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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值班管理規定(精選16篇)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精選16篇)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1

為了規範辦公室管理,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做好辦公室安全管理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輪流值班,具體規定如下。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精選16篇)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時間:11:50—13:50 。

2、值班人員:以前台值班表為準。

二、值班人員職責

1、提前5分鐘到崗。

2、接聽前台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處理。如需轉達他人的,需記下來電時間、來電 人姓名、事由、相關事項。

3、接待到訪客人,儘快處理來訪事務,不能讓客人等待超過30分鐘 。

4、簽收快遞:

簽收快遞時注意快遞單上面的寄件人、收件人姓名、聯繫方式是否清晰可見。公司快遞、郵件交給收件人,私人郵件通知自取。(所有快遞值班人員代簽,事先聲明由本人簽收的除外)

5、確保前台區域乾淨、整潔、美觀。

6、中午11:50——12:10播放音樂。

7、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不能當日值班,自行找人替代值班。非特殊原因,出現空崗超過10分鐘,處以20元的罰款。

8、值班結束後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間未完成的事項。

三、工作要求

值班人員的工作標準可參照《前台工作規範細則》。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2

為了確保公司前台接待工作仍能正常開展,結合我公司實際,午休期間前台接待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輪流值班,具體規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時間:11:30—13:30 。

2.值班人員:行政人事部全員、部門主管級人員。

3.值班日期:以前台值班表為準。

二、值班人員職責及工作要求

1.接聽前台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處理。如需轉達他人的,需記下來電時間、來電 人姓名、事由、相關事項,並及時轉達。

2.接待到訪客人,儘快處理來訪事務,若有預約及時為其聯繫接訪人員接待,並做好引薦工作,如接訪人員不能及時接待,需要做好來訪人員的服務與接待工作。

3.保持前台區域衞生,乾淨、整潔、美觀。

4.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公事)不能當日值班的,自行找人替代值班或及時聯繫行政人事部安排換班,並於次日還班。

5.值班人員非特殊原因,不得出現空崗,如出現空崗超過10分鐘,處以20元的罰款。

6.值班結束後與接班人員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間未完成的事項。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3

1:預約客人需會籍顧問自行登記並引領參觀;

2:體驗券客人每天前台預約不超30人,需提前一天預約並會籍主管簽字,如發生沒有預約或超過30人需請示主管前台落實後方可進場(電話由值班會籍撥打前台員工落實);

3:前台衞生每天需打掃2-3遍,前台不允許留有水杯,零食,報刊等於工作無關的物品;

4:洽談區衞生由會籍打掃;

5:領導報刊信件及時發放,其他員工信件放指定位置,重要信件及時通知,前台遺留信件保存15日後銷燬;

6:前台不允許看書報等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包括會籍);

7:參觀客人由會籍接待,對於有卡及意向不大等客人也需有會籍帶領參觀,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不帶;

8:所待客人需帶進場地並帶出場地,如發生問題由帶領參觀者負責; 9:前台物品,停車章,保險櫃,收銀箱,備用鑰匙由前台管理,會籍不允許私自動用;

10:前台主管有權檢查前台,會籍等的紀律,服裝,禮貌禮儀等規定的規章制度;

11:前台不允許玩電腦,手機。

12:會籍個人物品,資料不得留放前台,並保持前台工作台衞生; 13:前台無銷售人員值班2分鐘視為空崗,一班帶訪客用餐時間出現空崗將處罰二班。

14:值班人員需注意儀容儀表,言行舉止,不得打鬧説笑。 15:值班人員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嚴格遵守公司制度。 16:前台人員領用物品要及時,不得出現缺少或沒有的情況出現。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4

1、目的

減少產生火災的條件,確保接收站安全。

2、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接收站所管轄的範圍。

3、術語

4、職責

4.1 接收站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處室,其主要職責是:

4.1.1 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2 門衞人員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禁煙提示和檢查。

5、管理內容

5.1 以下區域禁止吸煙:

5.1.1 裝置周界圍牆內目前指定為非吸煙區,例如:操作室,控制室,工藝區,試驗室,碼頭區等。

5.1.2 接收站辦公樓內的所有區域。

5.1.3 食堂內的所有區域。

5.1.4 接收站交通工具內。

5.1.5 接收站門衞室。

5.2 禁煙要求:

5.2.1 在接收站大門口處張貼"禁止吸煙"標識。

5.2.2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均被耍求遵守吸煙制度。

5.2.3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需將隨身攜帶的煙火寄存在門衞方可進入。

5.2.3 火柴與打火機:除持有經批准的工作許可證外,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它形式的明火。違反本制度規定將被視作嚴重違紀行為。

6、相關文件

7、記錄和表單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5

一、目的

為了更好的發揮薪酬的吸引、激勵作用,保障項目的正常運作,調動保安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範圍

公司各項目保安崗位的員工

三、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引入市場機制,合理拉開差距。

2、堅持公平性與薪酬水平競爭力的結合,既要以社會勞動力價格為依據,使公司的薪酬水平在吸引和留住人才上具有強有力的市場競爭力,又要考慮到企業的承受能力,以本企業的現狀為基礎。

3、注重薪酬的激勵作用,薪酬分配與企業和個人的績效掛鈎。

4、實現薪酬的動態變化,並注重薪酬制度的高效、簡潔、實用和易於操作。

四、工資結構

1、固定工資=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社保和福利+獎金+補貼

五、工資核算

1、基本工資:含長沙市最低工資標準+退伍軍人證+保安員證

1.1基本工資的確定是根據長沙市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準,隨着公佈的數據調整而調整。

1.2 20xx年長沙最低工資標準為1390元//月

1.3 退伍軍人:退伍證100元/月 保安員證:50元/月

2、工齡工資

2.1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工齡工資為50元/月;

2.2 滿3年以上,加20元/月,滿5年以上加50元/月,滿8年以上加至200元月封頂;

2.3 員工連續請假超過15天或年內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並重新計算工齡(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2.4員工辭職後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2.5試用期間不計算工齡。

3、崗位工資

3.1 因不同項目的崗位要求設置崗位等級工資

3.2 崗位工資從入職開始,原則上從一級開始,但因崗位的特殊性、崗位時間長短(8小時、9小時和12小時)、崗位難度、工作要求、工作經驗等可同崗不同薪;

3.3 崗位工資的級別根據每年績效考核結果上下浮動而定,參見《保安員績效考核制度》。

4、績效工資

4.1 原則上績效工資為工資總額的20%;

4.2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所有保安員崗位的績效工資均為100元。(三等100元,二等200元,一等300元);

5、社保和福利

5.1 入職簽訂勞動合同後,公司給予購買工傷險和意外傷害險(此險不計入工資部分;

5.2 購買社保為勞動合同法強制購買,但因很多員工已購買社保或農村保險,申請自願放棄購買的權利,補助部分與保險扣款部分之間的差額補入工資。(直接在原工資基礎上補200元,很多公司都是這麼補的)。

5.3 福利見公司總薪酬制度 6、獎金

6.1 獎金分為全勤獎和年終獎。

6.2 全勤獎為100元/月,凡每月有請假的均取消當月全勤獎;

6.3 年終獎根據公司效益,給予員工每年年終發放,獎金具體數額需報董事長批示而定。 7、補貼

7.1 公司給予每個值夜班的保安員夜班補貼50元/月;

7.2 因項目不同,給予存在職業安全風險的保安崗位100元/月,如項目建設時灰層巨大;

7.3 因項目不同,給予在高温下或高寒下工作的保安崗位200元/月,一般高温季節為6-8月,高寒季節為12-2月;

7.4 公司給予過年未回家仍在值班崗位的正式入職的保安員當月600元補貼,試用期員工和兼職員工不享受此補貼,如需享受需申請具體費用特批;

7.5 參加大型活動的員工有特勤補貼,根據活動的大小補貼數額不等。

六、工資支付

1、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20日,上月的考勤作為當月工資發放依據;

2、績效工資可延後至25日發放。

3、直接將工資全部匯入員工的招商銀行賬户,個別員工採取現金髮放。 4、此工資為税前薪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將從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5、試用期

5.1試用期員工工資原則上按所在其崗位的80%上發放;

5.2試用期員工均無績效工資;

6、兼職員工工資根據需要,在80元/天-100元/月,兼職結束後結算。

7、離職處理

7.1 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或申請離職時,工資結算依據當月出勤日數乘以日崗位工資比例計算;

7.2 已解除勞動合同或申請離職不享受績效工資或獎金等;

7.3 試用期未滿7天,提出離職員工原則上不結算工資。

七、保密規定

1、本制度設計的薪資數據為公司機密,任何員工不得以各種方式和途徑探聽他人薪資金額,不得在公開場合談論與薪資待遇相關的問題,如發現與員工有此行為,按公司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講立即解聘。

2、薪資數據管理獎實行受限共享原則,直接主管可以掌握直接下屬薪資狀況。 八、附則

1、本辦法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行政人事部

20xx年11月22日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6

為了規範長期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相關費用的報銷,現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 30天及以內固定地點的出差,其住宿費、交通費中的長途車費、餐費原則上按環球字[20xx]第91號文件《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執行。如果可以租房且能節約費用的情況下,也可採用超過30天固定地點出差的標準進行報銷。

二、 30天以上固定地點的出差(不含駐外的片區經理及業務員),相關費用報銷標準如下:

(一) 餐費報銷:按《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報銷。

(二) 交通費報銷

1、長途車費(含火車、高鐵、飛機等)按《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報銷。

2、市內交通按8元/天進行包乾,無須提供發票,直接從工資中發放。

(三) 住宿費報銷

1、公司、客户等未提供住宿的人員,原則上在附近租房住宿,租房補貼(含水電、供暖)標準如下:

2、租房時給予被褥添置費:春、秋季補200元,夏季補150元,冬季補350元,一個地點僅補一次。

3、如因工作原因,實際租房期限小於計劃期限,且房租已支付的,出具支付憑據後,租房補貼可按整月支付給出差人員,否則按實際出差天數計補貼。

4、各業務區/單位根據實際出差的期限及具體情況,權衡租房與按天報銷住宿費成本的高低,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選擇節約成本的方式解決住宿。

5、出差人數眾多時,原則上由公司統一租房解決住宿問題,不再對出差個人支付租房補貼。

(四) 其他費用報銷

1、6月至9月出差可補防暑降温補貼300元/月。

2、10月至次年3月出差黃河以北地區,住處無法解決洗澡的,可補貼洗澡費180元/月。

(五) 以上(二)、(三)、(四)各項補貼為含税標準,出差人員無需取得發票,由出差人員部門提供相關數據經權責領導審批後,每月直接從員工工資中發放。

(六) 出差廣州安排在公司自有住所居住的,乘地鐵上、下班,發生的交通費按地鐵車票據實報銷,交通費、住宿費不再補貼。

三、 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生效。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生產計劃運作與管理工作,確保生產計劃目標的達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產品計劃生產安排。

第三條:管理職責

1、 計劃部負責月度生產計劃進度安排編制與實施。

2、 銷售部負責提供月度需求計劃。

3、 質量部、物流部技術部負責配合製造部生產計劃的實施。

第二章 生產計劃編制規定

第四條: 月度生產計劃的編制規定

1、 銷售部提供訂單計劃和下月預示計劃經整理後統一下發銷售計劃到計劃部。物流部提供庫存情況(包括鋼材、產品);技術部提供新品開發、技術改造計劃,製造部提供生產能力明細。

2、 由計劃部負責各部門提供的資料進行整理,編制月度計劃草案。

3、 由計劃部與銷售部銜接最終確定月度生產總量及其供貨時間節點,最終報總經理審批後下發到相關部門。

第五條:臨時計劃

1、 銷售部根據客户臨時需求,下達追加計劃到計劃部門。

2、 臨時計劃的內容包括品名、材質、數量、需求時間、廠家、產品交貨特殊要求等。

第三章 生產計劃執行規定

1、製造部組織好各車間按計劃部下發旬計劃進行生產。

2、製造部做好公司生產計劃協調、調度等工作,合理安排生產,生產計劃執行情況每天10點前報送計劃部;未完成計劃或者拆班情況在生產工作令上做詳細説明。

3、各部門根據生產計劃要求開展工作;每月月度會議召開時,通報上月完成情況。由計劃部統計分析,提出相應改進措施及做好下一月的計劃安排。

第四章 生產計劃變更規定

1、月度計劃調整。有製造部提出提出調整意見,同時與銷售部溝通經計劃部審核總經理批示後,下發執行。

2、臨時計劃的調整。沒能完成臨時計劃時,須第一時間通知計劃部,以便計劃部與銷售部溝通做出相應的安排。

3、如因市場變化對銷售品種、時間有臨時調整時,銷售部需提前通知計劃部做好相應安排。

第五章 生產計劃統計

1、由製造部每天統計完成情況報計劃部做生產安排完成情況分析。

2、每週六統計本週完成情況並報計劃部存檔。

3、每月底最後一天做好現場盤存工作;做好當月完成情況統計報表交計劃部審核,由計劃部統一報公司財務部。

生產中斷管理細則

生產中斷:指生產過程中,出現設備損壞或模具損壞而臨時停止生產。

1、 當設備臨時損壞時,生產工人應立即通知現場管理人員;由設備部立即組織

維修人員對設備進行修復;現場管理人員應調整出備用設備安排班組正常工作。

2、 模具損壞時,首先通知現場檢驗人員,由檢驗人員確定模具是否可用;如不

能利用,應立即更換新模具。損壞模具由班組返還至五金庫房,做好相應標識,由技術部分析原因。模具車間配合製作補充相應模具,保證生產正常進行。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8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實施辦法》。

二、工作人員要熟悉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計算機安全保密制度並認真貫徹實施。

三、不得隨意複製保密數據和擴大涉密範圍,如有確需複製的數據、文件、材料,應徵得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複製。

四、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本單位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本單位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本單位祕密。

五、堅持涉密計算機及系統不得入網,和外網進行物理隔斷。不得插用非本辦公室的u盤、移動硬盤、光盤、軟盤。

六、凡入網的計算機不得涉密,即不得存儲、處理、傳遞國家機密和工作機密。

七、筆記本電腦因工作原因經常帶出,不得存儲保密數據及信息。如確需存儲保密信息,需經部門領導同意並記錄。

八、涉密機器要配備必要的保密措施,儘量採用成熟的、經有關部門認可的綜合技術防範手段。

九、在國際互聯網上發佈信息需經領導同意並記錄。

十、樹立保密意識,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密措施,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採取措施。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9

為加強幼兒園管理,確保全園師生在園安全。幼兒園按上級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為確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一、幼兒園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為教育局配置五件套,包括警用鋼叉、橡膠輥、警棍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和制止犯罪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當班保安員執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對付犯罪分子過程中,當其失去反抗時應停止再次使用。

三、嚴禁將警械提供他人,無特殊情況或未經幼兒園批准,嚴禁將警用器械帶出。嚴禁用警械嬉戲打鬧,嚴禁將警械交於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時候不得使用在師生員工身上,不得用於其它物體上,以防損壞。

四、執勤保安員必須將警械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放或託他人代為保管,嚴禁丟失或損壞。

五、使用人員要愛護使用,如有丟失或非公損壞要予以賠償,並追究行政責任。誰丟失、誰損壞,誰賠償,當分不清具體責任人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六、保安人員要定時、定點武裝上崗。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要做好交接驗收工作,確保其處於安全正常使用狀態。

七、對發生損壞和丟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書面的報告材料,經園審閲後根據情況酌情處理,並將報告存檔備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員要定期核對器材使用帳目,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園長彙報。

九、器材如有機械故障,應及時上報幼兒園説明情況並進行更換。

十、以上制度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將予以嚴肅處理。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10

一、 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服務標準,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為保證公司通信渠道的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特制定員工電話使用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電話(辦公固定電話)

(一)、撥打電話

1.打電話的時間應儘量避開上午8點前、晚上6點以後的時間,還應避開晚飯時間、午休時間。電話交談持續時間不宜過長,事情説清楚就可以了,一般以3-5分鐘為宜。

2.通話之前應核對對方公司或單位的電話號碼、公司或單位的名稱及接話人姓名。寫出通話要點及詢問要點,準備好在應答中使用的備忘紙和筆,以及必要的資料和文件。

3.撥打電話先説明自己是誰,公務電話要同時報出你的公司及部門名稱,然後再提一下對方的名稱;應説明撥打電話的內容,且用語應禮貌、規範、簡潔、扼要。

4. 使用電話時嚴禁在電話上閒談;不允許使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

(二)、接聽電話

1.標準用語

(1)公司前台服務人員的統一用語:“您好!香港俏媽媽,有什麼可以幫到您?”

(2)直接面對外部客户的部門的統一用語:“您好!香港俏媽媽**部門,我是。”

(3)面對公司內部職能部門統一用語:“您好!**部門,我是。”

(4)接聽電話時,不允許説一些低級的詞語或一些不禮貌的語句;不準用粗魯的語氣叫人,應先説出職位(總經理、經理、主任、師傅、主管、小姐、先生)。

(5)接聽時。一般由專門人員接聽,新員工對企業情況知之不多,不要搶接電話,以免一問三不知,給客户留下不良印象。

2.接聽電話的規範

(1)在電話響三聲接聽電話,超過三聲接通應致歉“對不起,讓您久等了”。

(2)接聽電話時應保持端正的姿態,不得吃東西、喝水、嚼口香糖等,不得出現一些影響正常交談的動作。

(3)在接聽電話過程中,要仔細聆聽對方的講話,並及時應答,給對方以積極的反饋;通話不清楚或聽不明白時,要馬上告訴對方。

(4)聲小時。對方説話聲小,不能大聲叫嚷,而要有禮貌地告訴對方,“對不起,聲音有點小。”

(5)中斷時。通話中突然中斷,應該立即掛上電話,再次接通後要表 示歉意,並説明原因。

(6)接聽到客户的電話避免客户在電話中等候的處理原則:

①告知客户預估時間(1分鐘之內的),讓客户選擇等待或稍後回覆;

②如預估時間可能超過1分鐘,讓客户留下電話,稍後給回覆;最好不要讓客户在電話中等待的時間超過1分鐘。

(三)、代接和轉接電話

1.原則上接到不屬於自己分管的業務電話,最好不要擅自做主回答問題,讓對方選擇留下姓名和聯繫方式,轉給處理該項業務的同事,請他給客户回電話,解決問題。

2.如果對方請你代轉電話,應弄明白對方是誰,要找什麼人,以便與接電話人聯繫。此時,請告知對方“稍等片刻”,並迅速找人。

3.通話時。通話時如果有其他客户進來,不得置之不理,應該點頭致意。如果不放下話筒喊距離較近的人,可用手輕捂話筒或按保留按鈕,然後再呼喊接話人。

4.轉接電話的規範:

(1)不要讓顧客等太久;

(2)假如要讓顧客等待,一定要先致歉,告訴對方要等多久,提供選擇;

(3)假如處理需要時間,可以建議選擇“再回電”或其他;

(4)在轉接之前先記錄下來電者的電話;

(5)假如等候的時間過長,每20秒再問是否還要繼續等;

(6)轉接過去時:“謝謝您的等待”。

5.如果要接電話的人不在,應為其做好電話記錄,記錄完畢,最好向對方複述一遍,以免遺漏或記錯。

(四)、接聽投訴電話

在處理顧客投訴時,以傾聽顧客抱怨的方式來穩定顧客情緒;並儘快將電話轉接到有經驗的主管或經理來處理。

(五)結束語

談話結束,表示謝意(“感謝您的致電,再見。”、“謝謝,再見。”,等待對方先掛電話。

四、本制度於發佈之日起實施,若有遺缺,再行補充。

電話登記表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11

為淨化校園環境,保障師生健康,創建“無煙學校”,為廣大師生創建一個優美、潔淨、舒適、文明的校園環境,按照無煙學校標準,結合學校實際,我校特制定控煙規章制度如下:

一、學校控煙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控煙工作,保證控煙制度的落實,並將控煙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

二、校園內實行24小時全日制禁煙,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都不得在校園內吸煙。

三、學校的教室、青少年活動中心、會議室、教師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做到不敬煙、不勸煙,客人遞煙應婉言謝絕。

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辦公室室長負責本辦公室及教職工的禁煙工作。外來人員的禁煙工作,由負責接待的有關部門和教師負責,進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並做到室內無抽煙者、地面無煙蒂和煙灰。

四、互相監督,積極配合,發現吸煙、勸煙、遞煙現象及時勸阻。

五、學校大門口設立“創建無煙學校”標誌,教學樓、青少年活動中心、會議室、圖書室、教師辦公室、走廊、廁所等公共場所張貼禁煙標誌,並禁止擺放煙具。

六、大力宣傳吸煙的害處以及禁煙的好處,各科教師能將“吸煙有害健康”的知識有機融到教學中。人人都知曉“吸煙可導致心腦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識,人人都自覺遵守本校的禁煙制度。

七、教職工在校園內吸煙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

八、對外來人員,門衞有責任提醒,讓其知曉學校禁煙規定,如有違反將追究門衞責任。

九、學生的各級別評優將嚴格遵守控煙規章制度,否則一票否決。

七、其它事項

1、本制度從20xx年5月起實施。

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在學校控煙工作領導小組。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12

為保證公司財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財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製此規定:

1. 凡從商場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複印機等必須到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一聯留物業部門留存,一聯交攜物外出客户,另一聯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門時交予物業保安人員檢查、核對。物業部門相關負責人須在物品出門單上加蓋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員未在現場,可由物業部門經理授權人員簽字代替,授權人員簽字樣本及授權書須在商場物業保安部備案。

2. 凡從商場及售樓部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複印機等必須到商場物業部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一聯留物業部留存,一聯交攜物外出客户,另一聯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門時交予物業保安人員檢查、核對。物業部須在《物品出門單》上加蓋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員未在現場,可由物業部授權人員簽字代替,授權人員簽字樣本及授權書須在物業保安部備案,大件物品及重要物品保安員有權再次核對。

3. 物品運出商場時,攜物人應主動出示《物品出門單》接受值崗保安員的檢查核實。《物品出門單》上所登記的物品與實際運出物品的數量、種類應保持一致。

4. 物品運出後,值崗保安員需及時將《物品出門單》收回,在上面寫明自己的姓名及物品運出商場的時間,並在《門崗值崗記錄表》上進行詳細地記錄。

5. 業户搬運大件物品出入商場時,需聽從保安人員指揮,按照指定路線搬運,並要有專人進行成品防護。

6. 搬運完畢後,及時清理檢查現場,防止公共設施及成品發生損壞。如搬運過程中發生意外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將時間、當事人姓名、所在單位及聯絡方式記錄下來,同時報告上級,保安部有權就損壞情況,要求當事人寫明事情經過,並做出相應處理。

7. 在非營業辦公時間內,大批物品需要出入商場時,應事先知會物業管理處或保安部,負責物品出入的單位應留有人員值班看護。

8. 門崗保安、巡視保安發現租户(不涉及業主)大量搬出傢俱、辦公設備的,或有搬家公司車輛來為租户搬家的,應將情況立即通知保安部。門崗暫不放行。保安部須向物業部核實,得到物業部許可後,門崗才可放行。以防租户逃租。

9. 《物品出門單》保安部應保留一年,以備業户查驗。

物品進門:

出於管理和安全原因,下列物品運入商場時,需請業户到保安部開具《物品進/出通知單》:

1. 施工單位運入裝修材料、工具等;

2. 業主運入大批量辦公傢俱;(市消防局不允許未經過消防驗收的裝修單元運入傢俱)

3. 業主運入單件過重的物品,如保險櫃、大型設備等;(大廈樓層每平方米設計有規定的承重,須保證運入物品在大廈承重範圍以內)

4. 業主運入易燃易爆或有異味的物品,如氣瓶、氣罐、油漆稀料等;(須得到保安部許可)

根據公安機關有關管理法規,下列物品不得帶入商場:

1. 帶有政治性、封建迷信、淫穢色彩的非法出版物;

2. 帶有賭博性質的物品;

3. 毒品以及各種危及人類身體健康的違禁麻醉藥品;

4. 管制刀具、槍械;

5. 家犬及其它可能影響業户的動物寵物;

6. 其它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的違禁物品。

除以上兩類物品以外業主運入其它物品只在門崗進行登記,不要求開具《物品進/出通知單》。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公司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工作規範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質量,依據公司章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規章制度,是指公司針對生產、經營、技術、勞動、管理等各項活動所制定的管理規範的總稱。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計劃、起草、審核、頒佈、解釋、修改、備案和廢止等相關活動。

第四條 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訂的原則,法律、法規已經明確規定的原則上不作重複規定;

(二)堅持從企業實際出發,符合企業改革和發展總體目標;

(三)堅持適度超前的原則,推動公司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和創新;

(四)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衝突和遺漏;

(五)遵循“長遠規劃、年度計劃、適時修訂、定期清理、統一規範”的原則。

第五條 制定規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範圍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準確性:規章制度用語應當準確、簡潔,條文內容應當明確、具體;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關流程,明確相關工作的負責部門和責任崗位;

(四)實際性:切合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

(五)穩定性:能在一定範圍內穩定適用一定時間;

(六)服務性:制度本身應體現服務企業發展的需求。

第二章 規章制度建設組織管理

第六條 公司董事會、總經理和總經理辦公會分別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規章制度的審核、批准、修訂和廢止權。

第七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是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規章制度體系的編制工作;

(二)負責組織擬定規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計劃;

(三)根據規劃督促、檢查、協助各部門起草規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組織起草公司綜合性規章制度;

(五)負責規章制度草案規範的審核;

(六)組織規章制度草案論證、修改、定稿、報送、文字審核等工作;

(七)負責收集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修改和廢止有關規章制度的建議;

(八)負責規章制度的編號、保管、存檔工作;

(九)聯繫律師進行規章制度的法律審核。

第八條 公司董事會祕書負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與董事會的銜接,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據公司章程提出經總經理辦公會批准的規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會審議的建議。

(二)將需要審議的規章制度提交董事會審議。

第三章 制度建設規劃與年度計劃

第九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業務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規章制度體系的整體制訂規劃,整體規劃每年滾動調整。

第十條 公司各部門根據規章制度體系整體規劃,制訂本部門規章制度年度計劃。 第十一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對各部門提出的規章制度年度計劃進行協調和審核,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制訂或修訂年度計劃。

第十二條 公司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可臨時提議並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將某些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列入年度計劃。

第四章 規章制度的起草

第十三條 起草規章制度應注意規章制度彼此之間的協調和銜接,並就規章制度之間對同一事項的不同具體規定在上報時做出專門説明。

第十四條 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業務的規章制度,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起草小組起草,綜合管理部協助。

第十五條 規章制度的起草,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一)收集資料,掌握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其他企業的相關規定;

(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

(三)撰寫草案;

(四)將草案送相關部門、控股公司徵求意見。涉及員工利益的,還需徵求員工代表意見;

(五)彙總意見,修改草案。

第十六條 規章制度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目的:清晰簡潔説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動和內容。

(二)適用範圍:明確規章制度所涉及的有關部門(單位)、人員、事項和活動。

(三)職責:規定實施本制度的部門(單位)或人員的責任和權限。

(四)制度規範的內容、要求與程序,對相應經濟活動的約束與要求。

(五)相應活動、事項的詳細流程,附相關的工作流程圖。

(六)支持性文件和相關記錄、圖表,包括與本制度相關的支持性文件、規定,各種應保留的相關記錄、表格、單據等。

(七)違反規定的相關責任。

(八)制度的實行時間及有效期限。

第十七條 規章制度篇章結構排列可根據內容多少分為章、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簡單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第十八條 被徵求意見的部門應認真研讀,對制度草案提出意見。徵求意見的部門應將各部門的意見存檔備查。

第十九條 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在廣泛採納多方意見,修改完善規章制度草案後,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審核。

第五章 審查、批准

第二十條 規章制度草案經起草部門主管總經理審核後,起草部門填寫規章制度審批表(見附件一),經起草部門負責人和主管總經理簽字後,將草案及審批表送綜合管理部審查。

第二十一條 綜合管理部對規章制度草案進行下列審查:

(一)與公司現行規章制度是否協調;

(二)草案結構、條款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要求和技術規範;

(三)是否切合企業實際和體現權責利對等原則;

(四)提交公司法律顧問進行法律審核。

第二十二條 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由綜合管理部報本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審核,並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後下發實行,須董事會審批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會祕書負責報送董事會審批後下發實行。

第二十三條下發的規章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編號、印刷、發放;以各職能部門名義下發的管理規範,由本部門編寫、印刷、發放。

第二十四條 首次頒佈的制度為試行文件。試行期為一年,試行期後經修改的文件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如需修訂則按照修訂與廢止的相關程序辦理。

第二十五條 以各職能部門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發佈後5日內,主管部門應送綜合管理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 規章制度一經頒佈生效後,公司各級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第六章 修訂與廢止

第二十七條 為加強規章制度的動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制度制定部門與綜合管理部每年向各相關部門徵求規章制度執行意見,蒐集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便適時修訂。

第二十八條 各相關部門在執行規章制度過程中,對規章制度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記錄。

第二十九條 規章制度的修改和廢止應由規章制度的制(擬)定部門提出,綜合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辦公會審定。經董事會批准實施的規章制度,其修訂和廢止報董事會審定。

第三十條 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修正。

(一) 規定事項不能切合現行經營方針或事實需要的。

(二) 規定事項局部已不適用的。

(三) 規章制度的局部與政府有關法令相牴觸的。

(四) 同一規章制度內容前後重複矛盾的。

(五) 同一事項所須適用的各種規章制度,其內容彼此衝突矛盾的。

(六) 所涉及的部門名稱,已與現制不符,或原規定事項的主管或執行部門已經裁併或變更的。

第三十一條 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廢止。

(一) 規定事項與現行經營方針相悖或不符的。

(二) 已與現實情況完全不相切合的。

(三) 同事項已有新規定並已公佈施行的。

(四) 規定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已無繼續施行必要的。

(五) 其它情形無保留或繼續適用必要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範圍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認定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總經理辦公會批准通過之日起實施。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14

一個企業的壯大,離不開嚴謹的行政管理制度。以下是某企業行政管理制度範文,如想更加明朗地管理企業,可參考以下範文。

第一條 總則

1.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 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 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二條 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 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 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 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閲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閲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 員辦理借閲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閲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借閲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 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 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 和複製。

4.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 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第三條 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後管理印鑑人方可蓋 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説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 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4.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 確需開 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彙報 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5.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第四條 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 打印,按價計費。

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 公室留底存檔。

第五條 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1.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 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 總經理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 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 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 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帳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 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 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2.勞保用品的購發: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 一發放。

第六條 庫房管理

1.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2.採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貨時要當面點 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 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3.物資入庫後,應當日填寫帳卡。

4.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 主任批准後方可出庫。

5.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 ,辦理外借手續。

6.嚴格管理帳單資料,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 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7.庫房內嚴禁吸煙,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 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第七條 報刊及郵發管理

1.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閲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閲手續。

2.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並進行處理、分類、登記, 並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後,一週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 保管、存檔備查。

3.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 室主任批准。

第八條 附則

1.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1)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2)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3)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准,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後方可郵發。

2.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 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並提請總經理批覆。

3.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4.本規定從發佈之日起生效。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15

1.目的

保證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適用範圍

保安警用所有器械。

3.職責

1)當班保安員負責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2)保安主管負責保安器械的採購、發放、送檢。

4.對講機使用程序

1)對講機是管理處員工執行任務的工具,屬於管理處的公共財產,每一個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證對講機的正常使用。保安隊的全部對講機應建立《通訊器材台賬》。

2)對講機只供員工執勤時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況須由主管領導同意方可。

3)對講機由值班人員使用,嚴禁轉借他人,嚴禁個人攜帶外出,如確有需要,須報主管領導批准。

4)對講機嚴格按規定頻率正確使用,嚴禁員工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若損壞視情節賠償。

5)員工在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以免出現問題時相互推脱責任。發現問題應做好積記錄並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加以處理。

5.警棍的管理

1)警棍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警棍只供當班保安執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警棍是用於保安員執行公務時自衞使用。

3)嚴禁將警棍提供他人,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主任批准,嚴禁將警棍帶出。

4)嚴禁用警棍嬉戲打鬧,嚴禁將警棍交於他人玩耍。

5)執勤保安員必須將警棍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放或託他人帶為保管,嚴禁丟失或損壞。

6)使用人員要愛護使用,如有丟失或非因公損壞要予以賠償,並追究行政責任,誰丟失、損壞,誰賠償,當分不清具體責任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7)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要做好交接工作,確保其處於安全正常使用狀態。

8)對違反條款者,除進行必要的批評、教育外,處以50元∽300元罰款。

前台值班管理規定 篇16

為了規範車間、廠區叉車的使用,特制訂《叉車使用管理規定篇》。具體規定如下:

一、責任人

1.叉車司機是叉車駕駛、維護、保養,併為公司提供叉車服務的第一責任人。

2.叉車使用必須經過培訓,叉車駕駛必須指定專人擔任。未經叉車管理人員同意,除叉車司機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駕駛叉車。

3.叉車行駛中駕駛員應集中注意力,不得飲食,打手機和攜帶他人等。

二、叉車駕駛應注意的問題

1. 叉車啟動異常應立即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維修,嚴禁擅自拆修叉車。

2..車輛啟動前,必須檢查叉車的制動,貨叉,輪胎等,使之處於完好狀態。叉車啟動時應保持較低的啟動速度,駕駛員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並注意避讓。

3.行駛過程中切勿進行上下操作,不準任何人上下車。

4.叉車應平穩啟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濕或光滑的路面上轉向時須減速。

5.作業時嚴禁超載,偏載。

6.嚴禁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

7.嚴禁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嚴禁使用慣性裝載卸貨。

8.嚴禁貨叉上站人,嚴禁叉車載人。

9.嚴禁搬運未固定或鬆散堆垛的貨物。

10.叉車作業時貨叉下不得站人。貨叉載物升降時,以叉車為圓心半徑1M的範圍內不準有人。

11.叉車駕駛員損壞物品,設施或發現已損壞貨物、設施時要如實上報叉車負責人。

12.停車後禁止將貨物懸空。

13.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設施旁。

14叉車加油時必須將柴油機熄火關掉鑰匙嚴禁攜帶火源或靜電來源。加完油後,應該將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歸原處存好。嚴禁將有關工具隨意亂放。

三、維護

1.發現叉車有不正常現象,應當立即停車,並及時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檢查。

2.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保養。嚴禁擅自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的行為。定期嚴格按照叉車廠家的《叉車整車的維護使用手冊》進行維護保養。

擬定 : 審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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