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的公司的獎罰制度有哪些(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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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的公司的獎罰制度有哪些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企業所有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3條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4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採納實施,並取得重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企業取得重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足為員工表率。
(7)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第5條企業設有“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傑出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獎項,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後,人力資源部組織評選活動,對工作中表現優異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6條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嘉獎並通報,頒發獎金x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或特殊任務。
(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
(3)其他對企業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
(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條針對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企業設有金額為~x元不等的共五級獎勵,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8條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x元。
第9條對傑出員工獎項,企業金額為~x元不等的.三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10條對“優秀管理者”獎項,企業設有金額為~x元不等的兩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三章懲罰
第11條懲罰包括批評、箭、罰款、降級或降職、辭退。
第1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准離崗或竄崗、閒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着裝。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第13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箭、降級或辭退處理
(1)遲到或早退每次罰款x元;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罰款x元並警告一次。
(2)曠工一日,除扣發當日基本薪資的%外,另罰款x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罰款x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並另罰款x元。
(4)託他人打卡或塗改、故意損壞考勤卡除按曠工處理外,另每次罰款x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並加罰x元。
(5)未按企業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輕重處以~x元罰款,並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處罰金x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輕重加罰~x元,並警告一次。
(7)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8)其他違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14條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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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正規的公司的獎罰制度有哪些 篇2
為在公司樹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秩序,使各項管理井然有序,獎懲制度規範透明,特制定本獎懲規定。
第一條獎勵
為引導員工努力工作,為公司發展盡心盡職,公司獎勵分為以下幾種:
1.特別嘉獎,1次性獎勵100元—200元;
2.年終嘉獎,1次性獎勵500元—2x元;
3.改善提案獎,月度20元—500元;
4.加薪或晉級,在原有工資級別上晉升一級工資,或提升一級職務。
第二條有下列事蹟者,可給予特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安全或利益,確有實際功績者;
2.利用業餘時間學習與本職工作相關知識,並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或資格證書者;
3.突發意外事故或災情,能積極應對、勇於負責並處理得當,有效避免損失、重大損失或減少重大損失者;
4.舉報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或舉報盜竊公司財物且數額巨大者;
5.具有其它重大功績,足以為其他人員樹立模範表率者;
6.在生產過程中及時發現並制止了因工作失誤、大意發生的批量質量問題事故者;
第三條有下列事蹟者,可給予月度改善提案獎:
1.對於生產技術、生產工藝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善提案,並被採納且取得成效者;
2.對節約原輔材料的改善提案可以節約相應材料或降低相應價格、或對廢物利用取得成績或有提案價值者;
3.對作業方法所做的改善提案足以節約人力、物力、財力或材料者;
4.對設備、治具、工具的改善提案可以獲得重大經濟效益者;
5.對環境作業的改善有明顯效果者。
注:詳情請參照《改善提案管理規定》。
第四條有下列事蹟者,可在年終給予年終嘉獎:
1.一年之中獲得二次以上特別嘉獎者;
2.具有其它重大功績,足以為他人員樹立模範表率者;
3.改善提案年度獲得金、銀、銅獎的提案小組。
第五條有下列事蹟者,可給予加薪或晉級並給予其它物質獎勵:
1.在技術、管理方面為公司利潤大幅創收或節約成本做出顯著成績者;
2.對公司經營目標完成、經營效益的提高,成效卓著者;
3.有研究發明創造,對公司發展起到重要作用者;
4.具有其他特殊貢獻者。
第六條公司處罰分為以下幾類:
1.警告,並處以1次性罰款10—50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第一次處罰10—30元,第二次處罰40—50元:
2.記大過,並處以1次性罰款60—200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第一次處罰60—100元,第二次處罰100—200元:
3.降級降薪,有職務者予以降一級職務或免職,無職務者降一級基本工資;
4.辭退、除名、解聘,並可根據違紀程度以及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處以賠償相應的損失款項。
第七條因違紀違章或其它損害公司利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除參照本手冊第十條做出處理外,還應賠償公司相應的經濟損失:
1、造成2x元—10000元經濟損失的,處以當事人經濟損失的5%的賠償,直接上司給予警告處分並處以經濟損失6%的罰款;
2、造成10000元—50000元經濟損失的,處以當事人經濟損失的10%的賠償,直接上司給予警告處分並處扣除一個月工資;
3、造成50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處以當事人經濟損失的15%的賠償,直接上司根據損失情況予以降級、降工資或開除等處罰。
備註:
1、重大損失指一次造成的經濟損失在2x元以上(含2x元);
2、如當事人無法查清時,對相關部門的班長(含)以下全體人員處以經濟損失的2%的'罰款,系長以上人員處以經濟損失的4%的罰款。
第八條有下列違紀情節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後予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幹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2.接打私人電話、複印或打印私人資料者;
3.因本人疏忽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礙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者;
5.指定受訓而無故不參加培訓者;
6.損壞公物、浪費資源,但情節輕微者;
7.不遵守廠區出入規定,拒絕保安詢問檢查者;
8.不按規定着裝、不佩帶廠牌或上崗證者;
9.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破壞環境衞生者。
第九條有下列違紀情節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後予以記大過處分:
1.無正當理由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務者;
2.因工作馬虎導致機器設備、儀器、車輛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壞或傷及他人者;
3.在工作時間睡覺者;
4.上班時間喝酒或酒後上班造成工作出現失誤者;
5.二次不遵從上司合理指揮者;
6.違反安全、衞生規章制度,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
7.品行不端、缺乏禮貌、辱罵他人者;
8.不遵守食堂秩序及環境衞生者;
9.累計處以警告達三次者。
第十條有下列違紀情節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後予以降級降薪:
1.累計三次以上(不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警告後仍不改正者;
2.擅離職守,造成生產事故,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者;
3.擾亂公司生產或秩序者;
4.擅自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廠區者;
5.累計記大過三次者以上者(含)。
第十一條有下列違紀情節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後,公司將予以立即辭退、解聘或除名,並終止雙方勞動關係:
1.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措施或擅自更改工作方法,致使公司生產經營遭受重大損失者;
2.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3.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客户利益者;
4.故意損壞機器、工具、原料、產品及公司其他物品者;
5.帶頭x或消極怠工者;無故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5天者;偽造求職資料或考勤記錄者;盜竊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6.使用武力或兇器威脅恫嚇他人、或實施暴力行兇者;
7.侵佔公司財物、營私舞弊利用職權收受賄賂者;
8.泄露公司商務機密者;
9.被x機關刑事拘留處分或判刑者;
10.在公司(含集體宿舍)賭博、酗酒滋事、打架鬥毆、留宿異性者;
11.其它從事違法活動給公司帶來負面影響的。
備註:違反公司宿舍規定者參照《宿舍管理規定》條款執行獎懲。
第十二條員工獎懲均由各部門以《員工獎懲呈報表》的形式申報管理部,由管理部審批
後實施。獎懲批准權限為:
1.警告——課長——所屬部長——管理部長複核
2.特別嘉獎、記大過——所屬部長——管理部長複核
3.加薪、晉級、辭退、解聘、除名——所屬部長——管理部部長——總經理
第十三條執行流程
1.所有發現有獎勵行為或違規行為人員的部門有權提出申請,並填寫《員工獎懲呈報表》逐級上報,然後由用人部門、管理部進行調查處理。
2.獎懲細則申報執行流程:
第十四條申訴建議
1.員工對所受獎懲存異議者,應於獎懲決定後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管理部提請複議,並陳述理由,管理部在六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申訴後之核定由總經理簽發作為公司最後之決定。
2.針對比較有爭議性問題,如有必要,經總經理許可,可以成立由當事人所屬部門和管理部人員聯合成立臨時賞罰會議,最後由總經理進行核定。
第十五條處理原則
1.公司員工必須本着公x、公正、公開之原則嚴格執行本規定,做到當獎者獎、當罰者罰。
正規的公司的獎罰制度有哪些 篇3
支行老幹部活動室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陣地,是支行老幹部之家,為了使其成為文明、健康、整潔、安全的活動場所,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開放時間:每天上午11:00—19:00,雙休日照常開放,每季10日為老幹部閲文日。
二、值班管理:活動室由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需認真執行管理規定,負責安全、衞生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
三、注意事項:
(一)保持室內安靜,不要大聲喧譁。
(二)保持室內整潔、衞生,禁止吸煙,禁止隨地吐痰,隨地亂扔雜物。
(三)舉止文明,衣冠整齊,不進行賭博性的活動。
(四)愛護公物,報紙連夾閲讀,報刊、桌椅等用後放回原處。
(五)防火、防盜、離開時請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七)在職人員上班時間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在本室活動。
請自覺遵守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並歡迎提出建議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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