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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車使用管理規定_公司車輛管理規定(通用8篇)

公司公車使用管理規定_公司車輛管理規定(通用8篇)

公司公車使用管理規定_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1

一、 管理總則

公司公車使用管理規定_公司車輛管理規定(通用8篇)

1、目的: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做到公司車輛統一安排、統一管理,並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凡本公司駕駛員管理、車輛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車等均按本制度執行。

3、可使用車輛:

1)公司車輛。全順車、試乘試駕車;

2)有油補的私家車。在公司車輛不夠用且公司有較緊急的事情要辦理時,可派用私家車。

4、權責:車輛由行政部主管、用車部門或用車人監管。

5、全順車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由銷售部車輛管理員管理。

二、 駕駛員管理辦法

1、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3、必須服從行政部統一調配並做到及時出車。如有出車任務應立即執行。否則,每一次處罰50元,連續三次予以除名並扣除當月工資。

4、無出車任務時應做到如下幾點:

1)做好指定車輛的清潔、維護、檢修、保養及安全檢查等工作,以確保出車行駛安全;

2)做好油料準備工作;

3)準備工作做好後、一律在指定位置裏待崗;不得到處遊走、串崗,以影響公司形象或影響他人工作;不得在車內、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聲聊天、飲酒等;

4)不得藉故隨意外出;

5)協助行政部做好其它事務;

6)不得私自藉故或無《派車單》時將車輛開出公司;

7)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

8)以上條款如有違反則每次處罰20元;一月累計違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響嚴重的予以辭退,並扣除當月工資。

5、車輛完成任務後不得將車輛停放家中或它處,必須停放公司或指定的位置。否則,每次處罰50元或車輛發生任何毀壞,均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6、不準公車私用、不準擅自借車給他人使用、不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不準中途帶人帶貨搞收入。否則,予以辭退。

7、車輛所有手續、證件、工具、鑰匙和附件等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否則,後果自負。

8、要隨時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衞生。

9、車輛連續行駛4小時時,必須休息20分鐘。

10、要講文明、講禮貌,要時時處處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要嚴守公司祕密。

11、上下班均應打卡。如公務在外或接送領導確不能按時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後應填寫《未打卡説明表》,並由用車人簽證。

三、車輛使用辦法

1、下列情況下可申請用車:

1)員工因公務外出時;

2)財務部門外出取款、存款、轉賬、結賬或報税時;

3)員工本人結婚喜慶時;

4)其它特殊情況時。

2、車輛申請和使用程序:

1)凡用車應由行政部統一調度,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用車部門或個人到行政部填寫《派車單》,由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派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先電話報批行政部出車,回司後填報派車單;

2)全順車鑰匙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鑰匙由銷售前台指定專人管理;凡領用車鑰匙均需登記;

3)用車人用車人憑《派車單》到鑰匙管理人處領鑰匙後,將《派車單》交指定的司機;司機見有效的《派車單》發車,否則有權拒絕;如未經許可鑰匙管理人擅自給鑰匙的或司機擅自出車的,每次處罰50元;用車人回公司後,應及時將鑰匙交與鑰匙管理人;

4)用車人要做好用車期間的監督管理,要如實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與司機一道不得在用車期間辦理私事。如用車期間沒管好車子,要追究用車人為第一責任人,並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5)司機每月彙總一次《車輛使用情況月報表》交行政部經理;

6)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將不定時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按規定處罰。

四、油耗管理辦法

1、車輛用油由部門按預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行政文員負責保管、充值和費用報銷。

2、加油由行政人員與司機或用油部門指定專人一道加取。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行政部後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超過兩次;加油後司機或用油人要在相應部門的《加油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如發現行政人員、司機或用油人有作弊行為,除賠償相應損失外,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3、車輛出差用油為差旅用油,不計入部門預算用油之列。原則上先加滿油再出差,回公司時加滿油交還相應的車輛管理人員。出差加油必須由用車人在發票上籤證,回公司報銷。

4、車輛耗油量應與行駛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計算方法為:實際行駛里程車輛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行政部核實計算。行政部要建立各車的油耗及各部門的油耗台帳,對每次行駛公里和油耗量進行登記。如耗油量與行駛里程不符,則要查明原因。如為車輛原因,則要檢修;如為司機自身原因,則要追究相應責任。

6、各車、各部門的油耗台賬每月由行政文員統計一次,報與相關部門和財務部。

五、因私用車管理辦法

1、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員工私人用車應適當收費,收費標準為 1 元/公里,公里數核算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交財務部。

3、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負。 4、高層管理人員上下班用車為指定的試乘試駕車,其用油不在部門用油預算中。油耗由行政文員每月統計一次,報與用車人和財務部,在其油補中衝減。

六、其它

本制度經總經理籤核後,自20xx年4月15日執行。

公司公車使用管理規定_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2

1.1 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支出等事項統一由財務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專人負責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下班以後公車停到指定位置,車鑰匙放到前台。

1.2 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總經理申請調派,總經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予派車。公車非緊急事件,非現金支取業務,不得使用。

1.3 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1.4 未經總經理批准,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1.5 費用報銷

1.5.1 公務車油料由財務部發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機代付,回公司憑發票實報實銷。

1.6 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註明行駛里程,經總經理核准後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事先應及時報告。

1.7 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總經理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1.8 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徵得總經理批准。

1.9 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1.10 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後果,堅決杜絕酒後駕車。

1.11 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雙方承擔比例。

1.12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立即與公司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1.13 發生人為原因造成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3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8%處罰。

1.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公司承擔相應維修費用。

1.15 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16 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17 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1.18 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後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1.19 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1.20 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後行李箱後加鎖。

1.21 出發前後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衞生,確保整車乾淨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於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接貨時應仔細清點所裝貨物內容,做好交接記錄,送達目的地後應準確發放所需物品,並與接收人做好交接登記工作,不得擅自挪用運送貨物,如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1.22 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衞生;

b.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車內禁止吸煙;

1.23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户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1.24 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1.25 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1.26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定、批准後發佈施行,行政部對其負有解釋權。

公司公車使用管理規定_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3

(1) 本公司的辦公用車由行政部統一進行管理。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需提前到行政部門做出車輛使用申請,填寫 《車輛使用登記表》 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根據情況具體安排用車。

(2) 車輛駕駛人每次出車前需認真填寫 《車輛使用登記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預計返回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公里數等記入登記表。

(3) 車輛行駛前須進行安全檢查並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車輛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進行修理。

(4) 車輛的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車使用人妥善保管。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並加滿油。用車結束後需將機動車行駛證及備用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

(5) 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説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6) 公司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車。

公司公車使用管理規定_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4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範化、秩序化,特制定此辦法。辦公室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生費用審核控制。

一、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並須提前半天交辦公室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二、 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到辦公室申請,登記後出車(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三、嚴格按規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後及時通報辦公室,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四、 辦公室在安排出車時儘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五、 有駕駛執照的部門負責人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相應手續: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後應及時交還。

六、 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辦公室作適當及時調整。

七、 車輛保養

1、 駕駛員應及時保養、維護好車輛,並確保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辦公室,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2、 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公司院內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3、 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八、 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

1、 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規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進行報銷。

2、 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申購單”經總經理審核,並報辦公室核准後,填寫“維修保養記錄表”,事後開票附申購單經辦公室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辦公室後,再進行維修。回公司後必須迅速補上相關手續。

3、 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

4、 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並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開除處分。

5、 出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如屬於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須承擔肇事責任並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駕駛人員將給予處分。

九、 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按以上規定執行。

公司公車使用管理規定_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5

一、 管理總則

1、目的: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做到公司車輛統一安排、統一管理,並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凡本公司駕駛員管理、車輛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車等均按本制度執行。

3、可使用車輛:

1)公司車輛,豐田凱美瑞;

2)有油補的私家車。在公司車輛不夠用且公司有較緊急的事情要辦理時,可派用私家車。

4、權責:車輛由行政中心主管、用車部門或用車人監管。

二、 駕駛員管理辦法

1、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3、必須服從行政中心統一調配並做到及時出車。如有出車任務應立即執行。

4、無出車任務時應做到如下幾點:

1)做好指定車輛的清潔、維護、檢修、保養及安全檢查等工作,以確保出車行駛安全;

2)做好油料準備工作;

3)準備工作做好後、一律在指定位置裏待崗;不得到處遊走、串崗,以影響公司形象或影響他人工作;不得在車內、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聲聊天、吸煙、飲酒等;

4)不得藉故隨意外出或無《派車單》時將車輛開出公司;

5)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

6)以上條款如有違反則每次處罰20元;一月累計違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響嚴重的予以辭退,並扣除當月工資。

5、車輛完成任務後不得將車輛停放家中或它處,必須停放公司或指定位置。否則,每次處罰50元或車輛發生任何毀壞,均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6、不準公車私用、不準擅自借車給他人使用、不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不準中途帶人帶貨搞收入。否則,予以辭退。

7、車輛所有手續、證件、工具、鑰匙和附件等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8、注意職業禮儀,要時時處處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要嚴守公司祕密。

9、上下班均應打卡。如公務在外或接送領導確不能按時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後應填寫《未打卡説明》,並由用車人簽證。

公司公車使用管理規定_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6

為規範公司公務車輛管理,合理調度和有效管理使用車輛,保證車輛行駛安全以及及時保養和維修,特制定本規定。

1公務車輛的調度

1.1 公司公務車輛分為三種情況:領導配車、部門優先用車和普通公務用車,公司所有車輛均歸公司綜合辦管理和調度。

1.2 領導配車是公司為主要領導配備的公務用車,領導配車自己管理,自己駕駛,違章自負,保養及油耗報綜合辦,車輛接受綜合辦的定位管理。

1.3 部門優先用車是公司為方便職能部門出行方便,綜合辦可優先安排使用的車輛,在部門業務不忙或有緊急任務時接受綜合辦調度;

1.4 普通公務用車由綜合辦調度。部門優先用車和普通公務用車均由綜合辦駕駛員駕駛,綜合辦對其進行定位管理,日常保養及油耗由綜合辦管理。

1.5 各部門用車必須由部門主管提前申請,在車少任務多的情況下,發生用車衝突時,由綜合辦按任務的輕重緩急統一協調安排。

1.6 董事長配車不適用本調度規定。

2 駕駛員管理規定

2.1 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增強服務意識,聽從車輛管理人對車輛的調配和指揮。工作積極主動,不得無故缺勤,不得疲勞、酒後駕駛車輛,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公車私用。不服從調度指揮的,扣安全、表現獎100元。

2.2 為確保行車安全,保證生命和財產不受損失,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所駕駛車輛的違章及罰款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2.3 行車時必須注意力集中,不允許撥打電話、調音響、點火吸煙等做有礙駕駛的小動作。

2.4 駕駛員對駕駛證、行車證等行車手續的有效性負有責任,應提前對年審、保險等到期的及時上報辦理。如因工作失誤造成證件、規費過期,應追究責任人承擔損失並扣安全、表現獎100元。

2.5 愛護車輛,每天早上上班後要檢查車況、清潔車輛,每日認真填寫車輛運行記錄表,定期對車輛進行檢修、保養。及時彙報車況故障,由綜合辦事前審定後,駕駛員按指定地點認真進行車輛維修、保養工作,保證車輛的儘快使用。

2.6 駕駛員必須穿工裝上崗,注意儀表儀容。嚴禁在客人面前爭吵、鬧情緒等,嚴禁做損害企業形象的事情。損害企業形象的扣安全、表現獎100元。

2.7 駕駛員為領導駕車時,嚴禁插話及傳播領導談話,做到不聽不傳不擴散。

2.8按交規要求,嚴禁酒後駕車。若違反規定,除接受交警處理後,駕駛員承擔所有交通事故責任及經濟賠付,公司還將處罰款20xx元、扣安全、表現獎,並視情況做出辭退決定。

2.9 無特殊情況,車輛不允許在外過夜,未經允許車輛在外過夜的對駕駛員罰款500元;未經批准公車私用的對駕駛員罰款1000元。車輛未經允許在外過夜、公車私用和酒後駕車情況下造成的所有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3 駕駛員補貼

3.1 月度安全、表現獎200元。駕駛員所駕車輛未發生交通事故及剮蹭等安全事故的,安全獎隨當月工資發放;

3.2 出遠發補助。出遠發補助是指綜合辦派到濱州以外地方出車情況下的補助,省內一日(或一次)10元;省外一日(或一次)15元;在外住宿按公司值夜班計發值班補助10元/晚。月終彙總隨當月工資發放。

4 車輛及駕駛事故處理

4.1 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員要立即報警、報險,並保護現場,同時將事故向公司領導、綜合辦彙報,綜合辦主任要及時到達現場,瞭解事故經過,處理善後工作,並辦理報險理賠手續。

4.2 因公出車發生交通事故產生的所有費用,經財務部門審核後,按以下規定處理:駕駛員負次要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後,剩餘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95%,駕駛員承擔5%;駕駛員負一半責任的,報險公司理賠後,剩餘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90%,駕駛員承擔10%,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報險公司理賠後,剩餘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80%,駕駛員承擔20%。

4.3 因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理賠後,其他部分費用,由駕駛員全部承擔,另處公車私用罰款1000元。

公司公車使用管理規定_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7

為規範公司車輛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車輛,節約車輛使用成本,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屬公用車輛。

二、 使用管理

1、由公司銷售部指定車管專員負責公司所屬車輛的日常管理;財務部負責備用鑰匙的保管和對相關發生費用的審核控制。

2、車輛管理部門負責日常公用車輛的使用審批、安排調配、油卡管理、保養維修等。

3、員工辦理公司緊急且重要的外出公務,方可申請用車,各部門負責人須嚴格審批,如辦理公司一般性事務公司員工可領取公交IC卡出行。

4、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派車單》並須提前半天交銷售部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5、按時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後及時通報銷售部,並將鑰匙當面交由車管專員,填寫出車記錄表。

6、銷售部在安排出車時儘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7、因公駕車外出,原則下班前需將車輛交回公司;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交回,必須在下班前,電話通知銷售部。若無通知而私自駕車不還者,給予100元罰款。

8、如有不經申請私自出車,費用自理(每公里2元),並罰款100元。

三、車輛保養維修

1、按照擇優、可靠、經濟的要求選擇保險單位,定點維修保養原則上在規定的4S店進行。維修保養事先申請,辦公室審批上報後安排時間、人員。

2、 車管專員應及時保養、維護好車輛,並確保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3、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辦公區域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4、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5、如在行車途中,發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再進行維修。

6、駕駛員因個人原因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

7、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並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

四、油料管理

1、公用車輛的用油由銷售部按照每月實際行駛公里數做好車輛用油的摸底調研工作,實行一車一卡的形式進行車輛用油管理。

2、由財務部根據銷售部提供的基數負責油卡充值,由銷售部負責油卡使用管理,詳細統計每車每卡每月用油情況,分別登記造冊,每月與財務部門進行油量和油費核對工作。

3、本公司一律持卡加油(特殊情況除外),出車前應檢查油量,如需加油向銷售部領取加油卡,並填寫加油登記表。

4、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由規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財務報銷規定進行作業。

5、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向辦公室申請,並報公司核准後才可購買。

本規定自20xx年 月 日正式實施,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公車使用管理規定_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篇8

為保證公司正常的辦公生產秩序,完善公司安全管理措施,公司將加強對外來車輛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1.

2. 與生產有關的車輛必須由西門進出。與生產無關的車輛由南門進出。 所與生產無關的外來車輛必須停放在南門外指定的停車場內,併到門衞處辦理登記。

3. 如有車輛因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公司,需由車主與相關部門負責人聯繫,由部門負責人通知門衞放行。

4. 門衞值班人員須嚴格執行外來車輛登記並檢查登記是否詳細、真實,同時對入內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合格後予以放行。

5. 門衞應文明待人,對不予進入的外來車輛當事人要耐心解釋、積極疏導;如遇當事人無理取鬧、態度蠻橫並無正當理由拒絕登記,引起大門內外秩序混亂的,門衞應立即向辦公室報告,必要時可報警。

6. 所有外來車輛需遵守行車秩序,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指揮,嚴禁搶道行駛、超速行駛(入廠內車速不應超過20km/h),以免阻塞交通、造成交通事故。司機需將車輛整齊的停放到停車格內,不允許胡亂停放,以免妨礙他人。

7. 嚴禁外來車輛在公司內亂扔垃圾,一旦發現處以每次20的罰款。外來車輛在公司內損壞設備、破壞花草等的,按照原有價值賠償。

8. 公司內如遇突發事件,消防、救護、工程搶險等執行特殊公務的特殊車輛可允許不進行登記直接入內。

此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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