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瓦斯抽放的各項規定,認真落實《礦井瓦斯抽放管理規定》,加強瓦斯抽放管理,提高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山西柳林鑫飛賀昌煤業有限公司礦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賀昌煤礦礦井基建技改時期及投入煤炭生產時期。第三條 賀昌煤礦安監站、通風科負責對本《制度》的貫徹施行進行監督、檢查。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第四條 礦井瓦斯抽放工作,除應遵守本《制度》的規定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煤礦安全規程》、《礦井瓦斯抽放管理規範》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 瓦斯抽放工作的組織機構和責任制度 第五條 成立賀昌煤礦瓦斯抽放工作領導小組。總指揮長:劉錫彥(礦 長)副指揮長:王永峯(技術礦長)成員:常永平(通風副工程師) 張建彪(安全礦長) 李路亮(生產礦長) 賈玉珍(機電礦長) 高 林(調度室主任) 楊保國(礦長助理) 宋小軍(地測科長) 劉彥文(技術科長) 車彥軍(通風隊長) 劉福平(抽放隊長)建立專門的瓦斯抽放隊伍。負責抽放鑽孔施工、抽放管路和設備安裝以及瓦斯抽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 總指揮長對本礦的瓦斯抽放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平衡解決抽放所需的資金和裝備,安排抽放工程納入礦井生產計劃,審定礦井大型抽放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方案。第七條 技術礦長負責制定完善瓦斯抽放工作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確定抽放隊伍的人員配備、施工隊伍的組織及抽放工作的管理。第八條 通風副總工程師對本礦的瓦斯抽放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組織編制礦井瓦斯抽放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審抽放設計和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抽放工程的驗收和抽放計劃的考核,安排抽放科研工作和新技術、新裝備的推廣應用。第九條 生產副礦長對本礦的瓦斯抽放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負責安排礦井抽放地區、工作面的接替,平衡抽放與採、掘生產的關係,安排抽放工程所需的時間和空間。負責領導在採面投產驗收的同時進行採面瓦斯抽放系統驗收。平衡開拓生產與抽放之間的關係,協調解決抽放所需的巷道工程、鑽場工程。第十條 安全副礦長對本礦瓦斯抽放的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組織對抽放工程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組織對礦井瓦斯抽放的安全防護裝備使用情況的檢查,安排礦井瓦斯抽放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第十一條 機電副礦長對本礦瓦斯抽放工作負組織協調責任。平衡抽放與機電、運輸之間的關係,安排礦井大型抽放工程的機電安裝工作,平衡解決抽放所需的供電保障。第十二條 工程師對本礦的瓦斯抽放工作直接領導和管理責任。負責組織抽放長遠規劃和抽放計劃的實施,負責領導瓦斯抽放質量標準化工作,對抽放隊伍的日常管理負監督和指導責任。 第十三條 礦井主管抽放業務科室的通風科、礦調度室的科長、主任對本礦的瓦斯抽放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具體責任組織抽放計劃的實施、抽放工程質量驗收;負責對抽放基礎技術資料的收集和管理;負責制定抽放相關工種的崗位責任制度,並對各項抽放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負責對瓦斯抽放報表審核;負責對月、季、年的瓦斯抽放工作總結分析。

第十四條 抽放隊長、安監員對瓦斯抽放工作管理負直接責任。具體負責抽放日常工作的安排,佈置現場抽放工作。負責組織本隊職工的抽放技術知識教育和培訓,安排抽放裝備的使用和管理。負責落實抽放管理制度,落實抽放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抽放鑽孔工程質量驗收制度,具體組織實施並完成抽放計劃。

第十五條 瓦斯抽放隊伍、負責抽放鑽孔施工、抽放管路和設備安裝以及瓦斯抽放的日常管理工作。瓦斯抽放採、掘工作面的採、掘隊隊長,對本隊工作區域的瓦斯抽放管理系統和抽放打鑽工作負有協助管理責任。安排職工協助做好抽放管路的防護工作,防止抽放管路損壞和漏氣,以保證採面的瓦斯抽放效果。 第三章 瓦斯抽放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瓦斯抽放作為礦井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環節,必須納入礦井年度安全考核指標。第十七條 瓦斯抽放必須編入礦井年、季、月生產計劃,做到隨礦井生產計劃同時下達、同時考核。礦井抽放月計劃應詳盡編入礦井月生產計劃。抽放月計劃的內容應包括:抽放建設工程進度安排,抽放鑽孔進尺、抽放瓦斯量、瓦斯利用量等考核指標。第十八條 瓦斯抽放必須納入礦井採區設計和採掘接替計劃時,必須同時安排瓦斯抽放接替計劃,並考慮足夠的抽放時間,以保證抽放效果。第十九條 礦井瓦斯抽放長遠規劃必須作為礦井安全生產長遠規劃的一部分,與安全生產長遠規劃同時編制、同時下達,做到近期抽放與遠期規劃銜接。 第二十條 礦井永久抽放系統(地面永久泵站)的設計,井下采區或局部抽放系統設計,必須通過礦總工程師組織的審定後方可生效。抽放工程必須按照抽放設計和相關質量標準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改變設計內容。第二十一條 抽放礦井必須有“四圖紙、三記錄、三台帳、二報表”,並與現場實際相符。四圖紙:①礦井瓦斯抽放系統平面圖; ②瓦斯抽放泵站平面佈置圖; ③抽放鑽場及鑽孔佈置圖; ④抽放泵站供電系統圖。三記錄:①抽放工程(包括鑽孔)質量驗收記錄; ②泵站抽放參數測定記錄; ③抽放系統巡迴檢查記錄。三台帳:①抽放設備、儀表管理台帳; ②本煤層抽放工作面抽放管理台帳; ③採空區瓦斯抽放管理台帳。二報表:①礦井瓦斯抽放日報; ②礦井瓦斯抽放月報。本煤層抽放工作面抽放管理台帳內容包括:工作面併網抽放的鑽孔數量、孔長、噸煤鑽孔量、總抽放流量、抽放瓦斯平均濃度、平均百米鑽孔抽放量、鑽孔孔口的最大和最小抽放負壓、累計抽放瓦斯量和當月達到的抽放率等。第二十二條 本煤層順層鑽孔預抽瓦斯工作面應實行邊掘進邊打鑽,在採面投產時,本煤層預抽鑽孔量要達到下表要求的噸煤鑽孔量指標,否則採面不能投產。噸煤鑽孔量指標單位:m/t 煤層列別

薄煤層 (h﹤1.3m)

中厚煤層 (h=1.3-3.5m)

厚煤層 (h﹥3.5m)

容易抽放

0.05

0.03

0.01

可以抽放

0.05-0.1

0.03-0.05

0.01-0.03

較難抽放

﹥0.1

﹥0.05

﹥0.03

注:煤層抽放難易程度按國家《礦井瓦斯抽放管理規範》第19條規定劃分。第二十三 條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須編制瓦斯抽放設計。具體內容包括:(1).工作面概況:開採煤層及鄰近煤層賦存情況(柱狀圖)、地質概況、回採工作面參數、預計瓦斯湧出量、管路系統設計及抽放量預測等。(2).鑽孔數量、參數(開孔及終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徑、穿越巖層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長度。(4).抽放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斷面及附屬設施(井下移動泵站)。(5).抽放瓦斯的設備、設施及安裝情況。(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裝圖和抽放説明書。第二十四條 抽放礦井必須建立抽放鑽場、鑽孔質量驗收制度。為保證抽放鑽孔施工質量,嚴格按設計要求驗收抽放鑽場、鑽孔。每個鑽場、鑽孔完工並經驗收合格後,要實行掛牌管理。(1)、鑽場管理排版的內容有:鑽場編號、鑽孔參數及數量,完成日期,鑽場施工負責人,瓦斯濃度,負壓。(2)、鑽孔管理牌板的內容有:鑽孔編號、鑽孔參數、完成日期、鑽孔深度、打鑽負責人、負壓、瓦斯濃度、單孔流量等。 第二十五條 投入轉運的抽放系統必須實行系統巡查制度。由抽放專業隊伍配備一定人員,定期巡查、維護抽放設備和管路系統,保證系統負壓和抽放瓦斯濃度,並定期測定系統的抽放參數(泵站大氣壓力、系統抽放負壓、抽放流量、抽放瓦斯濃度、抽放瓦斯温度)。各個工作面或採空區的抽放支管路必須配置抽放計量裝置,定期測量瓦斯抽放參數,計算抽放率和抽放瓦斯量。第二十六條 建立瓦斯抽放觀測制度(1)地面抽放泵司機必須每小時對系統抽放情況觀測一次,填寫觀測牌板和記錄,並及時彙報礦調度,礦調度將彙報內容填寫在瓦斯台帳上。(2)瓦斯抽放系統觀察工在進行觀測前,先將觀測牌板上的上一班的觀測時間和觀測情況記錄在觀測記錄卡背面相應的欄目內,以備查對。(3)觀察工接班後一小時開始巡視管路。 (4)每個採煤工作面的瓦斯抽放系統中,在用的每個鑽場(或鑽孔)必須設置觀測點,每小班必須觀測1次,認真填寫牌板(包括鑽孔編號、負壓、節流情況、瓦斯濃度、觀測時間、觀測人姓名等內容),由觀察工負責,並做到觀測牌板、觀測記錄、觀測班報和抽放日報四對口。第二十七條 抽放鑽孔施工時,必須採取有效的防治煤塵措施。在保證孔口除塵效果的同時,必須堅持定期沖刷打鑽地點的沉積煤塵。第二十八條 抽放採空區瓦斯時,必須編制內容詳細的防止自燃發火的安全措施,必須堅持每旬採樣測定分析一次。一旦出現發火徵兆必須停止抽放,採取有效技術措施,杜絕自燃發火。第二十九條 瓦斯抽放設備必須按設計要求安裝。抽放管路要做到平、穩、直、密。抽放瓦斯系統使用前必須做氣密性實驗,並做好記錄。瓦斯抽放管路安設 ①主線路在巷道幫下部理底板0.3米以上 ②支線在巷幫的中上部或巷道頂部,抽放管路不得與帶電物體接觸。橫穿通過運輸巷時,距軌面高度不得低於1.8m,千米漏氣量小於3m3/min。瓦斯抽放過程中,抽放管路和抽放鑽孔與抽放管路的連接或拆除,必須按抽放瓦斯措施的有關規定執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連接。非在用的抽放鑽孔必須用堵板堵嚴,防止鑽孔滲漏瓦斯。第三十條 礦井每月安全大檢查要組織人員對瓦斯抽放管路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結果要詳細記錄在管路檢查記錄本上。 第四章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瓦斯抽放泵站(包括移動抽放泵站)建築必須按國家gb50471-xx《煤礦瓦斯抽採工程設計規範》要求建設,必須採用不燃性材料建築。第三十二條 瓦斯抽放泵必須採用專用雙迴路電源線路供電,變電所設置專供分路開關。抽放瓦斯作業規程及安全措施中要明確規定因停電、故障等原因造成抽放泵臨時停止運轉時應採取的措施,相關單位和人員必須嚴格按措施執行。第三十三條 瓦斯抽放泵站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包括;乾粉滅火器、滅火用沙箱等。泵站必須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泵站內不得存放與抽放工作無關的設備和材料,泵房內無積水。地面抽放泵站院內及外部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無阻。

第三十四條 瓦斯抽放泵司機(瓦斯抽放泵操作工)為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專門的抽放專業技術培訓,並做到持證上崗。持證應包括:特殊工作專業技術培訓合格證和特殊工種上崗資格證。

第三十五條 地面瓦斯抽放泵必須安設無水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相關單位因工作影響抽放泵站供水,必須提前通知礦調度室,經同意後方可進行。瓦斯抽放泵司機要經常對抽放泵、抽放管道、安全設施、供水系統等到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第三十六條 瓦斯抽放泵站內瓦斯濃度每班至少檢查三次,泵房內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機體附近300mm處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並且泵站內必須安裝瓦斯監控探頭,當瓦斯濃度達到0.5%時,能夠自動切斷泵房內所有非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電源。瓦斯抽放泵電源側安設開停傳感器,以實時監測瓦斯抽放泵的工作狀態。 第三十七條 瓦斯抽放工每天將一個圓班內抽放泵的工作時間,累計抽放量,以及抽放管的負壓、温度、濃度、一氧化碳、流量等參數進行綜合,填寫到“賀昌煤礦瓦斯抽放日報表”上(日報表上應設置瓦斯檢查項目將每個檢查點的瓦斯、一氧化碳濃度取一個圓班的最大數值和最小值)。在確認日報表準確無誤後,報送礦長、技術礦長進行審核第三十八條 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統必須設置抽放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 1、既可獨立運行,又可作為子系統與礦井綜合監控系統聯網運行。 2、能連續監測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負壓、濃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純流量瞬時值、混合流量瞬時值、純流量累計值、混合流量累計值);泵房中循環水的水壓、進出水温、水量;儲氣罐壓力、濃度、罐體高度、罐體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軸温度並及泵站環境瓦斯濃度、設備供電狀態、設備開停狀態;供水管道的供水情況、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閥門的開啟量;電流、電壓、功率。 3、能夠依據所測參數自動轉換為標準狀態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純瓦斯流量,並計算出累計量. 4、當泵房環境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當抽放管中瓦斯濃度低於規定值時也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 5、具有任一分站的測點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斷電的強制閉鎖交叉斷電功能,斷電邏輯可由用户設置。 6、系統對採集到的數據進行實時分析處理、屏幕查詢顯示和打印,並形成相應的歷史統計數據,存儲日、旬、月報表。 7、系統具有很強的自檢診斷功能。以上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必須組織工人學習並嚴格落實執行,以後不斷總結瓦斯抽放經驗和根據國家及煤炭行業不斷制定標準規範要求再進一步補充和完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ge6emp.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