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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人事管理制度範例

酒店人事管理制度範例

一、員工的招聘

酒店人事管理制度範例

(一)本酒店的用工以招聘為主,招聘人員可分為酒店合同工和臨時工。

(二)招聘人員必須按擬定的用工條件、要求(如個人素質、管理能力、工種、業務和知識水平等),嚴格挑選,並經過相關部門面試認可。

二、招聘原則

(一)因事設職,因崗擇人;

(二)先店內,後店外;先本市,後外地;

(三)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

三、招聘條件

(一)學歷要求:

1、前廳、公關營銷、收銀一線人員須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2、一般服務員須具有國中以上學歷。

3、特殊崗位須具有相應的等級職稱。

4、國家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崗位,須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二)年齡要求:

1、一線管理人員35歲以下。

2、一般服務員18---25歲。

3、後勤員工可放寬至45歲。

4、如特殊崗位聘用離退休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身體要求:

1、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反映靈敏、無不良嗜好、雙眼視力良好。

2、身高:男 1.60米——1.80米 女:1.50米——1.70米。

3、無犯罪記錄。

四、招聘管理程序

(一)用工部門根據本部門已定人員編制及經營管理情況,部門經理有權向辦公室提出用人申請,並隨文附上錄用人員條件標準。用工部門必須提前十五天至一個月作好本部門的用工招聘計劃,及時向辦公室提出詳細的用人申請報告

(二)辦公室按酒店各部的人員已定編制,對所有用工申請進行審核。如用工部門提出的用人申請超編,辦公室則應視情況呈總經理審批。辦公室一般自接到部門提出的用人申請之日起一個星期內給用人部門做出必要的答覆。

(三)招聘工作必須堅持“任人唯賢”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內部推薦或由酒店部門內部轉調的形式進行招聘,用工部門也可以採取此形式向辦公室推薦有關合適人選。

(四)按本酒店人事管理要求及用工部門需要,辦公室酌情安排有關部門對應聘人員實行文化和專業技能考核,並會同用工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

(五)招聘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必須由總經理親自面試並籤批後方可錄用。招聘部門主管以下員工,由辦公室與用工部門聯合進行面試,並寫出面試意見,合格後擇優錄取,辦公室按規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六)所有錄取的員工,必須經酒店辦公室和用工部門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和酒店基礎知識課程的訓練才能上崗工作。特殊情況的可考慮邊上崗邊培訓。

(七)新員工需經過一到三個月的試用,符合錄用條件者將會成為酒店正式員工,由所在部門做出鑑定,並報請辦公室辦理勞動合同。

五、招聘計劃制訂:

辦公室根據用人部門編制的計劃,作為招聘工作開展的依據,如部門因工作需要增加編制或減少編制需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批准方可實施。

六、員工入職程序:

凡經面試、體檢和政審合格被錄用者,需按如下程序辦理入職手續:

(一)新員工需交物品:

1、交驗身份證原件,交身份證複印件1份;

2、交驗文憑原件,交文憑複印件1份;

3、交驗相應技能、資格證書原件,交複印件1份;

4、交一寸免冠照片五張;

5、交齊服裝押金100元;

6、交健康證原件。

(二)新員工領取物品:

1、員工手冊

2、工號牌 ;

3、宿舍鑰匙;(住宿員工);

4、制服等;

(三)由辦公室組織進行三天的入店培訓(此三天無薪),培訓內容包括«員工手冊»、酒店常識、禮節禮貌、店規店紀等。由保安部配合培訓消防安全常識,然後交至部門。如特殊情況可先安排上崗後、再及時補充培訓。

七、試用與轉正

(一)新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具體由用工部門根據新員工試用期間在遵守勞動紀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現,向辦公室建議轉正日期。新員工試用不滿1月,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轉正的,由部門提出申請報辦公室審批後呈總經理審批。

(二)新員工在試用期間,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試用即行終止。新員工在試用期屆滿10天前,所在部門應當到辦公室領取《員工工作表現評估表》,經本部門領導審批後交辦公室。對於試用期表現出色的員工,辦公室在參考用工部門意見後,可提前通知其填寫《員工工作表現評估表》,經相關部門審批後辦理轉正手續。

(三)員工轉正後享受酒店的各項福利待遇。

(四)員工在崗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員工手冊》有關內容及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按要求參加酒店組織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八、勞動合同

員工轉正後,酒店與其鑑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作為人事檔案的主要組成部分,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九、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免

對經理級以上人員的任命應當通過文件向董事會審批,並向酒店各部門公佈並頒發“任命書”,任期一般為一年。

人事變動規定

酒店各部門在日常經營管理中涉及員工(包括管理人員)的調整晉升、降級、辭退等人事變動,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首先由主管部門通過提出。重要的人事變動必須呈報總經理批准,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具體執行。

一、員工的調整和晉升

(一)根據酒店管理需要可對酒店內部員工進行調整使用。部門經理或主管,可以根據部門工作的需要,對本部門員工 (主要是同工種內的員工)進行必要的調整使用。

(二)跨工種、跨部門員工的調動,可由本人或其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先填妥人事調動表格,經調動雙方部門經理加署意見,交辦公室研究同意後,由辦公室辦理調動手續。原則上,辦公室自接到部門提交的人事變動申請之日起,五天內向部門做出答覆。

(三)部門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調動,需經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調動,由辦公室審批即可。

(四)各部門內部的正常調動,只要不涉及員工職級和工資的,可由主管部門經理批准自行調動,並報辦公室備案。

(五)員工的晉升,由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報告、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生效。

(六)晉升後一個月屬試用期,試用期滿後如勝任該職者,則由酒店按級別正式聘任。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的聘任由總經理簽署發文。有特殊貢獻或成績優異的員工的跳級晉升,需經總經理批准,辦公室按規定辦理晉升手續。

(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完成任務的情況,部門經理及主管有權對所管轄的員工做出評估,向辦公室提議調整該員工工資,辦公室呈總經理審批。

二、員工的離職、退職

員工在合同期內因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時,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部門批准交辦公室審核批准後方可生效。員工提出請求批准後,必須在准許的三十天後離職並辦理手續,提前申請是為了給酒店以必要的人事調整時間,否則辭職員工須交付相應的違約金,代替提前申請擅自離店行為的懲罰,申請離職員工在手續尚未辦妥之前,作為酒店之員工,工作要求及標準不變,否則有不利於工作者,酒店將嚴肅處理。

(一)辦理程序:

1、由員工本人向經理提出書面申請;

2、員工所在部門經理必須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並由部門填寫相關表格,經批准後備案(辦公室自收到申請之日起計算,三十天後准許離職);

3、根據辦公室開具的表格員工做好交接工作,把屬於酒店的財物歸還有關部門,並由接收人簽字;

4、辦公室確認交接並辦理離職手續;

5、員工持收據及辦公室開出的結算單到財務部結帳。

(二)裁員、辭退與除名處理:

1、酒店因業務變更或某些原因產生宂員、決定裁減時,提前三十天通知其所在部門及有關員工。

2、員工因違反酒店有關紀律及規章制度,或在用工期間不符合本酒店的用工標準,部門可向辦公室提出辭退意見,辦公室參照本《細則》第二章第二條規定做出處理。

3、員工因嚴重違反酒店有關紀律規定和國家有關法令,使用部門可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直至向辦公室提出辭退或除名處理。

4、辭退及除名的處理程序:各部門對被辭退或除名的員工,按《員工手冊》的具體規定做出書面意見,報辦公室審核後呈總經理批准,由辦公室按本《細則》第二章第二條辦法辦理。

員工工資、福利、考勤管理規定

一、員工工資

(一)酒店合同工的工資由基本工資、技能津貼、績效工資、工齡工資等四部分構成。

(二)酒店必要時可根據營業狀況考慮按年度調整員工工資。

(三)酒店聘請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及技術骨幹,其工資標準可通過協商擬定(原則上不超過規定工資標準的範圍)。但擬定的工資標準必須由總經理簽署認可。受聘人員的其它待遇以合同形式確定。

(四)考勤和員工工資發放程序:

1、工資應嚴格按照員工的考勤計發。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準確作好有關記錄,隨時抽查員工的考勤情況。每月末,由各部門彙總後報辦公室複審。

2、辦公室按各部門上交的考勤彙總後,按國家和酒店有關的工資考勤管理規定進行審核。

3、辦公室做好全店員工工資表後,經辦公室經理審核並在總表上簽字,於每月六日前交財務部複審,最後呈送總經理籤批。

4、財務每月十五日按鑑批制好的《員工工資表》發放員工工資。

二、假期

(一)按照國務院規定,員工每年可享受十天法定假期(元旦一天、國際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春節三天)。

(二) 休假詳見酒店《員工手冊》假期規定。

(三) 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及慰唁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四)員工的病假須有區級以上醫院或由酒店指定的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和病假證明,並有所在部門經理簽字審批才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凡休病假者不發全勤獎金,具體由辦公室嚴格掌握。

1、酒店員工“急診”病假單在兩天以上者,酒店僅承認第一天病假有效,員工必須在第二天知會所屬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繼續休病假,否則一律當曠工處理。

2、若有特殊情況請假兩天以上者,須經本部門經理批准,未經批准一律當曠工處理。請假三天以上者,須經總經理批准,由辦公室統一辦理。事假按天數扣發工資。

3、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病假須報總經理批准。

4、申請各類假期,均需填寫“假期申請表”,按權限審批交辦公室統一辦理。

(五)除獲總經理批准外,年假不得積累至下一年度。

(六)凡當年受留用察看處分或受刑事拘留者,不得享受當年年假待遇。

(七)酒店合同工非工傷醫療期超過一個月或患上其它疾病不能從事酒店業工作的,按國家規定予以辭退。

(八)員工因工負傷,視傷勢送醫務室或有關醫院治療,並立即報部門經理、總監,及時填寫《工傷報告表格》,報辦公室審批備案。

(九)凡因工負傷或死亡之員工將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和規定辦理。  員工培訓制度

第一節 總 則

一、為了科學、規範做好酒店培訓工作,達到增進溝通,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增強酒店的綜合競爭力,提高員工的職業安全保障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酒店關於溝通、職業規劃和培訓工作的基本制度。

三、酒店開展培訓工作的具體目標是:

(一)加強蝸工管理,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

(二)改進員工的工作表現;

(三)為員工未來發展和工作調整做好準備;

(四)使員工有晉升和發展的資格與機會;

(五)減少意外事故發生,培育安全的工作習慣;

(六)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七)讓新員工很快了解酒店並適應新崗位;

(八)讓各崗位員工之間相互瞭解和理解;

(九)培育員工的領導和指導能力,以便酒店擴充時,指導新員工;

第二節 溝 通

一、酒店與員工、各級領導與員工及員工之間的溝通,有利於酒店各項政令的暢通,有利於增強團隊精神,有利於提高酒店的戰鬥力和競爭力。

二、辦公室應當通過開設信箱,舉辦各種座談會、聯誼會、文娛活動來增進員工之間的溝通和理解。

三、辦公室應當通過舉辦“對話”活動,為員工提供與酒店領導(特別是董事長和總監)面對面交流的機會。

第三節 職業規劃

辦公室應當在與各崗位員工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積極開展調研工作,結合酒店和員工的實際,為員工設計制定適宜的職業生涯規劃,並在培訓實施及日常管理中積極促成規劃的落實。

第四節 入職前培訓

一、新進酒店的員工或員工就職於新崗位前,必須參加辦公室舉辦的培訓班。

二、員工就職於新崗位前應當接受該崗位隸屬關係、基本規章制度及有關專業技術的培訓。

三、上述培訓結束,應當進行考核,考核成績是確定員工崗位技能工資的重要依據之一;特殊需要,員工未參加就職前培訓直接上崗的,應當在一月內接受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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