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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5篇)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5篇)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防踩踏安全管理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5篇)

1.制定《學校預防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2.在教學樓東西兩側樓梯,指定不同年級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的位置。

3.合理安排班級教室,將班額大、年齡小的學生及班級安排在底樓或低樓層教室。

4.實行錯開時間及分年級、分班級逐次下樓制度。

5.學生上放學、間操、上下課、集會等集中上下樓梯時,班主任帶隊,每個樓層轉角處有值周老師值班。

6.學生到功能室上課,必須排隊,做到不推擁,不喧譁,不怪叫。

7.明確樓層值周老師的職責,學生離開教學樓或進班級後,值周老師才能離開。

8.實行學校領導防踩踏值班(帶班)制度。

二、防踩踏硬件設施

1.教學樓樓道有能正常工作的照明設備。

2.在樓梯台階上畫中間標識線及行進方向指示標誌。

3.樓梯口轉彎處張貼“禮讓右行,注意安全”,“下樓慢行,請勿擁擠”等警示語。

4.教學樓道和樓梯牆壁裝置應急燈、標明逃生方向安全出口指示燈。

三、防踩踏安全教育

1.定期對學生開展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的專題教育。

2.經常對學生進行文明行為養成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時不能追逐、打鬧、擁擠,防止踩踏擠壓等不安全事故發生。

3.培養學生上下樓梯輕聲慢步,靠右行走的習慣。

4.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值班老師應及時制止。對學生在上、下樓梯時故意打鬧、堵塞樓道通行的不良現象給予制止、批評教育。

5.學生上下樓梯時若被推倒或滑到,後面的同學必須立即停步倒地學生應設法靠近牆壁,身體蜷成球狀,雙手在頸後緊扣,以保護身體最脆弱的部位,同時儘量露出口鼻,保持呼吸通暢。

四、防踩踏安全檢查

1.學校負責人要每天檢查老師防踩踏值班到位情況。

2.定期檢查、及時修理損壞的樓梯通道照明設施。

3.定期檢查樓梯通道,發現安全隱患時,要及時請相關部門的專業人員做進一步檢查,必要時報告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學生因上課下課時擁擠,或者發生火災等意外情況時發生踩踏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防踩踏安全管理

1、制定預案:制定《校園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預案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並根據學校的發展不斷完善。

2、明確責任:學校要健全預防擁擠踩踏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層層分解,落實到人。

3、落實措施

①加強值班,建立教師在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的值班制度。在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要有值班老師組織疏導。倡導錯開時間,分年級、分班級逐次下樓,強調安全第一,不強調整齊快速。

②強化學校對晚自習的管理。學生晚間自習,必須有教師值班、幹部帶班;當停電或照明設施損壞時,要及時開啟應急照明設備,同時帶班幹部和值班教師要立即到現場疏導。

③合理安排班級教室,將班額大、年齡小的學生及班級安排在底樓或較低樓層教室。

二、防踩踏硬件設施

1、學校應在教學樓樓道里安裝能正常工作的照明設備。

2、教學樓道和樓梯的牆壁裝置應急燈、標明逃生方向的安全出口指示燈。

3、樓梯口轉彎處張貼“禮讓右行,注意安全”,“下樓慢行,請勿擁擠”等警示語。

4、在樓梯台階上畫中間標識線及行進方向指示標誌。

5、教學樓過道不堆放課桌及其它雜物等。

三、開展防踩踏安全教育

1、安全意識的教育:

學校要定期通過慘痛的擁擠踩踏事故的案例,採用多種形式和途徑,對學生開展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的專題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讓學生充分認識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和嚴重後果,掌握防範措施。

2、安全行為的培養:

培養學生上下樓梯輕聲慢步並靠右行走的習慣,禁止追逐打鬧。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當及時告誡、制止,與學生的監護人溝通。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開展應對擁擠踩踏事故的訓練,提高學生防範能力。

3、如何應對擁擠踩踏事故:

心理鎮靜是個人逃生的前提,服從大局是集體逃生的關鍵。當出現擁擠踩踏時,應保持情緒穩定,切忌驚慌失措。要聽從現場老師的指揮,服從大局。當發現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時,要馬上停下腳步,同時大聲呼救。若被推倒,要設法靠近牆壁,身體蜷成球狀,雙手在頸後緊扣,以保護身體最脆弱的部位,同時儘量露出口鼻,保持呼吸通暢。

四、防踩踏安全定期檢查

1、學校負責人要每天檢查老師防踩踏值班到位情況。

2、定期檢查、及時修理或更換損壞的樓梯通道照明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3、定期檢查樓梯通道,發現安全隱患時,要及時請相關部門的專業人員做進一步檢查,同時報告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在易發“擁擠踩踏”事件時段,學校要安排人員值班,並在各梯道定點、定位、定人、定責實施管理和監控學生上下樓。

(二)各校課間操時間,明確規定當天該節任課教師下課後在樓道組織疏導,注意學生動態,政教處及值班教師,在每一層樓梯口進行指揮疏導。體育帶操教師在廣播上提示學生不得擁擠,形成“天天講安全,時時重安全,處處保安全”的氛圍。

(三)一旦發生擁擠,現場負責的老師要做好現場指揮,緊急疏散人員分道分流,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件。

(四)一旦發生擁擠踩踏事件,現場負責的老師,要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報告,情況嚴重的還要迅速向120呼救。報告內容不得主觀果斷,不得瞞報、謊報。

(五)學校要建立應急領導小組,加強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學校各處室、教師都要相互支持、互相配合,一旦發生事故無論是誰在現場都要毫無條件靠前指揮、救護,保證學生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教育秩序,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六)各校要加強平常的應急處置教育,開展“學生緊急疏散”演練,讓師生熟練掌握集會、做操、放學、火災、地震等緊急疏散的路線,在教師指揮下確保校園平安。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置:

1)學校成立嚴防擁擠踩踏事故發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辦公室設在校長辦公室。

3)監督檢查組:由綜治辦負責日常的監督檢查工作,辦公室及領導小組成員隨時督察。

4)醫療救護組:當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5)後勤保障組:

負責準備搶險救災的車輛配置,及物資設備等。

6)聯繫彙報組:

(1)負責把事故發生情況報告總指揮,聯繫相關家長

(2)視不同事故及時報警(火警119、意外暴力110),與醫療機構聯繫:急救中心120

2、機構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①全面領導學校擁擠踩踏事故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並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②統一指揮擁擠踩踏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

③定期組織學校擁擠踩踏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學校擁擠踩踏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2)辦公室職責:

①下發上級有關文件和本校制訂的各項文件、通知,指導下屬各相關部門或人員實施應急處理預案。

②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係,具體負責人員調度,組織後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③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在學校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擁擠踩踏事故安全的宣傳預防演練工作,並組織人員對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上級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校擁擠踩踏事故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並上報。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綜治辦牽頭,以各項安全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全體教職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擁擠踩踏事故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監督員、值班教師、上課教師為直接責任人,管理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實行學校擁擠踩踏事故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宣傳教育,要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如團隊活動、主題班會、黑板報等多種途徑和形式對學生深入開展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的專題教育,讓學生充分認識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嚴重後果及其防範措施,瞭解在樓梯間打鬧、搞惡作劇的危險性。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照明等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髮現有學生受傷,打電話、口頭向學校綜治辦報告,再由綜治辦逐級報告;發現較嚴重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安全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校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情況,徹查事故原因,並建立相關名冊。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擁擠踩踏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繫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擁擠踩踏衞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實説明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妥善處理相關問題,確保問題的解決。

5、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向衞生、公安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6、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4、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違犯刑律由公安司法部門對相關管理者實行連帶責任追究,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5

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生安全工作,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的又通知》,(教基[]14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近期幾起學生安全事故的緊急通報》(教基廳[]1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經學校研究建成立一中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制度如下:

一、為確保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秩序的正常運行,經學校行政會研究制定本制度。

二、凡一中師生員工,不得在學校各樓樓道集羣停滯、擁擠、追逐和使用各種體育器械活動以及高聲喧譁和發出的各種怪叫喊聲。

三、各科任課教師必需在下課前提醒學生注意安全,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和高聲喧譁。

四、每日學校課間操活動以及學校各種集體活動結束時和放學時間,年級組長;班主任教師必須在所任班級的樓道組織維護學生上下樓秩序。

五、值周的黨員教師和教師值周,每當下課時應對各教學樓的樓道進行檢查將其情況記載清楚。值周的行政人員和保衞科值班人員學校放學時應在大校門協助保安人員維護師生出校秩序。

六、學校的男女學生生活輔導員和生活區男女學生門衞必須負責維持生活區學生的上下樓秩序。

七、嚴禁任何人在樓欄杆上攀登、座、站。不得在樓道中追趕、擁擠、打鬧以及使用各種體育器材(足球、籃球等)和集羣逗留。

八、本制度即日起執行。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保衞工作,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秩序,杜絕安全隱患,強化安全意識,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園監控制度:

1、穿戴整齊,儀表端正,待人有禮,嚴格執行門衞制度,在崗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2、嚴格把門,進出必問,按照幼兒園的規定和作息時間,按時開、關校門。

3、嚴密監視園內外及周邊情況,有可疑情況或可疑人物要及時向園領導彙報。

4、每天定時巡視校園,杜絕安全隱患,不留死角,並將巡查情況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5、做好監控設備日常維護工作,設備問題及時報修。

二、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門衞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門衞應認真查驗進入園內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門衞有權拒絕其進入園內並做好解釋工作。

4、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的批條,門衞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其登記、存檔備查。放學時家長與孩子同出才放行,自己回家的學生必須持證進出。

三、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在門衞室登記後方可入校,無證件者請被訪人員下來接待,門衞必須一視同仁,不得徇私。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衞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3、推銷產品、發佈廣告者一律不得入校。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幼兒園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門衞保安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制度,克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2、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園區,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正常秩序,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幼兒園正常秩序人員要依法嚴懲。

3、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幼兒園,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4、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園內或在幼兒園門口擺攤叫賣。

5、本園家長接送幼兒,需憑幼兒園發放的接送卡進出幼兒園,不在正常時間段接幼兒需做好接領幼兒登記,嚴防孩子走失。

6、早晚接送幼兒的時間段開啟幼兒園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幼兒園大門。

7、負責園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每天做好幼兒園的早中晚巡視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8、熟悉火警,急救等緊急措施,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進出人員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幼兒園門衞、保安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門衞、保安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門衞、保安有權拒絕其進入幼兒園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教育活動時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出幼兒園時,必須經由當班老師同意,並有家長陪同,幼兒園的門衞、保安查驗後方可放行。

(二)車輛准入制度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大門,杜絕車輛進入幼兒園。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後,在保衞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幼安全。

3、教職工車輛一律停在幼兒園車棚或兩邊巷道劃線處,不得進入幼兒園內。

(三)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幼兒園保衞人員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幼兒園。

2、保衞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物品要請示幼兒園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保衞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幼兒園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四)幼兒上下學重要時段安保制度

1、園長室成員每天輪流帶班,與保衞人員具體負責重點時段的安全保衞工作。

2、幼兒上學之前,園長室成員與保衞人員在幼兒園大門口迎接幼兒,確保每一名幼兒順利、安全到達幼兒園。

3、幼兒放學時,園長室成員與保衞人員站在大門口進行導護,發現幼兒單獨離園時要進行詢問,一定要交至家長手中,確保每一名幼兒安全離園。

4、防止車輛和社會閒散人員在幼兒園大門口聚集、鬧事等。對幼兒園大門口外及兩邊人行道上出現交通堵塞、有人擺攤設點、招攬顧客等行為導致幼兒園門口人員聚集、喧鬧等情形影響車輛和人員的正常通行、出入的,應及時進行疏散和勸離,必要時直接報有關執法部門(城管、公安等)處理。

(五)執勤巡查制度

1、落實逐級安全責任制和崗位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保衞人員負責幼兒園的晝夜值班,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物資出入,維護校園周圍的秩序管理,協助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破壞”工作;

3、值班人員要有連續作戰的精神,提高警惕,加強晝夜巡查;

4、在巡查中發現安全隱患,巡查人員應填寫安全檢查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並報告領導,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5、檢查部門應將巡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整改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

6、對巡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幼兒園全體教職工必須從思想上明確一點:確保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和第一條生命線。

2、必須確保幼兒園硬件設備設施及活動器械質量的安全;裝飾裝潢材料必須是國家安全生產質量檢測合格的產品;必須確保房屋、場地、玩具、用具、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要絕對避免塌傷、砸傷、撞傷、卡傷、燙傷等事故的發生。

3、在幼兒全天的活動中,三個老師要有明確的分工,在開展每項活動前和活動結束時,要認真清點人數,不得漏缺1人;開展活動中要將幼兒嚴格控制在老師的視線範圍內,不得擅自離崗,不準放任自流,不準失控。

4、早上接幼兒入園時,要嚴格檢查幼兒,要求家長密切配合,不得將石子、圓珠、硬幣、火柴、打火機、小刀、鐵器及容易傷人的.物品帶入幼兒園。

5、生活消毒品、衞生消毒品、滅蚊藥、滅鼠藥及有礙幼兒健康和安全的物品、藥品,必須由保育員專人保管,放置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6、家長委託老師代管幼兒吃藥的藥品,要嚴格標明幼兒姓名和藥品名稱及藥品用法、用量,妥善放置在幼兒不易觸摸的地方,確保不出任何差錯。

7、幼兒餐具每天必須進行兩次消毒;室內每天1次空氣消毒及噴灑藥水消毒(滅蚊、滅鼠),必須在幼兒離園後進行。

8、對幼兒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兒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罵人,不猛跑,不亂刻亂畫,不爬樹,不上牆,不亂扔石頭,不玩火,不將異物放進耳鼻口,不擅自關門開門,不用手摸電插座,不攀登陽台欄杆,不從高處往下跳,不在樓梯上玩耍,不離開集體私自出走,不亂採摘花果吃,不隨意捕捉昆蟲放入口裏,發現問題當場糾正。

9、細心照料幼兒進餐和午睡,進餐時必須先認真做好準備工作,營造用餐氣氛;再由教師將飯菜端送到幼兒面前;教育幼兒進餐時,不講話,不哭笑,不打鬧;工作人員對幼兒吃飯不要催促過急,放止梗塞或燙傷。午睡時,要勤巡視,注意觀察,給幼兒蓋被,糾正不正確睡姿;值班人員嚴禁睡覺、看書,幹私活或擅自離開幼兒。

10、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確保萬無一失。要求家長送幼兒入園時,必須送到班上交給老師教師,家長因特殊原因中途接走幼兒時,教師應在《班務日誌》上做好詳細記錄。幼兒離園時,必須組織好幼兒在教室安靜有序地等待;幼兒離園時,老師師必須確認接幼兒的人是該孩子的監護人﹙或監護人代理人﹚和固定受託人,準確無誤後方可放行,嚴防幼兒丟失和拐騙幼兒事件發生;如是其他人員來接幼兒,教師必須給家長打電話確認無誤後,方可准予接走,否則老師不予放行。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各位家長晚上好,下面由我來介紹一下幼兒園接送安全工作。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各類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正常化。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幼兒園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長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精神,我們將採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二、安全意識:幼兒園和幼兒家長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家長要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接送時間:早上7:30至8:30為入園時間,9點後謝絕入園,特殊情況除外,下午4:30開始離園。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

四、幼兒的接送家長: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或爺爺奶奶接送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週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託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託人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知本班教師,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來園接幼兒的家長一定要憑卡接送和老師説再見方可離開。乘校車幼兒家長一定要攜帶好接送卡。

五、幼兒服藥要求: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乘車幼兒家長一定要寫明服用説明並簽名寫好日期後交代乘車老師,乘車老師將轉達班上老師給幼兒服用。

六、請假要求: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幼兒園請假;乘車幼兒如有請假請第一時間告知校車老師。

七、幼兒入園要求:為安全起見,幼兒早上入園前家長或監護人要檢查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八、門衞要求:幼兒園門衞或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衞工作,對於外來人員入內校門要嚴格登記,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或攜帶不安全物品入園。

九、放學後要求: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放學後禁止幼兒在園內逗留、玩耍。

十、為了規範幼兒的安全接送問題,請家長務必配合幼兒園做好接送的各項配合工作。

最後祝:各位家長身體健康,家庭幸福美滿!

請各位家長移步到孩子相應的班級開分班家長會。

謝謝大家!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1、托幼機構要設置幼兒專用保健室。

2、保健室要陽光充足,不陰暗潮濕,光線明亮、通風,室內有防暑保暖設施,有流水洗手設施。

3、保健室由保健老師負責管理,要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規。

4、嚴格按照衞生部門的要求配備專職保健老師。是專職人員方可從事醫療工作,可配備藥品和醫療器械。

5、保健室按照衞生保健要求配備藥櫃、觀察牀、桌椅、視力燈、消毒燈、體重稱、身高計量板、消毒液等物品,並由保健老師負責管理,有出入登記記錄。

6、保健室內設隔離室時,需隔離到位,封閉隔斷,保健老師進隔離室時,需穿隔離衣,出來時脱下襬放在隔離室門口封存。

7、保健室內須有專用觀察小牀和被褥,平時不得隨便挪用。

8、非保健人員、健康幼兒和保教人員不得隨便進入保健室。

9、做好保健室的清潔衞生和消毒隔離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財產物品、藥品、台帳,下班前檢查門窗、水電是否關好。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園內實行早上入園晨檢制度,衞生保健老師、保安人員和教師層層把關,觀察幼兒情況。嚴格交接制度,幼兒一律由家長憑接送卡接送,特殊情況由別人代接送,家長必須事先告之教師,代接人員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並登記,防止冒領。

二、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高度負責,強化安全意識,不得隨意串班,擅離職守,避免責任事故發生,嚴防幼兒獨自離園。中午幼兒午睡時,執行交接班制度,各班教師巡迴觀察幼兒午睡情況,園領導輪流值班,處理偶發事件。工作人員學會使用滅火器的方法,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110,救護120。

三、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隨時檢查幼兒鞋帶、衣物,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解決。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四、帶幼兒户外活動,並在活動前講明要求,清點人數,注意安全,以防意外傷事故發生。帶幼兒外出活動,必須寫出外出活動方案,並上報區教育局,批准同意後方可外出,並選好安全場地,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活動中隨時清點人數。

五、門衞人員嚴格把關,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對公事來訪者問清事由,進行指點登記(來訪人數、來去時間)。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不得私人會客和接打電話,嚴禁私人串門者及推銷人員進入幼兒園。

六、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七、一切不安全用品、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熱水、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電器設備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燙傷、觸電等事故的發生。

八、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後應關好門窗,做好巡視工作,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切實做好保衞工作。

九、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衞制度,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衞工作。

十、幼兒園安全保安員對園內房屋結構,設備、桌椅、牀、玩具等每週檢查一次,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修理,清除不安全隱患。

十一、幼兒在園如發生骨折、縫針等重大事故,當班人員必須及時向園領導彙報並送醫院治療,並及時通知家長,寫出事故發生情況報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理。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幼兒園門衞由經過正規培訓、綜合素質好、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

2、門衞人員應當自覺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接受幼兒園的指導和督促。

3、門衞人員加強工作責任感,嚴格把好門衞關,工作時間不離崗,因特殊原因請假的`,需相關領導批准。防止幼兒走出大門發生意外。

4、門衞人員在值班期間應加強園內外的巡邏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園領導彙報並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5、嚴格執行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園內物質、財產無領導批示,不準帶出幼兒園大門。

6、工作時間不聚眾聊天。認真做好包乾區清潔衞生工作。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傳達室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文明禮貌。

2、上課時間凡出入幼兒園的人員按規定要有接送卡或證件,出、入園門憑幼兒園接送卡進出,門衞有權查驗有關證件。

3、攜物品入、出幼兒園,必須經過檢查後方可放行;否則傳達室有權查問或扣留。

4、私自夾帶、匿藏公物出門者,一經查出,按物品價值的`兩倍罰款。

5、本園教職工的車輛一律按要求有序停放在幼兒園車棚內。外來及家長的機動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

6、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嚴格規定,維護好幼兒園正常教學工作秩序。上級來園聯繫或檢查工作,門衞應熱情接待並做好登記。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全國教職工應有高度的責任意識,嚴守崗位,確保幼兒身心安全,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一、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安全工作

1、及時傳達和學習上級領導有關安全文件,提高老師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識,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

3、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經常化。

4、消毒藥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來蘇水”等)統一存入二樓倉庫,不得在其他室內逗留存放。

二、藥品安全管理規定:(由班主任負責)

1、幼兒的內服藥和外敷藥分開管理,勿混濁使用。

2、幼兒家長帶藥,寫清幼兒姓名、藥品名稱、服用量、服用時間,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師手中,家長必須簽字,簽字後方可服用。

3、帶班老師不準接納由家長遞送的藥品,並提示家長統一由班主任登記藥品。

4、由班主任統一按時分發藥品。

5、班主任在幼兒所帶藥品上也要貼好標籤,做好記錄。

三、電器安全規定

1、教室的電源開關、插座要裝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2、嚴禁工作人員在電線上亂拉、亂扯、亂掛。

3、離崗前所有的電扇、空調、錄音機、電鋼琴等的開關必須拔掉。

4、在擦拭開關時要用幹抹布。

5、禁止使用蠟燭、熱得快=裸露的電爐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離園後應有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風扇、錄音機、空調等,防止意外發生。

7、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煤氣、電器、電線線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發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規定

1、班級所使用的壁紙刀、剪刀、體温計等尖鋭物品,統一存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強幼兒早、午、晚檢查,幼兒所攜帶的尖鋭物品一律沒收,尤其加強對幼兒睡前的檢查(尖鋭品、小鈕釦、棉花、橡皮、卡子、線團等)。

3、嚴禁在幼兒活動範圍內尋訪燒水器、暖水瓶、打火機、蚊香、電爐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師在打熱水時不準直接使用暖水瓶或電壺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適宜的水,切記不能直接打滾燙的熱水,並且各班保温桶必須上鎖釦。

4、幼兒睡前,老師在給幼兒搬牀時,不準把牀隨便擺放,以免摔傷幼兒。幼兒午睡,做到不提前搬牀,幼兒秩序良好,屋亂跑幼兒。教育幼兒部在牀上打鬧,安靜入睡。

5、滅火器放在顯眼地方,教職工掌握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五、接送管理規章制度

1、為保障幼兒安全,幼兒園實行家長專人接送制度.

2、當家長因事須委託他人代接時,待機人須執家長委託書及代價人有效證件,經幼兒園與家長電話溝通證實後,方可允許代接。

3、接幼兒離園時,家長及代接人必須符合:年滿18歲的公民,精神無異常,接幼兒時不得酗酒。否則幼兒園有權拒接,如不服從,園方有義務向當地派出所舉報。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熱飯、熱水做降温處理。

2、教師不給幼兒打過熱過燙的飯菜。

3、熱飯、熱水打回教室單獨放置,遠離幼兒羣體。

4、幼兒在家帶來的食品要檢查出廠日期和保質期。

5、廚房人員嚴禁加工劣質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購進必須冷藏處理。

七、門衞安全制度

1、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不找人替崗。

2、做好大門鑰匙的保管,不亂扔亂放貨讓他人代管。

3、做好門崗保衞工作,對外來人進行認真詢問,進園要得到允許,出示證件,進行登記(園長允許後)方可進入。不帶幼兒來看園的一律按外來人員進行登記。來看園的家長或來園的人,每名教師均有義務陪同,直到離園,絕不允許讓其獨自留在園內。

4、大門時時上鎖,不能掛鎖,隨開隨鎖。

5、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陌生人不準接走幼兒,如果證件不全或不認識的人來接幼兒,需給家長電話聯絡,落實後方可接走幼兒。

6、熱情接待來訪家長,認真回答家長提出的問題,正面回答幼兒園及幼兒的基本情況,如不知情應引導專人回答並及時彙報家長的反饋意見。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絕幼兒園安全事故的最有效辦法,為了確保幼兒園的絕對安全,幼兒園建立了24小時校園巡查制,並安排1~2名安全巡查人員輪換巡查。具體制度如下:

1、幼兒園實行晝夜24小時巡查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紀律,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自離崗或私自讓他人替崗,嚴禁進行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任何活動。定時對自己負責的範圍進行巡查,細緻地檢查每—個角落。認真做好巡查記錄。

2、值班巡查人員要按時到崗,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崗,不脱崗,保證值班巡查工作正常、連續運轉。未處理完的當班事務,要給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內巡查工作,特別加強對幼兒園重點部位的巡查查看。放學時間巡查,要注意查巡各樓層、各教室的門窗、用電設備的關閉情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公私財物不受損失。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務是維護校園正常秩序,夜晚巡查的主要任務是保護好各棟教學樓、辦公樓及各專用室的公共設施、財產和物資的安全,保護好師生的安全。

4、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會妥善處理本崗位的險肇事故,會報警。

5、值班巡查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危險時刻挺身而出,勇於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做鬥爭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加以制止或處理,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6、隨時完成處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7、對在值班巡查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追究責任。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1、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衞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園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幼兒、家長和教職工安全。

4、開學前後,教師要組織家長會,提請家長、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建立幼兒園突發事件職工救護隊,高度警覺周邊環境安全工作。

6、幼兒園多功能室、遊戲場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7、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和場地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幼兒園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組織安全員定期檢查場地安全和遊樂設施安全。

8、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於隨時打開。

9、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10、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11、班級教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12、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範”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説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後有小結,活動前後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13、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14、在户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任

15、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院,並及時向園長彙報。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飲水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衞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根據《食品衞生法》、《生活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行有關衞生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堅持滅“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規工作,確保我園師生的飲水安全。

二、幼兒園學生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質檢測合格後,方可作為供水水源。加強對水源的防護,落實相應的水源保護措施,水源50米以內不許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設有井蓋,加固上鎖,設專人定時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蓋、加鎖,溢水口要加設網罩。

三、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確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衞生清理和消毒。學校的自來水供水蓄水池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採水樣送市疾控中心檢測一次。師生的飲水機由供水方定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並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記錄。所用的淨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衞生要求和有關規定。經常觀察飲水機設施內外部的衞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消除污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乾淨和衞生。

四、從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飲水機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並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五、師生直接飲用的桶裝水必須是標有生產日期和QS認證標誌的,並每月向供水放索取檢驗報告,以確保廣大師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純淨水。

六、學校在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欄,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衞生及教育部門。

七、注意安全、節約用電。當天工作學習結束後必須關掉房間所有電源,包括飲水機電源。嚴禁學生自行拆卸飲水機,如有故障及時到總務處更換。

八、鍋爐房供水設備每學期使用前必須進行排污、清洗。鍋爐房提供師生飲用的開水須保證大道100℃。提供給學生和幼兒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温到60℃-70℃後存入保温桶,確保學生和幼兒安全。

九、食堂人員每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型肝炎、活動性肺結核以及化膿性、滲出性皮膚病,不得從事飲食工作。

十、學校應制定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方案,並自覺接受當地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為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進一步規範校車和構建校車管理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校車駕駛員的安全意識,駕駛技能,應變能力,確保校車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加強規範校車管理。

二、按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

三、按規定駕駛員必須參加交通管理培訓,以及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學習活動。

四、加強專人隨車制度的管理和教育。

1、學校“接送幼兒情況記錄”的確認。

2、隨車教師在跟車過程中,要對照校車幼兒名冊,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安全接送幼兒的上下車。

3、做好來園離園幼兒的迎護送工作。

(1)來園:要做好每個幼兒上車前的晨撿,簡潔向家長了解孩子身體狀況,並填寫

(2)隨車教師在接幼兒來園後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後,組織幼兒洗手接受晨檢,並負責把幼兒送到所在班級老師手中。

(3)離園:去各班接幼兒集中。上車前的檢查:服裝的整理,書包物品的檢查、家園聯繫冊有否遺忘等。做好出發前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項。

4、隨車教工提醒校車司機在幼兒上車坐穩後,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5、來園離園行車過程中,隨車教工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不把頭、手伸出車窗外,不在車內嬉戲玩耍,保證幼兒行車過程中的不出意外,把幼兒安全送到家長手中。

6、家長在各接送點提前候車,駕駛員和隨車教師須熟悉接送幼兒家長,如遇陌生家長接幼兒須要向家長打電話詢問清楚經家長同意後做好筆錄,再出示接送卡。

7、下車後仔細檢查車廂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

五、認真執行每日校車出車前的安撿制度:

1、安檢:駕駛員每日校車出發前需嚴格全面檢查車輛狀況,必檢內容有:剎車、輪胎、座位、窗門、兩水三油、雨刷、反光鏡、檢查正常後作好書面記錄。

2、衞生消毒:按時做好校車衞生清潔工作和每日消毒工作,(傳染病流行期間加強)並做好書面記錄。

六、駕車司機在行駛過程中必須繃緊安全之弦,抓住預防之鋼,安全駕車,文明行車,遵守交通法規,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馬達一響,集中思想”“車輪一動,幼兒的安全高於一切”。每天有教師隨車護接送幼兒,要求隨車教師本着對幼兒安全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在接送孩子的途中,全身心的注意幼兒安全。嚴格按規定維護行車過程中幼兒的秩序與安全。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晨檢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衞生防病工作,有效遏制學校傳染病的流行,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據上級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晨檢制度》,目的在於加強校園內傳染病的監測和預防,做到對傳染病的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請各相關教職員工、學生幹部遵照執行。

一、晨檢目的:

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理學校傳染病等疫情,保障師生員工健康安全。

二、晨檢原則:

遵循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晨檢實行校長負總責,保健老師、班主任具體負責的制度。

三、晨檢資料:

晨檢是指學校在每日早晨到校時,由保健老師、班主任、班長、安全信息員分別對學生、教職工身體狀況及相關狀況進行了解和檢查。晨檢具體資料如下:

1.本人身體狀況,有無發熱、咳嗽或其他可疑的不適症狀。

2.家人、離鄉返鄉與疫區人員、傳染病病人接觸狀況,查看醫院診斷證明材料或解除隔離材料。

3.病癒返校學生、教職工狀況,詢問身體恢復狀況,查看醫院診斷證明材料。

4.瞭解缺勤狀況,詢問學生、教職工缺勤原因、主要症狀、就診檢查狀況。

5.與防治傳染病有關的其他狀況。

四、實行點名制度和檢查制度:

學校由處室負責人上班開始時間對教職工進行點名和具體的檢查;由班主任在課前對學生進行點名和具體的檢查。對缺勤師生,處室負責人(班主任)應透過電話等形式,及時聯繫,詳細記錄其缺勤原因及相關狀況。學生在校期間出現身體不適狀況,任課教師、班主任等應及時與保健老師聯繫檢查,予以處理。

五、實行康復復學制度:

對在晨檢或在校期間發現的有發熱、咳嗽等可疑症狀的學生及教職工,學校應勸其及時就醫。對已確診患傳染性疾病的學生,班主任要做好學生及家長的説服工作,不得邊上課邊治療,要求學生在家治療休息,由班主任報告給保健老師做好登記工作,對治療完畢後要求返校上課的學生,務必攜帶正規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康復證明)到班主任及保健老師處檢查證明後方可返校上課。

六、實行追蹤隨訪制度:

對患病的學生和教職工,處室負責人(班主任)每日進行追蹤隨訪,瞭解其診治狀況,並及時報學校衞生工作領導小組。

七、班主任是學生“晨檢”的直接職責人:

每一天須認真填寫相關表格並按要求及時上交。學校保健老師是學校指定的傳染病疫情報告人,認真做好全校傳染病疫情的統計工作,對各班報告來的有傳染病疑似症狀和體徵的學生進行篩查。對傳染性疾病應當按規定程序進行報告,不得緩報、瞞報、漏報。

八、實行職責追究制度:

對拒不執行晨檢制度或晨檢不嚴格的處室和班級,將視情節,對處室負責人(班主任)予以必要的紀律處分;對因晨檢不力造成傳染病擴散的人員,將依法依紀查處。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高度重視幼兒安全,以安全為第一要務。保護幼兒安全,防止走失、受傷、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一、家長接送幼兒制度:

(1)來園:幼兒來園時間8:30止,須由家長送至教室交給班主任,

(2)離園:幼兒離園時間4:00起,均由班主任送至門口。小託班—4:00,(小班部大門口)中大班—4:00,大門口(大班);小門口:(中班)。

須由家長接,家長不進園,接送均在園門口,要求家長遵守時間,減少幼兒交叉感染機會,不讓陌生旁人領去,防止壞人冒領。

(3)來園、離園時教室只開一扇門,防止幼兒隨人多走失,不空關幼兒。不讓幼兒單獨留在活動室或辦公室內。

(4)把好園門。門衞堅守崗位,幼兒來園、離園時要密切注意,防止幼兒擅自離園,除來園、離園外時間關好園門。對外來人員要詢問登記,身份不明者不得進園。嚴把大門不得丟失幼兒。

(5)加強晨檢。不讓幼兒將危險品帶入園內(如:別針、珠子、尖針、小刀等物)。

(6)藥品保管。保健員保管好各類藥物。幼兒帶來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喂藥時要仔細核對,要三查(姓名、藥品、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二、交接班制度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點清兒童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交接清楚後方可離崗,離崗時間11:30。

(2)幼兒在園所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無論大小,無論後果如何,值班人員都必須如實交班。

(3)值班護導。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兒安全,安排教師早晚延時護導,護導與帶班者均應不缺勤、不遲到、不離崗、互報人數。認真做好護導工作。

三、教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規範操作,加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2)全日觀察。教師配合保健員加強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午睡時要加強巡視,不準用被蒙幼兒,防止窒息高燒昏厥等意外事故發生。

(3)外出安全。幼兒外出散步、參觀等要有2人以上帶領,嚴禁1人獨自帶班外出,春遊等活動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並注意運動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另有食品安全制度)。家長幼兒不能將食品帶進園。

(5)防止燙傷。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的湯、菜、飯、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並加蓋,不準放在地上,防止燙傷、防止污染,茶水桶加鎖。

(6)每二週由安全專檢員及保健主任進行園舍、器具、設施、設備電線用電安全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苗子,及時處理,消除不安全因素。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燒)傷等事故的`發生。妥善開關門窗,要用搭鈎和椅子等及時固定門窗,防止碰碎玻璃,刺傷、軋傷幼兒。凡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經常檢查,無尖鋭危險物,不亂放雜物,保持通道通暢。

(7)滅蟲藥物保健員專人負責投放,並記錄好投放堆數,嚴格投放時間,在雙休日投放,下週一早上有二來園前全數收回,並嚴禁放在班上。

(8)認真做好各類記錄: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學校為改善教師的辦公條件,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為教師辦公室安裝了空調機,供教師們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使用;本着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約能耗的原則,根據季節氣温的變化,學校對空調器的開啟使用、管理作如下規定,請遵照執行:

一、空調的啟用

1、嚴格控制空調機使用開啟温度。依據上級有關精神,室內温度高於30℃,低於7℃時,空調機方可開啟。

2、嚴格按照説明書上的操作規程開啟。嚴禁在冬天開啟製冷或在夏天開啟制熱,否則,將對壓縮機造成嚴重損壞,影響其正常的使用;對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使用者承擔相應責任。

3、為節約能耗和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温度設置要適中:空調開啟後,請自動關閉門窗,夏天温度設置不要低於25℃,冬天不要高於22℃,避免空調機長時間工作,壓縮機發熱、發燙,影響正常使用。

4、在規定的空調開啟温度以外,不準使用空調;隨意開啟空調者,學校將採取有關措施或進行處理。

二、空調的使用與責任管理

1、使用空調器時提倡“上班後晚開機半小時,下班前早關機半小時”,在天氣涼爽時儘量採取開窗通風不使用空調。

2、做到人走機關:辦公室的空調,在下班或長時間離開辦公室時一定要關閉空調器,杜絕在室內無人的情況下製冷設備長時間運轉。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

3、辦公室的空調使用管理責任人為辦公室負責人;計算機教室、會議室、公用教室等的'空調,本着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加強責任管理。

4、由於空調的使用開啟不當,造成空調損壞或不能正常運行,要追究其使用者的責任;空調遙控器要妥善保管,造成丟失或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5、當空調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向總務處報修,由總務處安排專業人員上門檢修。因人為因素造成空調,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當事人承擔。若是質量原因,則由學校及時聯繫空調維修部上門維修。

6、學校將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並將檢查情況進行記載。如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並採取一定措施。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學校(含幼兒園、培訓機構,以下同)安全工作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廣大幹部職工在履行崗位職責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安全責任。

第一條區教育局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領導班子成員、機關科室和學校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穩辦。教育局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是全區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指導、督促學校安全制度落實。

第二條區委教育工委書記(局長)擔任局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對系統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承擔全系統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把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推動全區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將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工作彙報,研究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區委教育工委會、局務會研究安全管理工作每年不少於4次;加強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加大安全管理投入,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經費;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後,組織指揮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

第三條區教育局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領導擔任局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對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負綜合監管領導責任,協助主要負責人綜合協調、監督指導校園安全工作,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組織制定和落實全區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計劃和措施;督促、檢查局機關科室和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指導開展各類安全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規範管理等;組織搶險救援,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處置;完成區委、區政府、市教育局和局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區教育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擔任局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對分管業務工作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抓好業務內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定期研究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提請局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分管業務涉及的重大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分管條線、領域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監督安全管理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落實;分管業務範圍內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救援和善後工作;派駐紀檢組開展安全管理責任落實監督,強化行政問責,嚴肅查處安全事故中的失職瀆職行為。

第五條區教育局各科室負責人擔任局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對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的安全工作,包括節假日值班和防禦自然災害及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與協調工作;協調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穩辦負責校園安保、消防、交通、鍋爐、電梯等安全日常監管工作;建立教育系統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制訂教育系統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學校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組織綜合性的校園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檢查、調研等工作,督促落實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三)教師工作科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幹部任用考核、教職工聘用、評優晉級、人事檔案、績效工資等安全管理工作;處理涉及人事管理方面的教職工來信來訪;做好師資培訓安全工作,負責學校幹部、教師集體外出培訓的安全工作;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四)財務科負責檢查學校財務資金安全,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經費納入預算並投入,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五)教育科負責督促和指導中國小落實安全教育課程,做好學生在校期間各類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中國小貫徹落實《江蘇省中國小管理規範》,防止中國小因辦學行為不規範而引發安全責任事故;指導中國小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管理;做好新生入學、質量抽測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中等專業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中等專業學校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開展安全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六)婦聯負責本部門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安全,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七)關工委負責本部門組織的各項活動安全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八)體衞藝科負責指導、監督學校抓好大課間及陽光體育運動等安全工作;負責學校食品衞生、飲用水、牛奶的安全工作;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工作;指導、監督學校做好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體育文藝、軍訓活動、國防教育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九)團委負責本部門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志願者活動安全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教育工會負責本部門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安全、教育招投標安全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幼教中心負責督促和指導幼兒園落實安全教育課程,加強師生安全教育;做好幼兒在園期間各類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幼兒園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管理;做好新生入園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教師發展中心負責全區教研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各類競賽、考試、考核等活動的安全及試卷保密安全;做好教師培訓、學生競賽安全工作;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網絡安全技術管理,指導和督查學校電化教學工作;加強對教育網站、校園網絡的監督管理;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校舍建設服務中心負責學校校舍、附屬設施和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對學校危房的風險評估、檢查、鑑定、改建和自然災害造成的校舍安全問題的處理;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裝備室負責教學儀器、後勤裝備、化學藥品、實驗室、圖書室、語音室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實驗員的安全培訓管理工作;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督導室負責研究建立學校安全工作督導評價機制,並將學校安全工作納入教育綜合督導,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招生辦負責會考、大學聯考、自考和其他教育類考試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招考工作的安全制度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協調處理大學聯考、會考、自考及其組織的其他考試的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協助做好會考體育考試、英語口語測試、計算機考試、教師資格考試等其他部門組織考試的安全工作;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核算中心負責學校安全投入情況的審核、監督;負責學校賬冊安全、資金使用安全等結算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負責本部門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安全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八)資助中心負責各級各類獎學金、助學金髮放等相關業務活動的安全工作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羣體科負責本部門組織的各項體育競賽活動安全,學校體育設施、公共體育設施的安全督查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體育運動中心負責區體校及“市隊校辦”運動員的生活、住宿、訓練、競賽等安全工作,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區教育局機關工作人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履行崗位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實行“首遇責任制”即任何教育局機關工作人員發現科室及學校中的不安全不穩定因素,應及時向有關負責同志彙報,並及時作出力所能及、較為妥當的處理;指導學校做好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校(園)長、培訓機構負責人擔任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

第八條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直接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他班子成員對各自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並積極主動配合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開展安全工作。

第九條學校各處室、年級、教研組負責人是本處室、本年級、本教研組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具體組織落實其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教職工的崗位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督促和指導教職員工切實履行崗位安全職責。

第十條學校教職工要按照“誰在崗,誰負責;誰在場,誰有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崗位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學校實行“首遇責任制”,即任何一位教職工發現學校及師生中出現不安全不穩定因素,應及時向有關負責同志彙報,並及時作出力所能及的較為妥當的處理。

第十一條實施安全責任彙報制。各科室辦、學校要在彙報工作完成進度的同時,彙報安全責任落實情況。科室督導學校過程中,一旦發現重大安全隱患、重大安全問題的,要在第一時間向主管領導彙報。局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機關科室、學校落實安全管理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情況進行定期通報。

第十二條實施安全管理責任考評制,將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實行安全管理工作問責和“一票否決”制度,對於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級;在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方面有重大過失的相關責任人,不得提拔使用。

第十三條各中國小、幼兒園、培訓機構要按照《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導手冊》要求,參照本規定並結合崗位設置實際,制定相應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制定下發之日起執行。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24

為保證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學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層層簽定安全協議書,及時從細、從嚴、從快處理各項事故隱患,杜絕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一、落實層層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1、學校內部安全責任人應向校長負責,做到全面指導,細緻檢查,及時整改工作。

2、各類各室責任人應向安全責任人負責,做到安全隱患上報及時,整改及時。

二、檢查時間:

1、每學期初、中、期中,各類項檢查一次。

2、其它項目檢查如鍋爐房,取暖前檢查維修,停暖後檢查維修。

3、突發檢查,隨上級安排進行。

三、檢查實行責任制:

1、各類各室責任人必須時時檢查室內器械,始終處於良好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不得隱而不報。

2、學校檢查責任人,在檢查時必須認真、細緻、從快徹底,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學校,不得馬虎,不得隱而不報。

3、學校建立安全台帳,將安全檢查的時間內出現的問題,發現的隱患、整改效果一一記錄入檔,以備後查。

幼兒園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篇25

一、體格鍛鍊制度:

1、有組織地經常開展適合幼兒特點的遊戲及體育活動,幼兒做一至二次體操或活動性遊戲。

2、在正常天氣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動時間,每一天堅持兩小時以上户外活動,加強冬季鍛鍊。

3、要創造條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有計劃地鍛鍊兒童體格。

4、鍛鍊要經常和循序漸進。運動項目和運動量要適合各年齡的特點。對個別體弱的幼兒要給以特殊照顧。

二、健康檢查制度:

1、入園制度:對於新入園的幼兒務必進行全面的體格檢查,對於傳染病接觸史的小兒務必做胸透和肝功能化驗。園工作人員參加工作前務必進行定時體檢,如胸透和肝功能檢查,無傳染病、健康合格者才能就職。

2、定期體格檢查制度:幼兒每年體格檢查一次,測量後做好記錄,並進行健康分析,及時矯治缺點。工作人員每年檢查一次,查出傳染病調離工作崗位。

3、堅持晨檢及全日觀察制度,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早預防。

三、衞生消毒和隔離制度:

1、建立健全室內外環境清掃制度,每一天小掃、每週大掃,分片包乾,定人、定點、定時間、定期檢查,保證園內的良好衞生環境。

2、保證室內空氣清潔,堅持每一天開窗通風,持續園內空氣流通,減少呼吸道疾病發病率。

3、為防止傳染病發生,交叉感染,幼兒每人二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有專人負責清洗、消毒,培養幼兒有良好的衞生習慣,飯前便後要洗手。

4、幼兒及工作人員患傳染病立即隔離治療,所在班要徹底消毒,患者待隔離期滿痊癒後,經醫生證明方可回園。

5、對患傳染病的幼兒所在班進行檢疫。隔離、觀察期間不收新幼兒,園內幼兒不混班、不串班、檢疫期滿後無症狀者解除隔離。

四、飲食管理制度:

1、幼兒園每週訂一次食譜,每月一次營養分析統計,注意搭配合理,調配花樣,提高烹調技術,增加幼兒進食量。

2、廚房的用具做到生熟分開。不買腐爛的食物,杜絕食物中毒。

五、預防接種制度:

1、建立一套必要的、完整的卡、表、冊等預防接種檔案。

2、按照幼兒免疫程序,做好預防接種工作,並做好記錄,填好接種卡。

六、建立幼兒保健資料統計制度:

1、每個幼兒建立健康檢查卡,預防接種卡,作好登記分析工作。

2、保健室建立10本帳:

①晨檢檢查記錄;

②幼兒出勤統計;

③幼兒營計算;

④幼兒身長、體重表;

⑤幼兒視力檢查表;

⑥體弱兒統計表

⑦幼兒健康檢查統計;

⑧幼兒體格發育統計表;

⑨幼兒預防接種登記表;

⑩幼兒多發病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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