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學生會內部管理規定(通用3篇)

學生會內部管理規定(通用3篇)

學生會內部管理規定 篇1

一、祕書處部長職責:

學生會內部管理規定(通用3篇)

1、負責祕書處的日常全面工作的協調與開展,制定祕書處學期總體工作計劃及工作安排,並在各方面帶好頭。

2、主持召集祕書處工作會議和相關活動所需人員調配;

3、負責檢查、督促祕書處各項工作的實施和總結;

4、深入瞭解幹事心聲,適時的交流談心,檢查祕書處具體工作情況,學期終結合各部做好工作鑑定與考核。

5、及時的總結工作經驗,負責祕書處的自身建設,並支持指導祕書處成員開展工作,認真協調與各方的關係。

6、根據學生會階段性的具體情況和工作重點研究安排各項相關工作,並制定相關工作計劃,並與副部長和幹事適時地進行溝通交流,及時的發現並解決問題。

二、副部長職責:

1、對部長負責;在各方面帶好頭;

2、分管指定的各項工作;

3、認真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主動配合部長搞好祕書處的各項工作;

5、積極開展對外交流,適時結合實際,針對性的開展各種活動;

6、部長不在時,行使部長權力,主持祕書處的全面工作。

三、幹事職責:

1、認真及時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在活動時發揮創新意識;

2、團結互助,注重團隊協作精神;

3、始終保持着對工作的熱情;工作態度要求良好,做到心平氣和,耐心周到,友好待人。

4、祕書處成員要嚴於律己,遵守學生會的管理制度,互助共勉,在履行職責時,不與同學發生正面衝突,要正確處理發生的意外情況,樹立祕書處良好的形象和聲譽;

5、祕書處成員不得以權謀私,不得以祕書處或學生會的名義有越權行為,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以批評,警告、直至辭退;

6、祕書處成員在執行任務中,出現錯誤應追究該組負責人及當事人的責任;

7、在分配到工作時如果有事及時説明但不得撒謊,如有發現立即辭退。

8、祕書處成員如察覺自己無法勝任祕書處工作,可以向部長或副部長提出辭職。

四、會議制度:

1、祕書處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工作會議,幹事應準時參加例會,會前專設一名幹事登記本次例會的出勤情況;

2、部內成員應遵守例會紀律,不得討論與會議無關的話題,保證討論的工作順利進行;

3、幹事應認真完成會議記錄,對於有異議的地方可以會後討論解決,或向部長或副部長提出;

4、如遇特殊情況應事先向部長或副部長請假並説明理由,事後明確會議內容,幹事遲到、早退達五次或無故缺席三次者,予以辭退處理。

五、考核規定:

祕書處全體成員考核標準按平時的工作情況和到會情況進行考核,連續三次曠會者予以辭退。

六、其他:

對做好事獲得表揚或獎勵者給予部內獎勵,既適當的加工作量及工作分;

對做壞事獲得批評或處罰者給予部內懲罰,即適當的減工作量及工作分。

學生會內部管理規定 篇2

學生會是代表廣大學生利益的組織,是聯繫老師和同學的紐帶,在第二課堂中發揮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為充分發揮學生會組織的積極性、創造性,加強學生會幹部的工作責任心,鞏固學生會內部管理。現制定了以下規章制度,請所有學生會幹部以此為準則約束自身言行,樹立學生會幹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條 學生會簡介

(一)、學生會全稱:

京山中學學生會

(二)、學生會宗旨及要求:

1.敬業、敬職、敬責、服務學生;

2.樹立盡責意識;

3.樹立服務意識,敢於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樹立榜樣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膽心細;

6.工作、學習兩不誤,全方面發展;

(三)、學生會指導思想:

明確職責,力求創新,依靠集體,集思廣益,腳踏實地,

實現目標;

(四)、學生會管理模式:

主席負責制、責任追究制;

第二條 各部門職能及權利

(一)、主席團:

學生會主席團(簡稱主席團)是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主席團由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長組成,主席團工作中實行以學工處為核心的集體領導,任務下達後實行個人責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個人責任。

1.主席對學生會全面負責,主持學生會工作,傳達上級指示精神,定期向學工處彙報工作,提交述職報告;

2.副主席協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處理學生會日常工作和解釋事務、主管監督部門工作。主席不在時,由祕書代理主席職責;

3.主席團定期主持召開學生會幹部會議,研究佈置工作,監督各部門執行工作計劃的情況,並進行檢查、總結。負責組織安排學生會重大活動和主要工作;

4.深入到同學中去了解掌握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組織研究解決;

5.對學生會各部門負責人的任免有提名權。;

6.協調學生會各部門關係,促進各部門互相配合共同開展工作;

7.組織學生會幹部學習相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各部職責

監察部:

1.監督學生會幹部的日常行為規範;

2.負責學生會會議考勤工作,並予以記錄;

3.負責宣傳欄的“監察事務”欄目的更新,並定期公佈學員每週的違紀情況,並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須更新一次;

4.部長定期向主席團提交述職報告;

學習部:

1.瞭解學員對學校管理制度、設施、學習條件及教學等方面的要求、意見和建議,及時向教學部反映並協助解決;

2.定期組織學員參與文化與藝術比賽;

3.配合宣傳部搞好宣傳工作;

4.瞭解學員對學校教學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見和建議,及時向教學部反映並協助解決;

5.負責記錄學生會幹部會議記錄;

6.負責定期收集學員感言,學術問題並予以張貼,並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須更新一次;

7.部長定期向主席團提交述職報告;學工處批准後生效。

文藝部職責

1.負責文藝部工作計劃的制定、檢查、落實和工作總結;

2.根據校園文化的總體要求及學生會的人力、財力、物力的實際情況,選擇正確的文化娛樂活動的內容和形式;

3.發動和組織學生參加課餘文娛活動,發現和培養文藝積極分子,充分發揮文藝骨幹的作用;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重大文藝活動的組織工作;

體育部職責

1.負責體育部工作計劃的制定、檢查、落實和工作總結;

2.負責學生課餘活動的規劃和實施,通過組織活動提高同學們的身體素質;

3.瞭解同學們對體育工作的意見和要求並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推動體育活動的發展,促進體育工作的正常開展;

4.與學校有關部門建立密切聯繫,組織學生開展各項體育活動,活躍校園生活;

6.運用多種形式和途徑宣傳體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同學的體育觀念,動員同學積極參加體育鍛煉;

生活部職責

1.負責生活部工作計劃的制定、檢查、落實和工作總結;

2.負責有關學生生活管理工作的規劃和設施,並與後勤部門配合,解決同學們在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3.監督食堂工作並及時反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提高學生伙食質量;

4.大力宣傳倡導愛惜糧食,文明用膳的風氣;

5.熱情關心同學們的學習和生活,及時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配合有關部門為同學們解決生活中的困難;

6.運用社會輿論和法律武器,保護同學們的身心健康,維護他們的正當權益;

第三條 會議制度

(一)、會議的分類和召開:

1.會議通常分為學生會全體幹部會議(下稱全體幹部會議)和各部門內部會議(下稱內部會議);

2.全體幹部會議每兩週召開一次,要求所有的學生會幹部必須到會,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召開臨時會議時,另行通知;

3.內部會議由各部部長自定時間召開,但每次召開前都必須有備案;

(二)、懲處:

1、無故曠會者連續超過兩次者,主席團有權審批其幹部資格。

2、會議期間,無故遲到、早退連續超過三次者,主席團有權審批其幹部資格。

3、不服從上級幹部安排連續超過兩次者,主席團有權審批其幹部資格。

4、凡是每學年連續超過兩次被扣分者將無權評選“優秀學生會幹部”、“優秀團員”等稱號

5、長期無任何表現者,主席團有權勸其退出學生會組織;

6、未及時完成上級幹部安排的任務者,主席團有權審批其幹部資格。

7、執勤期間未佩戴工作證件者,予以警告。

第五條 附則

1、學生會將定期進行“優秀幹部” 、“優秀部長” 、“優秀集體”評選和表彰,並將優秀名單予以公佈,加適當學分,以資鼓勵;

2、學生會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有關工作條例,並報學生會主席團,但不得與本章程衝突;

3、當本制度與學校相關制度有衝突時,以後者為準;

4、本章程即日實行,其解釋權和修改權屬學生會主席團所有。

校學生會辦

學生會內部管理規定 篇3

一、 日常工作紀律制度

1 、 部長例會上各部門必須作出上階段的工作總結,並提交下階段活動的計劃和具體方案;

2 、 各部長的工作服從學生會決定,有情況應及時向上一級彙報,各部長還在負責本部門與其他部門的協調工作;

3 、 部級以上幹部對必須參加的活動應積極參加,無故推拖的將根據本章有關規定處理;

4 、 各幹部應及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任務,不能完成者應儘快主動向上級説明和闡述原因,無故不進行工作者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撤職等處分;

5、各部門每次組織活動前向主席團提交活動申請,經批准後進行活動,活動結束後交活動報表於辦公室存檔;

6、各大型活動,各部門應服從主席團任務分配,並與其他部門協調合作,

學生會日常管理制度

二、 會議紀律制度

1 、 定期召開全體委員會、主席例會、部長例會,實行會議制度;

2 、 學生會每兩週召開一次部長級例會,時間暫定,地點暫定。會議由主席主持,會上各部須彙報工作情況,研究各項議程,由辦公室負責對有關資料的收集、記錄和整理;

3 、 學生會會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由主席作階段性工作報告,討論並制定下階段學生會的工作計劃及人事變動等決策事項;

4、 各部會議可根據實際情況,由部長掌握,原則上每月不少於二次;

5 、 會議考勤

①、凡收到學生會會議活動通知,必須準時出席,

管理制度

《學生會日常管理制度》。

②、學生會成員無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頭警告;遲到累計五次或無故缺席 三次以上者實行強制性退會處理。

③、請假超過一學期所召開會議和所組織活動總數三分之一者,開除學生會並記入檔案。

④、凡請假者,必須在活動或會議前將請假條交到本部部長,如確實事出突然,未能於會前請假,會後必須向本部部長補假,並説明原因,由本部部長作好記錄並存檔。部長(包括副部長)須向主席團請假,辦公室做記錄,幹事須向本部部長請假。本部部長不在,由本部副部長代替。

⑤、凡學生會組織的活動,無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無故缺席處理。

⑥、開會者遲到15分鐘,視其無故缺席。

三、經費及物品使用

1、學生會各部門使用經費時,均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

2、經費申請的程序為:在活動前寫出詳盡的經費預算報告,報學生會辦公室審批,經主席簽字,報系上批准。

3、各項活動經費報銷,須向學生會辦公室提交有效的發票,付款單位一律寫為“四川大學錦城學院電子系系學生分會”,發票背面要求註明經手人,並附詳盡的開支説明。

4、各部以出錢款應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儘量節省開支;不符合規定的開支不予報銷。開支不要超出預算,超出部分須説明原因,經繫上審批後方可報銷。

5、系學生會主席團及辦公室將定期對帳目進行核查。

四、幹部任免制度

實行“民主彈劾幹部制度”,部長有彈劾主席團的權利,幹事有彈劾部長的權利 ,若有超過三分之二的部長或者幹事彈劾,被彈劾人員自彈劾通過之日起職務解除。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9j0zy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