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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精選21篇)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精選21篇)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精選21篇)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出租方: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出租、租用起重機設備達成如下一致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設備簡況:

設備名稱

型號規格

數量

備註

履帶式起重機

250噸,SCX2500

壹台

主臂64米

二、設備使用方式:

1)使用地點:xx省xx市

2)工程項目名稱:石化工程

3)設備作業內容:起重吊裝作業

三、租賃期限

租期六個月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若需延期則另行商定。

四、租價:

租價包月計算,月租價為28萬元/月(貳拾捌圓整每月),不足一個月按台班價10000.00元/天計算。本價格包含如下條件:

1)每月設備工作不超過240小時

2)設備的維修保養以及駕駛員工資由甲方承擔;

3)燃油費由乙方承擔;

雙休日和任何節假日均不影響本租價;非甲方設備和甲方人員原因而發生的工程停頓、等待、延誤等情況均不影響本租價。

如果設備每月工作超過240小時另收加班費,加班費按照1200元每小時計算,不足一小時按照一小時計算。每月租金結算時連同加班費一同結算,加班時間只在本月內累計,不跨月累計。

五、設備使用時間計算方法

每天工作時均需甲方司機和乙方授權代表在《設備使用時間確認單》上簽字,該《設備使用時間確認單》是計算設備工作時間的唯一依據。

六、設備進退場工作與費用:

1)設備進場、退場途中運輸工作及安全由甲方負責;

2)設備進場後在乙方工地的卸車、組裝,以及退場時的設備解體、裝車等工作和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司機予以安排、指導或配合;

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在乙方工地的轉移、拆裝等一切工作和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司機予以安排、指導或配合;

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進退場費x萬元(萬圓整)。

七、支付與結算:

1)定金:合同簽訂後2個工作日內(甲方設備進場之前),乙方支付給甲方進退場費和一個月租金計x萬元(萬圓整)作為本合同定金。

2)租金足月支付,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期限為該月20日之前;

3)本合同租期結束後7天內付清全部租金。

八、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保證設備工作正常,符合該設備性能表所規定的性能要求

2)甲方配備x名合格的操作司機,帶有國家頒發的有效操作證;

3)租賃期間,甲方操作司機應服從乙方調度指揮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履帶起重機技術操作規程操作;

4)甲方負責合同期間設備的例行保養及故障維修工作,進行此項工作時應儘量利用設備空閒時間;

5)甲方保證設備每月有28天以上完好天數(二月份應保證有26天以上完好天數)。少於此天數則按(月租價÷30)/天扣除甲方租金。

九、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提供符合設備安全要求的作業環境和條件,嚴禁違章調度和使用本設備,甲方司機有權拒絕違章作業。因乙方違章指揮而導致甲方設備發生部分損壞或者全損,損失由乙方按照將該設備修復到原來狀態所需費用或者設備全部原值進行賠償;

2)乙方負責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保管;

3)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調動本設備用於本合同所限定工地和作業內容以外的施工工作;不得將該設備轉租給第三方。

4)乙方提供設備作業所需的燃油;

5)乙方為甲方司機提供與本單位現場職工條件相當的食宿;

6)乙方應提前20天通知甲方租期結束.

十、違約條款:

除上述條款中所規定的若干違約責任外,甲乙雙方嚴格受如下條款約束:

1)如果甲方設備不符合性能表所示的性能要求,乙方可要求甲方及時替換合格設備,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和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亦可在此情況下選擇終止合同。

2)如果乙方不根據合同要求按時、足數支付租金,甲方在發出催款通知三日後有權責令設備停工,亦可隨時將設備安排退場,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在此情況下,乙方仍有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的義務,租金照常計算。

3)如果乙方實際租期不足本合同原定租期的50%而提前退租,則須另付甲方一個月租金作為損失賠償.

4)如果乙方在租期結束後30天之內未能付清全部租金,則每拖欠一天,須承擔所拖欠金額的1%作為罰金。

十一、安全責任條款:

施工中安全責任按國家現行安全責任事故規範條款分清責任,各負其責。

十二、合同附件: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作出補充規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三、爭議處理: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法院起訴。

十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租賃期滿、租金結算付清後失效。

出租方: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承租方: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國小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車輛出租服務,作為 國小接送學生的專用車輛,本着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準時支付合同期限內所租車輛費用給乙方(每學期結束結算一次費用)。

2、甲方不因租賃車輛而需承擔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過程中產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責任。

乙方責任:

1、保證本專線運行方式的正常化和合理性。保證租賃車輛證件齊全,車況良好,保證租賃車輛的安全準點,如無特殊原因,不得遲到、早退,如遲到、早退,甲方有權扣除本月租車費用人民幣30元/次。

2、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車期間無故停開,否則,停車一次甲方有權扣除本月租車費用人民幣500元 (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3、乙方獨立承擔負責租賃車輛的季檢、年審、輪胎、維修、燃料、税金、運管費、管理費等費用。

4、文明、安全行駛,保持車輛的乾淨整潔,要求參與運行的司機在運行期間態度和藹,禮貌待客。

5、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負責車輛行駛安全及相關責任,包括乘車安全。如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有任何意外或事故發生,造成車輛和人員安全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二、租金、結算週期、結算方式:

1、租賃車輛租金標準為: 元/天。

2、結算週期按實際接送天數計算,甲方在每學期結束時必須付清本學期用車費用。

3、租賃期限:從20xx 年 9 月2 日至20xx 年7月1日止。

三、違約責任:

1、乙方接送線路、時間趟次、司機服務態度等不符合約定,經查屬實,甲方須通知乙方,並給予5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不支付相關租車費用。

2、乙方在正常情況下延誤1小時以上發車,扣除該輛車當天費用,若沒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過兩天不出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支付租車金額三倍的違約金。

四、其它約定:

1、如雙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面無故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對方,並賠償合同兩個月(以30天為準)的租賃費用總金額給對方。

2、如由於政府和交通部門明文禁止使用租賃車輛接送顧客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時,取得有關證明之後,雙方友好終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責任。

五、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的補充條款及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_____出租: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一個車隊(共計15輛貨車)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_____,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_____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5月28日至_________年5月28日,共60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75萬元,共計375萬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150萬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6月1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_____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_____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_____,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_____。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_____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_____交付乙方後,出租_____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税、_____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_____有關的税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_____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_____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_____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_____發生損壞時,如_____不足以將_____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_____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_____,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_____時,應當使_____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_____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_____,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_____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_____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_____。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_____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_____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_____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_____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_____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_____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_____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北京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身份證:

開户行:

賬號:

住址:

電話:

傳真:

年?月?日

乙方:

身份證:

開户行:

賬號:

住址:

電話:

傳真:

年?月?日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旅行社與旅遊車隊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就全年租用旅遊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租用車輛時應當正式向乙方發出通知,明確租用車輛的車型、數量及租用時間、目的地。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就接團時間、行程、路線、報價等通過書面或口頭加以確認。為防止出現紕漏,甲乙雙方都應當保存傳真或記錄備查。如果臨時改變租用合同,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更改。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車輛配備和服務上要達到旅遊團標準和要求。甲方應注意保持車內整潔,不得破壞車上設施,否則負賠償責任。

3、 甲方有義務按照一月一結算的原則付清車費。結算日為每月20—25號,如乙方沒有在規定日期內結款,當月車費累計到下月結算,依次類推。

4、 甲方原則上不另付司機小費,遊客自願支付小費的除外。不提供景區門票和其他收費項目的費用(景點景區對司機有免費規定的除外),但提供合理的食宿費用。

5、 甲方不得要求司機故意違規、違章操作。

二、 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合理調度車輛,並保作好相應的出車準備,保證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 乙方所派車輛要符合甲方要求,保證車輛性能完好,安全可靠,無故障運行,車輛內外清潔、衞生。

3、 乙方派出車輛必須手續齊全,有營運證等,並保證參加車輛保險。如因車輛原因、人為技術原因發生人身、財產事故及違章而出現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並直接對遊客負責。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及遊客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緊急情況時,甲方有權利代替乙方做緊急處置,事後及時通知乙方,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 乙方的工作人員必須持有駕駛證,有職業道德。在用車服務過程中與甲方導遊密切合作形成共同體,但不干涉甲方業務。乙方服務人員不得嚮導遊及遊客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費。如因車隊和駕駛人員的原因與遊客發生糾紛造成旅遊團隊投訴、扣款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5、 出車過程中,乙方司機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規、違章要求。

6、 車輛因故障不能完成行程,預計在一個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時,乙方應及時另派車輛接送遊客,必要時由旅行社自行安排,費用由乙方承擔。

7、 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用合同,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妥善作好由此產生的問題,如因此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由乙方承擔。

8、 乙方結款時,所持車費結算單上,無遼寧鳳凰旅行社旅遊接待中心團隊確認章、計調簽字、導遊簽字,視為無效!結款方式為現金和支票兩種。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發票!

三、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保留一份。

五、 本合同有效期從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自駕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户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

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

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

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

(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

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或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蓋 章: 蓋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條租賃汽車乙方租賃甲方的車輛及車輛狀況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有關費用結算乙方租賃期限,押金,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詳見合同附件,每天24小時,限行駛200公里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甲方擁有車輛的所有權和處置權。

2、向乙方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各種油料(燃油乙方自理),冷卻液等充足,各種證,照及税費繳訖證(單)齊全,有效,合法,隨車工具及備件安全可靠。

3、租賃給乙方的車輛必須是足額辦理過保險公司為租賃車輛開辦的險種(車險,車上責任險,第三者保險,盜搶險);代辦乙方特別約定的與本合同相關的險種,乙方承擔費用。

4、負責車輛的二級保養,年檢,審驗等例行手續。例檢時應向乙方提供不低於同檔車型的替租車輛或減免相應租費。

5、租賃車輛如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並出具相關索賠證明材料等。

6、租賃期間對乙方使用車輛情況有監督權。

7、在乙方有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時,甲方可隨時收回車輛,乙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四條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向甲方租賃的車輛在租賃期間具有合法使用目的的使用權,但沒有處置權和汽車租賃經營權。

2、對車輛在租賃期前已有的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證,駕駛證,户籍本,營業執照等證件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4、承擔租賃期間的燃油費,過橋過路費,停車費,小修費用等行駛費用。

5、租賃期間發生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治安事件,違章行為(含電子_________記錄)等違章,違法行為,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負相應責任,承擔所受到的處罰和費用,不受合同期限限制,承擔因此而造成停駛等非正常費用和租金。

6、變更地址,聯繫方式應及時通知甲方;租賃期滿未交回車輛並未辦理續租手續;未及時交足租金;擔保人有變更而未及時通知甲方時,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追回車輛,由此而造成的後果和費用乙方承擔。

7、車輛已出現故障或指示燈已告警後未採取必要措施致車輛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維修費用;車輛例行保養,年檢,審驗等例行手續,乙方接到通知後,必須及時將車輛交回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包括押金)長租車輛每月前往甲方例檢一次。

8、出具甲方認為必要的擔保人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書和證件。

9、妥善保管隨車證件,牌照及備件,出現丟失,甲方協助補辦,乙方應付相關費用。由此造成停駛和處罰的應承擔相關費用和停駛期間的租金。所丟失的證件、牌照及備件被非法使用後,乙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車輛使用

1、乙方在租期內使用車輛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行車,合法使用。不得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未經運管部門批准,乙方不得用所租車輛從事營業性運輸,不得轉借,典當,抵押,不得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和污穢物品,不得運輸國家規定專用車輛才能運輸的特種物品。

3、乙方不得典當、抵押所租賃車輛,否則,視為故意騙租行為,甲方將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4、乙方不得用所租車輛從事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等;未經許可不得轉租。

5、乙方變更駕駛人員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駕駛人員所持有的駕照必須是合法,有效的,準駕車型能夠駕駛所租車輛,不得將車輛交於無合法,有效駕照的人員駕駛。因所持駕照與所租車輛不符而產生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6、乙方每次出車前必須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燃油等項目作常規檢查,如發現隱患問題及異常應及時停車檢查並與甲方聯繫。

填加油,液必須使用車輛生產廠家所允許的油液產品,否則,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或設備;不得故意拆除、損壞、反轉里程錶。

由此造成車輛設備損壞的,應負責賠償責任,並支付車輛停駛期間的租賃費。

更換零部件應徵得甲方同意,並使用正廠備件。

8、乙方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中繫好安全帶,不得酒後駕車,帶病駕車,長時間疲勞駕車。

不得進行破壞性駕駛。

第六條事故及保險

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搶事件或其他車輛損失,滅失事件(以下統稱“事故”)乙方應及時向公安,_________部門報案,並儘快通知保險公司立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規範我市汽車租憑企業的管理,完善我公司租賃汽車的規章制度,依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制度,經甲乙雙方同意,在不改變乙方汽車產權的前提下,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自願將貴 車,車型 顏色 掛靠甲方從事汽車租賃業務,由甲方統一管理,統一安排調派,統一墊付各項需交納的規費。建立單車收支賬目,每月底由甲方向乙方公佈,賬目實行一月結算制。

二、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按照甲方規定辦理一切參營手續,強制保足車損險、車上人員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不計免賠額特約險種為確保安全必須安裝GPS定位儀(未安裝GPS者如遇不可估計的事件與本公司無任何關係)服從甲方對車輛技術狀況保養進監督,保證車輛完好率和出勤率。

三、甲方將按照該車營業收入的15%提取管理服務費,並從每月營運收入中提扣。如乙方車輛需要委託甲方維修保養時,維修保養的費用月底從乙方營運收入中扣除,另外車輛租賃過程中有違章或超速的每月從乙方每輛車中扣出30元,追繳交通違章處理費。

四、如乙方需要用車,必須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管理調派。如乙方未提前告知甲方自己擅自動用車輛或私自將車輛租給他人,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並按照該車日租金的三倍提取管理費。

五、甲方安排發放的車輛租賃費用收不回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追回,待甲方追回後再向乙方結算。

六、乙方車輛在掛靠期間,車輛的維護保養、年檢、年審由乙方負責辦理,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非正常磨損,因甲方未檢查到位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乙方車輛在租賃過程中,由於車況和機件原因造成承擔人的途中救急,一般情況由乙方自行解決,特殊情況可委託甲方處理,但急救途中往返車費、過橋過路費、油費、材料費、工時費,食宿費均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車輛在租賃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和其它不可估計事件,甲方有責任按照租賃合同協助乙方處理,但不承擔經濟責任。

九、甲方安排發放的車輛在租賃過程中被盜、被騙、被劫的按照租賃合同處理。由甲方報告公安機關偵破,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40%,車輛無法找回的,按二手車計算,雙方各承擔50%。

十、為解決乙方車輛事故的後顧之憂,由甲方在乙方營業收入中提取5%的風險金或乙方在每月結算時,扣100元作為風險基金,該款建立專用賬户,用於乙方車輛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

十一、乙方自行負責辦理車輛的租賃保險業務,如因未辦理,而導致發生交通事故和其它不可估計事件,保險公司拒賠,與本公司無任何關係。

十二、該合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得承擔任何責任。

十三、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自行轉户。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就甲方名下的出租車租賃經營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車輛出租:

1、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牌汽車,牌照號碼:,租賃車輛型號:,牌照:,車輛發動機號,車輛大架號:,製造廠家:,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2、車輛的產權和經營權歸甲方所有,由乙方租賃經營,雙方與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共同辦理工商登記的變更,變更產生的費用由承擔。

二、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元,共元。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度租金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元租車押金,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元,剩餘元在年月日支付完畢,有租賃期內,乙方如有違約和其他責任扣款的,在雙方明確責任後,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合同終止後,如乙方無違約和其他扣款的,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的押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3、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4、甲方必須按規定時間繳納保險費(最低約定險種及保額為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100萬元)、運管費、管理費、税費,並將相關繳費憑證隨車交給乙方;如不按時繳納以上規費的,造成租賃車輛被扣、被罰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乙方必須持有效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服務證等證件上崗駕駛車輛,並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管理;如不按交通法規合法經營,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各種證件的年審(檢)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按時負責營運車輛、證件的年審和季審,並承擔相應的費用;如造成車輛證件、牌照遺失的,由乙方負責補辦,並承擔一切費用。

7、乙方在租賃期內應當妥善保管、規範使用租賃車輛,按車輛生產廠商的養護要求保養維修租賃車輛,履行繳納國家或地方規定車輛規費的義務,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租賃車輛的年審費、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車輛清潔費、裝潢費、維修保養費等所有費用。

8、乙方必須愛護車輛,保持車內外清潔衞生;車輛必須在每6000公里數內更換新機油與三濾一次,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發現超出公里數更換(未更換)機油的,造成車輛損壞由乙方承擔後果。

9、乙方必須承擔營運車輛的日常維修,按規定時間對車輛進行二級維護,並負責蓋章和費用;車輛須大修、做三保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修理期間月租金照交。

9、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營運車輛的應有設備、顏色、字樣,不得將營運車輛轉包、轉借他人行駛,不得將營運車輛作任何抵押、轉賣;甲方如發現上述情況,有權隨時收回承租的車輛,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0、因乙方或乙方所聘駕駛員違章駕駛、酒後駕駛、機械故障、事故逃逸等原因發生的交通事故,導致保險公司以此理由拒絕理賠的,均由乙方承擔100%的事故賠償責任和甲方的經濟損失。

11、車輛在乙方佔有、使用期間中所產生的安全、經濟、政策等相關風險(包括但是不限於車輛毀損、滅失、以及造成乙方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等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由此導致甲方遭受利害關係人或者有關國家機關追訴而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12、在乙方佔有和使用租賃車輛期間及所欠甲方債務未清償完畢之前,乙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交通違法應及時接受處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罰款、扣分、車輛無法過户等相關違法車輛不能過户等責任。如本合同項下租賃車輛由乙方指定內部人員或者外聘駕駛員駕駛,乙方應與該駕駛人員簽訂安全及違法責任書或協議,並詳細記錄該駕駛人員的駕車時間備查,督促該駕駛人員遵守交通法,並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處罰。如由此引起的車輛違法罰金、滯納金、車輛停駛擱置以及年檢擱置的租金及保險賠付損失,不論該駕駛人員是否接受處罰或離職,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4、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15、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租賃期滿後繼續使用或佔用車輛,乙方應繼續承擔租賃車輛的保險費用,並交由甲方予以投保。乙方須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金額及支付週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否則,一切風險和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在租期內,如甲方車輛發生買賣,乙方不得干涉甲方買賣;但甲方需要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到期油費補貼,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並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工商登記的變更。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附:車輛交接單

甲方:乙方: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簽訂地點: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及責任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類型、期限、租金標準及交納方式

1.出租方將 牌汽車 輛,車輛號牌 ,從 年 月 日時起租賃給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時止,租賃期共 年 月 日 小時。

2.車輛每天租金 元,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 元,超時部份每小時租金 元,超出6小時媽以一天計算。

3.車輛每月租金_________元,每月(按30天計算如使用不足30天按30天結算)行駛不得超過8000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________元,超出月天數按每天租金_____元。

4.承租方接收租憑車輛時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使用車輛天數的全額租金。

5.承租方接收租賃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付押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預付的押金在車輛歸還時可抵扣違章押金20xx至3000元,違約金及依照本合同約定由承租方應承擔的其它費用。

6.承租方租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日期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二天未交付租金的視為違約。

第二條 出租方權利和責任

1. 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賃車輛必須各種證照,規費繳訖齊全有效並符合我國法規對機動車輛上路行駛的各項規定。

2. 應在本合同簽訂完成及收到承租方足額租金與押金後將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按合同約定方式使用。

3. 有權在租賃期間對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督並在下列任一情況發生時隨時隨地收回被租車輛,將不予退還押金,並追究承租方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3)承租方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4)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並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三日。

4. 應在本合同規定範圍內協助承租方處理其因使用承租車輛引發的交通事故和其他責任事故。

5. 出租方有權在本合同期滿後1個星期後且未收到任何的交通處罰單的情況下才退還違章保證金。

6. 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因超速被自動抓拍或其它交通違法行為的,承租方不積配合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的,一旦涉及到扣分、罰款等處罰的,出租方將有權不予退還違章保證金。

第三條 承租方權利和責任

1. 有權選擇欲租車輛和決定性簽訂本合同。

2. 於合同規定的租賃時內擁有承租車輛的使用權。

3. 對承租車輛前已存在的車輛操作和責任不承擔維修和賠償義務。

4. 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燃料費、過路費和過橋費、停車和保管費、違章處置金等費用。

5. 在租賃車輛使用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因違法、違規、違章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或處罰,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同時,還應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 在簽訂本合同後,承租方若將承租車輛交與第三方使用,必須承擔由此引發的所有相關責任及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 承租方若遺失所租車輛的證照,應承擔補辦費用人民幣1000元。

8. 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意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若合同期滿未辦理續租手續,逾期二天(含二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200%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仍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報案由此產生的後果及一切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9. 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因超速被自動抓拍或其它交通違法行為的,由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四條 租賃車輛維修、保險及損傷賠償條款

1.如無其他約定,出租方應承擔租賃車輛的正常維護和保養並負責車輛按期檢審。

2.承租方承租期間超過一個月,應在承租車輛每使用5000公里或車輛檢審期,到出租方指定地點進行保養和檢審,承租方不按要求進行保養或檢審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3.承租方接收車輛時應仔細檢查車輛狀況,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開時《租賃車輛交檢表》為準。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正確使用所租車輛,在每天 使用車輛時應例行檢查水、氣、油等情況,行駛中注意相關儀表指示,若車輛出現異常,故障應檢查排除或停用並通知出租方共同解決,未經出租方許可,不得自行維修,否則由於操作不當或擅自維修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4.出租方在租賃車輛時,造成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的,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免賠部分與車輛折舊費,車輛加速折舊費相當於事故車輛核定修理費的30%,由於承租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或免賠,則所有事故損失及相關修理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5.以上情況下,造成車輛停駛修理的,修車時間按租車時間計費,由承租方承擔車輛停駛費。

6.除不可抗力外,在承租期間承租方所租車輛若發生被盜、被騙、報廢或其他形式的損失,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前,承租方必須在一個月內賠償出租方車輛損失,車輛損失費的計算方法為車輛購買價(含量購置税費)扣除使用年限折舊費,在承租方賠償出租方後,承租方有權獲得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的車損款項。

第五條 擔保人條款

1. 承租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提供擔保人的,擔保人應提供身份資料、擔保憑證,經出租方考查同意後,擔保人須簽字認可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履行擔保責任。

2. 擔保人就承租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任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1.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都應向另一方付合同未履行的部份租金的50%作為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自身損失部分。

2. 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約定條款

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附件一、二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兩輛冷藏半掛車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有效行駛證、營運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及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20xx年3月2日0時至20xx年3月1日24時,共24個月。租賃車輛為(魯NB0013-魯NB998掛、魯NB0102-魯NB969掛)共計兩輛。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36萬元,共計72萬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一年6個月租金18萬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提前一個月付清下半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營運證、購置税繳納證、保險費交付憑證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500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貨物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車牌號為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車輛使用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時將車輛開至______供乙方用於______使用,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時將車開回公司。

2.車輛司機、油料費用甲方承擔。

3.乙方在使用車輛期間,要保證車輛一切設施無損,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的使用方式、出行地點使用車輛,不得做其他用途,出車途中的道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車出租費用__________元,乙方先預付定金__________元,其他款項須出車前______小時交起,否則甲方不予以出車且不退還定金,乙方付定金後,甲方須保證乙方用車,如發生自然災害,車輛突發性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影響乙方車輛使用,甲方退還全部租金,不負其它任何責任。

5.本合同由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時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從業資格證:

甲方將市運出租車一輛,車牌號:冀租賃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現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違法亂紀,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2、乙方嚴格遵守國家相關道路安全工作規章制度,不得違章駕駛,否則在租賃期間造成的交通事故(含單方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任何違章罰款由乙方負責,在租賃期間,乙方只能從事客運出租經營生意,不得挪為它用,不得從事非法行為,不得轉租,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對該車改作他物抵押行為,否則應當向甲方賠償。

4、租賃期間,租金為元/月,在每月的日前必須把下月的租金一次性交齊,不得拖延,否則甲方有權終止租車協議,收回承租車輛並有權每日收取元的違約金。

5、承租期間,費用乙方自行承擔,協議到期不得有損壞部位,要求車況良好,若發生嚴重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應賠償折舊損失,賠償金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由定損機構定損後按定損額賠償。

6、乙方須給甲方元押金作為風險金,本協議到期甲乙雙方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甲方無息退化給乙方的押金________元。

7、租車時間為個月,從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再另行協商。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車輛產生的糾紛交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選擇法院訴訟解決】。

10、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

乙方(簽字):___

附件: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____年__月__日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

出租方: (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租賃汽車 輛,車型號: 車牌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底盤號: 。

二、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租賃汽車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三、甲乙雙方商定由駕駛員 駕駛證號 專人駕駛租賃汽車。

四、租金和租金交納方式及期限。

1. 租賃期內每輛車每天租金 元。每天可用 公里。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幣 元。每超一小時加收 元。起租按天計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租金。包月車輛按每月30天計算,包月價為每月人民幣 元,每月可用 公里。超出30天的部分按日租算。超公里部分按所超公里數加收租金。

2. 辦理租賃、還車手續須在甲方營業期內。營業時間為每天8:00-20:00。

3. 租金可以現金或者承兑匯票支付,使用承兑匯票需待款到甲方賬户後,乙方方可提車。

4. 租金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先預付人民幣 元,於還車之日結清。租賃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於每月 日(節假日順延)結算支付一次。乙方應將租金按期付至甲方指定賬户,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認可付款。

5. 乙方租賃甲方的汽車,須付押金人民幣 元(含違章押金人民幣 元)。租賃期滿無其他意外情況,由甲方不計息退還乙方。違章押金在還車兩個月後,查詢用車期間無違章時退還。

6. 對租金、修理及其他費用,乙方逾期支付的,逾期款除按5‰每日計算滯納金外,乙方逾期支付任一期租金,甲方有權無條件地將租賃汽車先不經通知而收回,並有權解除與乙方的租賃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包括收回車輛過程而發生的差旅食宿等費用。

車況説明:

五、甲方權利和義務

1、保證租賃車輛出租時性能良好、備胎、隨車工具等附件齊全有效,並與乙方書面交接清楚。

2、負責對租賃汽車進行正常維修及定期保養。車輛的間隔里程為5000公里,正、負不得超過200公里。

3、負責對租賃汽車在揚州市區境內非人為路拋的急修,乙方承擔相應的服務費用。

4、負責對租賃汽車的保險投保,險種包括:□強制險、□車損險、□三者險、□車上人員險、□盜搶險、□玻璃破碎險,及其他隨車保卡載明的險種,包括 。

5、協助乙方處理使用租賃汽車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和按保險公司規定辦理有關的索賠手續。

6、甲方跟據乙方需要可配備駕駛員一至兩名。向乙方提供有償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法定證件、公章及相關文件必須真實有效。偽造、失效或者冒用的,由乙方對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後果及法律責任負全部責任。

2、乙方應認真瞭解、檢查和掌握租賃汽車的各種性能及操作方法。凡因乙方使用、操作不當或保管不善造成租賃汽車損壞及附件遺失、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使用租賃汽車發生各類機件故障及事故車修復,須到甲方指定修理廠修理,不得自行送外廠修理。歸還車輛時,經檢驗因乙方自行送外廠修理,換了非正宗零部件,車輛修理需重新進行的,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修理費用和重新修復的擱車損失費用。

4、乙方使用租賃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向交管部門、當地保險機構和甲方報險,並保護好事故現場,採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特別通知的,應當按照甲方或者保險機構通知的要求處理。

5、乙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事故,必須如實填寫事故報告單。事故處理結束次日起三日內,乙方須將處理機關的處理結果及證明材料送交甲方,以利甲方處理保險索賠手續。因乙方原因而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6、車輛發生損壞或發生交通事故,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索賠款賠付之前,修理費及處理事故、醫療等費用由乙方先支付。保險公司賠償後,由甲方領取賠償金返還乙方,但乙方須按車輛修理費(與事故責任無關)以如下比例補償甲方:修理費用在六萬元以下按20%補償;六萬元以上的按30%補償。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差額部分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事故造成車輛報廢的,乙方按重置價向甲方賠償。造成破壞的,乙方向甲方承擔租賃汽車從損壞至修復上路期間的擱車損失。

7、乙方自備駕駛員,須持法定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件,並有 年以上的實際駕駛經歷。非本合同註明的駕駛員無權駕駛租賃汽車,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駕駛員需每日檢查車輛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等,如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補充。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因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9、嚴禁酒後駕駛租賃汽車,嚴禁使用租賃汽車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嚴禁使用租賃汽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使用租賃汽車進行營利活動,嚴禁使用租賃汽車運送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

10、以乙方對租賃汽車上的特性標誌、不得私自摘除、塗改、亦不得私自拆裝、附加它物於租賃汽車,否則發生損失由乙方負責。

11、乙方不得私自拆裝租賃汽車車體(件),一經發現,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如乙方私自拆裝里程錶,造成租賃車輛無法計費,甲方除正常計費外,每日加收500-1000公里超公里費用。

12、此租賃車輛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抵押、倒賣、被設置留置權或其他權利負擔,否則構成違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3、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裏歸還租賃汽車,地址為: 。超過規定的還車日期7天,乙方未還到上述指定地點,甲方將有權採取必要措施收回該車或上報有關司法部門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承租方承擔。乙方歸還汽車時,必須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第一頁還回日期上註明,需由甲方接車人簽收後方可歸還,否則視為乙方未歸還車輛。

14、乙方還車時車況必須與《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甲方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新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時,乙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15、乙方超月使用租賃汽車的,須於每月底最後一日將租賃汽車運行公里如實報給甲方,以確保租賃汽車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級別保養。乙方必須按甲方的保養、檢測要求及時將租賃汽車送到指定地點進行保養或者檢測。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賃車輛脱保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按每脱保一次,賠償400元,每超500公里,增加100元。逐次、逐公里累計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16、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對租賃車輛須妥善保管,停放地點安全可靠。甲方在其認為適當的時間,有權對租賃汽車的使用與保養,保管情況進行檢查,乙方須給予配合。因保管、停放不善造成的租賃汽車丟失及各種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賠償。

17、如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甲方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

七、其他約定

1、乙方註冊名稱、地址、通訊電話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後七日內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或法院寄給乙方住所地的送達材料被退回,則視為已送達乙方。

2、乙方使用租賃汽車的全部費用(含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等)由乙方自理。還車時,存油低於提車時的存油,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已使用的燃料費用。

3、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違章罰款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有聘用駕駛員或者非甲方配備駕駛員的主觀故意責任,發生行車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交通管理部門的罰款及其他懲罰性損失。

5、租賃期間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甲、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對本合同條款作相應的調整。

6、雙方簽訂本合同後還須填寫甲方的相應附件表格及車輛交接清單。所填寫的表格及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需延長租賃期的,應於租賃期滿7天前通知甲方,並按本合同的規定辦理延期合同,未簽訂延期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收取超時費用。

8、乙方聘用甲方駕駛員的,須支付甲方駕駛員工資福利費用 元/日,按天支付。甲方駕駛員每週工作為40小時,每天為8小時。每超一小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加班費用,按月累計交納。其他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處理。

9、乙方必須保證租賃汽車每月 日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參加車輛例行保養和性能情況檢查。逾期不參加檢查的視為乙方違約。

10、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需要更改內容,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補充或者修改。

八、違約責任

1、如一方違約,須向守約方支付租金20%的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在使用租賃汽車過程中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除承擔前文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隨時收回租賃汽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乙方仍應承擔違約的賠償責任。

九、本合同的履行地為甲方住所地。甲方的車輛在 交付給乙方。

十、本合同自簽訂蓋章時發生法律效力,至車輛歸還,費用結清之日終止。但乙方在使用租賃汽車過程中發生的未了的經濟責任情況,乙方不因本合同終止而免責,仍由乙方對相應後果承擔責任。

十一、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 法院管轄。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以上條款已由甲方充分説明,乙方已逐字看過並對以上條款全部接受。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租方:

證件號:

地址:

聯繫電話: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公司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户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蓋 章:             蓋 章:

代 表:             代 表: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16

經 營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 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裏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並獨立於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清浦區人民法院管轄。

六、租賃車輛交接單

發車:年月日時分還車:年月日時分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超時(分)

汽車名稱及型號 起始公里 終止公里 超公里

租出歸還 租出歸還 租出歸還

證件行駛證 牌照(前後) 附加費證

保險卡(證) 養路費 車船使用税

使用維修説明書

車況左前大燈 右前大燈 左前小燈

右前小燈 左前轉向燈 右前轉向燈

左反光鏡 右反光鏡 左後轉向燈

右後轉向燈 牌照燈 防霧燈

儀表盤 室內反光鏡 雨刮器

天線 前後保險槓 收放機

座套 腳 墊 點煙器

煙灰缸 發動機工況 空調工況

底盤 外觀清潔度 磁帶油蓋

引擎蓋路碼鉛封完好 底盤完好 沒有更換部件

前保險框完好 沒有撞擊修理 面罩商標完好

工具千斤頂一隻 輪胎扳手 滅火器一隻

螺絲刀一把 備胎一隻 呆板手一把

鑰匙一把 故障警告牌

簽字承租人 還車人

出租方經辦人 出租方經辦人

注:有、工況好打√,無、工況差打×。

(租賃經營方)甲方:

電話:

開户行(帳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開户行(帳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擔保方:

電話:

開户行(帳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17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用車信息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服務形式:

乙方提供車輛和司機,將甲方人員按時接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具體安排如下:

1.行程

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用車行程和車輛型號,乙方及時備妥車輛。

2.車輛

2.1車輛技術等級為一級;

2.2車型:

3.司機:乙方司機應持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具有駕駛員資格。

4.聯繫方式

4.1甲方聯繫方式:

(聯繫人: )

通訊地址:

4.2乙方24小時聯繫電話:

(聯繫人:)

二、費用及支付:

1(視車型不同而協商價格)。以上收費為北京市市內商務用車價格,每天8小時,100公里之價格。如有旅遊及長途用車,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適當調整車輛及價格。

2.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為每月1號和15號兩次,該費用含停車費、油費、司機、保險費用;

三、保險:

乙方負責合約期間甲方人員乘車時的人身意外保險。

四、責任:

1.乙方負責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2.除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約外,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3.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五、爭議解決:

如發生不能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可向承租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

出租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________輛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並提供司機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賃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號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費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須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滯納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後,須在三天以內提供有效的,正式的發票。

3.乙方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一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在合同到期後甲方須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間終止合同押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押金不做為租金抵扣。

四、甲方職責

1.甲方的工作時間為每天9個小時(含中午1小時休息時間)。每週工作時間為5天。如需額外加班,加班費為每小時_________元。法定休息日每小時_________元,法定節日每小時_________元。

2.甲方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性能完善,並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3.甲方自行支付司機工資,車輛保險費,汽油費,養路費,以及除停車費和過橋費以外的其他各種税費用。

4.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税收。

5.甲方須按乙方要求時間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

6.如甲方需要佔用乙方工作時間進行車輛的維修保養和司機休假時甲方須提供乙方認可的替換車輛和司機,乙方應予以理解配合。

7.甲方在工作期間,因自身違反交通法規,發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證件,不影響雙方簽定的汽車租賃合同的執行,因此造成的車輛及乙方外人員損傷和公安交通部門對甲方的罰款均與乙方無關,應由甲方承擔。

8.發生甲方責任交通事故導致乙方乘坐人員受到傷害需要賠償時,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予以賠償。

9.在合同期內甲方必須保守在工作中知曉的關於乙方的商業機密。

五、乙方職責

1.高速公路過橋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乙方僅限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域內使用甲方車輛,未經甲方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要求司機駛離_________。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不稱職的司機,甲方應積極與乙方協商解決。

6.乙方應專門指派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與甲方司機進行工作溝通。為保障甲方服務質量及乙方工作效率甲方司機有權拒絕乙方其他無關人員隨意調派。

7.乙方租用甲方車輛實際使用里程為每月_________公里(不含甲方司機上下班自用路程),超出部分另行向甲方支付每公里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其他

1.因國家政策導致物價變動時(特別是燃油價格),雙方應友好協商適當調整租金予以解決。

2.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須提前至少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在收取最後一個月租金後七日內退還乙方的預付押金。

3.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中文為準。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車輛品牌 車牌號 車輛類型 車身顏色 車輛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為 元/月,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1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_______輛________車,號牌___________租給乙方使用,並提供司機為乙方工作.此合同出發地為________經_______至_______

二、租期

租賃期為: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租金另議。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為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須在出車前支付給甲方訂金____________元,餘額在完成此行任務前一次性付清,甲方付給乙方收據。或應乙方要求在收到租金後,須在三天以內提供有效的,正式的發票。

四、甲方職責

1.甲方的工作時間為每天為早8:00時至晚5:00時(含中午1小時休息時間)。(市內租車規定為每日100公里內,超出公里數按每公里_____元計費,或超時後每小時加收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性能完善,並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3.甲方負責合同內行程所需油費和道橋費。

4.甲方須按乙方要求時間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

5.發生甲方責任交通事故導致乙方乘坐人員受到傷害需要賠償時,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予以賠償。

五、乙方職責

1.乙方承擔停車費及景點門票(包括車輛與司機門票)。

2.乙方負責車輛出市區後甲方司機的食宿。

3.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4.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5.乙方僅限在_________市區內使用甲方車輛,未經甲方司機同意乙方不得要求司機駛離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不稱職的司機,甲方應積極與乙方協商解決。

7.乙方應專門指派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與甲方司機進行工作溝通。為保障甲方服務質量及乙方工作效率甲方司機有權拒絕乙方其他無關人員隨意調派。

六、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文中為準。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吊車車輛租賃合同 篇21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趙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8月2日生,漢族,居民,住安丘市興安街道__________村__________號。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楊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8月28日生,漢族,安丘市興安街道__________居民委員會居民,住該村。

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劉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1月15日生,漢族,個體工商户,住安丘市健康路161號。

上訴人因不服山東省安丘市人民法院(20__)安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撤銷安丘市人民法院(20__)安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駁回被上訴人對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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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

原審判決認定:_________________劉__________將涉案房屋退還給楊__________波,楊__________作為_____________居委會的成員即取得了該房屋的所有權,這是真正的顛倒黑白,是明顯大錯特錯的。

首先,劉__________與楊__________的轉讓協議是一份無效協議!(20__)安民一初字第315號民事判決書認定(第4頁倒數第1—2行)明確記載:_________________原告(劉__________)對該房屋無所有權,其向被告(趙__________)主張騰房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既然劉__________無房屋所有權,那麼他所簽訂的房屋轉讓協議是否合法?他有沒有權利來簽訂該房屋的所有權轉讓協議呢?有點法律常識的百姓都會做出正確的判斷,他顯然無權簽訂該房屋轉讓協議。

另外,被上訴人楊__________在(20__)安民一初字第315號案件中,是作為劉__________的證人蔘加訴訟,是劉__________一家人為了在購房時省點錢的頂名者。

他既不是買賣關係的當事人,也不是建造人,與涉案房屋沒有任何關係,該房原始購買者名義上是劉__________。

20__年1月16日,楊__________與劉__________簽訂協議,約定涉案房屋的所有權自始至終屬於楊__________所有,與事實完全不符,該約定沒有效力。

但原審法院卻置生效判決這樣的法定證據於不顧,錯誤的認定該協議有效,並認為退還給楊__________是有效的。

顯然是大錯特錯。

楊__________自始對該房就沒有任何權利,怎麼會出現一個退回房屋給楊__________的結論呢?

其次,原審法院沒有查明被上訴人是基於何種法律關係要求上訴人騰房。

上訴人自20__年11月將此房屋裝修後入住該房至今已近6年,在庭審中,原審法院沒有查明上訴人是如何實際佔有該房屋,是基於購買還是租賃還是強佔,是用合法的手段還是非法的手段。

如果上訴人是購得此房,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自然應予駁回。

如果是租賃,是在租賃期限以內還是已過租賃期限。

如此重要的、基本的基礎法律關係原審法院卻不予審查,卻徑直作出判決,顯然是不考慮客觀事實。

二、原審判決適應法律錯誤。

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主要有兩種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一是原始取得,此時房屋所有權的取得無需登記。

二是繼受取得,主要是通過房屋交易等法律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此時房屋所有權的取得必須經過登記,否則,即使房屋實際交付佔有,房屋所有權也不發生轉移。

(20__)安民一初字第315號民事判決書認定(第四頁22—23行):_________________爭議房產系_____________居委會開發的小產權商品房。

也就是説,該房屋沒有進行產權登記,還沒有確權。

轉讓房屋之人沒有所有權,受讓人卻取得了該房屋的所有權!原審法院如此確認顯然錯誤適應法律。

三、原審法院審判程序違法。

1、原審判決雖然名義上採用普通程序審理,但事實上在審理過程中自始至終只有一名審判員審理。

2、判決送達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期限,判決書雖然載明判決時間為20__年4月20日,但送達給上訴人的時間為20__年5月16日,這距離判決作出之日已經過去了一年之久,不知原審法院是出於什麼原因。

四、本案顯然為劉__________與楊__________惡意串通,為了非法利益採用的所謂合法手段製造的蹩腳的伎倆。

上訴人於20__年自劉洪波之母張__________手中以16萬的價格購得此房,裝修後居住至今。

當時劉__________年僅16歲,為在校學生,還不具備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購房者是其母親,這是不言而喻的事實。

此致

起訴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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