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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規定(精選26篇)

宿舍管理規定(精選26篇)

宿舍管理規定 篇1

第一章 總則

宿舍管理規定(精選26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衞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並於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 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衞生狀況並應遵守:

11.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衞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衞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衞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1.4 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牀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衞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台無灰塵。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宿舍管理規定 篇2

為了保護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本公司特制訂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1、必須遵守寧波市政府頒發的文明衞生、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及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

2、大力提倡“五講”“四美”,努力搞好宿舍衞生和環境衞生,做到勤洗、勤換、勤掃、勤理。

3、凡不講究社會公德,不講究集體和個人衞生、亂丟煙頭、果皮、紙屑、廢物、發現一次、罰款10元,嚴重者罰搞宿舍衞生一星期。

4、凡不講究衞生值日安排表進行打掃,發現一次罰20元。

5、宿舍衞生要求地面乾淨,無髒物、異物或積水、牀鋪要整潔,東西擺放要整齊,檢查不合格者扣10元。

6、宿舍不準隨意接待親朋好友,如需接待和留宿者,必須向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請,批准後方可進行留宿,住宿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三天,若檢查發現無手續一次罰200元,宿舍人員若失掉財物均由其負責賠償。

7、宿舍不準聚眾酗酒,高聲喧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若發現一次罰款20-200元。

8、員工需住宿,應首先提出申請服從管理部門安排,若私自搬進,調換房間,變動牀位,經發現罰款100元,並勒令搬回及搬走。

9、集體宿舍嚴禁男女員工非法混居和裹鋪合睡,若檢查發現或舉報事實,立即開除,並罰款500元。

10、愛護宿舍財物,不得任意損壞,凡故意損壞均應照價賠償,並按員工守則有關條例處罰。

11、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盜、防中毒)堅決禁止生人出入,不準私接電源,洗澡後應及時關煤氣閥,出户應關窗鎖門。凡違反上述之事項,發現一次罰款10元,出室不鎖門,丟失室內財產均由未鎖門者負責賠償。

12、若用熱水器洗澡時,不準邊洗澡邊洗衣服,影響其他員工洗澡,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3、員工應節約能源、水、電、氣費用要嚴格控制,杜絕惡意浪費,違者罰款20元,凡自行使用電器者,將沒收電器並進行10-15元罰款。

14、凡被公司解聘,辭退及自動離職者,必須自覺將宿舍的鎖匙及有關公司財物及時移交公司倉庫。保安將監督其離室,保安有權進行行李物品檢查,不配合者公司有權採取強制措施。

15、嚴禁員工將爆炸品、危險品、易燃品、毒品等危險生命財務物品帶入宿舍違者罰款500元,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6、宿舍可以在不影響他人休息的前提下開展有利於身心健康的娛樂活動,其時間不能超過凌晨1點,違者罰款10元/人次。

17、嚴禁在宿舍內嫖娼賣淫,吸毒販毒,違者立即開除,當月工資扣除,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罰。

18、晚班員工下班後進宿舍必須輕手輕腳,不準大聲説話,若影響其他員工休息,遭到投訴者,罰款50元/次。

宿舍管理規定 篇3

為了使住宿員工在上班之餘有個舒適、安全、安靜的休息環境,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工作,特制訂以下宿舍規章制度,請各位住宿員工仔細閲讀,認真遵守。

1、 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2、 每間宿舍選一位宿舍長,負責宿舍內衞生安排情況。

3、 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宿舍相關制度,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4、 住宿員工必須要愛護宿舍內的設施、設備,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者、除賠償外扣20-150元。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5、 住宿員工要節約用水、用電、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5-10元。

6、 不得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喝酒、賭博、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50-200元,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並送相關部門查處。

7、 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宿舍過夜。如經發現,私自留宿者扣50-200元。若出現相關問題,後果由留宿者自負。

8、 住宿員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公司綜合部。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罰款100元,造成一定後果的除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外還給予一定的罰款,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

9、 公司將安排人員不定期檢查各宿舍衞生、紀律情況,並給予打分。 根據每月評分總和評選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兩名,被評為最佳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200元的獎勵並予以通報表揚,如被評為最差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元的處罰並予以通報批評,以上獎罰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10、 住宿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

宿舍管理規定 篇4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衞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宿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公司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證件,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證件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宿舍管理規定 篇5

一、 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舒適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訂製本制度。

二、 適用範圍:

入職宿舍的所有員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間、公共區域

三、職責: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歸口部門;

2、行政部相關人員有權對宿舍不定期的進行檢查

3、宿舍管理員、保安及清潔工對宿舍的安全及衞生負責

4、保安、宿舍管理員有權對外來人員進行盤查、登記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錄用的試用與正式員工(兩路城區以外的),均可申請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員工必須本人申請,統一由行政部門管理安排、調整,不允許職工私自調換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員工,在辦理好入職手續後,本人需寫申請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然後再重新辦理

3、新入住宿舍人員均到宿舍管理員處領取宿舍鑰匙一把,宿舍鑰匙員工不得私自配製,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員統一配製;員工離職時,將宿舍鑰匙交回宿舍管理員處,如未退還鑰匙,扣20元一把。

4、員工搬離宿舍時,應在宿舍管理人員處登記,由宿舍管理人員檢查其寢室設備,設備完好後,方可辦理退宿手續,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後再行辦理退宿手續,並退還宿舍登記證,需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賠償

五、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宿舍屬單工宿舍,不允許男女混住,嚴禁私自隨意調換宿舍

2、員工宿舍將實行全員負責制,即所有入住員工對宿舍環境及次序共同維護、監督、負責,公司入住員工應愛護公司財物,有意損壞公司財物應照價賠償

3、住宿舍的員工應講文明,講禮貌,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互相尊重,互相理解,體現團隊精神;嚴禁在宿舍內脅迫、恐嚇、欺詐他人;嚴禁男女戲虐或不軌行為;嚴禁在宿舍內酗酒、吸毒、賭博、打架鬥毆、聚眾鬧事;嚴禁在宿舍內播放黃色音像製品及非法讀物等違法行為,一旦發現或舉報經查實後,參與者一律罰款200元,並取消入住資格及開除處理。

4、嚴禁在宿舍內散佈謠言、聚會、傳播有關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資料,泄露公司的機密。

5、嚴禁員工隨意將物資帶出宿舍,若需帶出,應經管理員檢查同意。

6、為保證大家充足的睡眠時間,非本宿舍外來到訪人員須在23:00以前離開(如需留宿者,須在宿舍管理員處登記,但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時間仍未離去,一旦發現或被人舉報經查實後,對被到訪人處予50元罰款。

7、凡入住宿舍員工最晚歸寢時間為24:00,若超過24:00時必須出示證件(身份證、工作證)自行在保安人員處登記;凡入住宿舍員工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晚上23:00後,宿舍內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以保證員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員工宿舍內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寵物等。

9、嚴禁員工將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內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罰。

10、加強防火防盜,嚴禁在宿舍內亂牽亂搭電源,不允許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若有發現,保安和管理人員有權予以沒收並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各位員工在離開宿舍時,一定將門窗關好,並將貴重物品及現金保管好,貴重物品不得隨便亂放在宿舍內,否則遺失、被盜與公司無關;並切實做好防水、防火、防盜工作,發現隱情舉報者有獎。

12、嚴禁隨地吐痰,嚴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內和走廊整潔、衞生。

13、宿舍衞生由公司行政部組織相關人員每月不定期檢

查並做記錄,檢查結果劃分最好、好、較好、差、最差5個等級,並公佈檢查結果。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獎懲。

14、宿舍衞生做到“八淨”、“五無”。八淨:即地面、牆壁、衣、櫃、門窗、玻璃、牀、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乾淨。五無:即無灰塵、無痰跡、無紙屑、無果殼、無異味。

15、牀上擺放的被褥、枕頭、被單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牀單平整,枕頭擺放整齊。放置的物品也要保持整潔,不亂放、亂扔。

16、以上各條,如有違反,產生不良後果,視情節輕重,按公司相關規定考核處理。

六、宿舍費用;

1、凡在職工宿舍住宿的員工,宿舍管理費及水電費、收視費、寬帶費由員工自理,公司只負責管理工作,不盈利。

2、每間宿舍每個員工一個衣櫃,鎖釦、鑰匙均由公司統一配置,宿舍管理員按各部門登記發放。遺失重新更換,需在管理員處登記,費用員工自理。

3、水、電和宿舍管理費以入住員工為單位,在當月工資中扣除,並由宿舍管理人員負責打印統計報表公告。

七、宿舍管理安排:

1、宿舍設專職人員3名(清潔工1名,管理員2名,早、夜班各一名)。其工作職責按《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執行,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員工進行處罰。

2、宿舍管理員上班時間為:早班8:00----18:00

夜班18:00----8:00

清潔工上班時間為: 早班8:30----17:30

3、宿舍設有保安隊員執勤,負責員工在宿舍的安全及安全檢查。由保安及宿舍管理員管理,並提出改進處理意見,報公司行政部及公司領導批准執行。

八、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重慶港鑫機械製造有限公司

宿舍管理規定 篇6

1、公司範圍內一切設施屬公司所有,愛護一切公物設施,損壞照價賠償,員工必須由後門進入,早上九點前及晚上六點後,員工不得隨意進入後門,若有事外出者,需隨手將一樓後門關上。

2、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不準吵架、打架、鬥毆,嚴禁在宿舍範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3、不準私自調換房間、牀位。員工自己財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宿舍內不得存放任何危險物品和有礙衞生的物品。

4、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乾淨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不準在牆上或門上亂刻亂畫,不準隨地吐痰,亂丟雜物、食堂處不得將辣椒、葱蒜、肥肉、骨頭等隨意丟在地上,應放於桌面或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內。

5、任何人不得拿公司的足療藥品,器具,及一切物品自用或帶離本店。

6、不準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的地方食用,開飯二小時內為用餐時間,此後,不能去廚房熱飯或要求他人熱飯。

7、員工不得隨意進入辦公室、水果房及吧枱。

8、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做到水龍頭有開有關,人離房間要關燈,禁止使用電爐、電飯煲,不準私自接用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酗酒及大聲喧譁,上下夜班的員工要保持安靜,寢後關燈。

10、上班時間內不得接見朋友或將其帶入公司內,必要時,需經上級領導同意方可。

11、宿舍鎖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轉借同宿舍員工以外的任何人,舍內電燈壞了或線路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進行修理,避免造成事故。

12、希全體同仁共同遵守各項守則及管理制度,防火、防盜、協助公司做好綜合性管理工作。

以上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違者視情節輕重將給予處罰。

宿舍管理規定 篇7

為加強x局路家屬院機關宿舍的管理,保證入住人員的安全,結合我局機關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做如下規定:

一、因工作需要,由x局招錄、遴選及掛職、軍轉幹部等家在外地,且在x市暫無住房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人事處進行審核後,方可入住。宿舍人員一般不得超過xx人。

二、已婚人員暫住時限為一年,未婚人員至結婚。

三、機關宿舍只限本單位人員入住,其他人員不得入住。

四、機關宿舍的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天然氣費等,由入住宿舍人員共同負擔。

五、宿舍人員要對統一配備的物品設備,按要求使用保管,不得損壞、丟失。如有損壞、丟失,由責任人負責維修和賠償。

六、宿舍人員嚴禁在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大聲喧譁等;嚴防火災等意外事故發生。

七、宿舍入住人員要自覺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搞好宿舍衞生和日常管理。

八、局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宿舍的管理和設施的正常維修。

九、本規定為x局內部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宿舍管理規定 篇8

為加強學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設,保證全體學生有一個文明、整潔、舒適、安全的生活和學習環境,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 學生入學時,須簽訂住宿協議,按宿舍管理辦安排的房號、牀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辦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牀位。

第二條 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辦與寢室長核准無誤後,登記並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傢俱、設施。

第三條 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管室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室核查宿舍傢俱財產完好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並在兩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第四條 寒、暑假學生一律不留宿,學生離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

內務管理

第五條 各年級少先隊、學生會負責人在德育處統一安排下組織對本年級的宿舍進行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衞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衞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宿舍長並落實輪值制度。

第六條 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周生應將本房間清掃乾淨。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周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後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裏。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房間門前走廊由該房間負責清掃、保潔。

第七條 在宿管室安排下定期進行大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並按宿管辦及年級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檐。做到地面、窗檐乾淨,天花板與牆壁無髒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乾淨整潔。

第八條 各年級學生會成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通過德育處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九條 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衞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便後要衝水。

第十條 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見附件)辦理。

第十一條 班主任和各班班長、生活委員、應經常督促檢查。學校和各年級定期組織檢查評比並公佈結果。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二條 學生在上課、自修、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後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大聲喧譁、吹拉彈唱或進行其他課外文體活動(需要活動的在班主任與宿管室協調下方可進行)。

第十四條 晚上全校學生宿舍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大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後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於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五條 學生手機、電子遊戲機等玩賞物品不得帶入宿舍。以免影響他人和自己休息。

第十六條 嚴禁在宿舍內起鬨、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鬥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不得在宿舍內打球等。

第十七條 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如有事,須持有班主任籤條,併到宿管室登記方可。

第十八條 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室批准,男女生不得相互進入宿舍。

第二十條 學生宿舍作息時間 (參見學校作息時間)。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條 學生和來訪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訪必須進行驗證登記。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單獨逗留外來人員。

第二十二條 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牀上點蠟燭看書,嚴禁在宿舍抽煙,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於非消防用途。

第二十三條 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衞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四條 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櫃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五條 學生應協助宿管做好治安防範工作,自覺接受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並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 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台活動;禁止在走廊、樓梯處嬉鬧。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七條 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八條 白天儘可能不用太陽能水,以保證晚間學生的洗漱之用。

第二十九條 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准的其他大功率電器設備)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並視情節給予罰款50~100元。

第三十條 學生因學習需要在宿舍自備安裝各類較大電器設備,須到宿管室辦理登記備案。

第三十一條 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傢俱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三十二條 不得在宿舍牆壁、門窗上亂寫、亂塗、亂畫、亂釘,不得向窗外、便池亂扔雜物。

第三十三條 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傢俱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應由本宿舍成員及時到後勤處報修。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由校學生宿舍管理辦負責解釋。

宿舍管理規定 篇9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裏。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宿舍管理規定 篇10

宿舍是公司提供給在職員工居住的場所,是員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之一,為保障員工一個清潔、衞生、安全的環境及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1、 現場負責人負責本宿舍相關事務並安排員工輪流值日,打掃衞生。

2、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險品進入宿舍,一經發現作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3、 嚴禁亂搭、拆改電線電路及在宿舍生火,用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給予100元處罰。

4、 嚴禁在宿舍酗酒、聚眾打麻將、賭博、打架、盜竊及盜用不屬於本人的財物,一經發現,給予開除處理,並視情節嚴重程度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5、 嚴禁高空拋物,亂扔垃圾和煙頭,亂倒污水,一經發現,處以100元罰款。

6、 嚴禁外人留宿和在宿舍接待賓客,特殊情況須報公司總部經理批准。

7、 宿舍員工必須服從房號和鋪位安排,未經允許不準私自更換鋪位,不準拆牀架。

8、 損壞公司財產的責任人應照價賠償。員工應相互監督,正確使用,以保障公司財產完好。如損壞人無法確定,則宿舍內的所有住宿人員均有承擔賠償公司財產損失的責任。

9、 宿舍員工必須講究公共及個人衞生,不準隨地吐痰,衣物、牀被須乾淨、整潔。

10、 宿舍輪值人員負責房間打掃及公用設施的維護,如有異常情況,向負責人報告。

11、 個人物品放置應擺放整齊,不得亂扔、亂放,妨礙他人,影響宿舍公共衞生。

12、 洗手間、下水道不準亂扔雜物、紙張等以防堵塞。

13、 不準在宿舍內亂張貼、亂拉繩索、亂打鐵釘、亂動公用設施和他人財物。

14、 宿舍應保持肅靜,嚴禁大聲喧譁及放高音響,23:00後娛樂設施必須關閉,外出人員必須在24:00前回到宿舍,24:00後所有宿舍必須熄燈就寢。

15、 不準在宿舍做有傷風化之事。

16、 加強公司宿舍文明建設,保障宿舍管理秩序。員工有義務充分配合並糾正不良行為,以形成良好的習慣。

17、 凡是被辭退的員工必須在接到人事通知當日起經保安班長簽字後搬離宿舍。辭職的員工必須在結算薪資之前搬離宿舍。以上規定,從頒佈之日起實施,請各位員工互相監督,共同遵守。若有違反,將予罰。

宿舍管理規定 篇11

一、宿舍調配方法

1.公司將對公司擁有的員工宿舍進行統一管理,統一分配,實行集體住宿制。由行政人事部根據男、女員工情部、兼顧部門、崗位進行統籌安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按排個人住宿,違者處50元罰款並限令糾正。

2.宿舍住宿舍人員數量按平米數進行安排。

(1)14.6平米的宿舍,原則上居住4-6人,至少不低於4人,不多於8人;

(2)大於14.6平米的(限物業樓),原則上需居住8-10人,至少不低於8人,不多於12人。

(3)各間宿舍住宿人員的多少根據公司員工的實際情況而定。

二、宿舍管理

1.員工需在公司住宿舍的,首先由本人提交《住宿申請/審批表》,員工本人申請,部門經理簽名,行政人事部批准;

2.行政人事部批准後填寫《員工宿舍安排通知書》交由員工本人,留存《住宿申請/審批表》;

3.員工憑《員工宿舍安排通知書》由項目部指定人員帶領安排到指定的宿舍及牀位。

4.若員工未按規定入住宿舍的,除勒令騰空牀位外,公司將相應對當事人處罰200元,同時給予項目經理處罰200元。

5.住宿人員須履行《住宿管理規定》,按照分配的牀位卡對號入住,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牀位、不得轉讓他人居住、不得搬並牀位、私自換鎖、將門匙交由他人、不得阻礙新分配人員進住,不得私自留宿親友、同學、子女等,否則將予以80元/人/天的標準繳納住宿費。

6.凡調換工作崗位時,宿舍隨即進行調整,重新安排住宿,任何人不得無理拒絕。

7.凡離職或被辭退的員工,應在辦理離職手續當日搬離宿舍,未按規定搬離的,且未經公司同意,仍在公司住宿的,以80元/人/天的標準,扣除住宿費用。離職工資總額不足以繳納或離職人員不繳納住宿費用的,由其原所在項目經理工資中支付。

8.其他人員入住宿舍的(含已辦理離職手續的人員),宿舍長必須向行政人

員部經理舉報,對於知情不報的,宿舍長承擔連帶責任,共同支付住宿舍費用。

9.來訪人員必須在晚10:30之前離開宿舍,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對違反該規定的,首次給予當事人5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給予當事人50-200元的罰款。

10.員工請假回家時,不超過15日牀位予以保留牀位;超過15日的要騰退,搬出自有物品,待回來後另行安排。

11.員工辭職、辭退或離開公司,當日未搬出自己的物品騰出牀位的,需報項目經理批准,否則公司有權採取必要手段收回牀位,其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員工本人負責。留宿時間僅限一晚。

12.住宿人員每人每月交納衞生費、水費費用合計30元(工資里扣)。對於用電費用的支出由同一宿舍人員平均支付。

13.公司每年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對牀位予以調整,居住人員應無條件服從,配合管理。

三、宿舍物品管理

1.公用物品

(1)宿舍內配備的更衣櫃、電視和統一使用的牀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拆換。確保物品的正常使用。

(2)如有損壞,按年限折舊賠償。

2.私人物品

(1)按照公司規定的位置擺放物品,做到不亂掛、亂放,保持擺放整齊。

(2)貴重物品和私人證件等,應妥善保管,丟失責任自負。

(3)嚴禁亂拿別人的用具、衣物等,違者按偷竊行為論處。

四、宿舍衞生

1.各宿舍選定宿舍長,負責人每日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打掃宿舍衞生。

2.每間宿舍每天必須安排一個人打掃室內、外衞生,以保持宿舍清潔。不準隨地吐痰、亂畫、亂貼、亂擺放,對垃圾做到及時清理。

3.保持室內衞生,自覺將紙屑、果皮等雜物放到垃圾箱內,嚴禁亂倒剩飯、剩菜。

4.公司行政人事部每月定期一次和不定期一次對宿舍衞生進行檢查,對衞生不達票的,將給與同宿舍人員每人10元的罰款。

5.對宿舍衞生檢查符合《宿舍內務整理標準》的,將給予同宿舍人員每人10元的獎勵。

五、宿舍使用電器限制

1.允許使用的電器:電風扇、電視機、電熨斗和電吹風。

2.禁止使用的電器:電炒鍋、電熱壺、電飯煲、電爐、電磁爐等高功率電器。禁用電器一經發現使用將無條件的予以沒收,並給予當事人罰款50元。

3.不準使用煤氣爐,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不準隨便亂拉電線、插座,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通知部門領導。

六、外來人員留宿

1.集體宿舍原則上不允許外來人留宿,親友來訪確無法解決住宿的,需提前向經理申請併到行政人事部備案,時間上僅限一晚;未經批准的,不準任何人私自留宿舍外來人員。

2.對於私自留宿的,留宿一晚,除按80元/人的標準收取住宿費用外,將視情節給予當事人50-200元罰款。

七、宿舍內禁止的行為

1.睡覺時間聊天或看電視,影響他人休息的;

2.吵架、鬥毆;

3.聚眾賭博;

4.放黃色影碟、錄像帶;

5.違反第七款宿舍禁止行為的,公司將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終止勞動合同。

八、宿舍十六條規定

1.住宿員工團結友愛、互諒互讓、互相幫助自覺遵守各項規定。

2.牆壁不準亂寫、亂畫、亂貼、亂釘。

3.愛護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4.保持宿舍內外衞生清潔,做到地淨、窗明、無塵、無雜物。牀具乾淨定位放置。

5.不準使用電爐子等大功率電器。

6.禁止在集體宿舍內做飯菜、燒開水。

7.宿舍內外不準大聲喧譁,製造噪音。

8.來客不準留宿,並督促來客執行公司有關規定。

9.杜絕打架鬥毆、酗酒鬧事,賭博等不良行為發生,直接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10.自覺遵守作息時間,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1.住宿職工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爆。

12.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離燈滅,關閉水龍頭。

13.出入宿舍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14.防火防盜,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

15.不準男女宿舍亂串,受影響的員工給予行政人事部舉報的將給與當事人100至200元的處罰。

16.到異性宿舍留宿的,直接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違反上述各款規定,無明確處罰標準的,參照公司的有關獎罰規定執行。

宿舍管理規定 篇12

為加強教師宿舍管理,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宿舍的安排由學校辦公室負責協調安排,落實到位。教師不得自行調整宿舍位置。

2、嚴格遵守學校的治安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內留宿外人,大聲吼叫,酗酒,賭博等影響宿舍區正常生活和學習秩序;若親友來訪,要按規定在門衞室作好登記。

3、要認真搞好室內外的環境清潔和做好保潔工作,不要在牆壁上亂塗亂畫,地面無積水,無贓物,房內無異味。

4、愛護宿舍物品,凡宿舍內的設施、設備、用具發生破損或故障,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修,故意損壞的要按有關規定賠償。

5、注意用火、用電和財物的安全;保持走廊、樓梯、梯間的清潔和暢通,不能在上述地方堆放傢俬、雜物。

6、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學校辦公室,以便進行房租、水電的結算及統籌安排;宿舍鎖匙要親自交給學校辦公室主任,不得擅自給他人,更不能擅自將住房子轉給自己親屬或其他人居住。

福州金橋學校辦公室

20xx-2-17

宿舍管理規定 篇13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保持學生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育人環境,培養社會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須有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為了適應後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後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為此,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在本宿舍的學生必須遵守和執行。

一、組織管理

1、後勤生活服務科學生宿舍主要負責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及有關部門必須密切配合。學生宿舍的基本任務是加強宿舍全面管理,培養廣大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確保宿舍安全。給學生提供一個清潔、安靜、舒適、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把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範疇。

2、成立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由各系從黨員責任崗的學生負責人中推舉產生。寢室設室長一人。管委會受學生會和宿管中心雙重領導,主要職責是協助學校和學生宿舍執行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協助搞好寢室清潔衞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組織學生開展文明寢室創建活動,評比宿舍管理優質服務人員的活動及其他校園文化建設活動。

二、學生住宿管理

1、新生入校後必須持報到註冊繳費清單到學生宿管中心辦理住宿手續後,方能按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經學生宿管中心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

2、學生憑校徽和學生證進出宿舍,並自覺接受門衞值班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師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辦理登記手續)。

4、攜物(貴重物品)外出,須持室長或班長簽字證明,並經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無疑後方能外出。學生應當積極配合值班人員工作,不準無理取鬧。

5、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留宿者,應報學校保衞處批准,並在學生宿舍進行留宿登記。否則,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6、不準在宿舍內酗酒、賭博、起鬨、打架鬥毆,停放自行車,不準推銷物品。違者,將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教育,處以5—30元的罰款,直至行政處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電爐、電熱器、水煮器、煤油爐等,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電話線、網線,違者將視情節按供電部門的規定處以20~350元的罰款,造成重大損害的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8、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牀、桌、凳、櫃、棕墊、竹膠板、鎖、門窗、玻璃、燈具、開關、插座、電話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都必須由該室的學生負責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9、愛清潔、講衞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牀後按室內同一方向疊好被子,整理好牀鋪和其它用具,上課前將垃圾清掃出寢室(其它時間一律不準往過道上堆放垃圾)。不準往廁所、盥洗間、樓道、樓下和居民房上亂倒剩菜剩飯,亂潑污水,亂砸酒瓶,亂丟鞋襪、饅頭、紙屑等一切雜物。

10、不準偷電,違者罰款50元,如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後果自負。按時按規定繳納電費,逾期不交者予以罰款。

11、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午休和晚上熄燈後,禁止高聲喧譁、打鬧、歌唱、放音樂、彈樂器、洗衣物、打電話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熄燈後在寢室點蠟燭。

12、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閉維修),個別留校者的住宿必須服從統一安排,不得隨意搬動。留校學生按規定繳納一定的住宿費用。

13、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晚上熄燈後10分鐘關閉宿舍大門。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值班人員説明情況。熄燈後進出宿舍者應作嚴格登記,宿管人員定期將名單報送所在系或學生處。

14、學生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者,由學生宿舍提出處理意見並報學生處。

宿舍開關門時間

開門時間:早上6∶30

關門時間:晚上11∶00(星期五、六為12∶00)

三、衞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區域由學生宿舍服務員負責打掃;寢室由學生負責打掃。

2、宿管人員堅持環境區域、過道、樓梯、盥洗間、廁所每天打掃兩次,沖洗一次的制度。並隨時保持陰溝暢通,做到地面無垃圾、無堆積物,牆面無蜘蛛網。每月用除垢劑定時清潔盥洗間、廁所,保持盥洗間、廁所的清潔狀態。

3、洗衣房堅持每學期為學生洗滌三次卧具(蚊帳每學期洗一次)的制度。並做到認真負責,不污染、不損壞、不丟失。(洗衣房每天公佈洗滌班級,由各班生活委員統一送取)。

4、學生寢室堅持每日輪流值日清掃衞生的制度。做到室內地面乾淨,牆壁、屋頂無蜘蛛網,桌面整潔、東西擺放整齊。

5、各系生活部每週五定期檢查一次,學生宿舍每月檢查兩次。每月評比一次,檢查、評比結果納入“文明寢室”的評比活動中,並專欄公佈,專項獎勵。

全體同學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校規校紀,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團結同學服從管理與教育,積極支持和維護宿舍的紀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潔衞生。“黨員責任崗”在各系的指導下起好示範作用,協助學生宿舍開展宿舍管理工作,共同營造文明、清潔、有序的寢室環境,為校園文化建設作貢獻。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從XX年9月1日開始執行,由後勤服務中心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宿舍管理規定 篇14

為了貫徹“教育育人,環境育人,服務育人”的理念,提高宿管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使學校生活區的管理工作上一個新台階,特制訂本考核細則。

一、考核細則具體操作:宿管每月按分折算,按考核項目逐一考核,直接採取扣分制,每分1元,直接從津貼中扣除,每期結束時,轉換成績效得分,作為評優評級的依據之一。

二、考核項目和評分細則:

1、按規定時間要求學生起牀、洗漱,離開宿舍,及時清查各宿舍有無留宿人員,按要求統一管理。(10分)

2、監督並協助學生搞好宿舍衞生,保持物品整齊統一擺放。(5分)

3、搞好個人衣被、洗漱物品及日常用具的清潔衞生。(5分)

4、保持走廊、廁所、水池衞生,杜絕學生向走廊或垃圾桶內傾倒髒水,監督學生勿將垃圾倒入水池。(5分)

5、按時間規定搞好門窗及空調的管理工作(根據氣候變化,搞好宿舍通風,空調温度按規定設置)。(5分)

6、在上課期間,所有人員禁止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班主任假條批准後方可入內,每週三、四收1——4年級學生衣物由班主任老師收齊,集體洗滌。

7、上課後仔細檢查登記每個宿舍內牀、空調、牆面、及廁所、水池等基本設施的損壞情況,及時登記上報,並跟蹤解決處理情況。(5分)

8、上下課在宿舍區走廊燈光、消防栓、門窗、牆面、廁所、水池等基本設施的損壞情況,及時登記上報,並跟蹤解決處理情況。(5分)

9、上下課期間,如有家長或親朋來訪,必須經主管部門同意,並做好登記工作(來訪時間、學生姓名、宿舍及離開時間)。如有家長在宿舍期間,要緊密關注,與家長溝通要熱心主動(儘量説普 1

通話),時刻展示職工良好的精神面貌。上課期間所有來訪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宿舍,下課期間,由受訪學生到門口領入,並做好登記工作。(5分)

10、着裝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不穿奇裝異服,不濃粧豔抹,不染髮,不穿高跟鞋,保持簡樸大方的工作形象。(5分)

11、下課期間,保持巡邏狀態,嚴密觀察本區域各宿舍動態,嚴禁進入教師休息室休息。(15分)

12、下課期間,保持與各宿舍溝通,善於發現學生思想問題,搞好室員間的團結,盡全力將學生之間的矛盾及學生個人的不良思想情緒在萌芽狀態給予化解。做好登記,並向主管部門彙報。(5—20分)

13、如在宿舍內發現學生酗酒、抽煙、打牌、爭吵、打架等嚴重突發事件,應及時制止,並聯系主管領導來宿舍協助處理。(10—50分)

14、嚴禁學生在宿舍內是用道具、高功率電器(電吹風、夾板、熱得快、電飯鍋等),不得私拉電線、電源、明火(酒精爐、蠟燭、打火機等)。(20分)

15、禁止學生在休息期間大聲喧譁,如有發現,應及時制止,對不服從管理的學生應做好登記,並上報班主任和值班代班。(5分)

16、嚴禁學生互竄宿舍,更不允許他人在宿舍留宿,如有發現,應及時制止,對不服從管理的學生應做好登記,並上報主管部門。(5分)

17、宿管應經常督促學生將貴重物品及現金交給學校保管,對明顯不聽勸告的學生應向主管及時彙報。(10分)

18、上下樓梯及在濕滑路面活動時注意安全,如發現意外傷害學生,應及時給予幫助,嚴重者立即聯繫主管部門協助處理。(5分)

19、遇學生在打開水時,應反覆提醒學生檢查瓶底、手柄是否鬆動,注意提水方式,防止操作不當,造成傷害。(5分)

20、積極引導學生愛護公共財物、公共衞生,不亂寫亂畫,不亂倒垃圾,如有發現應及時制止,對於不聽勸阻的學生要立即聯繫主管部門協助處理。(5分)

21、做好學生衣被等晾曬管理工作,安規定開放陽台,如遇突發天氣,應主動幫助學生收好衣被等。(5分)

22、禁止學生在陽台、樓頂及其他危險區域逗留,做好安全防範工作。(5分)

23、夜間休息後,應按時查房,查房時應當麪點到,對於未按時回宿舍的學生,應查明原因,對情況不明者,應立即聯繫主管協助調查,並做好記錄工作。(20分)

24、夜間在學生睡覺前,應保持巡邏狀態,在學生睡覺後,應實行不定時突擊檢查。(10分)

25、學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安全救護常識。如遇到用電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火災等突發事故,應及時打開消防通道,緊急疏散學生,積極主動參與撲救工作。(5分)

26、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安排,不得擅自離崗,不隨意請假,有特殊情況,應向主管部門請假,經批准並在做好工作交接後方可離崗。(20分)

27、要善於學習,總結經驗,努力提高自身修養和管理水平。(5分)

28、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學生任何物品,不得收受學生及家長任何禮品或現金。(20分)

29、退學學生在整理行李時,必須由班主任親自監督,經核實後,方可攜帶行李離校。(10分)

30、宿管手機要按時充電,保持24小時通話狀態。(5分)

31、確保學生喝水,每2小時檢查保温桶。(10分)

32、確保低年級學生每隔一天洗腳,每週至少洗一次澡。

33、每週下午打1——2次藥,晚自習開窗通風后一小時方可進入。

二、本細則自20xx年9月起實行。

臨邑加華學校

宿舍管理規定 篇15

為建立良好的宿舍管理秩序,進一步搞好宿舍衞生,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與生命財產安全,為員工創造一個整潔的休息環境,特制定本管理條例,公司住宿員工必須自覺遵守。

1、寢室選一名寢室長,寢室成員排出值日表打掃室內外衞生,根據衞生輪值表(已寢室為單位)監督本宿舍成員自覺打掃公共區域衞生,由辦公室每天進行檢查,如沒有打掃請説明原因,第一次給予口頭批評一次,第二次給予相應的處罰,第三次由辦公室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人員搬離寢室。

2、 按分配的房間指定的牀位入住,不得任意變動,違者處以20元罰款並責令搬回原位。

3、室內物品要求擺放整齊,宿舍成員需要每天打掃。值日排班表由寢室長統一報到辦公室進行存檔。衞生間值日生,需將垃圾在滿三分之二時進行更換垃圾袋,宿舍垃圾要及時處理,住宿人員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禁止在宿舍內引火,一旦發現,違者處以50-500元罰款。

4、個人物品及錢財要妥善保管,私人物品可放置小櫃中,貴重物品本人妥善保管,嚴防被盜。如有被盜,應立即報告綜合管理辦公室以便調查。經查實內部員工盜竊者,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

5、職工宿舍只限於本公司職工住宿,嚴禁外來人員留宿。

6、保持室內安靜,嚴禁大聲喧譁、播放多媒體設備時請注意音量不要過大。

7、宿舍區內嚴禁追逐打鬧,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晚上23:00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如發現此事,可以向辦公室反映。

8、保持宿舍牆面整潔,嚴禁亂釘亂畫及張貼。

9、愛護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者給予記過處分並罰款100元以上。

10、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

11、嚴禁在公共區域、走廊、宿舍門口等處刷牙、洗臉、洗衣服、倒水等,違者給予嚴肅處理。

12、打架及酗酒鬧事者立即開除。

13、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寵物,違者立即搬出寢室。

14、不準私拿公司任何物品自用或據為已有,違者給予嚴肅處理,職工大會上給予點名批評。

15、嚴禁在宿舍亂接亂拉電源線或使用高功率電器,發現使用一律沒收。

16、宿舍內嚴禁放置一切危險品(如炸藥、雷管、酒精待易燃易爆品),違者沒收物品,不予執行着給予辭退或開除處分 ,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法辦。

17、在宿舍內聚眾賭博,違者沒收賭具,參賭人員立即開除,圍觀者給予嚴重警告並罰款100元以上。

18、有離職人員需在當天搬離宿舍(無法搬離或者有特殊情況的到辦公室進行説明),如有特殊情況需在宿舍停留二到三天者,必須經原部門領導簽字,報辦公室經同意後方可留宿。

19、每月最後一天為衞生大掃除日,非當班的人員均須參加(由寢室長自行安排),根據日常衞生情況記錄,綜合評選一名最佳寢室人員和一名最差寢室人員,獎懲由寢室人員自行商議決定。

宿舍管理規定 篇16

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房源情況統籌安排本科生、研究生、進修教師入住學生宿舍,由招生部門通知入住學生和進修教師。

二、入住學生宿舍的同學持錄取通知書和交納住宿費的收據,在各院系迎新站領取宿舍鑰匙後持住宿憑單到樓長辦公室登記後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一張)。

三、入住者應按指定的房間、牀位號住宿,未經批准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空房間、空牀位由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佔用牀位。經學校批准學生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四 、入住期間辦理休學、退學、出國等離校手續後一週內,必須搬離並騰空原入住宿舍的牀位,學生畢業離校時退還宿舍鑰匙、電話機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護學生宿舍樓內的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學生宿舍內牆壁和傢俱設備上,嚴禁剔、鑿、釘釘子及自行拆裝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劃或將熾熱的物體置放在傢俱設備上,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六、認真遵守《學生宿舍文明衞生考核規定》,積極倡導入住者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衞生、守紀律、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互助和熱愛集體的優良作風,室內衞生輪流值日自覺保持整潔,不要在書桌牀鋪上堆放雜物,牀鋪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齊。

七、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衞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樓內做飯,禁止將剩飯菜倒入盥洗池內,禁止在陽台、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八、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禁止大聲喧譁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

九、學生宿舍樓內禁止張貼各種營銷廣告和淫穢圖片,禁止各種形式的經營活動,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禁止停放自行車。

十、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節約用水和用電暫行管理辦法》,學生宿舍內除正常使用計算機、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製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十一、學生宿舍執行晚間熄燈制度,本科生樓23:00熄燈,碩士生樓24:00熄燈,熄燈後嚴禁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考試期間、假期的熄燈時間另行安排。

十二、自覺遵守《學生宿舍會客管理規定》,會客時應主動出示證件,經樓管人員登記核准後方可入內,22:00後禁止在宿舍內接待來訪人員,男賓未經樓管人員同意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十三、學生宿舍樓內嚴格禁止留宿異性。

十四、嚴格禁止出租牀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罰款50元,並令其立即離開宿舍樓。

十五、學生宿舍計算機和校園網的管理使用,參照《計算機網絡管理辦法》執行。

十六、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是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學生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對違規違紀學生提出處理意見。

十七、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應會同校學生會、研究生會及各院系健全各樓“樓委會”和各室室長管理制度,發揮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積極作用。

十八、對違反以上規定學生的處理,按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處理。

十九、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宿舍管理規定 篇17

總則

為加強宿舍管理,建設和諧文明宿舍,制定本條例。本管理條例由2-402全體宿舍成員參與制定,體現着全體成員意志,是宿舍成員在宿舍內的行為準則,務必遵守。

一.宿舍衞生

1. 每週星期三中午或下午由2個人清洗衞生間和陽台一次,由宿舍全體成員監督。

廁所清洗範圍包括洗髮水放置台衞生、廁所牆壁衞生及廁盆內部衞生

2. 使用衞生間後,沖水足夠,保證沖洗後沒有異味,方便時保持廁所內窗口通風。

3. 飯盒不能隨便亂扔,做到當頓使用當頓處理,可循環利用的瓶罐要集中放到門後集中處,桌面不準殘留任何垃圾(包括紙巾、沖劑包裝袋等)。

4. 保持公用桌面的乾淨整潔,不能隨便擺放雜物,如放置書本應疊放整齊。

5. 每個月第一個星期五下午全體宿舍成員大掃除一次(全宿舍負責),每週五小清洗一次(每次上下鋪輪流)。

6. 違反以上規定者警告一次,如有再犯罰洗廁所一次

7. 晾曬於宿舍內陽台的衣物和毛巾請擰乾,如未擰乾有同學提出被水滴到,寫100字檢討發至2-402宿舍委員會Q羣。

二.網絡及水電資源使用和計算機管理

1. 網絡忙時及有他人上網時不能下載,否則將受到限速懲罰,限速標準到違規者不爽為止。

忙時時間段:

週一到週五:早上7:00到次日凌晨1:00

週六,週日:全日有人上網期間均屬忙時違反本規定者,受影響者有權採用一切手段終止其下載,包括直接切斷電源!

2. 人走電腦必關,不能處於睡眠或者只關顯示屏,否則警告一次,如警告無效,則將受到限速懲罰,限速標準到違規者不爽為止。

3. 若電源跳閘,肇事者要自覺主動去開,無故跳閘的如果無人上樓時順便開閘則由需要上網的下去通知開閘

4. 要有節約能源的意識,要記住隨手關水、關電,尤其是電腦。

5. 網絡忙時不能使用P2P軟件(包括PPS、PPLIVE、UUSEE、i酷加速器等一切P2P類軟件)看視頻,否則否則將受到限速懲罰,限速標準到違規者不爽為止。

三.宿舍文明禮儀

1.不能只穿內褲在宿舍走來走去,違例者罰裸奔。

2.注意語言文明。如果對宿舍其他成員有意見或不滿,可以通過宿舍會議解決,不能用粗魯或暴力手段解決。

3.有其他宿舍的同學進入我們宿舍,無論此人是否受歡迎,必須以禮相待。

4.中午13:00後保持安靜,晚上12:00後保持安靜,其他時段有同學休息時也應適當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譁,其他同學有義務提醒喧譁吵鬧者(包括外室人員)。

5.為促進宿舍溝通,減少網絡沉迷,每個月的第一週星期五是“無網日”,該日全天關閉路由,宿舍一起外出走走促進宿舍交流。

6.在宿舍聽電話超過十分鐘者請出去外面聽,以不影響他人的休息、學習等!違者警告一次,如警告無效,罰洗廁所一次。

附則

1.本條例尚屬測試版可能存在不足。如有異議可以提出,通過宿舍多數人同意,可以適當修改。

2.條管理條例由宿舍全體負責監督,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大家有義務提出有權利制止,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全體宿舍成員所有。

3.本條例於20xx.5.17日正式生效

4.所有限速懲罰時間都為一天。

5.對本室規有任何意見請於20xx年5月17日凌晨0:00前提出,如未提出則表示贊同,如有違反本室規將無條件接受相應“懲罰”以促進宿舍文明和諧發展!

宿舍委員會

宿舍管理規定 篇18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設立本規章制度。

一、 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管理、監督。

二、 禁止在宿舍從事一切違法活動。

三、 宿舍屬公司的物品,不得擅自搬離宿舍或挪做他用。否則給予記過、罰款,重則追究刑事責任。

四、 愛護宿舍公務,不得故意破壞,否則需照價賠償。

五、 所有住宿員工不得擅自留宿他人(包括親屬,朋友),如確有臨急需要,需預先向宿舍管理人員申請,以作登記,備案,再上報公司領導,經批准後,方可暫宿。

六、 員工所分配的鑰匙要妥善保管好,不得私配或轉借非住宿人員使用。

七、 經分配好的房間,牀位不得私下調換,如有特殊情況需調換,要與宿舍管理人員商議,共同解決。

八、 做好宿舍安全措施。

1、 禁止攜帶不安全物品進入宿舍,嚴禁私自存放酒精,天那水、硫酸等易燃、易爆危險品於宿舍。違者罰款20~200元,造成事故,責任自負。

2、 安全用電:嚴禁私拉電線,改裝電路,禁止使用

大功率,不安全電器。不準使用電熱絲燒水。違者罰款20~200元。造成事故者,負其責任。

3、 不準在宿舍亂燃燒物品,煙蒂不得亂扔,不準在牀上吸煙,違者罰款5~30元,造成事故,後果自負。

4、 安全使用煤氣,須做到誰用誰關,用完即關。發現有煤氣泄露現象,要即時作出處理或告知宿舍管理人員,以免發生事故。用完煤氣不關者,記小過一次並罰款10元,屢犯者處罰加重,因此而造成事故要負其責任。

5、 做好防盜措施;

① 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好。

② 持有宿舍鑰匙的員工,不得將鑰匙轉借非本宿舍人員使用,沒分配到鑰匙的住宿員工,需借用要對其負責,用完即還。否則發生宿舍失竊事件,要追其責任。

③ 上班、作息或宿舍無人時,要將門窗關鎖好。上班時,最後離開宿舍之人要把大門關鎖好。晚上最後回宿舍,或最後作息離開大廳之人要負責把大門關鎖好。

④ 值日之人,睡前要檢查一遍煤氣,水龍頭是否關緊,關好,大門是否關緊,鎖好。人是否回齊或叮囑在廳未休之人把門、窗等關好。

九、 嚴禁在宿舍做不文明行為

1、禁止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架等不良行為。

2、不得有影響他人休息行為,如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譁,吵鬧,電視機音量要關小。

3、禁止在宿舍內搞男女關係,不檢行為。如無正當事由,男的不能隨便進入女的房間,女的也不能隨便進入男的房間。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12點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並檢查未歸宿人員。12點後原則上不允許員工進出宿舍。早上8點30分以前不得有任何性質的娛樂活動,或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4、未經主人許可,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觸犯以上第九條規定,可按情節輕重做警告,記過等處罰)

十、 做好宿舍衞生工作。

1、宿舍衞生清潔一人一天輪流值日。清潔範圍包括大廳,陽台,廚房,衞生間。值日之人應保證各公共地方整潔。地面乾淨,桌、椅、電器無塵。擺設整齊,垃圾及時倒除。(不搞衞生者,一次處罰一個星期宿舍衞生清潔,屢犯作記過罰款處理)

2、 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煙頭、煙灰等雜物。吸煙者以不影響他人為主。(違者作搞衞生或處罰處理)

十一、 做好節能工作。

1 宿舍的照明燈具,風扇,電視等電器人離不用時,要關閉。(違反一次,罰款20 元)

2、 節約用水不得有浪費行為,使用熱水沖涼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違反一次,罰款20元)

十二、 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退宿

1、 無正當理由而不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管理。

2、 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或公司領導同意而擅自作出對宿舍利益損害嚴重者。

4、 嚴重影響舍鄰或同事休息,警告未果者

3、 有盜竊行為者。

各住宿人員嚴格遵守以上規章,以建立和諧的宿舍氣氛。 本規章制度自確立之日實施,不完之處後補

宿舍管理規定 篇19

一、學生宿舍是學校安全保衞和衞生工作的重點,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由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專門負責。寄宿制學校則應設立寄宿生管理辦公室。

二、宿舍樓應有安全通道,有完好的防盜和消防設施,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及明令管制的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燃點明火、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自帶電器。男女宿舍區要明顯分隔。建立宿舍夜間巡查、值班制度。

三、宿舍應有良好的通風和採光條件,保持室內空氣清潔、地面無紙屑、雜物、積水,牆壁和舍門無腳印、污跡,並定期進行消毒,做好滅蚊、滅蠅、滅鼠工作。

四、寄宿學生要自覺遵守紀律,早晨按時起牀、出操,晚上按時就寢、熄燈,有事外出必須請假,嚴禁擅自在校外留宿。

五、保障宿舍安全,妥善保管錢包皮夾和手機等貴重物品,全體室友離開宿舍時隨時關鎖門窗。未經批准不得留宿親友同學,嚴禁留宿不明身份的外來人員。

六、維護宿舍環境衞生,生活用品、牀上用品擺放整齊,不在牆上亂塗、亂貼,不隨地吐痰,不亂拋果皮紙屑,不亂倒剩飯菜,嚴禁從樓上往下潑水、扔垃圾。

七、保持宿舍安靜,不大聲喧譁、起鬨,影響他人休息,不講粗話、髒話,不看黃色書籍,不抽煙喝酒。

八、講究個人衞生,勤洗澡、洗頭、洗腳,勤洗勤換衣服、鞋襪,勤曬被褥。

九、愛護宿舍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私自搬動、拆卸宿舍設施,注意節約用水用電,不開無人燈。

十、注意適當營造宿舍文化氛圍,牆面佈置積極、健康,催人奮進。定期進行文明宿舍評比。

福榮九年一貫制學校 20xx年9月1日

宿舍管理規定 篇20

一、 目的

為了加強宿舍管理,給全體員工提供一個舒適的休息和生活環境,使大家養成一個良好的生活習慣,特制定本規定。

二、 範圍

列車司機、值班領導及到訪公司客人或經領導審批的其他人員。

三、 職責

1)綜合部負責對司機公寓進行規劃管理,制定管理方案,安排日常事務,協調各類特殊事件,監督、執行本宿舍管理制度。

2)所有入住宿舍人員應遵守本制度規定。如無特殊情況入住必須按綜合部的安排入宿、必須遵守宿舍紀律,維護公共秩序,愛護公共財物和設施;

3)公寓管理員應進行衞生、安全、紀律檢查,發現問題則按規定進行處理。

四、宿舍紀律

1)未經允許,不準在宿舍內亂接電源和擅自安裝電器;不準在宿舍生火及使用爐具、炊具做飯、燒水;

2)維護宿舍安靜,不在宿舍大聲喧譁和使用音響電器時把聲音開得太大,而影響他人休息;

3)離開宿舍時要關好燈管、風扇、門窗、水龍頭,節約水電,,以保護休息人員的安全;

4)嚴禁私自帶非本公司員工進入宿舍區;

5 )不擅自進入他人宿舍,不私自翻看、偷盜他人財物;

6)不準在宿舍區滑冰,追逐,摔跤;不準穿三角褲衩外出宿舍;

7)不在宿舍鬥毆,吵架,進行賭博吸毒,傳播黃色物品等違法行為;

8)不得偷竊公司和他人財物,禁止將公司物品帶入宿舍區私用;

五、衞生管理

1)入住人員應愛護宿舍財產及公共環境衞生,注重衞生,常換洗衣物;

2)不準在宿舍及門前走道亂吐痰,亂倒水,亂扔垃圾果皮,紙屑,垃圾必須扔垃圾桶;

3)起牀後應整理好牀鋪,疊好被褥,擺好牀上用品,保持乾淨整潔;

4)不準在宿舍區牆上、門上及衞生間亂塗亂畫,亂張貼;

七、物品管理

1)入住人員應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不準擅自翻看、取用他人財物;

2)嚴禁攜帶違禁品、危險物品,進入宿舍區,發現即沒收並報案。

八、公寓管理員職責

1)負責公寓內衞生的清掃工作

2)負責公寓牀單被套的清洗工作

3)負責公寓範圍內公共區域的清掃

4)負責公寓內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更換工作

5)配合領導完成其他工作

宿舍管理規定 篇21

一、總則

1、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定置管理定期檢查嚴格考核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乾淨整潔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範圍:所有住校學生

二、住宿生常規

1、聽到起牀鈴後,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牀,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為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藉口不起牀、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後,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髮放湯菜時要注意衞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藉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後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衞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譁,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説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後,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牀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後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後不準再説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説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三)、住宿生規則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牀位就寢;

2、遇到突發事件或病、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後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牀、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持班主任證明,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煙、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衞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准,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14、不能把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CD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牀、門、門窗玻璃、牆壁等處亂貼亂畫。

16、熄燈後,不能在宿舍內説話,影響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內的衞生間只限晚間使用。

(四)宿舍紀律

1、起牀鈴響後,無故不起牀或不參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跑操時,無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3、打飯不排隊、擁擠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4、打飯時因飯菜數量與伙房人員產生分歧時,找值班人員協調解決,頂撞工作人員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5值日生打回湯菜、饅頭後,要做好發放工作,不聽從舍長或值日生安排、亂搶亂奪飯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按規定時間離開宿舍,到教室學習,無故在宿舍內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7、剩菜剩飯沒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8、就餐時,須在本宿舍內,不在本宿舍內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9、午間休息時,不在本宿舍內,而在外亂逛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0、休息後,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説話等),,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1、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必要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12、自換牀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3、值班人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4、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查不到具體人,扣宿舍集體分。

15、課間無故進入宿舍樓而無班主任批條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6、帶領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並給與相應處分。

18、沒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員同意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3分;並給與相應處分。

19、在宿舍內亂倒垃圾、髒水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0、向窗外、樓下亂扔雜物、亂倒髒水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1、學生上課,而沒有關閉宿舍內電器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2分。

22、在牀、門、窗户、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每處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3、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24、自己內務整理要求及時、規範,亂擺亂放者扣班級積分1分。

三、宿舍衞生標準(設衞生積分5分)

1、地面(0.5分):乾淨,牀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衞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0.5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台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牀上(0.5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牀尾一端;牀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鞋:(0.5分):每人的鞋必須整齊擺放在牀下;每人擺的鞋最多不超過一雙鞋;

5、物品(0.5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規定擺放位置的必須按規定擺放,不得亂放。

6、熱水器(0.5分):宿舍內熱水器每天擦試乾淨保證無塵土,不得在宿舍內亂倒熱水器內的水。

7、窗簾(0.5分):宿舍內窗簾懸掛整齊,不得亂扯、亂掛。

8、空氣新鮮(0.5):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

9、衞生區(0.5分):本班衞生區內打掃乾淨,無雜物,污水。

10、牆壁(0.5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鈎亂掛物品

四、檢查、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衞生、紀律等管理事務;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衞生、紀律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值班人員檢查完成,並且納入全員管理範圍。

4、宿舍衞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衞生每週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6、對於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衞生得分為各班共有。

7、住宿生自行車擺放與走讀生自行車擺放由分管主任一同抽查記分。

8、各班宿舍衞生得分為本班學生所在宿舍得分的總平均分。

9、根據積分情況,每月評選“文明宿舍”,併發放錦旗。

宿舍管理規定 篇22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公共場所。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營造整潔、健康、文明、和諧的學生宿舍環境,根據教育部關於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華東師範大學在校學生(以下簡稱學生),具體指已取得華東師範大學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和研究生。

一、宿舍管理機構設置

1、華東師範大學後勤管理處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房源情況統籌安排全日制本專科生、碩士生、博士生入住學生宿舍。

2、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學工部(學生處)、研工部(研究生管理處)、保衞處、財務處、後勤管理處、後勤集團、團委、學生髮展服務聯合中心、學生會、研究生會組成的宿舍管理委員會,對宿舍管理工作進行監督與檢查。學生宿舍社區日常管理由學校委託的物業公司(部門)負責,包括水電管理、安全保衞、生活秩序、清潔衞生、維修、附設服務等工作,宿舍管理人員有權按照校規進宿舍實施各項檢查工作,學校各主管部門及全體學生應給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學生宿舍社區設立學生社區服務委員會(簡稱“社服會”),是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機構,主要負責學生生活服務、信息宣傳、協調溝通和調研反饋等工作。

4、閔行校區本科生公寓生活園區設立樓管會,掛靠校黨委學工部,由學工部、後勤管理處共同協調處理日常事務。樓管會包括住樓輔導員、樓層長、寢室長三個組織梯度,主要負責生活園區內學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繳費住宿是每個學生應盡的責任。住宿費用按學年收取。秋季入學的學生在每年秋季報到註冊前交納住宿費,春季入學的學生在每年春季報到註冊前交納住宿費。每個學生要按時足額繳納住宿費,並妥善保存好繳費收據,以備學校相關部門查驗。

2、上海生源在職攻讀研究生和本校教職工在職攻讀研究生的,學校原則上不安排住宿。在學校規定的學制年限(專科生3年,本科生4年,碩士生3年,博士生3年)內未能完成學業的學生,延長修讀期間如需學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遞交住宿申請,經院系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審批,根據當年學校宿舍資源使用情況再行考慮住宿安排。

3、學生宿舍按照二級分配的原則統一安排,由學校後勤管理處統一調配全校宿舍資源。

①新生入校前,後勤管理處按各院系(所)學生人數,將宿舍的牀位數分配到院系(所),由各院系(所)安排到人。

②學生宿舍一經排定,無特殊情況不再調整。特殊情況需院系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認可並簽字蓋章(每年的4月和10月辦理,只限於在實體院系範圍內、同類別學生宿舍之間的調整),報後勤管理處審核備案,後勤管理處按月計算住宿費差價,學生到校財務處辦理退補費手續,再到宿舍物業更換鑰匙。

③學生應服從學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間居住,並遵守與入住社區物業約定的相關住宿管理要求。

④每位學生只允許使用一個牀位,不得私自調換、私佔、出借、轉讓牀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員。

⑤宿舍樓內空房間、空牀位由學校統一計劃管理,學校有權對未滿住宿人數的宿舍分配學生及合併宿舍。學校需對宿舍佈局作調整時,學生應服從宿舍的調整。

⑥學校不向學生提供夫妻用房。

4、畢業生退宿

①為不影響學生宿舍檢修與新學期開學準備工作,畢業生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將個人物品搬離原住宿舍併到所在宿舍樓物業值班室辦理退宿手續,逾期則遺留物品做無主處理。

②接到學生退宿申請,宿舍樓管理員須到宿舍驗收室內設施是否完好,若無損壞丟失,管理員收回宿舍鑰匙,報後勤管理處辦理該生離校申請網上通過。

③室內設施如有丟失、損壞,應給予賠償。如果責任不清,須由本宿舍成員均攤;對拒不賠償的,不予辦理退宿手續和畢業離校手續。

5、其他情況退宿

①因休學、參軍、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應該在離校前憑相關部門發出的通知到後勤管理處辦理退宿手續,並將原住牀位、傢俱空出,剩餘住宿費按月計算(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予以退還。如不辦理退宿手續,要計算住宿費用。學生復學時須持相關部門證明,到後勤管理處辦理住宿手續,重新安排宿舍。轉學、退學等結束學籍的情況,學生應在離校前憑相關部門發出的通知到後勤管理處辦理退宿手續並退出所在宿舍,逾期不辦者,遺留物品視作無主處理。

②其他個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歷放假前兩週的工作日集中辦理,逾期不予受理。個人原因申請退宿者,須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輔導員告知學生家長並徵得家長同意,副書記簽字,加蓋實體院系公章,本專科學生經學工部、研究生經研究生院簽署認可意見並加蓋公章後,到所在宿舍樓管理員辦公室退還鑰匙,再到後勤管理處按月計算住宿費差價。個人原因申請退宿者,學校原則上不再安排住宿。

6、學生宿舍不準私自調換門鎖或加鎖,不準私配鑰匙,違者一律沒收並通報批評;遺失鑰匙應及時報告學生宿舍服務中心由學生宿舍服務中心負責調換全室鑰匙,遺失者須按規定支付工本費。遺失鑰匙如不報告造成被竊,經濟損失由遺失鑰匙者承擔。

7、自覺維護學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靜,不準跳舞、溜冰、經商、酗酒、打麻將,不得大聲喧譁、嬉鬧,嚴禁賭博、打架鬥毆,不得開展打球等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娛樂活動。違者視情節與態度報學校有關部門給予處分,直至勒令退宿。

8、嚴禁在陽台欄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啞鈴等重物,嚴禁向窗外和陽台外拋砸各種物品、潑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樓內焚燒廢棄物。不得將自行車帶入寢室。

9、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違者除沒收物品外,並依據學校有關條例給予處分,並作退宿處理。

10、注意宿舍內物品安全,個人貴重物品、現金及證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時將多餘現金存入銀行,並保管好存摺,自己記好密碼,不告訴他人。最後離開寢室者要隨手關好門窗,發現寢室內財物被竊,應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校派出所(保衞處)。宿舍內發現推銷員應及時報告宿舍物業值班人員通知派出所(保衞處)處理。

11、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護學生宿舍樓內的各項傢俱、設施、設備的責任。凡屬自然損壞應及時報告物業,由物業宿管人員請有關部門維修或調換。如發現丟失、人為損壞、私自調換等,應查明原因督促當事人折價賠償或換回,原因或責任人不明,由全室學生共同賠償。

12、退宿或離校時,寢室內傢俱物品經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退宿或離校手續。

三、宿舍會客、作息制度

1、加強學生宿舍安全保衞工作,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生宿舍實行門衞制,晝夜值班。為了不影響學生學習和休息,學生宿舍會客時間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會客時間之外禁止在宿舍內接待來訪人員。

2、宿舍來訪會客,應主動出示證件,經宿管人員登記核准後方可入內。如有強行闖入者,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處罰。男賓未經宿管人員同意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學生應自覺遵守會客制度,21:00以後一般不予會客,超過會客的規定時間,工作人員有權請會客人員離開宿舍樓。

3、晚間24:00至次日5:00關閉宿舍大門。24:00以後進出宿舍樓的學生必須出示證件並予登記,物業要對相關情況進行彙總,每月一次向學校管理部門報告。學生管理部門和後勤管理部門要加強對24:00以後未歸學生的教育管理。

4、物業值班人員對來訪會客者,應認真驗證,堅持原則,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妥善處理,並做好記錄。凡因執行公務者進入學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證件。

四、宿舍衞生檢查制度

1、積極倡導入住者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衞生、守紀律、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互助和熱愛集體的優良作風,室內衞生輪流值日自覺保持整潔,不要在書桌牀鋪上堆放雜物,牀鋪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齊。寢室內堅持值日生制度,值日表一式二份,一份張貼於室內,一份交宿管人員備查。值日生需於每日早上8時前將宿舍打掃完畢,並督促全宿舍人員做到室內擺設整齊、地面清潔、窗明几淨、無蛛網無積灰,保持走廊清潔。不隨地吐痰、亂拋廢物,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陽台、走廊內堆放廢棄物。違者根據宿舍管理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教育或通報批評。

2、學生應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場所的衞生。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將飯菜帶入寢室內。禁止在宿舍樓內飼養小動物。學生患傳染疾病,要遵照醫生診斷,按指定的地點住宿或回家休息。

3、物業部門每週一次會同社服會(樓管會)學生例行檢查寢室衞生,並將檢查結果及時公佈,彙總後通告各院、系主管領導並記錄在冊,作為操行評定的依據。

4、一學期同一學生在其值日天被檢查一次為差,給予口頭警告。衞生檢查二次為差者,給予黃牌警告,樓內通報批評,通知所在院系進行批評教育。衞生檢查三次為差者,給予紅牌警告,由院系進行通報批評並報學生管理部門備案,取消其該學年評獎評優評助的資格。

5、同一寢室一學期內衞生檢查累計有三次為差,給予口頭警告。衞生檢查累計四次為差,給予黃牌警告,通報批評,並通知所在院系。累計衞生檢查五次為差,給予紅牌警告,上報所在院系並由院系進行批評教育和在學生管理部門備案,取消全室成員本學年一切先進稱號的評選資格和取消其該學年評獎評優評助的資格。

6、寢室衞生連續五次為優,可享受二次免檢。如本學年有黃牌警告,寢室衞生連續三次為優,可免除本學年黃牌警告。如本學年有紅牌警告,寢室衞生連續五次為優,可免除本學年紅牌警告。

五、用水、用電制度

1、學校在宿舍中僅提供基本照明用電,已安裝一户一電錶的學生宿舍實行定額用電制度。本校有學籍的全日制學生每間寢室每月由學校補貼20度電。超過上述用電規定的額度,費用由寢室居住人員負擔。

2、已安裝一户一水錶的學生宿舍實行定額用水制度,本校有學籍的全日制學生每人每月由學校補貼3立方水,超過上述用水規定的額度,費用由寢室居住人員負擔。

3、及時交付超額用水用電的水電費是居住學生應盡的義務。逾期未交付水電費的,所欠水電費參照華東師範大學有關所欠水電費辦法實行,逾期未交水電費的畢業班學生,不予以辦理離校手續。

4、加強學生宿舍電力設施安全管理。學生宿舍內電器不準私自移動和修理,如遇故障應報告物業宿管人員,有關部門派專職電工修理。違者造成的損失,一律由肇事者負責。

5、學生宿舍禁止一切竊電行為,竊電者除補交電費外,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大小,還將根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分。

6、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學校相關節約用水、用電以及安全用水、用電的管理辦法。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存放和違規使用熱得快、電爐、電熱杯、電熱鍋、電炒鍋、電飯煲、微波爐、電磁爐、電熨斗、電熱毯、取暖器、電水壺、電烤箱、電吹風等容易引起安全隱患的電器,嚴禁私接、亂拉電源線。物業部門有權對學生違章電器使用情況進行抽查,並按以下規定處理:

①對於在學生宿舍內持有和使用上述違章電器的本、專科生,一經查實,第一次違反規定沒收其器具並在樓內通報批評。第二次違反規定除沒收其器具外,還通報所在院系,由院系進行通報批評並報學生處備案,取消其評獎評優評助的資格,並將違紀記錄記入該生個人檔案。違反規定引起重大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將根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分,並追究法律責任。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引起的一切損失由學生本人負責。

②對於在學生宿舍內保存和使用上述違章電器的研究生,一經查實,第一次違反規定沒收其器具並在樓內通報批評。第二次違反規定除沒收其器具外,還通報所在院系,由院系進行通報批評並報研究生管理處備案,取消或降低其評獎評優評助的資格或等級,並將違紀記錄記入該生個人檔案。違反規定引起重大事故和嚴重危害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將根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分,並追究法律責任。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引起的一切損失由學生本人負責。

③對於在學生宿舍內保存和使用上述違章電器的其他學生,一經查實,第一次違反規定沒收其器具並通報所在院系。第二次違反規定除沒收其器具外,還通報所在院系,並作勒令退宿處理。違反規定引起重大事故和嚴重危害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將根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分,並追究法律責任。私自使用違章電器引起的一切損失由學生本人負責。

7、寢室內不準使用與保存煤油爐、液化氣、卡式爐、酒精爐、蠟燭等明火設施和器具,以免發生火災。一經發現,上報所在院系和學生管理部門,取消本學年評獎評優評助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同時取消住宿資格。寢室內有以上違章出現,查不到責任人時,對全室人員給予教育、處罰和處分,直至作勒令退宿處理。由於違反規定而引起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或國家財產遭受損失的人將承擔法律責任。

六、畢業離校制度

學生(包括考取研究生、博士生留校工作等)在學校規定的學制(專科生3年,本科生4年,碩士生3年,博士生3年)學習期滿後都必須辦理退宿離校手續,辦理退宿手續後需在規定的時間內離宿,逾期者其物品將視作無主處理。休學、退學學生必須在《休學通知》或《除名通知》發出後一週內辦理退宿手續並退出所在宿舍,否則其物品視作無主處理。

七、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後勤管理處。

八、本規定自二○xx年九月一日起執行。

宿舍管理規定 篇23

大學,我們有更充分的時間來合理安排我們的課外活動。傳統的班級概念趨於淡化,以班級作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組織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況正在發生改變,寢室的教育功能越來越突出,寢室的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

商丘師範學院物理與電氣信息學院12級各班根據本班班情,特推選出每班一名的宿舍長管理委員,其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一)紀律管理方面

1、根據學生管理手冊內容,督促學生遵守學校宿舍規章制度;

2、監督學生不得隨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課期間,未經學院許可不得擅自在外過夜;

3、要求宿舍長提醒本宿舍的所有成員,宿舍熄燈後,不得發出較大聲音,不得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進而保障第二天良好的學習狀態;

4、要求學生不得在寢室內點蠟燭及其它可燃燒物;

5、與宿舍長溝通,要求宿舍長對其宿舍成員進行思想教育,使同學之間形成互相幫助的良性友好關係,避免在寢室裏吵鬧、打架、説髒話;

6、要求宿舍內禁止喝酒、賭博或傳閲不健康書刊;

(二)衞生及文化氛圍方面

1、配合學院及學校每週五的衞生檢查,督促各宿舍成員保持地面、

門窗、牀鋪,清潔用具及其它物品的衞生,做到地面無瓜皮、果殼、紙屑及其它雜物,其它物品上無明顯灰塵;

2、通知各宿舍長要求每個宿舍做到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值周(日)同學應做好寢室衞生,並注意監督;

3、督促各宿舍成員注重集體生活,講究個人衞生,做到每晚洗腳,每早洗臉、刷牙,鞋、襪及時洗刷。

4、要求每個宿舍室內裝飾美觀大方,內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監督並通知各宿舍成員,寢室內不得隨意私拉電線,亂接電燈,不得使用“熱得快”、取暖器、電爐等違章電器;

2、監督各宿舍內不得擅自點蠟燭,焚燒廢紙,確保每位成員的安全;

3、提醒各宿舍人員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宿舍內的學校財產如有自然破損,應及時申請報修;

4、提醒各宿舍人員離開宿舍時,都應自覺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閉;

5、宿舍如發生失竊,應及時通過輔導員向學校報告;

6、以宿舍為單位,按要求統計每次節假日學生去向;

(四)獎懲方面

1、根據本班實際情況,可以班級為單位,評選出本班最佳宿舍,並用班費購買獎品作為鼓勵;(該事由宿舍長管理委員主要負責)

2、被評為最佳宿舍的宿舍長,可在本學期額外獲加2分平時積分,

並計入期末綜合成績內。(獲獎名單需由宿舍長管理委員交於班長,以便算得綜合成績時保證可計入在內)

附 宿舍長職責

1、在輔導員及宿舍長管理委員指導下全面負責宿舍事務,及時彙報宿舍有關情況;

2、在就寢前應檢查宿舍有無人員未到就寢,維持就寢紀律;

3、負責鎖好宿舍門,監督檢查本宿舍的衞生、物品擺放;

4、應認真負責落實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管理規定 篇24

為了加強對倒班管理,給住宿人員營造一個安全、安靜、衞生、舒適的住宿環境,保證住宿人員得到充分休息,特制訂本規定 。

一、入住制度

(1) 員工倒班宿舍提供給各部門因倒班而需要住宿的員工休息所用。

(2)各部門員工入住倒班宿舍需要提前兩小時至B座總枱電話預定,確認牀位住宿。

(3)員工憑部門經理簽字的“倒班宿舍入住通知單”到B座總枱登記,由後安全梯道進入倒班宿舍(不得乘坐客梯),按指定牀位入住。

二、管理制度

(1)員工住宿根據當日倒班單所填寫住宿時間在一小時內入住,次日早晨八點前離開;

(2)登記後進入宿舍要做好“三輕”,不得打擾客人;入住後應儘快休息,不得影響其他 同事休息,不準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牌、吵鬧、打架、賭博、酗酒;

(3)愛護公共財產,不得在傢俱、牆壁上亂寫亂畫,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 視情節加倍賠償;

(4)注意保持房間,公共區域及衞生間的清潔衞生;

(5)嚴禁攜帶外人進入宿舍,男女員工不得到對方宿舍逗留;

(6)進出宿舍隨手關好門窗,不得攜帶任何貴重物品入內,現金、證件、票據等妥善保管, 如有丟失,員工自理;

(7)宿舍內嚴禁吸煙,不得使用大容量電器,以防火災發生;

(8)如發現火警或其它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酒店安全部,詳細説明情況。

(9)節約用電用水,隨手關燈關水。

(10)住宿員工有義務協助人力資源部做好倒班宿舍的管理,發現有員工違反規定必需報告人力資源部,經檢查發現或被員工反饋至人力資源部查實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將通報所在部門,處以50元以上罰款及相應紀律處分,視情節考慮取消以後入住倒班宿舍資格。

新紀元人力資源部

宿舍管理規定 篇25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保持學生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育人環境,培養社會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須有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為了適應後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後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為此,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學生必須遵守和執行。?

一、組織管理?

1、學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負責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加強宿舍全面管理,培養廣大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確保宿舍安全。給學生提供一個清潔、安靜、舒適、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把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範疇。?2、成立學生宿舍管理領導小組,設組長一人(主要責任人),副組長、組員若干,寢室設室長一人。主要職責是協助學校和學生宿舍執行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協助搞好寢室清潔衞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組織學生開展文明寢室創建活動,評比宿舍管理優質服務人員的活動及其他校園文化建設活動。?

二、學生住宿管理?

1、學生入校後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經學校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

2、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並自覺接受門衞值班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師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辦理登記手續)。

4、攜物(貴重物品)外出,須持室長簽字證明,並經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無疑後方能外出。學生應當積極配合值班人員工作,不準無理取鬧。?

5、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留宿者,應報學校保衞處批准,並在學生宿舍進行留宿登記。否則,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6、不準在宿舍內起鬨、打架鬥毆,停放自行車,。違者,將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違者將進行批評教育,造成重大損害的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8、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牀、桌、凳、櫃、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按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9、愛清潔、講衞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牀後按室內同一方向疊好被子,整理好牀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盥洗間、樓道、樓下亂潑污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午休和晚上熄燈後,禁止高聲喧譁、打鬧、歌唱、放音樂、彈樂器、洗衣物、打電話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熄燈後在寢室點蠟燭。?

11、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閉維修),個別留校者的住宿必須服從統一安排,不得隨意搬動。?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晚上熄燈後10分鐘關閉宿舍大門。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值班人員説明情況。熄燈後進出宿舍者應作嚴格登記,宿管人員定期將名單報送宿舍管理領導小組。

三、衞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區域由學生宿舍服務員負責打掃;寢室由學生負責打掃。?

2、宿管人員堅持環境區域、過道、樓梯、盥洗間、廁所每天打掃兩次,沖洗一次的制度。並隨時保持陰溝暢通,做到地面無垃圾、無堆積物,牆面無蜘蛛網。每月用除垢劑定時清潔盥洗間、廁所,保持盥洗間、廁所的清潔狀態。? ?

3、學生寢室堅持每日輪流值日清掃衞生的制度。做到室內地面乾淨,牆壁、屋頂無蜘蛛網,桌面整潔、東西擺放整齊。?

4、宿舍領導小組每週五定期檢查一次,學生宿舍每月檢查兩次。每月評比一次,檢查、評比結果納入“文明寢室”的評比活動中,並專欄公佈。

全體同學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校規校紀,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團結同學服從管理與教育,積極支持和維護宿舍的紀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潔衞生。維護自身利益,做好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宿舍管理規定 篇26

為了實現學生宿舍管理的規範化,營造一個文明、健康、舒適的住宿環境,保證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據學校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此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細則,在宿舍管理上對住宿生從出勤、紀律、內務衞生、安全等方面,進行量化考核,使宿舍管理更具有科學性,從而培養住宿生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養成住宿生團結協作、樂於助人、文明守紀的優良品質,為未來的全面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一。具體要求:

(一)出勤方面

1. 住宿生要按時離開寢室去上課、上自習,遲到者扣1分。

2. 午休時要求按規定時間返回寢室,不得在休息時間出入寢室,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個人1分;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向宿舍管理員説明情況,記錄在案。

3. 晚自習後,要求在規定時間返回寢室就寢,按時熄燈。晚歸者扣個人2分。

4. 住宿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而夜不歸宿者給予停宿處理。

5. 節假日結束後未按規定時間返校,未能夠正確辦理請假手續者扣個人2分。

(二)紀律方面

1. 宿舍樓保持安靜,禁止在宿舍樓內大聲喧譁、打鬧、追逐,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個人1分。

2. 宿舍樓內禁止吸煙、吸毒、喝酒、賭博或者進行不利於身心健康的活動,違者給予停宿處理。

3. 宿舍內嚴禁大聲吵鬧、鬥毆,違者扣個人3分,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宿處理。

4. 寢室內不允許下棋、打撲克、玩球,違者沒收其物品並扣個人1分。

5. 愛護公物,不撬門砸鎖,更不能故意破壞宿舍內設施,違者扣個人3分,並賠償損失,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宿處理。

6. 上課、晚自習期間,沒有請假條而進入寢室者扣個人1分,沒有正當理由而滯留在寢室內的扣個人2分;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向宿舍管理員説明情況,記錄在案。

7. 不經學校同意,私自串室就寢者扣個人2分。

8. 未經允許在寢室內私貼亂畫各種印刷品、廣告、啟示等,違者責成恢復宿舍原狀,並視其情節輕重扣個人1-3分。

9.對無視檢查,態度生硬,謊報姓名等的住宿生扣個人3-5分,並視情節給予公開批評或停宿處理。

10.不經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允許,私自離開學校者扣個人2分。

11. 熄燈後不能按時就寢,還在宿舍內走動者扣個人1分。

12熄燈後住宿生應立即上牀休息,不得做任何與就寢無關的事情,如亮燈、刷牙洗臉、吃東西、講話聊天、開電筒看書、播放音樂和晾洗衣服等,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個人2

分或扣寢室6分,即每個人1分。

13.住宿生不得塗改宿舍公佈欄,宿舍評比欄,宿舍住宿名單表等,違者扣3分。

14、住宿生不得帶體育運動器材(如足球,籃球和排球等大型球類)進入宿舍樓內,違者扣個人3分。

(三)內務衞生

1. 寢室長每天安排督促一名值日生按照內務衞生檢查標準要求,負責做好早、午內務衞生工作,地未打掃乾淨扣值日生1分,垃圾未倒扣值日生1分,宿舍髒亂扣值日生1分。

2. 住宿生要按照學校個人物品擺放標準要求整理好個人的物品,個人牀上物品凌亂扣1分;牀上被子疊的不合格扣個人0.5分,牀上亂掛衣物毛巾扣個人0.5分。

3.牀底物品擺放凌亂扣個人0.5分,儲櫃上擺放物品扣該櫃使用者每人0.5分,櫃裏的物品擺放不整潔扣寢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4. 禁止在窗內或窗户上私自掛晾衣繩、曬晾衣物等,違者扣寢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5. 禁止在宿舍和宿舍門外潑倒髒水、亂扔雜物,違者扣個人2分。

6. 每週日和週三衞生大掃除,檢查不合格的扣寢室6分,即扣個人1分。

(四)安全保衞

1. 住宿生不得帶非住宿生進入宿舍,外人來訪需到管理員處登記,私自帶外人進入宿舍者扣個人3分。

2. 以非正當手段進出宿舍者扣3分,擅自留外人住宿者扣個人5分。

3. 嚴禁住宿生攜帶容易危及他人的器械(如刀具、玩具槍,激光電筒等)進入宿舍樓,違者沒收物品並扣個人5分或給予停宿處理。

4、住宿生要節約用水、節約用電、注意安全,離開宿舍要關閉燈管、鎖門、鎖存物櫃、關窗,違者扣值日生1分,並扣寢室其他人0.5分。

5. 禁止在寢室內存放易燃易暴危險品,違者沒收危險品並扣個人5分。

6. 禁止在宿舍內攀爬欄杆、圍牆、窗台、陽台、天台,違者扣個人5分或給予停宿處理。

7. 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禁止私自使用、玩耍和破壞消防設施,違者扣個人3分

8.禁止私用各種電器(如枱燈、音響設備、電吹風、電熱水壺、小電視機等),違者沒收物品並給予停宿處理。

9.宿舍樓內禁止豢養各種小動物,違者給予停宿處理。

二。獎懲:

(一) 獎勵

1、 每週不扣分的寢室按評比制度規定分別授予“文明宿舍”稱號。

2、每學期末對不扣分的住宿生根據加分情況評選出優秀住宿生,將分別授予“宿舍之星” 稱號。

3、每學期末對錶現突出的舍務幹部,將分別授予“團結之星” 、“正義之星” 、“管理之星” 等稱號。

4、每週獲文明寢室獎勵的寢室在下一次評比時每寢室加2分。

5、在衞生大掃除時,獲得公開表揚的寢室加6分,每人加1分。

6、學校在平時常規的衞生、紀律等檢查時,公開表揚的寢室每人加1分。

7、做好人好事並獲大家好評的住宿生,由宿舍管理員酌情加3-5分。

8、對宿舍精神文明建設、宿舍管理工作提出寶貴建議和意見並被採用的住宿生加2分。

9、 敢於大膽檢舉揭發甚至制止宿舍中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的的住宿生加2-5分。

(二)懲罰

在一學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從發現之日起即作停宿或退宿處理,停宿長短由宿舍管理員決定。

1、不服從、不尊重宿舍管理員和學生宿舍舍長的管理。

2、 未履行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

3、 出現吸煙、吸毒、喝酒、賭博或者進行不利於身心健康的活動者。

4、惡意毀壞宿舍公物影響嚴重者。

5、攀爬門窗進出寢室者。

6、性質嚴重的偷竊、打架、鬥毆者。

7、 影響嚴重的聚眾鬧事者,造謠滋事者。

8、私留外人在校留宿者。

9、在宿舍內豢養各種小動物者。

10、在寢室內私用各種電器者。

11、不疊被子者。

12、違反學校紀律影響嚴重者。

13、凡一週內總分扣到6分者學校予以通報批評併發停宿警告通知,兩週累加達10分以上者即作停宿處理。已發過停宿警告通知的同學,以後扣分嚴重者可直接停宿處理。累計受過兩次停宿處理的住宿生,可直接實行退宿處理。,

三。 對住宿生管理實施的量化考核由宿舍管理員和學校總務處共同執行。

四。本管理辦法解釋權屬於學校總務處。

五。本考核細則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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