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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精選27篇)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精選27篇)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1

為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現對公司內車輛停放作如下規定: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精選27篇)

一、機動車停放規定:

1.公司車輛停放:

1)公司車棚是為公司車輛停放而設,非公司車輛不得進入車棚停放。

2)公司車輛不出車時應對號入座停入專用車位,做到停放整齊。

2.員工車輛停放:

1)員工車輛應服從管理和指揮。

2)員工車輛應停放在公司規定的流動停車區域;當流動停車區域車位已滿時員工車輛應靠生產車間旁的南北向通道兩側有序停放,不得隨意停放。

3)員工車輛,在未經申請和總經理批准的情況下不得在車棚內的流動車位長期停放或停留過夜。

4)停入車棚的車輛應按車位整齊停放,不得壓線、過線、佔用旁邊車位。

5) 車輛停放須鎖好門窗。現金、貴重物品及車內物品請自行保管。

6) 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嚴禁存放車內,否則需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3.外來車輛停放:

1)外來車輛在保安指揮下停入指定車位,無特殊情況和非經准許不得進入辦公和生產區域。

2)公司重要來賓車輛,按公司通知由保安引導停放。

3)貨車等載重車輛,應停放在工作區域內,不得停放在與之無關的區域。

二、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停放規定:

1、員工車輛應整齊有序地停放在自行車棚或摩托車棚內,不得隨意停放。無特殊情況和非經准許不得駛入辦公和生產區域。

2、外來車輛應在保安指揮下停放在指定區域。

3、長期業務車輛進入公司後須停放在規定區域,不得隨意停放。非經准許不得進入辦公和生產區域。

三、其他規定

1、使用停車棚之人員應對車棚、場地設施的安全完好負責,如有損壞,當事人應負責賠償。

2、所有停車人員應自覺遵守本規定,對違反規定、不聽從勸告者,依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3、本規定從 年 月 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2

一、區域規定:

1、本規定僅規定了公司藴川路廠區的員工機動車停放區域,在藴川路廠區之外工作的員工若駕車進入藴川路廠區,須將車輛停放在臨時停車區域內。

2、公司員工應按對應安排的停車區域停放,具體停車區域詳見所發《車輛停放證》,注意不要佔用公車停車位。

3、原則上按照員工工作所在部門就近安排停車。

二、管理細則: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由各部門核對員工姓名、手機號碼、車型、車輛顏色、車牌號等信息,並以書面形式上報安全監察部備案、領取《車輛停放證》。

2、若有新增、更換車輛或牌照,請事先告知所在部門,由所在部門及時上報安全監察部備案,獲准並領取《車輛停放證》後,方可停放車輛。

3、《車輛停放證》為員工駕車進入公司藴川路廠區的憑證,駕車進入公司前,請務必將《車輛停放證》放置在車輛方向盤一側的擋風玻璃內以備查。

4、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停放使用,外來車輛應遵照保安人員的指揮停放在臨時停車區域。

5、員工車輛必須按規範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車輛須停在劃線內,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

6、員工若遇到指定停放區域已停滿的情況,請及時聯繫保安人員,按保安人員指定的臨時停放車位停放車輛,不可自行隨意停放。

7、車輛停妥後,請檢查停放是否適當,並確認車窗車門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公司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8、在駕駛室內不得抽煙,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

9、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保安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10、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乾淨。

11、嚴禁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2、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後方能離開。

三、違規處罰

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為安全監察部。

2、安全監察部對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為,一經查獲或舉報核實,將視情況對車主進行教育或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安全監察部辦理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將予以雙倍處罰。

4、對不服教育屢次違法規定的車輛,將禁止進入公司。

四、其他:

本管理規定從20xx年8月18日起開始實施。

上海中國彈簧製造有限公司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3

一、員工車輛停放指定車位及區域:

員工食堂正面、側面停車位,1#、2#倉庫旁停車位,c棟宿舍區停車位及球會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右側順序停放。

二、管理細則: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各部門及時更新車主、牌照後以書面形式交物業管理部備案,獲准後方可停放車輛。

2.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免費停放使用,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不負責車輛保管。如停車區域發生被盜、車損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關損失的,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車輛進入球會後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並遵照管理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誌線行進。

4.員工車輛必須按規範一車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停放在車位上車輛,車頭向外依次停放,停放球會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車輛,須沿道路右側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若有違規停放,經查獲或舉報核實,物業管理部將對違規停車車輛進行處罰。

5.員工車輛嚴禁停放在小巴停車場,大吧停車場優先保障客用車輛停放,在客用車輛較多或球會舉辦賽事活動時禁止停放。

6.車輛停妥後,在離開前,請再檢查停放是否適當,並確認車窗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管理人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7.進入停車區域內的車輛,如對球會設施設備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請勿在停車區域內抽煙,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煙蒂、火柴等應確認已完全熄滅,方能丟棄在指定處,以免造成災害。

8.嚴禁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區域,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9.停車場內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乾淨。

10.停車區域嚴禁喧譁、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1.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如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後方能離開。

三、違規處罰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為物業管理部。

2.物業管理部對不按規定停放在車位上或指定區域內,亂停亂放或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為,物業管理部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物業管理部對處罰車輛採取貼條通知方式,並每天在球會內網上予以公佈。

4.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物業管理部辦結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物業管理部將通知人力資源部予以雙倍處罰。

四、其他:

本管理規定從XX年7月1日實施。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4

為積極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保障羣眾基本用藥,減輕醫藥費用負擔,根據衞生部《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或不定期對全院醫師、護師、藥師進行合理使用基本藥物相關知識培訓。內容包括《國家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及醫保、新農合補助藥品的實際應用方法。

二、做好基本藥物目錄的遴選、採購、配送工作。醫院臨牀應用的基本藥物全部從吉林省基本藥物招標採購平台採購,由市衞生局指定配送企業負責配送,並做好基本藥物的入庫驗收、在庫養護。

三、按照國家相關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嚴格執行藥物的零差率銷售制度。

四、鼓勵臨牀醫師優先合理使用基本藥物。截止到20xx年末,院內所有經營的藥品均為國家基本藥物和吉林省增補藥物品種。

五、臨牀藥師參與臨牀藥物治療,發揮規範臨牀用藥行為的作用,為藥物治療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六、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和合理用藥督導小組要加強對醫院基本藥物臨牀應用的監測與評價,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抽調處方和醫囑對基本藥物的應用進行點評。對使用比例不達標的科室和嚴重不合理用藥的醫師進行通報批評,並由業務院長對醫師和科主任進行誡勉談話。

七、加強基本藥物質量安全監管各臨牀醫師和藥房工作人員要對基本藥物在應用過程中產生的不良反應及時報告。要加強基本藥物進貨、驗收、儲存、調配等環節的監管,加強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建立健全藥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保證基本藥物質量和用藥安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基本藥物制度是一項重大的制度創新,是緩解羣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有效途徑。全體醫務人員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紮實推進,確保目標任務的實現。

(二)加強協調配合。要主動作為,自覺把各項配套措施及時落實到位,動態跟蹤制度實施情況,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建立各環節配套銜接、有效運轉的合理機制,確保基本藥物制度取得實效,人民羣眾得到實惠。

(三)強化監督評估。各科室要按職責認真做好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工作的培訓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工作。要建立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評價制度,加強信息收集彙總培訓指導,保證上報的監測評價數據科學準確。對在貫徹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中違反政策規定的機構和人員,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強化政策宣傳。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各類媒體和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藥物知識,轉變不合理用藥習慣,正確引導羣眾合理用藥、科學用藥、安全用藥。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5

為加強金色家園科技有限公司新辦公區管理工作,倡導文明辦公,為全體員工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特制定辦公區域管理規定,請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公環境管理

(一)每位員工應時刻保持自己的辦公桌面物品整齊、整潔無雜物,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二)辦公室內擺放的文件櫃、辦公桌、電腦等設備設施,應規範、合理、整齊並隨時保持清潔;

(三)員工應注意保持地面、牆面及其他公共區域的環境衞生,不亂丟垃圾、不吐痰、不亂張貼;

(四)員工個人垃圾桶由使用人自行清理更換垃圾袋,於當日下班前將垃圾放入樓層指定垃圾箱內;

(五)茶葉水應倒入指定濾桶內,嚴禁倒入洗手池或小便池內;

(六)工作期間,辦公樓內所有獨立辦公室的門在工作期間要敞開,百葉窗要全部打開,提倡陽光辦公;

(七)公司行政事業部將不定期對辦公室環境衞生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由各部門相關責任人及時作出整改。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確保消防安全是公司全體員工的職責,如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通知公司安保人員。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二)日常工作時間,禁止員工隨意操作和故意損壞樓層各類通信系統配套設備,強、弱電控制箱、消防設施、報警按鈕等;

(三)不準損壞或擅自挪動各樓層安全疏散標誌;

(四)不準在辦公室區域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五)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任何物品、使用大功率熱水器等電器設備。

三、用電安全管理

(一)每位員工都要提高節能降耗、節約用電意識,辦公室必須做到人走燈滅,並斷開電腦等電器電源開關和空調開關;

(二)不許亂拉、亂接電源和自行移動各種電器設施;

(三)不準用水沖洗或用潮濕物品擦洗電器;

(四)行政事業部派專人不定期負責對各部門工作時段外的用電等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建立通報機制。

四、員工行為規範

(一)辦公區域內禁止員工吸煙;

(二)禁止員工在樓道內大聲喧譁、奔跑或打鬧嬉笑,保持安靜、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要保持桌面物品、資料擺放整齊、美觀;

(四)不準在辦公室存放貴重物品、現金及辦公無關的物品;

(五)不許亂扔垃圾和隨意堆放各種物品;

(六)工作期間必須衣着整潔;

(七)要愛護辦公桌與各樓層公共區域內的綠植,不得隨意損壞。

五、治安防範

(一)每位員工都要提高治安防範意識,發現形跡可疑的人或意外事故跡象,應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告知具體情況;

(二)公司員工在下班後,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要負責關閉門窗、電器、空調、電燈等設備,公司員工要自覺服從保安人員身份識別驗證;

(三)上班期間,公司所有員工必須佩帶工作牌以便識別,對於公司外來人員,由前台接待人員或值班保安負責聯繫相關部門並做好外來人員信息登記工作。

六、緊急事故處理

(一)火災事故處理

如發生火災事故,應採取下列措施:

1.在火勢無法控制的情況下,立即撥打緊急情況火警聯繫電話:119,準確説明事故情況;

2.立即用滅火器進行撲救或按下就近的火災報警按鈕;

3.發生電氣火災時,切勿用水撲救,應先斷電後滅火;

4.發生火情,切勿乘坐電梯;

5.在火勢無法控制時,要聽從統一指揮,保持現場秩序,從樓層西側消防步行梯撤離。

(二)治安事故處理

如發生人身意外或罪案情況,應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撥打公司值班電話,準確説明事故情況;

2.如有任何人士自稱是公共機構或政府人員,須檢查其有效證件。如有疑問,請致電有關機構或通知物業公司要求協助;

3.如果發生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保安或警方,在有關人員未到達之前,不得隨意翻動,並阻止無關人員進入,保護好案發現場;

4.保持鎮靜並向警方或保安人員敍述詳情。

(三)停電事故處理

若發生停電,應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撥打物業緊急情況聯繫電話:010—57789110,準確説明事故情況;

2.不得使用有機燃料點火作為照明,防止引起火災;

3.使用大廈西側的步行梯通行;

4.電力供應恢復正常後,應檢查室內電源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物業公司。

(四)電梯困人事故處理

若發生電梯困人事故,應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撥打物業緊急情況聯繫電話:010—57789110;

2.保持頭腦清醒,不要試圖強行打開或敲打電梯門;

3.如有警鈴等通信設備,要藉助該設備求助,物業公司人員會採取措施援救困在電梯中的員工。

七、違規處罰

(一)對無視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將給予通報批評;

(二)對造成惡劣影響及財產損失的責任人,除通報批評外,並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對於觸犯治安和刑律的人員,報公安部門處理;

(四)本規定由行政事業部負責解釋,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行政事業部

20xx年6月12日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6

(一)保安部工作準則:

1、當值期間必須着裝整齊、儀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許抱胸插手。

2、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佩戴工牌,經員工通道出入,同時打卡備案。

3、做到無條件服從上級分配,聽從上級管理。

4、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時,當值不準離崗)。

5、熟練掌握保安部崗位工作特點、職責與要求。

6、接觸客人要十分有禮貌,並注意語氣態度。

7、處理問題時,力求做到容忍寬大,以理服人。

8、當值時不得聊天、閲書報、寫私函、聽耳機、吸煙、吃零食、打私人電話,並謝絕來訪,如屬要事,要保安部當值負責人批准方可。

9、當值時只能與客人保持一種工作上的關係,不得在崗上與客人拉扯、閒聊。

10、當值時不得利用個人職權與客人進行任何私人交易。

11、當值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費或禮物。

12、當值時不準睡覺、不得帶有醉意。

13、嚴禁當值時隨意離崗,如需吃飯、喝水、去衞生間,需領班批准並派他人替崗後,方可進行。

14、殊情況,嚴禁使用酒店客用設施。

15、熟悉本酒店各種報警裝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並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

16、一旦發現火警,無論程序大小,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序上報,並立即採用有效措施。

17、熟悉酒店各部門出口通道,包括員工通道、客用通道、消防通道等。

18、無特殊情況,不得私入客房、倉庫、辦公室、廚房、服務員工作間等。

19、不得以權謀私或者做任何有損酒店名譽的事情。

20、當值期間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分子。

(二)保安部請假制度:

1、本部員工無論因何種原因需請假時,必須填寫請假報告單,並逐級審批備案後方能有效。

2、主管、領班請假需經理批准方可。

3、保安員請假需經主管批准方可,但必須先經領班批准。(事假超過半天,需部門經理批准)。

4、嚴禁越級請假。

5、無請假報告單休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6、原則上不準調休,如遇特殊情況經經理批准方可。

7、對於請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事假超假一天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8、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歸隊,應有電話、電報和證明方可考慮補辦事假。

(三)保安部獎懲制度:

1、獎勵——有下列表現之一者本部將給予獎勵或晉升參考。

1)對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貢獻者。

2)拾到客人錢財繳公者。

3)舉報本部員工違章亂紀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議,該建議被採納者。

5)對工作盡忠盡職,受客人或外部門來函表揚者。

6)為酒店聲譽和財產,勇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者。

2、懲罰——警告處分,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如累計三次以上予以辭退。

1)當值時不注意儀表、不佩戴工牌,經多次指出而無明顯改觀者。

2)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服從上級指揮者。

3)經常遲到早退又不打卡備案者。

4)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5)當值時睡覺者。

6)當值時濫用權力,以權謀私者。

7)當值時抽煙、吃零食、聊天、聽耳機、不聽從勸告者。

8)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私入客房、倉庫、服務員工作間、辦公室、廚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當值員工擅入酒店者。

11)該管的事不管,膽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誤者。

12)對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者。

13)工作中欺騙上司者。

3、懲罰——辭退,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立即辭退。

1)不請假,曠工兩天以上者。

2)無論何種原因與客人、酒店員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費者。

4)利用職權與客人進行非法交易者。

5)盜竊酒店物品、客人錢財,以及主使或參加酒店員工盜竊酒店、員工財務者。

6)拉皮條者。

7)不服從上級管理,出於私利謾罵上級者。

8)嚴重工作失誤,造成酒店損失者。

9)不愛護保安裝備、消防設施、辦公室設施,造成嚴重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四)保安部監督員工打卡制度:

1、保安員二十四小時定崗於打卡處,臨時離開要獲得領班批准,並派人替崗。

2、員工打卡時,保安員要認真核對工牌,無工牌或工牌不符者不予打卡,必要時收回工牌交值班經理處理,不允許代人打卡。

3、檢查打卡機運行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報告。

4、真執行物品出門查驗制度,檢查出門物品有無違規現象,必要時需開據放行條。

5、認真執行出入來訪制度,進行來訪驗證和登記。

6、嚴格控制辭職員工和辭退除名員工進入酒店,阻攔酒店員工穿制服出酒店。

7、對外來施工人員每天進行來訪登記,如發現有外來施工人員在規定施工時間以外還沒有離開酒店,立即報值班領班。

(五)保安部裝備器材使用制度:

1、日常使用的對講機、警械、鑰匙、雨衣、大衣在交接班時雙方領班共同檢查清點並記錄簽收。

2、臨時用品,如大衣、雨鞋、雨衣、手電、應急燈等要有交接登記,歸還時領取人簽名,檢查有無損壞、丟失,否則按酒店規定賠償。

3、機械只有押款時攜帶,平時由監控室保存,只有領班和主管可以使用。

4、保安部備用品專櫃鑰匙平時監控員處,夜班時放保安當值領班處。

5、保安部備用品專櫃每月清點一次,由監控員和主管檢查記錄使用情況。

(六)外來單位進店施工管理制度:

1、若有在酒店範圍內進行施工的單位,在進場時必須持有聘請施工部門簽發的申請或證明,經保安部及工程部核對批准後方可辦理入場施工手續。

2、請施工的部門,在填寫申請或證明時,要求寫清施工單位名稱、人數、施工區域、工時及負責人等。由施工單位負責人持申請或證明及參加施工人員的有效證件到保安部辦理入場施工手續。

3、保安部向施工單位發放臨時施工卡,並收取證件抵押金人民幣叁拾元整,工期完成後,憑工卡到保安部祕書處註銷並退回押金。

4、辦理施工手續的同時,施工單位負責人要與酒店簽定防火責任書,確定施工防火責任。

5、任何施工單位和個人進入酒店施工必須走員工通道,並配戴臨時施工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營業區域和使用客用設施,施工結束後,所帶出酒店的工具和其他物品,須有聘請單位簽發的放行條。

6、施工期間,要遵守酒店各項規定,如需增加人員時要及時補辦手續。

7、施工期間,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禁止在施工現場亂拉、接電線。

8、如施工需要明火操作時,必須到酒店保安部遞交申請,辦理動火證,並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和做好清理現場周圍可燃物等安全防範措施。

9、要及時清理工程垃圾,保證施工現場清潔,嚴禁在消防疏散通道內堆放雜物。

10、對施工單位入場施工不辦理臨時施工卡、手續不全的、現場管理混亂、未辦動火證而動用明火操作的,根據施工性質,保安部有權給予相應的處罰和追究當事人責任。

(七)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1、消防設備、器材是用於預防和撲滅火災的安全防護設施,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動消防設備和器材,不準在消防設備、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雜物,不準將消防設備、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2、因公施工、作業需動用或移動消防設備、器材的部門,需書面向保安部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動用或移動,並在施工、作業完結後將設備、器材恢復原位。

3、工程部和保安部要認真做好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發現遺失、損壞或失靈的設備、器材,要立即向消防委員會報告,爭取補救措施,並追查原因及做好記錄。

4、工程部當值人員和當值消防主管要每日、周對消防設備、器材進行例行檢查,每週要對煙感、温感等報警裝置進行測試,並向消防委員會書面報告測試結果,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5、工程部和保安部每月要對酒店所有的煙感、温感等報警系統及自動噴淋、氣體滅火、自動報警和緊急廣播系統及防火捲簾門、排煙風機排煙閥等聯動設備和應急照明系統進行一次詳細的維護保養,並做好保養記錄。

6、工程部經理和消防主管要定期或不定期(每週不少於兩次)檢查酒店的發電機房、變壓器、鍋爐房、油庫、廚房、木工房等重點部位,發現問題要立即派人整改,做好記錄。

7、保安部消防主管每月須對酒店所有的乾粉滅火器進行壓力錶、保險塞、壓把、噴射軟管的檢查,並將滅火筒搖晃數次,防止筒內的粉末受潮沉澱結塊,並做好記錄。

(八)監控中心管理制度:

1、監控員要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監控員必須服裝統一、整潔、不留長髮。

3、當值期間要精神集中,認真細緻做好監控記錄,不準撤離崗位。

4、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並詳細將本班的監控情況知會下一班。

5、監控室內嚴禁吸煙、禁帶火種,不準喧譁吵鬧,不準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對各種儀器設備進行清潔,保持室內無塵等衞生。

7、任何人調用錄像帶或查閲文件、檔案,需預先填寫《查閲(調用)申請表》,經保安部經理批准簽名後方可。

8、當值監控不得隨意操縱中心內之一切儀表、按鈕、設備等。嚴禁非監控員操作中心內之一切設備。

9、當值監控員或其他經批准進入監控室的人員,不得無故佔用(長用)中心之通信設備。

10、監控中心僅限保安部當值監控員、當值領班、消防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進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種技工、大堂AM、值班經理等,須經當值監控員允許後方可進入,工作完畢後及時離開,不得無故逗留。

12、消防監控中心之管理直接履屬消防主管。

(九)停車場安全管理程序:

1、當值時對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來車時要將車輛指揮到位,要檢查車輛有無損壞,車門有無上鎖,車輛排列整齊。

2、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要做到舉止大方,不亢不卑,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或衝突,不準向客人索取小費。

3、當值時要站到車場較明顯的位置,指揮車輛時動作手勢要標準、正確。

4、當值時不得羣集閒聊,不得隨意離崗、竄崗,有事不要大聲叫喊,使用對講講機時注意用語,不講與工作無關的問題。

5、當值時不得睡覺、看報、不得吸煙、吃零食。

6、指揮車輛泊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態的司機,防止撞傷、碰傷、擦傷等。

(十)安全工作條例:

1、要求身體素質好,工作和訓練時,嚴禁危險動作,如摔跤、逞強、過度用力、開過分玩笑等。

2、着裝要合身,不要過緊或過鬆,避免工作操作時受傷。

3、受外受傷時,要立即報告領班,並儘快處理傷口,傷勢嚴重者,要及時到酒店醫務室進行處理。

4、處理緊急事故時,要考慮安全因素,如戴手套、穿雨衣、雨鞋。按正確的操作程序操作,熟練酒店制定的各種緊急程序(火災、水災、颱風等)。

5、對不衞生的地面、阻塞的通道、容易造成摔傷的區域,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清理。

6、對不懂的設備、器材不要亂拆卸,要請專業人員來處理,觸動或打開可能有危險的包裹,發現異常氣味、聲音要查找出原因並向上級報告。

7、不過量飲酒、吸煙、不暴飲暴食,保證充足睡眠,養成良好的飲食、起居、衞生習慣。

8、不得亂用警棍、手銬等警用器材,不得使用恐嚇、危險語言,避免引起暴力行為。

9、如遇到意外攻擊,只有採取適當的自衞,以保證自身的安全為準則。

9、本條例只適用於保安部員工。

(十一)保安部各崗位職責:

1、保安部經理崗位職責:

1)工作職權:

a.根據部門各級員工的工作表現情況,有權進行表揚或獎勵、批評或處分,有權提升或建議總經理提升工作積極、認真負責、業務熟練、有管理潛質的員工。

b.有權調動保安、消防人員及其它部門人員對危急事件,如刑事犯罪、火警等事件進行緊急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c.對酒店治安保衞、消防等不夠嚴密和完善的方面,有權向總經理建議逐步嚴密完善等。

2)工作職責:

a.對總經理負責,負責保安部全面工作。

b.對酒店治安、安全保衞工作負有重要責任。

c.負責對下屬考核、培訓。

d.負責酒店保衞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落實。

e.負責全酒店員工治安防範宣傳教育。

3)業務要求:

a.熟悉和掌握酒店內部治安情況,瞭解和掌握社會治安情況及其對酒店的影響,對治安工作要有敏感性和預見性,防患於未燃。

b.善於組織策劃酒店的安全保衞工作,在危急情況下能夠沉着冷靜,善於指揮和決策,使危急事件能夠得到迅速妥善的處理。

4)工作內容:

a.協助各部門制定崗位安全制度,並督導落實。

b.對酒店員工進行法制教育,生產安全教育及遵紀守法教育。

c.積極開展治安檢查和消防檢查。

d.組織策劃重大節日、重要接待任務的安全保衞工作,屆時要在酒店內值班,並督導任務的落實情況。

e.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和偵破酒店內發生的各類案件。

f.瞭解和掌握酒店內部員工的情況,配合人力資源部一起做好違紀人員的幫教工作。

g.注意防止因自然災害而造成酒店和賓客、員工的生命財產的損失。

h.建立和完善酒店治安工作檔案。

2、安全主管崗位職責:

1)熟悉酒店的運作及有關的安全法則、酒店的員工守則。

2)安排下屬各崗位的工作,不斷巡視酒店各區域、督導當值各崗位的工作,並進行獎懲、評定和考勤。

3)認真完成工作日記,並詳細記載當值時間內發生的事件(包括時間、地點、人物、原因、結果以及遺留問題),非常事件要及時上報。

4)迅速妥善地處理各類事件(包括突發事件)並對一些案件調查,寫出調查報告。遇

重大案件發生須立即彙報,保護現場並向警方報案,協助警方的調查工作。

5)下屬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使保安員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保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

6)熟悉酒店的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緊急出口以及酒店的緊急疏散程序。

7)控制好酒店停車場的安全,保障酒店車道的暢通。

8)完成交給的其它任務。如:施工現場及人員的安全督導、施工辦證工作等。

9)對自己主管的工作負責制定計劃,做好總結,並及時向上級彙報工作情況。

10)熱情接待來訪。

11)協助經理當值期間發生的問題。

3、主管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上級的有關指示、規定。

2)掌握酒店的火災特點,努力做到“六熟悉”,即:熟悉酒店的平面佈局、建築特點、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況;熟悉酒店的火災危險性和相應的防火措施;熟悉重點消防保衞部位存在的火險隱患和控制方法;熟悉各有關的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及其貫徹落實情況;熟悉義務消防組織建設情況及其防火、滅火能力;熟悉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狀況。

3)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推行逐級防火責任制,並督促落實。

4)對保安員及酒店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提高遵守法規和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5)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時及時上報並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6)協助主管部門對電工、焊接工、油漆工、服務員、保安員等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考核工作。

7)組織專職(義務)消防隊的學習和訓練,制定滅火作戰計劃,負責組織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7)止各種違反消防法規、制度、規定的行為,根據情節提出處理意見並做好記錄上報。

8)協助建立和完善防火檔案。

9)發生火警立即報告,同時組織員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參與火災原因的調查和對責任人的責任追查。

10)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部門、個人,向行政領導提出表彰及獎勵的建議。

4、保安部領班職責:

1)職權:

為便於領班的管理工作,領班享有以下權利:

a.對下屬工作不準繩、不服從管理者,領班有籤黃單的建議權。即:領班可向上級建議、請示,給下屬簽單處罰。

b.領班必須對本班員工進行嚴格考核,掌握他們的工作情況,為其升降職向上提供建議。

2)職責:

a.正常情況下,領班兼任樓層巡邏崗,負責檢查各崗位運轉情況,處理一般的突發事件,並將事件書面報告部門經理。

b.除有重要情況需向上級報告、填寫值班記錄外,不得在辦公室逗留。

c.當值時,必須保證不缺崗。如各崗警衞需去衞生間、喝水時,該崗均由領班代替;如有特殊情況需調人時,必須向上級彙報,批准方可。

d.病事假履行請假手續,嚴禁隨意離開,找人代班。

e.每天當值的遺留問題,除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外,必須向當值總負責人彙報。

5、監控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專業知識,掌握消防、安全之監控技術,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並立即報告。

2)熟練掌握各類監控設備、報警系統、廣播系統、聯動系統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嚴禁違章操作及非專業人員操作。

3)控屏幕情況要隨時報告,發現異常立即定點錄相,並做好記錄及時上報。

4)愛護各種設備、器材,注意瞭解設備設施的運作情況,有問題要及時報告,並通知工程部派員修理,保證正常運作。

5)一旦發現警情,立即簡要清楚通知警情附近值班保安查看實情並做好詳盡記錄,本班問題本班解決。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工作記錄要詳細、準確,並做好交接班簽名。

7)當值期間要做到“四不準”:不準吸煙、瞌睡、吃零食,不準閲看與工作無關的資料,不準將無關人員帶進監控室,不準擅自調用電腦內與工作無關的資料。

8)接聽電話或使用對講機時,要使用禮貌、專業的用語,不準講與工作無關的事件,不準撥打私人電話。

9)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6、樓層巡邏崗位職責:

1)巡邏中發現有礙安全情況發生須及時報保安部及各相應崗位,並配合當值總值處理安全問題。

2)巡邏時不得長時間停留在某一處,不得使用客用設施。

3)接報外,不得進入服務員工作間。

4)沒有部門經理批准或協調,不得擅自查房、進房。

5)熟悉酒店內部區域及走火通道的分佈情況。

6)巡邏時檢查各處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報告消防中心。

7)熟練掌握各種消防設施的使用及報警裝置的使用。

8)遇火警時沉着冷靜,要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總機,並組織現場有關人員積極查找火源,根據現場情況採取有效措施滅火。

9)促客房來訪制度的實施,對嚴重肇事者,協同前台經理及客房部人員處理。

10)檢查緊急出口是否處於暢通狀態。

11)檢查樓層施工人員工作,動火的有無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排除施工現場對消防及安全有危害的隱患。

12)如遇可疑人員要盤查,注意醉態客人的動向。

13)遇偷盜情況須及時報保安部當值主管,把盜賊捉拿,經詢問後,即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14)遇滋擾現象,應勸阻其有關人員離開酒店。

15)巡邏中遇客人應站立讓路向客人問好。

7、大堂崗位職責:

1)工作範圍在大堂內。

2)在大堂內發現無法自行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報告保安部主管及前台當值經理,並隨時配合各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處理安全方面問題。

3)在擔任大堂保安時,不得使用客用設施,不得進入營業區域、前台及其辦公室。

4)注意衣冠不整的客人進入大堂,應勸其離開。

5)在大堂內應干涉有大聲喧譁和多人聚集的現象。

6)嚴禁客人在大堂內飲用自帶飲料。

7)未經總經理批准,任何施工單位禁止在大堂施工。

8)未經批准不得在大堂錄像。

9)意進入大堂到處亂竄的人,並同時通知其它崗位加強監控。

10)夜班注意員工的不軌行為(如偷盜物質、拉皮條)。

11)檢查各處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12)注意醉酒者行動,有情況時報告主管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處理。

13)密切注意有無破壞酒店之設施行為。

14)對餐廳不消費而佔位者勸其離開。

15)客用沙發禁止躺、卧。

16)大堂站崗應選定幾個利於監察情況且不妨礙客人的地方,站姿要跨立,注意着裝整齊,不許在大堂中不停轉悠。

17)工作需要外,不得與大堂各部門員工交談。

18)監督上下電梯的客人情況,禁止施工人員使用客用電梯。

8、大堂前門崗位職責:

1)定崗於大堂前門處。

2)大堂前門外車道暢通,遇車輛停泊於主車道時,應馬上勸其離開,引導其停泊於道邊車位或停車場內。

3)注意進出人員情況,不允許外來人員損壞花草,不允許外來人員長時間滯留於正門廣場,不允許酒店員工停留於前門廣場上。

4)指揮車輛在通道兩側翼處按規定停泊,如遇接待任務需預留車位的,應以障礙物按要求預留車位。

5)注意與客人接觸時,從語言中充分體現尊重客人,為客人服務,向客人解釋時要耐心,動作中小跑,敬禮的姿勢應規範化。

6)定崗時還應該注意前門安全情況。

7)注意阻止任何施工單位及個人由前門經大堂進入酒店樓層施工。

9、停車場崗位職責:

1)定崗於停車場內。

2)指揮引導車輛有序停泊。

3)做到有禮貌地接待每一位來停車的客人。

4)在車駛進停車場時,應表現積極,快步或小跑到車輛前,以手勢示意,引導客人停到適當位置。

5)注意沒必要強求客人車輛停泊某處,不能讓客人感到你為難他。

6)對客人有不解之處應用到有問必答,有耐心。

7)維護車輛及車場的安全。

8)干涉任何在主車道上的閒人,讓其迅速離開車道。

9)禁止酒店員工在停車場內停留。

10)迅速地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包括在車場內的鬥毆及鬧事。

11)注意酒店停車場的各類設施。

10、打卡崗位職責:

1)定崗於員工打卡處,維護打卡秩序。

2)按照酒店人力資源部的有關打卡制度,嚴格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無工牌者記錄下來,上報當值領班。

3)檢查下班員工的手袋、行囊、包袱等攜帶物品,有無擅自將酒店之文件、物品等帶出,如遇此情況,應立即報告當值領班。

4)為外來人員辦理入店手續,並作好登記。

5)為外來施工單位和個人辦理入店施工手續,檢查施工工具並監督施工人員在酒店內的個人行為。

6)監督和杜絕員工替人打卡現象,維護高峯期打卡秩序。

11、夜總會保安崗位職責:

1)完成主管(值班)分派工作,確保所管區域內安全。

2)認真完成站崗、值勤巡邏任務,認真填寫當班記錄(值勤巡邏時禁止吸煙)。

3)維持好KTV場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場內起鬨、爭吵、鬥毆和無理取鬧。若有上述事件發生,要將肇事的雙方帶到場所處或保安部妥善處理。避免造成壞的影響和妨礙客人進行正常娛樂活動。

4)娛樂場所人多情況複雜,要密切注意場內動向,防止酒店和客人的物品被盜和遭受損害。若發現可疑的人要注意監視,發現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制止並擒拿罪犯,保護酒店和客人生命財產安全。

5)場內若發生事故,如火警、爆炸等,要穩住客人,及時搶救並組織疏散客人離開現場,防止事態擴大。

6)娛樂活動結束,請客人有秩序地離開場地,要協同服務人員清理場地,檢查有否客人遺留物品,危險品、火種等,關閉音響、燈光並鎖門。

7)向接崗人員交待清楚崗上情況。

8)完成上級交派的其他工作。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7

為使我公司招待所最大限度地發揮好服務職能,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提供最佳的服務質量,結合公司實際,特規定如下:

一、招待所原則上只允許外單位(上級領導、兄弟單位、業務廠家)人員住宿,本公司職工家屬入住需經辦公室主任批准同意後,方能住宿。

二、符合入住條件人員,必須填寫入住申請單,經部門分管礦領導簽字同意,綜合辦填寫入住通知單,憑入住通知單登記住宿。

三、招待所管理員必須做好入住登記,包括住宿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住宿事由、單位名稱、住宿時間及離開時間等內容。

四、上級領導或兄弟單位如遇檢查或參觀學習需中午休息者,必須經本專業分管礦領導同意,報綜合辦統一安排休息。

五、住宿人員要遵守招待所文明公約及管理制度,嚴格按照管理員安排入住,住宿後嚴禁大聲喧譁,聚眾賭博;未經招待所管理人員允許,不得擅自調換房間,不得留宿他人,要愛護室內設備,不得隨意搬動、損壞東西,嚴格遵守防火規則,嚴防火災,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對廠家人員及非集團公司人員(地方檢查人員除外)實行收費管理,標準為15元/日/牀,並交納200元抵押金。住宿人員必須愛護房間內的用品和設施,如有人為毀壞,酌情扣除抵押金。

八、招待所內用品和設施必須保持整潔、衞生,住宿人員走後即時換洗被褥。客房內每天應做到 “六潔淨”: 牆壁潔淨、屋頂潔淨、地面潔淨、門窗潔淨、玻璃潔淨、傢俱電器和用具(如 牀單、被套、被褥、枕頭、枕巾等)潔淨,並按統一規格疊放整齊,否則每查住一次,處罰責任人員10元。

九、管理員要注意住宿安全,發現可疑情況和不安全苗頭及時向綜合辦主任彙報,並要做到眼勤、腿勤、嘴勤,不擅離職守。

十、切實做好招待所的物資和日用品的管理使用工作,管理人員不得私自佔用招待所的公用物品。

十一、住宿人員必須遵守招待所作息時間,因故不能歸宿或在外留宿者,應事先通知管理人員。

十二、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億欣煤業綜合辦公室

20xx年12月1日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8

一、編制目的。為了合理利用公司車位資源,規範車輛停放,維護公司院內交通秩序,確保辦公環境井然有序,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公司大院的停車場為公司辦公樓附屬設施,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統一管理。公司保安人員負責車輛的進出和停放引導工作。進出車輛須嚴格服從保安人員的引導。

2、停車場只准停放公司所屬辦公車輛、租户車輛及內部員工車輛,其它未經同意的車輛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停車場內劃定車位,每個車位僅限停放一台車輛(詳見公司大院車位佈置圖),按標線有序停放,禁止佔道停放、停車線外隨意擺放。未劃定停車位的區域嚴禁停放車輛。

3、公司每位領導、每個部門、辦公樓租户各分配一個專有停車位,專有停車位其他車輛一律嚴禁停放。專有停車位分配如下:總經理辦公室7個,工程部1個,合約部1個,財務部1個,銷售部1個,行政人事部1個,開發部1個,資產部1個,匯金久臣1個,人防1個。

4、專有停車位以外的車位優先停放公司所屬車輛,採取先到先停原則,在停車飽和的情況下,保安將不再放行,請員工配合自行解決停車問題。

5、專有停車位未停放車輛時,可提供給公司員工、租户、外來辦事人員臨時停放,但專有停車位車輛返回公司時,保安應通知佔位車輛遷移,沒有富於車位可供停放時臨時停車人員必須服從保安的管理,自覺將車輛遷出公司。

6、外來辦事人員的車輛進入辦公樓區域須由對接部門到保安室進行確認,在停車場有空餘車位的前提下保安方可放行並引導到相應車位停放,車位飽和時,對接部門和保安人員應做好解釋工作,勸其自行解決停車問題。

7、辦公樓停車場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提供車輛的保管服務,停車場停放的車輛的損失,管理部門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違規處罰。

1、保安每日對停車場內停放車輛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停放車輛進行登記並告知車主,對停在停車線以外的車輛勸其離場,對違規停放超過3次的以後禁止該車輛進場停放。

2、公司行政人事部每日對保安停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保安人員不嚴格執行本規定,隨意放行車輛,不嚴格督促車輛按規定停放,造成車輛停放混亂、通行困難,公司行政人事部做好登記,超過3次致函保安公司更換保安,累計超過6次解除與保安公司的服務協議。

3、員工停車時不配合保安人員的管理,擾亂停車秩序,經行政人事部核實後通知員工所在部門給予其當月績效考核扣10分的處罰。

五、執行時間。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9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完善社區後備幹部的管理,形成良好的社區幹部進退機制,培養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優化、能力強、素質高的社區後備幹部隊伍,經社區黨支部研究,制定社區後備幹部培養管理規定如下:

一、後備幹部培養目標:

社區黨支部、居委會委員,重點是正職領導,社區正職領導的後備幹部要力爭達到一職一備目標。

二、後備幹部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能夠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羣眾公認,為人正派,處事公道,廉潔自律。

2、工作能力強。熱愛社區工作,有較強的奉獻精神,具有帶頭富、帶領羣眾共同致富奔小康的本領和覺悟,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和協調能力。

3、作風民主,求真務實。能夠自覺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顧全大局,開拓進取,艱苦奮鬥,説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4、年齡一般在40週歲以下,文化程度一般在高中以上,身體健康。

5、後備幹部中,婦女應有適當名額。

三、後備幹部的選拔程序:

後備幹部應在支部全體黨員和居民代表推薦的基礎上,經支部討論提出初步名單,報街道黨工委備案。街道應建立社區後備幹部檔案。對後備幹部加強教育培養,實行動態管理。

1、組織推薦。在支部全體黨員和居民代表推薦的基礎上,由社區兩委會推薦。

2、組織考察。由街道黨工委統一安排,採取適當的方式對社區後備幹部候選人進行考察。

3、街道黨工委審核。街道黨工委召開黨委會審核候選人選名單並確定正式人選。

5、建檔並落實培養措施。街道反饋情況後,由社區黨組織在社區公開欄公佈並組織填寫社區後備幹部登記表,由街道黨工委建立社區後備幹部檔案。

四、後備幹部的培訓

將社區後備幹部的教育培訓納入社區幹部教育培訓的總體規劃,對社區後備幹部加強培養,適時組織培訓。後備幹部的培養教育和管理使用重點抓好以下幾個環節:

1、強化培訓,從政治和業務兩方面提高社區後備幹部的素質。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思路,採取政治理論教育、崗位業務培訓、實用技術培訓和學歷教育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培訓,進一步夯實後備幹部的理論功底。同時,積極鼓勵優秀社區青年通過函授、

自考等途徑,繼續參加學歷教育,提高整體素質。

2、放手壓擔,使後備幹部在實踐中鍛鍊成長。一是樹立“早壓擔子早成才”觀念,推出助理崗位、羣團組織負責人等崗位進行實踐鍛鍊,進一步提高素質,增長才幹。

3、重視黨員發展,使社區後備幹部後源充裕。要認真落實“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方針,做好人才培育和發展黨員工作,積極為黨支部輸送人才,培養後備幹部。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10

第一條目的: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保障員工正常作息時間,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

適用於x有限公司全體員工加班和調休。

第三條責任:

3.1、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程序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行政人事部,並負責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核實。

3.2、各部門負責人對所管部門人員的加班頻次、時間安排,部門經理負責審核,行政人事部進行審批。

3.3、各部門負責人和行政人事部經理要嚴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

第四條 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但對於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實行(指星期日)加班調休。

第五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

1. 星期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星期五或星期六的下午

五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單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請單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 法定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的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單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 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4. 加班時數:星期日和法定節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5. 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説明.

6. 領導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准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

7.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週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8. 未經批准的加班,員工出差超過正常工作時間或在假期內,員工參加講座、會議、培訓或公司社交宴請等超過正常工作時間或在假期內。上述情形均不屬於加班,公司不會為此支付相應報酬或給予調休。

第六條 加班調休與工資支付

6.1 、加班調休

(1) 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享受不定時工作制,則不享受加班調休。

(2)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但按現目前公司上班作息時間並未達到標準工時制度,所以星期六加班不拿入調休。

(3)員工加班後各部門首先安排調休,星期日加班與平時延時加班給予同等時間的調休,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給予3倍同等時間的調休,所在部門經理須儘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調休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能調休。

(4)員工也可要求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一週,調休時間公司將視具體情況在六個月內安排員工調休。

(5)調休需填寫《調休單》。

6.2 加班工資計算

(1)員工如無法得到調休的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按照《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工資標準按照基本工資除以21.75天計算,用日工資標準除以8小時卻得小時工資標準,在計發加班加點工資和請事假扣發工資時,均按此標準執行。

(2)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員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補貼;安排員工在公休日(星期日)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加班補貼,依法安排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新年(1 天)、春節(3 天)、清明節(1 天)、勞動節(1 天)、端午節(1 天)、中秋節(1 天)、國慶節(3 天)。}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補貼。

第七條 附則

(1)本制度之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3)本制度自20xx年09月01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11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和工人。

術 語

第三條 公司宿舍包括公司在A地的宿舍和在各工廠的宿舍,分為員工宿舍和工人宿舍。

第四條 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提供的宿舍,包括總部員工宿舍和工廠員工宿舍。

第五條 總部員工宿舍指公司為所有在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自人職之日起開始計算)的員工及工作滿6個月以上外派到市以外地區長期工作的員工所提供的宿舍。

第六條 工廠員工宿舍指公司在各工廠為駐廠工作員工提供的宿舍。

第七條 工人宿舍指公司為在公司各工廠工作的工人提供的宿舍。

工作職責

第八條 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宿舍的安排、管理、協調和控制。

第九條 各工廠辦公室負責對所在工廠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十條 各宿舍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十一條 行政部負責解釋此制度。

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的員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2.在公司工作在6個月以上但外派到市以外地區長期工作的員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3.在各工廠工作的工人可人住公司在工廠安排的宿舍。

4.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5.所有人員在人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十三條 宿舍管理。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住宿登記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統一整理備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及物業管理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工廠自建宿舍由工廠統一支付水電費),住總部員工宿舍的員工不再享受公司有關制度中規定的相應的住房補貼。

3.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於離職或到期之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4.嚴格宿舍分類,員工和工人不得混住。

5.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徵得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的同意,並填寫《外來留宿人員登記表》。

7.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牀鋪、牀墊、衣櫃、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衞設備、門窗、牆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8.公司行政部及工廠辦公室應當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並填寫《公司宿舍檢查情況表》,住宿人員不得拒絕接受檢查。

9.每間宿舍設舍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

(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衞生。

(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宿舍長應當及時通知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並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十五條 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牀後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人櫥內和牀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衞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並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十六條 住宿人員發生一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如實呈報其部門經理和總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予以實施。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12

一、為合理使用公司網絡資源、保證網絡安全和暢通、禁止違規上網現象,特訂立本辦法。

二、網絡行為規範

1、不得在公司網絡上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户、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這些活動主要包括(但並不侷限於)散佈電腦病毒、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電腦、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攻擊和修改公司總路由器設置等。

2、不得利用公司網絡從事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祕密等違規、違法活動。

3、不得製作、查閲、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4、不允許在網絡上發佈不真實信息、傳播小道消息或進行人身攻擊。

5、禁止瀏覽色情、反動及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6、工作時間內,不得在線收看視頻、聽音樂、玩遊戲、看小説。不得下載或上傳與工作無關的資料(包括音樂、電影、視頻、遊戲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三、網絡安全

1、每部電腦必須安裝殺毒軟件,並經常更新,定期殺毒、清理插件。建議安裝“360安全衞士”和“360殺毒”。

2、不要隨意打開不明來歷的郵件及附件,避免網上病毒入侵。使用外來光盤、U盤等介質時,要及時殺毒。

四、網絡管理

1、長期固定直接連接到公司網絡上的台式電腦和筆記本電腦,需將“計算機名”及“IP地址”向綜合管理辦公室報備,公司有權對未經報備的電腦通過上網行為管理路由器關閉其上網權限,直至該電腦報備“計算機名”及“IP地址”後再開通上網權限。

2、各部門網絡擴展必須經過綜合管理辦公室批准並報備。由公司網絡派生出來的無線網絡也是公司的辦公資源,包括部門無線路由器及單機隨身WiFi均需在綜合管理辦公室報備,無線路由責任人必須承擔該無線路由的管理責任,要設置密碼,並經常更新密碼,不得將密碼隨意外泄,要掌握本無線路由連接人的情況,保證網絡安全及節約流量資源。

3、公司有權監視連網電腦的網絡上傳下載流量。對異常流量,公司有權限制,由於違反前述網絡行為規範產生的異常流量,公司視情節輕重分別對其進行警告和罰款處理。

4、為避免浪費電力、保護電腦設施及安全考慮,下班時,應將電腦主機和顯示器關閉,若因工作需要不能關機的應在電腦上貼標識説明“電腦在處理工作運行中”,避免他人不知情誤關電腦。 5、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網絡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地址: 電話: 郵箱:

某某公司綜合管理辦公室

20xx年 月 日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13

1.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物料管控工作,節約資源、杜絕浪費,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行政部、各營業站、相關部門。

3.職責

3.1各營業站主管是本營業站物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該站點物料申請、領用、發放的審定。

3.2各營業站站點文員是本營業站物料的直接責任人,負責該本營業站物料的發放、建檔、錄入、單據傳遞等具體工作,對物料的完整性、完好性、安全性負責。

4.內容

4.1物料申請

4.1.1各營業站領用計劃的制訂應切合實際業務需求,一方面要滿足各階段業務需求,另外一方面嚴禁浪費。各站根據每週不同階段業務需要制訂合理的領用數量計劃,於每週二、上午將《全一快遞物料申請表》(見附件一)帶回客服部。

4.1.2物料申請流程

4.1.3物料申請數量計算公式(須對各使用單位負責人及站站點文員進行培訓):下月物料申請數量=本月實際收件量(1+下月預計業務增長率+物料損耗率)

如:A站11月份實際收件量為10000件,12月預計業務增長率為15%,物料損耗率為7%,則該站12月份申請物料數量應為:10000(1+15%+7%)=12200。

一週物料申請數量=上月實際收件量(1+當月預計業務增長率+物料損耗率)÷4如:紙質文件袋用量(A站11月份實際收件量為10000件,12月份預計業務增長率為15%,物料損耗為7%,則下週的可用物料量為:10000(1+15%+7%)÷4=3050個)。半周物料申請數量=上月實際收件量(1+當月預計業務增長率+物料損耗率)÷8如:運單領用量(A站11月份收件量為10000件,12月份預計業務增長率為15%,物料損耗為7%,則該站半周的可用物料量為:10000(1+15%+7%)÷8=1525個)。目前我司實行每週發放物料1次(即每週二),因此各站適用“一週物料申請數量”的計算公式。

4.1.4注意:物料損耗率暫定為7%,各營業站的業務增長率由市場部提供,由經理核定,以每月經理辦公會議公佈的數據為準。

4.2物料發放

4.2.1總務接到申請表後,要根據站點的業務量等情況對《全一快遞物料申請表》進行審核把關,對超出限額部分進行合理調整,特殊情況站點如需超限領取物料,須在申請表後附上相關情況説明,否則不予發放。

4.2.2總務給各站發放物料的時間定為每週二下午15:30,跟交接車一起帶回各站點。

4.2.3物料發放流程:

4.2.4總務必須做好各種物料的前期發放儲備工作,並保證50%的安全用量。總務必須做好物料的進出庫登記工作,經理辦公室將每月進行抽查,並結合公司制度予以獎懲。

4.2.5營業站由站點文員負責發放本站的物料,發放物料時,要求站點文員須將發放的物料登記在《全一快遞物料領用表》,按日期、品名、數量、領用人簽字、異常情況備註説明等順序記錄在案,使每一類物料都能有據可循、有數可查。總部將組織人員每月抽查,並結合公司制度予以獎懲。

4.3物料盤點

4.3.1每月30日(或31日)為客服部、各營業站物料盤點時間,當天的所有物料不得辦理入賬或出庫手續,等盤點結束後才可以辦理相關手續。各營業站於每月1日前將《月底結存物料統計表》交至客服部彙總。

4.3.2營業站在盤點時,須將放置於客户處的相關物料數量計入當月結存進行統計。要求站點文員、外務員對放置於客户處的物料進行嚴格管控,要求外務員隨時瞭解客户物料庫存情況,並於月底將數據報至站點文員。在相關客户取消與我司合作或相關物料不再需要使用時,外務員必須及時將存放於客户處的物料索回,對因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追究相關外務員、站點文員及站主管的責任。

4.4表格填制

4.4.1站點站點文員負責填制本站發生的所有物料領用發放記錄,並保證所填制的表格完整、真實、準確,禁止弄虛作假,偽造數據。

4.4.2填制時間必須及時,在相關人員領用物料後及時填制相關數據並核對無誤,做到賬物相符、賬表相符。

4.4.3如果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遺失、損壞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物料缺失,使用人員要如實向站點文員報告,站點文員均要按時如實登記,保證發出的物料與領用的物料數據一致。

4.4.4各營業站、客服部提供的數據是財務盤點入賬和制訂下一步工作的依據,務必切實保證數據的準確性。

4.5獎罰規定

4.5.1每月5日物料管理員根據每個營業站的業務量和物料的使用情況進行數據統計,對上月物料損耗率高於7%(不含7%)的站點進行處罰(按超出部分物料實際價值的50%-80%罰款)。

4.5.2各站站點文員每月根據每位外務員的業務量和物料使用情況進行數據統計,對物料損耗率高於4%-7%的外務員進行口頭警告,對物料損耗率高於8%以上的,報至公司行政部進行處罰(按超出部分物料實際價值的80%-100%罰款)。對其次月物料的領取辦法將採用廢舊物料的“以舊換新”的方法改善其鋪張浪費的行為)。

4.5.3對物料損耗率低於3%(不含3%)的站點及個人,公司將給予100-500元不等的獎勵。

5解釋

本辦法由客服部行政負責解釋。

6細則

6.1公司行政負責訂購和發放作業物料、辦公用品。

6.2公司各部門、各營業站(簡稱各單位)根據自身需求和滿足1周作業儲備要求及時申領和補充作業物料,各營業站主任負責作業物料、辦公用品的內部申領和使用監督,所有物料和辦公用品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納入各站的績效考核體系。

6.3各單位在行政申領物品時,必須填寫《全一快遞物品申領表》

6.4各部門內部建立員工物品領用檔案,即員工在單位內部領取個人作業物料和辦公用品,必須在《全一物品領用表》上簽字確認,每月底將表彙總交客服審核備案。

6.5公司行政協助公司各單位提高作業物料、辦公用品的使用效率

6.5.1以下作業物料和辦公用品若第一次已經申領過,各單位需要再次申領的,需要將已不能使用的舊物退回客服部,經檢驗確認不能使用者方可領用新品,否則,依照行政部總務按公佈價由持有人自行購買

辦公室用:裁紙刀、各項印章、訂書機、網絡電話機、文件夾、文件架等

員工個人用:員工用包、彈簧秤、部分印章、胸卡等

6.5.2各種物料的配給數量均按照新開站點物料領用表規定數量一次性配足,其中工裝、業務包等員工個人用物料依照員工數量變化發放、補齊

6.5.3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物品全部交還,若不能交還的,依照客服部所列價格從入職保證金中扣減

6.6各單位使用的電腦、巴槍、電子秤一次申領後,凡是需再次申領必須向客服部提交正式申請,經公司經理批准後方可申領。

6.7所有需在當地維修的辦公設備或傢俱類物品,由各站提出申請經批准後自行維修,但維修費用單據必須經客服主管審核方可進入財務報銷流程。

注:以上所用表格在客服領取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14

1、目的:

為嚴格規範值班費與加班費的發放標準,保證公司日常生產和節假日的有序安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範圍:

適用於日照廣信化工有限公司員工。

3、內容:

3.1值班的定義:值班是指員工根據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負擔一定的非生產性、非本職工作的責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公司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臨時安排或根據制度在夜間、公休日、法定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安排與勞動者本職無關聯的工作,或雖與勞動者本職工作有關聯,但為非生產性的責任且值班期間可以休息的工作。

3.2加班的定義:加班是指公司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相關程序獲得批准後,安排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從事本職工作。

3.3所有值班和加班原則上先用調休或補休予以衝抵,在不能保證調休或補休的情況下予以發放費用。

3.4費用發放標準

3.4.1值班費用發放標準:由於《勞動法》等相關法律無明確規定值班費用放標準,因此由公司自行制定發放標準 。

非法定假日值班:按5元/小時標準發放。

法定假日值班:由於法定假日是帶薪休息,因此公司按10元/小時標準發放。

3.4.2 加班費用發放標準:員工在非法定假日加班的,一律按員工本人日工資的1.5倍計發加班工資;法定假日加班的將按本人日工資的3倍計發加班工資。

3.5當月加班和值班費用在次月工資中發放,個税按相關政策予以扣除。

3.6門衞、餐廳工作人員全年發放11天法定假日加班工資,在本年度底一次性發放。

3.7班組長以上中層幹部採取固定工資方案,月工資中已包括因倒班而超勞工作的報酬,除法定假日外不再計發加班工資。

4、附則:

4.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並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時亦同。

4.2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15

1.0【目的】

1.1 明確、統一公司薪資政策,規範薪酬管理,激勵隊員提升績效及任職能力,留住、吸 引優秀人才,為公司及員工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2.0【適用範圍】

2.1 本制度適用於恆泰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所有人員。

3.0 【薪酬結構】

3.1薪酬結構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加班工資三部分組成。

4.0【加班工資】

4.1隊員原則上按排定班表上班,因缺員或工作需要加班者,按公司規定計發加班補貼。

5.0【薪資的支付】

5.1各執勤點按時提供相應的工資核算資料,即員工考勤表、由行政部負責收集並核算,

報領導審核批准後,於每月3日將薪資轉入員工個人賬户。

5.2月中崗位變化時,基本保障工資和崗位工資當月保持不變,下月根據新的崗級發放。

5.3行政部負責為員工建立工資收入台帳,書面記錄支付給員工工資的數額、發放時間、 負責解答員工薪資查詢工作。

5.4發薪時,員工須核查數額,如有疑問應在一週內及時向行政部查詢。

6.0【附則】

6.1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6.2本制度的解釋權、修訂及廢止權在公司行政部。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16

1、自20xx年3月1日起,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到食堂用餐一律免費。

2、公司提供免費用餐的範圍:在下午有上班的員工提供中餐,在晚上有上班的員工提供晚餐。

3、用餐員工必須服從人事行政部和食堂人員統一管理用餐,公司提供餐具,非食堂管理人員,不得擅自將餐具帶離食堂。

4、不到食堂用餐的員工,公司不給予餐費補貼。

5、需到食堂用餐的員工,必須在規定定餐時間內在定餐機刷卡定餐。沒有刷卡定餐的員工如到食堂用餐,經查實每餐扣款10元。

6、凡到食堂用餐的員工,必須在就餐機上刷卡,通過就餐機刷卡後才能用餐,刷卡不通過的,食堂不給予分餐。

7、新員工或未辦理用餐手續的員工,都必須到人事行政部辦理用餐手續後,才能到食堂用餐。

8、員工到食堂用餐時,必須按先後順序排隊在就餐機刷卡打菜,每人每次只允許打一份菜,不得代他人刷卡或打菜,違者每次罰款10元。

9、員工沒有刷卡定餐和向食堂定餐的,食堂將沒有預備用餐份額。

10、分廠或工區人員需要到食堂用餐的,由所屬部門主管在規定訂餐時間內與人事行政部辦理定餐卡等用餐手續。

11、員工刷卡定餐後,沒有到食堂用餐,每餐罰款10元,公司將在工資中按定餐次數扣除相應金額。

12、已刷卡定餐的員工,因公事需要離廠不到食堂用餐的,必須及時通知人事行政部向食堂取消用餐,否則每餐按10元計算。

13、已刷卡定餐的員工,因公司原因通知不用上班或加班的,沒有到食堂用餐的,必須有部門主管證實,員工不需要支付餐費。

14、員工通宵加班,第二天中餐需要用餐的,必須在當晚下班時刷卡定餐,如沒有刷卡定餐的,視為第二天中餐不在食堂用餐。如有特殊情況沒有定餐,必須經公司同意,併到人事行政部辦理用餐手續後,才能到食堂用餐。如辦理手續後,沒有到食堂用餐的,每餐罰款10元。

15、沒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不能刷卡定餐,如有發現,每餐按10元計算,並在工資中按用餐次數扣除相應餐費金額。

16、沒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要到食堂用餐的,必須直接向食堂報餐,並用現金支付給食堂餐標。

17、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享有優先用餐,沒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必須等食堂先安排有定餐的員工的飯菜後,再安排給沒有定餐的員工,如果食堂沒有剩餘的飯菜,沒有定餐的員工自行安排用餐。食堂將不會重新安排飯菜。

18、不能浪費飯菜,不能將吃剩餘的飯菜倒在餐枱上,如有發現,每次罰款10元。

19、不隨地吐痰或亂丟食物等不良道德行為,如有發現,每次罰款10元。

20、不能有意或無意損壞食堂設施和餐具,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21、員工辦理定餐就餐卡時不需收取費用,員工必須自行保管好定餐就餐卡,如有丟失,補卡時收取工本費10元。

22、員工未經公司同意,不能將定餐就餐卡轉給他人使用,如私自將定餐就餐卡轉給他人使用的,每次用餐罰款20元,發生罰款的金額由持卡人負責支付。

23、員工在離職時必須將定餐就餐卡交還給人事行政部,如沒有交還的,將在工資中扣除費用金額10元。

24、員工未到就餐時間提前到食堂用餐的,視為早退取消全勤獎,並處罰每次10元。

三、辦理員工用餐須知

1、辦理用餐手續負責人:人事行政部 翁文全。

2、用餐地點:公司一樓食堂。

3、定餐時間:

中餐:上午9:30前。

晚餐:下午15:00前。

4、定餐地點:三樓前台。

5、用餐時間:

中餐 12:00

晚餐 17:30

四、人事行政部將定期進行檢查,如果食堂人員或員工違反以上規定的,公司將做出處理或處罰。

五、本規定於20xx年3月1日實施,20xx年2月15日修訂。

美星服飾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xx年11月10日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17

一、車輛使用

1本公司的車輛為工作用車,統一由中心辦公室負責調度並填 寫派車單,通知出車。

2各工作人員工作用車應提前告知中心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

3禁止公車私用。婚、喪、嫁、娶一律不準用公車;不準用公 車接送子女上學、娛樂和辦私事等。確有特殊情況的,需經公司領導 批准方可使用。

4駕駛員要根據中心辦公室的安排,憑派車單出車(車輛加油、 修理要事先告之辦公室)。無派車單出車的,按公車私用論處(特殊情況出車的除外,但事後要及時補辦出車手續)。

二、車輛的管理

1、駕駛員平時要保持車輛良好狀態,無特殊原因按時上下班, 保證按時出車。無工作用車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2、駕駛員憑派車單每月向公司領導核實里程,由公司領導負責核 算報銷汽油費、高速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

3駕駛員要嚴格執行交通有關法規,嚴禁酒後駕駛,嚴禁帶故障 行車,嚴禁超載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

4、駕駛員要確保車輛行駛安全,提高警惕,做到無事故。

5、休息日、節假日、晚上按規定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休息日、節假日應將車鑰匙統一交給車輛主管保管。

6、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實行定點維修保養。維修必須到定點維 修部維修(除外出用車等特殊情況外),維修保養時駕駛員要向中心 辦公室和公司領導報告,經中心領導同意後維修。維修後將維修發票、 維修清單(需有駕駛員簽字認可)報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負責維修 費用報銷事宜。

三、獎懲

1、公車私用經發現查實,當事人個人承擔機械磨損費,燃料費、 過路費、過橋費等相關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 責。

2、駕駛員未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或擅自將車輛錯給他人造成車 輛失盜或損壞的,一切後果由駕駛員承擔。

四、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18

根據國家建設部《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理》的有關內容,為切實維護大部分業主(住户)的利益,把社區建設成安全、文明、優雅的小區,特制定本規定:

一、小區內所有業主(住户)均無權私自在過道、綠化帶、外牆壁和其它場地設立廣告牌。

二、所有商鋪招牌只能在商鋪內或自己門面外牆懸掛、張貼。

三、任何業主(單位)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懸掛、張貼任何招牌及廣告。

四、佔用樓宇走道、牆面、天台做公司招牌、廣告的單位,需向管理處申請,在不影響消防、安全及小區環境美觀的前提下,管理處給予批准,並且設置人或單位應按照《深圳經濟特區户外廣告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五、經業委會同意在公共通道設置公司招牌等的單位,應向管理處交納一定數額的場地使用費,用以補充小區的管理服務費。

六、凡違反以上規定者,按照違章裝修處理,除令其拆除、撤消、修補破損、恢復原狀外,還報告政府主管部門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19

一、為創造一個整潔、乾淨、安全、舒適的就餐環境,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保證員工就餐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1、本規定包括員工就餐管理及食堂衞生環境管理。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職工食堂及全體員工。

二、員工食堂就餐時間為早餐:7:00--7:20 午餐:11:30--11:50 晚餐:18:00--18:20,就餐時間如有變化另行通知,請所有員工按時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遲就餐時間,應提前通知辦公室,以便食堂做好準備。

三、距家3公里以內的員工除工作需要外,原則上不得在食堂吃午餐。

四、就餐人員必須按需盛飯打湯,以吃飽為原則,不許故意造成浪費。

五、員工用餐後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點,不得在食堂隨意亂放,食堂工作人員清洗完餐具後方可下班。

六、食堂內不準抽煙,不隨地吐痰,不準大聲吵鬧,請文明用餐。

七、講文明、講禮貌,尊重食堂人員,對食堂管理服務有意見,可向辦公室提出,不能與食堂人員爭吵。

八、愛護食堂的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或損壞,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九、外來人員、訪客等就餐需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安排食堂。

十、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訂並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施行。

行政辦公室

20xx年6月14日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20

一、職工食堂每日供應三餐,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用餐時間。

二、公司員工進入食堂就餐一律要掛工號牌,憑餐卡打飯菜。

三、就餐人員進入食堂後,必須排隊打飯,不許插隊,不許替他人打飯。

四、就餐人員必須按自己吃飯的能量盛飯打湯,不許故意造成浪費。

五、員工用餐後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點。

六、食堂內不準抽煙,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大聲起鬨、吵鬧,做到文明用餐。

七、在食堂用餐人員一律服從食堂管理和監督,愛護公物、餐具,講究道德。

八、就餐人員不準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帶回辦公室佔為已有。

九、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事務部有權報人事部給予罰款處理,從當月浮動工資中扣除。情節嚴重者,屢教不改者,給予行政處分或除名。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2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完善現有的考評體系,明確公司的價值導向,不斷增強公司的整體核心競爭力。

第二條 通過對試用期員工的考核溝通,幫助他們儘快瞭解公司,明確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併為決定新員工的去留及轉正定級提供依據。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駐外機構及事業部的所有試用期員工。

第四條 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規定的一個階段的試用時間。在此期間用人單位進一步考察被錄用的員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條件,能否適應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樣,勞動者也可進一步瞭解用人單位的工作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時所提供的情況自己能否適合或用途所承擔的工作,從而決定是否繼續保持勞動關係。試用期一般為3~6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含培訓時間)。

第五條 實事求是原則: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為基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強調以數據和事實説話。

第六條 區別對待原則:相對於正式員工的績效改進考核而言,對於試用期員工的考評是綜合考評,需要對其任職狀況、勞動態度和工作績效做全面的評價。

第七條 考、評結合原則:對於試用期員工的考核,以日常的月度考核與試用期結束的期終評議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綜合評價,力求客觀、公正、全面。

第八條 效率優先原則:對於考核結果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明顯不適應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員工要及時按規定中止試用,解除勞動合同。管理者未按公司規定而隨意辭退員工或符合公司辭退條件而未及時提出辭退建議,致使造成不良後果或不良影響的,相關人員要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 考核形式、週期及內容

第九條 試用期員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和試用期結束的期終評議兩種形式。月度考核每月進行一次;期終評議原則上在試用期結束時通過筆試、答辯等方法進行。

第十條 試用期員工月度考核要素分為工作態度、作業能力、工作績效三項。

1、工作態度:包括責任心、合作性、主動性、紀律性、自我提高的熱情、基本行為準則等內容。

2、作業能力:主要指業務能力,含學習理解能力、解決問題能力、應用創造能力、協調能力等崗位必需的能力。

3、工作績效:員工是否能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所佈置的工作或學習任務,並達成每月的改進目標。

第十一條 期終評議結合崗位標準,全面考評員工試用期間的任職資格、品德、素質、能力、績效、經驗。

具體實施辦法及考核用表可由各人力資源部(處)根據具體情況設置。

第三章 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 經理、主管和員工共同承擔考核責任,原則上經理為一級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公正、合理性負責;員工的主管為二級考核者,對考核結果負有監督、指導責任。若二級考核者修改了一級考核者的考核結果,應向一級考核者反饋,共同協商決定。

第十三條 一級考核或主要考核責任人必須就考核結果向被考核者進行正式的面對面的反饋溝通,內容包括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及改進措施,共同制定下一步學習、工作目標或改進計劃。反饋是雙向的,考核者應注意留出充足的時間讓被考核者發表意見。考核者與被考核者負有對考核結果進行反饋、溝通的責任。

第十四條 反饋時,被考核者無論是否認可考核結果,都須在考核表上簽字。簽字僅代表知曉考核結果,並不一定代表認可。

第十五條 被考核者如果不認同考核者對自己的考核結果,在與考核者溝通後仍不能達成共識,可向考核者的上級主管或人力資源部投訴。投訴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並將處理意見反饋給投訴人。

第四章 操作程序

第十六條 試用期員工綜合考核操作步驟。

1、由考核辦確定各部門考評小組人員名單及考評日程安排。

2、考評辦負責佈置考核任務,講解考核要求,下發人事考核表等。

3、員工填寫自我評價卡,填後移交考評辦。

4、考評時採取現場答辯的方式,先由被考核者陳述個人季度工作表現,考評小組依據陳述內容及每月的工作記錄卡填寫人事考核表。

5、考評辦對每人的資料進行彙總,並與計劃處、總裁辦及有關人員組成綜合評議小組,負責對考核用表進行審核,審核完成後,考評結果將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對不合理的地方,被考核者可填寫考核意見卡,考評經分析後,提出考評調整建議。

6、考評調整建議將及時通知考核者與被考核者本人。

7、考評辦對有異議的地方進行協調,包括組織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面對面地交流等,考評辦協調不了的,將進入特殊考核程序。

第五章 考核的準備及結果應用

第十七條 經理、主管綜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信息來源一般有以下幾種:

1、主管記錄員工工作過程中的關鍵行為或事件。

2、員工的歷次培訓記錄。

3、員工定期工作總結及日常彙報材料。

4、同一團隊成員的評價意見或證明材料。

5、相關部門或個人反饋意見或證明材料。

6、主管與員工溝通過程中積累的有關信息。

第十八條 不論是月度考核、期終評議還是綜合評定,其考核結果都包括評語和等級(A、B、C、D)兩部分。

第十九條 考核等級(A、B、C、D)的定義如下:

A、傑出。相對於調節作用期員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現突出,尤其是工作績效方面,遠遠走出試用期員工的要求。

B、良好。各方面超過對試用期員工的目標要求。

C、合格。達到或基本達到對試用期員工的基本要求。

D、不合格。達不到對試用期員工的基本要求。

月度考核與期終評議的關係

第二十條 綜合月度考核和期終評議結果決定試用期員工的轉正(提前轉正、正常轉正、延期轉正)、定級與辭退。

1、試用期員工連續兩月得“D”者,原則上取消試用資格,不再參加期終評議。

2、連續兩月得“A”,且業績突出者,可由部門安排,提前參加期終評議。評議“傑出”者,由部門提出申請,報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原則上可給予提前轉正定級。

3、其他情況原則上要求參加試用期結束時的期終評議。根據期終評議和月度考核兩方面成績決定其轉正定級。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員工的轉正除第二十條規定的提前轉正、提前辭退外,其他主要看其綜合評定結果。

1、綜合評定為“D”者,原則上取消試用資格,公司不再聘用。

2、綜合評定為“C”者,原則上給予正常轉正。如試用成績接受“D”,在與員協商一致且試用期總長度不超過法定試用期期限的前提下,此類員工可以延期轉正。延期轉正者根據時限內的工作表現進行重新評價,評價內容及程序同上述相關條例。

3、綜合評定為“A”、“B”者,公司給予正常轉正。

第二十二條 試用期員工的職位及薪酬級別的決定主要依據對其任職資格的評定結果,參照公司職位説明書、職位及薪酬等級對應表,及相應的任職資格標準和管理辦法。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暫行辦法的解釋、修訂和廢止權歸人力資源管理部。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簽發之日起開始生效。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可在本暫行辦法的原則範圍內進行細化,並組織實施。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22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內部控制及合規管理,規範支票的日常管;第二條本細則所指支票包括日常業務結算中使用的現金;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第三條本細則適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屬機;第四條各級分支公司須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細;第二章支票購領;第五條支票購領必須建立審批程序;在省公司本部應由複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內部控制及合規管理,規範支票的日常管理,防範資金管控的風險,根據《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此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指支票包括日常業務結算中使用的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和普通支票。

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於支取現金。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的為轉賬支票,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支票上未印有“現金”或“轉賬”字樣的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於支取現金,也可以用於轉賬。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屬機構,以下簡稱各級分支公司。

第四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細則的規定,準確、及時、安全地進行支票結算和管理。

第二章 支票購領

第五條 支票購領必須建立審批程序。出納崗人員到開户銀行購領支票前,應填寫《支票購領申請單》和銀行要求的“票據和結算憑證領用單”,其中領用單需加蓋銀行預留印鑑,經相關人員簽字審批後方可到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在省公司本部應由複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資金管理部經理簽字審批;在地市分公司應由資金管理崗人員和財務會計部經理簽字審批;在區縣支公司應由櫃面主管人員和支公司經理簽字審批。

第六條 支票購領後應及時進行支票購領登記。出納崗人員應將購領的日期和所有支票號碼順序填入《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並在《支票購領申請單》上回填購領支票號碼的起止範圍,交相關人員進行復核。

複核人員根據銀行反饋的《重要空白憑證登記簿》或銀行資金回單檢查支票實際購買、登記入庫數量與購領申請、《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等記錄信息是否一致,複核後在《支票購領申請單》簽字確認。

在省公司本部應由複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複核;在地市分公司應由資金管理崗人員進行復核;在區縣支公司應由櫃面主管人員進行復核。

第三章 支票簽發及登記

第七條 支票簽發與支票登記應同步完成。

支票應按銀行賬户分別設立對應的《支票使用登記簿》,由管理賬户的出納崗人員保管。《支票使用登記簿》必須採用訂本式,登記簿封面需寫明單位名稱、所屬賬套、開户銀行、銀行賬號以及所屬年度。

第八條 支票簽發人必須根據審批無誤的原始憑證順號簽發支票,不得跳號。簽發支票前,須核實銀行賬户是否有足夠的存款餘額,避免簽發空頭支票。

第九條 支票簽發人須按規定填制支票,支票簽發金額與原始憑證的金額應一致。支票簽發工作由出納崗人員或資金複核崗人員完成。

支票簽發人填制支票時應同步填寫《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登記項目應包括時間、金額、用途、簽發人等,不得遺漏登記項目。

支票簽發人填制並登記完畢後將支票、原始憑證和《支票使用登記簿》一併交給銀行預留印鑑保管人複核。

第十條 簽發支票記載的內容須真實、完整和準確。支票必須記載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金額大小寫、款項用途、銀行預留印鑑等,並按約定使用支付密碼。支票存根必須記載日期、賬號、金額、用途、簽發人及領取人簽名等。支票和支票存根的簽發信息應確保一致。

對於普通支票作轉賬支票使用時,應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並延伸至支票存根。

第十一條 銀行預留印鑑保管人須審核支票記載項目、原始單證和支票登記項目,無誤後在支票上加蓋銀行預留印鑑並在《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籤名。

第十二條 支票領取人核對支票給付信息無誤後,在支票存根和《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籤名領取支票。

第十三條 省公司資金管理部經理、地市分公司財務會計部經理和區縣支公司櫃面主管人員每月檢查本級公司《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的填寫、核實剩餘支票數量並於每月最後一筆後簽章確認。

第四章 支票及銀行預留印鑑保管

第十四條 銀行預留印鑑應由財務人名章和財務專用章構成,銀行預留印鑑不得少於兩枚。

各級分支公司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自行決定預留一枚或兩枚財務人名章作為銀行預留印鑑。財務人名章須為本級公司負責人名章或經其授權的財務負責人名章。財務人名章應為專用,不能與該人的其他人名章相同,並只能和財務專用章配套使用,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原則上各級分支公司只能刻制一套銀行預留印鑑。

第十五條 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應指定專人保管。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工作時間應放入抽屜保管,非工作時間應放入保險櫃存放保管,防止遺失和被盜用。有條件的分支公司應由不同崗位人員分開保管保險櫃的密碼和鑰匙。

第十六條 支票應由出納崗人員或資金複核崗人員保管,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七條 銀行預留印鑑應由兩名以上專人分別保管,嚴禁一人同時保管可以支付款項的所有印鑑。嚴禁A/B櫃麪人員保管和使用財務專用章、財務人名章。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23

第一條 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由局辦公室統一購買,並建立台帳,登記配發。局辦公室負責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維修。

第二條 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必須安裝殺毒軟件,定時查殺病毒。

第三條 涉密計算機與國際互聯網和其他公共信息網必須實現物理隔離。

第四條 連接黨政內網的計算機,堅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

第五條 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負責,堅持“專機專用”的原則。 第六條 涉密計算機按計算機分級保護規定確定密級後,不能處理高密級信息。

第七條 涉密計算機只能使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非涉密計算機只能使用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不能交叉使用。

第八條 用涉密計算機處理的信息在打印輸出時,打印出的文件應當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管理,打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等過程文件應按保密要求及時銷燬。

第九條 嚴禁用非涉密計算機以任何形式製作、存儲、處理、發佈、傳遞涉密信息。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24

為規範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費用報銷業務流程,特制定本制度。以前制定的與本規定不相符合的條款一律廢止,以本規定為準。

一、費用報銷票據要求

1、費用報銷應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發票及行政事業單位收據。

2、發票抬頭必須填寫公司全稱,即“xx有限公司”,不得多字、少字或錯字。若是定額發票,票面上要求填寫單位名稱的也應填寫完整。

3、發票日期與費用報銷日期應大體一致,一般不得跨年度報銷。

4、發票內容應與真實的業務一致,不同類型的發票應按經濟業務的類型分項整理填寫在費用報銷單上。

5、發票所開具貨物或者勞務名稱應與銷貨單位的經營範圍一致,且貨物或者勞務名稱一般應為具體商品名稱或者勞務,不能開具概括性的商品或者勞務名稱,如宣傳用品、辦公用品等。若具體的商品比較多,可以如上述開具,如宣傳用品、辦用品等。若具體的商品比較多,可以如上述開具,如“材料一批”、“辦公用品一批”,但應付“明細清單”,詳細羅列具體的商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並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並不得出現“衣服”、“皮包”、“手錶”、“禮品”等個人生活用品。

6、發票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數量、單位、單價必須匹配。

7、所取得的發票上的印章應為“財務專用章”和“發票專用章”,用票單位、收款單位、供應商單位三者應保持一致,並與相關附件的單位名稱相符。

8、發票不得塗改或者在其表面亂寫亂畫,有實物需要驗收的應由驗收人在申購單上簽字確認。若需要其他備註的可以再其它單據上註明。

9、除財務部門監製的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收據外,其他收據原則上不能作為報銷憑證。

10、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票據,公司財務部有權退回當事人,並要求其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據。

11、發票必須真實有效,不得虛開、代開發票或有意取得假髮票、作廢發票及失效發票。

二、憑證填寫及票據粘貼要求

1、各部門應根據經濟業務類型選擇使用公司財務部統一訂製的差旅費報銷單、費用報銷單、付款單、代墊費用單等。付款單一般在需要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情況下使用。

2、報銷單與付款單應一律用黑色或藍色鋼筆或者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填寫。

3、報銷單或者付款單應按照項目填寫完整、清楚,不得塗改。報銷金額必須保持大小寫一致,填寫大寫金額時應在最高位的上一位封頂(符號為“”),其餘位置(包括角、分位)陸沒有數字必須填寫“零”。不能用“”、“——”、“0”、“另”等符號表示。

4、費用報銷所附票據(面積小於報銷單)應從右到左粘貼在粘貼單(白紙也可)上,不得直接粘貼到費用報銷單上,不得以印製的未報廢報銷單據作為粘貼單。

自制粘貼單大小與報銷單一致,上面不得載有保密信息。票據四邊不能超過粘貼單寬度,並且平鋪粘貼,具備層次感,不得將大量票據重疊粘貼。票據較多時可以多使用幾張粘貼單,每張粘貼單上單據數量要適度,並保持單據平整,厚度均勻。票據過大時應按費用報銷單大小摺疊好,個票據不得突出於粘貼單和費用報銷單之外。

5、寬度、長度不一致的票據儘量分開粘貼,不同金額的票據分類粘貼,便於核實。

6、小型發票不得粘貼在票據的左上角(左上角2釐米範圍內不得粘貼有實質內容的票據),一方便裝訂後查閲。

7、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公司財務部有權退回要求重新粘貼或者填報,且不論是否通過相關審批流程。

三、報銷費用時間規定

1、一般性的費用報銷,原則上在業務發生後1個月內到公司財務報賬。

2、原則上當月的費用應在當月報銷完畢,不得無故將費用延後。所有費用用在年度終了(12月31日)前報銷完畢,一般不得留待在第二個年度結算。凡是以前年度的費用在第二個季度報銷的,如無特殊原因公司財務部有權拒絕。

四、費用報銷所需附件

1、辦公費用

(1)費用報銷單

(2)正規普通發票

(3)申購單

(4)如果彙總開具辦公用品發票,必須附詳細清單

(5)大額採購需要附採購合同,定點採購可簽訂期間合同,合同應交公司財務部備案

(6)驗收單或入庫單

2、通訊費

(1)費用報銷單

(2)通訊發票

3、差旅費

(1)差旅費報銷單

(2)出差的交通發票、住宿發票、通訊費發票等

(3)出差申請單

4、車輛費用

(1)費用報銷單

(2)正規的油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保險費、車船税等於車輛有關的發票。

(3)車輛維修需維修申請單和車輛結算單。

5、業務招待費

(1)費用報銷單

(2)正規的餐飲業或者服務業普通發票。娛樂行業發票不得作

為業務招待費報銷

(3)按月結算的需附消費清單(備案)

6、其他費用報銷

(1)費用報銷單

(2)相關業務證明

(3)與經濟業務吻合的正規票據

上述費用報銷金額超過2萬元(含2萬元)以上的,一般應附相關合同等資料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五、本規定自發行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25

第一條 職工集體户成員的遷入。由外地調入、分配、海外歸國到我院工作,但在本市無產權房的職工,經醫院同意,其户口落入我院職工集體户口的,具體辦法如下:

落户者應持有《户口遷移證》等有關材料到後勤保障部出具落户許可證明,到所屬轄區的派出所辦理落户手續。

第二條 職工集體户成員的遷出。職工集體户的成員具有以下條件之一時須將本人及子女户口遷出:

㈠在本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㈡在本地有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投靠的;

㈢屬離退休人員或辭職、工作調動、解除勞動合同等已離開工作單位的。

第三條 職工集體户成員子女的出生登記。對於職工集體户成員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記應根據下列情況辦理:

㈠新生嬰兒父母雙方一方為集體户,另一方為家庭户的,應按照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的原則,將新生嬰兒户口登記在父或母所屬家庭户之中。

㈡新生嬰兒父母雙方均為集體户,且確無直系親屬可以投靠又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隨父或隨母原則在所屬集體户辦理出生登記。

㈢新生嬰兒落入我院職工集體户,需準備的材料如下:

新生兒的《醫學出生證明》、計劃生育手冊、夫妻雙方的户口、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醫院出具落户許可證明,到所屬轄區派出所辦理落户手續。

第四條 職工集體户成員的死亡登記。職工集體户成員死亡的,應由其親屬或其部門人員持死亡證明、學校介紹信、醫院證明等材料及時到駐地派出所申報死亡人員的死亡登記。

第五條 職工集體户成員的“三投靠”(夫妻間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由於集體户成員沒有合法固定住所,故不能辦理“三投靠”。

第六條 職工集體户口由專人專管。

第七條 如果出現政策性變化,以公安部門最新出台政策為準。

第八條 本規定由保後勤保障部負責解釋。

二Oxx年六月十三日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26

一、 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貨梯使用管理,進一步加強對貨梯安全檢查工作和對公司財產、人員安全管理,結合有關貨梯使用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員工貨梯的使用

三、 使用管理

1、 即日起,各部門正常上班時間使用貨梯需直接聯繫物業使用,非上班時間使用貨梯;

2、 非上班時間使用貨梯需提前1-2天申請,系統上填寫《貨梯使用申請》,經部門領導審批,行政人事記錄,前台聯繫相關聯繫人開通貨梯;

3、 貨梯由專門人員操作管理,物業對於使用貨梯提供無償服務和有償服務兩種;

4、 大型貨物(集裝箱、儀器設備、傢俱、大批量貨物)需從貨梯運送,其它小型貨物(快遞、小推車可裝貨物)可從樓梯運送;

5、 貨梯只限於載運貨物,運貨時不允許人員進入,如特殊情況需人員隨貨物運送的,只允許送貨人員(最多2人),告知電梯負責人後,待電梯負責人進行安全措施警示後,方可跟隨貨物上下貨梯,貨物出電梯門後請隨手按關門按鈕關上貨梯,以便其他樓層使用;

6、 運送貨物時儘量避開生產高峯期,運送過程務必由電梯負責人進行監管;

7、 不得隨意開啟,不得損壞電梯及公共設備,不得載運未經妥善封閉包裝的液態物體、揚塵物體和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本通知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需報行政人事部批准,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派專人監督裝運;

8、 各部門不得私自聯繫物業開通使用貨梯,因擅自使用造成貨物及電梯損壞或生產延時造成的損失由使用部門自行承擔。

9、 如有特殊緊急情況,請及時聯繫行政人事部處理。

本《辦法》即日起執行。

行政人事部

二0xx年六月七日

公司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篇2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辦公樓的使用和管理,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規範內部運行,結合辦公大樓大樓使用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辦公樓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未經批准,各部門不得擅自調換、改建辦公用房。

第三條:每位員工和出入辦公樓的所有人員,都應遵守本辦法,自覺維護樓內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四條:辦公樓管理工作分為外包管理、自治管理二部分。

1、外包管理由綜合辦公室委託小區物業公司和其他相關職能單位負責,主要包括大樓外的安全保衞、消防安全、綠化、公用配套設備的維修養護和大樓電梯以及垃圾清運。公司應與承擔外包管理的小區物業公司和其他相關職能單位簽訂協議,督促其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使大樓始終保持良好的外部形象。

2、自治管理由各樓層所在部門負責,其責任範圍為大樓5層各辦公室內部辦公區域的衞生保潔、安全用電和消防措施;公共區域、會議室、領導辦公室的衞生保潔由綜合辦安排專人負責。

第二章 人員管理

第五條:公司辦公樓一樓門廳實行定時開、關門制度,上午7:30至下午5:00開門。大廳設立前台,各樓層均設有監控攝像裝置,24小時開機。綜合辦公室負責辦公樓的內安全保衞工作、保護監控設施,防止不良分子盜竊和破壞,確保辦公樓的財物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六條:公司前台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有權對進入辦公大樓的人員進行詢問或查驗證件,非本公司員工,無約定和無公司內部員工帶領的,未徵得相關到訪部門人員核實,不得進入電梯,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七條:內部員工當日加班,應於當日下午3:00前到綜合辦公室備案;週六、週日加班,應於週五下午3:00前到綜合辦公室備案;國定假日加班,應於休假前到綜合辦公室備案。

第八條:加班人員一律由公司一樓西側防盜門進出,並及時鎖好防盜門,保證安全。

第三章 財產安全管理

第九條:各位員工出門辦事或下班後離開辦公室前應關好門窗,關閉電燈、空調、電腦、飲水機等電器,並鎖好辦公室,休假前應將印章、文件等機要物品放入文件櫃並加封管理。

第十條:個人的現金、存摺、有價證券、現金支票、首飾等貴重物品和業務活動中收回的現金、銀行本票和匯票等,不得放在辦公室內,放在辦公室內丟失的,責任自負。

第十一條:辦公樓地下車庫所停公務車輛應按指定的車位停放,並將車門和後備箱鎖好,關好車窗玻璃;其他車輛應服從管理,在指定地下車庫的車位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在公司門口或亂停亂放,一經發現違規,辦公室將處於每輛車1000元的罰款。

第十二條:值班人員應及時檢查辦公樓的安全情況,加強巡查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並視情況分別向公司領導和上海船舶工業公司、當地派出所報告。遇突發性事件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避免或減少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第十三條:財務處關門後應將110報警裝置開啟,開門前應及時解碼,防止誤報。同時嚴格執行財經管理制度,加強對現金、有價證券和財務票據的管理。因違反管理制度造成現金、有價證券和財務票據等被盜或丟失,應由當事人負責。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大樓內消防器材、電氣設備的定期維修保養,發現隱患及時通知相關單位維修和更換,確保器材處於良好狀態;消防器材未經批准不得隨意移動。

第十五條: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大樓,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線,不準在大樓內燃放煙花爆竹,嚴禁使用明火,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

第十六條:綜合辦根據實際使用樓層情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做好各自所屬範圍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七條:辦公樓公共區域禁止吸煙,吸煙區設在辦公樓西面消防樓梯的窗邊。

第五章 安全應急處理

第十八條:綜合辦公室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時,要及時報告給物業公司和上級公司。

第十九條:疏散人員撤離辦公樓時必須走安全出口,不得使用電梯撤離。物業公司要配合搞好人員疏散撤離工作。

第二十條: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報警,所有人員應迅速關閉各種電器設備,關閉電源開關,拔掉電源插頭,根據消防常識積極開展自救。

第二十一條:發生安全事故時,大樓內的所有人員都應服從綜合辦公室、

消防部門現場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第六章 衞生、秩序管理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的垃圾每天下午下班前集中放置在各樓層指定位置,由保潔人員定時統一清理。所有人員要自覺維護辦公室及其周圍的衞生,不得亂丟煙頭、紙屑,嚴禁隨地吐痰。應儘量不要將茶水、咖啡、湯水等滴落在大理石表面,如不慎灑落,應及時清理乾淨。

第二十三條:辦公室的辦公用品要放置有序,保持桌面整潔;廢棄物應投放到垃圾桶內,保持地面清潔;不得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禁止在走廊、通道等公共區域堆放雜物。

第二十四條:未經綜合辦公室同意,不得在室內牆壁和樓道等公共區域擅自張貼字畫,不得在牆壁、門窗或電梯內粘貼廣告,不得在大樓地面上錘砸有損地面的物品。

第二十五條:辦公樓大廳、走廊、公共區域、會議室的盆景綠化擺放由綜合辦公室委託相關綠化單位負責,日常管理由綠化單位負責,其他人不得將其移動別處。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辦公樓內大聲喧譁、吵鬧,不得在辦公室內喝酒、打鬧。

第七章 節約管理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最後一名員工離開辦公室,應將本部門門口的樓層走道等公用區域電燈關閉,各樓層最後一名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將本樓層所有走道電燈關閉。

第二十八條:大樓空調根據環境温度情況定時控制開放。冬季環境根據氣象預報最高氣温低於15℃開放,夏季根據氣象預報最高氣温大於25℃時開放。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要教育員工愛司如家,勤儉節約,反對浪費。

第八章 檢查監督

第三十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對以上各項條款的日常監督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權制止、糾正、記錄和報告。

第三十一條:有關記錄將作為年終量化考核依據之一。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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