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公務員人事制度及原則

公務員人事制度及原則

一、公務員人事制度

公務員人事制度及原則

國家文官制度中的公務員,可以通過自己的工會等組織同政府談判,最大限度維護自己的利益。國家公務員制度與傳統的人事制度比較,也是有差別的:

1、國家公務員制度在科學化、法制化上比傳統的人事制度有很大的提高。

國家公務員制度是分類管理的一種制度,是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管理的一整套規範。它除了有總法規,還有若干個配套的單項法規及其實施細則、實施方案,從而形成一個健全的法規體系。

2、國家公務員制度在管理機制上比傳統人事制度進一步健全和強化。

(1)國家公務員制度有競爭擇優機制。在公務員考試、考核、晉升、任免等方面都體現了優勝劣汰機制,保證每個職位都有最優秀的人員來擔任。

(2)國家公務員制度有廉政勤政保障機制。《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對公務員的義務、紀律、考核、獎勵、迴避等方面都加以嚴格約束,並通過監督來加以保障。

(3)國家公務員具有能上能下、新陳代謝機制。國家公務員制度對公務員進行考核,如不能勝任工作要免職。並實行不同職務的最高任職限制、年齡及部分職務的聘任制度。公務員在錄用和調任上嚴格把關,提高公務員的素質。另外,還實行人員交流、競爭上崗、職位輪換、和職務聘任制,打破終身制,增強行政機關的活力。

3、國家公務員制度在隊伍優化上比傳統的人事制度有新的突破。

(1)國家公務員制度是在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基礎上推行的。

(2)國家公務員制度是在人員精簡基礎上建立的。

4、國家公務員制度在工資、福利、保險上比傳統人事制度科學合理。

公務員實行新的職級工資制,按不同的職能分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四個組成部分。

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經過調研準備、推行實施、完善發展三個階段,初步實現了有中國特色的國家公務員制度。在凡進必考、競爭上崗、崗位輪換、激勵機制、辭退制度、培訓工作、迴避制度等方面形成了法規體系,《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及幾十個配套的單項法規和實施細則,使中國公務員開始納入法制化管理的軌道。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原則是整個制度的總體精神和總的要求。

二、中國公務員制度的原則

1、競爭原則

競爭在國家公務員制度中是公開、平等的。所有考試、考核、錄用等程序都是公開進行的,並且所有參加報考的人員不受性別、家庭出身、民族、宗教等限制,並逐步打破地域、身份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通過競爭進入到公務員隊伍中來。

2、功績原則

功績是國家公務員在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中的工作實績。公務員的職務升降、考核、任免、獎勵等,競爭機制是中國公務員制度的核心內在機制,它貫穿公務員制度的始終,並主要體現在公務員的考試錄用、晉升與降職、職務任免,以及辭退制度上。都以其在工作中的功績為主要依據。

3、法制原則

法制原則就是制定法律規範依照法規對國家公務員進行管理,國家公務員依照法律、法規行政,並受法律保護。有關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任免、升降等都必須按照國家公務員法律規定。

4、黨管幹部原則

黨管幹部原則是社會主義國家人事制度堅持的根本原則,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不是削弱黨對幹部的領導,而是加強和完善黨對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管理工作的領導。通過把黨的組織路線、方針、政策按一定程序轉化為行政機關人事管理的法規,依此對政府機關工作人員進行管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lg6g3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