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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員工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員工管理制度 篇1

1工作時需嚴格遵守店鋪儀容儀表着穿規定,提供優良的服務,以客為先。

員工管理制度(精選10篇)

2必須遵守勞動紀律,自覺遵守輪班制度。依時上、下班,不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如需請假,須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生效。

3潔身自愛、防盜防竊。工作時間,須將個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點,下班自覺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檢查所攜帶的私人包裹,並隨時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清檢員工儲物櫃。

4未經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店鋪的一切資料,否則將根據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5工作時,要保持口腔衞生,不準喝酒和吃有異味的食物,營業中不準吸煙、吃零食。

6嚴禁私用、盜竊公司貨品及其它物品,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7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須尊重上司。

8工作時間嚴禁在工作場所説笑、打鬧、爭吵、賭博、吸咽、酗酒、追逐、大聲渲譁、當堂整理着裝、化粧及一切有損公司或店鋪形象的行為。

9工作時間嚴禁利用公司電話做私人用途,不得將店鋪電話隨便告訴無關之人。

10工作時間不能擅自離崗或隨便竄崗。

11穿着已購買的店鋪服飾回店鋪須向主管或店長登記款號。

12嚴禁擅自修改、泄露、盜竊公司或店鋪電腦數據,違者嚴厲處罰。

13工作時間不準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顧客購買的商品需暫存時,需做好登記。

服裝店店員培訓和管理一 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方式,但也有共同點就是要體現出品牌形象,店員要團結,服裝要統一,品牌形象不僅要體現,還要有待提高,,從店員的思想,文化和素質去管理。

二 為了促進店員的工作熱情,可以採取提成分割法,首先是個人提成,以萬為單位逐漸提升提成。比如一萬以下的提成是1%,兩萬以下的提成是1.5%。三萬以下是2%這樣逐漸上漲。其次把員工可分兩到三個小組,來一個團體提成,這樣能促進員工團結,增強團隊精神。

三 可以一開票的形式,每個員工設置一個自己的代號,在開票的時候簽入自己的代號,到月底可以按小票來算個人的提成

服裝鞋帽店的經營業績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員工的素質與工作表現,一些服裝鞋帽店鋪往往重視營銷方案,但因為忽視了店員管理,在零售方案實施的過程中並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所以説員工是企業的根本,吸引好的員工就顯得死對頭重要。

當服裝零售店收到了應聘人員的個人材料之後,通常要選擇一定的測試方法包括筆試工,作為選擇應聘人員的基本依據。店員的招聘的方法包括筆試,作為選擇應聘人員的基本目的是測試應聘人員的知識水平與一般能力,面試的主要目的是測試應聘人員的應聘動機、個人品質及從事零售工作的專業能力等

每天與許多形形的顧客打交道是店員工作的基本特點,店員必須有充沛的精力、良好的人際互動能力與高尚的職業道德,才能向顧客提供滿意的服務。因此在選聘店員時,需要考察應聘人員以下幾個方面的素質

身體素質。為了配合零售店的形象及產品組合特點,對店員的健康、體型、身高、年齡、性別等方面應該有特別要求。

個性。主要從應聘人員的一般能力、氣質、性格等方面考察,對店員的基本要求包括好學上進、思維靈活、觀察能力強、溝通能力強、動作敏捷、熱情大方、性格開朗、為人誠實、工作細心和而心。

工作能力。對工作能力的考察可從教育水平、商品專門知識、零售服務技能、工作經歷等方面進行。

員工是店鋪的生命力,一個好的員工會給店鋪生意帶來意想不到的飛躍。一個好的員工應該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較強的工作能力以及完美的個性。

員工管理制度 篇2

1. 員工應帶粧上崗,工作時間應保持愉快精神,熱情待人。

2. 在工作時間不得抽煙、喝酒,不得與相鄰櫃枱員工聊天。

3. 應保持店面整潔,每日應打掃衞生,整理貨品,每日需拖地。

4. 應妥善保管好櫃枱財物和貨品,謹防小偷。如果盤點庫存發現貨品丟失,按照丟失商品的吊牌價在月結工資中扣除。

5. 每日應做好店面貨品整理,按照公司要求陳列貨品,精心搭配和擺放。

6. 按時上班,不得早退。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分鐘。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次以上者,扣除一天工資。

7. 上班時間不得接待朋友探訪。

8. 店員試用期定為個月,薪酬為底薪+%個人銷售額提成。

9. 薪酬結構為基本工資+提成+補貼

10. 提成為當月個人銷售額的%

11. 補貼包括交通補貼,化粧補貼,保險補貼。其中過了試用期的次月即可獲得元的交通補貼和元的化粧補貼,保險補貼元則自員工正式入職公司個月後發放。

12. 員工應具有強烈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觀念,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現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13. 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店鋪管理制度。

14. 如遇不明事項應服從公司領導,與同事合睦相處,對新進員工應親切,公平對待。

15. 員工應保守店鋪的機密,不得對外泄露任何有關店鋪的銷售數據,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圖謀私利。

16. 員工對待工作與顧客應謙恭誠懇,滿腔熱情。遇事不可推諉,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難顧客。

17. 員工有義務完善各項工作及服務品質,提高工作績效。

18. 員工應愛惜店內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19. 員工應按照公司制定的銷售政策、銷售價格和銷售活動進行銷售,不得擅自更改商品價格。

20.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對貨品知識熟練掌握;努力提高自身的銷售技巧。

員工管理制度 篇3

一、員工基本素質

1、服從領導、團結同事、尊重賓客。

2、熟練使用禮貌用語、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3、遇見客人及上司主動問好。

4、言行舉止得體大方,為人處事有禮有節。

5、工作時間應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6、反應靈活,具備超強的應變能力。

7、品行端正、好學上進、吃苦耐勞、積極主動。

8、養成良好的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為公司做好開源節流。

9、日常工作做到效率高、速度快、做事勤。

10、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服從上級的各項工作安排。

11、熟知公司的各項消費政策、房間具體位置及風格。

12、熟知公司各項出品、品名、口味、價格、飲(食)用法及服務方式。

13、熟知常規事件及應急事件的處理方法和程序。

14、熟練掌握燈光、電腦音響及簡單故障為處理。

15、拾金不昧、拾遺上報。

二、員工行為規範

1、嚴格遵照本部門工作流程及工作規範,進行工作。

2、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管理規定。

3、堅決服從公司及上司的工作安排。

4、尊重領導、團結同事,維護公司利益及聲譽。

5、認真領會“客人是上帝”的服務精神,對於客人的要求要積極負責的去處理,任何時候不能置之不理或故意拖延。

6、上班期間按規定着裝、儀容儀表整潔,佩帶統一工牌、帶齊工作用具。

7、上班期間言行舉止必須得體大方,精神飽滿。

8、不準在營業期間公共場所進行以下行為:

⑴接打電話⑵挖鼻子⑶整理頭髮⑷照鏡子、化粧⑸抽煙⑹吐痰⑺亂扔雜物⑻吃口香糖⑼打哈欠⑽唱歌、吹口哨(11)剔牙(12)兩手交叉胸前(13)躺卧沙發、坐姿不雅(14)説粗話(15)喜笑打鬧、大聲喧譁(16)吵架、打架(17)跑步(18)吃東西(19)攜帶外來食品、飲料、手提包進入俱樂部(20)醉酒失態(21)做鬼臉或其它不雅動作(22)説家鄉話(23)吃異味食品(24)佩帶名貴飾物及量現金。

9、在營業場所,不論何時何地見到客人一定要有禮貌(微笑、點頭致意、鞠躬問候、讓路等)。

10、任何時候,不準頂撞批評客人或與客人爭辯。

11、任何時候,不準對客人評頭論足。

12、牢記“主隨客人”的服務宗旨,配合客人的娛樂消費需求,不準以“自我為中心”。

13、對客人所提出問題要求,不清楚時不能亂講亂做,應及時問清上司或同事。

14、在客人談話時,要目視客人,認真傾聽,不能心不在焉隨便插嘴,打斷客人講話,客人唱完歌要熱烈鼓掌。

15、少説、多聽、多做事,不準在客人面前誇誇其談,不懂裝懂。

16、真誠的關心、讚賞客人,細心觀察注意小節,學會從小事去關心和愛護讚揚客人。

17、儘量記住客人的姓名,以便禮貌稱呼客人。

18、如果做錯了事情,要立即承認,請求原諒,不準強詞奪理,蓄意爭辨。

19、客人發放小費時,不論多少,都必須真誠致謝,嚴禁給客人臉色,強索小費。

20、拾到客人遺留的任何物品,應主動上交保安部、報告上司,否則按盜竊行為上理。

21、不得食用客人剩餘食品、酒水。

22、不準在客人面前談論公司內部問題,議論同事、上司或其他客人,擺弄事非。

23、看到損害公司利益的人(員工違規、客人損壞和拿公司財物、自帶酒水、食品等)。應積極制止,不能處理的要積極報告、投訴,不準置之不理或隱瞞包弊。

24、不準主動幫助客人降低消費和要發票。

25、不準擅離工作崗位五分鐘以上或多次離開工作崗位,特殊情況需請示部門主管或負責經理批准。

26、不準私自調換工作崗位或換休。

27、不準代人打卡、點名、簽到。

28、愛護公共環境衞生,清整並保護好自己責任區衞生。

29、不準蓄意欺騙上司答應做不到的事情。

30、有問題以正常渠道反映或投訴,不準私下議論發牢騷,傳播小道消息。

31、嚴禁使用公用電話辦私事。

32、嚴禁在公司內部談戀愛。

33、嚴禁賄賂上司或同事。

34、住宿舍人員,嚴格執行《宿舍管理規定》。

35、生活中自律、節制、積極學習、奮發向上、保持身體、心理健康。

三、員工禮節、禮貌素質

一、禮節、禮貌的概念

1、禮節是人們在交往過程中相互表示尊敬的形式。主要有稱呼、問候、握手、談話等禮節。

2、禮貌是對他人表示尊敬的具體語言、動作和態度。具體表現為動作的體現、言語的表達、和藹的笑容、面部的表情、音量的控制。

二、員工在服務的過程中必須做到的禮節、禮貌內容

1、“五聲”:迎客聲、稱呼聲、致謝聲、道歉聲、送客聲。

2、“十一字”:您好,對不起,謝謝,請,再見;“請”字當頭,“謝”字不離口。

3、杜絕“四語”:蔑視語、煩躁語、否定語、頂撞語。

4、“三輕”:走路輕、説話輕、操作輕。

5、“六勤”:眼勤、腳勤、嘴勤、手勤、腦勤、心勤。

三、服務禮貌的具體表現

1、外表講究端正、大方、美觀、舒適,符合儀容儀表標準。

2、言談文雅、語音輕柔、控制音量、講究語言藝術,回答問題要簡潔。

3、言之有物、有理、有趣、態度誠懇、熱情、耐心、舉止大方、得體、不卑不亢。

4、要經常使用禮貌服務用語。

5、要有良好的服務和工作態度。

6、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員工的語言規範

一、常用服務用語

1、歡迎語:歡迎光臨;歡迎您的光臨;歡迎光臨晚上好;

2、問候語:您好;晚上好;

3、祝賀語:祝您玩得開心;祝您節日(新年、聖誕等)快樂;祝您生日快樂;恭喜你;

4、徵詢語: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到您的;請問先生(小姐);請問可以開卡了嗎;請問有什麼吩咐嗎;請問還有什麼需要;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到您的;請問您需要什麼酒水呢;請問這酒現在可以開嗎;請問先生(小姐)坐包廂還是大廳呢;您好,可以請我過去嗎;

5、應答語:好的,請稍等;不客氣這是我應該做的;沒關係,請您多多指教;照顧不周,請多包涵;我明白了;好的、是的;非常感謝,謝謝您的好意。

6、道歉語:請原諒;實在對不起;不好意思;打擾一下;對不起,我們馬上去處理;不好意思,讓您久等了;對不起我不是很清楚,我去問一下,稍候再告訴您,好嗎?

7、常用語:晚上好,歡迎光臨;裏面請;請用茶;讓慢用;您好,這邊請;請稍等,我馬上就來,請;請坐;謝謝;

8、道謝語:謝謝老闆(先生、小姐);謝謝您的光臨;謝謝您提出的建議(意見);非常感謝。

9、告別語:謝謝您的光臨;歡迎您再次光臨;多謝惠顧,歡迎下次光臨;請帶好您的隨身物品;請慢走,再見。

二、服務禁語

1、不行,這是不可能的;我不去;幹嗎;你怎麼這樣;我們規定是這樣的;你去**部門問一下,就知道了;不行,我會給人罵的;沒有;這樣很麻煩哦;**部門真是,有沒有搞錯;煩死了;這不關我的事;不知道。

三、服務用語的運用

1、當客人或上司經過時要用“晚上好或您好”。

2、對客人問題不是很清楚時要用“對不起,我不是很清楚,我去幫您問一下,稍候再告訴你好嗎?”

3、招呼客人時應微笑説“您好”。

4、聽完客人吩咐時應説“請稍等”。

5、如果從兩人中間穿過或行動中遇到客人或同事阻礙應説:“你好,請讓一下好嗎?”

6、第一次進房面對客人時應説“晚上好,歡迎光臨”。

7、諮客帶客人進房時應説“祝您玩得開心”。

8、上完酒水、飲料、小食時應説“請慢用”。

9、幫客人點完酒水應説“請稍等”。

10、有事找上司或客人應説“對不起,打擾一下”。

11、當你帶客人要去的位置時應説“這邊請,請跟我來”。

12、客人點的酒水或小食超過了出品時間應向客人説“對不起,讓您久等了”。

13、第一次向客人點酒水時就説“請問需要點什麼酒水呢?”

14、如果你正在忙,有客人或上司叫你辦事時應説“麻煩您稍等一下好嗎?”

15、若打擾了客人、上司或同事應説“不好意思,打擾您了”。

16、如果客人或同事為自己帶來了方便時應説“謝謝”。

17、客人走時應説“請慢走,歡迎下次光臨”。

五、儀容、儀表檢查制度

1、每天各部門例會時,由各部門經理、主管對下屬員工進行儀容、儀表檢查工作,發現不符合規定的員工責令其立即改正同時按照規定對其處罰。

2、例會結束後,由督培部門人員進行抽查,發現員工不符合規定者,連同部門經理、主管一併處罰。

3、管理人員的儀容儀表由督培部人員進行檢查,如發現不符合規定者應立即處罰。

4、在營業中,副總級以上人員發現員工不符合規定者,將連同部門經理、主管及督培部檢查人員一併處罰。

六、模特藝員規章制度

(一)規章制度

1、所有模特、藝員每晚必須20:00前簽到;23:00下班,未經允許而遲到、早退者罰款。

2、每位模特、藝員必須嚴格按照節目演出時間提前候場,如耽誤演出罰款。

3、模特、藝員演出服裝,要聽從安排,如發現自行更換者罰款。

4、所有模特、藝員要服從調動,不服從者罰款,情節嚴重者開除。

5、模特、藝員每月有四天假期,請假者必須在19:00前通知本隊隊長,未經批假曠工一天按曠工兩天罰,第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6、所有演員必須在20:30分前換好演出服、化好粧、不穿演出服去試台者罰款。

7、所有演員走演出時要認真、不準走舞台上嬉笑、講話、吃東西,如發現違反規定者第一次罰款,第二次取消演員資格。

8、所有演員上舞台,試台必須佩帶號牌,未佩帶者罰款。

9、公司有權要求所有模特、藝員準時參加每次排練,遲到或未到者罰款,超過三次未參加者,取消演員資格。

10、模特、藝員演出前,只能走更衣間候場,禁止走走廊、外場逗留,發現者罰款。

11、所有演員進入假日廣場後,不準吵架、打架,如有者罰款。

12、任何演員都不準在舞台、後台、更衣室吸煙,發現者罰款,嚴重者開除。

13、所有進假日廣場的模特、藝員必須填寫入職表格,各部門同意後,方可參加演出,不填寫者,不發放號牌、不允許進入模特、藝員休息室。

(二)、模特、藝員考勤制度

1、模特、藝員每天上班時間為:20:00至23:30,遲到、早退者將受到10元—50元罰款。

2、上下班前必須主動向記錄考勤工作人員出示帶有照片的工作卡及工號牌,不得故意刁難或爭吵。

3、如有留台未經留台經理同意,不得私自坐枱或下班,違者罰款100元,造成嚴重後果者直接開除。

4、每月有四天假期,休假須通知隊長,由隊長向部門領導告知,進行考勤記錄,未記錄者將受到50元—100元罰款(每天休假人數不得超過5人,每隊不得超過2人)。

5、如未到下班時間,由經理或客人帶出場,必須通知隊長或部門領導。

6、上、下班時必須走員工通道(帶客人進場或出場例外)。

(三)舞台制度

一、所有模特、藝員必須在20:30以前做好準備工作,以便演出。

二、所有演員上舞台,必須佩帶工號牌,未佩帶者罰款10元—50元。

三、所有演員走演時要認真,不允許在舞台上嬉笑、講話、吃東西,如發現違反規定者,第一次罰款,第二次取消演員資格。

四、每隊每天都要至少進行一次以上的表演,如隊員坐枱,組成不了表演隊形時,則由隊長通知隊員表演完後再回包廂坐枱。

五、每隊表演時間由部門領導當天20:30前通知領隊,領導做出安排後不得有異議。

(四)、排練及會議制度

一、每月1號18:00時準時開會,如遲到者將處以50元—100元罰款。

二、會議中不允許交頭接耳、吃東西、抽煙或接聽電話,有問題舉手發言。如有違反者罰款10元—50元。

三、如果會議中所討論決定的問題,討論中無異議的話,會後無條件執行。

四、每星期五公司將組織排練時間為15:00,必須到齊參於排練,如每隊要單獨排練,領隊將計劃上報公司。

(五)、化粧間休息室制度

一、對同事友好,對領導尊重。

二、在休息間及化粧間內不得互相吵架,更不得惹事打架,如有矛盾找領隊處理。領隊處理不了再找部門領導處理。對於故意惹事者將處以100元以上罰款,事情嚴重者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三、所有模特、藝員在休息室、化粧間內不得抽煙、叫外賣、隨意亂丟垃圾、拿礦泉水洗手,要服從保安人員的管理,違者處以10元—50元罰款。

(六)、試台及坐枱制度

一、模特、藝員試台,必須緊跟帶台經理按高矮順序從過從過道左側行走。進房後成橫直線形,面帶微笑,挺拔站在茶几前,不允許交頭接耳,嚼口香糖、拉手,未經經理允許不準提前退出包廂,試後剩餘人員走在最後一個輕輕帶上包廂門。按順序從右側回休息室,不允許中途混入其他隊試台,不允許邊走邊聊,禁止在走廊外場逗留,違者罰款10元—50元。

二、試台時和試中後嚴禁對客人評頭論足,違者罰款100元,造成嚴重後果者開除。

三、如違反以上規定時,經理有權將其退台或沒收台費。

四、入座後必須周到,主動,熱情,禮貌服務,搞好包廂氣氛,手機必須調到震動,不允許在服務中長時間或多次接聽電話,更不允許隨意出入包廂,不允許未經同意隨意亂點酒水,小吃,大量食用果盤,小吃,香煙,影響公司及個人形象,不允許與客人搶歌唱,違者罰款200元。

五、在沒有得到訂位經理允許下竄台,或安其他公關人員試台或混合,違者罰款200元。

六、24:00以後,不得以任何方式催促客人買單或幫客人查單,不得阻止客人向工作人員派發小費,客人未走絕不允許拿到小費先走,一定要禮貌,熱情的送客人至電梯,違者罰款200元。

七、不允許將其他接待經理的客人拉給另一接待經理,如亂拉客人,一經發現還原包廂並罰款200元。

八、在服務過程中,必須認真完成服務前認可的服務標準,不得隨意反悔,並自覺按公司收費標準交納提成,不允許隱瞞接待經理,違者罰款200元。

九、在不上班期間未經接待經理同意私自接待客人,發生任何意外與公司及接待經理無關,不得將私人事情帶進公司處理,違者罰款200元。

十、尊重上級,團結同事,遵守國家法規,不吸毒,不允許有誹謗,辱罵行為,更不允許吵架,鬥毆,如遇到問題須交公司處理,不得利用外界關係威脅或恐嚇,違者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十一、不允許損壞公司和客人及同事財物,一經發現全價賠償並罰款200元,如有違法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做出相應處罰,罰款必須當天交清,不得拖欠。

(七)、制服、化粧制度

一、所有模特、藝員必須在20:30分前換好演出制服及化好粧。

二、所有模特、藝員必須每三天內在公司指定化粧師處化一次。

三、表演、試台時必須穿制服,違者罰款100元。

四、上台後客人同意換便服時,方可換便服,但穿着便服必須高雅、整潔、大方,不允許穿拖鞋。

七、吧枱管理制度

(一)、崗位制度

1、按規定時間打卡上、下班,不準遲到或早退,不準代打卡或代簽到,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工作時間必須保持區域衞生和個人清潔,指甲要勤剪,頭髮要勤洗,衣物要勤換。

2、工作時應保持站立,不準叉腰、靠牆,不準挖耳掏鼻或做其它不雅行為,應注意保持個人形象。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竄崗。吧枱內不準閒雜人進入。

3、工作時間不準在內外聚眾説笑、聊天、打鬧,不準與客人和同事發生爭吵。服從上級管理,熱愛本職工作,愛護工作設備和工作用品,注意節約,控制成本。

4、吧枱內嚴禁存放他人物品。有親友來訪不準私自拿酒水、食物招待。工作中嚴格執行見單出貨,特殊情況必須請示主管、經理。

5、工作中做好物品清點及各項記錄,隨時瞭解貨物的庫存情況,使物流暢通,保障營業正常運行。工作中不準與其它部門員工配合或私自出售公司酒水或物品,如有發現按玩單處理。經常檢查吧枱內存酒水、飲料是否達到保存日期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處理。

八、迎賓部崗位制度

1、按規定時間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帶出入包物必須主動交由現場巡視檢查。做好考勤工作,不準代打卡代簽到。

2、按公司規定着裝,注意個人儀容、儀表。上班前工作用品要準備齊全。上班時間不準接、打私人電話,不準私自接待親友。站立必須正規,不準叉腰、靠牆,不準吃零食、聊天、説笑、大聲喧譁。

3、上班時間應自然、輕鬆,面帶微笑,迎客、遇客、送客或遇到公司領導時必須主動問好。

4、工作中應及時瞭解訂位、上座、轉枱的情況,並做好記錄。帶位時姿態應端正,表情要自然,語言要禮貌。

5、在規定時間內休息,不得超時、改時。在工作中遇到問題不能自作主張,要及時向上級彙報解決。在工作中必須服從領導安排,不準頂撞上司。

6、對客人的無禮要求要婉言謝絕,不準向客人提出任何無理要求。上班時不準在崗位上與客人或朋友長時間交談。嚴禁無故脱崗。

7、工作時必須熟悉本公司的包廂、酒水的消費情況,並主動向客人介紹。接聽電話必須正確使禮貌用語,並詳細做好內容記錄。營業中閒雜人等不得站立迎賓台。

8、相互協助,相互團結,做好與其它部門的配合工作。工作發現弄虛作假,損壞公司利益的行為,按玩單處理。

九、公主、少爺進行“點名服務”管理制度

為了強化三樓KTV的管理和正常有序的運作,同時也為了大家共同的利益做到公平、公正,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望所有公主少爺共同遵守。

一、凡是通過自己正常的,良好的服務方式,贏得了客人的滿意和認可的,可以進行“點名服務”。

二、客到坐定後,須親口告知本房間服務員指名讓本人過來服務,並由本房間服務員第一時間通知上級,方可進行無償崗位對調,服務時必須穿工作服。

三、媽咪、主管及經理不可進行“點名服務”(公司所有員工不可進行“點名服務”)。

四、不得在站位時主動和客人套近乎,並要求客人進行“點名服務”。

五、不準和關係較好的公主進行“點名服務”,如進行的必須兩人對調崗位,除非客人強烈要求。

六、客人進行“點名服務”時,本房間服務員必須如實向客人提供情況,由客人自己作出決定。

七、客人坐定後,服務超過30分的不可進“點名服務”,除非是本房間服務員遭到客人投訴的,可換人服務由上級安排。

八、上班後不準到處串房,進房和自己稍微有點熟悉的客人聯繫時行“點名服務”。

九、服務員自己訂的房,經查實後可由本人進行服務,生意高峯期時,不得再點其他服務員進房服務。

以上制度如違反任何一條,停崗7天,嚴重警告壹次。

員工管理制度 篇4

餐廳獎懲制度

一.服務員的崗位職責與獎罰制度

1、上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準擅自離崗;服從工作安排,按時按規範標準完成任務,不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2、女員工:上班不準濃粧豔抹,長髮要盤起,短髮不過肩,留海不超過眼睛,不準梳過於誇張的髮型;不準留長指甲,不得塗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的香水;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耳環、項鍊等飾物。

3、男員工:頭髮不準染髮,不留鬍鬚,不留長指甲,勤修面。

4、衣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

5、大堂服務員在為客人服務過程中要掌握輕重緩急:先幫客人就座,客人入座後先送上例湯;然後到客人面前點餐,有良好的酒水推銷意識。

6、大堂服務員要面向就餐客人;不要背對客人、倚窗往外望或聊天等,要時刻注意客人就餐狀態,隨時隨地為客人提供服務;如有客人抽煙,及時為客人送上煙灰缸。如有客人要茶水的,及時為客人

送上茶壺、茶杯等。

7、不要忽視每一位潛在客人。不要放過來本店的每一位客人,哪怕他只要了一盤青菜或是與熟人就座,也可及時送上一個例湯,並可向他(她)推介本店特色。

8、當上菜速度較慢、客人等了較長時間才上菜時,服務員在報完菜名後要對客人説“先生(小姐)或靚仔(靚女),對不起,讓您久等了,您的飯菜,請慢用。”

9、對突發事件和客人投訴能靈活應變,巧妙使用語言與溝通技巧,處理不了時,及時彙報。避免人員的轉換,時間的拖延,而使投訴的性質和發展惡劣化。

10、所有員工要做到分工不分家:該幫忙時要幫忙,該出手時要出手,協同作戰,互相幫助。

11、不能當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觀的動作,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髮、剔牙、大呵欠、餵奶、喂小孩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12、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衞生間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處。

13、凡違反以上規定一次視情節輕重扣款5元,一月內無出現差錯者獎勵50元。

二.衞生工作制度

A、 個人衞生

1、勤洗澡、勤換衣、勤洗頭、不能有頭屑、身體不能有異味。

2、衣服要勤洗、勤換、不得有油漬、皺痕和異味。

3、大、小便後手要洗淨、擦乾。

B、 區域衞生

1、 地面無雜物、桌凳按要求擺放整齊美觀。

2、 桌面無油漬、無塵灰,餐具無破損、無油漬、無灰塵、無水滴、無茶漬,餐具必須清潔。

3、 工作台要乾淨、整齊、物品按要求擺放一致,托盤要乾淨、無污漬。

4、 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要隨手撿拾地面雜物,講究公共衞生。

5、 門窗、玻璃、牆壁要保持光亮,無灰塵、無油漬、無蜘蛛網。

6、 衞生間要保持乾淨、整潔、無異味,衞生工具擺放整齊。

7、 每天員工輪流值班,保持衞生清潔。每天晚餐後搞一次掃除。

8、 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5——10元/次。

三.勞動紀律

1、提前十分鐘到崗,換好衣服,檢查好儀容、儀表。

2、上班時間站立規範,不得倚牆、靠椅,不準聚一起閒談,上班按規定時間在自己區域站立規範,面帶微笑迎接客人的到來。

3、遇到客人,要主動問好點頭致意,不能視而不見。

4、客人來了要説歡迎光臨。在服務過程中請使用禮貌用語,客人買單要致謝,客人離時要送客,“請慢走,歡迎再次光臨”。

5、不準與客人爭吵,要記住客人永遠是對的,不準向客人索取物品與小費。若因態度問題導致客人不買單,給餐廳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6、拾到客人物品必須上交,並儘快與客人取得聯繫,不準私自留藏,佔為已有。

7、如遇客人較多時,不得擅自離崗。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8、不準在餐廳內奔跑,不準在餐廳大吼大叫、大聲説話。

9、不得罷工,或聚集鬧事,嚴禁向外界人員透露餐廳的商業機密或抵毀餐廳形象。

10、在工作中隨時服從,工作完後再提出見解,不得當眾爭辯。

11、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10——20元/次。

四.物品管理制度

1、餐廳所有設備設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拿了餐廳物品應及時歸還。

2、不能隨意亂開電燈、電扇、電視機,客人走後應立即關閉多餘的電燈、風扇。

3、每天必須檢查電視機、電燈、衞生間下水道、廚房設備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上報。

4、如已知某物品不能使用,不可強行使用,否則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5、刀手在切肉或菜時,必須認真執行老闆的吩咐,切好切細,不能浪費。

6、下班前必須檢查一切電器設備的開關是否關掉、門窗是否關好,煤氣是否關掉。廚房人員必須檢查當天物品用量,並準備明天的購物清單。

7、餐廳的所有物品不能故意損壞,特別是廚房設備、設施者,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8、堅決把好食品衞生關,做到變味、變質食品不上餐桌。

9、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10——20元/次。

餐廳禮儀

服務是為了給顧客提供一種滿意的活動領域,良好的服務是自我形象的樹立,顧客不滿意等於我們的失敗,所以我們一定要盡心盡力。

一、餐廳常用服務禮貌用語:

1、接送語

“您好,歡迎光臨!” “請問坐那裏?”

2、向客人提問時

您好!請問您一共幾位?

3、點餐時

請問可以點餐了嗎?

4、復單時

對不起,打擾一下,請問您點的是,對嗎?

5、詢問時

對不起,我沒聽清,請您再説一遍好嗎?

對不起,能否請你説慢一點兒?

6、點單結束時

多謝,請稍等。

7、當客人招呼時

打擾一下,請問有什麼需要?

打擾一下,我能為您做點什麼嗎?

8、服務過程中,需打擾客人時(非常重要)

對不起,打擾一下。

9、上餐時

打擾一下,這是您點的

10、當受到客人讚美時或受到客人致謝時

非常高興為您服務.別客氣!

11、向客人致歉時

對不起,讓您久等了!請原諒!

12、當客人的要求你無法滿足時

對不起,這個問題我去問一下再答覆您,請稍等片刻!

13、當客人想發問卻猶豫不決時,應主動上前:

您有什麼需要嗎?

14、買單

(1)“請問先生/小姐(或靚仔/靚女),哪位買單?”後報上金額,“先生/小姐(或靚仔/靚女),您共消費了XX元。”

(2)應雙手接錢,確認(真/偽)無誤後,“先生/小姐(或靚仔/靚女),收您xx元。”若需找零,“請稍候,為您找零。”

(3)找零時,雙手遞送,並致詞:“先生/小姐(或靚仔/靚女),找您xx元,請拿好,謝謝您的惠顧。

(4)送客 請慢走,歡迎再次光臨!

員工管理制度 篇5

1. 目的:

【企業是始於人而只於人的事業】此説明企業非但由人所組成,由人所運作,而且其目標之有效達成,端賴全體人員之團結合作,全力以赴,否則必難期有功,而組成或集合全體員工在一起共同行動,視需有一定秩序與紀律,作為規範全體組成人員之行為準則,方能避免團體變成一盤散沙的烏合之眾。為保證公司各項生產與工作正常進行,提高公司生產、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有序的工作、生活環境,特制訂本制度。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循。

2. 新進人員報到:

經採用之員工於報到時,需繳交以下數據:

2.1身份證影印本1份及相片2張。

2.2辦公室人員需學歷證件影印本1份。

2.3經歷證件影印本1份(如證照或技術檢定證明)。

2.4其他應繳交之體檢報告數據或證明文件或保證書。

3.超市操作規範:

3.1員工行為規範

(1)不準挪用和賒銷店內財物。

(2)上班時間不允許抽煙、喝酒、吃零食。

(3)不脱崗、串崗、不聊天、不上班睡覺,不準遲到、早退、隨便請假。

(4)不打架罵人、不説笑、打鬧。

(5)不準亂蹲亂坐,不準衣冠不整。

(6)不準怠慢顧客,更不允許與顧客爭吵。

(7)不準倚靠櫃枱和貨架、手插進衣袋、腳踏貨架,不準趴、伏、坐於櫃枱和賣場內。

(8)不準放個人物品在收銀台和賣場(如手提包、錢包、用餐飯盒、水杯等)。

(9)不準無理取鬧,頂撞領導,不服從安排。

(10)不準上班接、打私人電話不準上班會客。(特殊情況需經當班責任人同意)

(11)不準透露門店任何商業信息,如遇問題,須報備課長、處長處理。

(12)提倡互相監督,相互提醒。

3.2 儀表規範

(1)頭髮乾淨,梳理整齊。

(2)女士不披散頭髮長髮應扎整齊。

(5)面部整潔,女士不描眉紋眉。

(6)上班時間女士應化淡粧不得濃粧豔抹。

(11)不得留長指甲。

(12)女士不得塗有色指甲油或染指。

(14)衣服常換洗,不得有異味。

(15)衣服乾淨整齊,上班要穿工作服。

(16)當班時間,不得穿短褲、裙子、超短裙等奇裝異服。

3.3門店衞生規範

(1)店面整潔乾淨、明亮、佈局合理氣氛和諧。

(2)貨架櫃枱和商品乾淨整潔無積塵蜘蛛網,按規定陳列。

(3)櫃枱、地面等就每天清潔,不得有污跡。。

(6)門口乾淨、整潔、無煙頭、雜物、垃圾、廢棄紙皮擺放整齊,垃圾筒定期清洗,地面無積塵、香口膠雜物等。

(8)店內各種設施、設備完好,功能正常。

(10)消防設備完好,能正常使用。

(11)衞生間,長期保持乾淨、整潔、衞生,並注意防火、防電、防水、防盜。

(12)倉庫陳列有序、整潔。

3.4營業員標準化操作規範

(1)崗位職責

1、 嚴格執行門店服規範,做到儀容瑞正,儀表整潔,禮貌待客,誠實服務,嚴格遵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領導的安排。

2、 熟識店內商品和商品包裝上應有的標誌及自已責任區內商品的基本知識,包括商品的名稱、規格、用途、保質期限、消費使用方法和日常銷量等。

3、 瞭解相關商業法規,熟識賣場內的作業規範。

4、掌握商品標價知識,正確打貼價格標籤。

5、注意查看商品有效期限正確維護商品,防止過期、變質、破損商品上架銷售。

6、洞察顧客進場習慣和購買重心,瞭解商場的整體佈局和商品陳列的基本方法和原則,並隨時對責任區域內的陳列商品進行整理。

7、隨時掌握商品銷售的動態,及時按規範作要求完成取貨和補貨上架作為並及時提出補貨建議。

8、要有強烈的責任心,注意商品安全,努力防止商品損壞和失竊。

9、瞭解賣場內主要設備的性能、使用要求與維護知識,能夠排除一些小的故障。

10、負責賣場、商品、貨架、通道的衞生,保證門店的清潔度。

11、負責賣場內的顧客接待、導購。

(2)作業要求

1、理貨時要將不同的商品歸回原位保持衞生化陳列。

2、進行加貨作業時要做到先進先出原則,發現臨近保質期的商品要立即告知上級領導,採取措施。發現過期變質破損的商品要立即下貨架。並報備上級領導作相應處理。

3、理貨時要檢查標價牌與實物是否一一對應,嚴格按照理貨作業程序進行。

4、對責任範圍內的貨架商品要認真管理做好防竊、防損。

5、營業員在理貨過程中由於人為原因造成的商品破損,由個人承擔並且馬上買單。

6、對顧客要做到熱情服務,見到顧客要點頭,微笑打招呼。

7、對顧客的問題不能解決,需及時移交給其他同事或告知當班領導,並對相關問題做好記錄。

8、推薦商品時,要尊重顧客意願,不能誤導顧客更不能死纏爛打。

3.5商品管理規範

(1)商品收貨

1、點清商品數量規格是否與貨單一致。

2、商品包裝外觀是否完整(標籤、日期、廠家)

3、保質期限是否合符行業要求。

4、弄清供應商名稱,門店內是否有該供應商以前的退貨。

5、收貨人簽字並標註收貨日期。

6、如有短貨由送貨人在單上劃掉並簽名確認方可生效,不可私自在單上塗改。

7、如有退貨須填寫返廠單,由供貨商簽名確認。

(2)商品品質

1、無假冒偽劣商品。

2、無過期變質破損商品

3、沒有“三無”商品(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商標)。以上若有,相關責任人則受相關處罰。

(3)商品陳列

1、按單品為存要求,暢銷商品豐富。

2、利用有效貨架空間,商品整齊有序。

3、醒目,讓顧客愉悦,有吸引力。

4乾淨無積塵,外包裝或外形完整。

5、易放易拿,標答對應,陳列整齊完整。

6堆頭顯眼、有量感、POP廣告牌醒目乾淨。

(4)促銷商品

1、促銷價格嚴格按照活動要求。

2、特價牌有顯特價提示、活動時間。

3、簡報派發,告之顧客活動內容,打動顧客。

4、促銷按要求發放,不得出售或挪用。

(5)庫存

1、目標庫存量及單類商品適量。

2, 商品保持期不可超過限期的2/3。

3、商品過期、積壓或商品嚴重缺貨,責任人將受到相關處罰。

(6)商品信息

1、定期對商圈的瞭解(競爭對手的動態以及目標顧客的消費變化),並提交書面報告。

2、定期對業態的瞭解(本行業的發展變化以及流行商品的變化),並提交書面報告。

(7)商品的報損

1、失去商品價值和意義的商品(過期、變質、陳舊、破損等)一定要報損。

2、食品類的商品報損由店長簽名後方可有防損進行處理。

3、商品報損超出額定範圍應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3.6收銀員操作規範

(1)崗位職責

1、嚴格尊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正確迅速結賬,做好對顧客的收銀服務工作。

2、保證收銀機的清潔衞生及正常使用,學會日常的維護及簡單的故障排除。

(2)作業要求

1、收銀員不得私自查看門店錄像資料或電腦中查看當班的銷售金額。

2、準確正確識別紙幣,收銀機操作訓練。

3、收銀員不得私自將當日銷售貨款移作他用,收銀員每天交班前或營業結束後必須清除掛帳單,交班後立即將銷售款上交財務。

4、收銀員 “三聲”服務,唱收唱付,使用禮貌用語,如“您好”﹗歡迎光臨﹗共多少錢﹗收您多少﹗找您多少﹗等,親自提醒點清餘款,若有少許顧客換商品交有服務枱處理。

5、謹防高檔貴重商品被調包,若有大單購物或顧客高峯,加多營業員協助裝袋,並加強賣場看管。

6、在上崗期間,收銀員不得擅自離開收銀台。

7、收銀員不得漏收商品款項。

8、如收銀員對帳時短款,由收銀員寫出原因,對短部分進行賠償,如收銀員對帳時多款超過千分之五,要對其進行相應處罰。如收銀員經常出現長短款現象,輕者調換工作崗位,重者予以辭退。

9、收銀員每天交班前或營業結束後,必須清除掛賬單。收銀員上崗時不允許在收銀區域存放私人物品及現金,如發現作偷盜論處。

10.任何收銀員不能私自外出換零錢。

3.7安全操作規章

(1)消防安全

1、門店消防設施必須齊全。

2、買場內平時應保持疏散通道的暢通,不準堆放任何物品於疏散通道上。

3、用電須遵守相關安全規定,不可用大功率電器。

4、正確規範使用生活工作中的工具、用具、掌握水、電、氣的使用常識。

5、應急燈必須可以正常使用。

(2)門店安全

1、貨架頂部不可放置較重的商品或物品。

2、商品、貨架的擺放必須嚴格規定,附合要求。

4、如果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應密切注意,如有情況立即向公安機關彙報。

5、要嚴格遵守商品管理規範。

4. 出勤及考勤管理:

4.1工作時間:

1、本公司因業務需求,得依勞動法有關規定調整休息日、上班時間工作班次及加班,從業人員應予配合,不得藉口拒絕。

2、本公司從業人員應準時上班,除規定免打卡人員外,均須按時親自打卡,有關上班遲到、早退、曠工規定如下:

(1)從業人員每上下班各打一次卡凡逾規定上下班時間5分鐘者視為遲到或早退但偶發事件經主管核准當日補假者視為請假否則依下表處罰之:

項次遲到早退處罰方式

1超過5分以內 由主管口頭警告不可超兩次,超過者每次罰10元

2超過6-15分 罰10元 由工資中扣款

3超過16-29分 罰20元 由工資中扣款

4超過30分鐘以上 罰30元工資中扣款

1.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或累計超過30分鐘,記小過一次並扣10%工資。

2.忘記打卡應在隔日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否則視同曠工。

(1)如因公差等工作原因而未能正常打卡時,依外出申請單或出差證明文件辦理。

(2)拖延打卡以謊報加班者,予以記小過處分,再犯者予以記大過處理,第三次予以開除。

(3)凡未經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或假滿未經續假或請假未準,而擅不出勤者或其事假未先辦理請假手續者均以曠工論處。

(4)委託他人打卡者經查屬實,雙方處以曠工一日並記大過一次論,再犯者則予以開除。

(5)遲到、早退達1~4小時者,屬曠工半天,扣罰1天工資。

(6)遲到、早退達4~8小時者,屬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

(7)凡有遲到或早退者,當月績效獎金將不發放。

(8)凡一個月內累計曠工2天或年累計5天者,公司有權開除之。

5. 工資計算方式

5.1新進同仁待遇,經試用三個月合格,視表現情況調整之。

5.2薪資之調整需視公司營運及管理狀況、外界薪資水平、並斟酌個人所負職責與績效辦理之。

5.3公司實行薪資保密制度,從業人員不得討論、或泄露自己和他人之薪資情況,否則一律開除。

6. 請假規定:

6.1給假之規定如下:

6.1.1公假:依法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訂之。

6.1.2事假:a.員工有要事必需親自處理者,得在事前請無薪之事假,薪資以日薪計算之。

b.各部門主管應留意控制請假人數;請假超過7天以上必須經店長核准。

c.全年請事假不可超過15天,事假期間不發工資,超過規定天數不準在請事假。

d.連續請事假30天以上者,應辦理退職或留職停薪手續。

6.1.3病假: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應以電話或他人代請假),凡超過1天以上,須附公立人民醫院開具之醫療證明,病假期間不發工資。

6.1.4婚假:服務滿半年未滿一年的員工,如本人結婚給予無薪婚假三天,滿一年者給予7天,滿二年以上者給予10天。

6.1.5喪假:父母、養(繼)父母、配偶、子女給予10天無薪假,外祖父母或親兄弟姐妹者,給予5天無薪事假,路程擔誤可另計,須附相關資料,否則以曠工論。

6.1.6產假:女性同仁生育者,給假45天 (含節假日),難產者加給30天,均為無薪假。

6.2請假手續: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敍明請假理由及天數,但遇有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得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一併隨假卡送審。

6.3請假天數未滿七天者,請假流程如下:

7. 外出規定:

7.1上班中,因故離開崗位者須向當班領導報備。

7.2有特殊事故因公外出時,需經課長→店長方可外出。

8. 服務手則:

8.1從業人員均需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辦法及規定,且須服從主管人員之合理指揮,不得陽奉陰違或敷衍了事之情行出現。

8.2從業人員對所經辦業務應嚴守機密,且不得窺探非其經辦之機密。

8.3從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應奉公守法、認真勤奮、愛惜公物。

8.4從業人員對公事均需循級而上,不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殊事故則不在此限。

8.5從業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圖利他人,或對外發表涉及傷害公司之言論,且不得攜帶違禁品或易爆裂物進入公司。應以維護公司形象及信譽為主。

8.6公司權利之維護:

8.6.1從業人員除執行授權之業務外,不得利用公司名義,對外從事私人或非經公司認可之相關職務及交易,對外作認何口頭或書面之約定和承諾。

8.6.2非經公司書面同意,從業人員不得為自己或通過第三人蔘與經營和本公司相同或同類之事業,亦不得為經理人或合夥人等。

8.6.3從業人員不得奇裝異服,穿着應力求整齊,凡須着制服之要求規定者,應遵守之。

8.6.4從業人員應相互關愛、尊重人格、誠肯相處、遵守上述守則,並接受公司上司之職務調動,若有違反,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解僱、記過、警誡、降職、降薪等之處分。

9. 獎勵:

9.1獎勵種類:

9.1.1 嘉獎 (每次10元獎金)

9.1.2 小功 (每次30元獎金)

9.1.3 大功 (每次100元獎金)

9.1.4 晉級升等。

9.2有下列事蹟者給予嘉獎:

9.2.1 整季度內多能按時上下班出滿勤者。

9.2.2 維護公司榮譽、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蹟者。

9.2.3 拾金不昧價值達三百元以上者。

9.2.4 管理及領導有方,使生產工作順利運作正常者。

9.2.5 舉報違規或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案件者。

9.2.6 參與重要的改善或項目有顯著成效者。

9.2.7 品行優良技術超羣工作認真克盡職責能為從業人員楷模者。

9.2.8 工作積極盡責為公司避免較大損失者。

9.2.9 預防機器設備之故障或搶修工程,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9.2.10其他類似之行為,經提報管理處批准者。

9.3有下列事蹟者給予記小功:

9.3.1 領導有方,使業務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9.3.2 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採納確有成效者。

9.3.3 整年上下班出勤率100%,出滿勤者。

9.3.4 有其他明顯的較大功績者。

9.3.5 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於限期內完成,表現優異者。

9.3.6 在工作中節約成本,合理利用廢料有重大成果者。

9.3.7 檢舉重大違規或損害公司權益者。

9.3.8 其他類似行為,經提報上級審核核批者。

9.4對於有下列事蹟者給予記大功:

9.4.1 為維護公司安全和重大利益,遇有緊急事件或突發事變,奮不顧身,極力強救而減少或避免公司損失者。

9.4.2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後成效卓越,有20萬價值以上者。

9.4.3 改善生產設備、作業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有顯著功效,且能舉證其效率及價值者。

9.4.4 對於舞弊或危害公司權益之情事,能事先舉發或防止,而使公司免於受害者。

9.4.5 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全體員工表率者。

9.5對於有下列事蹟者給予晉級:

9.5.1 一年內記大功3次者;具有其他特殊功績者。

10. 懲罰:

10.1 懲罰種類:

10.1.1 警告 (每次10元經濟處罰,績效獎金減半發放)

10.1.2 小過 (每次30元經濟處罰,當月不發績效獎金)

10.1.3 大過 (每次50元經濟處罰,當月不發績效獎金)

10.1.4 解僱。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處份:

10.2.1 經常遲到、早退,屢教不聽不改者;無故曠工半天者。

10.2.2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擅離職守、擾亂工作秩序、違反安全生產者。

10.2.3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10.2.4 不服從、不遵守單位主管人員指揮者。

10.2.5 行政、管理人員未認真執行公務而導致公司受到輕微損失者。

10.2.6 上班期間在場區內穿拖鞋、赤膊等影響公司形象者。

10.2.7 在非吸煙區抽煙,經勸説不改者。

10.2.8 未佩戴識別證或穿着制服者。

10.2.9 主管幹部因督導不力,致使下屬違反公司規定者。

10.2.10其他違紀行為,但情節較輕者。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給予記小過處份:

10.3.1 對上級批示或有效期限的命令,未能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怠工導致公司利益損失者。

10.3.2 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屁護或不舉報者。

10.3.3 在職務上詐欺公司及濫用職權情節較輕者。

10.3.4 因疏忽致使機器設備或物品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但情節較重者。

10.3.5 未經許可進入禁止進入之場所者。

10.3.6 在公司與同事口角或喧譁、擾亂工作秩序、違反安全生產情節較重者。

10.3.7 攜帶危險物品入店者。

10.3.8 上班中睡覺者;擅離職守、怠忽工作使公司蒙受輕微損失者。

10.3.9 偽造出勤記錄或請人或代他人打卡者。

10.3.10其他類似行為者;警告無效者。

10.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給予記大過處份:

10.4.1 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份利益者。

10.4.2 遺失或損壞公司的重要文件、物品、設備者。

10.4.3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告無效,甚至興風作浪者。

10.4.4 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10.4.5 挑撥是非、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陷害同事而製造事端者。

10.4.6 在工作場所,酗酒或滋事者。

10.4.7 上班中卧睡或離崗睡覺者。

10.4.8 在公司外,對公司作出虛假或詆譭性評論者。

10.4.9 發現危害公司安全知情不報,而任其發生者。

10.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可不經預告給予解僱處分:

10.5.1 使用虛假證件或虛偽不實意思表示,致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失者。

10.5.2 違反工作規定情節嚴重者。

10.5.3 在公司內賭博、聚眾滋事或有妨害風化之情事者。

10.5.4 故意損壞機器、工具、原料、商品或公司其他物品。

10.5.5 故意泄露公司營業上的柲密;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10.5.6 違反規定攜帶易燃易爆品入超市者。

10.5.7 無正當理由而曠工3日,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3日者。

10.5.8 張貼散發煽動性文件、圖畫,足以破壞勞資情感者。

10.5.9 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後果者。

10.5.10偷竊或挪用公款、公物或盜用印信、竊取公文及員工財物者。

10.5.11 在公司內拉幫結派、營私舞弊侵害公司利益者。

10.5.12 對同事暴力脅迫,或有其他不良名譽之違法行為者。

10.5.13 造謠惑眾、影響工作或煽動他人怠工、罷工者。

10.5.14 試用不合格或試用期內受小過以上處分者。

10.5.15 經公司合理調動,不遵從工作指派者。

10.5.16 公開詆譭公司名譽及信用者。

10.5.17 向公司請假而往他處工作者。

10.5.18 利用職務之便,要求或收受回扣者。

10.5.19 一年內記大過達3次,且無功相抵者。

10.5.20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經主管部門查核屬實者。

10.5.21 對公司處罰不滿,擅自撕毀公告者。

11. 離職手續:

11.1 自請離職人員,除經特准外,均須按下列期限內提出辭呈,經核准並辦妥移交及離職手續後,方得離職:

11.1.1 試用期人員→提前7天。

11.1.2 一般作業員→提前15天。

11.1.3 技術、後勤人員→提前一個月。

11.1.4 行政、文職、助理人員及專員→提前一個半月。

11.1.5 課長及部門主管人員→提前二個月。

11.2 離職人員工資:

11.2.1 自願請辭者,需依規定辦理,本月工資於離職作業完成日發放。

11.2.2 遭解僱開除人員得扣除應扣款後於離職作業完成日發放。

11.2.3 未請假,未到班者,視同自動離職,當月工資不予核算發放。

12. 保密措施:

13.1 員工對有關本公司之經營計劃、技術資料、人事檔案、工資福利待遇、招聘試卷、公司規章制度、財務資料、商品成本表等均應予以保密,不得對外口頭泄漏,私自影印拍照或圖利他人,否則依法究辦。

13.2本公司新舊員工一律需嚴守保密之規範之規定,並由管理部負責執行。

14. 頒佈實施:

14.1 本制度各條款呈請店長核定後正式生效公佈之,本制度得每年依實際經營狀況進行修正,每一年修正一次,以符合需求。

14.2 本制度所列各項條款的最後解釋權歸本公司管理處所有,最終修改權、核定權則歸屬公司。

員工管理制度 篇6

總則

第一條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僱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國中畢業以上程度,並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製造及裝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產品的製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以上程度,並有本業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 為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僱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僱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 僱用及解僱

第五條 僱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採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籤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 僱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 僱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後依據試用成績,籤請正式僱用或解僱。

第八條 僱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 僱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並具有國中畢業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僱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務於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範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適用範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於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訂之。

第二章 錄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本系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裁批准後,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計劃並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採用考試和麪試兩種,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並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試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准後,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後,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試用同意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亞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裁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後,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單位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 工作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公司規定其它不得帶入生產、工作場所的物品進入公司工作場所。

五、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六、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方可離開。

七、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衞生。

八、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九、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鬥毆、搭訕樊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十、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一、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二、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七小時工作制す司總部:上午:8:00—11:45は攣紓2:15—5:30ど產總部:上午:8:30—12:00は攣紓2:00—5:30ひ院筧纈械髡,以新公佈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部門經理級以下員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工人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採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後,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説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獎金。

4、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給資遣費。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條:本公司依照兼顧企業的維持與發展和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第十八條: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資、獎金和伙食補貼、季節補貼。員工成為責任人員後可享有安全退休基金和購房減讓基金等待遇。

第十九條:月薪工資在月月底前發計算所或存入員工在內部銀行的帳户。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條:按國家規定,員工除星期日休息外,還享有以下有薪假日:ぴ旦:1天(元月一日)ご航冢3天(農曆七年級、二、三)だ投節:1天(五月一日)す慶節:2天(十月一、二日)

由於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於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條:一般員工連續工齡滿一年時間,每年可獲得探親假一次,假期為15天。員工探親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第二十二條:成為責任人員的員工實行休假制度,不享受探親假一次,假期每年為15天,可以累積使用,不能提前支用。責任人員休假的路費及食宿費用自理。

第二十三條:探親可以報銷單程飛機經濟倉、回程硬座票及長途汽車票,或者來硬卧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負責。未婚員工探親只能探父母,已婚員工探親只能探配偶。

第二十四條: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的路費報銷,可以享受假期。連續工齡每滿四年可報銷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費,不另給探親假。

第二十五條:員工探親或休期一般不報銷醫藥費,但經批准帶有療養性的休假的職工和因患重病或傳染病經縣醫院證明的嗣,可適當報銷醫藥費。

第二十六條:春節休假或探親的員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節假,在公司工作的職工按國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規定雪給加班工資或值班補貼,如安排補休,則不計發加班工資和值班補貼。

第二十七條:對於放棄休假或探親假的員工,公司給予其應休假當月全部收入的獎勵。

第六章 請假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和休假可分為八種,其分類、審批及薪資規定見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 加班

第二十九條:公在生產可於工作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員工,除因特殊事由經主管批准者外,不得拒絕。

第三十條:生產系統人員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員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級人員批准後加班,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過44小時。

第三十一條:加班費的計算:一般員工加班工作時間記為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工資按原工資標準的100%計算。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時間按實際加班工作時間的兩倍計算,加班工資按原標準的200%計算。

第三十二條:責任人員平時加班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認有效工作時間,不計發加班工資,在考核月度獎金中加以考慮,但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時,按原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第三十三條:嗣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就其加班時間按曠職(工)論處。

第八章 出差

第三十四條:公司要根據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第三十五條: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費用。

第三十六條:公司對出差的員工按規定標準給報銷停費用和交通費用。並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具體標準見公司的意見辦理。

第三十八條: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後,應及時向主管敍職,並按規定報銷或核銷相關費用。

第九章 培訓

第三十九條:為提高公同工的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本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第四十條:新員工進入公司後,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嗣進和公司的前三個月內進行,培訓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第四十一條: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副總裁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第四十二條:對於培訓中成績優秀者,除通報表彰外,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物質獎勵,未能達到者,可適當延長其培訓期。

第四十三條: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在相應的《員工培訓登記卡》上,《員工培訓登記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員工檔案內。

第四十四條:公司對員工在業餘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並視不同情況給予全額報銷學雜費、部分報銷學雜費、承認其教育和培訓後的學歷等支持。

第十章 調職

第四十五條: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藉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第四十六條:各部門主管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才職相稱”。

第四十七條:嗣接到調動通知書後,限在一月內辦委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四十八條:員工調動,如駐地遠者,按出差規定支給差旅費。

第十一章 保密

第四十九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系統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五十條:員工不得匯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俱意見涉及公司的,漲上級領導許或,不得對外發表。

第五十一條:明確職責,對於非本人工作職權範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 道消息的傳播。

第五十二條: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複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五十三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人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第五十四條:發現其他員工有泄蜜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蜜行為和動機,應及時陰止並向上級領導彙報。

第十二章 考核

第五十五條:員工考核分為:

一、試用考績:員工試用期間(三個月)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裁批准後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由各部門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進行,通用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表由人事部與總裁辦共同擬製及及修訂,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部門經理負責擬製及修訂。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每6個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員每三個月考核一閃,特殊人員可由主和副總裁決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六條:部門經理以下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保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裁辦保存,作為確定部門業績、對公司的評價、薪酬及獎勵、調職的依據。

第五十七條:考核人員,應嚴守祕密,不得有營私舞弊或貽誤行為。

第十三章 獎懲

第五十八條:員工的獎勵分為以下三種:

一、嘉獎:由員工的直屬主管書面提出,部門經理批准,獎給不超過二百元的現金或紀念品

二、表彰: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副總裁批准,獎給不超過一千元的或紀念品,同時由主管副總裁簽署表彰證書。

三、特別獎:由員工所在部門的經理書面提出,主管副總裁,相關委員會評議後,總裁批准,並由人事部備案,每年公佈一次,員工除獎給一定額度的獎金和發給由公司總裁簽署的證書外,不可根據實際情況晉升1—3級工資。

第五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嘉獎: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以; 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務者。

二、教訓考核,成績優秀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五、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足為楷模者。

六、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七、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八、發現職責外的故障,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損害者。

第六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對生產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採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災難,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三、遇有意外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四、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五、維護公司或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六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別獎:

一、研究發明,對公司有貢獻,並使綜合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較大者。

二、兢兢業業,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者。

三、熱情為用户服務,經常得到用户書面表揚,為公司贏得很高信譽,成績突出者。

四、開發新客户,市場銷售成績顯著者。

五、對有其它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

第六十二條:員工的懲罰分為五種:

一、罰款:由主管或有關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批准後執行。

二、批准:由員工的主管或有關人員書面提出,報部門備案。

三、記過:由員工所屬經理書面提出,主管副總裁審核、批准,報人事部執行,並下達通知,受記過者同時扣發當月獎金。

四、降級: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副總裁審核批准後報人事部執行。

五、除名:由嗣怕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副總裁批准後執行。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一、工作時間,擅自在公司推銷非本公司產品者。職責所需,經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時間,躺卧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呂合理指導,節輕輕微者。

六、不按規定穿着或佩帶規定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八、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場所喧譁、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十、對同事惡意辱或誣害、偽證,製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物品材料遭受損失或傷及他人,情節較輕者。

十三、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到生產和科研場所參觀者。

十四、公司另文規定其它應處罰款或批評的行為。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二、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在損失者。

四、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

五、一個月內曠工職(工)累計達二日者。

六、儀器、設備、車輛等 和;安全性要求較高的工具,未經使用人同意或違反使用制度,擅自操作者。

七、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範,影響公司聲譽者。

八、其它重大違反規定者。

第六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級:

一、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同類業務或在其它兼職者,或在外兼營事務,影響本公司公務者。

二、一年中記過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於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四、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鬥毆者。

三、在公司內賭博者。

四、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塗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二次者。

八、無故放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累計達十二日者。

九、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吸食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十三、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五、參加非法組織者。

十六、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十七、其它違反法令、規則或規定情節嚴重者。

第十四章 福利

第六十七條: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醫療保險,其自理。

第六十八條:公司為一般員工辦理醫療保險(含治療費、藥品費、手術費、住院費等醫療費用),其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九條:責任人員在責任崗位工作期間除享受上述醫療保險費用外,還可報銷護理費、療養費保健費用。有重大貢獻的特別責任人員必要時可去國外治療,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第七十條:公司負責組織新員工作進行體檢,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七十一條:員工服從公司住房安排者,公司予以一定的住房補貼。

第七十二條:本公司依據有關勞動法的規定,發給員工年終獎金,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第十五章 資遣

第七十三條: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對員工予以資遣:

一、停業或轉讓時。

二、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拒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工的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五、員工對所擔任的工作確不能勝任,且無法在公司內部調整時。

第七十四條:員工資遣的先後順序:

一、歷年平均考績較低者。

二、工作效率較低者。

三、在公司服務時間較短,且工作能力較差者。

第七十五條:員工資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內(含三個月)者,隨時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於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於二十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通知。

第七十六條:員工自行辭職或受處罰被除名聲,不按資遣處理。

第七十七條:員工資遣,按下列規定發給資遣費:

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內(含三個月)者,按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計發工資併發給路三百元。

二、在公司連續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發給其資遣當月的工資,另發給五百元路費和一百五十元禮品費。

第十六章 辭職

第七十八條: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具“辭職申請”經主管報公司批准後,辦理手續。並視需要,開給《離職證明》。

第七十九條: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責任人員辭職,根據密級的不同,需提前2—6個月提出辭職申請。

第八十條:辭職的手續和費用結算,按華為司字(1994)36號、83號文件和其它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章 生活與娛樂

第八十一條:公司向員工提供部分生活和用具,並有組強地開展一些娛樂活動,以滿足員工的基本需要。

第八十二條:公司鼓勵員工自己解決住房問題,並向新員工提供一定的房租補貼以減輕員工的實際困難。

第八十三條:員工租用公司住房時按實際價格交納房租、水電費、管理費及共它費用。

故第八十四條:向嗣提供膳食服務,並按實際價格向員工收取餐費。

第八十五條:公司設立生活協調委員會來統籌安排和組織員工的文娛活動,各部門也可按生活委員會的安排自行組織員工進行健康的文娛活動,活動經費由生活協調委員會適當補貼。

第八十六條:公司反對員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員工加打麻將之類的消磨意志的活動和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法規的活動。

第十八章 安全與衞生

第八十七條:本公司各單位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衞生設施,以維護員工身體健康。

第八十八條:員工應遵守公司有關安全及衞生各項規定,以保護公司和個人的安全。さ謔九章附則

第八十九條:有關辦法的制定:有關本公司員工的(1)國外出差(2)考核(3)職位職級晉升(4)年終獎發放(5)榮譽(6)退休(7)撫卹(8)各種津貼給付(9)派赴港澳、國外人員管理等,其方法另行訂之。

第九十條: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總裁辦。

第九十一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員工管理制度 篇7

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温、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衞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週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衞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衞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員工管理制度 篇8

一、行政總廚

直接領導:董事會或總經理管理對象:各廚師長聯繫範圍:公司各部門

工作職權:

1、據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指示,負責公司廚政系統日常工作調節,部門溝通,做到“上傳下達”。

2、師隊伍技術培訓規劃和指導。

3、負責公司廚政系統菜品、原料研究開發、廚政管理研究工作。

4、組織酒店對關鍵原料品質的鑑定工作。

5、對酒店廚師系統的考察和考核評級作總體把關和控制。

6、與酒店總經理共同處理各種重大突發事件。

7、負責組織對菜品的設計和審計工作,不斷了解菜品動態和動向。

工作職責:

1、進行廚政作業管理的巡察、解決各種疑難技術問題。

2、進行廚師脱產培訓、在崗培訓指導。

3、調節各廚房廚師的人員配置,並將處理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定。

4、組織制定酒店原料的採購,供應與存儲規劃,並對其作業管理流程進行密切監控。

5、對酒店菜品烹飪作業過程進行檢查、指導、確保酒店菜品數量與品質的正常供應。

6、根據總公司規劃,定期組織菜品研究與開發,並負責完成各個時期菜品研發職責指標。

7、根據公司總經理指示,參與和組織國家級和國際大型餐飲,食品學術研討交流會議與活動。

8、對酒店重大烹飪作業任務親自指揮指導。

9、負責對廚政管理制度執行狀況進行監督和糾正。

二、廚師長

直接領導:總廚(無總廚由總經理)管理對象:廚房各組組長聯繫範圍:酒店各部門

工作職權:

1、負責各小組組長的考勤考績工作,根據他們工作表現的好壞,正確行使表揚和批評、獎勵或處罰職權。2、全權處理各廚房的日常業務工作並做好事前工作安排。

3、合理調動,安排各小組組長、廚師、廚工的人員配置。

4、現場檢查、督導廚房的各種準備工作。

工作職責:

1、根據酒店的特點和要求,制定零餐和宴會菜單。

2、制定廚房的操作規程及崗位職責、確保廚房工作正常進行。

3、巡視檢查廚房工作狀況,合理安排人力及技術力量,統籌各個工作環節。

4、檢查廚房設備運轉狀況和廚具、用具的使用狀況,制定年度訂購計劃。

5、根據不一樣季節和重大節日組織特色食品節、推出時令菜式,增加花色品種,以促進銷售。

6、每日檢查廚房衞生,把好食品衞生關,貫徹執行食品衞生法規和廚房衞生制度。

7、定期實施廚師技術培訓,組織廚師學習新技術和先進經驗。定期或不定期對廚師技術進行考核,制定值班表,評估廚師,對廚師的晉升調動提出意見經批實施。

8、負責保證並不斷提高食品質量和餐飲特色、指揮大型和重要宴會的烹調工作,制定菜單,對菜品質量進行現場把關,重要客人可親手操作。

9、合理調配人員,科學安排操作程序,保證出菜節奏,為服務工作帶給良好的基礎。

10、負責控制食品和有關勞動力成本,準確掌握原料庫存量,瞭解市場供應狀況和價格。根據原料供應和賓客的不一樣口味要求,制訂菜單和規格、審核廚房的請購單,負責每月廚房盤點工作,經常檢查和控制庫存食品的質量和數量,防止變質、短缺,合理安排使用食品原料。高檔原料的進貨和領用務必經廚師長審核或開單才能領發,把好成本核算關。11、負責指導主廚的日常工作,根據客人口味要求,不斷改善菜品質量、並協助總經理設計、改善菜單,使之更有吸引力,不斷收集、研製新的菜點品種,並持續地方特色風味。12、經常與各部門聯繫協調、並聽取賓客意見,不斷改善工作。

三、紅案爐子組長

直接領導:廚師長管理範圍:爐灶廚師

聯繫範圍:廚房其它各組職權:負責小組考勤,安排本組廚師上崗。

工作職責:

1、協助廚師長製作菜單,懂得成本核算和菜餚的銷售價。

2、熟練地烹製廚房能夠帶給的季節、月、周、日特色菜。

3、檢查督導組內所有廚師的儀容、儀表及工作服。協助廚師長培訓廚師,指導新廚師按廚房的程序工作。

4、開餐前檢查所有烹飪原料是否準備妥當,檢查爐頭各崗位的準備工作。

5、負責零點、餐、宴會及團體餐的出菜順序、烹調工作,與燒烤、切配、打荷、湯鍋及麪點廚師搞好協作。

6、掌握各種原料的名稱,產地,出菜使用率、用法和製作方法,分派下屬領取當日廚房所需要的原料。

7、向廚師長彙報廚房工作,並提出推薦,如廚房人員問題,廚房食品衞生質量問題,當天廚房所不能帶給的菜品,食品原料的採購問題,客人對食品投訴及要求、季節、月、周、日、廚房的特色創新菜式。第二天原料申購。

8、工作完畢後,應負責檢查廚具、用具是否整齊清潔,保證一切烹飪原料安全貯存、場所衞生乾淨、各種能源開關如水、電、氣、油等是否安全關掉。

四、紅案爐子廚師

直接領導:紅案組長聯繫範圍:傳菜員、管事組

工作職責:

1、負責零餐及宴會菜餚的烹製,滿足客人對食品提出的特殊烹飪要求。2、熟練地烹製廚房帶給的各類菜餚。

3、按組長的要求,填寫領料單經廚師長簽字,領取每日貨物。

4、負責製作當天所需氽煮食品及半成品的準備工作,配製各種調料。

5、上班後,準備好所有爐頭必用的生產工具,如鐵鍋、勺、鏟、毛巾、竹刷、漏勺等。

6、開餐完畢後,清洗所有爐頭生產工具,擺放整齊。原料收藏、環境衞生的清潔、能源的關掉。

7、理解上級的其它任務。

五、紅案墩子組長

直接領導:廚師長管理範圍:打荷廚師、墩子廚師

聯繫範圍:前廳、廚房各組工作職權:負責本組考勤、工作安排

工作職責:

1、負責對洗滌初加工後的肉類、禽類、水產品及野味蔬菜原料的加工(切片、絲、丁、塊、花形等)。

2、熟悉菜譜上各種菜品原材料、並針對其原料進行加工,安排打荷廚師做好菜餚所需的裝飾,菜品餐具的配置,確保開餐的正常供應。

3、努力提高配菜質量及速度,做到忙而不亂。

4、接到傳菜組的點菜後,按“先到先制,先難後簡,先葷後素”的原則配菜。

5、如遇所供菜品原料用完,應及時通知傳菜組,再由服務員告知客人。避免引起客人的誤會。

6、對點菜單,菜名不清楚的必須要查清配菜,以免錯配。嚴格遵守“見單配菜,無單不配”的原則,配餐後保管好配菜單、以便核查。

其它工作職責及操作流程詳見公司廚政管理。

員工管理制度 篇9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説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説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 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衞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籤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籤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籤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准後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七、員工衣櫃:

1、員工衣櫃的配給由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櫃。員工衣櫃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櫃的清潔與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主管部門配給衣櫃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櫃,則須賠償,並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櫃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主管部門可隨時檢查衣櫃,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煙、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櫃,不及時清理衣櫃,酒店有權清理。

八、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後台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後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十、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裏。

*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不準在灶台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髮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並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扣除一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二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將會被辭退。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職工通道;

3、儀表不整潔;a留長髮;b手髒;c站立姿勢不正;d手插口袋;e衣袖、褲腳捲起;f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閒蕩;

5、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6、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培訓課曠課;

8、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9、工作時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10、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誌;

11、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13、上班時使用客用坐椅休息和廁所;

14、穿工作服進入商店(為客人買東西例外);

15、將酒店文具用於私人之事;

16、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

17、在公共場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18、違反更衣室規定。

乙類失職

1、上下班不籤卡或唆使別人為自己籤卡和替別人籤卡;

2、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

3、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

4、隱瞞事故;

5、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

6、拒絕執行管理員/部門主管的指示;

7、上班時打瞌睡;

8、塗改工卡;

9、違反安全規定;

10、在酒店內喝酒;

11、進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説辱罵性和無禮的話;

13、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

14、超過工作範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煙;

16、不報告財產短缺;

17、在酒店內亂丟東西;

18、不遵守消防規定;

19、損壞公物;

20、工作表現並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從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範圍內任何鑰匙;

23、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24、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5、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作不道理交易;

26、泄露酒店機密情況;調戲或欺侮他人;

27、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28、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29、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30、故意損壞消防設備;

31、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32、遺失、複製、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33、曠工。

員工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入職指引

第一節 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 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 。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週六:上午:8:30-12:00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

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

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

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權限:

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

法定節 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考勤記錄及檢查

(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3)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 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 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並於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信息置換。

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准。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見本手冊第一章

第二節 六 。1及六2 。

2、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5、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6、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第二章 行為規範

第一節 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 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繫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 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着、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粧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 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複印、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 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

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採納後具有成效者4、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為社會做出貢獻,併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通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泄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對象:(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2)學習培訓機會(3)職務晉升、加薪(4)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1)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2)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3)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第三章 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節 薪酬

一、薪酬

1、原則:以貢獻、能力、態度和責任為分配依據,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2、適用對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

(1)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

(2)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

(3)學歷工資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

(4)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員工考評結果確定。

4、工資制度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裁、副總裁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年終獎金。

(2)提成工資制。適用於從事營銷的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崗位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年終獎金。

(3)結構工資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職能人員、後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後勤服務人員。

(5)計時工資制。適用於工作量波動幅度大的生產操作工人。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計時工資。

(6)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7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5、公司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節 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帳户形式領取。

二、調整機制

1、集團薪酬管理是根據公司實際發展情況,聯繫市場薪資水平與人力資源供求情況實行“市場化動態薪酬管理”。管理委員會於每年底進行議薪,人事部門根據公司效益及社會同行業工資變化情況,提出薪資水平合理化調整建議後報管理委員會審議。

2、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1)公司範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範圍的員工工資水平。

(2)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職級變更。員工職級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級內的基本工資。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5)根據員工即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後進。

3、崗位薪金晉級,新崗位薪金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下月一日起執行;崗位薪金降級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第二節 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體員工在法定工時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帶薪(視為上班)假日:

a 。元旦(公曆1月1日)

b 。春節(農曆新年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

c 。勞動節 (公曆5月1日、2日、3日)d 。國慶節(公曆10月1日、2日、3日)

e 。婦女節 (3月8日,女員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產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晚育的順產120天,難產135天。男26週歲、女24週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5)男員工護理假7天,晚育者為15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 假日)。

(6)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7)工傷假因工受傷休假視為上班,具體情況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辦理。

(8)公假員工參加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或公益活動、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入學或資格考試經所在部門及人事部門批准的,可按上班時間計發薪資。

(9)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其中十天以內病假按基本工資80%計發病假工資,累計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資50%計發病假工資,醫療期限的確定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10)休假規定員工提前15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門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協商安排休假具體事宜。因工作原因,未能休以上(3)-(7)項假期的,按休息日加班標準給予工資補貼。

2、保險: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養老、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

3、賀儀與奠儀

(1)正式員工結婚,公司將致新婚賀儀人民幣300元。

(2)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去世,公司將致奠儀人民幣300元。

4、過節費公司視經營情況在法定節日或公司紀念日發放賀金或賀禮。

5、健康檢查:公司每兩年出資為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6、員工活動:公司不定期舉行各種員工活動。

第四章 培訓、考核與發展

第一節 培訓管理

一、培訓目的:塑造企業文化,促進人力資源增值,提升經營績效。

二、培訓原則:員工培訓需求與公司發展需要相結合。

三、公司培訓管理的常設機構是培訓組,隸屬人力資源部,:除培訓發展主管外,其餘崗位均為兼職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在集團範圍內選拔產生。

四、公司培訓分為一級培訓、二級培訓。

1、一級培訓由人力資源部主辦,負責集團中級以上人員(含分子公司總經理)管理培訓,集團總部員工自我管理培訓及新員工職前培訓、外派培訓等。

2、二級培訓由集團各中心或分子公司主辦,負責本單位業務培訓、崗位培訓及外派培訓。培訓結束到人力資源部備案。五、培訓積分制1、培訓組每年初將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及培訓需求調查結果,確定培訓課程設置及相應學分,參加培訓並通過考核者即可獲得學分。培訓組同時為每位學員建立培訓檔案,記錄每年度培訓測試成績、積分。

2、各崗位培訓積分標準由培訓組每年度調整一次。正式員工績效考核將結合本人全年培訓積分進行,積分不達標者績效考核將受影響。員工晉升必須獲得擬晉升職級資格的培訓積分,否則僅提升為代理職務。

3、公司全員培訓及特別要求的重要培訓,無論積分是否達標,均需參加。

4、公司規定的培訓課程,人事部門將嚴格考勤。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應向人事部門請假。

六、員工自我培訓

1、公司鼓勵員工利用工作之餘參加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學歷學位考試、職稱考試、執業資格考試。資歷考試如確需佔用工作時間,可憑培訓考試機構的證明,經人事部門主管負責人審核,獲准後按公假處理。

2、員工在職參加與本崗位有關的學歷教育或培訓時,確需佔用週六工作時間的,可憑入學證明,經部門及人事部門負責人審核、獲准後,按公假處理。但當臨時有重要工作安排或工作需要時,應服從公司安排。

3、對於取得更高學歷學位、職稱、資格者,公司將作為員工晉級的重要依據。

七、培訓費用報銷

1、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培訓規劃制定一級培訓費用預算,報總裁批准。

2、二級培訓費用由集團各部門及分子公司根據培訓計劃提報預算,經人力資源部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集團總部外派培訓費用1000元以內,由人力資源部審批,1000元以上由總裁審批;子公司外派培訓在預算範圍內的由本公司總經理審批。訓費用超過1000元者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培訓結束後培訓資料及獲得證書原件由培訓組存檔,經培訓主管簽字後,方可報銷費用。

4、員工培訓後在公司工作時間未滿《培訓協議》約定年限,公司有權按協議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節 績效考評

一、考評目的1、通過對員工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業績進行分析評價,把握員工工作執行和適應情況,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及教育培訓方向,合理配置人員,明確員工工作的導向。

2、保障公司高效運行。

3、充分發揮激勵機制作用,實現公正合理及民主管理,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評原則

1、以績效為導向原則。

2、定性與定量考評相結合原則。

3、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4、多角度考評原則。

三、考評週期

1、月度考評:月度考評的主要內容是本月的工作業績和工作態度。月度考評結果與工資直接掛鈎。生產人員進行月度考評。

2、季度考評:季度考評的主要內容是本季度的工作業績和行為表現。季度考評結果與下一季度的月浮動工資直接掛鈎。第四季度直接進行年度考評。事務人員、營銷人員、技術研發人員、管理人員(高層管理者外)進行季度考評。

3、年度考評:年度考評的主要內容是本年度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進行全面綜合考評,年度考評作為晉升、淘汰、評聘以及計算年終獎勵的依據。公司所有員工均進行年度考評。

四、考評程序

相關考評者對被考評者提出考評意見,人事部門將考評結果進行彙總,並報考評委員會審批,由被考評者的直接上級將審批後的考評結果反饋給被考評者,並就其績效和進步狀況進行討論和指導。人事部門將考評結果歸檔,同時用於計算績效工資及獎金。

五、結果分級

考核等次分為五級,分別是優、良、中、基本合格、不合格。隔級上級根據所管部門人員數綜合考慮,確定考核等次,但“優”不得超過分管總人數的10%,“優”與“良”之和不超過分管總人數的30%。

定義超越崗位常規要求;完全超過預期地達成了工作目標完全符合崗位常規要求;全面達成工作目標,並有所超越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地達成工作目標基本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達成工作目標,但有所欠缺不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不能達成工作目標得分90分以上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

六、結果

使用考評結果可作為以下幾類人事工作的依據:

1、職務晉升:年度考評為優或連續兩年年度考評為良的員工,優先列為職務晉升對象。

2、職務降級:年度考評一次不合格或連續兩年基本合格的員工給予行政降級處理。

3、工資晉升:年度考評為優或年度考評連續兩次為中等以上的員工,在本工資崗位級別內晉升檔次。

4、降檔:季考評連續兩次不合格的人員進行工資降檔;年終考評結果不合格或連續兩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進行工資降檔。

5、培訓:根據績效統計分析結果,制訂培訓規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

、職業發展指導:根據績效統計分析結果及雙向溝通,修正員工職業發展設計。

七、申訴及處理

被考評者對考評結果持有異議,可以直接向管理委員會申訴。管理委員會在接到申訴後,一週內必須申訴的內容組織審查,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訴者。

第三節 職業發展

一、公司為每位員工提供持續發展機會,鼓勵員工通過工作和自我學習不斷提高自己。在出現職位空缺情況下,具有敬業、協作、學習、創新精神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

二、結合個人特長及在公司崗位職責,員工填寫《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員工能力開發需求表》,人事部門協助員工所在部門為每位員工建立職業發展檔案。

三、人事部門根據新員工入職前的職稱、學歷及調整後的崗位設定級別。試用期滿合格,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能力及表現確定轉正定級意見。

四、新員工入職後,由部門負責人擔任職業輔導人,幫助新員工明確職業發展方向,促進員工個人發展。被輔導人的工作表現及未來在公司職業發展將成為考核部門負責人指標之一。

五、員工職業發展通道

職務職級管理類 專業技術類 業務類

1、高層管理人員 資深師資深 業務員

2、中層管理人員 高級師高級 業務員

3、基層管理人員師二級業務員

4、助理師一級業務員5員初級業務員

六、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晉升:

1、職業道德良好

2、工作業績突出

3、工作能力強

4、熟悉擬晉升職務工作

5、上年度考核成績“良”以上

6、完成規定培訓積分

第五章 員工權益

一、勞動安全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必要的勞動保護。

2、在災害條件下堅守崗位的員工,當人身安全面臨危險時,應撤離至安全地帶。

3、保管公司財產的員工,接到預警信號後,在確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

二、權利保障:

1、員工享有法律規定和公司制度賦予的諮詢權、建議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公司對這些權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對下列情況,員工有權提出申(投)訴以得到公正待遇:

(1)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

(2)對處理決定不服;

(3)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

(4)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

3、申(投)訴方式:

(1)逐級申訴或向公司人事部門、集團監察委員會直至總裁提出申(投)訴;

(2)可書面或面談兩種方式申(投)訴;

(3)《申(投)訴書》必須具名,否則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4)受理申(投)訴者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給予回饋。

(5)對處理結果及反饋意見不滿意的可繼續向上一級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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