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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大全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大全

一、指導思想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大全

以市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為指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建設,強化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意外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師生人身及公私財產安全安全,堅持以樹立學校“環境優美、管理規範、師德高尚、校風文明、水平一流、成才有望”的品牌形象為目標、保證學校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秩序,從而全面推進學校建設。

二、工作原則

l 、堅持思想領先的原則 2 、堅持科學運行的原則

3 、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 4 、堅持分層負責的原則

5 、堅持獎罰分明的原則

安全工作組織機構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周國強(校長)

副組長:各校務組組員

成 員:各班主任

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責任制度:

1 、認真貫徹市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斷完善學校安全規章制度,並將有關制度要求落實到具體崗位的職責中去,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分明。

2 、明確安全責任,校長為確保學校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的第一責任人,負全面領導責任,部門分管的領導為第二責任人,負直接領導責任。各崗位責任人為直接責任人,負直接責任。

3 、層層簽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學期初校長與學校各部門分管領導、各部門分管領導與各崗位責任人分別簽定責任書,分層管理,責任到人。

4 、將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與教職工的年度考核評優選先結合,出現問題嚴格按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及服務工作責任事故的認定及處理辦法執行。

5 、健全安全工作檔案,將有關文件、計劃安排、規章制度 (文章轉自實用文檔頻道XX09) 、崗位職責、安全責任書、監督檢查記錄等材料及時歸檔,以備查詢。

二、治安管理制度:

(一)值班巡邏制度

l 、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安全保衞工作制度,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的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保障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學校設門衞、值班人員,負責白天門口的出入人員車輛的檢查登記和夜間巡邏,保證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安全。

2 、在假期、休息日、靜校期間、平時夜間等時間內,值班保衞人員負責對全校範圍進行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事故,及時上報,及時處理。

3 、值班巡邏由總務處具體負責,安排值班表,檢查督導落實情況。

4 、寒、暑假均安排領導帶班巡邏保衞。

5 、值班教職工,應履行自己的義務。

(二)領導帶班監督檢查制度

1 、學校主要領導和主管安全的領導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監督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執行落實情況。

2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堅持每月一次。

3 、採用電話查崗或親臨學校檢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檔。

4 、每月定期檢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節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 、對擅離職守誤崗脱崗人員及時批評處理限期改正,對造成學校損失和嚴重後果的上報校委會按有關規定處理。

6 、帶班領導在辦公室接聽電話,聽取值班人員彙報,及時與其他領導通報情況。

7、交接班時間:每天上午8:00

(三)外來進校人員管理制度

1 、凡進入學校找人、辦事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經保衞人員詢問允許後方可進校。

2 、學校上課期間,不接待來訪,送來錢物的在門口登記清楚並暫存,由門衞電話通知該年級組後,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門口領取。如有特殊情況找人,須由門衞電話通知該年級組教師將學生請出,其他情況不得找出學生,校外人員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 、門衞負責做好送來的學生錢物的登記、保管工作,學生本人領取時要認真核對,並由其本人簽字。

4 、來校找教職工、部門辦事,須由門衞通知其本人或部門後並開具證明,事情辦完,由教職工本人或部門人員證明簽字,出校時交回門衞。

5 、禁止校外人員來校閒逛、遊玩,靜校、節假日期間拒絕校外人員來訪。

三、安全檢查制度

1 、各部門、各崗位人員要嚴格按照崗位職責和安全責任書要求對崗位工作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 、各重點崗位人員每月要對自己所負責的部位進行至少一次全面檢查,平時每天注意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上報主管領導,檢查要隨時做好記錄。

3 、各部門主管領導每季度至少對本部門所屬崗位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一次,檢查結果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以書面形式通報崗位人員,限期整改,並做好複查驗收。

4 、學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匯同有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至少要對全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兩次,要做好檢查記錄,寫清檢查項目、時間、人員、部位、存在問題,並將存在問題用書面形式通報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將整改複查後,寫入安全檢查記錄。

5 、對在檢查中出現問題又未及時整改的崗位責任人或部門主管領導,將依照有關制度給予處理。

6 、各部門和全校安全檢查記錄要在學期末上交辦公室存檔。

四、法制教育相關制度

1 、對幹部、教師的法制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制度

( l )將對幹部教教師的法制安全宣傳教育作為學校及各部門工作計劃必要部分,安排專人負責,專時專用。

( 2 )領導班子每月討論學校安全工作專題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聽取安全工作彙報。

( 3 )校領導班子成員每月學習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識,提高守法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

( 4 )對全校教職工在學期初進行法制和安全知識宣講一次,學期中專題宣講至少兩次,學校逐層簽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 5 )將法制安全知識專題會議出勤情況記入考核成績。

2 、對於學生的法制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制度

( l )由政教處全面負責對全校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專人負責實施,確保落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集會、法制教育課、板報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安全教育,宣傳有關法律、法規、防火、防盜、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傷害事故的知識,提高抵禦各種傷害事故的能力。

( 2 )主管校長與各年級組長、班主任簽訂學期安全法制教育責任書,督促開展教育活動。

( 3 )各個年級在政教處統一協調下,對全年級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每學期不少於四次。

( 4 )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結合學校工作學習(如外出、掃墓、植樹、社會實踐等),及時進行法制安全知識教育,使學生提高法制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

( 5 )以《中國小生自救常識》教材和錄像帶以及《交通安全知識》、《中國小法制系列篇》為依託,組織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活動。

( 6 )組織學生外出必須履行請示彙報手續。

五、消防、用電安全檢查制度

1 、消防器材的使用維修保管檢查制度

( l )學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備滅火器材,並且要求定點擺放,設立明顯標誌,方便取用。

( 2 )每月部門領導和具體負責同志,對本部門消防器材檢查一次,確保乾淨整潔,安全有效。

( 3 )學校每學期組織新上崗人員學習使用滅火器材方法。

( 4 )按有關規定及時檢查、更換和補充滅火器材。

2 、消防工作安全檢查制度

( l )學校每學期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三次(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各部門處室每月自查一次。

( 2 )政教處將消防檢查重點列入日常檢查內容,隨時檢查,及時整改。

( 3 )確保消防器材齊全有效。

( 4 )確保正常用電、人走燈滅。

( 5 )確保無違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確,無易燃危險品、無自燃隱患,重點部及時通風換氣。

六、集體外出交通制度

( l )集體活動前,必須向校長請求並報教育局審批,由政教處、年級組有關領導組成安全領導小組,實地考察後研究佈置安全方案,明確分工、分頭準備。

( 2 )活動前由各年級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統一着裝,準備部分藥品。

( 3 )由專任教師佩戴明顯標誌、指揮旗,封堵路口,指揮學生交通。

( 4 )班主任、任課教師隨班活動,師生混編,及時指揮控制學生隊伍,糾正、化解安全隱患,防止人羣驚恐混亂。

( 5 )學生隊伍排列緊密,防止車輛行人穿行。

( 6 )由年輕體力好、責任心強、頭腦清醒、反應敏捷的男性教師組成機動檢查組,隨時處理各種險情。

( 7 )全體教師主要任務是組織、指導、保障學生安全,不得讓學生接觸有害、有毒物體或從事不安全作業。

( 8 )集體活動的過程要杜絕學生中途掉隊、回家、遊玩等現象。

( 9 )活動結束後集體返回學校,清點人數,分班總結後再行解散。

( 10 )各年級各班如有問題需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

七、飲食衞生安全管理制度

1 、食堂、校內商店食品衞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l )學校成立食品衞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食堂及食品衞生工作,校內所有炊事人員要服從領導接受監督。

( 2 )炊管人員和經營食品的商店,要認真學習並積極貫徹執行《 食品衞生法》 及各項衞生制度、條例。

( 3 )炊管人員和從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須按期體檢,在校工作必須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個人衞生符合規定要求。

( 4 )炊管人員和從事食品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把守進貨渠道,不賣變質腐食品、不賣過期食物、飲料、或三無食品和飲料。

( 5 )炊管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生、熟分開,桌面、枱面保持乾淨、整潔,做到室內無蚊蠅,炊具要及時清洗、定期消毒。

2 、防投毒、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 l )學校食堂操作間、小賣部內部、水房、水井等處嚴禁外人進入。

( 2 )凡在校內出售食品與飲料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專人進貨,不賣變質腐食品、不賣過期食物、飲料、或三無食品和飲料。

( 3 )炊管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生、熟分開,桌面、枱面保持乾淨、整潔,做到室內無蠅蚊,炊具要及時清洗、定期消毒。

( 4 )食品加工來原料、水源,遠離門窗保持距離,防止投毒。

( 5 )滅鼠、滅蚊蠅等藥物使用時要設立明顯標誌,專人放置、及時清點,防止人為失誤操作,禁止將個人的農藥、殺蟲劑等帶入工件場所。

( 6 )下班前關好門窗鎖好門,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

( 7 )有關工作人員進入工作環境前,須先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確認完好後再進入室內,進入室內後注意觀察室內物品的擺放和數量等情況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異味,有問題時須及時請示彙報。

八、汛期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防汛法》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的方針,作到思想、組織、指揮、職責任務五到位。

2建立健全防汛領導機構和職責分工,有暢通的通訊網絡,保證24小時暢通無阻。強化防汛值班制度,校長親自帶班,值班人員不得脱崗、離崗。組織好搶險隊,準備好應急物資。

3對我校所有的建築物、電路、電器、排水系統等進行認真的檢查

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九、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1 、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性等物品的購買、運輸必須事先請示領導,嚴密組織專人負責。

2 、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性等物品的使用必須嚴密組織,事先申請、填好記錄、專人負責,及時收回嚴格保管。

3 、校內禁止存放汽油等烈性燃料和煙花爆竹等,教師個人的摩托車等禁止在辦公場所存放。易燃易爆藥品要依據各自性質、分類、分櫃保存,避免發生火災。

4 、健全危險品的進貨和使用帳目,使用劇毒藥品要有嚴格的審批制度和領用手續,用後剩餘藥品及時入庫保存,並做好記錄。

5 、劇毒藥品庫要求雙門雙鎖雙人管理,只有兩個人同時在時才能領取劇毒藥品,劇毒藥品要放在保險櫃內,不得與其它藥品混放。

6 、禁止學生將任何化學藥品帶出實驗室,禁止學生將危險品帶入學校。

7 、在教師、學校使用強酸、強鹼等強腐蝕性藥品及劇毒氣體等,必須嚴密監控,設計險情處置方案,檢查應急救護設施,並事先進行安全使用教育輔導,實驗結束後,要切斷電源、收回剩餘藥品。

十、校內外大型活動安全管理辦法

l 、集體活動前必須向校長請示,並報教育局審批,由政教處、年級組有關領導組成安全領導小組,實地考察後研究佈置安全方案,明確分工、分頭準備。

2 、活動前由各年級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統一着裝,明確要求,講解安全知識。

3 、班主任、任課教師隨班活動,師生混編,及時指揮學生隊伍,糾正、化解安全隱患,防止人羣驚恐混亂。

4 、由年輕體力好、責任心強、頭腦清醒、反應敏捷的男性教師組成機動檢查組,隨時處理各種險情。

5 、活動結束後,在統一指揮下有秩序的帶回,分班總結後再行解散,防止擁堵傷害師生安全。

6 、活動進行中,設專人檢查電器、音響、燈光、電路等温度,防止火災發生。

7 、各年級各班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的活動,如有問題,需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

注意:各種情況下勻應及時、準確、清晰上報,並要按組織系統上報,杜絕越級上報現象發生。

閣巷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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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學校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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