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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團隊的管理制度(精選3篇)

銷售團隊的管理制度(精選3篇)

銷售團隊的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理順工作流程,嚴格履行審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規定。

銷售團隊的管理制度(精選3篇)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條各部門設立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每週對人員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彙總、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及人事管理部門彙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人事管理部門對考勤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有監督、核查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週期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門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於次月3日前把經過負責人簽字確認後的考勤彙總表、假期審批等考前表單上報公司人事部門。人事考勤專員在2個工作日內對公司所有考勤記錄審核完畢。

第三條公司實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公司不提倡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各部門因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作息時間,需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報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前1天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後方可執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事後應及時補批手續。

第五條公司實行休假儲備制度,即員工的加班可以作為日後同等時間的調休,公司節假日外休息可以衝抵員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員應建立員工調休台帳,及時記錄個人的休假儲備情況,員工加班調休及衝抵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方可執行。

第二章員工假期管理

第六條事假:是指因個人原因未到崗工作的時間。

1、事假的批准程序員工請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獲取核准後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事後補假。特殊情況下,必須持有相關證明或事先向主管領導電話説明情況,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按照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照曠工對待。請事假半小時以上的,按事假計發薪酬。

2、批准權限部門經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總經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過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總經理批准。總經理授權按照授權權限批准假期。各級管理人員不得超越權限批准事假。

第七條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的時間

1、休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託人及時告知本部門負責人,本部門考勤管理人員記錄考勤並上報人事考勤部門,本人或委託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休假證明。

2、休假證明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開出,員工因急診在就進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診醫院出具急診和休假證明。

3、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應先向直接領導口頭請假,以當日掛號票或診斷書為依據,看病時間一次滿二小時或全月累計滿八小時以上,按病假處理。

4、患病員工按休假憑證或準允休假的時間休息,計算病假時間以員工實際休息時間為準。員工實際休病假時間需由部門負責人在假條上簽字認定。未經批准,實際休息時間大於休假憑證開具的休息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就診和休假證明。

6、在病假憑證上,有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資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80%支付,低於北京市政府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醫療期。是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醫療期計算應從員工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在規定的計算週期累計病休時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療期滿。病休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根據有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計算標準見下表。

3、員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經醫院確診後,醫療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主管副總審核、批准後,可酌情適當延長醫療期。

4、員工非因工緻殘和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鑑定部門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終止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員工的用於結婚的假期。

1、員工休婚假應書面提出申請並填寫假條,按規定給婚假3天。愛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結婚,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2、符合晚婚規定的員工,另給予獎勵婚假7天。晚婚假自辦理登記手續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許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視同放棄休假。

3、再婚的員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條喪假:按規定給予職工處理其直系親屬喪事的假期。

1、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撫養職工長大的撫養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假三天。如親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時間,可按喪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2、員工的祖父母去世,確需本人料理喪事的,經領導批准,可給喪假一天。故去親人在外地,路程時間按事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探親假:是指員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按規定給予的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本規定的探親假假期按照公司經營狀況及公司需求,總經理有權決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雙方股東已婚員工原則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為4天(含路途時間),一般休假時間確定在週四至下週一。

2、本公司雙方股東未婚職工原則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時間為1周。

3、享受探親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親假期小於年休假,剩餘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親假一般不可以積累使用,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員工在工作滿1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員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於年休假的,剩餘假期可以一併休假。

5、未婚員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員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於年休假的,剩餘假期可以一併休假。

6、員工休探親假須提前1個月審批。主管副總批准後方可休假,休假審批單交人事考勤專員備案。

7、員工經批准的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在探親假期間因病而超期者,需持縣以上醫療部門急診證明,可按病假處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員工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20年不滿25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5年的,年休假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個工作年內安排,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集中或分段安排個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統一安排,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休年休假的,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4、累計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無法提供繳費證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計算。

第十三條工傷醫療期:是指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

1、公司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確診的診斷證明,對照《北京市工傷醫療期分類目錄》,確定醫療期,發給工傷津貼。

2、工傷醫療期一般為一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不超過三十六月。

3、工傷的認定及工傷醫療期待遇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產假:是國家規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復健康的時間。

1、女員工生育,按國家規定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符合晚育條件的,獎勵產假30天。經批准,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員工休產假應履行休假審批手續,並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哺乳假:嬰兒未滿週歲的女職工每班工作時間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如路途較遠兩次哺乳時間應合併使用。

第三章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特殊考勤處理

1、遲到:員工遲到,説明合理原因後,經得領導同意,遲到時間按事假處理;未説明任何理由無故遲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的罰款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按事假甚至曠工處理。

2、早退:員工早退期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未履行休假審批程序或特殊情況未補審批手續,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條本制度所列各項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標準或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考勤規定歸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銷售團隊的管理制度 篇2

1、項目銷售經理對案場管理失職,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給於一次嚴重警告,並扣除1/5工資以示懲罰。

2、項目銷售經理由於工作大意造成管理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職位降為銷售主管,一切權利、待遇、責任按銷售主管來執行;情節嚴重者視具體情況處理。

3、項目銷售經理不以身作則,造成案場秩序混亂,管理鬆散者,一經發現給於嚴重警告或者罰款,罰款數額根據性質嚴重程度定奪。

1、項目銷售經理帶領銷售團隊,提前或者預期完成銷售管理部制定的銷售指標,銷售管理部按其實際情況上報總經辦,給於項目銷售經理一定資金做為優秀領導獎。

2、連續三次銷售額位居榜首的.銷售部,銷售管理部會根據情況給其項目經理或者所在銷售部門重大經濟獎勵。

3、項目銷售經理在項目管理、項目操作全部環節當中管理嚴謹、構思獨特、為人謙和且深受本部門職員、購房顧客、公司同事讚揚者,銷售管理部會根據實際情況給於本人一定的物質或經濟獎勵。

銷售團隊的管理制度 篇3

為提高辦事處業務員工作責任心,端正工作態度,扭轉當前業務開展的不利局面,達到提升業務員綜合素質,提高工作績效,開創業務工作的新局面的目的。辦事處特制定業務員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一、日常管理細則:

1、出勤:每天在早上9:00準時到達辦事處報到參加早會,完會後正常開展日常工作,晚上19:00下班。對於不準時或不報到且沒有提出休假/請假/外出申請的,視為曠工或者遲到,按公司相關規定考核罰款20元/次。

2、日常報表提交:認真按時完成工作日報,日報表將各項事宜交代清楚,並於次日上午9:00前交至辦事處,不能按時完成的罰款20元/次;早上到辦事處填寫前日報表的,按10元/次罰款;字跡潦草、敷衍了事的,按10元/次罰款並重新填寫,重新填寫後仍然達不到要求的按10元/次罰款;

3、周計劃:每週五下班前,上交下週的拜訪計劃。月總結於每月3日前上交辦事處,遲交/不交,罰款30元/次。若臨時有事須變更拜訪行程,業務員應在當天早上離開公司前修改拜訪行程,並呈報辦事處負責人。

4、按時參加公司及辦事處組織召開的各項會議或活動。無故缺席除按公司相關規定罰款20元/次。

5、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銷售計劃、行銷策略,如若發現業務員私自扣下給予客户的贈品與優惠的情況,銷售贈飲品的,經查實一律辭退。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每週日進行一次貨品的清點與備貨。貨品出現丟失的均由業務員按批發價賠償。

二、業務員薪酬管理條例:

1、新業務員到公司正式報到需帶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1張身份證複印件、1張畢業證複印件、1張個人簡介、1張駕駛證複印件。

2、新業務員實習期間只有基本工資無提成(但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獎勵)。新業務員未出實習期或未滿一個月離職者無工資無提成。

3、新業務員實習期一般為六個月,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從業務員的責任心、業務能力及對公司的貢獻三個方面對業務員進行考核,由公司根據業務員表現決定業務員轉正時間。新業務員試用六個月後仍不能通過業務考核的,做自動離職處理。(對責任心強但業務能力弱者公司將適當放寬試用期限。)

4、為了讓新業務員早日熟悉公司業務,公司對新業務員採取有底薪、有定額,有補貼,鼓勵新業務員大膽拓展業務範圍。

三.業務員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部門管理規定。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根據市場情況制定下期市場操作計劃,確定主攻方向和目標。

3.注意自身的言談舉止,以大方得體的儀態,積極熱情的工作態度,做好公司內相關銷售工作。

4.嚴守公司的各項銷售計劃、行銷策略等商業機密,不得泄露給他人。

5.廣泛蒐集信息,掌握市場動態,對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關係,創造誠信機會。

6 .在工作中,搞好團結協作關係,共同完成銷售任務。

7.在業務中出現問題,及時向辦事處負責人彙報,提出個人建議。

8.認真為新老客户服務,提高終端對公司的美譽度和信譽度。

9.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10.不得利用業務為自己謀私利,不得損害本公司利益換取私利,不得介紹客户式轉移業務給他公司謀取私利。

四、業務車輛管理條例:

1、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

2、業務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車。

3、每天出車前,必須檢查車況,特別是剎車系統,輪胎。油箱以及後視鏡等設備,有異常情況必須彙報上級。

4、每天下班後,必須將車輛鑰匙交回辦事處,不得將公司車輛開回家中,或擅自借給第三人。違者按相關規定罰款50元/次,並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

5、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違者按相關規定罰款50元/次。

6、違規或事故處理: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7、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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