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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的管理制度十篇

公寓的管理制度十篇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1

1、宿舍門衞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生會客登記制度。宿舍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批准,非本區學生和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公寓的管理制度十篇

2、白天學生上課期間,門衞人員應對宿舍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公寓管理人員,也可直接報告保衞部門或總務處。

3、上課,上晚自修期間各樓房總門應加鎖關閉,對學生宿舍曬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時拾回,並組織學生認領。

4、學生進入宿舍區,要嚴加看護,防止陌生人趁機混入;學生帶物出門,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之物要嚴加盤問。

5、嚴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嚴禁請學生代班。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2

1、宿管員為學生公寓財產管理責任和維修故障申報人,負責對寢室財產人為損壞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根據維修人員的要求,落實損壞賠償費用,督促責任人將賠償費用交財務室。

2、宿管員應加強對學生愛護財產、節約水電的宣傳教育,每天有2次以上對寢室的主要財產項目進行認真查看,及時發現異常情況,落實責任人,及時報告維修人員維修。

3、學生入住寢室應相應保持穩定,宿管員管理公寓,也應相對保持穩定,學生入住和宿管員管理髮生異動時,應通知總務處,搞好財產管理交接。

4、學生公寓維修故障由宿管員以書面形式或口頭及電話申報,對學生申報的故障,宿管員應事先到現場核實後再進行申報。維修人員接報後,應及時到達現場維修,對維修人員未及時處置的維修故障,尤其是安全隱患和造成水電浪費的維修故障,宿管員應及時報告總務處或政教處,由總務處或政教處,及時維修到位。

5、如因未及時申報或未及時維修處置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水電浪費,要分析責任,對負責人予以經濟處罰直一對追究法律責任。較大項目的維修和設施設備更新,則本着安全、適應的原則,由總務處提出方案,報董事會同意後逐步實施。

6、維修人員進入寢室維修時,宿管員應及時主動配合,開好門,與維修人員一道核定人為損壞的賠償費用,在確定是否人為損壞有爭議時,由總務處或政教處到現場鑑定。

7、學生公寓分棟安裝水電錶,按入住學生人數核定用電用水量,超過部分由入住學生承擔,同時與宿管員工資掛鈎。

8、宿管員績效考核和工資發放,應參照總務處維修人員的評議意見發放。

9、開展文明寢室、文明公寓競賽活動,對評為文明寢室發給流動紅旗,對評為文明公寓的宿管員給予表彰獎勵。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 公司根據員工不同崗位,發給不同崗位的制服.

第二條 公司為因崗位所需的員工提供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條 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均發給員工號牌和《員工手冊》。

第四條 員工每人須交納服裝保證金500元,在工資中逐月扣除。

第五條 員工離職市時須填寫離職單,將所有個人領用物品交齊後方可離職。

第六條 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服裝、牀上用品等清洗乾淨交回庫房。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4

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做好公寓的防火安全工作,貫徹落實好“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一、公寓中心和各校區公寓建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各公寓和各部門建立義務消防隊,充分發揮其作用。公寓各級部門都要層層鑑訂防火安全責任狀,要落實到位,落實到人,責任分明。

二、加強宣傳,要讓全體員工及學生全面瞭解發生火災的原因及防火安全知識。遵守學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國家防火安全法規。

三、嚴禁違章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炒勺、電加熱器、電熱杯、電褥子、電熱棒、電梳子、電吹風、牀頭燈等電器。

四、嚴禁亂接電源、電線。

五、嚴禁超負荷用電、亂安或加粗保險絲。

六、嚴禁在公寓內使用煤油爐、液化氣爐、酒精爐等。

七、嚴禁學生在公寓內吸煙、亂扔煙頭。

八、嚴禁在寢室內、公寓內或走廊堆放垃圾,防止自然走火。

九、嚴禁在公寓內及公寓樓外附近焚燒廢紙、燃放鞭炮等。

十、各公寓樓消火栓保持完好、滅火器放在方便固定位置,公寓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熟悉位置、數量、會使用。非火情不得使用滅火器。

十一、各校區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員、各公寓和各部門防火責任人要做到日檢和隨時檢查,校區公寓每週組織檢查一次,公寓中心每月組織檢查一次。對於檢查出的防火隱患要及時解決。無能力解決的按程序及時上報。

十二、熟悉火警及相關報警值班電話,發現火情要及時報警。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5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公寓管理處定期和冬、雨季節或天氣異常時對房屋居住情況進行檢查維修,或居住人發現問題及時報修。對房屋易出問題的部位,及時作出記錄備案,重點檢查。年底進行全面檢查,對共用部位及其設施設備的完損程度作出評價,制定年度維護計劃,作好檢查和維修記錄。

二、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管理

1、定期對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進行保養維護,保證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和運行。

2、在不受外界客觀情況的影響下,保證公寓的供暖、供水、供電、供氣、有線收視和通訊正常運行。

3、公寓公共設施設備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

4、正確操作和使用設施設備,無因操作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三、環境衞生服務標準

1、清理公寓樓區域內的環境、場地及公共部位。每天定時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清理亂堆亂放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隨時清理公寓內公共部位的廢棄雜物。保持環境整潔有序。標準:目視地面無雜物、無塵土、無積水、無污漬;牆面乾淨整潔,無灰塵、蜘蛛網、無亂貼亂畫;區域內無廢棄雜物、無亂堆亂放、無衞生死角、無異味等。

2、清理樓道、樓梯及公共設施設備。擦洗各樓層及其通道的防火門、消防栓櫃、樓梯扶手、護欄、電梯轎箱,更換電梯轎箱地墊;定期清理門窗玻璃、天花板、暖氣片、管道等部位的灰塵;雨雪天氣門口放置防滑地墊,設置提示牌等。標準:樓道和樓梯潔淨、無污漬、積水;樓梯扶手、護欄、電梯門電梯內壁無手印;門窗玻璃明淨;天花板潔淨無明顯污漬,房角和設施設備無塵土和蜘蛛網等。

3、每天定時清掃公寓內的公共衞生間、洗浴室、開水房、洗衣房;沖洗潔具、擦拭牆壁、拖洗地面、巡視檢查設施設備、放置衞生紙、清理垃圾雜物、更換垃圾袋等。標準:地面牆面乾淨、瓷磚無鏽漬、室內無異味、便池內外無雜物無污漬,垃圾清理及時,隨時放置衞生紙,設備完好無損,金屬器具無鏽跡、無長流水、無堵塞、無滴漏現象。

四、安防服務標準

1、公寓管理接待處24小時管理服務值班,及時登記非本公寓內來訪或臨時居住人員,在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的地方設置明顯標誌及防範措施。

2、隨時維護公寓樓周邊車輛停放秩序,並注意維護車輛安全。

3、進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使住宿人員掌握基本的安防知識和技能。

4、定期對公寓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共用電器進行巡視、檢修,保證樓內消防設施設備、共用電器完好,消防設施設備設置明顯的提示標誌。

5、制定緊急突發事件處置預案,進行培訓和演練;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安防事件,作好公寓綜合治理。

6、公寓內嚴禁違規使用高負荷大功率電器、動用明火、私拉亂改用電線路或插座;嚴禁隨意動用消防設施設備。

7、來訪人員進行登記,晚間限時離開,未經允許,嚴禁留宿。

8、公寓內無火災、失竊、觸電、鬥毆、賭博、傳播不良文化等事件和違法行為。

五、綠化服務標準

公寓內綠化植物擺放位置合理、定時養護、保持葉面乾淨無灰塵,無病蟲害、無枯死等現象;根據季節及時更換擺放花卉植物。

六、供暖服務標準

供暖期提前試水調試,按時送暖。保證室內標準達到16℃±2℃,及時處理供暖中出現的問題。

七、維修服務標準

1、24小時受理報修,一般情況下10分鐘內維修人員到場,維修及時率100%。緊急情況隨叫隨到,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到場處理的,應向保修人説明情況,做好解釋工作,並儘快安排處理。維修結束後,將地面清理乾淨,物品歸位,經用户簽字確認方可離去。維修滿意率100%。

2、定期對公共照明設備系統進行巡查,及時更換損壞的燈器具。公共照明完好率98%以上。

八、接待服務標準:

1、文明服務、禮貌待人。對來訪或住宿人員,及公寓居住人員熱情接待、認真受理;對提出的問題和需求進行認真耐心地解答和幫助解決。

2、認真、全面、詳細、準確地登記來訪、住宿和公寓居住人員的基本情況,並備存登記資料,以便提供服務和查詢。

3、按照公寓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入住和遷出手續,保證公寓物品的及時回收,損壞處置,相關費用的收取結算;以及提示遷出人員個人物品的攜帶搬遷。

4、對公寓居住人員的信件報刊,及時準確地收取投遞,不出現遲投、錯投、漏投等差錯,保護個人重要信件的安全。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6

1、住宿員工要講究衞生愛護公物,提高健康水平,減少疾病。公共環境、室內、廚房、廁所要經常保持清潔衞生。

2、各住户門前的樓道要經常打掃,始終保持整潔,不往樓道上潑髒水、倒污物、倒垃圾和亂扔雜草、紙屑。

3、垃圾定點堆放,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做到樓道內無積存垃圾,嚴禁亂堆亂放亂倒垃圾。

4、禁止從高空向下拋灑垃圾,不得將花盆等物品放置在窗台口等地,防止墜落傷人。人人都要養成愛護公共財物的好習慣,保證做到不損壞或不被別人損壞。

5、人人都有權力制止和檢舉亂倒污物、垃圾、亂扔雜草紙屑的違章人員,並對檢舉人給予通報表揚或給予獎勵。

6、人人都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及時消滅蚊蠅害蟲,自覺維護公共衞生,防止各種疾病的發生。

7、生活垃圾一律按指定地點傾倒,亂倒一次罰款100元,並責令清除。

8、公共衞生實行分人分段負責,責任到人,樓層管理人員堅持每天清掃,保持乾淨,共創美好青年家園。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7

老年公寓管理制度範文

一、外出

入住老人外出,委託人須在入住合同上寫明,同意外出,公寓給老人辦理出入證,未辦證的老人不允許外出。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的,必須有人隨行,需請假經公寓批准同意,方可外出,外出必須按時返回。老人外出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情,一律由委託方負責,服務公寓不負任何責任。

二、會客

來訪者須在門衞處登記。不準在老人房間留宿,若需留宿,必須辦理有關手續。

會客時間為每日上午9:00點至21:00點,會客時不得影響其他老人正常的休息。

三、財物保管

入住老人自身不允許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如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入住,丟失公寓不予負責。

老人應妥善保管房間配備物品和鑰匙,如有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四、護理級別調整

入住老人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整護理級別的,由中心根據老人的實際情況及有關護理級別的標準進行調整。

護理級別調整後,公寓向老人入住委任人發出調整護理級別的通知,委託人接到通後,應及時辦理有關手續並按新的收費標準交納費用。

全部手續辦妥後,老人即享受新級別所有的一切生活護埋服務。

五、就醫

老人在公寓內就診,治療費、藥費隨時結算或每月結算一次,當月結清或在押金中扣除。如享受醫療保險或新農合療,須提前告知老年,公寓按醫保或新合療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老人患病,需要轉院治療的,公寓及時通知委託人,重危老人,公寓及時送醫院就診。老人、委託人要積極配合,否則,後果自負。若需住院治療,相關手續由老人委託人負責辦理並陪護,如需公寓護理人員在醫院陪護,每天支相應陪牀護理費。

六、安全防護

公寓內有求助救護系統,老人因事、因病需要幫助或遇到意外情況均可在居室按鈴求助。樓道及公用部位有通向緊急出口的的標識,如發生意外情況需要疏散,聽從工作人員安排,有序疏散。

老人不得在室內抽煙、玩火,不準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亂到垃圾;

不準酗酒鬧事、打罵他人和工作人員;不準將電爐子、灶具帶入公寓,違者按規定處罰。

七、公寓就餐

根據不同季節及老人身體需要提供膳食,一日三餐。

1、早餐:提供牛奶或豆漿、稀飯、麪糊、雞蛋、饃、麪包、小菜;午餐:提供三菜一湯、米飯、麪條、餛飩、餃子、包子等;

晚餐:提供稀飯、饅頭、炒菜等。

2、周定食譜,可供老人任意選擇。還可根據老人需要或醫囑提供不同的軟食、流食及其它低鹽等特殊飲食,並照顧不同老年人的飲食習慣。老人生活需要點菜加菜的,應提前一天提出要求,食堂進行採購加工,費用自理。

3、統一送飯菜到房間。外來人員不允許在老人房間就餐。

八、退出公寓

1、老人需要退出公寓,委託人應向公寓提出申請。

2、經批准同意後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結清所有應繳費用,交清所有配備物品。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8

青年教師公寓管理制度

為加強教師宿舍管理,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宿舍的分配由學校總務處負責協調安排,落實到位。教師不得自行調整宿舍位置。要服從學校管理,自覺遵守執行本制度,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

2、宿舍樓內的設施、設備和學校配備的電器、辦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設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職工應愛護使用,不得自行出讓、轉移、轉借、贈予他人。

3、保持室內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整齊,起牀後應將牀上用品整理好,放學或離室時關好門窗。

4、自覺維護宿舍的清潔衞生。宿舍衞生每天打掃,室內必須做到地面潔淨,門窗玻璃明亮,牆壁無蛛網,無塗損,不亂釘、亂拉線、亂掛衣物,地面無積水、無髒物,房內無異味。

5、愛護宿舍物品,凡宿舍內的設施、設備、用具發生正常破損和故障,應即時向總務處報修,故意損壞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賠償。

6、不準在宿舍內惹事生非,尋釁滋事,留宿外人,大聲吼叫,酗酒,賭博等影響宿舍區正常生活和學習秩序。

7、禁止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教師宿舍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等大功率電熱器具、白天禁止使用電熱毯、以免因用電負荷過大損壞電路和控制設備。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學校取暖規定製度,加強防煤煙防火事項。宿舍內嚴禁點蠟燭。不準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電,同時做到節約用電、用水。凡在宿舍內違反國家治安、消防條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關條例處理。

10、住校教師應相互尊敬、和睦相處、禮貌往來、互相監督,發生糾紛或發現問題及時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彙報。

11、新分配或調入人員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排住宿。

12、調離本單位的教職工向總務處交清學校財產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青年教師公寓管理辦法

青年教師公寓是國家和學校投資改造,提供給在我校工作的的單身教職工居住場所。為保證青年教職工能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一、入住條件

(一)人事處登記在冊的留校、調入的且家住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職工申請入住,需經所在單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記在冊且住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師,由單位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學校獨立核算企業在職未婚青年職工住房應由企業在社會上租賃解決,確有困難且家住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的,由所在單位向學校提出申請,經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牀120元。

(四)寒、暑假期間,若青年教師公寓有空房間,在校博士生、博士後可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借用探親間,住宿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房租每月每牀100元。

二、入住時每人須一次性交住房租賃保證金和備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時返還,不計利息。

三、入住人員調出須先退牀方可辦理報退手續。

四、入住人員在取得住房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後,兩個月內必須退牀。如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報學校批准,方可繼續租住。

五、入住人員不得將牀位借給他人使用、擅自調換房間,不得拒絕安排新人入住、私自佔用別人牀位,不得留異性住宿,違者將取消居住資格。

六、入住人員必須保持室內公共設施完好,如有損壞,由居住人賠償;應保持公共衞生,不得私自佔用走廊等公共場所,不得在走廊內堆放雜物、垃圾。

七、入住人員要管理好煤氣、水、電,節約能源,保證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範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及房屋結構,一經發現,取消居住資格,並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九、嚴禁亂拉亂扯電線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電器;違反規定並造成損失的,須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賠償責任。

十、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滋事,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

十一、應退牀人員到期仍不退牀的,按每月每牀500元收取違約金。

十二、自學遵守作息時間(晚11:00-早5:30關閉大門),自覺遵守其他有關規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員和清掃人員應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自覺執行上述規定。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9

一、執行《規範》(簡稱)不力的樓長,中心將及時對其進行告誡和教育;對不能勝任者,予以解聘。

二、對於因執行《規範》不力造成工作上的嚴重失誤或給中心、學校造成較大影響、嚴重侵犯學生切身利益者,給予相應處罰:

1.因對本樓員工管理不善,本樓員工工作未達工作規範要求者,樓長應連帶相同罰款;發生員工與學生打架、爭鬥,員工中有違章用電、偷摸行為及其它惡劣行為者,除對當事者予以相應處罰外,對該樓樓長予以每人次罰款20元,損失、影響尤為嚴重者,每人次罰款50元。

2.因對本樓值班員工要求、管理不嚴,造成外來人員進入樓內實施偷盜、騷擾、推銷等,除對當事人予以相應處罰外,負責樓長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每人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者,每人次罰款50元。

3.因未能嚴格執行《規範》要求,消防意識不強,造成本樓內因學生使用違章電器、動用明火等引起的火災,每人次罰款100元;造成較大損失者,罰款200元,中心主任責任亦不可推卸,連同罰款200元;造成嚴重損失者,除罰款外,對負責樓長、中心主任依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三、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措施不得力,造成每學年(期)在校生的宿舍調整及畢業生離校、新生入校的宿舍安排及各類學生卧具、傢俱、電話機、門鎖、鑰匙的收藏與發放工作不能順利進行或完成,以及發生物品丟失等情況,每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者,罰款50元。

四、不服從領導、搞小團體、小幫派、因個人恩怨影響中心工作,給中心工作造成重大損失或使中心形象嚴重受損者,每次罰款100元;情節尤為嚴重者,予以解聘。

五、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經考察不適合擔任樓長者,中心將勸其離職或直接辭退。

六、對執行《規範》得力,主動、有效開展工作、成績突出者,中心將給予適當獎勵。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10

學生公寓是學生生活住宿的場所,人員高度集中,可燃物品較多,屬於學校重要防火部位。特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如下:

一、宿舍內嚴禁私扯線路、私接燈具和電源插座等,違者罰款50至100元,沒收燈具、電線等。

二、宿舍內嚴禁使用一切電熱器具(電爐、電褥、電暖氣、電熱杯等),違者罰款50元,沒收電熱器具。

三、宿舍內嚴禁動用明火(酒精爐、柴油爐、煤氣爐等),不準亂燒廢紙。違者罰款50元,沒收器具。

四、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違者罰款50元,沒收危險品。

五、禁止在宿舍內酗酒、吸煙,違者罰款50元。

六、學生都應學習消防知識,愛護消防設施,會使用滅火器、消防栓撲滅初起火災,會撥打火警“119”。

七、嚴禁破壞、偷盜消防器材、設施以及在無火情情況動用消防器材、設施。對蓄意破壞、偷盜者以10倍設備價值罰款。

八、違犯以上規定,釀成火災事故或貽誤滅火時機的,視情況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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