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範文(精選5篇)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範文(精選5篇)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範文 篇1

一、 管理總則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範文(精選5篇)

1、目的: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做到公司車輛統一安排、統一管理,並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凡本公司駕駛員管理、車輛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車等均按本制度執行。

3、可使用車輛:

1)公司車輛,豐田凱美瑞;

2)有油補的私家車。在公司車輛不夠用且公司有較緊急的事情要辦理時,可派用私家車。

4、權責:車輛由行政中心主管、用車部門或用車人監管。

二、 駕駛員管理辦法

1、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3、必須服從行政中心統一調配並做到及時出車。如有出車任務應立即執行。 4、無出車任務時應做到如下幾點:

1)做好指定車輛的清潔、維護、檢修、保養及安全檢查等工作,以確保出車行駛安全;

2)做好油料準備工作;

3)準備工作做好後、一律在指定位置裏待崗;不得到處遊走、串崗,以影響公司形象或影響他人工作;不得在車內、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聲聊天、吸煙、飲酒等;

4)不得藉故隨意外出或無《派車單》時將車輛開出公司; 5)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

6)以上條款如有違反則每次處罰20元;一月累計違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響嚴重的予以辭退,並扣除當月工資。

5、車輛完成任務後不得將車輛停放家中或它處,必須停放公司或指定位置。否則,每次處罰50元或車輛發生任何毀壞,均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6、不準公車私用、不準擅自借車給他人使用、不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不準中途帶人帶貨搞收入。否則,予以辭退。

7、車輛所有手續、證件、工具、鑰匙和附件等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8、注意職業禮儀,要時時處處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要嚴守公司祕密。

9、上下班均應打卡。如公務在外或接送領導確不能按時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後應填寫《未打卡説明》,並由用車人簽證。

三、車輛使用辦法

1、下列情況下可申請用車:

1)員工因公務外出時;

2)財務部門外出取款、存款、轉賬、結賬或報税時;

3)其它特殊情況時。

2、車輛申請和使用程序:

1)凡用車應由行政中心統一調度,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用車部門或個人到行政中心填寫《派車單》並派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先電話報批行政中心出車,回司後填報《派車單》;

2)車輛鑰匙由董事熊克琪管理。用車人將《派車單》交指定的司機;司機見有效《派車單》領取鑰匙發車,否則有權拒絕。用車人回公司後,應及時將鑰匙交還鑰匙管理人;

3)用車人要做好用車期間的監督管理,要如實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與司機一道不得在用車期間辦理私事。如用車期間沒管好車子,要追究用車人為第一責任人,並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4)司機每月彙總一次《車輛使用情況月報表》交行政中心。行政中心將不定時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按規定處罰。

四、油耗管理辦法

1、車輛用油由部門按預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財務負責保管、充值和費用報銷。

2、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財務後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超過兩次。如發現行政人員、司機或用油人有作弊行為,除賠償相應損失外,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3、車輛出差用油為差旅用油,不計入部門預算用油之列。原則上先加滿油再出差,回公司時加滿油交還相應的車輛管理人員。出差加油必須由用車人在發票上籤證,回公司報銷。

4、車輛耗油量應與行駛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計算方法為:實際行駛里程×車輛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財務部核實計算。財務部要建立各車的油耗及各部門的油耗台帳,對每次行駛公里和油耗量進行登記。如耗油量與行駛里程不符,則要查明原因。如為車輛原因,則要檢修;如為司機自身原因,則要追究相應責任。

6、各車、各部門的油耗台賬每月由財務統計一次,報與董事會。

五、因私用車管理辦法

1、高層管理人員因特殊情況可以申請因私用車;

2、因私事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3、私人用車應適當收費,收費標準為 1 元/公里,公里數核算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交財務部。

4、高管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個人自負。

5、高管因私用車其用油不在部門用油預算中。

六、其它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範文 篇2

1.1 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支出等事項統一由財務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

1.2 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總經理申請調派,總經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予派車。

1.3 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1.4 未經總經理批准,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1.5 費用報銷

1.5.1 公務車油料由財務部發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機代付,回公司憑發票實報實銷。

1.6 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註明行駛里程,經總經理核准後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事先應及時報告。

1.7 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總經理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1.8 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徵得總經理批准。

1.9 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1.10 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後果,堅決杜絕酒後駕車。

1.11 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雙方承擔比例。

1.12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立即與公司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1.13 發生人為原因造成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3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8%處罰。

1.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公司承擔相應維修費用。

1.15 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16 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17 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1.18 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後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1.19 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1.20 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後行李箱後加鎖。

1.21 出發前後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衞生,確保整車乾淨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於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接貨時應仔細清點所裝貨物內容,做好交接記錄,送達目的地後應準確發放所需物品,並與接收人做好交接登記工作,不得擅自挪用運送貨物,如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1.22 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衞生;

b.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1.23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户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1.24 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1.25 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1.26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定、批准後發佈施行,總經辦對其負有解釋權。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範文 篇3

第一條 為規範和合理調配、使用好(車牌號:)公務車,保證行車安全、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車輛使用

1、公司為便於車輛管理和維護保養,車的駕駛人員由公司指定(見附錄一);

2、車因公用車由市場部負責統一安排,統一管理,統一調配。車因公用車由總經辦負責統一安排,統一管理,統一調配;

3、車輛只能用於公司業務工作,未經批准不準用於辦私事;

4、車輛設置“公務用車記錄表”,使用前由車輛管理人員登記使用時間、行車地點、用車事由;

5、確因特殊情況非公務用車的,應事先請示總經理,批准同意後在總經辦辦理用車手續,填寫“非公務用車記錄表”;非公務用車使用人須支付汽油費、過路費、違章罰款,並承擔全部責任;總經辦在考核公車月度里程數時,應扣除非公務用車所產生的里程數。

6、車輛油料管理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的制度,不得轉借。油卡由總經辦保管,並設置“車輛用油登記表”, 記錄每次加油的里程數和加油量。

第三條 車輛管理

1、車輛在行車時應帶齊所有交通部門備查的證件。駕駛員駕車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及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維護交通秩序,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2、用車人應愛惜公司車輛,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總經辦和瑞風車駕駛員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法定的節假日、休息日或無出車任務時,車輛應停放在公司的停車位上,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私用;

4、公車的保險、年檢、油料由總經辦負責。因公用車產生的路橋費、停車費按照誰使用誰承辦的原則參照公司財務制度按程序辦理報銷手續;

5、車輛由總經辦負責監督管理和考核。每月初車輛使用部門將上月填寫完整的車輛各項記錄表交總經辦存檔,作為備查和考核的依據。

第四條 事故處理

1、因公用車出現的違章罰款,駕車人承擔金額的50%。因路邊違章停放造成車身損壞和違章罰款,有關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特別是無照駕駛或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的,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用車人或借車人承擔;

2、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即刻與公司總經辦聯絡,並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五條 車輛檢修

1、公車的檢修需到總經辦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

2、車輛在執行任務時發生故障,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要電話請示分管總經辦的公司領導,否則其維修費用不給予報銷。 第六條 其它

1、車輛使用人應愛護車輛衞生,保持車內整潔有序; 2、車輛外借與外借車輛事宜統一由總經辦安排管理;3、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嚴格執行。

附錄一:公車指定駕駛人員名單 附錄二:公務用車記錄表 附錄三:非公務用車記錄表 附錄四:車輛用油登記表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範文 篇4

第一條

為加強管理,規範公司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户及其他帳户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户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户印籤。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户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1.房屋、建築物,為20xx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20xx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20xx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温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十條

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 營業税金及附加 -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准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淨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税,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税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税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税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製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

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説明書。財務情況説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週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製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

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四十六條

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

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繫,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範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採用微機和手工帳並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

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户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並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

第一條

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 本規定。

第二條

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户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准。?

第三條

憑證統一採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後,可採用軟件打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

會計核算組織程序:採用記帳憑證彙總表核算程序,記帳憑證彙總表核算組織程序如下:?

(一)根據審核後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彙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彙總表;?

(三)根據記帳憑證彙總登記總分類帳;?

(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彙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彙總編製成科目彙總表,然後再根據科目憑證彙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彙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彙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彙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

記帳規則:?

(一)記帳須根據審核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核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説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複核、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複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係,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彙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併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後,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塗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註銷。?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製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註銷,並由經辦人員加蓋小圖章後,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後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後重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併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衝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後應在摘要中註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後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併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衝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後應在摘要中註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於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於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後,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户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户在一張帳頁記滿後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户,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餘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並在摘要欄“承前頁”?

(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後應辦理結帳,為了便於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户,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註明“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總結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生筆數不多的帳户,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户,應隨時結出餘額,並在月份、季度餘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餘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户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核對相符。不準先出報表,後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餘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户的第一行,並在摘要欄內註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註明餘額組成內容,在舊帳的最後一行數字下面註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後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餘額的帳户,劃一條餘線註銷或蓋戳註銷。?

第六條

結帳、對帳:?

(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取。?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為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户期末餘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餘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餘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餘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餘額與開户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餘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餘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範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

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後,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准,最後經總經理審批後,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籤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後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理簽字。

第三條

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下表規定執行(詳見附表一)。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並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卧鋪票和輪船三等艙。?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卧鋪票的,節省下的卧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出差期間乘坐直達特別快車暫按乘坐一般特別快車不坐卧鋪補助的規定執行,即按硬座票價的45%計發補助費,因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

5.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6.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餘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三)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補助標準按附表發放。?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五)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准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准,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後由部門經理籤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衝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髮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准。?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税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註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後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xx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准並簽字報銷。

第五條

福利費、醫藥費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實行醫療保險制度以後,職工本人醫藥費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工傷及重大疾病醫藥費開支公司以保險形式解決,不再另外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醫療費。?

(二)公司統一提取的工會經費和福利、獎勵基金,由財務部統一集中管理,有關開支規定另行制定。

(三)其他福利性開支,100元以下由財務部經理批准,超過100元的開支一律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

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憑税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後,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核後,然後送總經理批准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准。?

第七條

加班費的規定?

1.本公司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法定節日(元旦、春節、國慶節、勞動節)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300%)×加班天數?

3.法定假日以外平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

(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200%)×加班天數?

4.員工加班要從嚴控制,事前由部門經理報公司領導批准。加班只限於工程搶修,節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等,但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超過48小時報總經理批准。屬工作職責要求,當日或當月沒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計加班費。

5.員工加班後,可以補休而不領加班費,但須辦理補休的登記手續。?

6.員工出差期間,如遇法定節假日和超過工作時間不計加班費。?

7.加班費經行政部審核後,由財務部發放。?

第八條

特殊津貼及補貼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九條

如經費開支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

第十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公司公車管理使用規定範文 篇5

為推進教育人事規範化管理工作進一步發展,根據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上級有關部門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縣教師隊伍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管理補充規定如下:

一、教師工作量

根據《福建省教育委員會關於教育部門辦的全日制中國小教職工工作量的試行辦法》(閩教人[87]104號),結合我縣學校編制、學科崗位、課程設置等情況,每位教師在完成規定學科課時工作量的同時,要求擔任一個班的班主任或承擔相當於一個班班主任的工作量(按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相關規定相當於每週5課時)。

教師的姓名、任課節數、學科、年級、班級安排等應在學校的課程總表中體現。課程總表中的任教學科及課時安排以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的課程設置和周課時數為準。中學語文、數學、英語學科教師原則上應擔任兩個班的教學工作量,其他學科教師原則上每週應擔任不少於12節課的教學工作量。國小語文、數學學科教師原則上每週應擔任不少於12節課的教學工作量,其他學科教師原則上每週應擔任不少於14節課的教學工作量。中職校教師下企業指導實踐一週,按8課時計。

農村寄宿制學校寄宿生晚自修,學校安排下班輔導的可按2節課抵1課時;教師在校內聽課,有填寫完整聽課記錄(課後總評不少於200字,聽課記錄要有2名班幹部、當天值日行政、分管教學副校長共同簽字當週公示方有效)的可2節抵1課時。晚自修下班輔導與聽課所抵的課時只作為校內績效量化考評使用,職稱評審時不計入總工作量。學校規定的每學期應完成的聽課節數以及應參加的各級各類教研活動的記錄,不能對抵課時。

校級及中層領導在完成行政工作的前提下,其周課時按職稱評審有關規定執行(股級校級領導必須承擔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副股級校級領導原則上必須上本專業或享受該職稱的課)。

農村中心國小校級領導應按德育、教學、後勤等方面安排分管工作,不得分中心校與非中心校。各校(園)副股級校級領導所分管的工作及承擔的教學工作(含任教的學科、年級、班級、課時數、課程總表等),每學年初必須報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核實、備案。

原則上,同一年級的學生數在45人以下的為1個班級(農村國小教學點除外)。

對綜合實踐、指導學生參加學科〈技能〉競賽、特殊教育個訓課、職業教育需小班化教學的專業技能課、職教教師帶學生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開展專業實踐等不是以原班級為單位進行教學,或同一課時需要2名及以上教師進班等特殊課時,由學校提出具體認定辦法。學科教師課時工作量與特殊課時認定辦法制定後提交校教代會討論通過,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教育局備案。承擔特殊課時的教師名單及課時工作量,須在每學年初報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核實、備案。

教師總工作量沒有達到規定要求的,應扣除相應的績效工資,且年度考核不能認定為合格。

各校應充分發揮聘用小組的作用,嚴格按上述要求結合編制情況及學科教學特點認真核定各學科教師課時工作量,並抓好落實。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學年內第一次予以全縣通報批評,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誡,知情不報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及領導責任;屢教不改的,將予以調離本單位,直至解聘合同處理。

二、教職工請假

各校要進一步嚴格規範教職工考勤管理,班子成員特別是校級領導要帶頭進行面相或指紋簽到、簽退。除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外,需要請假的教職工必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憑相關證明材料,説明請假理由和要求,按規定權限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請假期滿後,應及時到學校辦理銷假手續。確需延長假期的,應在假期內辦理續假手續。未按時銷假的,超假時間一律視為曠工。若遇緊急情況無法先辦理書面申請手續,應於事發後三日內提交書面材料補辦申請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一)請假類別

1.事假。根據《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假及事假期間待遇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發[20xx]284號)規定,教職工需要處理私人事務的,應儘量安排在節假日進行,佔用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的,全年事假期限掌握在8個工作日以內。超過8個工作日需報縣教育局批准後方能請假,非重大及特殊情況縣教育局原則上不予批假。事假未經批准擅自不上班或事假期限超過批准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2.生育(產)假。教職工請生育(產)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619號)和《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執行。女教職工的產假如正值寒暑假,不再順延其休假時間。

(二)請假手續

1.病假。原則上應提供縣級及以上的公立醫院的相關證明:門診的需提供門診的病歷、疾病證明、建休單、就診發票;住院的需提供醫生出具的住院通知書、出院小結、化驗單、疾病證明、拍片、住院費用清單、就診發票等。病假期限達到一個月及以上的,所在學校應派2名以上行政探視,並提供由校領導及探視人簽字的探視證明。已婚並屬於計生部門規定“雙查”對象的女教職工,患有重病症(癌症、精神分裂症、肺結核、白血病等)仍在治療期內的女教職工除外,還應提供屬地管理計生部門出具的近半年內最近1次計生“雙查”證明。

2.婚假。晚婚15天,有一方未達晚婚的7天。休婚假要在領結婚證之日起,一年內休完,不能調休,不能分段請假,不能跨年度申請。需提供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

3.分娩假。女教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剖腹產另加15天。夫妻為雙職工的,妻子生育時,男方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照顧假,但不得在孩子滿月以後申請。女教職工分娩假應當不遲於分娩日後40日內提出申請,並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結婚證、孩子出生證或剖宮產證明、難產出院小結及費用清單。需請產前假的要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孕婦產前檢查保健手冊。

4.流產假。女教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需提供縣級及以上的公立醫院出具的證明。

5.公派外出培訓、學習假,需提供相關文件原件及複印件。各校教職員工不得擅自脱產到高等院校進修學習,未經批准而擅自脱產到高等院校進修學習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6.工作日期間,校(園)長(書記)離開永泰或因私事離開本校1天以上的必須向教育局長、教育工委書記請假,應明確請假期間主持學校工作的人員,並報組織人事科備案;副校(園)長(副書記)離開永泰或因私事離開本校2天以上的必須向教育局請假。

以上無論何種假期,請假在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的,必須在校內公示欄公示三天以上,無異議後經校(園)長簽署意見(上報縣局審批的請假,校長統一簽注:“情況屬實,同意報批”)連同公示結果上報縣教育局審批。

(三)請假權限

按《關於進一步加強教職工考勤工作管理的通知》(樟委教工委[20xx]47號)和《關於進一步重申加強教職工考勤工作的通知》(樟委教工委[20xx]43號)執行。

(四)請假管理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曠工:

1.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2.請假期限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的;

3.未經領導批准不參加本單位規定的學習或活動,以及擅自停課、調課或自行請他人代為頂崗的;

4.因工作變動未按時到崗或未辦理調動手續,私自到外單位工作的;

5.教職工在請假期間內從事其他與請假事由無關的活動或非法活動的;

6.請假材料弄虛作假的。

按照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三十個工作日的,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關係。教職工擅自離崗或逾期不歸的,學校要及時書面督促其返回單位,通知書應有返校時間限定以及屆時不返校將予以解聘等內容。

連續請假3天及以上的,應以起止時間計算,上下週不能分割請假。除分娩假外,原則上不辦理跨學期請假手續,特殊情況進行跨學期請假或請假實際已跨越兩個學期的寒、暑假一併算連續假。

學校要進一步規範教職工請銷假制度,嚴格做好教職工請銷假登記工作,做到專人負責,檔案材料完整,在規定的權限內規範審批,嚴格做到先審批後請假,嚴格執行請銷假和有關程序的規定。學校主要領導要樹立第一責任人意識,進一步增強規範管理觀念,堅決杜絕“化整為零”請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用人學校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人責任:

1.因考勤制度不健全或者管理不到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管理秩序的;

2.造成學校人員“吃空餉”現象的;

3.未盡審核職責或虛報、緩報、瞞報、不報等違規行為的。

樟委教工委[20xx]47號和樟委教工委[20xx]43號文件精神與本規定有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其他事項仍按樟委教工委[20xx]47號和樟委教工委[20xx]43號規定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x38ood.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