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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收費管理規定(精選20篇)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精選20篇)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1

1、物業服務收費必須遵守省市頒佈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精選20篇)

2、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六個原則:等價交換原則、誰受益,誰出錢的原則、差別原則、優質優價原則、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公開原則。

3、服務收費的標準依據:一是合同的約定;二是法律的規定。

4、服務收費項目包括:

(1)綜合服務費,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養護費、垃圾清運費、物業員工工資、福利、保險費、辦公費、培訓費、維修費固定資產折舊、社區活動費。

(2)公眾代辦性服務費,為業主代繳水、電、煤氣等;

(3)專項服務費,對業主的房屋的自用部分及自用設備的維修和小區內停車管理服務等服務的費用;

(4)特約服務費,房屋裝修、家電維修、家庭衞生、代購商品、搬運等。

5、服務費的收取標準:依據業主房產證標明的建築面積收取。

6、服務費收取的方式:採取包乾制。

7、服務費的收繳和追討程序:

(1)發送收費通知單(按季度收繳);

(2)首次追繳,第二季度發送第一季度的催繳通知單;

(3)再次追繳,發催繳通知單,並上門收取;

(4)按法律程序處理。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2

為了加強本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範小區停車秩序,保障小區內交通設施正常使用和車輛安全及道路暢通,經公司研究並報市物價管理部門批准,決定從20xx年元月1日起對進入小區的車輛收取場地佔用費及停車服務費,具體規定及收費標準如下:

一、公司在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範圍內提供場地及停車管理服務,凡進出小區的車輛實行登記制度,並隨卡發放車輛進出時間聯繫單,一車一卡,憑卡放行。

二、進入小區的車輛須服從當班保安人員指揮,駛停入不影響交通和業主正常使用的指定位置,禁止在小區停放3噸以上貨車。

三、收費標準:

1、業主車輛收費標準:月票每輛每月60元,年票每輛每年600元。

2、外來車輛收費標準:月票每輛每月80元,年票每輛每年800元。

3、臨時停車收費標準:累計時間在2小時以內不收費,2小時至12小時收費5元,12小時至24小時收費10元。超過24小時按此標準,每天(連續24小時)收費。

4、自行車停放,原則上不收取費用;摩托車、電動車、三輪車收費標準待小區內建好固定停車棚後另行制定。

5、本收費標準為20xx年度標準。

五、本通知解釋權歸物業管理公司。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3

一、物業管理收費項目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包括: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2、環境衞生:公共環境衞生(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清運)

3、小區公共秩序維護: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檢查消防隱患和消防設施、搞好安全防範工作(小區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和管理宣傳工作。

4、物業管理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不包括户內小修費用及路燈和樓道燈費用。

(二)代收公用事業費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向最終用户收取有關費用。物業公司接受委託按統一定價代收上述費用,不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三)特約服務費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如:委託上門清潔服務、上門維修服務、上門保安服務、照看病人、老人、兒童服務、委託裝潢監理服務等,收費由雙方約定。

二、物業管理收費原則收費原則:公開、公平、公正。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三、物業管理收費依據

1、合同的約定《物業服務合同》是一種有償的勞務合同,物業管理企業收取費用的基礎是其提供的管理服務所付出的成本和勞務。

2、法律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20xx年1月1日發改委和建設部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物業管理收費是一種服務收費,根據所提供的管理及服務的性質、內容等不同情況實行政府指導價。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4

(一)加強禁煙工作組織領導,成立禁煙領導小組,對禁煙工作常抓不懈。

(二)利用座談會、健康講座、宣傳欄、創衞宣傳等形式對醫護人員、病員、來訪人員進行禁煙宣傳,提高禁煙思想認識。

(三)每個醫護人員都要履行勸阻職責,勸阻同事、病員及外來人員不吸煙。

(四)各領導和科室負責人要帶頭不吸煙,做禁煙工作表率。

(五)辦公室、會議室、診室、輸液室等工作場所不設煙具,統一設置禁煙標誌。(由此全面禁煙)

(六)保證醫療工作場所環境整潔,地面無煙蒂、煙灰。

(七)醫院內部及房屋權屬區域無煙草廣告和變相煙草廣告,禁止銷售煙草製品。

(八)醫院室內禁止擺放煙草製品及煙灰缸等煙具。

(九)積極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等組織的創建“禁煙控煙”活動。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5

第一章 通則

1、目的:為公司經營業務研究提供資料和提升公司學習氣氛,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增長知識。

2、範圍:本公司圖書的購進、保管、整理、外借與歸還等管理業務均按本制度處理。

3、制定與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綜合部提議,再由公司領導決定。

第二章 收集與購買

1、收集與購買:綜合部按照第1條規定,負責收集各部門需要的圖書。購買圖書由綜合部根據“購買圖書計劃”以及各部門的申請要求進行。並對各個環節進行控制與檢查。

2、購買計劃:綜合部每半年做出《圖書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圖書購買計劃。圖書採購人員按照計劃實施採購任務。

3、購書:如果購進圖書,結清圖書數款,並注意控制預算,不得超支,開具發票。

4、贈書:對員工或外部機構捐贈圖書應表示致謝,感謝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統一規定,並在接收圖書時開具收納憑證。

第三章 圖書的整理與登記

1、按圖書的分類科目進行分類整理與編號,凡新購進的圖書應貼上標籤,進行編號,並

2、圖書保管員:設圖書保管員,管理員對圖書進行分類、整理與借閲登記及圖書室的管理工作。

3、圖書登記冊:所有新進圖書,都必須在登記冊上做好登記,寫明新進圖書日期、著作名稱、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項目。

4、加蓋印章:所有圖書都必須在封面、目錄和第一頁上,以及在圖書中間的兩、三處,加蓋公司圖書室管理印章。

5、丟失:如果圖書丟失,或者需要捐贈與處理,必須填寫報廢損單,向綜合部部長做出報告,討論是否需要重新購買。

7、圖書總目錄:圖書保管員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圖書總目錄,提供給各部門主管,並且按月把新進圖書情況同志各部門。

第四章 圖書借還管理

1、借閲工作:圖書室管理工作由綜合部主管指定人負責。

2、借書範圍:圖書原則上只借給本公司員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來往貴賓,經部門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閲。)借出圖書不得轉借其他人。

3、外借冊數:每人每次限借3冊(整套書超過3本者,也不得超過3本借書數量)

4、外借時間限制:外借期限為3個月。與本人專業有關的圖書,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帶書來館辦理續借手續,以續借三次為限,其中小説不能續借;凡逾期圖書不得再辦理續借。

5、借閲人應在規定還書日或之前歸還所借書籍,如有特色情況不能及時歸還書籍,應在規定還書日內到圖書管理員處辦理續借手續。

6、圖譜及期刊按規定僅供室內閲覽,概不外借。

7、讀者應按期歸還圖書。保證歸還的圖書完好無損。借書時應當面檢查,發現有污損、殘缺,或與書名內容不符等情況,須立即向管理人員聲明。否則,在還書時發現以上情況,應由借書人負責。

4、書籍的保護

(1) 圖書和報刊資料屬公司財產,全體職員工都要樹立愛護公司財產的好思想,愛圖書,保持圖書整潔。

(2) 不得在所借書籍或報刊資料上勾畫、做題、圈點、評論、剪裁、撕頁折角和污染浸濕等。

第五章 圖書借閲時間規定

1、圖書館借書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中午13:00——14:00,借閲者可以在這段時間辦理借書、還書手續。

圖書館閲覽時間:週一至週五晚上 19:00——21:00,這段時間不辦理借書、還書手續。

2、圖書館設有閲讀區,員工可在開放時間在室內閲讀,如在指定時間不能閲讀完的書籍不能帶出閲讀室,必須在閉館前辦借書手續方可。

3、閲後請自覺將書放回原處,不要私自攜帶出館。

4、閲讀者必須遵守《圖書室管理條例》。

第六章 書籍賠償處理條例

1、書刊賠償:凡借閲的書刊,如有塗改、損壞,撕頁等情況,應賠償原書。

2、丟失圖書:丟失圖書,不論何種原因,均要進行賠償;

(1) 首先購買原書進行賠償;

(2) 如買不到,一般書按原書價兩倍賠償;

(3) 不經同意,不得用其他書頂替;

(4) 整套書丟失其中一本,按全套價賠償。

第七章 圖書室管理條例

1、圖書室內禁止吸煙,禁止大聲喧譁;

2、員工文明用語,嚴禁粗言穢語、罵人、打架;

3、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和垃圾;

4、閲讀者可以抄摘書籍上的內容,但不得在書籍上勾畫、做題、圈點、評論、撕頁折角等。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6

一、入學管理

我校每屆新七年級招生必須按照教育局當年招生政策、計劃招生,錄取的新生一律憑入學通知書、完成證書、户口簿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凡不符合條件的,一經查出,不予註冊。

1、新生入學,採取入學通知書制,並將入學通知書發給其父母或其監護人的手裏,接到入學通知書後,應在規定時間內送子女或其被監護人到指定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2、新生入學後,學校教導處應給予錄入電腦檔案,學生學號延用國小學號。

3、新生入學後,學校要填寫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冊,一份學校教導處存檔,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檔,一份上繳縣教育局。

4、學校必須給每個學生建立一份義務教育學籍卡,由學校教導處負責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許出現學生學籍不清或分離的現象。

5、學生的學籍檔案的內容由班主任負責用黑色鋼筆填寫,所有欄目要填齊。學籍檔案中的學生成績和綜合性評價要事實求是,要如實反映學生真實情況。學籍檔案應由教導處專用學籍檔案櫃存檔。學生畢業後,學校應把學籍檔案歸檔以備查考。

二、學生檔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鋼筆填寫,必須字跡工整,出現錯誤不能剔塗,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須與户口相符,不得弄虛作假。凡無檔案的,一律不承認學籍,不發畢業證書,不準報考上級學校。

2、學生檔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學名冊表;

(2)國中學生花名冊(加蓋縣教育局學籍章);

(3)國中學生學籍卡;

(4)電腦檔案材料。

3、學生受校級以上獎勵或處分其有關證明材料存入檔案。

4、學校每學期檢查一次學籍。

三、轉學與借讀管理

1、轉入

凡符合“就近入學”的義務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允許轉入我校就讀的學生必須按以下程序經審查合格方可入學。

(1)經學校考核合格後由學生本人向接受方學校申請轉學,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2)轉入前須由教導處審查轉入學生在原學校的品德表現,如品質惡劣,學校不予接收。面試轉入學生的着粧打扮,不符合學生身份的,應勒令改正後再入學。

(3)試讀考察期。新生入學後,設置1個月的試讀考察期。在這段時間內,如學生感覺不適應我校的學習,可申請轉出,如學生有嚴重違紀行為可勸退。

(4)辦理學籍。新生順利通過試讀考察期後,將轉學手續交到教導處,由學校統一辦理轉入手續。

(5)手續不全或沒有檔案材料的學生不予接收。

2、轉出

(1)凡有轉出學生必須先到轉入學校提請申請轉學表,然後由學生本人、家長、班主任、校長簽字批准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2)轉學手續的辦理。經學校研究同意轉學的學生,學生到擬轉入的學校聯繫加蓋回執,學生或學生家長持轉學回執提取學籍檔案,連同本人學籍卡一併轉出。轉學回執由學校備案存檔。

(3)轉出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在轉回本校,極特殊情況必須經校長批准。迴轉學生只能回原班級,堅決不允許留級或跳班。

(4)畢業年級原則上不辦理轉學。

四、休學、復學、輟學管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准予休學:

(1)因傷病需長期治療,不能堅持學習者;

(2)患傳染性疾病未愈,不適宜集體生活者;

(3)一學期內,請病、事假累計超過六週,跟班學習有困難者。

2、符合休學條件的學生(病休學生須持縣或縣以上醫療單位證明),由學生家長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查屬實後,報教育局批准,準其休學。

3、學生休學以一年為限,期滿不能復學的,可申請延長。學生休學期間,學籍仍然保留。學生休學期滿,應按時復學。復學時,應憑休學證明書和有關材料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批准後,即可到校復學,學校原則上安排到原年級的下一年級學習。

4、學生休學期未滿,休學原因消失並具有相關證明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請提前復學。經學校審核同意後,可提前復學。復學時,學校可視其學力程度和個人志願安排到合適的年級學習。

5、在學校無故不到校達15天以上或休學期已滿又不具備繼續休學理由且未到校復學達15天者,視為輟學。如有學生輟學,班主任應及時向校長報告,並進行家訪,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五、畢業管理

對受完國家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的少年,經考察達到國中畢業程度的,由學校發給經縣教育局驗印的統一印製的義務教育畢業證書。

六、請假管理

1、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時,憑家長證明或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事宜。請假三天以內的,由班主任教師批准。請假三天至一週的,由教導處批准。請假兩週以內由主管校長批准,不請假的按曠課處理。

2、學生在校期間因病因事臨時請假的必須寫請假條,班主任要與學生家長電話聯繫,告知詳情,班主任在假條上籤署意見,門衞檢驗假條並登記後方可讓學生離校。

七、考核與獎勵

1、對在校生,由學校領導、科任教師、班主任根據教育主管部門頒佈的課程標準、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德、智、體等和社會實踐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每學期舉行期中、期末考試,全部學生參加所有科目考試。

2、期中、期末考核時,科任教師、班主任要根據學生素質發展情況,如實填寫《義務教育學生素質發展報告手冊》,並及時與家長聯繫,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

3、學生對學校、社會、國家做出了突出的貢獻,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優異成績,學校可按不同情況給予表揚獎勵,並載入學籍卡和學生檔案。

4、對德、智、體等方面都得到較好發展的學生,學校應授予“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稱號;國中連續三年被評為“三好學生”的,在畢業時,學校應發給“優秀學生”獎狀和證書。

5、對學生的獎勵,由班主任或有關教師提出,屬於學科類獎勵的由教導處副主任審核,分管教學副校長批准;屬於“三好學生”、“優秀學生”稱號的,由教導處主任審核,校長批准。

八、處分

1、義務教育階段不得勒令學生退學或開除學生。

2、對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學習紀律、毆打同學、聚眾鬥歐、嚴重損壞公物等不良行為的學生,教師應深入瞭解情況,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熱情幫助他們改正錯誤。

福渡國中

20xx年1月

看了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7

班級多媒體是學校教師進行現代化課堂教學的重要設備,各任課教師和學生均有管理、愛護的責任和義務。為了保證全校多媒體教學秩序的正常運行,提高教室多媒體設備的利用率,特制訂學校教室多媒體的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一、各班教室多媒體設備管理第一責任人為各班班主任,對本班教室多媒體設備的管理工作與安全工作負全責。

二、各班需指定一名學生為管理員,負責教師使用多媒體的預約及設備的防塵、防水、防潮、防震、防盜等日常管理。

三、教室多媒體設備的鑰匙由各班班主任負責指定責任心強的學生保管,任何人不得私配鑰匙,不得將鑰匙隨意轉借他人。教師若需要使用多媒體,需至少課前半天通知學生管理員。週末放假鑰匙交班主任保管,期末將鑰匙上交教科處。

四、嚴格遵守多媒體系統操作規程,以確保系統正常運行。投影機關閉後,待風扇停轉徹底冷卻後(約2分鐘),才能切斷總電源(否則燒壞投影機責任自負)。投影機關機後30分鐘內不得重新開機。

五、教室多媒體設備只供本班教師上課時使用。教師上課前先填寫《教室多媒體使用記錄》,教師下課後要對設備進行例行檢測,整理好儀器設備。及時鎖好控制枱,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六、若某節課不用多媒體,可以將幕升起至適當高度,注意用力要輕。

七、操作枱上不能放任何其他物品。

八、晚自習下課後,任課教師必須待學生全部走完後關閉教室窗户並親自鎖好教室門。

九、未經同意,任何人不準擅自改動設備的連接線,不準擅自移動或拆卸任何多媒體設備,不得擅自將多媒體設備移出電子講台外使用。教室內的多媒體設備一般不得用於召開聚會、娛樂等活動。

十、多媒體要定期清潔、維護設備保證其運行良好,延長其使用壽命。主管領導要做到一週一檢查。

十一、所有人為損壞、非法操作及違禁行為所造成的多媒體設備的損壞或丟失的,學校將責令班級照價賠償,並追究當事人其它責任。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8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生產值班管理,明確值班管理職責,及時處理值班過程中發生的突發事件,實現機關幹部二十四小時管生產,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分公司機關幹部值班管理。

第三條 分公司機關幹部參加生產值班工作,分公司領導任總值班,部室主任或副主任為值班長。

第四條 總值班值班期間全面負責分公司各項生產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大生產運行、應急突發事件初期決策權。

第五條 值班長負責值班人員的管理,負責處理和協調值班期間發生的各類生產問題。

第六條 分公司生產運行部負責制定幹部值班制度,編制機關幹部值班表,明確各級值班人員的工作職責,組織落實並進行監督考核。

第七條 值班時間安排,工作日為當日17:00至次日8:00,節假日為當日8:00至次日8:00。

第八條 值班人員工作日18:30前到分公司生產指揮中心簽到,節假日期間早8:00到生產指揮中心簽到。

第九條 值班幹部值班期間應堅守崗位,要求在辦公室值宿,不得參與值班工作無關活動,有事不能值班應向值班長請假,值班期間禁止飲酒,外出查崗通知生產指揮中心做好記錄,同時要保證通訊暢通。

第十條 幹部值班工作內容:

1、掌握生產運行情況,進行崗位勞動紀律監督、檢查,協調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2、值班人員18:30至19:00到分公司生產指揮中心組織各大隊級單位值班幹部進行視頻報到。

3、值班長負責組織值班人員查崗並且填寫《幹部值班記錄》

4、負責落實值班期間上級下達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5、負責值班期間車輛回場和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第十一條 值班期間夜查車輛由生產準備大隊負責安排(17: 00至次日8:00),每天晚上18:30到生產指揮中心報到,值班領導和值班長用車為值班期間臨時用車。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9

員工加班費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加班管理,明確加班費給付條件、流程和標準,特制定《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員工加班費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第二條 加班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後,或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假日工作。

第三條 員工加班分為兩種,指定加班和非指定加班。

一、因公司需要,調集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為指定加班。

二、因工作需要,由員工申請並經批准,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為非指定加班。

第四條 加班費是指公司為員工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工作所給付的報酬。

第五條 公司倡導高質、高效的工作模式,嚴格控制各類加班。

第六條 高級主任(一般專業人員三級)及以下職級員工加班,符合本規定其他條件及按照相關流程申請加班的,可付給加班費。

第七條 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參加公司內外會議、活動或培訓的,不視為加班。

第八條 加班須事先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一、需要加班者,須在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見附件),並經本部門主管和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總經理室分管領導批准。

二、如因工作需要,部門有三人以上同時加班,可以在當日下班前統一申請並填寫《加班申請單》。

三、指定加班的員工,由所在部門或組織者在當日下班前統一填寫《加班申請單》,交公司人力資源部門。

第九條 加班審批職責。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加班的真實性與必要性,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加班的條件規定。

第十條 加班費計算。

一、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單位。

二、加班費以員工的時薪為基礎計算,加班費=加班時數*時薪*給付倍數,其中,時薪=崗位工資/月法定工作小時數(目前為167.4),給付倍數標準如下:

三、在正常工作日或公司假日加班,付給1.5倍;

四、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3倍。

第十一條 加班費與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第十二條 加班餐費補貼。

一、加班人員可申請誤加班餐費補貼。

二、加班餐費補貼為10元/餐,可申請的餐數標準如下:

(一)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後加班,超過2小時,可申請1餐;

(二)在國家法定假日連續工作3.5小時以上,可申請1餐;

(三)在國家法定假日連續工作7小時以上,可申請2餐。

第十三條 雙休日加班的,須安排調休;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須付給加班費;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應優先安排調休,無法安排調休的,須付給加班費。凡未曾按照本暫行規定的要求提出加班費申請的,公司不予確認,不支付加班費。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10

為使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文處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提高工作效益和辦理公文質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2 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機關、分子公司及各單位。

3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

《集團公司機關公文處理辦法》

《集團公司公文管理辦法》

4 職責

4.1經理(黨委)辦公室負責公司機關部門公文管理和對分子公司公文的管理、檢查、指導工作。

4.2各分子公司辦公室或相關部門負責本單位公文管理工作。

4.3公司主要領導負責公文的審閲簽發工作。

4.4行文部門負責公文的擬辦和發文手續辦理工作。

4.5公司檔案室負責公文的歸檔指導工作;按歸檔範圍,督促檢查、指導工作。

5 活動描述

5.1 管理原則

5.1.1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公文,是在履行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範體式的公務文書,是傳達、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請示和報告問題,批覆和部署工作,商洽和交流情況的重要工具。

5.1.2 公文處理是指公文的辦理、管理、整理、歸檔等相互關聯、銜接有序的工作。公司經理(黨委)辦公室是公文處理的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的公文處理工作,並負責指導公司分子公司和機關部室公文處理工作。

5.1.3 公文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精簡高效的原則,做到準確、及時、安全,統一收發、分辦、傳遞、催辦、用印、審核、立卷、歸檔和銷燬。

5.1.4 公文處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企業有關保密法規,確保國家祕密和企業商業祕密安全。

5.2 管理內容

5.2.1 公文種類

通知:用於轉發上級、同級和不相隸屬單位的公文,批轉下級單位公文;傳達要求下級單位辦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執行的事項;任免和聘用人員。

通報: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情況。

報告:用於向上級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或者意見,答覆上級詢問的事項。

請示:用於向上級請求批示、批准的事項。

批覆:用於答覆下級單位的請示事項。

決定:用於對重要問題或重大行動做出安排及決策。

意見: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會議紀要:用於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函:用於不相隸屬單位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請求批准和答覆審批事項。

公告:用於向公司內外、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

5.2.2 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眉首(密級、緊急程度、文頭、發文字號、簽發人),主體(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時間、附註),版記(主題詞、抄送單位、印發單位和日期)三部分組成。

密級和緊急程度

涉及國家機密和商業經濟祕密的公文,標明密級。涉及緊急事項的公文,標明緊急程度。

文頭

用發文單位全稱或規範化簡稱;分為公司、部室、子公司三類文頭。

發文字號

包括單位代字、年份、序號、形式為“代字 [年份]序號”。公司文頭髮文代字為“黨發,”,部門文頭髮文代字為“A字”(A為部室代號,包括羣眾組織);子公司文頭髮文代字為“××B發。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數字,序號為該代字流水號。聯合發文只標明主辦單位代字、序號。

簽發人

上行文應註明簽發人,簽發人一般應為單位主要領導。

標題

準確簡要概括公文主要內容,並可表明公文種類。

主送機關

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用全稱或規範化簡稱、統稱。

附件

如有附件,標明名稱。附件説明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行字進行標識。如:

附件: 1.××××××××××××

2.××××××××××××(後面不加標點符號)

印章除會議紀要外,各文種均加蓋印章;印章應與文頭相符。

成文時間

以負責人簽發日期為準。

附註

公文如有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應加附註,用括號括起位於成文時間下一行居左空2格加圓括號標識;上行文應在附註中註明聯繫人姓名和電話。

主題詞

按照《集團公司公文主題詞表》標註;同時結合企業實際,規定五種自由詞作為主題的補充,包括公文中關鍵的人名、單位(地)名、產品名、項目名、裝置(設備)名。主題詞不能超過5組。

抄送單位

公文如需除主送機關外的其他機關知曉或執行,應註明抄送單位;抄送單位名稱應使用全稱或規範化簡稱、統稱。

印發單位和日期

標明主辦單位全稱或規範化簡稱以及印發時間。

印刷和裝訂

公文采用國際標準A4型紙張雙面印製,左側裝訂。

5.2.3 行文規則

行文應當確有必要,注重效用。

公司機關各部門根據職權範圍,可以代表公司,以公司名義向分子公司行文;子公司及職能部室可在本單位範圍內行文,不得對外正式行文。

向上級機關行文,應主送一個上級機關,如需其他上級機關閲知,可以抄送;公司形成的請示、報告公文要將底稿和兩份文件交公司經理(黨委)辦公室存檔,然後再將兩份文件送上級辦公室閲批。

一般不得越級請示或報告;除生產事故、大型集體上訪、突發事件等緊急重大情況或逐級行文延誤時機將造成損失,經公司領導指定可以越級行文外,均要逐級行文。因上述情況必須越級行文時,應抄送被越過的上級機關。

“請示”和“報告”在公文中不能並用;“請示”應一文一事;報告中不得夾帶“請示”事項。

除本《規定》規定的公文種類以外,工作要點、活動方案、計劃等文體都不能作為公文的獨立行文文種,必須以“通知”的形式印發。

5.2.4 發文辦理

發文辦理是指制發公文的過程,包括擬稿、審核、簽發、複核、繕印、校對、用印、登記、分發等程序。

草擬公文應當做到:

a. 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企業有關規定,遵循上級機關的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地體現發文機關的意圖;

b. 全面、客觀反映情況,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實可行;

c. 觀點明確、條理清楚,結構嚴謹,表述準確,直述不曲,文字精練,字詞規範,標點正確;

d. 人名、地名、數字、引文準確;引用公文應先引標題後引發文字號;引用外文註明中文含義;日期寫明具體年、月、日;

e. 結構層次序數為:第一層為“一、”,第二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⑴”;

f. 根據行文目的和發文機關職權選擇適當的文種;

h. 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結構層次序號和在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應使用阿拉伯數字;

i. 應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J.文中使用非規範化簡稱,應先用全稱並註明簡稱。使用國際組織外文名稱或其縮寫形式,應在第一次出現時註明準確的中文譯名;

k. 公文書寫稿紙要乾淨耐用,書寫字跡整齊,必須使用藍黑鋼筆、炭素筆或毛筆書寫,不能用鉛筆、圓珠筆和彩筆書寫;用計算機打印的,排版要規範。

行文前,應填寫發文稿紙,標明起草人,主送機關和公文標題。

擬製的公文,由起草單位負責人進行審核。公文的簽發,凡以公司(子公司)名義報送上級機關或下發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公文,都要由主要領導簽發;涉及專項或某一系統工作的公文,由分管領導簽發。需要會籤的聯合行文,應在會籤欄註明會籤部門;簽發或會籤應署姓名和日期。

審核、簽發或會籤公文,必須使用藍黑鋼筆、炭素筆或毛筆,注意不要在文稿左側裝訂線外書寫。

公文不准翻印,經辦公室批准,可以複印或翻印。

擬製公文,對涉及其他部門職權範圍內的問題,主辦部門應當與有關部門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行文。

公文送負責人簽發前,應先經起草部門負責人核稿、把關、簽字,然後由辦文單位(部門)送經理(黨委)辦公室進行審核,最後呈送公司(子公司)相應領導簽發。經理(黨委)辦公室審核的重點是:

a. 是否確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當;

b. 是否符合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的有關規定,是否符合上級有關精神和本單位實際;

c. 是否符合行文規則,公文的諸要素如人名、地名、產品名、裝置名、單位部門名稱、時間、數字、引文和文字表述,密級,主題詞是否準確、恰當,文字、標點符號及文種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規定》的規定;報批手續是否符合規定;核稿、會籤等手續是否齊備。文件中的數據、計量單位,由辦文單位領導把關。

對不符合要求的文稿,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a. 文字質量存在問題,如文字修改量不大,由經理(黨委)辦公室負責修改;需要做重大修改的,由擬搞部門修改後再報審;

b. 違反公文辦理程序的,由擬稿部門補辦;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11

為了規範辦公室管理,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做好辦公室安全管理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輪流值班,具體規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時間:11:50—13:50 。

2、值班人員:以前台值班表為準。

二、值班人員職責

1、提前5分鐘到崗。

2、接聽前台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處理。如需轉達他人的,需記下來電時間、來電 人姓名、事由、相關事項。

3、接待到訪客人,儘快處理來訪事務,不能讓客人等待超過30分鐘 。

4、簽收快遞:

簽收快遞時注意快遞單上面的寄件人、收件人姓名、聯繫方式是否清晰可見。公司快遞、郵件交給收件人,私人郵件通知自取。(所有快遞值班人員代簽,事先聲明由本人簽收的除外)

5、確保前台區域乾淨、整潔、美觀。

6、中午11:50——12:10播放音樂。

7、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不能當日值班,自行找人替代值班。非特殊原因,出現空崗超過10分鐘,處以20元的罰款。

8、值班結束後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間未完成的事項。

三、工作要求

值班人員的工作標準可參照《前台工作規範細則》。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12

一、職責

1、管理部:負責開通國內、國際長途電話的審批,電話的安裝、使用、維修、停機、電話費用結算等相關事項的統籌管理;

2、各部門:負責管理本部門的電話及控制電話費用;

3、財務部:負責電話費用的結算。

二、基本原則

1、每部電話安排專門負責人員,負責該部門電話的管理及控制費用;

2、公司內線電話用於各部門之間的工作聯絡,任何人不得用內線電話聊天、談笑;

3、辦公電話原則上不得作私人電話使用;

4、辦公室電話主要用於工作聯繫, 提倡使用文明、簡捷的語言,以減少通話時間;

5、 非本公司工作人員不準使用本公司話機打市內電話和長途電

話。

三、電話號碼的申請與定位

1、部門因業務擴大增加人員需新增電話,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後交由管理部批准,管理部批准後聯繫專業人員進行電話安裝。

四、電話安裝

1、電話之初裝以開通內線為原則;

2、各部門電話號碼如需開通市話、國內長途、國際長途、來電顯示等其他需要另外收費的功能,需由申請部門填寫《電話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交管理部批准,批准後方可開通相應功能。

五、電話移機、停機、停用號碼重新起用

1、各部門人員因工作原因發生辦公地點變動需要移機時,由部門人員告知管理部進行移機;

2、部門人員調整、人員變動等各種原因需要停止使用電話時,部門負責人需向管理部報停,號碼由管理部收回保管備用。

六、電話的故障維修管理

1、使用者如發現話機、線路等故障要及時向管理部報修, 非專業人士不得私自拆裝電話。

七、電話費用

每月由管理部按計費系統話費清單進行統計,繳納。

八、罰則

如有違反以上電話管理規定的,一經發現將進行考核處罰。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13

1、請讓我們看到您最漂亮的樣子。

儀容儀表(不帶工號牌、髮型凌亂、不化粧等)不合格一次考核5元。

2、為了您的工作環境更加舒適,請將您的衞生區域清理乾淨。

每週衞生大檢查不合格一次考核5元。

3、三分長相,七分打扮;顯示您專業的一面當然也包括您的着裝。

穿非指定工作服裝上崗、服裝不整潔有破損者一次考核5元。

4、我們都有自己的私立空間,我們也非常尊重您的生活。請勿打擾其他同事。

上班時間接聽私人電話,帶手機上崗後手機未調至靜音或振動一次考核5元。

5、養成良好的站立姿勢會讓您的形象更出眾。

立崗期間站姿(倚、靠等)不合格,一次考核5元

6、請把您的區域負責好了,切勿把我們尊貴的客人遺棄掉。

上班時間脱崗,不在自己的崗位一次考核5元。

7、我們都是誠實的,我們都是朋友。

打破餐具不報者,除將破損餐具埋單之外,發現一次考核20元。

8、如果在您就餐的環境竟然是滿桌滿地用過的餐紙、筷子套等。桌子好象垃圾場,地面又像是水塘,您也會不高興吧。

服務不規範一次考核5元。(煙頭超支,餐盤不更換,桌、地面餐紙雜亂等)。

9、您的聲音不難聽,有時略有磁性,但隨時有髒話吐出的時候卻叫人覺得刺耳。

營業期間講髒話一次考核10元。

10、我們是朋友,吵架當然也要注重場合;我們是朋友更不應因為一些事情動起手來。

上班時間與同事爭吵,打架一次考核50元。

11、那些前來我們店就餐的賓客是我們最棒的質量監督員。

菜餚、服務質量反饋不寫一次考核5元。

12、很小的時候長輩們就告訴過我們:“不是自己的東西千萬不能拿喔。”

拿客人遺留物品等一次考核50元。

13、單據上的事項都在等着我們去填寫,要不單據也會覺得自己很多優點沒能表現出來。

下單寫不全(忘寫姓名、叫、即起、日期等)一次考核5元,後果自負。

14、千萬要把您的枱面所有物品擺放規範,要不餐具都會覺得自己的姿勢不舒服。

擺台不規範一次考核5元。

15、我們是朋友,會有許多知心的話兒想告訴對方,卻不應該選擇上班的時間。

上班時間聊天一次考核5元。

16、愛學習、積極進取是我們每個人的優點。看報紙、雜誌最適合下班的時間。

上班時間看報紙、雜誌等書刊一次考核5元。

17、填飽肚子可是頭等大事,員工就餐的時候我們都已經吃飽了的。

上班時間吃客人剩餘食物或外帶食物一次考核5元。

18、中華民族歷來是禮儀之邦,甚至是陌生人打個招呼給對方,他也會很開心。

上班時間遇賓客、同事不打招呼一次考核5元。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14

第一章 軟件的選型與選購

第一條 本制度所指的軟件包括系統軟件、數據庫軟件、開發工具軟件、開發平台軟件及業務應用軟件等。

第二條 對公司各部門計算機軟件的購置本着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應用、統一實施的原則,以發揮整體優勢,節約投資,便於管理。

第三條 對於營業部個別需求的軟件,由需求單位上報《軟件購買申請表》(見附表1),信息技術中心對需求單位上報的購買申請進行審核後,可以授權需求單位按計劃自行購置。

第四條 對通用系統軟件(包括操作系統、數據庫系統及Novell網絡平台等系統軟件)由信息技術中心經招標方式選定後統一購買,供各總部、中心及營業部使用。

第五條 軟件購置合同是經濟活動中的法律依據。軟件的購置必須遵守經濟合同法的條款及有關規定,合同(協議)的簽訂前須報公司資產保全事業部審定,簽定時必須由兩人以上經辦並經主管領導批准。合同(協議)要建檔備案。

第六條 軟件的購置合同(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生產單位、產品名稱、型號、版本、單價、合計金額、交貨時間、地點、驗收標準、付款時間、技術支持、培訓及違約責任等內容。合同中需更詳細明確的條款和內容可用協議方式補充説明。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違約或糾紛,各單位應及時妥善處理,並上報公司法律辦公室與信息技術中心。

第八條 購置軟件手續必須完整,由專人負責驗收。驗收時必須認真仔細,完成外觀檢查、數量及配置的清點、安裝調試、試運行等幾個方面的驗收程序。驗收合格後及時填寫《計算機軟件驗收單》(見附表2)。

第九條 軟件驗收合格後,購置部門應及時辦理軟件入庫手續,並交由專職部門妥善保管。

第二章 應用軟件的開發

第十條 公司各部門如需開發應用軟件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交項目申請並填寫《軟件項目需求報告》(見附表3),報公司信息技術中心審批。

第十一條 信息技術中心對公司自行開發的軟件進行立項,並應遵循軟件開發各階段的技術規範和要求對軟件項目進行開發和管理。

第十二條 軟件項目開發管理的任務包括:

(1)進度管理。對該軟件項目制定開發計劃,並按要求進行檢查和調整;

(2)資源管理。對整個項目所需的人力、設備、配套設施等方面資源進行估算,做出合理安排和配置;

(3)經費管理。應按規範的軟件開發費用評估與管理方法進行管理;

(4)質量管理。應採用系統工程方法檢查、評審和控制所開發

軟件的功能和性能。

第十三條 軟件文檔是計算機軟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軟件文檔由軟件開發單位具體編制。軟件項目開發單位應在項目完成時應該提交如下文檔

(1)軟件需求與開發計劃;

(2)軟件設計説明書;

(3)用户使用手冊;

(4)測試分析説明;

(5)項目開發總結。

第十四條 軟件開發完成後必須履行正式的驗收手續,由專門的驗收小組按照軟件驗收規程,根據軟件需求説明書和合同進行驗收。驗收規程如下:

(1)軟件受託開發單位向委託單位(用户)提交軟件驗收申請報告;

(2)信息技術中心成立軟件驗收小組;

(3)驗收小組對文檔進行驗收;

(4)開發單位進行軟件功能演示;

(5)驗收小組進行驗收測試;

(6)驗收小組對測試結果進行評審;

(7)驗收小組寫出軟件驗收報告

第十五條 業務部門不能自行開發生產系統的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 本制度所指的軟件及技術資料是指與信息系統有關

的技術文件、圖表、程序與數據,包括信息系統建設規劃、網絡設計方案、軟件設計方案、安全設計方案、源代碼、系統配置參數、技術數據及相關技術資料。

第十七條 各部門應制定軟件及技術資料的管理制度,明確執行管理制度的責任人。

第十八條 借閲、複製軟件及技術資料應履行必要的手續。 第十九條 重要軟件及技術資料應有副本並異地存放。

第二十條 所有存放的軟件必須附帶相關的詳細書面文檔。 第二十一條 軟件及技術資料應實施密期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報廢的軟件及技術資料應有嚴格的銷燬和監銷制度。

第三章 軟件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 業務部門使用的系統軟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統軟件和數據庫管理軟件。系統軟件的選用應充分考慮軟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穩定性和健壯性。

第二十四條 業務部門應安裝使用正版軟件。非業務部門的系統軟件應該根據信息技術中心的要求統一配置。

第二十五條 業務部門及研發部門系統軟件應啟用如下功能:

(1)身份驗證功能,防止非法用户隨意進入系統;

(2)訪問控制功能,防止系統中出現越權訪問;

(3)故障恢復功能,能夠自動或在人工干預下從故障狀態恢復到正常狀態而不致造成系統混亂和數據丟失;

(4)安全保護功能,對信息的交換、傳輸、存儲提供安全保護; (5)安全審計功能,便於應用系統建立訪問用户資源的審計記錄;

(6)制約功能,支持對操作員和管理員的權限分離與相互制約。 第二十六條 必須啟用系統軟件提供的安全審計留痕功能。 第二十七條 數據庫管理軟件除上述功能要求外,還應具有數據庫的安全性、完整性、一致性及可恢復性保障機制。

第二十八條 從各方面要求使系統軟件應達到C2級以上(含C2級)安全級別。

第二十九條 營業部應用軟件包括營業部證券交易業務處理系統、信息揭示與分析系統及其它業務處理系統等。

第三十條 營業部交易業務處理系統必須具有如下特性:

(1) 自動記錄全部操作過程;

(2) 關鍵數據不得以明碼存放;

(3) 無法繞過應用界面直接查看或操作數據庫;

(4) 系統管理與業務操作權限嚴格分開;

(5) 防止異常中斷後非法進入系統;

(6) 提供超時鍵盤鎖定功能;

(7) 交易業務數據在通信網絡上以加密方式傳輸;

(8) 應存儲一年以上完整的系統運行記錄與交易清算記錄;

(9) 提供系統運行狀態監控模塊;

(10) 提供數據接口,滿足稽核、審計及技術監控的要求;

(11) 其它有助於控制業務操作風險的功能特性。

第三十一條 業務部門的信息揭示與分析系統必須保證信息揭示的完整、準確、及時。

第三十二條 由公司自主研發的軟件業務部門在使用前必須經過嚴格的培訓,同時進行試裝和測試。根據研發部門的版本變動及升級通知及時做好升級工作。

第三十三條 連接Internet的計算機必須安裝防火牆軟件,並定期做好查殺計算機病毒的工作。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15

力做好班級工作,使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得到發展。

一、師德

1、教師應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兒童觀,熱愛、尊重幼兒,堅持積極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嚴禁打罵孩子,樹立與孩子平等的觀念:蹲下來和孩子説話,抱起來交流,牽着手教育。

2、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3、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嚴格做到:視線不能離開孩子。

4、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早教中心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每一個孩子,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嚴禁與家長爭吵。

5、教師要注意儀容儀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帶明顯飾物,不留長指甲;女教師不化濃粧,不穿高跟鞋,長頭髮紮起來。

6、教師帶班不接、不打電話、手機調成振動狀態,不接待人。進班不蹺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兒牀。不隨意請幼兒替老師做事。

二、教育教學

1、教師必須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保教並重,寓教育於生活及各項活動之中,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

2、教師認真實施早教中心規定的教學大綱,依照《綱要》的指導方針,結合本班孩子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訂出學期計劃,並按學期計劃制定出月計劃及周計劃。

3、教師積極參加教育研究活動和業務學習活動,認真備課,寫好一週的教育活動計劃、遊戲和一日活動計劃,不斷改進教學形式、方法,隨時更新,科學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按時上課,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導者。

4、教師要認真備好每一節課,堅持超前備課,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上課。每週五前必須將教案本交給園長。教師上課前準備好教具,保證上每一節課都有豐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學習興趣,而不是老師空手上課。

5、教師積極開動腦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結實、耐用,學期末,將自制玩教具交到資料室,以便資源共享。

6、教師每月根據主題活動,隨時更換主題牆飾。並根據班級情況、幼兒年齡特點佈置生活牆飾,以利於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

7、教師要尊重家長,主動與家長溝通、合作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平時通過家長聯繫本及時與家長溝通信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每週五按時將家園聯繫本交給家長,每本不能寫同樣內容。;

8、學期結束,對教師考勤、教案、教學、班級佈置等方面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對各方面表現優秀的教師進行表彰。

三、常規、衞生

1、嚴格遵守早教中心衞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衞生教育契機,培養幼兒生活衞生習慣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項常規。(生活常規、上課常規、等等)

3、注重幼兒的情緒,冷熱及時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醫院或通知家長。

4、家長帶藥要求寫清兒童姓名、藥品名稱、劑量、服藥時間、次數。教師給兒童服藥後要打鈎。按時給幼兒服藥。各班應準備存放兒童藥品的專用藥箱。

5、每天記錄幼兒的出勤情況,一月公佈一次孩子出勤。並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6、飯前,保育員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師帶領幼兒飯前安靜活動。

7、培養孩子的個人衞生習慣,指導孩子正確地洗手方法,飯前、便後洗手的習慣。

8、組織好幼兒吃飯,讓幼兒安靜愉快就餐,教育幼兒不挑食,不掉飯粒,保育員介紹菜名。

9、教師值好班,保證每班有一名教師值午睡,注重幼兒的午睡姿勢,蓋好被子,午睡時保持安靜,保證時間,按時起牀 ,指導和幫助幼兒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兒用眼衞生,保護幼兒視力,正常教學月中不能看電視,中大班每天堅持做眼保健操。

11、每週五將被褥攤開晾曬一次,保持清潔乾淨,有污染時要及時拆洗更換。

12、室內經常通風換氣,每週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滅蚊蠅,掃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潔工具要保持清潔。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必須交清,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後果,按失職處理。領取物品書刊等需有園長及本人簽字,按時歸還。

四、安全

1、嚴格遵守早教中心安全制度,教師提高安全意識,並隨機給幼兒灌輸安全知識,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帶班時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師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每天保證一小時户外活動時間,户外活動教師要組織户外遊戲,大型玩具沒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玩耍,自由活動前教師必須提要求。

3、注重幼兒安全,幼兒離園時要護送到安全地帶,交給家長,不能讓不熟悉的人把幼兒接走,如家長有事,委託別人來接必須用電話與家長聯繫好,情況屬實,才能讓他人接走。家長來接幼兒時,要簡單介紹幼兒的當天情況。

4、教師離園前應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衞生,保證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長聯繫制度

1、受新生的教師,入園前應進行家訪;各班教師每學期根據情況進行家訪;對缺勤一週以上幼 兒必須進行家訪。

2、教師平時通過家長聯繫本及時與家長溝通信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期末與保健人員共同填寫 幼兒發展情況報告單,向家長報告幼兒在園各方面情況。

3、在家長接送幼兒時,隨時與家長聯繫,爭取家長的瞭解、支持與配合。

4、每學期召開全園家長會或班家長會一次。

5、每學期各班可結合家長會向家長開放活動半日,使家長了解早教中心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現。

6、開辦家長學校,向家長介紹科學育兒知識。

7、建立家長園地,向家長宣傳有關教育和衞生保健知識。

8、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園務委員會、夥委會等。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16

一、車輛使用

1本公司的車輛為工作用車,統一由中心辦公室負責調度並填 寫派車單,通知出車。

2各工作人員工作用車應提前告知中心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

3禁止公車私用。婚、喪、嫁、娶一律不準用公車;不準用公 車接送子女上學、娛樂和辦私事等。確有特殊情況的,需經公司領導 批准方可使用。

4駕駛員要根據中心辦公室的安排,憑派車單出車(車輛加油、 修理要事先告之辦公室)。無派車單出車的,按公車私用論處(特殊情況出車的除外,但事後要及時補辦出車手續)。

二、車輛的管理

1、駕駛員平時要保持車輛良好狀態,無特殊原因按時上下班, 保證按時出車。無工作用車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2、駕駛員憑派車單每月向公司領導核實里程,由公司領導負責核 算報銷汽油費、高速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

3駕駛員要嚴格執行交通有關法規,嚴禁酒後駕駛,嚴禁帶故障 行車,嚴禁超載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

4、駕駛員要確保車輛行駛安全,提高警惕,做到無事故。

5、休息日、節假日、晚上按規定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休息日、節假日應將車鑰匙統一交給車輛主管保管。

6、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實行定點維修保養。維修必須到定點維 修部維修(除外出用車等特殊情況外),維修保養時駕駛員要向中心 辦公室和公司領導報告,經中心領導同意後維修。維修後將維修發票、 維修清單(需有駕駛員簽字認可)報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負責維修 費用報銷事宜。

三、獎懲

1、公車私用經發現查實,當事人個人承擔機械磨損費,燃料費、 過路費、過橋費等相關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 責。

2、駕駛員未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或擅自將車輛錯給他人造成車 輛失盜或損壞的,一切後果由駕駛員承擔。

四、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17

為了規範集團公司辦公電話的管理和使用,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集團公司辦公室申請安裝固定電話新號碼時,須向行政工作處申請,待批准後,由行政工作處安排專人負責,聯繫協調網通公司在四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正常辦公使用。

第二條:集團公司職工接聽使用辦公電話時應注重電話通話禮儀, 文明辦公。

第三條:個人的辦公電話需保持清潔,妥善使用,話筒與話機之間的連接線應適時整理。

第四條:公司電話主要用於公司開展業務和外界交流,不提倡員工使用辦公電話撥打私人電話。

第五條:公司內部通話,提倡用固定電話撥打辦公電話,儘量在虛擬網內通話以減少電話費用。

第六條:員工打電話應儘量簡潔、明確,減少通話時間,如需通話內部同事手機,提倡用手機小號通話。

第七條:電話接外線時,一般電話鈴聲響五次無人接聽,即掛線,減少電話佔線頻率,節約消耗。

第八條:公司不允許員工打私人長途電話。如發現,嚴肅處理,除電話費由其負責外,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固定電話如開通長途,需填寫申請卡,待行政工作處審批後再予以辦理。

第九條:公司座機禁止撥打168,160等信息費用,如發現,除要負責產生的費用外,該電話作保號停機一個月處理。

第十條:固定電話使用時須注意電話線頭的使用,禁止猛拉夢拽。 第十一條:固定電話出現問題時,由行政處專人負責處理維修。 第十二條:固定電話損壞需領用新電話時,須由行政處負責維護人員聯繫辦公用品庫房申領。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四條: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公司行政工作處所有。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18

一、基本原則

加班應以滿足酒店正常運營為前提,犧牲員工休息時間,完成部門或領導安排的指令性、突擊性或專項性工作而需要本人在非工作時間加班的。

二、加班範圍及審批流程

因工不能安排調休的正休天數計為加班天數。

(不計入加班的情形:為完成本職工作和職責範圍內的常規工作而延長的工作時間,不計入加班;因工作業務不熟練、業務不精、業務水平低下或因工作安排不當,抓得不緊,缺乏計劃性,效率低下等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均不計入加班。)

1.部門需要員工因經營需要加班的,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交人力部審核後,經酒店總經理審批生效;《加班申請單》一式三聯,部門、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各一聯;

2.酒店或酒店人力資源部因經營需要調動其它部門員工加班的,審批流程同上;

3.因經營需要的特殊情況,經酒店總經理同意,可以由人力資源部先直接安排後,再補手續;

4.所有加班的核算均以《加班申請單》為準,否則不予以記加班。

三、加班調休或加班費計發標準

1.根據酒店和部門的具體經營情況,酒店人力資源部和東旭錦江國際酒店

部門要將員工因工作產生的加班,以在當月調休為原則,加班不得累計到下個月;調休的不再發放加班工資。

2.日加班費=標準工資/21.75(除法定節假日外)

3.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標準工資/21.75*3

四、加班管理要求

員工須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能,優質高效的開展各項工作,嚴禁將正常上班時間應該完成的工作延至加班完成;各部門負責人要嚴格把關,若出現因部門工作安排不當或不應該計入加班的情形出現以及虛假情況,部門負責人應承擔責任。

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實施。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19

為淨化校園環境,保障師生健康,創建“無煙學校”,為廣大學生創建一個健康的校園文化環境,按照無煙學校標準,我校特制定控煙規章制度如下:

1.學校將控煙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將“遵守學校控煙規章”作為教職工評優的一項指標;

2.校園內實行24小時全日制禁煙,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都不得在校園內吸煙;

3.各處室及衞生責任區做到無煙頭,辦公室、校園內設置醒目的禁煙警示標誌;

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校區負責人、年級組長負責本校區、年級的禁煙工作。外來人員的禁煙工作,由負責接待的有關部門負責,進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

5.大力宣傳吸煙的害處以及禁煙的好處,各科教師能將“吸煙有害健康”的知識有機融到教學中。人人都知曉“吸煙可導致心腦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識,人人都自覺遵守本校的禁煙制度;

6.教職工在校園內吸煙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

7.對外來人員,門衞有責任提醒,讓其知曉學校禁煙規定,如有違反將追究門衞責任;

8.學生的各級別評優將嚴格遵守控煙規章制度,否則一票否決;

9.積極參與禁煙活動,學習戒煙知識,掌握戒煙技巧,克服吸煙行為;

10.互相監督,積極配合,發現吸煙、勸煙、遞煙現象及時勸阻;

11.學校不接受煙草廠商贊助,不張貼、播放煙草廣告。校內禁止使用印刷有煙草廣告的太陽傘、衣帽等物品。

物業收費管理規定 篇2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本市户籍制度改革,規範户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本市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廈門市常住户口登記、遷移及其管理適用本規定。 暫住人口登記管理按照《廈門市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 建立城鄉統一的户口登記管理制度,實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職業、經濟來源等主要生活基礎為户口遷移落户依據,逐步消除本市跨區户口遷移的政策差別。

第四條 公安機關是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規定的實施。

公安派出所為户口登記機關,具體負責轄區內户口登記管理工作。

組織、人事、勞動保障、教育、民政和僑務等部門在職責範圍內,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户口遷移管理工作。

第二章 常住户口准入條件

第五條 本市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中央省部屬單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駐廈機構,從外地調動、錄用、招收、聘用的人員,符合本市調入或人才引進條件的,本人及其配偶、

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遷入本市。

第六條 普通中等以上院校的畢業生,符合本市接收條件的,其户口可遷入本市。

第七條 來本市創業、工作或願來本市工作但單位未落實的留學人員和海外引進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遷入本市。

第八條 就讀於本市普通大、中專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學生,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户口遷移手續。

第九條 獲得“市十佳(優秀)來廈務工青年”、“市十佳(優秀)外來女員工”或在本市獲得市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範”、“科技重大貢獻獎”、“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見義勇為英雄”等榮譽稱號以及獲得其他全國性榮譽稱號的外來人員,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遷入本市。

第十條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外來人員,可將户口遷入本市:

(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滿規定年限;

(二)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滿規定年限;

(三)有固定職業並簽訂勞動合同;

(四)擁有符合規定的住所;

(五)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

第十一條 經批准成建制遷入本市的單位,其幹部和工人分別報市組織人事部門和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後,可將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二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來本市

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國內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户口遷入本市。本市以外的企業和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投資者本人、直系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三條 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住房建築面積達市政府規定標準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符合條件的一定數量的直系親屬可將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四條 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本市親屬投靠規定的投靠人,可將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五條 新生嬰兒申報落户按隨父或隨母的原則辦理。現役軍人所生子女按規定申報出生户口。

第十六條 退休、退職、辭職、下崗或無業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可以將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遷回本市。

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在本市無子女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申請回本市時可以同時申請一個已成年子女及該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現留在廈門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其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選擇其一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鄉知青的近親屬,將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七條 原常住户口在本市且在本市連續居住滿20xx年以上、在本市以外的地區離休、退休,需要返回本市的人員,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將户口遷回本市。本人或其配偶原籍為本市或由本市遷出的歸僑,離退休後要求將户口遷回本市,在本市又有居住條件

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落户。落實僑房政策退還產權的僑房業主或繼承人要求來本市落户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將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八條 本市居民收養的子女,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可落户本市。

第十九條 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駐廈部隊隨軍家屬以及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離退休無軍籍職工安置入户本市的,按國務院、及省、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申請在本市落户,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核准,可落户本市。

第二十一條 因留學、探親、勞務等事由被註銷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國公民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永久居留權的,申請在本市落户,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可落户本市。

第二十二條 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以及解除少年管教返回本市的人員,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恢復户口。

第三章 户口遷移登記管理

第二十三條 符合户口遷入條件的人員,按下列規定辦理户口:

(一)符合本規定第五條至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件的人員申請遷入落户,由相關行政部門核准調入、遷入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分別持有關審核部門簽發的手續到公安機關

辦理落户手續。

(二)符合本規定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至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户手續。

第二十四條 公民應當在實際居住地申報登記常住户口,一個公民只能登記一個常住户口。公民有兩處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應當在一處實際居住地登記常住户口。

第二十五條 未成年人不得單獨立户。但國家和福建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在思明區、湖裏區之間遷移常住户口,或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之間遷移常住户口的,應當在遷入地擁有合法固定住所。

從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將常住户口遷入思明區、湖裏區的,應當符合規定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 本市幹部在本市跨區調動,經組織、人事、教育部門審核,可辦理本人及其符合隨遷條件人員的户口跨區遷移手續。

第二十八條 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單位接收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和畢業生,在思明區、湖裏區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思明區、湖裏區落户。其中,海外引進人才在思明區、湖裏區落户的,不需要具備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條件。

第四章 監督與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有關行政部門在户籍管理工作中,應文明執法、熱情服務,向社會公佈審核條件、程序和辦事時限,嚴格按規定辦事,

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條 在申請户口遷移中弄虛作假的,有關行政部門不予辦理户籍關係遷入,已經落户本市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將户口遷回原户籍地。

第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户籍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xx年 月 日起施行。20xx年5月2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07號頒佈的《廈門市户籍管理若干規定》同時廢止。

標籤: 精選 物業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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