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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精選21篇)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精選21篇)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精選21篇)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並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櫃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並保持個人衞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制度的監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人員個人衞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衞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境衞生。

(八)發現問題,由衞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2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大局。作為食品生產企業,應以嚴謹的科學態度、高度的責任意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提供安全放心的產品。“兩節”將至,在開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之際,我們有義務向消費者展示我們肩負的社會責任。為此,我們向全市各食品生產企業提出倡議並向社會各界做出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自覺執行與食品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嚴格把好食品安全質量關,安全生產,誠信經營。

二、提高對食品質量安全重要意義的認識,各企業法人和單位負責人更要擔當起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義務。逐步實施企業食品安全員管理責任制度。

三、遵守國家食品質量安全准入制度,自覺抓好產品質量源頭管理,保證生產加工工藝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嚴格、規範,保證生產產品所使用的原料、輔料、添加劑等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保證未經檢驗合格的食品決不出廠,加強食品生產與流通各環節的全過程監控,不生產、加工、銷售不安全食品。

四、自覺實施召回制度,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信息,主動召回產品。

五、加強企業和行業自律,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社會責任和義務,接受同行、消費者和全社會的監督,積極配合執法部門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

六、加強企業誠信體系和誠信文化建設,誠信生產經營,努力提高企業管理水平,運用先進管理手段,不斷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七、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與普及,提供科學消費信息,倡導健康消費理念,推動全行業形成食品安全經驗與技術交流的共享機制。

食品安全的責任重於泰山,讓我們大家共同攜起手來,本着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共同承擔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神聖責任,為百姓築起保護健康和安全的堅固長城,為推動我國食品行業的健康發展,為構建和諧消費環境、推動全市食品行業健康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3

1.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衞生,經營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質量衞生標準。

3.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管理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並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櫃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4.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櫃停止銷售,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5.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4

1、目的

為了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對質量安全有關的管理層及各只能部門和有關人員。

3、職責

3.1質量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調、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向公司管理層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

3.2自查組長:提出自查小組名單,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審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

3.3質保部: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自查,起草自查報告。對不合格項目的整改、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3.4自查小組成員: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及時實施自查,提交自查報告。

3.5受檢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協助自查,負責本部門不合格項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4、要求

4.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劃

4.1.1自查頻次:每年不少於1次且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

質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年度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並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4.1.2當有夏磊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發生了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

b)組織的內部機構、生產工藝、質量方針和目標等有重大改變。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範圍、頻次和方法由質保部提出,質量負責人批准實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

4.2.1由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質量負責人批准,經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即被指定為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

4.2.3自查小組成員不檢查自己的工作。

4.2.4質保部負責向自查小組成員提供自查時所需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受檢部門負責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關標準。

4.2.5自查小組成員按所檢查的範圍和受檢部門的特點,編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檢查時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實施

4.3.1召開一次簡短的首次會議,組長介紹自查的目的、方位、準則、方式、計劃和自查人員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計劃中不明確的問題,確定末次會議的時間、地點。

4.3.2在受檢部門人員陪同下,由自查組長主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員採用現場觀察、查閲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

4.3.3尋找客觀證據,在自查表中記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的事實。若發現不符合要求時,將不符合事實與受檢部門交換意見。

4.3.4自查結束,自查小組成員互相交流分析,確定不符合事實。在編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時,須事實描述清楚,證據確鑿。

4.3.5幫助受檢部門制定評價糾正措施。

4.3.6對自查結果進行彙總分析,確定不合格項,取得受檢部門簽字認可。

4.3.7召開末次會議,由自查組長報告自查情況和自查結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檢查結論,並對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議。

4.3.8提交自查報告。

4.4糾正措施

4.4.1根據審核員填寫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受檢部門除進行確認外,還要分析不符合產生的原因,由問題的責任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糾正措施,並規定完成糾正措施的期限。

4.4.2糾正措施須在規定的日期內實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責任部門必須向質量負責人説明情況,請求延期。

4.4.3受檢部門在預定期限內完成糾正措施的實施後,通知質保部確認完成情況,並報質量負責人認可。

4.4.4對期限較長的糾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時由自查小組確認。

4.5食品安全自查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記錄由辦公室負責保存。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5

名稱:

一、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文件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於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粘貼、電子文檔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台賬。食品進貨台賬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閲進貨台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壞、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枱銷燬,並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衞生。

三、食品衞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並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櫃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並保持個人衞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制度的監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人員個人衞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衞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境衞生。

(八)發現問題,由衞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一)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五)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申請人簽名(蓋章):

日期: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6

為了加強對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銷售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單位所經營的食品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檢查。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第二條經營包裝食品時,應當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的食品,應當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三條本單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四條本單位應當建立並如實記錄食品進貨台帳、銷貨台帳(從事批發業務的),台帳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五條本單位不得經營假冒偽劣、不合格或存在其他安全衞生隱患的食品。對不合格食品應當實施退市登記管理制度。

第六條本單位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嚴禁聘用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銷售。

第七條在行政執法部門檢查時,本單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主動、積極、有義務配合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工作。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7

一、目的

定期對公司的食品生產安全狀況進行自我檢查評價,及時發現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況並立即採取整改措施,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對質量安全有關的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食品生產安全自查範圍包括現場檢查、管理制度和質量記錄。

三、職責

1、質量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調、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負責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編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層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

2、自查組長:提出自查小組名單,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審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每年度對公司的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檢查評價一次,並向經理提交自查報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自查,起草自查報告。對不合格項目的整改、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3、自查小組成員: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及時實施自查,提交自查報告。

4、受檢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協助自查,負責本部門不合格項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四、實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劃

1.1自查頻次:每年不少於1次且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質量負責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年度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並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1.2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發生了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

b)組織的內部機構、生產工藝、質量方針和目標等有重大改變。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範圍、頻次和方法由質管部提出,質量負責人批准實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

2.1由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質量負責人批准,經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即被指定為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

2.3自查小組成員不檢查自己的工作。

2.4質管部負責向自查小組成員提供自查時所需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受檢部門負責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關標準。

2.5自查小組成員按所檢查的範圍和受檢部門的特點,編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檢查時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實施

3.1召開一次簡短的首次會議,組長介紹自查的目的、範圍、準則、方式、計劃和自查人員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計劃中不明確的問題,確定末次會議的時間、地點。

3.2在受檢部門人員陪同下,由自查組長主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員採用現場觀察、查閲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

3.3尋找客觀證據,在自查表中記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的事實。若發現不符合要求時,將不符合事實與受檢部門交換意見。

3.4自查結束,自查小組成員互相交流分析,確定不符合事實。在編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時,須事實描述清楚,證據確鑿。

3.5幫助受檢核部門制定並評價糾正措施。

3.6對自查結果進行彙總分析,確定不合格項,取得受檢部門簽字認可。

3.7召開末次會議,由自查組長報告自查情況和自查結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檢查結論,並對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議。

3.8提交自查報告。

4、糾正措施

4.1根據審核員填寫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受檢部門除進行確認外,還要分析不符合產生的原因,由問題的責任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糾正措施,並規定完成糾正措施的期限。

4.2糾正措施須在規定的日期內實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責任部門必須向質量負責人説明情況,請求延期。

4.3受檢部門在預定期限內完成糾正措施的實施後,通知質保部確認完成情況,並報質量負責人認可。

4.4對期限較長的糾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時由自查小組確認。

5、食品安全自查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6、食品安全自查的記錄由辦公室負責保存。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8

一、進貨查驗和台帳記錄制度

1、認真學習有關法律規定,熟悉並掌握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和台賬記錄的要求;

2、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

3、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貨方索取、查驗證明其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明,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檢驗證明等,並保留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備,按照相關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查驗。長期定點採購的,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採購供應合同

4、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並複印備查);

5、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採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

6、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

7、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釐米以上的平台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並符合標籤標註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誌(食品專櫃)並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籤標註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4、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5、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

2、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

3、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衞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衞生管理,衞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衞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後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並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1、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對所經營食品的檢驗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3、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對所銷售的食品進行檢驗,也可以委託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4、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5、有條件的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或委託食品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1、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

3、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4、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1、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3、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4、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5、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衞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台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佈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9

一、目的

定期對公司的食品生產安全狀況進行自我檢查評價,及時發現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況並立即採取整改措施,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對質量安全有關的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食品生產安全自查範圍包括現場檢查、管理制度和質量記錄。

三、職責

1 質量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調、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負責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編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層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

2 自查組長:提出自查小組名單,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審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每年度對公司的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檢查評價一次,並向經理提交自查報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自查,起草自查報告。對不合格項目的整改、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3自查小組成員: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及時實施自查,提交自查報告。

4受檢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協助自查,負責本部門不合格項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四、實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劃

1.1 自查頻次:每年不少於1次且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質量負責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年度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並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1.2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發生了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

b)組織的內部機構、生產工藝、質量方針和目標等有重大改變。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範圍、頻次和方法由質管部提出,質量負責人批准實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

2.1由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質量負責人批准,經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即被指定為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

2.3自查小組成員不檢查自己的工作。

2.4質管部負責向自查小組成員提供自查時所需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受檢部門負責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關標準。

2.5自查小組成員按所檢查的範圍和受檢部門的特點,編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檢查時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實施

3.1召開一次簡短的首次會議,組長介紹自查的目的、範圍、準則、方式、計劃和自查人員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計劃中不明確的問題,確定末次會議的時間、地點。

3.2在受檢部門人員陪同下,由自查組長主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員採用現場觀察、查閲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

3.3尋找客觀證據,在自查表中記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的事實。若發現不符合要求時,將不符合事實與受檢部門交換意見。

3.4自查結束,自查小組成員互相交流分析,確定不符合事實。在編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時,須事實描述清楚,證據確鑿。

3.5幫助受檢核部門制定並評價糾正措施。

3.6對自查結果進行彙總分析,確定不合格項,取得受檢部門簽字認可。

3.7召開末次會議,由自查組長報告自查情況和自查結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檢查結論,並對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議。

3.8提交自查報告。

4糾正措施

1根據審核員填寫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受檢部門除進行確認外,還要分析不符合產生的原因,由問題的責任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糾正措施,並規定完成糾正措施的期限。

2糾正措施須在規定的日期內實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責任部門必須向質量負責人説明情況,請求延期。

3受檢部門在預定期限內完成糾正措施的實施後,通知質保部確認完成情況,並報質量負責人認可。

4對期限較長的糾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時由自查小組確認。

5食品安全自查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6食品安全自查的記錄由辦公室負責保存。

五、食品生產安全自查檢查規程要求

(一)現場檢查規程

1、原輔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採購進貨查驗落實情況,檢查項目:原輔料存放;專庫管理;標籤標識;索證索票;制度具備情況;現場記錄。

1.1原輔料存放

1.1.1原輔料存放是否離地10cm以上,離牆20cm以上。外包裝是否完整,並應有防止蟲害侵入的裝置。

1.1.2倉庫是否符合衞生要求。

1.1.3原輔料倉庫內是否有過期原輔料,過期原輔料清理及記錄是否符合要求。

1.1.4生產過程中用到的危險化學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1.5原輔料倉庫內是否有毒有害物質和非生產用其他物品,專庫專用,防止交叉污染。

1.2專庫管理

1.2.1食品添加劑是否專庫或專櫃保存,並有專人管理。

1.2.2內包裝材料是否有專庫或專門區域存放。

1.3標籤標識

1.3.1原輔料(除農副產品)標籤是否有食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和規格、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繫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及其他需要標示的內容。

1.3.2原輔料標籤與索證索票一致,重點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

1.4索證索票

1.4.1企業直接採購國外內生產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索取原輔料生產商有效的許可證複印件(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得許可的)和與購進批次產品相適應的合格證或批檢報告。

1.4.2企業直接從流通經營單位採購原輔料的, 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經營單位信息的每筆購物的憑證。

1.4.3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企業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自行檢驗或委託檢驗,並保存檢驗記錄。

1.5制度具備情況:企業是否具備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生產過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廠檢驗記錄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並認真執行。

1.6現場記錄

1.6.1企業是否有倉庫温濕度記錄(對於有貯存條件要求的原輔料)、原輔料進貨查驗記錄、原輔料進出庫記錄。

1.6.2進貨查驗記錄中是否包含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產品許可證證號或票據號及其他合格證明文件編號等內容,是否保留相關證件、票據及文件。

1.6.3企業生產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輔料的品種是否與進貨查驗記錄內容一致。

1.6.4.食品添加劑使用是否有記錄。

(二)生產過程控制

1、廠區環境清潔衞生狀況

1.1廠區內垃圾是否密閉存放,是否散發出異味, 是否有各種雜物堆放。

1.2廠區設置的防蠅、防鼠設施是否正常運行。

1.3企業的生活區和生產區是否分離。

1.4查看是否有清潔記錄,是否按衞生制度執行。

2、更衣室

2.1更衣室進口和出口設置是否變化,內部是否設儲衣櫃或衣架、鞋箱(架),個人衣、鞋與工作服、靴是否分開放置。

2.2更衣室內空氣是否進行殺菌消毒。

2.3更衣室內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動式洗手設施、幹手器,並配備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記錄,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換要按照使用説明和制度要求。

3、生產加工場所清潔衞生狀況

3.1車間及倉庫設置的防蠅、防鼠設施是否正常運行。

3.2物料是否離地離牆堆放。

3.3生產車間內垃圾是否密閉存放。

3.4各車間牆面及地面有無污垢、黴變、積水,是否記錄清潔衞生情況。

4、生產加工設施、設備清潔衞生狀況

4.1生產加工設施、設備表面是否清潔,無積垢。

4.2企業是否記錄生產加工設施、設備的清潔衞生情況。

5、企業必備生產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清洗消毒

5.1查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記錄。

5.2查閲清洗消毒記錄。

6、產品投料記錄

6.1企業是否能提供產品投料記錄,投料項是否有違法添加。食品添加劑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6.2投料記錄是否包含投料數量、品名、生產日期或批號、用於生產產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批號等內容。

7、生產加工過程中關鍵控制點的控制記錄,是否與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記錄。

8、生產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況。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況

9.1原料是否經脱包或採用其他清潔外包處理後進入生產車間

9.2半成品存貯是否有防護措施,標識信息是否清晰

9.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於專門區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9.4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是否保持清潔,並符合食品衞生要求。

10、設備、設施運行情況

10.1温濕度控制設備是否正常開啟。

10.2清洗消毒設施是否正常開啟。

10.3空氣淨化裝置是否正常開啟,壓力是否符合規定。

10.4其他生產必備設施是否發生變化,查閲許可資料,進行現場比對,檢查生產必備設備、設施有無增減。

11、現場人員衞生防護情況

11.1查看至少2人現場清洗消毒動作是否按規定執行。從事食品生產的人員,進入生產場所前應當洗淨雙手;工作服應定期清洗消毒。採用掛鈎放置工作服的應在更衣室恰當位置安裝紫外線燈進行消毒。

11.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頭髮不得露於帽外。

11.3是否佩戴首飾。

11.4現場人員持健康證、培訓等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三)出廠檢驗現場檢查

1、檢驗室設施、設備、化學試劑情況

1.1檢驗室場地等基本設施是否保持潔淨。

1.2檢驗室中的必備化學試劑是否在有效期內……

1.3天平等計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1.4檢驗室中的出廠檢驗必備化驗設備、試劑要配備齊全、有效;計量器材應經過檢定(壓力錶為半年一次,其他設備一般一年一次)。

1.5檢驗室中的出廠檢驗設備、輔助設備是否正常使用

2、應具備相應能力的檢驗員並獲得相應的食品檢驗職業資格證書。

3、出廠銷售成品是否進行出廠檢驗

3.1出廠檢驗項目與食品安全標準及產品許可審查細則規定的項目是否保持一致,出廠檢驗項目是否齊全。

3.2出廠銷售的產品是否具有檢驗報告、原始數據記錄。

3.3出廠檢驗報告是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檢驗合格證號等信息。

3.4出廠檢驗記錄是否保存至少2年

4、自行出廠檢驗企業實驗室是否具有測量比對

4.1出廠檢驗應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能力比對檢驗。

4.2是否建立並保存比對記錄。

5、委託出廠檢驗情況

5.1企業是否和有資質的檢驗機構簽訂委託檢驗合同。合同書中應載明:檢驗項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5.2委託出廠檢驗報告是否與企業生產產品批次一致。

6、產品留樣情況

6.1產品留樣樣品是否有記錄。

6.2是否具有留樣樣品存放區域。

7、成品庫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7.1成品存放是否離地10cm以上,離牆20cm以上;倉庫內要將合格品、待檢品、不合格品分別堆放,有標識。

7.2倉庫是否符合衞生要求。

7.3有貯存條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規定貯存條件存儲,並配備温濕度計等設施,冷庫温度是否達到要求。

7.4成品倉庫內是否有過期成品,過期成品清理及記錄是否符合要求。

(四) 食品標識標註規定: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和規格、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繫方式、貯存條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營養成分表,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五)食品銷售台賬是否包括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檢驗合格證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出貨日期、地點。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況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專門區域。

2.企業出現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記錄。

3. 企業出現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銷燬記錄

六、相關表單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安全情況自查表》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0

一、食品採購

經營單位採購食品,須按國家規定進行索證,應相對固定食品採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1、禁止採購以下食品:

(1)禁止採購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清混有異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衞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3)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規範規定的定型氣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二、貯存

1、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2、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儲存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3、用於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誌。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櫃存放。

4、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品的炊事員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於70度。

3、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4、不得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有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品從業人員衞生要求

1、食品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衞生的基本要求。

2、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3、食品從業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症狀時,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愈後方可重新上崗。

4、食品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臵於帽內。

(3)加工食品時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五、剩飯剩菜的處理

1、食品管理人員應精確預測就餐人數,合理安排當餐飯菜的數量,飯菜儘量少剩或不剩。

2、食品剩餘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温徹底加熱後方可繼續食用。

3、對剩飯剩菜的保管、處理,要有專人負責,並作詳細記錄。 4、食品負責人要嚴格對待剩飯剩菜的處理情況做好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金星幼兒園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1、所有加工的食品應安排專人負責,進行留樣。

2、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100克。

3、對留樣食品的時間、菜名等其他留樣情況進行詳細登記、造冊,負責人簽字。

4、留樣人員要切實重視食品留樣工作的重要性,對留樣的記錄情況,食品負責人檢查、簽名,相關記錄至少保存12個月。

食品清洗和消毒

1、各食品應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證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洗衞生,防止食品污染。

2、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符合GBl4930.1《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衞生標準》和GBl4930.2《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消毒劑衞生標準》等有關條款和標準。

3、採用化學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觸面。

4、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持設施內定位存放且有明顯標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做好餐具消毒的記錄工作,對消毒的器具數量及其它情況進行記錄,負責人簽字。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1

第一條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

第二條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對所經營食品的檢驗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第三條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對所銷售的食品進行檢驗,也可以委託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第四條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五條有條件的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或委託食品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第六條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第七條如發生事故,在第一時間內採取應急措施防止危害擴散。應急處臵措施包括如下:

(一)採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

(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導致事故的人員,一旦出現不適症狀的,立即送至醫院救治;

(三)保護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現場,控制好保存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關部門採集、分析等;

(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進行停止使用,進行徹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後才能繼續使用。

第八條及時向相關的行政主觀部門報告發生的事故情況並採取相關的措施。

第九條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2

1、每季度向所在區主管部門如實申報產生餐廚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的.種類、數量、流向;

2、餐廚垃圾、廢棄食用油脂與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開,分別單獨收集;

4、保證當天產生的餐廚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當天得到清運。

5、禁止將餐廚垃圾、廢棄食用油脂排入下水道或以其它方式隨意傾倒;

6、禁止將餐廚垃圾、廢棄食用油脂提供給主管部門確定的清運、處理單位以外的單位、個人清運、處理;

7、禁止將餐廚垃圾直接作為畜禽飼料;

8、禁止將廢棄食用油脂或其加工產品用於食品加工。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3

1、聽從領導安排,接受任務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給的工作。

2、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按時供應學生、教職工飯菜。

3、工作人員工作時間一律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間吸煙,不得讓無關人員進商店。切實做好防火、防電、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術,儘量做到一週內葷菜不重複。要限制燒菜數量,不供應隔頓菜。每週剛好預報好菜譜。

5、仔細執行用餐規則,關切集體,堅特原則,做到商店用碗、盤一律不外借。

6、做好學生開水供應工作,保證保暖桶的清潔,學期結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商店衞生以及商店前的環境衞生,做到一天一小掃,一月一大掃。必需遵保衞生公約,切實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需用開水將碗盤桶浸泡一次。

8、節約用水、用電、用煤、用柴,保管好商店現有財產,如有損失,應查找緣由,追究責任。

9、不得轉讓任何商店物品,工作時間不幹私活,一經發覺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間要相互團結,工作不斤斤計較,做到既明確分工,又相互協作。

11、不斷改善服務看法,虛心聽取就餐人員看法,努力提高服務質量,改進商店工作。

12、商店工作人員要嚴守學校各項規章,注意自身形象,不得做有損於學校的言行,不得參加社會歪風邪氣,對有損學校形象,參加社會歪風邪氣的,一經發覺,情節稍輕的`,學校將予以指責教化,並在期末嘉獎中扣除50—200元的獎金,情節嚴峻的將予以全扣期末獎直至予以辭遲。

13、健全商店人員年度、學期考核制度,做到有獎罰。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4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食品生產經營行為,認真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保障廣大人民羣眾的食品消費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自查範圍

對本廠食品生產全過程實行全面檢查、層層監管,由食品安全負責人牽頭,各部門、崗位負責人配合。

三、自查內容

(一)企業資質變化情況:營業執照與食品生產許可證實際生產方式和範圍是否一致,是否發生變化,變化後是否報告。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及培訓落實情況。相關從業人員健康證是否齊全,是否建立人員健康檔案,是否不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培訓並做好記錄。

(三)原料進貨查驗落實情況:採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索證、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從具有合法資格的企業採購,購進時是否索取了企業相關資質證明和合格證明文件。是否有詳細的採購驗證記錄;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是否嚴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並做了詳細的相應記錄;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是否實施“五專”管理,有單獨的進貨台賬。

(四)生產過程控制情況:廠區環境、生產加工場所、設備設施衞生狀況是否良好,生產工藝過程是否符合要求並做好相關記錄,是否定期維護保養設備設施,確保設備運行正常;是否存在人流、物流及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況。

(五)食品出廠檢驗落實情況:是否配備了必備的檢驗儀器、設備,計量檢驗儀器、設備是否檢定並在檢定有效期內;檢驗輔助設備和化學試劑是否齊備;檢驗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具有檢驗資格和能力;是否按照國家標準,對生產的每批產品進行檢驗,是否將檢驗的原始記錄和產品出廠檢驗報告留存備查,是否對出廠的每批產品留樣,並進行登記。

(六)不合格品的管理情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記錄情況:是否有采購不合格食品原輔料和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情況,對不合格品是否按要求進行處理,對不安全食品是否按相關規定進行召回,並有記錄。

(七)食品標識標註情況:生產的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印有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產品標準代號,以及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生產許可證編號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和產品的貯藏方式和保質期等相關信息。

(八)食品銷售台賬記錄情況:是否建立了食品的銷售台賬,記錄了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銷售日期、檢驗合格證號、生產批號以及購貨者的相關信息,包括購貨者的名字,地址、銷貨場所等。

(九)產品標準執行情況:企業是否積極並嚴格執行各個產品的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執行的標準是否有效。

四、工作要求

應當定期(每年至少一次)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並做好自查情況記錄,真實反映情況,不得隱瞞,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組織整改,並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驗證。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設立食品衞生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商場進行商品衞生檢查和環境衞生檢查:

2、把好食品採購、進貨關,特別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採購黴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衞生安全:

3、規範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疏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牆,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範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彙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定期對公司的食品生產安全狀況進行自我檢查評價,及時發現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況並立即採取整改措施,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對質量安全有關的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食品生產安全自查範圍包括現場檢查、管理制度和質量記錄。

三、職責

1、質量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調、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負責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編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層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

2、自查組長:提出自查小組名單,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審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每年度對公司的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檢查評價一次,並向經理提交自查報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自查,起草自查報告。對不合格項目的整改、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3、自查小組成員: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及時實施自查,提交自查報告。

4、受檢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協助自查,負責本部門不合格項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四、實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劃

1.1自查頻次:每年不少於1次且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質量負責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年度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並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1.2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發生了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

b)組織的內部機構、生產工藝、質量方針和目標等有重大改變。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範圍、頻次和方法由質管部提出,質量負責人批准實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

2.1由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質量負責人批准,經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即被指定為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

2.3自查小組成員不檢查自己的工作。

2.4質管部負責向自查小組成員提供自查時所需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受檢部門負責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關標準。

2.5自查小組成員按所檢查的範圍和受檢部門的特點,編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檢查時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實施

3.1召開一次簡短的首次會議,組長介紹自查的目的、範圍、準則、方式、計劃和自查人員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計劃中不明確的問題,確定末次會議的時間、地點。

3.2在受檢部門人員陪同下,由自查組長主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員採用現場觀察、查閲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

3.3尋找客觀證據,在自查表中記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的事實。若發現不符合要求時,將不符合事實與受檢部門交換意見。

3.4自查結束,自查小組成員互相交流分析,確定不符合事實。在編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時,須事實描述清楚,證據確鑿。

3.5幫助受檢核部門制定並評價糾正措施。

3.6對自查結果進行彙總分析,確定不合格項,取得受檢部門簽字認可。

3.7召開末次會議,由自查組長報告自查情況和自查結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檢查結論,並對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議。

3.8提交自查報告。

4、糾正措施

4.1根據審核員填寫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受檢部門除進行確認外,還要分析不符合產生的原因,由問題的責任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糾正措施,並規定完成糾正措施的期限。

4.2糾正措施須在規定的日期內實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責任部門必須向質量負責人説明情況,請求延期。

4.3受檢部門在預定期限內完成糾正措施的實施後,通知質保部確認完成情況,並報質量負責人認可。

4.4對期限較長的糾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時由自查小組確認。

5、食品安全自查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6、食品安全自查的記錄由辦公室負責保存。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5

一、食品安全自查應至少每週一次常規檢查、每月一次全項檢查,開展全項檢查時應邀請單位負責人蔘加,檢查內容見《食品安全自查評價表》。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重點環節(如烹飪加工、涼菜製作等)食品安全檢查,對各環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的,要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三、各崗位或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食品安全操作要求的行為。

四、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獎懲等規定處理。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建議本單位負責人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並及時向食藥監部門報告。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6

為了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一、職責

1、質量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調、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向公司管理層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

2、自查組長:提出自查小組名單,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審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

3、質檢部: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自查,起草自查報告。對不合格項目的整改、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4、自查小組成員: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及時實施自查,提交自查報告。

5、受檢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協助自查,負責本部門不合格項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二、要求

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劃

2、自查頻次:每年不少於1次且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質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年度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並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3、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發生了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

b)組織的內部機構、生產工藝、質量方針和目標等有重大改變。

4、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範圍、頻次和方法由質保部提出,質量負責人批准實施。

5、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

6、由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質量負責人批准,經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即被指定為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

7、自查小組成員不檢查自己的工作。

8、質檢部負責向自查小組成員提供自查時所需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受檢部門負責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關標準。

9、自查小組成員按所檢查的範圍和受檢部門的特點,編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檢查時使用。

10、食品安全自查的實施

11、召開一次簡短的首次會議,組長介紹自查的目的、範圍、準則、方式、計劃和自查人員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計劃中不明確的問題,確定末次會議的時間、地點。

12、在受檢部門人員陪同下,由自查組長主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員採用現場觀察、查閲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

13、尋找客觀證據,在自查表中記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的事實。若發現不符合要求時,將不符合事實與受檢部門交換意見。

14、自查結束,自查小組成員互相交流分析,確定不符合事實。在編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時,須事實描述清楚,證據確鑿。

15、幫助受檢核部門制定並評價糾正措施。

16、對自查結果進行彙總分析,確定不合格項,取得受檢部門簽字認可。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7

(一)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衞生。

2、依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範圍經營,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不擅自變更加工佈局及場所用途,新、改、擴建加工場所或變更許可內容,先經過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再進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組,餐飲業法人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4、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實施內部檢查管理,督促檢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並做好相關記錄。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在部門內開展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進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檢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每週進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6、依法制定並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臵方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品採購查驗制度

1、採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要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向固定供貨商採購食品的,要簽訂採購供貨合同。

2、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採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户)採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採購的,要查驗留存購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複印件者,要由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3、建立採購記錄台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後次序有序整理、保存採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5、採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黴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籤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製品。

6、所採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籤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定。

(三)食堂環境、設施設備衞生管理制度

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黴、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水池、操作枱、工用具、功能區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正常使用。垃圾桶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衞生保持清潔乾爽,不在加工場所內飼養活禽畜。

1、食堂、包間隨時保持整潔,餐具擺台後或員工就餐時不清掃地面。餐具擺台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現或被員工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食堂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並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專用工具消毒後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員工自取的調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貯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發黴。

5、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擺台上桌。

6、配備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員工,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後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並清潔枱面。

8、及時做好枱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衞生。

(四)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餐飲具必須經有效的清洗消毒後方可使用。盛裝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須分開,消毒後的餐具放臵於專用保潔櫃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業餐飲具的,要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不使用無執照、無標籤的集中消毒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五)從業人員健康及衞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症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6.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衞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嚴格衞生操作。

8.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後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後用流動水沖洗。

9.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10.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後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11.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衞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梳理整齊臵於帽後。

(六)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管理制度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8

1、設立食品衞生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商場進行商品衞生檢查和環境衞生檢查:

2、把好食品採購、進貨關,特別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採購黴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衞生安全:

3、規範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疏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牆,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範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彙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19

一、從業人員衞生管理制度

1,凡是從業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崗前衞生知識方面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衞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是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衞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後。不得留過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4,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後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後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後用流動水沖洗。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餐(用)具洗滌、消毒管理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鹼水洗→清水衝→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衝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乾淨,消毒後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着物,及時放入保潔櫃密閉保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櫃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6,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拖布。

7,洗刷消毒結束,清理地面、水池衞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衞生,無油漬殘漬,泔水桶內外清潔。

8,定期清掃室內環境、設備衞生、不留衞生死角,保持清潔。

三、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裏生,加工後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經消過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放涼後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製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後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剩餘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衞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8,工作結束後,調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衞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飯店

20xx年12月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20

1、建立並落實餐飲服務經營場所環境,設施、設備及加工用具、容器清潔消毒和維護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照要求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使場所及其內部設施隨時保持清潔。

2、生產加工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廢棄物及時清理,清除後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3、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除蟲滅害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避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

5、設施、設備及工具容器可採用化學消毒方式,其有效氯濃度為250mg/L,一般工具、容器消毒作用時間為5分鐘以上。應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沒於消毒液中。消毒後以潔淨水沖洗乾淨。

6、使用的洗滌劑和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要求。

7、用於清掃、清洗和消毒的設備、用具應放置在專用場所妥善保管。

8、應建立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預包裝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篇21

一、為了保證食品質量以及食品安全,特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二、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是食品質量、食品安全方面自查,兩次自查間隔不得超過12個月。

三、發生嚴重食品安全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等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四、相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採用現場觀察、查閲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尋找客觀證據,在自查表中記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的事實。若發現不符合要求時,尋找不合適事實的原因。

五、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對自查結果進行彙總分析,確定不合格項,取得管理人員的簽字認可,並提交自查報告。

六、根據自查情況填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管理人員除進行確認外,還要分析不符合產生的原因,由問題的責任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糾正措施,並規定完成糾正措施的期限。

七、糾正措施須在規定的日期內實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責任部門必須向質量負責人説明情況,請求延期。

八、食品安全自查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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