500元以上、成批同類20__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質)

1、學校的所有土地、建築物、活動場地、設備和環境設施、交通工具等。

2、各處室、班級內配備的各種電器、電腦、電教設施、文件櫃、桌、椅、沙發等物品。

3、教學樓內學生用課桌凳、電器、電腦、電教設施。

4、圖書館、閲覽室內設備及各類圖書。

5、實驗室內各類儀器、電教設備、教具等物品。

6、音樂器材、美術器材、體育非易損器材。

7、其它固定資產。

(二)、非固定資產

1、各類辦公用品、學生實驗用藥品、器皿等。

2、學校正常維修購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體育教學用各類易損器材。

二、財產管理

(一)財產管理與組織分工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傾向。

2、分管總務工作的負責人員,對全部財產負責。

3、各班主任、教師要對本部門本班級的財產負責日常管理,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和財產安全。班主任為本部門本班級財產日常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二)、財產的購買、登記與領用

1、財產的購買審批程序制度

學校各部門因教學、辦公需要購買設備及物品,應由處室主任向分管校長提出,經校長辦公會同意,然後處室主任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經分管後勤的校長審批簽字後,由總務處購買。使用部門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出庫手續,領取物品。

2、財產登記中要依照規定,正確分類,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

3、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帳面原價、調撥價等記帳。

4、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5、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6、財產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規範化。

7、特殊情況如辦公、教學需要進行財產調整,經分管後勤的校長同意後,有關負責人須經總務處辦理變更手續。

(三)、財產的年核制度

1、學校的財產實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學年為一階段,總務處根據學校規定的配備設施目錄,學年初負責財產配發、登記工作,學年末負責財產核實驗收工作。

2、有關責任教師學年初對總務處配備的設備、用品目錄單要驗收簽字,並負責日常使用管理,保證一切財產的安全。

3、總務處和電教室維修人員對各處室、部門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集中維修在寒、暑假進行,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

(四)、財產的報損與報廢

1、學校財產報廢,應由管理人員、總務處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做出鑑定,經確定無修復價值後,經有關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署意見,分管後勤的校長批准後,方可報廢(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節約和愛護使用。如有損壞,及時到相關處室、年級、教研組報損,然後到總務處登記。

3、報廢固定資產殘值,不得任意銷燬或轉給私人,按合法程序作變價處理。

4、固定資產變價收入計入修購基金,本着專款專用的原則,用於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三、公物的借用與賠償

(一)、公物私借與借轉租制度

1、學校公共財產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況確需借用的須經校長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應出具借據。借用期間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丟失的應照原價賠償,因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的,根據損壞程度給予合理賠償。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條時應按規定註明借用期限,並按期歸還。

4、嚴禁私拿公物,否則按所拿公物價值的兩倍以上扣發工資做為賠罰金。

5、學校教職工攜帶公物出大門必須持總務處開出的物品出門證。沒有物品出門證而門衞私自放行的,一經發現扣發門衞與放行物品價值等同數額的工資。

6、非本校人員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況特殊確需借用,須經校長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學校規定期限者,借用關係自動轉為租賃關係,從超期下月起,按月從工資中扣除相應的公物租賃費。歸還後由保管人員通知財務人員從當月起停扣租賃費。

(二)、公物損失賠償制度

1、教室課桌課凳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配備。定人、定位。誰用誰管,期末按班級點清數量交總務處驗收。

2、學生人數增減,教導處把班級和增減人數通知總務處,由總務處增設或收回桌凳,學生和班級之間不得私自亂拉或自行調動桌凳。

3、發現學生不愛護公物,將桌凳亂刻、亂畫、亂拉或人為損壞丟失者,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損壞程度,實行經濟賠償。

4、電教、語音、實驗設備要妥善保管,人為損壞要酌情賠償;如果丟失要照價賠償。

5、教室門窗玻璃要保護好。做到:上學開門窗,放學、放假關門窗,由當天值日生負責管理,責任到人。無意損壞酌情賠償,屬責任事故或有意損壞者加倍罰款。

6、住校生對寢室配給的牀櫃等住宿設備要嚴加愛護,做到定人、定位。無意損壞的酌情賠償,有意損壞除嚴加處理外加倍賠償。

7、全校師生應愛護學校花草樹木,不準在花草上拉繩曬衣,有意損壞使花草樹木致殘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8、歸還所借公物時,如發現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的,根據公物損壞程度酌情賠償。

9、對非正常損壞的公物,誰損壞誰賠償;找不到直接損壞者,由直接責任人負責賠償。

四、財產管理的監督

1、學校各級管理人員如果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由分管校長和校長提出批評,限期改正;造成財產損失或流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2、學校教職工有權對財產管理中違規違紀行為和學校資產的完整與完全進行監督,各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對待。

五、本規章制度解釋權在校方主管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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