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各班主任等有關老師,要經常開展預防雷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雷意識和能力。

3、在學校發生雷雨時,要迅速進入教學樓,切忌在操場上等空曠場地逗留。

4、雷電時,各教室、辦公室要關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人員要儘可能遠離窗户,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電線等。

5、雷電時,禁止使用電器,要提前關閉電視機、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的用電設備,並切斷電源及信號線路。

6、雷電時,不要觸摸水管、暖氣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築物外牆,遠離電線等帶電設備或類似金屬裝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樹或煙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屬桿雨傘。

7、若遭受雷電災害後在積極自救的同時,及時逐級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並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8、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學校要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隱患。

9、發生雷雨天氣時,學校防雷領導小組及各個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防雷工作。

10、雙休日、節假日,在離校前要做好切斷一切電源工作。離校後發生雷雨天氣,學校門衞要巡迴檢查一遍,以防不測,並做好記錄。

11、學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組長為各室的防雷負責人,對於違反本制度而造成損失和責任的,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加強防雷安全管理,提高防雷安全意識

我市屬雷暴活動和雷電災害多發區,年平均雷暴日數達29天,每年都有因雷擊而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故發生,據不完全統計,全市因雷擊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近千萬元。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當前雷電災害防禦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當前疫情與防雷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安全責任管理的重要內容抓好抓實。各級各部門防雷安全管理工作要安排專人負責,做好防雷裝置的日常維護並經常進行自查,在雷雨季節到來之前主動進行年度安全檢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防雷裝置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嚴格落實危化品等行業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落實定期安全防雷檢測

為確保危化品等行業防雷裝置的設計合理、安全有效,各單位要加大對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檢測工作。重點做好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遊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範、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以下簡稱易燃易爆等場所)的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許可。防雷裝置應當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危化品行業、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三、明確職責,全面做好我市防雷的管理工作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轄區內危化品行業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的組織管理。市氣象災害防禦技術中心主要承擔雷電災害科學研究、雷電災害調查鑑定、雷電易發區域及其防範等級劃分、防雷科普宣傳和本行政區域內防雷減災技術指導。為氣象主管機構履行職責範圍內防雷安全監管、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防雷裝置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和防雷安全檢查及安全隱患整治督查等提供技術支撐。今年我市防雷檢測工作已經開展,雷雨季節即將來臨,各單位要提早部署,積極進行防雷檢測。杜絕無資質檢測,杜絕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掛靠防雷檢測資質進行檢測。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必須嚴格按照有關防雷技術規範標準和檢測程序進行檢測,確保檢測數據的準確有效。

四、嚴格執行防雷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防雷安全檢測涉及人民生命及國家財產安全,也是發現和排除防雷安全隱患的必要手段,被列為國家強檢項目之一,各級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應急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大對防雷安全責任事故的查處力度,把防雷安全檢測作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一項重要內容,依法維護和規範全市防雷安全工作。對無檢測資質擅自從事防雷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應當安裝防雷裝置而拒不安裝、對現有防雷裝置拒絕進行安全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查處;對於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導致雷擊責任事故或災害應急處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為,要及時組織調查,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氣象、應急部門將積極開展防雷聯合檢查,及時查處違法案件。

五、規範雷電災害調查和鑑定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雷電災害應急處置預案,雷電災害發生後,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置災情。要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後應及時向氣象主管機構和應急部門報告災情,並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和評估工作,分析評估雷電災害事故發生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以切實提高單位和市民避險、自救、互救的能力和依法防雷、科學防雷、主動防雷的意識。雷電災情報告聯繫電話:。

各級各部門要結合通知要求,切實做好20xx年度防雷裝置安全管理工作,形成防雷減災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進一步推動和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為建設“平安日照”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衞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園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幼兒、家長和教職工安全。

4、開學前後,教師要組織家長會,提請家長、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建立幼兒園突發事件職工救護隊,高度警覺周邊環境安全工作。

6、幼兒園多功能室、遊戲場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7、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和場地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幼兒園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組織安全員定期檢查場地安全和遊樂設施安全。

8、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於隨時打開。

9、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10、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11、班級教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12、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範”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説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後有小結,活動前後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13、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14、在户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任

15、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院,並及時向園長彙報。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4

餐飲服務人員晨檢制度

餐飲行業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行業,其從業人員的健康十分重要。為此,餐飲企業要建立完善是晨檢制度,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檢查確認。下面是一份《餐飲服務人員晨檢制度》,供參考。

一、每一天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上班後,由負責人對每位工作人員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檢查資料如下:

1、精神狀態是否有過度疲勞和病態;

2、眼球、面色是否特黃(有患肝炎的可能);

3、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雙手有否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5、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

6、觀察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有否帶戒指、項鍊等違規飾品,指甲是否剪短,個人衞生是否貼合要求。

二、每一天由晨檢人員填寫好晨檢表,並在晨檢表上並簽字,晨檢表要求真實、準確。

三、如檢查中發現個別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不貼合衞生要求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處理:

1、帶戒指、項鍊等違規飾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對指甲過長,個人衞生不貼合要求的,責令其搞好個人衞生後上班。

四、對患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及管理負責人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疾病時,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進出人員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幼兒園門衞、保安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門衞、保安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門衞、保安有權拒絕其進入幼兒園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教育活動時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出幼兒園時,必須經由當班老師同意,並有家長陪同,幼兒園的門衞、保安查驗後方可放行。

(二)車輛准入制度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大門,杜絕車輛進入幼兒園。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後,在保衞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幼安全。

3、教職工車輛一律停在幼兒園車棚或兩邊巷道劃線處,不得進入幼兒園內。

(三)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幼兒園保衞人員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幼兒園。

2、保衞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物品要請示幼兒園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保衞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幼兒園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四)幼兒上下學重要時段安保制度

1、園長室成員每天輪流帶班,與保衞人員具體負責重點時段的安全保衞工作。

2、幼兒上學之前,園長室成員與保衞人員在幼兒園大門口迎接幼兒,確保每一名幼兒順利、安全到達幼兒園。

3、幼兒放學時,園長室成員與保衞人員站在大門口進行導護,發現幼兒單獨離園時要進行詢問,一定要交至家長手中,確保每一名幼兒安全離園。

4、防止車輛和社會閒散人員在幼兒園大門口聚集、鬧事等。對幼兒園大門口外及兩邊人行道上出現交通堵塞、有人擺攤設點、招攬顧客等行為導致幼兒園門口人員聚集、喧鬧等情形影響車輛和人員的正常通行、出入的,應及時進行疏散和勸離,必要時直接報有關執法部門(城管、公安等)處理。

(五)執勤巡查制度

1、落實逐級安全責任制和崗位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保衞人員負責幼兒園的晝夜值班,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物資出入,維護校園周圍的秩序管理,協助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破壞”工作;

3、值班人員要有連續作戰的精神,提高警惕,加強晝夜巡查;

4、在巡查中發現安全隱患,巡查人員應填寫安全檢查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並報告領導,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5、檢查部門應將巡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整改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

6、對巡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2、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活動中去。

3、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衞生規定,嚴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兒就餐管理制度,並由經辦人每餐予以鑑字備案。

4、稀粥、菜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温處理後方能給幼兒飲用。

5、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乾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6、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並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7、靜園後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錄音機,拉電閘。要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8、取暖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操作人員及設備,取得有關部門考核和鑑定,取暖前檢查煙道,煙筒,爐子的安全,避免煤氣中毒。取暖用爐應有戀檔,地板應有爐盤,爐子周圍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滅火。

9、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10、要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傳達室門衞人員、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脱崗或幹其它事務。傳達室內應設有電話、時鐘,並有值班記錄。

11、外人不得隨意來園,不得進班,有事可在傳達室等候接待。

12、對園(班)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13、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彙報,不得延誤。

14、電源插座應放在1。7米以上地方,電門開關最好是拉繩。門鎖,插銷應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上班期間嚴防幼兒從大門走出。幼兒在入園後,無特殊情況,不允許中途離園,

二、教職工工作時間一般不得離園,如遇特殊情況,須填請假單,由主管領導批准並註明返園時間,經門衞登記後方可通行。

三、接送幼兒期間,不允許外單位車輛入園。教職工在進入幼兒園大門後,自覺下車,步行入內。

四、家長因事需中途接幼兒離園時,許持有接送卡以及本班當班教師的簽字方可接幼兒離園。

五、教職工親屬不允許在工作期間來園,如特殊情況需要接待,需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進入幼兒園。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8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加強管理,嚴密防範,最大限度杜絕並妥善處置學校突發事件。學校每個教職員工,既要對自身業務工作負責,也要對本職範圍內的各項安全工作負責。現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各國小校長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各國小副校長協助組長工作。負責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成員:

二、教職工各崗位安全管理職責:

教職工為工作崗位職責範圍內安全工作具體責任人。

1、班主任教師:

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細化到學生的日常生活、學習的每個環節;正確、及時處理偶發事件,課堂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遇安全事故,在實施救護工作的同時,及時向校領導彙報;在集體活動、集會中,必須全程參與管理學生安全;對有安全隱患的人、事、物,要採取積極行動,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報告校領導;關心班級學生健康成長,實施校外寄宿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學生往返的安全管理。

2、科任教師:

確保課堂教學安全,杜絕教學事故的發生。協助班主任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學校規章制度,切實履行安全工作職責,上課不遲到早退和曠課,自始至終不離開學生,及時清點學生到課堂情況,掌握學生動態(包括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各種隱患,採取相應方式處置和報告。

三、工作制度:

1、實行分部、分包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每個成員必須認真做好所承包的安全穩定工作,教職工對自己所承擔的工作要認真負責,落實崗位責任制。

2、督導檢查制度。領導小組每個成員對所承包項目隨時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清除隱患。

3、例會制度:每週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總結,通報本校安全工作情況,隨時改進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4、責任追究制度:對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績的教職工給予表彰獎勵,對因忽視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安全職責而導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據有關規定,實行責任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9

晨檢制度

1、學校建立師生健康狀況晨檢報告制度。

2、各班由班主任負責把晨檢和考勤相結合,保健老師集中負責。

3、一旦發現學生、教職工有發熱、頭痛、咳嗽等症狀要及勸其去醫院檢查治療。

凡發現體温在38度以上的,及患有傳染病的要在家隔離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學校(含幼兒園、培訓機構,以下同)安全工作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廣大幹部職工在履行崗位職責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安全責任。

第一條區教育局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領導班子成員、機關科室和學校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穩辦。教育局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是全區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指導、督促學校安全制度落實。

第二條區委教育工委書記(局長)擔任局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對系統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承擔全系統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把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推動全區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將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工作彙報,研究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區委教育工委會、局務會研究安全管理工作每年不少於4次;加強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加大安全管理投入,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經費;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後,組織指揮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

第三條區教育局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領導擔任局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對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負綜合監管領導責任,協助主要負責人綜合協調、監督指導校園安全工作,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組織制定和落實全區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計劃和措施;督促、檢查局機關科室和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指導開展各類安全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規範管理等;組織搶險救援,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處置;完成區委、區政府、市教育局和局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區教育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擔任局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對分管業務工作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抓好業務內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定期研究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提請局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分管業務涉及的重大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分管條線、領域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監督安全管理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落實;分管業務範圍內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救援和善後工作;派駐紀檢組開展安全管理責任落實監督,強化行政問責,嚴肅查處安全事故中的失職瀆職行為。

第五條區教育局各科室負責人擔任局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對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的安全工作,包括節假日值班和防禦自然災害及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與協調工作;協調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穩辦負責校園安保、消防、交通、鍋爐、電梯等安全日常監管工作;建立教育系統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制訂教育系統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學校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組織綜合性的校園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檢查、調研等工作,督促落實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三)教師工作科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幹部任用考核、教職工聘用、評優晉級、人事檔案、績效工資等安全管理工作;處理涉及人事管理方面的教職工來信來訪;做好師資培訓安全工作,負責學校幹部、教師集體外出培訓的安全工作;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四)財務科負責檢查學校財務資金安全,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經費納入預算並投入,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五)教育科負責督促和指導中國小落實安全教育課程,做好學生在校期間各類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中國小貫徹落實《江蘇省中國小管理規範》,防止中國小因辦學行為不規範而引發安全責任事故;指導中國小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管理;做好新生入學、質量抽測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中等專業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中等專業學校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開展安全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六)婦聯負責本部門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安全,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七)關工委負責本部門組織的各項活動安全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八)體衞藝科負責指導、監督學校抓好大課間及陽光體育運動等安全工作;負責學校食品衞生、飲用水、牛奶的安全工作;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工作;指導、監督學校做好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體育文藝、軍訓活動、國防教育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九)團委負責本部門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志願者活動安全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教育工會負責本部門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安全、教育招投標安全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幼教中心負責督促和指導幼兒園落實安全教育課程,加強師生安全教育;做好幼兒在園期間各類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幼兒園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管理;做好新生入園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教師發展中心負責全區教研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各類競賽、考試、考核等活動的安全及試卷保密安全;做好教師培訓、學生競賽安全工作;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網絡安全技術管理,指導和督查學校電化教學工作;加強對教育網站、校園網絡的監督管理;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校舍建設服務中心負責學校校舍、附屬設施和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對學校危房的風險評估、檢查、鑑定、改建和自然災害造成的校舍安全問題的處理;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裝備室負責教學儀器、後勤裝備、化學藥品、實驗室、圖書室、語音室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實驗員的安全培訓管理工作;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督導室負責研究建立學校安全工作督導評價機制,並將學校安全工作納入教育綜合督導,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招生辦負責會考、大學聯考、自考和其他教育類考試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招考工作的安全制度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協調處理大學聯考、會考、自考及其組織的其他考試的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協助做好會考體育考試、英語口語測試、計算機考試、教師資格考試等其他部門組織考試的安全工作;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核算中心負責學校安全投入情況的審核、監督;負責學校賬冊安全、資金使用安全等結算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負責本部門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安全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八)資助中心負責各級各類獎學金、助學金髮放等相關業務活動的安全工作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羣體科負責本部門組織的各項體育競賽活動安全,學校體育設施、公共體育設施的安全督查以及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體育運動中心負責區體校及“市隊校辦”運動員的生活、住宿、訓練、競賽等安全工作,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區教育局機關工作人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履行崗位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實行“首遇責任制”即任何教育局機關工作人員發現科室及學校中的不安全不穩定因素,應及時向有關負責同志彙報,並及時作出力所能及、較為妥當的處理;指導學校做好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校(園)長、培訓機構負責人擔任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

第八條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直接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他班子成員對各自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並積極主動配合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開展安全工作。

第九條學校各處室、年級、教研組負責人是本處室、本年級、本教研組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具體組織落實其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教職工的崗位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督促和指導教職員工切實履行崗位安全職責。

第十條學校教職工要按照“誰在崗,誰負責;誰在場,誰有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崗位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學校實行“首遇責任制”,即任何一位教職工發現學校及師生中出現不安全不穩定因素,應及時向有關負責同志彙報,並及時作出力所能及的較為妥當的處理。

第十一條實施安全責任彙報制。各科室辦、學校要在彙報工作完成進度的同時,彙報安全責任落實情況。科室督導學校過程中,一旦發現重大安全隱患、重大安全問題的,要在第一時間向主管領導彙報。局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機關科室、學校落實安全管理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情況進行定期通報。

第十二條實施安全管理責任考評制,將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實行安全管理工作問責和“一票否決”制度,對於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級;在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方面有重大過失的相關責任人,不得提拔使用。

第十三條各中國小、幼兒園、培訓機構要按照《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導手冊》要求,參照本規定並結合崗位設置實際,制定相應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制定下發之日起執行。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晨檢目的

1、及時瞭解幼兒身體狀況,並隨時觀察、跟進。

2、加強與家長溝通,爭取家長理解與配合。

3、加強班級保教成員之間的溝通與合作。

4、最終目的是為了不斷提高幼兒保育保健質量。

二、程序及要求

(一)天天接送幼兒的晨檢程序

1、在園門口晨檢後,到班級教師再檢查。

2、教師進行基本的身體檢查,教師務必及時把晨檢時有問題的孩子的狀況記錄在晨檢記錄上並向園長彙報。

3、發現身體不適,尤其是發燒、手足和空腔部位有皰疹的要及時告訴家長和老師,不得瞞報。

4、教師務必及時把晨檢時有問題的孩子的狀況記錄在晨檢記錄上並向園長彙報。

(三)跟進措施及要求

1、每位保教人員上班第一件事,對幼兒進行晨檢並做好詳實記錄。

2、分管園長每一天檢查一次,《晨檢記錄》的記錄狀況。

隔離和檢疫:

1、一旦園內發生傳染病時要立即隔離病人並送往醫院隔離治療。護送人員做好自身的防護工作。同時通知家長並上報給園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

2、在患兒尚未離開園所之前,應隨時對其所在班級和污染物進行消毒,即隨時消毒,以迅速殺滅從機體排出的病原體。自己在園內採用流動紫外線消毒或0、2%的過氧乙酸溶液噴霧消毒一小時,消毒後進行通風換氣。

3、對密切接觸者(即患兒所在班級的幼兒)進行防疫,並與其它班級隔離。檢疫期間對患兒所在班級應加強晨、午、晚檢,早期發現病兒及時隔離。觀察期間不能接收和轉出兒童。

4、為防止傳染病蔓延,應暫時停止接收和轉出兒童。直至最後一批患兒傳染期滿,臨牀症狀完全消失,並貼合解除隔離的標準,待進行終末消毒後才能解除隔離。

5、待患兒離園後,對被污染的處所以及一切物品進行最後一次徹底的消毒。

6、隔離患兒直至各種傳染病的症狀完全消失,待痊癒後持所在地段保健科證明方可返園。

7、保護易感人羣,傳染病流行季節兒童活動室、卧室勤通風換氣,勤曬被褥。對易感可用板藍根沖劑連服3-5天。

8、加強晨檢工作,時刻注意兒童的各種身體異常變化,一旦發現病兒立即隔離,以減少傳染機會。

9、利用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健康教育活動,提高工作人員、兒童及教師的自我保健意識。

10、幼兒和職工定期進行體檢。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傳達室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文明禮貌。

2、上課時間凡出入幼兒園的人員按規定要有接送卡或證件,出、入園門憑幼兒園接送卡進出,門衞有權查驗有關證件。

3、攜物品入、出幼兒園,必須經過檢查後方可放行;否則傳達室有權查問或扣留。

4、私自夾帶、匿藏公物出門者,一經查出,按物品價值的`兩倍罰款。

5、本園教職工的車輛一律按要求有序停放在幼兒園車棚內。外來及家長的機動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

6、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嚴格規定,維護好幼兒園正常教學工作秩序。上級來園聯繫或檢查工作,門衞應熱情接待並做好登記。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為規範全縣中國小(幼兒園)校門的管理,確保校園安全,特制定岫巖縣學校(幼兒園)門衞管理制度。

1、學校教職工及學生憑學校統一製作的標誌牌或名籤進出校園。

2、學校守衞室應認真查驗進出學校(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並進行登記,方可進入,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校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幼兒園)守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校園,並做好解釋工作。

4、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的)學校教導處或政教處審批同意的請假條,守衞人員對照學生名籤查驗登記後可放行,並將假條存檔備查。

5、學校老師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接待外來人員,確因特殊需要接待外來人員的,需由教師本人到守衞室確認登記後方可進入。

6、學生家長到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老師本人到守衞室確認登記後方可進入。

7、上課期間,學生家長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學校(幼兒園)時,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方可進入。

8、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期間,必須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9、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進入學校,要先與守衞人員打招呼,並按學校規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10、上級視察工作時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學校工作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11、守衞室對進出學校(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12、守衞室對帶出學校的物品要進行查驗,查驗核實並登記後方可放行。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孩子的人生安全,就是一切。請家長詳細閲讀本通知。為給孩子創設安全的生活學習環境,保證教育教學活動的有序開展,我園規範管理執行原定的作息制度以及安全接送制度,請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接送時間制度:

每天必須在我園規定的時間接送孩子。上午入園時間:8:00--9:00,離園時間:10:30--11:00下午入園時間:2;30--3:00,離園時間:5:00--5:30希望家長自覺執行。家長必須按照規定時間接幼兒。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接送,請家長與本班老師聯繫。

2.接送簽字制度:

為保證安全,請家長在接送幼兒時主動簽字確認。幼兒回園、離園必須與教師打招呼簽字確認後方可離園。請家長每日送孩子來園時必須將孩子送到老師手中,並當面交接,杜絕讓孩子獨自進入幼兒園或在幼兒園門口追逐奔跑等,以防意外發生。在將孩子交與老師之前,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如接送人發生變化,請務必及時通知班級教師,否則園方不會交接幼兒。

3.接送人關係制度:

幼兒的直系親屬(爸爸、媽媽)和奶奶、爺爺、公公、婆婆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長時間接送幼兒的',為了安全,應委託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正常人)接送。其餘人接送幼兒,必須先和班級老師打招呼。以上制度自20xx年2月19日起執行!

“讓孩子們在安全、和諧、安靜的環境下成長!幼兒園全體師生對於您的配合與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各類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正常化。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幼兒園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長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精神,我們將採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二、安全意識:幼兒園和幼兒家長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家長要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接送時間:早上7:30至8:30為入園時間,9點後謝絕入園,特殊情況除外,下午4:30開始離園。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

四、幼兒的接送家長: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或爺爺奶奶接送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週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託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託人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知本班教師,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來園接幼兒的家長一定要憑卡接送和老師説再見方可離開。乘校車幼兒家長一定要攜帶好接送卡。

五、幼兒服藥要求: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乘車幼兒家長一定要寫明服用説明並簽名寫好日期後交代乘車老師,乘車老師將轉達班上老師給幼兒服用。

六、請假要求: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幼兒園請假;乘車幼兒如有請假請第一時間告知校車老師。

七、幼兒入園要求:為安全起見,幼兒早上入園前家長或監護人要檢查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八、門衞要求:幼兒園門衞或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衞工作,對於外來人員入內校門要嚴格登記,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或攜帶不安全物品入園。

九、放學後要求: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放學後禁止幼兒在園內逗留、玩耍。

十、為了規範幼兒的安全接送問題,請家長務必配合幼兒園做好接送的各項配合工作。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1.堅持規範原則

杜絕集體教學、補課行為,堅持課外閲讀、興趣小組、作業輔導、答疑解惑等工作原則,學校加強監管檢查力度。

2.堅持自願參加原則

開展學生校內課後服務工作應遵從家長意願,充分徵求家長意見,主動向家長告知服務對象、服務時間、服務內容、服務收費、安全保障等,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

3.堅持公益惠民原則

開展學生校內課後服務應堅持公益性、非盈利性。

4.堅持循序漸進原則

從實際出發,根據場地、設施等資源配置情況,以及學生、家長對放學後學生活動的實際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紮實穩妥、分步推進學生校內課後服務試點工作。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學校為改善教師的辦公條件,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為教師辦公室安裝了空調機,供教師們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使用;本着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約能耗的原則,根據季節氣温的變化,學校對空調器的開啟使用、管理作如下規定,請遵照執行:

一、空調的啟用

1、嚴格控制空調機使用開啟温度。依據上級有關精神,室內温度高於30℃,低於7℃時,空調機方可開啟。

2、嚴格按照説明書上的操作規程開啟。嚴禁在冬天開啟製冷或在夏天開啟制熱,否則,將對壓縮機造成嚴重損壞,影響其正常的使用;對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使用者承擔相應責任。

3、為節約能耗和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温度設置要適中:空調開啟後,請自動關閉門窗,夏天温度設置不要低於25℃,冬天不要高於22℃,避免空調機長時間工作,壓縮機發熱、發燙,影響正常使用。

4、在規定的空調開啟温度以外,不準使用空調;隨意開啟空調者,學校將採取有關措施或進行處理。

二、空調的使用與責任管理

1、使用空調器時提倡“上班後晚開機半小時,下班前早關機半小時”,在天氣涼爽時儘量採取開窗通風不使用空調。

2、做到人走機關:辦公室的空調,在下班或長時間離開辦公室時一定要關閉空調器,杜絕在室內無人的情況下製冷設備長時間運轉。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

3、辦公室的空調使用管理責任人為辦公室負責人;計算機教室、會議室、公用教室等的'空調,本着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加強責任管理。

4、由於空調的使用開啟不當,造成空調損壞或不能正常運行,要追究其使用者的責任;空調遙控器要妥善保管,造成丟失或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5、當空調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向總務處報修,由總務處安排專業人員上門檢修。因人為因素造成空調,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當事人承擔。若是質量原因,則由學校及時聯繫空調維修部上門維修。

6、學校將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並將檢查情況進行記載。如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並採取一定措施。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為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進一步規範校車和構建校車管理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校車駕駛員的安全意識,駕駛技能,應變能力,確保校車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加強規範校車管理。

二、按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

三、按規定駕駛員必須參加交通管理培訓,以及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學習活動。

四、加強專人隨車制度的管理和教育。

1、學校“接送幼兒情況記錄”的確認。

2、隨車教師在跟車過程中,要對照校車幼兒名冊,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安全接送幼兒的上下車。

3、做好來園離園幼兒的迎護送工作。

(1)來園:要做好每個幼兒上車前的晨撿,簡潔向家長了解孩子身體狀況,並填寫

(2)隨車教師在接幼兒來園後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後,組織幼兒洗手接受晨檢,並負責把幼兒送到所在班級老師手中。

(3)離園:去各班接幼兒集中。上車前的檢查:服裝的整理,書包物品的檢查、家園聯繫冊有否遺忘等。做好出發前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項。

4、隨車教工提醒校車司機在幼兒上車坐穩後,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5、來園離園行車過程中,隨車教工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不把頭、手伸出車窗外,不在車內嬉戲玩耍,保證幼兒行車過程中的不出意外,把幼兒安全送到家長手中。

6、家長在各接送點提前候車,駕駛員和隨車教師須熟悉接送幼兒家長,如遇陌生家長接幼兒須要向家長打電話詢問清楚經家長同意後做好筆錄,再出示接送卡。

7、下車後仔細檢查車廂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

五、認真執行每日校車出車前的安撿制度:

1、安檢:駕駛員每日校車出發前需嚴格全面檢查車輛狀況,必檢內容有:剎車、輪胎、座位、窗門、兩水三油、雨刷、反光鏡、檢查正常後作好書面記錄。

2、衞生消毒:按時做好校車衞生清潔工作和每日消毒工作,(傳染病流行期間加強)並做好書面記錄。

六、駕車司機在行駛過程中必須繃緊安全之弦,抓住預防之鋼,安全駕車,文明行車,遵守交通法規,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馬達一響,集中思想”“車輪一動,幼兒的安全高於一切”。每天有教師隨車護接送幼兒,要求隨車教師本着對幼兒安全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在接送孩子的途中,全身心的注意幼兒安全。嚴格按規定維護行車過程中幼兒的秩序與安全。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全國教職工應有高度的責任意識,嚴守崗位,確保幼兒身心安全,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一、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安全工作

1、及時傳達和學習上級領導有關安全文件,提高老師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識,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

3、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經常化。

4、消毒藥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來蘇水”等)統一存入二樓倉庫,不得在其他室內逗留存放。

二、藥品安全管理規定:(由班主任負責)

1、幼兒的內服藥和外敷藥分開管理,勿混濁使用。

2、幼兒家長帶藥,寫清幼兒姓名、藥品名稱、服用量、服用時間,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師手中,家長必須簽字,簽字後方可服用。

3、帶班老師不準接納由家長遞送的藥品,並提示家長統一由班主任登記藥品。

4、由班主任統一按時分發藥品。

5、班主任在幼兒所帶藥品上也要貼好標籤,做好記錄。

三、電器安全規定

1、教室的電源開關、插座要裝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2、嚴禁工作人員在電線上亂拉、亂扯、亂掛。

3、離崗前所有的電扇、空調、錄音機、電鋼琴等的開關必須拔掉。

4、在擦拭開關時要用幹抹布。

5、禁止使用蠟燭、熱得快=裸露的電爐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離園後應有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風扇、錄音機、空調等,防止意外發生。

7、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煤氣、電器、電線線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發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規定

1、班級所使用的壁紙刀、剪刀、體温計等尖鋭物品,統一存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強幼兒早、午、晚檢查,幼兒所攜帶的尖鋭物品一律沒收,尤其加強對幼兒睡前的檢查(尖鋭品、小鈕釦、棉花、橡皮、卡子、線團等)。

3、嚴禁在幼兒活動範圍內尋訪燒水器、暖水瓶、打火機、蚊香、電爐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師在打熱水時不準直接使用暖水瓶或電壺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適宜的水,切記不能直接打滾燙的熱水,並且各班保温桶必須上鎖釦。

4、幼兒睡前,老師在給幼兒搬牀時,不準把牀隨便擺放,以免摔傷幼兒。幼兒午睡,做到不提前搬牀,幼兒秩序良好,屋亂跑幼兒。教育幼兒部在牀上打鬧,安靜入睡。

5、滅火器放在顯眼地方,教職工掌握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五、接送管理規章制度

1、為保障幼兒安全,幼兒園實行家長專人接送制度.

2、當家長因事須委託他人代接時,待機人須執家長委託書及代價人有效證件,經幼兒園與家長電話溝通證實後,方可允許代接。

3、接幼兒離園時,家長及代接人必須符合:年滿18歲的公民,精神無異常,接幼兒時不得酗酒。否則幼兒園有權拒接,如不服從,園方有義務向當地派出所舉報。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熱飯、熱水做降温處理。

2、教師不給幼兒打過熱過燙的飯菜。

3、熱飯、熱水打回教室單獨放置,遠離幼兒羣體。

4、幼兒在家帶來的食品要檢查出廠日期和保質期。

5、廚房人員嚴禁加工劣質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購進必須冷藏處理。

七、門衞安全制度

1、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不找人替崗。

2、做好大門鑰匙的保管,不亂扔亂放貨讓他人代管。

3、做好門崗保衞工作,對外來人進行認真詢問,進園要得到允許,出示證件,進行登記(園長允許後)方可進入。不帶幼兒來看園的一律按外來人員進行登記。來看園的家長或來園的人,每名教師均有義務陪同,直到離園,絕不允許讓其獨自留在園內。

4、大門時時上鎖,不能掛鎖,隨開隨鎖。

5、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陌生人不準接走幼兒,如果證件不全或不認識的人來接幼兒,需給家長電話聯絡,落實後方可接走幼兒。

6、熱情接待來訪家長,認真回答家長提出的問題,正面回答幼兒園及幼兒的基本情況,如不知情應引導專人回答並及時彙報家長的反饋意見。

幼兒園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保衞工作,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秩序,杜絕安全隱患,強化安全意識,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園監控制度:

1、穿戴整齊,儀表端正,待人有禮,嚴格執行門衞制度,在崗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2、嚴格把門,進出必問,按照幼兒園的規定和作息時間,按時開、關校門。

3、嚴密監視園內外及周邊情況,有可疑情況或可疑人物要及時向園領導彙報。

4、每天定時巡視校園,杜絕安全隱患,不留死角,並將巡查情況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5、做好監控設備日常維護工作,設備問題及時報修。

二、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門衞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門衞應認真查驗進入園內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門衞有權拒絕其進入園內並做好解釋工作。

4、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的批條,門衞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其登記、存檔備查。放學時家長與孩子同出才放行,自己回家的學生必須持證進出。

三、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在門衞室登記後方可入校,無證件者請被訪人員下來接待,門衞必須一視同仁,不得徇私。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衞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3、推銷產品、發佈廣告者一律不得入校。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8g7k30.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