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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方案及補貼標準

國企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方案及補貼標準

相信大家都十分關注公車改革及其補貼標準吧。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了一篇“2019年國企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方案及補貼標準”,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國企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方案及補貼標準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要限時完成車改

核心提示

《方案》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鼓勵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市(地、州)、縣(市、區、旗)及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蔘加車改,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參改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但須嚴格規範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日前就全面推進公車制度改革,中央和國家機關率先推進車改,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問:您認為公車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是什麼?

答: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有利於黨風廉政建設。長期以來,廣大羣眾對車輪上的鋪張意見很大、反映強烈。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黨政機關貫徹落實改進作風、密切聯繫羣眾八項規定精神的一項重要措施。

二是有利於節約開支。目前,公車消費在“三公”經費佔比例較大,中央和國家機關達60%左右,從各地公開的“三公”經費看,地方比例更高。通過推進這項改革節約政府開支,建立節約型政府,可以把節約的財政資金更多用在刀刃上。

三是有利於資源有效配置。普通公務出行由實物保障轉變為更多地由公務人員個人自主選擇,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實行社會化、市場化保障,有利於合理有效配置資源。

公車制度改革醖釀多年,黨的xx屆三中全會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落實中央部署,從解決人民羣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入手,以制度廉明,迴應羣眾關切;從自身改革做起,樹立黨政機關廉潔形象;從公信力入手,建立長效機制,根除羣眾不滿意、不認同的突出問題。

問:《意見》是全國公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性文件,它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是什麼?

答:任何一項改革要做好、做成,首先要明確改革的指導思想,公車改革雖然是一項具體改革事項,但也是一項涉及面較廣的系統改革,是制度創新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堅持社會化和市場化,將傳統的實物供給和粗放式公務用車管理模式,改變為與現代政府治理體系相適應的新型公務出行模式。改革的原則為創新制度、分類保障;統籌協調、政策配套;統一部署、分步實施。為保證改革有效實施,明確了改革的時間表和總體要求,全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兩到三年時間全面完成,基本形成符合國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對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公共部門的公車改革,要專門制定方案,適時推出,限時完成。

2、主要內容和範圍

問:《意見》提出了車改的四大任務,改革公務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確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妥善安置司勤人員、規範處置公務用車,這次車改的主要內容和範圍是什麼?

答: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各級黨政機關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特殊公務出行實行定向化保障。

參加改革的機構範圍確定為: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羣眾團體、事業單位全部參加改革。除了各級黨政機關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按照規範職務消費原則進行改革,對原符合車輛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員,逐步按規定納入改革。

參加改革的人員範圍確定為:中央和國家機關在編在崗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和地方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原則上參加車改。考慮到地方實際情況,鼓勵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市(地、州)、縣(市、區、旗)及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蔘加車改,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參改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但須嚴格規範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3、補貼標準怎樣定

問:公務交通補貼是大家非常關注的問題,《意見》對補貼標準是怎樣規定的?此前一些省市自己出台的補貼標準怎麼辦?怎樣避免出現以補貼為名變相發福利的問題?

答: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自上而下、統一部署的改革。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經過了反覆的研究測算,綜合考慮了公務出行成本、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轄區面積、自然地理環境、公務出行次數和距離、行政級別和實際承擔的工作職務等因素。根據交通成本等相關因素變化情況,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可適時適度進行調整。確定補貼標準要基於三個原則:一是改革後公務交通補貼支出總額必須低於改革前的公車運行支出總額。二是公務交通補貼僅保障城區或規定區域內基本公務出行需求。三是簡化檔次便於操作,各個級別間補貼差距不宜過大。

《方案》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見》明確規定,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50%。

這裏需要強調,公務交通補貼屬於改革性補貼,不是職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務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長途出差。同時,要求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的名義變相發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

4、怎麼確保 做成做好

問:對司勤人員的安排有什麼考慮?

答:要確保車改平穩推進,重要問題之一是依法做好司勤人員的安置工作。要以人為本,對因取消公車而失崗的司勤人員不能簡單推向社會,主要採取內部安置的辦法,用多種方式保障其能夠繼續就業。要做好相關司勤人員的人事勞動關係變更、經濟補償發放、社保關係處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問:公車改革觸及的利益很大,如此大範圍的改革,怎麼能夠確保做成做好?

答:各地區、各部門要健全工作機制,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明確改革時限。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有效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各項方針政策都能落到實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車改規定的行為,及時公佈處理結果。各級審計機關對保留的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運行維護費用、取消的公務用車處置和交通補貼發放情況等納入日常和專項審計監督,並依法公開審計結果。(據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

不管推進的難度和壓力有多大 都要堅決落實中央決定

回顧中國公車改革的歷程,如果從1994年中辦、國辦聯合頒發《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算起,已經“摸着石頭”探索20個年頭了。20年間,有多份中央文件涉及公車改革,一些地方和部門也進行過各種公車改革的實踐,但大部分或陷於沉寂,或效果不佳。究其深層次原因,還是一些幹部享樂主義和崇尚奢靡的官本位思想作怪,當改革觸及本身利益時,動力就不足了。

長期以來,一批黨員幹部丟掉了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追求奢靡享樂,公車要超標買大排量、高配版;不給派車就不下基層;有的領導幹部甚至有“三駕馬車”:城裏坐轎車、下鄉坐大排量豪華越野車、考察坐高檔商務車;還有的甚至將公車當私車隨便用。久而久之,一些幹部屁股坐得軟了,步子邁得少了。便宜佔慣了,自然也就吃不了苦,不願到條件艱苦的地方去。這種“轎子抬出的老爺作風”不僅拉開了與羣眾的距離,更弱化了執政為民的公僕情懷,引發羣眾強烈不滿。

應當看到,公車改革固然可以改變現有公車使用管理制度,大幅度降低相關行政經費開支,減輕財政負擔,但公車改革的意義絕不僅限於此。公車改革最終目的還是要推動幹部轉變作風,革除掉一些幹部身上的“老爺作風”,推動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走向深入。

公車改革既是改制度,更是改領導幹部頭腦中的“官本位”意識和虛浮作風。所有參與此次改革的機關和單位,都應該認清公車改革的深層意義,不管改革涉及的面有多廣,推進的難度和壓力有多大,都要堅決落實中央決定,將公車改革方案執行好。同時也要強化信息公開,暢通監督渠道,防止公車改革出現陽奉陰違、國有資產流失等情況。(據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

當前問題

能否真正遏制“車輪上的腐朽”?

“公車私用”現象如何扭轉? ——“從我做起”

“公車私用”長期以來是黨政機關存在的一個“頑疾”。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佈數據顯示,僅今年1月,全國查處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就有442起。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説,此次出台的改革方案提出,在兩到三年時間內取消各級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合理補貼公務交通費用,妥善安置司勤人員,規範處置公車。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副祕書長沈榮華認為,此次公車改革實現了從長期議論到具體實施的跨越,“是巨大的歷史性進步”,表明了黨中央國務院從自身改革做起,加強廉政建設,勇於擔當,推進改革的力度和勇氣。

改革過程中腐朽如何防止?

——標準明確

各地實際上已經開展了公車改革的探索和試點,但在這個過程中,也出現了部分地區公務用車減少,但採購汽車數量仍在增加的問題。個別幹部在照樣坐公車的情況下,還拿到了相當於工資水平的交通補貼。

全國人大代表高亞飛認為,取消公車發放車補是一大創新,但由於各地制定的標準不盡相同,與公交車、出租車的價格相比,有的地方車補過高,難免被質疑為“創薪”。但如果補貼過低,又容易減少公務人員下基層的積極性。

此次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方案明確,司局級幹部每人每月補貼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對於地方補貼標準,指導意見指出由地方決定,但各地差異不宜過大。改革方案也同時明確: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監管漏洞”如何堵住?

——公開執行

2019年,湖南省岳陽市給全市4200多輛公車裝上了GPS,對公務用車實施全程監控。而此前,廣東雲南等省份也出台了類似的管理措施。然而從實際效果看,百姓認為他們依然無法看到安裝GPS公車的運行軌跡數據。

全國人大代表張育彪説,解決公車私用的問題,最好的辦法是讓公車運行公開透明,讓公車接受最廣泛的社會監督。

此次公車改革指導意見明確:公開規範處置公務用車。對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要制定處置辦法,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收入,扣除有關税費後全部上繳國庫。

對此,牽頭此次改革的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承諾,為保證公開公平公正,加強對車輛處置工作的審計監督,歡迎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加大公車處置中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據新華社)

算算細賬

車改究竟能省出 多少財政錢

——財政部專家為公車改革算細賬

以現金補貼取代實物養車,公車改革這筆“減支賬”是否划算?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16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公車改革方案實施後,可望較為明顯地減少我國財政支出中的相關開支,明顯降低公車使用的行政成本。

在賈康看來,公車改革在減少行政開支方面具有“N次減支”效應。最直接的就是減少了今後在車輛購置、運營方面的經費開支,包括與公車相關的司勤人員薪酬開支。

據賈康測算,本輪公車改革將涉及約80萬輛全國公務用車、近6400輛中央國家機關本級公車。如以涉改車輛上一年在中央級的實際運營經費支出及相關人員經費支出總額為基數,以今後僅需於年度內開支的所有公職人員的交通補貼發放數來對衝,可算出相對應的實際支出總規模將從基數水平下降約7%。

賈康認為,如考慮這些因素,可使此次車改帶來的綜合節支率進一步提升到50%左右。“車改後我國財政支出中的公車支出,綜合考慮將有望縮減一半左右。”

在此基礎上,賈康認為,如不車改,未來我國公車開支可能會進一步增加。這也是車改帶來的又一重減支效應。

“車改後可以避免因油價上升、停車費增加、司勤人員工資福利開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以及司勤人員養老、醫療、住房等方面的未來潛在支出,還有車輛配備數量增加等因素引起的行政成本。”他説。

值得關注的是,為保障節約行政開支效果,方案要求財政部嚴格交通費用預算管理,各單位也要加強財務管理,其中包括嚴格公務交通補貼發放,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等規定。

對此,賈康表示,公車改革的推進,配之以財政深化改革將帶來的預算約束硬化,將會明顯地降低公共財政支出中的相關經費支出與未來行政成本壓力。

“如果把全國年度公車耗費的綜合成本以若干年傳聞中所説的3000億元作為假設的具體數量依據,那麼車改到位之後,每年因車改減少的支出將達到1500億元以上。這無疑是一件利國利民、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升公共財政支出績效水平的大好事。”賈康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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