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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的管理制度十篇

工廠的管理制度十篇

工廠的管理制度 篇1

工廠廠服、廠牌管理規定

工廠的管理制度十篇

第一條廠服的着裝

第一款在公司內必須隨時着裝廠服,着裝廠服時,必須整潔美觀,補衣整於褲腰內,不得下襬。

第二款拉鍊必須與公司標誌處平齊。

第三款着裝廠服時,不準捲袖、翻領。

第四款不準雙手插口袋,更不準兩手卷入袖內。

第二條廠牌的佩戴

第一款廠區內必須隨時佩戴廠證。

第二款廠證應佩戴於胸前,高度與第二扣平齊,且正面朝外,不準斜掛。

第三款廠證上應註明工號、姓名、部門、職務、進廠日期,臨時廠證應註明姓名、進廠日期。

第四款廠證相片為一寸免冠彩色登記照,不可用生活照剪貼。

第五款遺失廠證應及時補辦需交工本費10元。

第六款將廠證借與他人者記過處罰,廠證只做公司員工證明,不作其它用途。

第七款外出佩戴公務證,遺失公務證應及時補辦。

工廠的管理制度 篇2

1、收集和歸檔:各單位應確保在工作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齊全、完整、真實、準確,並及時歸檔(包括電子版本)。

2、及時移交:各單位應依法定期將具有長遠保存價值的檔案向市檔案館移交。

3、規範制度:建立健全檔案調歸卷制度,規範檔案提供利用過程中借閲登記、利用效果登記和及時歸卷的程序;建立檔案、人員出入庫登記制度,確保檔案安全萬無一失。

4、定期核查:檔案室工作人員每年應對室藏檔案進行一次清點核對,做到登記台帳與檔案實體相符。

5、檔案修復完善:對老化、破損、褪色、黴變等受損檔案載體,必須採取搶救措施,按檔案保護技術要求進行修復或複製。

工廠的管理制度 篇3

工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為了促進企業的發展,確保產品質量,嚴肅廠紀廠規,確保產品車間正常運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職工應按時上班,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曠工一次罰款50元。

2.工作時間不允許串崗,違者每次罰款5元。

3.上班時間應該穿工作服,帶安全帽,上班不允許穿拖鞋、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違者每次罰款10元。

4.不得在車間工作時與班長、車間主任爭吵,或與其它職工相互打罵、吵鬧,違者一次罰款50元,並作檢查。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三次者予以解僱。

5.酒後上班鬧事和影響工作者,罰款20元,寫檢查。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僱。

6.車間內嚴禁吸煙,違者每次罰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違者每次罰款10元。

8.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扣發工資,予以解僱。

9.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記夜班費,完不成任務強走者每次罰款5元。

10.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當事人罰款5元。

11.生產中不得聊天説笑、看書看報,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違者每次罰款2元。

12.上班必須佩帶工號牌,違法亂紀者每次罰款5元,塗改、遺失工號牌罰款2元。

13.嚴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設備,嚴禁擅自拆裝一切電器設施和變壓器、控制櫃、開關箱,新安裝的各種設備未經測試、試轉,不得擅自開動。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4.嚴禁擅自動用各類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5.不得在生產區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須經主管人員批准,並由電工接電,用後應及時按期限拆除。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6.各車間衞生由各車間負責打掃,設備、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打掃不乾淨,每次對車間主任罰款20元,對清潔工罰款5元。

17.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違者每次罰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車間負責人負責關好門窗,鎖信車間大門,關閉總電源。違者每次對車間主任罰款50元。

工廠的管理制度 篇4

工廠(公司)大門出入管理制度

為了做好大門出入管理,保安人員必須嚴格控制好上班時間人員出入管制,並做好筆錄,以利公司管理順暢;

1、本公司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穿着廠服、佩戴廠牌,才準進入車間上班;新進人員須有新進臨時廠牌方可進入;

2、上班鈴響了以後,任何干部、員工遲到必須登記,員工以1元/分鐘扣款,間接單位服務人員以2元/分鐘扣款,管理人員以3元/分鐘扣款,並於第二天由人事公佈出來;

3、上班時間因公務離開公司者,一律須憑“放行條”放行,作業員經單位管理、生產部經理簽字;單位管理人員經生產部經理和副總經理簽字方可放行,否則保安將拒絕其出入公司大門;

4、在生產過程中,如遇工作量不飽和或材料供應不上等情況,必須由單位管理人員開放行條並註明有哪些人員,經生管主管、生產部經理和副總經理簽字後方可放行;

5、上班時間內絕對禁止任何人外出吃早餐,一經發現記小過論處;保安如有私放人員外出,將連帶處罰;

6、管理人員、師傅、行政職員沒有任何權利帶非本公司人員入廠住宿及玩耍,如遇特殊因素,需提前申請公司最高主管總經理核准方可進入,並知會總務課保安隊長;

7、公司人員親友私事來訪時,除特殊緊急事故外,人員不得在上班時間會客,會客應取得單位管理人員同意,並開放行條,時間不得超過15分種;

8、人員出入生產車間限在上班時間內,節假日或下班後不可進入生產車間,非本車間單位人員不可進入其它生產車間找物料及聊天;

9、下班鈴響了以後,人員才可以出車間大門,一分鐘沒到就不可以出大門,絕不可以有下班鈴未響就離開生產車間等現象,廚房必須等下班鈴響了以後方可開餐打飯;

10、可自由出入公司大門之人員:保安隊長、總務課長、招工人事專員、經理級以上幹部、司機;

11、凡是來賓訪客(包括協力廠商、重要客户、政府機關人員)一律在保安室辦好來賓出入登記手續(來賓登記表),給予“來賓證”,請戴在左胸前,以利識別,待離去時必須還給保安室的保安人員;

12、值班保安必須認真登記,本公司遲到人員及來訪人員,每天於晚上9:00點鐘交到總務課處查核彙總後、交總經辦以利改善。

工廠的管理制度 篇5

一、安全運行影響因素

1、人為因素的影響

1.1人的心理

1.1.1心理機理失調:心理疲勞、情緒失控。

1.1.2非理智的心理狀態:僥倖心理、過分的自信心理、省能心理、逆反心理、從眾心理、虛榮心理、有意違章心理、完全服從於生產的冒險違章心理。

1.1.3無意識的心理狀態:技術狀態不佳、配合不好、判斷失誤。

1.2人的失誤

1.2.1隨機失誤

1.2.2系統失誤:遺漏、遺忘、心理緊張。

1.3作業疲勞

視覺和聽覺敏鋭度降低、反應遲鈍、注意力不集中、思維能力降低、能動性積極性明顯降低、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增大。

2、設備因素的影響

2.1設備可能產生的危險、危害的類型

2.1.1機械性傷害:碰撞、打擊、夾擊、跌落。

2.1.2火災爆炸性:設備泄漏、爆炸而引發事故傷害。

2.1.3電氣危害:電擊、發生火災爆炸。

2.1.4職業性危害:設備設施產生塵、毒。噪聲、高温。

2.2壓力容器、管道的潛在危害

2.2.1壓力容器的分類

按品種劃分:反應壓力容器、換熱壓力容器、分離壓力容器、儲存壓力容器。

按壓力等級劃分:低壓(0.1≤p1000mpa)。

按容器的重要性、壓力、介質的危害程度劃分:第一類容器(非易燃或無毒介質的低壓容器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傳熱和分離容器)、第二類容器(任何介質的中壓容器、劇毒介質的低壓容器、易燃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反應和儲存容器)、第三類容器(高壓、超高壓容器)。注:①劇毒介質:進入體內的量20%的介質。

2.2.2壓力容器的潛在危害

生產介質易燃易爆、有毒,發生泄漏或破裂爆炸不僅可造成中毒、燙傷、燒傷等人身事故,還能產生火災、爆炸和環境的污染等事故。

2.2.3壓力管道的分類

按壓力等級劃分:低壓(0.1≤p1000mpa)。

按壓力和介質危害等級劃分:gc1:極度危害介質的管道、火災特性為甲、乙類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液體,並且設計壓力≥4.0mpa的管道、輸送流體介質設計壓力≥10.0mpa的管道;gc2:火災特性為甲、乙類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液體,並且設計壓力請假者(申請)---->組長(審批)---->部門主管(審批)---->部門經理或廠長(審批)---->人事行政部(上呈)---->副總經理(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備案)---->請假者(休假)---->保安室(放行)---->人事行政部(備案)。

2、請假經核准後,一律將請假條交至人事行政部,安排相應放行手續。

(四)審批權限

1、組長級以下人員(車間):組長(1天),部門主管或主任(3天),部門經理或廠長(5天)

2、組長級人員(車間):部門主管或主任(1天),部門經理或廠長(3天)

3、主管級以下人員(非車間):部門主管(1天),部門經理(3天)

4、主管級人員:部門經理或廠長(3天)

5、各部門經理(廠長)請假,一律由總(副)經理批准。

6、超出以上規定審批權限的,一律由總(副)經理批准。

(五)銷假請假人員請假期間提前回廠上班,必須在回廠後第一時間到人事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否則按請假處理。

(六)續假請假期滿但因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及時趕回廠上班的,可以電話續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級領導申請,但事後應及時補辦相關請假手續,如未履行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到崗者,其延期天數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遲到、早退

(一)遲到給予5分鐘(車間3分鐘)的緩衝、寬裕時間,超出者視為遲到。

(二)未經允許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者,一律按早退處理。

(三)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曠工

未經批准或未辦妥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缺勤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全勤

嚴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為全勤。

第十三條其他

(一)事假、遲到、早退時間沒有任何工資及福利。

(二)任何員工不得故意塗改、損毀、偽造考勤、損害打卡設備。

第十四條附則

(一)違反本制度的相關獎懲措施參照工廠《獎懲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釋説明權歸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經授權後,由人事行政部補充。

(四)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歸總經理。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範離職人員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離職形式包括辭職、辭退(解僱)和自離。

第三條辭職是指因員工個人原因自願解除勞動關係申請離職。

第四條辭退是指員工在工作期間因違反了工廠的相關規章制度而被作出勸退、辭退或開除的情況。工廠對被勸退、辭退或開除的員工給予結算其在職期間基本工資,不計發相關補助,並限時離廠。

第五條自離是指員工自動、自願離開工作崗位,且離崗時間達到相關規章制度規定的時間未返回工作崗位的情況,將對其作出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結算其在職期間的任何工資及相關補助。

第六條離職審批流程:

(一)辭職審批程序:待離職人---->人事行政部(領表)---->組長---->部門主管---->經理/廠長---->人事行政部---->副總經理(總經理)

(二)勸退(解僱)審批程序:直屬部門主管(提出勸退、解僱意見)---->直屬部門經理/廠長(核實)---->人事行政部(核實並作出勸退、解僱決定)---->部門經理/廠長(會籤)---->總經理(籤核)---->被勸退、解僱者本人(簽收)---->公告

(三)自離:直屬部門主管(反饋情況)---->直屬部門經理/廠長(核實)---->人事行政部(核實、作出自離決定)---->部門經理(會籤)---->總經理(籤核)---->公告

第七條離職時間

(一)所有申請離職人員必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的形式提出離職申請,並經相關部門核准後方可離任。

(二)若有特殊情況急需離任,可實行請假帶辭職,辭職者辦理完相關交接手續後,可提前離任,但必須提交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的《請假條》,經人事部門審核後方可允許;其結算工資與當月正常辭職人員一同結算。

(三)辭退人員根據用人部門實際情況決定具體辭退日期,日期不限。

第八條離職程序/手續

(一)待離職者,必須按規定時間提前書面申請,填寫《離職申請表》上交其直接上級主管。

(二)《離職申請表》必須經由本部門各上級領導批示意見後並獲准其離職日期。

(三)主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型人員,其《離職申請表》必須經(副

總經理)總經理批准方可有效。

(四)各部門必須提前7個工作日將當月《離職申請表》匯交人事行政部,經(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核後,人事行政部安排離職交接結算手續辦理。

(五)人事行政部提前2個工作日發出“離職通告”,告之具體離職日期及相關手續辦理流程。

(六)離職當日,離職者到人事行政部領取《離職交接表》,憑單到相關部門辦理工作移交及事務移交手續,歸還所有屬於公司的財物。

第十條工作事項移交

原有職務上保管及辦理中的帳冊、文件、工具、技術資料、印章、車鎖、證照等均應移交接替人員或相關部門,並將已辦未結案事項交待清楚,並做出書面移交清單,交其部門上級確認。

第十一條工作事務移交

(一)入廠時所領用的(工作服)、宿舍鑰匙等物品交還到人事行政部;

(二)廠證及員工手冊等交還到人事行政部;

(三)領用的工具、文具等交還到領用部門;

(四)所借工廠欠款等歸還財務部。

(五)離職人員損壞、丟失工廠物品要按價賠償,交接不清者不辦理離職結算。

(六)所有離職人員移交手續,限在離職當天8小時內辦理完畢,否則視為放棄,不予結算工資。

(七)因特殊情況,請假帶辭職人員可預先在請假之前,提前辦理完移交手續。

(八)《離職交接表》各項目應由直屬部門經理(廠長)詳加審查,不合理之處要及時更正,如有遺漏造成工廠財務、資料、往來帳款損失,應由該直屬部門經理(廠長)負責追索或賠償。

(九)人事部門在離職當天將《離職人員考勤彙總表》予以本人核實,如有異議者,必須當天到人事行政部核實,如當天未到人事行政部核實者,將作為默認可處理,一切後果工廠將概不負責。

(十)離職者攜私人物品離廠,應按《門禁管理制度》的規定至人事行政部開具《人員/物品放行條》。

(十一)離職者辦妥離職手續後,將《人員/物品放行條》交保安室,經、門禁管理員

確認無誤後,方可攜帶私人物品離廠。

(十二)由人事行政部辦理離職者合同終止、停保、結算工資等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附則

(一)違反本制度的相關獎懲措施參照工廠《獎懲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釋説明權歸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經授權後,由人事行政部補充;

(四)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歸總經理。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章員工守則

第一條嚴格遵守工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等。

第二條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第三條所有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一定要服從上司安排,應嚴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規則,工作期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串崗,不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打瞌睡、遊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條積極主動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品質,增進效率;不以任何藉口擅自停工、罷工等行為。

第五條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一經上級安排指示,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六條盡忠職守,不得泄露工廠業務及技術祕密,維護工廠利益。

第七條保持工作環境整潔,經常清潔工作台、機器設備;愛護機器、設備、工具及勞保用品。

第八條下班前必須整理好工具,關好門窗、電源、水源,做好安全檢查,防止一切事故隱患的發生。

第九條積極參加工廠組織的各種會議、學習和其它一切集體活動。

第十條工廠所有辦公電腦,在工作期間和其餘時間,嚴禁玩任何電腦遊戲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十一條嚴禁攜帶任何食物進入車間、辦公室。

第十二條愛護公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不準故意毀壞工廠的財物。

第十三條嚴禁在廠打架、賭博、偷竊他人、公司財物。

第十四條員工之間相互配合,真誠合作、齊心協力做好工作,嚴禁互相打鬥或散播不利團結的言語。

第十五條養成主人翁意識,時刻維護工廠司形象,遇到反常態現象主動報告處理。

第十六條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不浪費水電及工廠物料,養成勤儉節約的好作風。

第十七條關心同事,發揚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精神。

第十八條嚴禁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崗位上影響正常作業;若對工作有不平衡情緒或疑問可直接向管理部門反映或談心,共同尋求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理性作業。

第十九條嚴禁上班時間在廠區範圍內吸煙。

第二十條未經批准,嚴禁在廠區範圍內張貼任何文件資料。

第九章獎懲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維護工廠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提高經濟效益,公平、公正、公開地考核員工,獎優汰劣,本廠實行獎懲制度,用法律和經濟手段,鼓勵員工為企業立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獎懲制度適用於全廠人員獎懲之管理。

第三條本獎懲制度遵循以獎為主、以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本獎懲制度直接與員工工資及績效考核掛鈎。

第五條員工對處理結果有異議,可以按規定程序進行申訴,但不得無理取鬧。

第六條勇於檢舉不良行為者,依事件之大小給予不同程度獎勵。

第七條員工獎勵分為嘉獎、記功和大功下列三種,由經理(廠長)提議並經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並一次性給予加1-10分。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在一個月內均無出現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的全勤者。

(三)關鍵時機維護公司榮譽、利益者。

(四)熱心服務、樂於助人,有具體事實者。

(五)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工廠創造榮譽者。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並一次性給予加10-20分。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災難或重大事故,勇於負責,處置得宜者。

(四)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並一次性給予加20-50分。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二)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或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總經理認定的有其它重大功績或對工廠有特殊貢獻者。

第十一條員工懲罰分為六種:警告、申誡、記過、記大過、開除和自離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頭或書面警告處分,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次性扣1-5分。

(一)未按規定着裝、儀容儀表不整,不按規定佩戴廠牌或隨意亂掛、轉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規定佩戴工作帽、口罩、圍裙而從事食堂工作者。

(二)在宿舍內外或工作場所大聲喧譁、嬉戲、吵鬧,影響他人工作、休息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三)未按規定亂停放車輛及擺放個人物品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四)無故遲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不按規定打卡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五)未經允許利用辦公電話、計算機等其它設備、辦公用品辦理私人事務者。

(六)對進出廠員工、來訪人員、車輛及相關物品未按相關規定進行檢查、登記,發現可疑物品不及時向上級彙報以及未按規定放行進出廠員工及相關物品者。

(七)超過作息時間仍未熄燈休息或超過規定回廠時間回廠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八)攜帶食物或與生產無關的物品進入車間、辦公室或未經允許將飯菜帶回宿舍食用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九)待人接物要不注意禮儀禮節、野蠻無禮或被投訴思想不端正,服務不周到,對員工態度惡劣、發生爭執者。

工廠的管理制度 篇6

一、總則

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間斷和財務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體制

1、在法定節假日前兩天由辦公室做好值班人員安

排,並予以通知。

2、門衞值班:公司依據自身情況,設立門衞值班制

度,24小時值班。

3、值日:公司依據自身情況,設立公司或部門值日

制度。

4、 領導值班:公司依據自身情況,設立公司領導值

班制度。

三、管理要點和內容

(一)領導值班

1、目的:以公司業務工作為主。

2、值班要點:

1)接待下班後來客;

2)處理未完成工作;

3)處置下班後的突發緊急事件。

(二)員工值班

1、目的:以公司業務為主。

2、值班要點:

1)值班人員接打值班電話,應記錄來電時間、

單位、授話人、主要內容。

2)值班接待來賓要來訪時間、單位、來訪人,

主要內容,提出處理意見。

3)值班人員要按規定準確填寫值班日誌。

(二)門衞值班

1、目的:維護公司工作秩序,紡織公司

財產遭受損失。

2、實行分班制,保證24小時有人當班。

3、值班要點:

1)保證通訊系統暢通;

2)防止公司財務失竊;

3)及時排除公司火災、漏水事故;

4)監查下班後公司人員進出情況;

5)接待來賓,保存郵件。

(三)值日

1、目的:維護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及時

聯絡、處理事務。

2、一般以工作時間為責任時間。

3、值班要點:

1)巡查辦公場所保潔情況;

2)後勤事務的處理;

3)電話記錄、處理、轉達;

4)領導交辦任務。

四、值班規定

1、遵守直板紀律,按時交接班,有事須先請假,

以便安排臨時代替人員。無關人員不得在值班室留宿。

2、值班時堅守崗位,不得聚眾聊天等無關工作

的事務。

3、在規定的時間內加強巡視,做好防盜、防火、

防災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區域的監管。

4、接待來賓文明禮貌,既熱情招呼,又要具有

高度警惕性,善於鑑別來人意圖;

5、值班人員密切關注領導活動行蹤,遇到緊急

情況能及時取得聯繫。須將公安、消防、醫院、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部門的信息至於明顯處,以備應急需要。

6、遇到緊急事件,要冷靜,敢於負責,大膽採

取應急措施,以免貽誤,並及時彙報主管領導或公安部門報警。

7、交接班制度,檢查本班未處理的事情,應在

交班時候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8、值班人員遇到職能單位進行檢查公務工作,

要積極主動配合,協助搞好相關工作,重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9、值班人員應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登記當天來

訪人員和值班情況。

10、值班人員手機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

11、全體員工都有值班的責任和義務,值班表由辦

公室負責制訂,值班人員嚴格按值班安排表執行。

12、值班人員要在值班室值班,堅守崗位,提高警

惕,對單位辦公區進行巡視,保證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不得擅離職守。帶班領導全面負責當日

的值班工作。

13、值班人員要及時處理值班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

並做好值班記錄,發生突發事件及(轉載於:小龍文檔網:工廠值班管理制度)時向帶班領導

彙報,及時妥善處理。

14、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衞、防火和

保密工作。

15、值班人員在交接班前要搞好值班室衞生,關好

門窗。

16、交接班時,接班人員要提前15分鐘到崗接班;

交、接班雙方人員要當面交接值班鑰匙和值班記

錄,並在值班記錄上履行簽字手續,做好工作交

接。

17、值班人員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

值班時,報經帶班領導批准後,由本人自行調換班次,並在辦公室登記,嚴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崗的按曠工處理。

18、由於本人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值班的由本人提出

書面申請,由局主要領導批准。

19、值班室的用品由當班人員負責清洗更換。

工廠的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為了加強物資存放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免受損害,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工廠物資管理場所的管理。

三、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工廠安委會。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執行部門;物資管理部。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行本制度。

四、內容與要求

1、倉庫管理員對倉庫安全負全面責任。

2、物資儲存場所根據物品性質,分類存放,並在存放區域配備足夠、適宜的消防器材。

3、加強物資儲存場所防火、防汛和防盜的安全管理。

4、在倉庫,應設明顯的防火標誌,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5、確保各種壓力儲罐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安全附件必須完好無損。

6、閃點低於28℃,沸點低於85℃的易燃液體儲罐,應設噴淋裝置,設施的電器開關應設置在防護堤外。

7、物品入庫須由倉庫管理員認真核對、檢驗入庫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

8、物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手續,認真核實。危險化學物品的發放,應嚴格控制,要建立明細台帳,日清日結。

9、對危險物品的存儲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化品入庫前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核對數量、包裝、危險標誌,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二)危化品的.領取,應經工廠簽字批准,經手人簽名後方可出庫,生產剩餘料應及時退庫。嚴禁存放作業區。

(三)進入危化品儲存區域的人員、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裝卸搬運危化品時應按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四)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五)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製、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10、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不能與其它危險品同存一庫。劇毒品必須實行“五雙”(雙人、雙鎖、雙人收發、雙人記賬、雙人檢查)管理辦法。

11、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質不能與易燃物品存放一庫。

12、對於氣瓶的儲存必須遵循下述原則

a.應置於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的有關規定;

b.空瓶與重瓶兩者應分開放置,並有明顯標誌,重瓶不得在陽光下暴曬,也不宜雨淋。盛裝性質相牴觸的氣體不能存放一庫。

13、遇水燃燒、易燃、自然等危險品不可在低窪倉庫或露天位置存放。

14、對於存放易燃品的庫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庫內,各級明火作業應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

15、倉庫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各種滅火的方法。

16、倉庫保管人員需嚴格執行《倉庫管理規定》,並填寫《車間領料單》、《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收單》、《物資出門證》、《貨物裝卸證明單》記錄

工廠的管理制度 篇8

良好的生活衞生習慣,是潔淨舒適環境的保障,幽美舒適的生活環境,是順利生產的前提,願盟誠同仁認真遵守並執行以下生活衞生管理制度:

1、禁止用飲用水機裏的水洗餐具、沖涼或它用;

2、用餐時要按先後順序進行,不得插隊、擁擠、不得代人打飯菜,不得在用餐時大聲喧譁;

3、吃多少打多少,打了應吃完,不得隨意浪費、亂倒飯菜;

4、用餐後必須保持餐桌、餐凳及地面之清潔;

5、非廚房人員,不得進入廚房打飯菜或拿取食物;

6、嚴禁私拿飯菜或公物出廠,嚴禁帶公司物品到宿舍,違者以偷竊論處;

7、物品出廠時,須開物品放行條,並自覺上交給保安檢查;

8、嚴禁帶非本廠人員進廠住宿,保安人員將不定時檢查,如有違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9、晚上12:00以後,不得再大聲講話或到處遊蕩,加班較晚的同事腳步要放輕,禁止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要有公德心;

10、嚴禁進入異性宿舍,違者記過論處;

11、不得私自亂拿或亂動他人東西,不得竊取公司或他人財物;

12、安全用電、節約用電,離開宿舍時要隨手關閉電燈、風扇、空調等設備;

13、嚴禁在宿舍私裝電源插座,禁止使用電爐、電熱管等耗電量大的設施,如發生意外事故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14、嚴禁把垃圾倒在走廊、樓梯與公共區域,垃圾應倒在指定在垃圾桶內,上廁所要衝洗;

15、嚴禁從樓上往下倒水或扔垃圾,違者記過論處;

16、宿舍地面須保持乾淨,衣服、鞋等日常用品須擺放整齊不得在牆上、門、窗上亂帖、亂掛、亂寫;

17、愛護宿舍門、窗、玻璃、風扇、空調等裝置,損壞照價賠償;

18、嚴禁在公司範圍內聚眾賭博、酗酒鬧事,違者開除論處;

19、嚴禁帶酒瓶、非法刀具、銅管及管制工具入廠,一經發現開除論處;

20、對防礙保安工作、威脅、辱罵、歐打保安及管理人員者輕者開除,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工廠的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

此乃倉庫作業制度,指導和規範倉庫人員日常作業行為。

二、範圍

倉庫工作人員

三、職責

倉庫管理員負責物料的收料、報檢、入庫、發料、退料、儲存、防護工作。

四、驗收及保管

1、物資的驗收入庫

1.1物資到公司後庫管員依據發貨單所列的名稱、數量進行核對、清點,經過IQC檢驗人員對質量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

1.2對入庫物資核對、清點後,庫管員及時填寫入庫單,經來料檢驗員、物控主管簽字後,庫管員、財務科各持一聯做帳,採購人員持一聯做請款報銷1.3庫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可拒絕驗收或入庫。

1)未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准的採購。

2)與採購單要求不相符的採購物資。

1.4因生產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庫的物資,庫管員要到現場核對驗收,並及時補填"入庫單"。

2 、物資保管

2.1物資入庫後,需按不同類別、性能、特點和用途分類分區碼放,

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 (二齊:物資擺放整齊、庫容乾淨整齊。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標識清。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2庫管員對常用或每日有變動的物資要隨時盤點,若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並更正。

2.3庫存信息及時呈報。須對數量、文字、表格仔細核對,確保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物資的領發

3.1庫管員憑領料人的領料單如實領發,若領料單上主管或總經理未簽字、字據不清或被塗改的,庫管員有權拒絕發放物資。

3.2庫管員根據進貨時間必須遵守"先進先出"的倉庫管理制度原則。

3.3領料人員所需物資無庫存,庫管員應及時通知物控主管,物控主管按要求填寫採購單,經部門審核,總經理批准後交採購部及時採購。

3.4任何人不辦理領料手續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庫內拿走物資,不得在貨架或貨位中亂翻亂動,庫管員有權制止和糾正其行為。

4 、物資退庫

4.1由於生產計劃更改引起領用的物資剩餘時,應及時退庫並辦理退庫手續。

4.2廢品物資退庫,庫管員根據"物料報廢報告單"進行查驗後,入庫並做好記錄和標識。

4.3退貨時,必須有退貨清單並有總經理簽字,倉庫方可接收,並辦理相關退庫手續.

五、規定

1 、倉儲管理規定

1.1物料收貨及入庫

1.1.1需嚴格按照”倉庫單據作業管理流程”中有關“收貨確認單”的流程進行作業。

1.1.2採購將“送貨”給到倉庫後,倉庫人員需要將貨物放到倉庫內部,不允許放在倉庫外,尤其不能隔夜放在倉庫外,下班後必須將貨物檢查放在倉庫內部。

1.1.3收貨時需要求採購人員給到“送貨單”,沒有時需要追查,直到拿到單據為止,並填寫入庫單。倉庫人員負追查和保管單據的責任。

1.1.4所有產品入庫確認必須倉庫人員和採購共同確認。新產品尤其需要共同確認。新產品需要仔細核對物料的產品描述,以避免出錯。

1.1.5倉庫與採購共同確認入庫單物料數量時,如發現送貨單上的數量不符,應找相應採購簽字確認,由採購聯絡處理數量問題。

1.1.6物料擺放需要按照劃分的區域進行擺放,不得隨意擺放物料,不得在規劃的區域外擺放物料,特殊情況需要在8小時內進行整理歸位。

1.1.7原則上當天收貨的物料需要當天處理完畢。不測試的當天安排點數,進行“入庫單”入庫信息的統計,點數入庫。

1.1.8倉庫入庫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對每一個入庫單入庫物料進行數量確認,即是確認登帳入庫數量和實際入庫數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需要追查原因到底和解決完成。(有借料的需要見到產品借用單據,測試壞的需要補單且不能登帳入庫,如登帳入庫需要開“退貨單”扣除等同入庫數量)。

1.1.9入庫物料需要擺放至指定儲位。

1.2物料出庫(出庫領料)

1.2.1需嚴格按照“物料領料單”來發物料,並填寫“出庫單”“借用單”進行作業。

1.2.2取貨時注意不要堆積過高損壞產品。取貨後和入庫時將貨物放在指定位置。

1.3工具借用

1.3.1需嚴格按照“工具領用表”來發工具,並填寫“借用單”進行作業。

1.3.2 “借用單”上特別需要註明工具產品名稱及規格,以便於後續識別進行工具入庫作業。

1.4工具歸還

1.4.1已辦理歸還的可以裝訂存檔,未歸還的不予裝訂,需要對當事人進行追查,直到歸還工具或開具相關單據作歸還手續。

1.4.2工具歸還時倉庫辦理人均需要簽名確認,借用人未簽名的不予辦理借用。

1.5物料及工具報廢

1.5.1需按照“物料報廢報告單”進行作業。

1.5.2發現庫存物料及工具不良時需要及時處理或報告上級處理。

1.5.3需要嚴格區分開庫存物料報廢部分、採購入庫來料不良不能退回報廢部分、客户退回不良報廢部分並分別保管和做標示。

1.6退貨物料處理

1.6.1需按照有關“退貨單“的進行作業。

1.6.2採購來料不良物料需要及時給採購部門處理並要求其簽字,可以暫放倉庫。

1.7倉庫衞生、安全管理

1.7.1考量物料區域擺放是否合理,並做合理擺放和規劃。

1.7.2每天下班後由倉庫管理員檢查門窗、電源是否關閉,按倉庫安全原則檢查貨物,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1.7.3門禁管理:非倉庫人員謝絕進入倉庫,如需要進入必須予以登記方可進入。

1.7.4倉庫內嚴禁吸煙和禁止明火,發現一例立即報告處理。

1.7.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以保證人員安全。

1.8物料管理(異常處理及呆滯物料處理)

1.8.1物料品質維護:在物料收貨、點數、借料、擺放、入庫、歸位、儲存的過程中,防止物料損壞,有異常品質問題進行反饋處理。

1.8.2發現物料異常信息,如儲位不對、帳物不符、品質問題需要及時反饋處理。

1.8.3每月對庫存物料進行呆滯分析和召開會議進行處理,根據處理結果對物料進行分別管理。

1.8.4保持物料的正確標示和定期檢查,由倉庫管理責任人負責。對標示錯誤的需要追查相關責任。

1.9單據、帳務管理

1.9.1倉管員依據單據做手工帳和電子檔,需當天按時完成。

1.9.2需要給到財務的單據電子檔和手工單據一起按時給到財務。

1.9.3每月的單據登帳人員需要保管好。上月倉庫所有單據統一由指定責任人進行分類保管。遺失需要追查相關責任。

1.10盤點管理

1.10.1盤點時作業人員根據“盤點內部安排”文件進行相關作業。

1.10.2盤點過程中發現異常問題及時反饋處理。

1.10.3盤點時需要保證盤點數量的準確性和公正性,弄虛作假,虛報數據,盤點粗心大意導致漏盤、少盤、多盤,書寫數據潦草、錯誤,丟失盤點表,隨意換崗等,不按盤點作業流程作業等需要根據情況追查相關責任。

1.11帳物不符處理

庫存物料發現帳物不符時需要查明原因,查明原因後根據責任輕重進行處理。

2、倉庫工作作風及態度

2.1倉庫工作人員應該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和工作作風,形成良好的工作態度。

2.2倉庫工作人員倡導細心(嚴謹)、負責、誠實、團結互勉的工作態度和作風。

3 、其他

3.1下達的工作任務無特殊原因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且保證工作品質。

3.2上班時間需要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遵守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譁、玩鬧、睡覺、長時間聊天、不應擅自離開崗位,不得以私人理由會客等。

3.3需要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

3.4倉庫人員調動或離職前,首先必須辦理賬目及物料、設備、工具、儀器移交手續,要求逐項核對點收,如有短缺,必須限期查清,方可移交,移交雙方及部門主管等人員必須簽名確認。

3.5對於在工作中使用的的辦公設備、儀器、工具必須妥善保管,細心維護,如造成遺失或人為損壞,則按公司規定進行賠償。

3.6倉庫人員要保守公司祕密,愛護公司財產,發現異常問題及時反饋。

工廠的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衞。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脱崗、串崗;2、不準吃零食;3、不準打鬧、閒聊;4、不準幹私活;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衞

第十一條安全、消防、保衞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質量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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