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精選25篇)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精選25篇)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加強生產現場管理,強化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精選25篇)

一、堅持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原則。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提倡職工積極開展qc小組活動,做好“5s”管理和定置管理,保持生產現場整齊、清潔、有序,物料流動暢通,操作方便。建立一個安全、文明、心情舒暢的生產場所。

二、凡進入生產現場的作業人員不得帶圍巾、穿風衣、穿裙子和高跟鞋,髮辮收放在帽內或髮網內,也不得穿背心和赤膊上崗。

三、禁止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生產現場。不得將報紙、雜誌、小説等帶入生產現場觀看。不得擅自在生產作業場所幹私活。

四、外來人員未經同意,不得進入現場參觀。值班人員不得擅自帶人(包括小孩)進入生產場所。

五、生產作業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離、不打瞌睡,勤巡視、勤檢查。

六、生產現場不得隨意高聲喧譁,更不能酗酒後值班。

七、對於工作認真負責,敢於抵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把事故消滅在發生之前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八、凡違犯上述規定均應嚴肅處理。對於造成事故者,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生產安全管理,保證電力職工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適應電力體制改革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電力工業部及省以上電網經營企業(以下簡稱“電網經營企業”),不僅要對直屬發電廠進行安全管理,對中外合資、合作以及其他各種類型合資、獨資建設、併入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也要納入電網安全管理範圍,對電力生產的安全實行統一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所有併入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及其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都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和國務院電力主管部門頒佈的電力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及與安全技術有關的.標準。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的電網經營企業,併入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及其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

第二章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條電力工業部及電網經營企業對併入其所管轄、經營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行使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第六條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應遵循的一般原則為:凡涉及職工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涉及重大、特大事故的管理內容,由電網經營企業實行統一監督、歸口管理;對於不涉及職工安全及電網安全的管理內容,由上網電廠及其所有者和經營者自行管理。

第七條電網經營企業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的主要職責為:

1.組織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的重大設備事故進行調查;根據情況組織或參加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

2.對擬建、在建、運行的電廠涉及電網安全運行的重大技術問題進行指導監督;對電站鍋爐進行檢驗、登記。監督《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執行,歸口統計、上報事故報告。

3.傳達國家有關電力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組織電力生產企業參加各種安全專業會議、安全檢查或安全性評價,及時向企業通報事故信息。

4.對併網電廠制訂落實反事故措施提供必要的諮詢和幫助。

5.對在電力安全生產中作出顯著成績的電力生產企業進行表彰或獎勵。

第八條併網電廠必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併網電廠安全管理機構業務上接受電網經營企業的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

第九條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應按《電力法》規定,制定電廠內部安全生產責任制、併為保障電力安全生產提供組織和資金保障。

第十條併網電廠應積極參加電網經營企業組織的安全會議、安全技術交流等安全活動。

第十一條併網電廠必須接受對事故的調查,並負責反事故措施的落實;應按規定按時上報或抄報事故有關的報告、報表。

第三章事故調查

第十二條由於併網電廠原因引發或造成擴大的電網運行事故和重大、特大人身或設備事故,應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規定的程序和內容組織調查組調查;併網電廠及有關方面要積極配合,並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由電網經營企業代管電廠的人身、設備重大事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般由代管單位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組織調查,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可根據情況參加。

第十四條非電網經營企業直接管理的一般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可根據情況由併網電廠組織或參加事故調查;電網經營企業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參加。

第十五條末構成職工人身死亡,末涉及電網安全,未構成重大、特大性質的事故,由併網電廠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自行調查、處理,電網經營企業的電力安全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第四章事故統計、報告

第十六條併網電廠在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特大事故後(含當時不能認定,有可能構成的),應在24小時內向所在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安監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併網電廠的事故報告、報表,應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有關規定向所在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安監部門上報。

第十八條電力工業部歸口管理的公司(如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等)所經營電廠的事故報告、報表應同時抄報所在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安監部門。

第十九條電網經營企業代管的電廠的事故報告、報表,按對直屬企業管理方式統計、上報和考核。

第二十條事故報告、報表應及時、準確、完整。

第二十一條電網經營企業對併網電廠的事故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及完整性進行監督評價,如有違反《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有關條款的事故定性,有權重新認定。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公用發電廠是指由電網經營企業統一調度並且所發電量以送入電網銷售為主的各類電廠。

第二十三條電網經營企業可依據本規定對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的範圍、內容制定實施細則,並報電力工業部備案;上報備案時間從本辦法實施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

第二十四條電網經營企業在與併網運行公用發電廠簽訂的上網協議中應依據本規定明確有關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的內容和範圍,並對併網電廠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的事故有相應的考核規定。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解釋權屬電力工業部。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對風廠檔案的管理,有效地提供技術檔案信息資源,為風廠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提供優質的服務,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的所有風廠檔案室。

第二章生產技術檔案的管理

技術檔案的歸檔、管理由風廠廠長、專工及技術員負責。對風力發電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檔案、技術檔案、聲像檔案、電子版檔案等進行收集、整理、歸檔、保管、鑑定、統計,並提供利用。保證檔案的齊備、完整、準確、安全;檔案歸檔率100%,完整率98%,準確率100%;查全率、查準率在98%以上。技術檔案的收集風力發電廠新建工程、擴建工程驗收合格後,風廠負責人應向工程主管資料人員索要工程中涉及到的以下所有圖紙:工程竣工圖紙保護定值單保護整定計算書設備説明書產品合格證設備出廠試驗報告設備交接試驗報告設備調試報告大型設備安裝報告設備驗收報告監理報告風廠歷年設備檢修、預試的技術檔案,驗收報告。風力發電廠員工外出培訓學習、開會收集的資料。

生產設備異動、變更資料清冊以及電子版資料由風廠技術管理人員負責將以上資料歸類存檔。公司員工因公外出(包括出境)學習、參觀、考察和參加各種專業會議,收集到的各種文件、材料,應在學習等結束後的7日內交給風廠技術管理人員,並填寫移交清冊。技術檔案的保管標準根據風力發電廠設備的實際狀況,各類檔案應分櫃按工期、設備主次、電壓由高到低、由一次到二次順序排列保管。檔案脊背編號採用5位數,如1,其中第一位數字的“1”代表該風廠一期工程,依此類推。檔案盒脊背的標準見附件一,其中“年度”欄內填寫本資料檔案所在竣工年度;“一級類目名稱”欄內填寫“生產”;“保管期限”欄內填寫“長期”;“盒號”欄內填寫該資料的5位數編號。檔案室要建立檔案索引,標明資料實際位置及順序,方便查閲。檔案室要有資料借閲登記本,所有借閲人員必須履行借閲手續。

檔案室的門要經常上鎖,鑰匙由技術管理人員或風廠廠長保管。嚴禁穿油污的工作服進入檔案室,查閲資料時手要乾淨,進入檔案室的人員嚴禁在室內吸煙。技術檔案的使用本風廠內的職工查閲本風廠技術檔案時,要遵守檔案室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查閲後的資料要放回原位,查閲過程中要愛惜查閲的資料,注意不要損壞及圈塗資料。

本風廠內的職工借閲資料時,徵得技術管理人員的同意並在技術檔案借閲登記本上進行登記後,即可提供,但一般不許拿出本風廠,如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拿出風廠時,應經風廠廠長批准,由借閲人履行借閲手續後方可將資料帶出風廠。

風廠內技術檔案原則上只供給本風廠內部人員使用,外來風廠人員或其他單位人員特殊情況需進入檔案室查閲資料時,必須得到風廠廠長的許可,並且在本風廠人員的監視下方可進入檔案室進行資料的查閲,但嚴禁將任何資料帶出檔案室。

風廠技術管理人員應定期檢查檔案室的門窗,注意門窗的密封情況。同時要查閲技術檔案借閲登記本,及時催交外借的資料。若職工借閲檔案時不慎損壞或丟失檔案,風廠技術管理人員應立即彙報風廠主管領導,視資料的貴重程度對責任人進行適當的罰款。

第三章考核細則

檔案室資料收集不全,每缺一份資料考核管理人員50元。收集的資料保管不善,損壞或丟失的,每份資料考核責任人100元。不按檔案借閲手續進行資料借閲的,每發現一次考核當事人100元,考核檔案管理人員200元。不執行檔案管理制度,私自進入檔案室進行亂翻亂動資料的,考核當事人100元,考核檔案室管理人員200元。檔案室資料收集齊全,按規定存放;日常管理中嚴格執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檔案歸檔率、完好率均達到100%的,將給予檔案管理人員200~500元的獎勵。

第四章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檔案盒“脊背”標識制定標準(單位:mm)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4

為保證安全防護設備的完好有效,防止因設備缺陷導致傷亡事故,根據GB12266—90《機械加工設備一般安全要求》有關標準,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護設備的定義

安全防護設備指:設備的固定、半固定密閉罩;機械、電器屏障;機械或電器連鎖裝置;自動或半自動給料、出料裝置;防止誤動作或誤操作的裝置;警告或報警裝置等。

二、安全防護設備的購置

1、購置新設備的安全要求:購置新設備時,要同時購置保證安全運行的安全防護設備。不購置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的各種設備,不購置安全防護設備不全或安全防護設備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設備,不購置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設備。

2、購置特殊設備的安全要求:購置特殊設備,安全防護設備不全,不能保證操作安全的,必須根據實際,到其他廠家購買或由本單位使用部門製作相應的防護設備。

三、安全防護設備的使用維護與管理

1、安全防護設備的使用:操作者在操作使用主體設備時,對其配套的安全防護設備,必須與主體設備一樣,首先進行檢查,無問題後才能進行正式生產。

2、安全防護設備的管理:不得拆除、停用、挪用安全防護設備,安全防護設備發生鼓掌或損壞時要及時修復,在修復之前不得使用該主體設備。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基礎工作,促進企業安全台帳的標準化、規範化,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各部門、部室必須建立安全台帳、檔案和安全活動記錄,即安全會議台帳、安全組織台帳、安全教育台帳、安全檢查台帳、隱患治理台帳、不安全分析事件台帳、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台帳、職業安全衞生台帳、安全防護用品台帳、應急預案台帳、重大操作枱帳、安全風險評估台帳、設備台帳、特殊工種人員檔案、安全學習資料檔案、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台賬等。台帳要求填寫規範、字跡清晰、不允許改寫、保存完好。安全管理部門要定期檢查與考核。

第二章安全資料管理規定

第三條安全會議

按要求填寫會議名稱、內容、時間、地點、參加人員、主持人、處理結果等內容,主要記錄廠、關於安全方面的會議(如廠安全員月例會、車間安全例會等),尤其對安全生產文件的傳達、學習和貫徹情況要詳細填寫。

第四條安全組織台帳

(一)安全台帳要將廠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組織網絡、安全監督部門組成成員記入台帳;

(二)車間安全組織台帳要將車間安全領導小組、安全組織網絡記入台帳(例如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狀況等)。

第五條安全教育台帳

(一)廠安全教育台帳:包括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安全教育情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安全教育情況;新員工入廠三級教育情況;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情況;外來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情況;其它人員安全教育情況等。

(二)部門安全教育台帳:應包括部門領導及職工安全培訓情況;新入廠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情況;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情況;轉崗及離崗半年以上覆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三)安全教育台帳:應包括部門領導及職工安全培訓情況;新入廠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情況;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情況;轉崗及離崗半年以上覆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對事故責任者的安全教育情況;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情況;應急預案的演練情況;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等。要有教育培訓時間、地點、培訓人、被培訓人、教育培訓內容、考試時間、考試成績等。考核試卷要存檔。

第六條安全檢查台帳

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要將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人、檢查出的問題、整改措施、完成時間等記錄上賬。廠級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於一次,車間級安全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班組級每週不少於一次,除此之外還要按照專業特點、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業要求,開展專項檢查。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整改要求及整改複查情況均應按要求如實填寫。

第七條隱患排查與治理台帳

隱患排查與治理應實行分級管理,凡發生的隱患,不論級別和資金來源,均應在隱患治理台帳中填寫,要有隱患名稱、隱患級別、隱患所在單位、存在部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資金來源、整改前臨時防範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體)、完成進度、負責人、計劃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隱患治理後的評估情況等。隱患整改要嚴格按照“五落實”原則進行。

第八條不安全事件台帳

台帳要記錄所發生的'各類事故,包括火災、爆炸、設備、生產、交通、人身、質量、環境和其他事件。部門級事故台帳要記錄本部門發生的人身、火宅、爆炸、設備(包括停電、停汽、停水、停設備等,只要影響到生產運行均應上賬登記)、設備事件要記錄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日期、事故類別、事故經過,並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詳細填寫應吸取的教訓、採取的防範措施和處理意見等,人身事故要將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工齡及事故概況等記入台帳。

第九條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台帳

安全工作考核和獎懲台帳記錄對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情況,要有各級安全工作和安全生產考核細則,對事故發生的單位、個人及“三違”人員進行處罰的情況,對防止和避免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的獎勵情況,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表彰和獎勵情況。台帳應設考核項目或內容、被考核部門和個人、主要事蹟和存在問題、考核意見和結果、獎懲情況、考核部門簽字及審批部門等欄目。

第十條消防颱帳

記錄消防安全組織網絡、消防演練情況、消防設施台帳、消防工作會議。

第十一條職業安全衞生台帳

記錄員工體檢時間、人數、姓名、性別等,塵、毒、噪聲、射線分佈情況及定期檢測數據。

第十二條安全防護用品台帳

記錄防護用品明細,每週防護用品檢查情況等。

第十三條應急預案台帳

記錄應急預案演練。

第十四條重大作業到位台帳

記錄重大操作人員到位情況,巡檢情況及危險風險評價等。

第十五條設備台帳

建立設備運行與檢修維護方面台帳、記錄設施變更情況。

第十六條安全風險評估台賬

每月開展一次動態安全風險評估,有會議記錄、報告。

第十七條安全學習資料

保存下發的上級各種文件、安全會議材料及安全試題庫、安全考試卷、安全通報等學習資料

第十八條特殊工種人員檔案

記錄特殊工種人員姓名、工種個、年齡、本崗位工齡、性別、取證時間、參見培訓情況及複審考試情況等。

第十九條安全活動記錄

(一)安全活動記錄要內容齊全,填寫參加人數、參加領導、活動內容、發言情況、領導簽字等。

(二)安全活動內容:學習安全文件、通報、安全規章制度;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勞動衞生知識;結合事故案例,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吸取事故教訓;開展事故預想和崗位練兵,組織各種安全技術表演;檢查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消除事故隱患;開展安全技術座談、攻關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動。

(三)班組安全活動記錄要將本班組的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活動等內容記錄清楚,並與車間內容相對應。

第三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安監部和廠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定衝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的質量意識,減少生產品質異常,提高產品的質量,降低成本,完善生產車間質量管理制度,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達到顧客滿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車間所有與質量有關的過程及人員。

3職責

3.1各班組負責人/質管部人員負責質量獎罰的取證工作,各工序人員應做好配合工作;

3.2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負責質量獎罰的處置工作;

3.3廠務副總經理負責質量獎罰和重大質量事故處置意見的審批。

3.4生產部技術部每月對員工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彙總分析,並根據質量狀況將當月的質量獎金進行考核分配。

4質量事故定義

4.1一般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小於或等於1000.00元的。

4.2嚴重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大於1000.00元而少於5000.00元的。

4.3重大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0元以上的或嚴重影響公司聲譽的。

4.4質量經濟損失計算時,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電費等所有加工、返工和處理的一切費用的估算值。

5質量獎定額及獎罰標準

5.1車間內部質量獎定額及標準

5.1.1質量獎包括在車間產量工資中,車間所有員工的工資中質量獎定額標準為80.00元/月。

5.1.2車間各工序生產員工違反生產人員個人衞生、生產設備衞生、生產環境衞生、物料傳遞衞生、生產工具衞生管理、生產員工個人遵守制度所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質量獎考核處罰金額標準按照《食品車間管理及考核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5.1.3當出現不合格,屬於非批量(加工時間不超過1小時)一般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20.00元/次扣罰。

5.1.4當出現不合格,屬於非批量的'嚴重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50.00元/次扣罰。

5.1.5當出現不合格,屬於非批量的重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00.00元/次扣罰。

5.1.6當出現不合格,屬於批量(加工時間超過1小時)的一般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0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150.00元/次的扣罰。

5.1.7當出現不合格,屬於批量的嚴重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5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200.00元/次的扣罰。

5.1.8當出現不合格,屬於批量的重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20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300.00元/次的扣罰。

5.1.9崗位操作員一個月內同一質量問題重複發生三次,需下崗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才能重新上崗,若全年中有三次類似情況公司將按勞動用工合同相關要求處理。

5.1.10當月質量獎考核處罰超過相應人員的質量獎定額標準(質量事故除外),將扣罰當月的全部質量獎金並下崗培訓學習;若全年中有三次類似情況公司將按勞動用工合同相關要求處理。

5.2質量獎勵定額及標準

5.2.1崗位技能熟練且工作態度良好,能起到表率作用的10--50元/次獎勵。

5.2.2對質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實施的,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給予獎勵10-100.00元。

5.2.3發現設備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措施,未造成安全事故的20--200元/次獎勵。

5.2.4發現水、電、氣、冷、原料異常情況及時上報,未造成成本浪費的10—100元/次獎勵。

5.2.5嚴格按照生產工藝進行生產,發現品質異常情況及時上報,未造成批量損失的獎10--100元/次獎勵。

5.2.6工作執行力強且結果好的10--50元/次獎勵。

5.2.7工作效率高且質量優先的10--50元/次獎勵。

5.2.8發現壞人壞事及不良行為及時制止和上報的20元以上/次獎勵。

5.2.9工作熱情在幹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幫助新員工適應環境的10—50元/次獎勵。

5.2.10發現優秀人員及時向公司推薦並協助引進的50—200元/次獎勵。

5.2.1 5.2.11對全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質量標兵”證書並給予獎勵200.00元。

5.2.12對全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長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優秀基層管理人員”證書並給予獎勵300.00元。

5.2.13對全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優秀團隊”證書並給予獎勵500.00元。

5.2.14對全年內班組開展質量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產品質量明顯提高,給公司帶來顯著效益的,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獎勵班組全體1000.00元

6考核方式及責任認定範圍

6.1公司領導及後勤職能部門現場檢查各工序自檢、互檢情況未嚴格執行的或詢問各工序作業指導書相關工藝參數、設備要求等相關生產技能問題,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10.00元/次。

6.2公司相關部門組織的質量相關培訓及考核結果達不到要求的,處罰10.00元/次。

6.3第二方審核人員(公司外來客户)現場詢問生產崗位相關問題時,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20.00元/次。

6.4第三方審核人員(認證審核相關人員)現場詢問生產崗位相關生產技能時,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20.00元/次。

6.5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到公司檢查時,各工序在崗人員沒按要求做好的,處罰20.00元/次。

6.6當質量事故是質檢人員發現的,並即時上報處理的,如屬一般質量事故可免除質檢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7當質量事故是班組長髮現的,並即時上報處理的,如屬一般質量事故可免除班組長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8當質量事故是操作人員自己發現的,並即時報質檢或班組長處理的,如屬非批量性質量事故經濟損失小於100.00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9當質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藝技術或工藝計劃資料指引誤導的,可免除生產操作員及質檢員責任,對相應責任人按次扣罰。

6.10當質量事故起因是其它非人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產操作相關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11當質量事故起因是原材料檢驗或保存不當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產操作相關人員責任,對相應責任人按次扣罰。

6.12如果後工序發現前工序質量事故,未形成批量的只對前面責任工序操作人員進行相應的扣罰,形成批量的對班長、操作員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13當發現品質異常質檢員要求停機改善而未停機改善,對檢驗員置之不理,沒有進行改善措施,繼續生產造成的不合格,按該類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以上扣罰崗責任者和班長。

6.14故意將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或私自報廢、處置不合格品的,按該類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以上扣罰崗位責任者和班長。

7獎罰處理流程

7.1當月車間內部質量獎獎罰處理流程

各級管理人員開據扣罰單—通知扣罰責任者--車間主管確認—生產部技術部確認—質管部確認—廠務副總經理審批--報人力資源部扣款--車間月末公佈當月質量獎扣罰情況

7.2當月車間內部質量獎獎勵處理流程

車間內勤統計—車間主管確認—生產部技術部確認--質管部確認—廠務副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獎勵--車間月末公佈當月質量獎扣罰情況

7.3公司年終質量獎獎勵處理流程

由生產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並在《四川省智強食品有限公司獎罰單》上填寫推薦理由和擬定獎勵意見,報送廠務副總經理批准。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7

一、市場所有從事石材生產、經營和儲存的商家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本廠法人或與市場簽訂租賃合同的乙方代表擔任本區域的第一安全責任人。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六、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取得專業資質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並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誌,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七、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十二、生產區域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特別是未成年人)。來訪客人應由本單位專職人員陪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場參觀、考察等;工作場地一律不允許穿拖鞋;商家負有監管本單位員工小孩的責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慶履泰實業有限公司監督執行,市場經營者應無條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不認真整改或拒絕接受檢查整改的,市場管理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上報相關職能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8

為進一步加強生產管理,適應公司銷售需要,在降低消耗減少成本的前提下,生產保質保量的飼料產品,根據生產需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原輔料進廠制度

1、原料的採購,要以國家《飼料衞生標準》及相關規定為依據,制定本公司的原輔料採購標準,按標準有計劃地購入。

2、原料進廠後,及時通知化驗室,進行抽樣化驗,根據不同原料化驗相應的營養指標。化驗結果一式三份送總經理、品管部、生產部,由品管部負責人決定是否入庫。

3、入庫時要求質檢員逐包抽樣進行感官檢查,如色澤、氣味、雜質、水分等。

4、入庫後,倉庫保管員要進行科學庫存保管。

(1)防潮防濕。堆放原料時,應放在木架製成的防潮貨架上,垛堆不能太高太大。每垛之間要有一定間距。

(2)要經常通風,以降低温度與濕度,防止發生黴變。如有異常一定要仔細查看,然後採取措施。

(3)出入庫記錄時應仔細認真,每月由財務、採購共同審核、立檔。

二、生產加工制度

1、生產科有關領導要全程指導和監督,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1)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組織好本部門的職工,確保生產系統的正常運轉;努力提高產量,為公司增加效益;保質保量的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2)搞好各方面的團結,關心職工生活,帶領職工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有益活動。

(3)監督實施各種記錄,並做到清楚、準確、無誤;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並提出分析意見。

(4)督促實施各種設備的檢修,保證生產設備完好、正常運轉。定期派人對生產設備進行保養。

2、員工必須遵守廠裏的各項規章。

(1)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均為生產重要崗位,必須持有國家頒佈的行業證書才能上崗。

(2)嚴格遵守上崗考勤制度,認真記錄上崗考勤表,員工遲到、早退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無故不上崗超過半個工作日的按曠工處理。

(3)一律不準在工作崗位上會客或將無關人員、親友帶入崗位。車間人員離崗時必須先向班長請假,得到允許後才可離開。

(4)公司一切生產場合包括生產車間、倉庫等和院內嚴禁吸煙。關於喝水、吸煙、吃飯時間廠內必須作明確規定。

(5)如遇產品旺季,產品需求量增大,公司設備生產能力白班生產無法滿足需求。生產部根據實際情況報請總經理批准,開設夜班生產,有關人員應服從安排。

3、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1)嚴格抓好生產質量管理,嚴格按照生產工藝流程組織生產,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對配方絕對保密,對內必須核對好方能生產。

(2)加工車間所用原料要質檢員審核是否正確,並要嚴格按配方要求的比例進行投料,投料量不可擅自改動。

(3)稱料時,要通過保管員準確領料,然後進行批量逐一精確稱量、分桶盛裝,一批稱好後,送往混合機料台,準備混合。

(4)加工過程要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

(5)包裝時要求稱量準確,不可缺斤少兩,計量誤差不超過50克,封口要規範整齊,要實行專人專管。

(6)生產過程中,每天要定點取樣化驗產品,不合格產品不得出庫,並認真作好記錄。

(7)作好投料單、成品入庫單,並由生產科進行審核。

三、成品入庫與出庫制度

1、要按產品類別分別存放到貨架上,界限分明。

2、入庫後保管員要定時查看,經常檢查通風防潮情況,以防變質。

3、產品出廠要嚴格把關,發現異常的產品禁止出廠。

4、成品包裝袋進廠時,要檢查印刷、尺寸、重量、裏襯、縫合口等是否符合標準,使用時要再次檢查。

5、有出口入庫記錄時應仔細認真,每月由財務、採購共同審核,並存入檔案。

四、重大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如發生質量事故,認真填寫質量事故報告,對質量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產品質量意識不可鬆懈。

2、品管、技術部門嚴格監控,發現問題立即上報,要追究原因,及時處理分析。

3、用户使用本公司產品如發生意外事故,要查其原因,如屬使用不當責任自負;如屬質量原因,通過權威技術監督部門嚴格簽定,如屬我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我方負責。

4、所有質檢記錄、處理報告應由專人管理,並立檔備案。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9

一、總則

1、為建立完善的管理體制,使人事管理有章可循,特制訂立本規定,凡本公司所屬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定。

2、本規定所稱員工,係指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錄用在冊的員工,因業務需要而臨時聘用的人員不在此列。

3、本規定在適用中如發生疑問,由行政單位主管組織研究,如無法解決時報請更高層主管解釋並修正。

4、本公司員工的服務、任用、工作時間、考勤、薪資、請假、休假、調任、績效考核、獎懲、福利、離職等事項除國家法律規定外,皆按本規定執行。

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1、本公司員工應忠於職守,遵守公司一切合理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指導,不得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各級主管對員工應親切誘導,諄諄教誨。

2、員工對內應認真工作、服從管理、熱愛集體、團結同事,對外應嚴守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

3、本公司員工應遵守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自利用本公司名義辦理私人事件。

4、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時,應態度謙和,力求切實,不得有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拖延等有損公司信譽之行為。

5、員工對於職務上之公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緊急或特殊情況不在此限。

6、員工除假期外,均應依照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親自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或代他人打卡,亦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7、員工在任何時間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帶親友進入廠區或宿舍區。

8、員工不得攜帶危險物品、兇器、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廠區和宿舍區。

9、員工不得私自帶公物出廠,私人物品攜帶出廠有接受本公司保安人員或主管人員合理檢查的義務。

10、本公司若因生產需要,在不減少原有收入情況下,依據法規調派員工工作,並且在員工能力所能勝任時,員工不得拒絕,否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1、注意自身品德修養,切戒一切不良嗜好。

12、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13、員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規定享受勞動、薪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14、遵守本公司其它合法的規章制度。

三、任用

1、人員之任用以內部晉升、調任為優先考慮,內部無合適人選時對外公開招聘。

2、人員之任用應基於職務上的需要,選聘最合適之人員擔任適合之職務。

3、人員任用主要考慮其品德、專長、性向、能力而不受其性別、族羣、政黨、宗教、籍貫之影響。

4、新進員工的聘用,依據業務及內部職缺需要,由主管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批准後由行政單位進行招募。

5、本公司新進人員須經試用考核,合格後方可聘用。

6、新進人員的考核:

(1)本公司新進人員試用期為1-3個月。

(2)新進人員在試用期內依據工作、學習表現的成績相應幅度的調薪。

(3)試用期不合格予以解僱,在3天內被解僱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僱傭:

(1)曾在本公司被開除、解僱或擅自離職者(因特殊原因經總經理同意者除外)。

(2)曾被人民法院判刑,或因案涉訟未決者。

(3)經醫院檢查身體不合格者。

(4)有精神病或傳染病及吸毒者。

(5)未滿18歲的未成年公民。

(6)偽造證件及其它資料、欺騙公司者。

(7)品性惡劣,被其它公、私機構開除者(需有確鑿證據)。

8、新進人員經考核獲准僱傭,應於接到通知後,在指定日期按時到公司親自辦理報道手續,並交納下列物件:

(1)學歷證、身份證複印件。

(2)本人最近半身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四張。

(3)本公司指定醫院之體檢證明。

9、晉升

(1)晉升是指由較低職級的職務晉升為職級較高的職務,以及同一層次職務類別中的職級的提升,如:助拉昇為拉長,晉升必須有核準的職缺。

(2)重要職務晉升之體現應以人事公佈為準,有口頭之提報無正式公佈將無效。

四、工作時間及考勤

1、員工工作時間為:

(1)正常班制夏令時: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開始加班;冬令時: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30開始加班。

(2)因公司業務及其它突發事件之需要,必須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要求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應予以配合,加班時間支付相應加班費,未按正常班製出勤者,則需辦理請假手續,特殊情況時,需事先知會行政單位進行調整。

2、本公司因生產需要採用日夜班輪班制時,員工予以配合。

3、員工應遵照規定排隊打卡,上班前30分鐘內刷上班卡,下班後30分鐘內刷下班卡,超出此規定時間範圍均無效,視為刷卡異常,且不計入出勤。

4、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節者,分別依以下規定處理:

(1)遲到:

a、上班時間起至10分鐘內才打卡為遲到,遲到一次扣款5元,10-30分鐘(含)扣款30元,30分鐘以上者須辦理請假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曠工半日,扣除當月半月全勤獎及1、5天薪資,並記小過一次處罰。

b、一月內累計遲到三次(含)以上視為曠工半日,扣除當月全勤獎及3天薪資,並記大過一次處罰。

c、因偶發事件,經查實者以請假處理。

(2)早退:

a、沒有到下班時間未經允許即自行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早退,早退10分鐘內扣款10元,早退10-30分鐘扣款30元,早退30分鐘以上者視為曠工1天處理。

b、一月累計早退三次(含)以上視為曠工1天論處,扣除全勤獎及3天薪資,並記大過一次處罰。

(3)曠工:

a、請假未取得主管核准者、未辦妥請假手續者、請假期已滿未按時上班者、以不實之事由請假者、無故未出勤者,均視為曠工。

b、曠工半日者,予以記小過一次,扣除全勤獎金及1、5天薪資;曠工兩天者,予以記大過兩次,扣除當月全勤獎及5天薪資。

c、連續曠工三日以上自動離廠處理,一月內累計曠工三次者,予以記大過三次開除處理。

d、考勤發生異常而沒有辦理補考勤手續者,予以曠工一天論處。

五、薪資

1、本規定所稱薪資指員工因工作而獲得的酬勞,分日薪制及月薪制兩類,新進人員自上班日起,離職人員至離職日停薪,按日薪計算。

2、本公司薪資實行保密制度,非基於管理上之需要,任何人不得泄露自己及他人薪資,且不得探詢議論他人薪資,違者以廠規論處。

3、員工工資每月發放一次,於次月20號發放。

4、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方式:按公司《薪資管理辦法》執行。

六、請假與休假

1、員工請假分為法定假、特休假、事假、工傷假、病假。

2、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之法定假。

3、特休假:指為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之員工休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1)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2)滿年次日起一年內不休假者,視為自動放棄處理。

4、事假:員工因私事要親自處理的須請事假,事假期間扣發工資。

(1)全勤分兩段:1日-15日,16日-當月底,事假超過1小時(含),取消半月全勤。

(2)事假期間扣發工資(含)請假日日薪及各種津貼,月薪制人員則按比例扣除(若有調班單或加班單可做調換互抵,若超出則按比例扣除)。

(3)事假最長不能超過12天,滿半年不滿一年之員工請事假最長為7天,且中間無論間隔法定假或週休假,均不再另加假期天數,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准除外。

(4)原則上規定年滿一年的員工,一年內可允許請長假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5、工傷假: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到傷害、發生工傷者按《社會工傷保險執行條款》執行。

6、病假:員工因疾病或其它生理原因需治療或休養者,員工病假4小時以上(不含)須出示正規醫院之病歷證明,員工被診斷為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者,可作勸退處理。

7、請假注意事項:

(1)請假前先安排職務代理人(員工由部門主管指定),請假手續辦好以後才能離廠,先請假後補請假單者以記小過一次。

(2)請假提前回廠須至行政部銷假。

(3)請假期不得以任何名義延假,違者記大過一次,若有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同意。

(4)超過請假到期日3天未回廠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七、培訓

1、本公司為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特舉辦各種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特殊原因,不得拒絕。

2、員工培訓分為:

(1)職前培訓:新進人員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部統籌辦理,內容為:

a、公司簡介及企業文化。

b、公司規章制度。

c、工廠“6S”。

d、消防及安全知識。

e、質量方針。

(2)在職培訓:員工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相互勉勵,各級主管尤應耐心施教,以求精進。

八、調任

1、本公司基於業務及生產需要,在辦理員工調任或調動時,被調動員工予以配合。

2、各單位主管應就所屬人員依其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3、調任員工在接任者未到職前,其所屬職務由原直屬主管指派合適人員暫行代理。

九、績效考核

1、每天分別對員工的工作狀況作一次全面的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發放績效工資之依據(以月累計彙總)。

2、考核時間定於每月5日前進行,由各級主管參考員工上月工作和生活上的表現記錄予以考證,填寫考評表後送複核,直到核准,並送員工本人簽名。

3、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祕密,不得徇私舞弊或貽誤。

十、獎懲

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資金獎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1、獎懲分類:

(1)記大功一次:獎勵人民幣100元。

(2)記小功一次:獎勵人民幣50元。

(3)記嘉獎一次:獎勵人民幣10元。

(4)記大過一次:罰款人民幣100元。

(5)記小過一次:罰款人民幣30元。

(6)記警告一次:罰款人民幣10元。

(7)開除:記大過三次,罰款人民幣300元。

2、作業流程:

(1)當員工有處罰事實時,執行人在獎懲申請單上提報事實説明交由被處罰人簽名,然後呈報主管審核後交-行政部,行政部按處罰條例出具處罰意見後由其單位文員呈送,直至核准。

(2)當員工有獎勵事實時,執行人在獎勵申請單上提報事實説明後呈其單位主管審核,然後送交-行政部,行政部寫上獎勵意見後由其單位文員依核決權限呈送,核准後再由被獎勵人員簽名確認,最後交回行政部。

(3)行政部把核准後的獎懲結果列入《獎懲公告》張貼於公告欄,以警示或獎勵其它員工。

3、獎勵: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實由相關執行人員簽報獎勵:

(1)嘉獎:

a、見義勇為,參與求援或救護工作精神可嘉者。

b、預防或搶修機器設備或工程得宜,避免生產中斷者。

c、及時發現異常並報其主管者。

d、能舉報或制止破壞工廠環境、秩序等行為者。

e、拾到他人物品或公物主動歸還者以及有拾金不昧精神者。

f、其它有突出表現,足為一般表現者之表率。

(2)小功:

a、協助達成任務確有貢獻者或積極協助非職務內之工作確有成效者。

b、對本廠或社會有益之行為,展現公司榮譽者。

d、遇有緊急情況,勇於負責並處理得當者。

e、節省物料或利用廢料有具體成效者。

f、檢舉重大違規或損害工廠利益經查屬實者。

g、工作認真品質意識強,及時發現較大異常或不良,為公司挽回損失者。

h、有其他較大功績或貢獻者。

(3)大功:

a、對生產技術、產品質量、環境或管理制度提出改善方案、經採納實施確有重大成效者。

b、對本廠業務或辦理臨時交代重大事項有特殊功績,或提供意見經採納實施確有重大成效者。

c、對舞弊或有損本廠權益情況能事先揭發、舉報或防止,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者。

d、遇非常變故,臨時應付得當或奮力救護保全人命、公物財產具有重大貢獻者。

e、有其它重大功績或對公司有重大貢獻者。

4、懲罰: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實由相關執行人員簽報懲處:

(1)警告一次以上處分:

a、帶零食進入廠區、車間等區域者。

b、不關水龍頭及其它浪費能源行為情節輕微者。

c、不遵守辦公室及車間6S規定者。

d、須穿廠服、戴廠證而沒有佩戴或不按要求佩戴者。

e、違反公司門禁制度情節輕微者。

f、漏刷卡或刷卡異常者。

g、服裝儀容不整,如穿背心、超短裙、穿拖鞋、短褲等。

h、穿便衣進入車間者(業務人員除外)。

i、懲處事實確鑿,拒籤記警告及小過處罰的獎懲單者。

j、教育訓練課、例行會議無故遲到者。

k、站立於工作桌、椅、台上者。

l、宿舍熄燈後高聲喧譁或做其它影響他人休息之事情者。

m、因故意或過失導致工作失誤,造成公司財產、信譽、品質受損情節輕微者。

n、不服從主管的合理指導或有違規行為而不接受監督人員的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o、上級主管或同事交辦事項未及時辦理或辦理後未及時回報第一次發生者。

p、不按離崗、換崗制度執行,行為輕微者。

q、因工作疏忽,造成產品報廢100元以內者。

r、不良品流入下一站或造成客户投訴情節輕微者。

s、督導不嚴,致使下屬違反廠規或不按作業指導書作業者。

t、其它違規事項情節較輕者。

(2)小過一次以上處分:

a、損壞公共設施者除照價賠償外予以記小過一次。

b、違反公司環保安全衞生情節較嚴重者。

c、打卡不排隊者。

d、在辦公室或在車間吃零食者。

e、離換崗時在車間或洗手間談笑逗留,不維護洗手間“6S”者。

f、先請假後補請假卡者。

g、違反公司門禁管理及宿舍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h、遺失離職單、獎懲單者。

i、利用公司電話接聽私人電話者。

j、超出24:30回宿舍者。

k、用飲用水洗碗或接工廠飲用水回宿舍者。

l、亂扔垃圾或隨地吐痰者。

m、上夜班人員在吃夜宵回宿舍者。

n、年度內第一次上班時間打瞌睡者,記小過一次,第二次上班時間打瞌睡記小過二次以上處分。

o、在生產區域追打嬉鬧、大聲喧譁者。

p、因故意或過失造成工作失誤,造成公司信譽、品質受損情節嚴重或導致產品報廢1000元以內者。

q、對上級合理指示或命令拒不遵從者。

r、上級主管或同事交辦事項未及時辦理或辦理後未及時回報第二次發生者。

s、不配合保安值勤,拒絕出示廠牌者。

t、所屬員工上班睡覺,直接主管督導不力者。

u、記大過的懲處事實確鑿,但拒籤獎懲單者。

v、犯有其他過失,情節嚴重者。

(3)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a、因擅離職守或謊報事實致使公司受損達1000元(含)以上。

b、不守安全衞生作業規範,致使公司受損情節嚴重者。

c、因故意或過失導致工作失誤,造成公司財產、信譽、質量受很大損失者(1000(含)元以上者)。

d、直接主管對所屬人員的過失予以隱瞞或不舉報者。

e、泄露公司生產或工作事務上之機密者。

f、遺失經管重要文件、器械、生產工具者。

g、未經允許擅自動用廠內生產器具或利用廠內設備製造或維修私物者。

h、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廠區者。

i、私接電源,插座或使用電爐、炊具影響公共安全者。

j、上班睡覺者。

k、上級合理批示或命令拒遵從,頂撞上級主管者。

l、上級主管或同事交辦事項未及時辦理或辦理後未及時回報第三次發生者。

m、離崗、串崗情節嚴重者。

n、擅自更換工作崗位,無證操作者。

o、泄露薪資資料者。

p、上班時間玩計算機遊戲、聊天、看與工作無關書籍或做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q、使用公司話機撥打私人電話者。

r、未經允許,私自帶廠商進入車間或工作區域者。

s、未按安全操作規範導致工作失誤,造成工傷者。

t、利用公司資源做私人事情者。

u、故意撕毀獎懲單者。

v、其它失職違規行為情節重大者。

(4)開除:

a、仿造請假證明(健康證、身份證、學歷證等),謊報個人證明文件或個人資料者。

b、帶人刷卡、託人刷卡或將廠牌借與他人使用者。

c、虛報出勤或加班者。

d、年度內累計大過三次者。

e、挪用公款、營私舞弊或收賄者。

f、惡意撕毀公司張貼之公告、通知者。

g、仿照上級簽字、盜用公章、擅自塗改或仿造單據,塗改公司文件者。

h、泄露公司機密緻使公司受重大損害者。

i、在工廠或生活區打架、鬥毆、賭博或有妨礙風化之行為者。

j、貪污、盜竊公司財物或他人財物者。

k、散播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煽動工人怠工、罷工及肇事者。

l、對公司人員或家屬有詆譭、恐嚇、暴力、侮辱、謾罵、惡意中傷或其它嚴重不利之行為。

m、保安人員在上班時間睡覺、溜崗者。

n、私自帶外人進廠留宿者。

o、在倉庫、配電房、車間、辦公區域等禁煙區抽煙者。

p、蓄意破壞公司設備或其它公物者。

q、參與不法分子組織或嚴重違反國家法律、公司規章制度受刑事拘役者。

r、違反公司規定,不服從管理並與執勤人員發生嚴重衝突及出入廠區時拒絕保安人員正常檢查者。

s、擅離職守或謊(虛/不)報事實致使公司嚴重受損達3000元人民幣以上者。

t、不守安全規範或疏忽職守,致使公司或其個人安全受損情節嚴重者。

u、偷竊員工物品或公司財產經查屬實者。

v、在生產車間吸煙者。

w、私自帶本公司文件或公司物品出廠者。

x、上級主管或同事交辦事項未及時辦理或辦理後未及時回報累計發生五次以上者。

y、恐嚇威脅同事或上級主管者。

(5)各級主管未盡督導、管理之責,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受損時,需負連帶責任,依情節之輕重受相應的連帶處分。

十一、福利

1、住宿福利

(1)幹部宿舍:幹部宿舍原則上4人每間。

(2)員工宿舍:員工宿舍原則上為10-12人每間,在有房間多餘的情況下可適當減少入住人員。

(3)員工宿舍每天提供熱水到凌晨2點。

(4)員工宿舍每間房間都有單獨的衞生間、沖涼房、陽台及電風扇。

2、每年依公司營運狀況組織員工外出旅遊或舉辦文藝晚會。

3、勞福利

享受養老、醫療、工傷保險待遇。

4、公司根據營運狀況每月給員工發放一次紙巾、洗衣粉、牙膏等。

十二、離職

1、員工辭工分為正常辭工、急辭工、解僱、自動離職、開除。

(1)入職滿3天申請離職的,員工需提前15天申請,組長級以上人員需提前30天申請。

(2)入職不足3天申請離職的,不需提前申請,辦好手續後當天離廠,無工資結算。

(3)正常辭工、解僱、開除均結算全部工資。

(4)急辭工者,員工扣10天薪資(全薪),組長級以上人員扣15天薪資(全薪)。

(5)自動離職者不結算薪資,須辦理好離職手續後開具個人物品放行條。

2、當員工因個人原因提出離職時,須先請示單位主管,單位主管及上級主管同意後由本人至行政部領取離職單,把離職單填好後交給單位主管,由單位主管依核准權限呈送。

3、已核准之辭職申請單交-行政部保管,離職人員在最後上班日9:00前至行政部領取離職單,至本單位辦理工具與保管物品移交,。

4、交宿舍鑰匙、物品櫃鑰匙、廠牌、IC卡於當日9:30交-行政部文員。

5、行政部確認一切移交完畢後轉財務結算薪資,離職時交結未清者,按缺失項目資金扣款,直至扣完在職薪資為止。

6、員工於離職前一天填寫個人物品放行條,交部門主管審核,公司領導批准後,於下班時間收拾個人物品(宿舍必須70%人到場),離開宿舍由保安、總務人員再次檢查無公司財產後放行。

7、員工離職後行政部抽出該員工人事資料,歸檔保存一年後銷燬。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為嚴格事故管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採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

3引用法規、標準和文件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6442—86

《濟源市工傷保險業務規程》(濟勞社〔〕46號)

4定義

4.1工傷事故: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4.2損失工作日:被傷害者失去工作能力的時間.按gb6441—86標準中規定計算.

4.3責任事故:指由有關人員的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4.4輕傷:指損失工作日1日以上,105日以下,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喪失傷害.

4.5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等於或超過105日,表現為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

4.6死亡:指負傷後當時就死亡或負傷後一月內死亡的傷害.

4.7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4.8重傷事故:指有重傷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4.9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0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1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2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3重大未遂事故:指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但實際上未產生這種後果的事件.

5管理職責

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經營業務副總經理領導下,行政部負責辦理工傷保險手續,生產安全部負責對工傷事故進行申報、調查、分析及處理.

6管理原則

事故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6.1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6.2公開、公正原則.

6.3“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管理程序

7.1工傷認定

7.1.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患職業病的.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

7.1.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員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7.1.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等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7.2事故報告

7.2.1發生工傷事故後,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在保護現場的同時,迅速搶救受傷或中毒人員,並採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單位負責人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生產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報告,保護好事故現場.在事故發生當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的書面報告、傷者身份證複印件、住院證明、醫保手冊送交生產安全部.

7.2.2接到事故報告後,生產安全部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瞭解事故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進行事故處理.同時要立即電話告知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濟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行政科室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三日內將《工傷事故快報表》先報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蓋章後再按規定報送相關部門.職業病自確診之日起,三日內按以上程序報送相關部門.

7.2.3發生重傷以上事故,除按上條規定報告鎮政府及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報告時間不超過事故發生後的1小時,最遲不超過2小時.發生重大、特大死亡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用電話和傳真報告上述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別、原因、傷亡情況、損失情況、簡要經過、傷亡人員姓名、性別、工種、受傷程度、年齡等.同時要求發生事故單位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和有關事故資料,事故目擊者及單位領導寫出事故經過及事故證明材料等.填寫《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管理,規範公司各單位生產秩序,防止事故發生,保護職工人身安全。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是本公司職員工,必須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公司領導和安全處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第四條安全處對本公司各單位安全工作實施綜合協調,對本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實施相應監督管理,對相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五條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建立或審定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規章,並監督檢查各生產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執行情況。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審定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先進事蹟與獎勵辦法。

4、組織安全大檢查,並對不安全生產問題進行研究,制定改進方案,督促按計劃實施。

5、參加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6、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羣眾監督

7、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和安全生產環境。

8、定期組織和領導全面安全生產檢查。

9、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彙總不安全隱患,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10、檢查和指導副職及下屬單位領導分管範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第六條負責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對企業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對新員工及時組織入廠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分配到班組。

第三章安全檢查

第七條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與檢測,並實施考核,保證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實現,保證安全標準化的有效實施

第八條檢查程序

1、安全檢查的內容:安全檢查對象的確定應本着突出重點的原則,對於危險性大、易發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產系統、部位、裝置、設備等應加強檢查。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軟件系統和硬件系統,具體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2、安全檢查的實施要求:公司每月開展一次綜合性安全大檢查。安全處組織,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安全員,檢查結果由安全處彙總形成安全通報,隱患整改情況記入《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台賬》。

3、檢查結果的處理:檢查結果應及時上報公司分管副總及總經理,對檢查中發現的潛在不安全因素,安全處應立即令其對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整改後對其複查。

第四章安全生產獎懲

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充分調動職工安全生產的能動性、主動性和積極性,杜絕違章違紀現象,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公司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重獎重罰。

第五章安全例會管理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佈置下一步安全環保重點工作及應採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業在冊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生產操作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隱性中毒事故)

2、設備事故:由於各種原因構成採礦機械、動力、電器、儀表、運輸設備及管理、建築物等損失的事故;

3、生產事故:生產事故:因違反工藝流程、崗位操作規程和指揮失誤造成設備損壞以及停電、停水、停風等原因造成停產等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產檔案管理

安全生產檔案要編寫詳細的目錄分檔存放,以便於查閲。要逐步實現安全檔案的標準化、規範化、現代化管理。

第八章勞動保護用品管理

1、職工領取到防護用品後,上崗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須保持整潔無破損,嚴禁在腰間、袖口扎繩子、鐵絲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對生產噪音、粉塵、有毒氣體的部門要配置防護罩,防護眼鏡、防護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車間)的安全員每日要對現場職工勞保用品佩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按規定佩戴的,對當事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6、防護用品的管理實行主管和組長的逐級領導,安全處要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其使用情況,發現違規的要進行嚴格考核。

第九章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特殊工種操作證或臨時操作證規定的本工種作業項目範圍內進行作業,嚴格執行其各項規章。

第十章安全警示管理

為了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加強現場安全生產順利進行,及時削除現場安全隱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附則:為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水平,加強安全警示標誌的管理,達到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確保、生產順利開展。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12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單位特點,倉儲庫房、鍋爐房、危險品庫房、配電室等部位為公司重點要害部位。

二、重點要害部位建立嚴格的崗位安全制度,操作程序、工作標準、應急方案,並明文張掛。

三、建立設備管理檔案,內容應包括:位置平面圖、設備名稱、商標產品質量證書、使用説明書、在崗人員、安全負責人、安全設施、規章制度、操作程序、運行記錄、檢查維保記錄、事故記錄、安全預案等。

四、建立門禁制度,張貼“閒人免進”標誌,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要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

五、各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消防自動報警裝置及事故應急照明裝置。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採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護措施。為在此崗位工作的人員配發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和用品。無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裝事故報警裝置。

六、重點要害部位內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除特設庫房外),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禁止搭設牀鋪休息。

七、在重點要害部位工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部門培訓,並獲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對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不準上崗。要保持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對患有嚴重疾病或犯有嚴重問題的人員,要及時調離。

八、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運行過程,禁止在崗位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嚴禁擅離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巡迴檢查制度,做好設備運行登記和工作記錄。

九、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和設備設施使用的有關規定,對重點要害部位的設備定期檢查、保養,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檢查保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設置安全標誌,杜絕各種安全隱患。每年按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審驗,審驗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條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條維修部門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條維修工作完畢,維修作業人員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驗收簽字,並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四條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並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五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六條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條維修部門在接單後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第八條設備修理調度工作職責。

1、調度員根據月份生產計劃,編制維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計劃,按照進度要求,組織好生產。

2、調度員必須根據機台、設備狀態和維修人員技術情況,編制計劃和進度表並及時檢查和處理配件備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問題。

3、調度員要將每月投產的備品配件生產準備情況及時向主管彙報。

4、調度工作。應本着面向生產和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進行工作安排。

5、沒有列入計劃而生產急需的配件,經領導批准後,安排加工。

6、開好定期設備會議,檢查各車間設備維修任務完成情況和設備維修的質量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調整。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14

一、崗位安全職責

(一)、廠長安全職責

(1)廠長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審定、頒發本公司統一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安全生產“三同時”原則;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並組織實施。

(3)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羣眾監督。

(4)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及時解決重大隱患。

(5)在新、改、擴建項目中,遵守和執行“三同時”規定。對其他重要的經濟技術決定,應負責制訂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6)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並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二)、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1)協助廠長領導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並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技術設備科長安全職責

(1)對全廠的設備、建(構)築物的良好和勞動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構)築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2)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全廠設備大、中修計劃,對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審批。

(3)保證防塵防毒等設備和設施與其他設備和設施同等對待,加強管理與維修。

(4)負責分管部門、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

(5)參與分管範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6)負責組織制定本廠安全技術規章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

(7)定期主持召開有關部門會議,研究解決安全技術問題。

(8)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時,同時研究和採取防護措施;設計、製造新的生產設備,要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衞生防護措施;新、改、擴建工程項目,認真執行“三同時”規定。

(9)重視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的使用、儲存和運輸,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管理。

(10)主持或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重大隱患要審查制定整改計劃,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11)參加重大事故調查,並做出技術方面的鑑定。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管理,規範公司各單位生產秩序,防止事故發生,保護職工人身安全。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是本公司職員工,必須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公司領導和安全處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第四條安全處對本公司各單位安全工作實施綜合協調,對本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實施相應監督管理,對相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五條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建立或審定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各生產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執行情況。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審定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先進事蹟與獎勵辦法。

4、組織安全大檢查,並對不安全生產問題進行研究,制定改進方案,督促按計劃實施。

5、參加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6、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羣眾監督

7、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和安全生產環境。

8、定期組織和領導全面安全生產檢查。

9、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彙總不安全隱患,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10、檢查和指導副職及下屬單位領導分管範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第六條負責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對企業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對新員工及時組織入廠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分配到班組。

第三章安全檢查

第七條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與檢測,並實施考核,保證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實現,保證安全標準化的有效實施

第八條檢查程序

1、安全檢查的內容:安全檢查對象的確定應本着突出重點的原則,對於危險性大、易發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產系統、部位、裝置、設備等應加強檢查。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軟件系統和硬件系統,具體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2、安全檢查的實施要求:公司每月開展一次綜合性安全大檢查。安全處組織,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安全員,檢查結果由安全處彙總形成安全通報,隱患整改情況記入《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台賬》。

3、檢查結果的處理:檢查結果應及時上報公司分管副總及總經理,對檢查中發現的潛在不安全因素,安全處應立即令其對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整改後對其複查。

第四章安全生產獎懲

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充分調動職工安全生產的能動性、主動性和積極性,杜絕違章違紀現象,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公司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重獎重罰。

第五章安全例會管理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佈置下一步安全環保重點工作及應採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業在冊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生產操作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隱性中毒事故)

2、設備事故:由於各種原因構成採礦機械、動力、電器、儀表、運輸設備及管理、建築物等損失的事故;

3、生產事故:生產事故:因違反工藝流程、崗位操作規程和指揮失誤造成設備損壞以及停電、停水、停風等原因造成停產等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產檔案管理

安全生產檔案要編寫詳細的目錄分檔存放,以便於查閲。要逐步實現安全檔案的標準化、規範化、現代化管理。

第八章勞動保護用品管理

1、職工領取到防護用品後,上崗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須保持整潔無破損,嚴禁在腰間、袖口扎繩子、鐵絲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對生產噪音、粉塵、有毒氣體的部門要配置防護罩,防護眼鏡、防護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車間)的安全員每日要對現場職工勞保用品佩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按規定佩戴的,對當事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6、防護用品的管理實行主管和組長的逐級領導,安全處要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其使用情況,發現違規的要進行嚴格考核。

第九章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特殊工種操作證或臨時操作證規定的本工種作業項目範圍內進行作業,嚴格執行其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章安全警示管理

為了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加強現場安全生產順利進行,及時削除現場安全隱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條、本礦職工在工作時間內生產區域中所發生的和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均按本制度認真執行。

第二條、工傷事故分類。

1、一般傷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傷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傷亡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傷亡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三條、傷亡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最先發現的人,必須立即報告坑長及礦長等有關領導。發生一般傷亡事故以上,礦長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和勞動、工會、檢察等有關部門。

第四條、發生傷亡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傷亡事故現場,必須經安全生產監督局或事故調查組同意,才能清理。

第五條、輕傷事故發生後三天內,由坑口負責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給安全生產科。發生重傷事故後,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原因。明確性質(責任事故、自然事故、),分清責任,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和擬定防範措施,撰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分別上報。

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分級負責:

1、輕傷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生產安全科負責組織。

2、重傷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礦長負責組織。

3、一般傷亡事故以上,由市安全生產監督局會同當地勞動、檢察、工會共同調查。

第六條、全面開展事故的經濟損失統計工作。在調查事故時,應對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按實際情況如實計算,不得遺漏,並填入事故“登記表”、“調查報告書”和“月報表”中及時上報。

第七條、在查清傷亡事故情況後,必須對事故進行責任分析。通過事故調查所確定的事實,根據事故發生的物質原因、人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關人員的職責、分工和在生產過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負的責任,並按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經濟損失大小,提出恰當的處理意見。

第八條、確定事故責任者的原則

1、因設計上的錯誤和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後果的,由設計者負責。

2、因施工、製造、安裝和檢修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施工、製造、安裝、檢修、檢驗者負責。

3、因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確定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後果者,由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的確定者負責。

4、因官僚主義、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事故,由指揮者負責。

5、已發生事故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致使類似的事故重負發生的,由主管礦長負責。

6、因缺少安全規章制度而發生的事故,由生產組織者負責;因違反規定或操作錯誤的而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負責;但未經學習,不懂安全操作知識而發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負責。

7、因缺少安全防護裝置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後果的,由生產組織者負責;因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決定拆除者負責。

8、對於已發現的事故隱患,坑口能解決但未及時解決或上報,而造成事故,由坑口主管坑長負責;坑口無力解決且已呈報礦部,未及時解決而造成事故,由主管礦長負責。

第九條、凡發生下述傷亡事故的,首先追究主管礦長的責任

1、由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不健全,職工無章可循的。

2、發佈的指令、命令、決定、規章制度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或違背本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違章指揮、強令職工或親自冒險作業造成傷亡事故的。

3、對職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未經考核合格就分配上崗操作造成傷亡事故的。

4、安全設施不齊全、設備失修或超負荷運行造成事故的。

5、勞動組織不合理,擅自加班加點作業,職工因過度疲勞而造成傷亡事故的。

6、發生事故後,不積極搶救或事後不認真採取防範措施,致使事故擴大、傷亡程度加劇或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

7、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技術改造項目不執行“三同時”規定,不按規定提取或擅自挪用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

8、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各種經濟承包責任制中,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不嚴造成傷亡事故或職業中毒的。

第十條、事故發生後,當有關部門已將事故調查清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了處理,擬定並落實了改進措施,該起事故應予結案,事故結案的審批權限如下:

1、輕傷事故由安全生產科審批。

2、重傷事故由礦長審批,礦安全生產科備案。

3、死亡一人以上的傷亡事故報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審批。

第十一條、事故統計及數據處理。

1、及時準確報送傷亡事故統計月、季、年報表,按報表所列內容如實逐項填寫。

2、對本礦的大量事故資料和數據進行加工、整理、利用數據統計科學原理及事故控制原理,推行安全系統工程管理方法,預測控制事故,找出事故發生的原因規律及預防方法指導安全生產。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17

為了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各種事故隱患,防患於未然,確保安全生產和安全生產達標工作的落實,特制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屬各部門、單位、項目部遵照實施。

一、安全檢查的類型:

1、日常性檢查。即是經常的、普遍的檢查。可以是企業、職能部門、項目經理部、班組、專職安全技術人員、安全員等不同層次。可在適當時機進行。

2、專業性檢查。是針對特種作業、特種設備、特殊場所進行的檢查。

3、節日前後的檢查。是針對節假日期間容易產生麻痺思想的特點而進行的安全檢查,包括節日前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節日後要進行遵章守紀的檢查等。

4、不定期檢查。

二、檢查方法與形式

1、安全檢查要有組織、有計劃的進行,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各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定期安全檢查。

2、各工程管理人員及各項目負責人,對自己所管轄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查現場的機械、安全用電、防護設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紀等,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做好記錄。

3、班組負責人,每天必須跟班作業,每天巡視安全生產情況,施工人員有無違章等,同時做好記錄。

4、加強特殊時期、節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部門將會同各項目負責人,根據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以防特定時期及季節變化、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等,給安全生產帶來危害。

三、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思想。主要檢查對安全工作的認識。即檢查領導、工程管理人員及員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對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2、查管理。主要檢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學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隱患。主要是檢查、識別不安全隱患。

4、查整改。主要檢查對過去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5、查施工條件、安全設施、生產設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如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帽、安全帶、現場文明施工等是否達到"安規"要求。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條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和保證體系,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構造、性能、作用、實際操作技能。

公司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考核,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新職工(包括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和外施隊人員)都必須進行企業(公司)、工地(項目工程現場)和班組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才准許進入生產崗位。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電工作業、鍋爐司爐、壓力容器操作、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建築登高架設作業等特種作業工種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包括班前安全教育和節假日或特殊季節等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採用多種多樣形式進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無事故活動、安全生產學習班、看錄像、圖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動活潑。

職工轉換工作崗位時必須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職工離開崗位工作超過三個月後重新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之前,必須對相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換崗及復工安全教育、應知應會教育、職業健康教育)由項目生產副經理、安全員、勞資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二)外施隊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使用公司統一教材(教育光盤、試卷)。

(三)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外施隊長的安全培訓,由公司安全監管部負責組織。

(四)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職工,任何單位不得安排從事本崗位工作。

1、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能力培訓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採用脱產或半脱產的方式進行。

3、經常性安全教育時間,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採用多種形式進行。如:黑板報、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會議、安全月、節假日特殊時期。

(一)事故發生後,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向企業負責人報告,若發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二)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事故發生項目部應立即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後果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應用同樣方式報告內容,立即上報市(區)安全監督局、市(區)安監站、派出所和主管部門。並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所列部門。

(三)發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故時,事故發生項目部安全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報告。

(一)事故發生後,項目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並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二)事故發生後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事故發生的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現有上述違規現象,除對責任者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一)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二)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項目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後,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後,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三)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鑑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工會和安全部門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五)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後,公司或項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六)每起事故處理結案後,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後實施歸檔管理。

(一)專項施工項目及企業內部規定的重點施工工程開工前,企業的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機構,應向參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二)各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實施前,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應會同項目施工員將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交底。

(三)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和其工程項目的技術人員向作業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及各線管理人員應對新進場的工人實施進行作業人員工種交底。

(一)所有技術交底除口頭交底外,還必須有書面交底記錄(附表一:技術交底記錄),交底雙方應履行簽名手續,交底雙方各有一套書面交底。

(二)書面交底記錄應在技術、施工、安全三方面備案。

(一)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的'消防第一責任人,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管理小組,組建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要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二)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項目部每半年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三)現場設置消防車道,特別是通往倉庫、生活區的道路其寬度不得小於3、5m,消防車道不能環行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迴轉車輛場地。

(四)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做到佈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採取足夠防凍保温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五)現場進水管直徑不小於100m,消火檢處要設有明顯標誌,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m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

(六)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動火證手續。

(七)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八)項目部物資員對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資員要熟悉庫存材料的性質,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應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庫內嚴禁吸煙。

(九)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項目部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十)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m。

第十二條堅持防火月檢查制度,消除火災隱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四)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第十三條建立消防安全滅火和應急預案制度,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分配,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六)後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設施、各類物資、炊食的保障;

(八)演練評審程序。定期檢驗人員、設施、措施的實施配合協調狀況,並作出評審報告;

第十四條建立動火須知制度,從源頭上杜絕責任不清、職責不明的現象發生,確保“誰動火、誰負責”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1、禁止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2、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一週前提出動火申請,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和當地消防部門審批後方可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動火作業屬於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四天前提出動火申請,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後方可動火。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屬於三級動火。

2、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在作業三天前提出動火申請,經施工隊和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後方可動火。

(一)按照國家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並嚴格按專業培訓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進行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統一組織上報,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後,辦理登記、發證工作等。

(三)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操作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冒名頂替,丟失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報告,否則一律按無證處理。

(四)特種作業人員應定期參加由公司工程部組織的操作證的複查和再培訓工作,過期不復審和再培訓的操作人員,證書自動作廢,按無證處理。

(五)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塗改、轉借或轉讓。

(一)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當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三)特種作業人員有權對現場的作業條件、危害作業人員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建議、檢舉,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四)在作業中發生危機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特種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危險區。

(五)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崗工作:

2、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後果或違章操作紀律達3次及以上的;

4、經確認健康狀況已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的。

(六)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及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七)凡特種作業人員,如未徵得公司工程部同意,擅自外出務工,發生任何問題,均由其本人承擔後果,公司概不負責。

(一)公司一級安全大檢查由公司領導組織、工程部實施,安全大檢查每月一次。

(二)安全大檢查以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標準為依據;文明施工以市建設局文明施工工地檢查內容為準,進行安全檢查,評分兩項彙總分值為各工程隊當月安全文明工作情況記錄在冊,以備總考核。

(三)安全大檢查,一般定在月底,另外根據節假日、季節性的特點增加安全檢查的次數,進行安全專項檢查,安全大檢查要求所查到的施工工地項目經理、安全員到場聽取整改意見,無故不到將給予相應的罰分和罰款。

1、軟件:資料、安全驗收、設備驗收、檢查記錄、對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活動,教育健康卡記錄、交底情況、制度、色標牌等;

2、硬件:為施工現場所有安全設置防護情況、文明施工情況等。

3、所查出的安全、文明生產問題向項目部提出整改,要求項目部做好記錄,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發出整改通知單,對提出的重大隱患整改不及時的項目部,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4、檢查中對無故無理取鬧、不服從合理批評處理的給予從嚴處罰。

(一)項目部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組織,工地安全員實施,每週進行一次,各班組負責人蔘加,對於專項施工安全檢查,每次都必須檢查。

(二)檢查內容以《建設部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為依據,文明施工以項目所在地建設局文明施工檢查內容為標準,所查問題記錄在安全活動日記上,以備公司檢查。

(三)施工隊對檢查處的施工隱患和不文明施工情況應及時彙報項目經理,給予處理或上報公司,如發現對檢查和事故隱患不關心的,公司將給予工地負責人或安全員嚴肅處理和經濟處罰,造成事故將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

(四)項目部的安全檢查,對問題責任者必須提出的合理意見和處罰決定,如有不服或無理取鬧者,可上報公司,公司將根據情節給予嚴厲處罰。

(二)檢查內容為本班組施工中所使用的機具、設備、有關的施工設施,本班組工人安全狀況(如戴帽情況等)、身體狀況等,所查的事故隱患應及時彙報工地項目經理或安全員,做好記錄,並妥善處理。

(三)班組長如不進行每日安全檢查或發現事故隱患不彙報、不採取措施、違章指揮蠻幹的一經發現給予嚴肅處理和經濟處罰,造成事故將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檢查中對發現的重大隱患一時不能解決的,班組長有權停止隱患範圍內的生產,待報工地項目經理、安全員處理。

(五)工地項目經理和安全員應尊重班組長所提出的事故隱患和不文明狀況的意見,並給予處理,不得藉故推託或違章指揮。

(一)對安全生產定期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整改複查時間及複查人。

(二)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或經整改複查仍然存在安全隱患的,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一)項目經理部對工程項目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施工等。

(二)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危險程度分為施工危險性一般、施工危險性較大、施工危險性重大三大類。項目經理部應根據本項目的工程特點,結合分部分項工程的特點界定施工危險程度。

(三)各項目經理部應建立施工危險較大、重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台帳。

1、針對施工項目的特點找出危險點、危險源和重要控制環節;

2、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工藝、作業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領;

(六)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安質科、工程科聯合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安質科、工程科聯合編制,公司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進行協助。

(一)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總工組織論證並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人員包括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主管生產副經理、工程管理科、安全質量科、設備材料科、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安全工程師、項目隊長、施工員,論證後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部總工程師審批後實施並報公司工程管理科備案。

(二)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安全質量科組織論證並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的人員包括公司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以及項目經理和項目安全工程師,論證後的專項施工方案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三)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聯合編制,完成後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必要時聘請設計、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安監部門和其他有關方面專家)進行論證,經過論證後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後再進行實施。

(四)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成立以公司總工程師為組長,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施工技術科、材料設備科負責人和公司各專業學科帶頭人及項目經理部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設在安全質量科。

(一)已批准的專項施工方案,不得隨意變動,實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得挪作它用。

(二)認真進行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中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工作,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置、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並實行驗收制度。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三)在要害部位和危險區域,採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範措施,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人員巡迴檢查,並設明顯標誌及警示牌。

(四)作業過程中需變更方案和措施,必須由原編審人員同意,並有書面簽證。

(五)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旁站監督。危險性一般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項目部工地安全員必須全過程旁站監督,項目部安全質量科和工程管理科輪流參加;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公司安全質量科和工程管理科隨時進行抽查監督;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過程實施時,公司安全質量科和公司工程管理科必須全過程旁站監督。公司總工程師擇時參加並隨時檢查驗證。

(六)對不認真執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檢查發現,將對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一)在使用起重機械設備時,應當嚴格執行有關建築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本規定的規定,保證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做好定期檢驗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列入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三)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在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及配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

(四)施工起重機械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五)起重機械設備首次投入使用前,應當在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登記標記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六)已經登記的起重機械設備從事新的建築工程使用前,應到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使用備案手續後方可使用。

(一)使用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由公司設備材料科負責填寫並辦理登記手續,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第二十六條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淘汰範圍如下:

(一)按照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並公佈。”的規定執行;

(二)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種類、型號等,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技術監督部門、安監部門等國家有關行政部門的文件通知為準;

(三)成都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發文公佈逐步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

(四)經公司自檢,認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

(一)一旦上級有關行政部門下發了淘汰某種工藝、設備、材料的通知和規定,公司必須堅決無條件按通知和規定執行。

(二)公司各職能科室分別建立報廢淘汰工藝和設備的台帳,具體為:工程管理科負責淘汰施工工藝的台帳;設備材料科負責建立淘汰材料的台帳和淘汰機械設備的台帳。

(三)各職能科室建立的報廢淘汰工藝、材料和設備的台帳,必須送一份到安全質量科留存,由安全質量科檢查督促各部門及各施工現場的執行情況。

(四)公司大力推廣採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以達到降低成本,保證工程質量,提升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制度同時廢止,其他與本辦法相沖突的規定以本辦法為準。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19

1、生產人員工作制度

1.1生產人員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不得自行換班;請假時間超過一天應報公司領導批准。

1.2生產人員應服從領導,在發生事故或異常情景時,應聽從班組長的統一指揮。若認為領導的命令有錯誤,應提出自我的意見,若領導仍堅持應立即執行,但確認執行命令會造成人身或設備的嚴重危險,應拒絕執行,同時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1.3生產人員要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在工作中要集中精力,嚴守工作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經班長的批准,不應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對跟隨自我工作的實習人員,應教育他們嚴格執行規程制度和勞動紀律,糾正他們的錯誤,並對他們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負責。

1.4工作人員在理解每一項任務時,受令人應明確工作的資料和注意事項,複誦無誤後方可執行。

1.5工作人員用電話聯繫工作時,應互通姓名,工作資料應明確,並複誦核實,雙方認為無誤時方可執行。

1.6工作人員發現設備缺陷應向班長彙報,班長應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找分管專工簽字後通知檢修處理。若發現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設備缺陷,班長應立即彙報公司有關領導或直接與檢修聯繫處理,但先行處理的缺陷事後必須彙報有關領導。

1.7工作人員發現檢修工作人員違反《安全工作規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員安全的情景,應向檢修工作負責人提出改正意見。必要時暫時停止其工作,並立即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1.8工作人員接到越級領導的命令時,應先報告直接領導,然後執行;但如果情景緊急為了解除人身和設備的嚴重威脅,發令人要求立即執行時,可先執行,後報告。

1.9工作人員離開崗位時,必須把自我的去向告訴班長或組長;組長離開崗位時必須把自我的去向告訴班長;班長離開崗位時,必須向公司有關領導請假;工作人員若短時間離開崗位時也必須把去向告訴組長或班長。

1.10工作人員應發揚風格,緊密配合,搞好團結,要異常注意和各工序之間的互通和配合,確保安全經濟生產。

1.11工作人員脱離工作崗位一個月以上,應經過跟班熟悉情景後,方可恢復原崗位。跟班實習時間由公司領導根據具體情景決定,不熟悉現場情景的人不應獨立操作。

1.12控制室人員守則

1—12.1控制室人員的主要任務是及時合理地調整設備出力和配比,監視並調整設備的各項運行參數在規定範圍內,保證澆注、切割、蒸壓質量,及時發現設備及系統發生的異常現象和故障,並且能正確確定、及時彙報,採取有效措施,從而做到安全經濟生產。

1.12.2控制室人員要做到精力集中,認真監視各表計及信號的變化情景,根據要求細心進行調整,要做到準、穩、勤,保證設備運行、出力貼合要求。

1.12.3控制室人員要衣着整齊、堅守崗位、不閒談、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1.12.4錶盤及控制盤上禁止放置任何物品。

1.12.5嚴格控制室人員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必須將生產運行方式、注意事項、設備情景、本班和上班出現的問題及上級的指示和文件等交代清楚,若工藝和配合比及參數等有重大變化時應記錄準確並交接清楚;接班者如有疑問要及時提出,交班者必須給予説明。

1.12.6控制室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且考試合格;未經考試合格者實習操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

2、生產人員的崗位職責制

2.1班長的職責

2.1.1班長在行政上受公司經理領導,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1.2班長應熟知生產工藝、生產線的運行參數和運行方式;掌握設備結構、特性、操作與維護。

2.1.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領導本班全體人員完成生產任務和安全、經濟指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領導全班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

帶頭執行規章制度,並檢查全班人員的執行情景;

領導全班人員對設備的事故及異常情景進行正確的處理,並對事故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

完成本班計劃指標,保證產品質量,隨時分析生產情景,督促指導各崗位人員精心操作和調整,及時向公司有關領導反映情景並提出必要的意見和要求;

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

按時認真、詳細地查閲、填寫各種記錄和報表;2—1.3.7負責審查並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2.1—3.8擔任工作票和停電操作票的許可人;

批准、審查停送電操作並擔任監護人;

理解公司領導下達的停送汽、電操作命令;

發佈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命令;

抓好班內安全工作;

督促、檢查各崗位搞好車間清潔衞生工作;

參加公司組織的生產分析會,負責貫徹分析會上研究決定的事項;

班長應掌握全班人員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2組長的職責

2.2.1各組長在行政上受班長的領導;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2.2組長應熟知生產工藝、運行參數和運行方式;掌握本組所轄設備結構、特性、操作與維護。

2.2.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領導本組人員完成生產任務和安全、經濟指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領導本組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

帶頭執行規章制度,並檢查全組人員的執行情景;

領導全組人員對設備的事故及異常情景進行正確迅速的處理,並對事故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完成本組計劃指標,保證產品質量,隨時分析生產情景,督促指導崗位工精心操作和調整,及時向班長或公司有關領導反映情景並提出意見和要求;

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

按時認真、詳細地查閲、填寫各種記錄和報表;

負責審查並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批准、審查本組設備的停送電操作並擔任監護人;

理解班長下達的停送汽、電操作命令;發佈本工序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命令;

抓好組內安全、技術培訓和圖紙、資料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崗位搞好車間清潔衞生工作;掌握本組人員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組長應在班長的領導下,配合班長搞好班組管理工作。 2.3料漿製備、配料澆注、擺渡崗位人員的職責

2.3.1料漿製備、配料澆注、擺渡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3.2應熟知本系統的`運行方式、方法,掌握設備結構、特性、參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3.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料漿製備、配料並滿足澆注需要,完成所轄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並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根據日生產量完成澆注數量,確保澆注質量,隨時分析設備運行和澆注質量情景,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緊急缺陷及時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處理。

認真填寫各種運行日誌和技術記錄;對檢修和停運設備做好安全措施;

按照規定的工藝抽驗項目和時間對料漿、澆注情景進行檢驗、分析,並將結果上報公司和當班班長;

每小時檢查各倉、罐等設備的運行情景,並做好記錄;每小時檢查稱、輸送機、攪拌機等設備運行情景,做好記錄;

擺渡工序應與行車及捲揚機工序搞好配合確保安全生產。 與各生產組搞好配合,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搞好設備和環境衞生;

與檢修配合按規定保養和維護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行;每半個月配合檢修校驗水泥、石灰、料漿稱一次。 完成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 2.4成品組崗位人員的職責

2.4.1本崗位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應熟知切割機、行車、初養和廢漿系統的運行方式、方法,掌握各設備結構、特性、參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4.3負責坯體切割,並完成所轄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並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根據澆注數量完成切割量,確保切割質量,隨時分析設備運行和切割質量情景,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緊急缺陷及時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處理。

認真填寫各種運行和技術記錄;

對檢修和停運設備做好安全措施;

按照規定的工藝抽驗項目和時間對坯體和切割精度情景進行檢驗、分析,並將結果上報班長;當切割尺寸改變時應全面檢測尺寸偏差,確保產品質量。

每班隨時檢查各設備的運行情景,並做好記錄;

每小時檢查各廢漿攪拌機、廢漿泵等設備運行情景,做好記錄;

做好廢漿的再利用工作。

與各生產組搞好配合,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搞好設備和環境衞生;

與檢修配合按規定定期保養和維護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完成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

2.5配汽崗位人員的職責

2.5.1配汽崗位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5.2應熟知配汽系統和水、氣、電的運行方式、方法,掌握各設備結構、特性、參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5.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水、電、汽,氣的供應和調節及製品的蒸壓養護,並完成所轄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並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根據日產量供足水、氣、汽,按工藝要求和蒸壓制度進行工作,確保蒸壓制品質量,隨時分析設備運行和蒸壓質量情景,確保產品質量;

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緊急缺陷及時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處理。

認真填寫各種運行和技術記錄;

對檢修和停運設備做好安全措施;

按照《運行規程》規定的工藝抽驗項目和時間對製品進行檢查、分析,並將結果上報班長;

隨時檢查各設備的運行情景,並做好記錄;

每小時檢查各運行釜、泵、門、閥等設備運行情景,做好記錄;

各釜在升壓過程中汽源温度跟飽和蒸汽温度對應相差5度以上時應投減温水;

與各生產組搞好配合,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搞好設備和環境衞生工作;

與檢修配合按規定定期保養和維護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完成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

2.6裝卸系統崗位職責

卸釜碼珠、裝卸車、崗位職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廠規廠法及公司有關各項規章制度,必須具有愛廠如家的思想,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聽從分配,服從安排,團結協作,互相配合,盡職盡責。

2.6.1卸釜碼垛工職責

負責拖釜掛鈎,掛鈎要準、穩、牢固,不允許偏掛,偏掛和少掛鈎。放模要正、要穩,避免損壞設備和產品。

跟車時必須要站穩坐牢,嚴禁嬉笑打鬧,否則出現事故後果自負。

碼垛時必須保證貨場地面平整,必須輕拿輕放,碼垛要整齊順直,不能破壞砌塊邊角,合格率要到達98%以上,超出標準按公司規定賠償必須的損失。

卸釜時嚴格將成品、半頭、廢品分類碼垛,堆放,對半頭產品同樣要整齊順直,有序碼垛。

每一天出釜產品必須早晚卸完,不能影響出釜和車間生產,否則要負全責。

底板要清掃乾淨吊入軌道並推往車間,下班前要把出釜場地和貨場清掃乾淨。

2.6.2裝卸車崗位職責;

依據提貨單規格、型號、數量裝車,嚴禁多裝、少裝,經付貨人員驗證後方能發車。

裝貨時要站穩,快拿輕放,要整齊有序便於點貨和防止運輸中丟失,如因裝車不當丟失照賠。

卸車時要服從客户工作人員指揮,按指定場地卸車碼珠,並嚴格做到整齊順直,保證質量,如因裝卸造成斷裂掉邊掉角工地拒收拉回的,根據損壞輕重扣裝卸費。

裝車必須按垛裝、垛底不準超過二個,要堅持貨場整齊乾淨,裝車後半頭、廢品必須當時清理碼珠堆放,不準影響下車靠車裝貨,並按時拉回非合格品場地碼碼垛堆放。

2.6.3拖拉機司機職責;

及時正確維護保養拖拉機,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確保拖拉機、行車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避免影響裝卸工作。

自覺配合好裝卸人員工作。吊裝運行要穩要準。拖拉機要開快開穩,儘量靠好車,方便卸釜碼珠人員工作。

嚴禁非拖拉機司機、行車操私自開車;違者出現一切問題由開車駕駛員負責。

3、交接班制度

3.1交接班

3.1.1交接班應按公司規定的時間進行,交接班班長同時在班長記錄薄上簽字,接班人員接班後,交班人員即離開崗位。

3.1.2接班前飲酒者,不得接班;如出現此情景,班長應報告直接領導。

3.1.3如因故不能值班,應在接班前8小時向班長請假或向直接領導請假。

3.1.4正常時每班工作人員不少於編織人數,崗位出現空缺時,應有人頂替。

3.1.5在進行事故處理時,不應交接班。僅有在處理告一段落、得到公司領導允許後方可進行交接班,如果交接班的簽字尚未完成時發生事故,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協助。

3.1.6若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應報告班長或組長,由機動人員代替,或者由交班者繼續工作,但繼續工作不得超過2小時。

3.1.7工作人員在交接班時,應交得清、接得明,若接班後發現新的問題,均由接班人負責。

3.1.8根據規定應進行交接的記錄、報表、資料、備品

備件以及房室、設備狀況都應交接清楚。交班者必須將生產運行方式、注意事項、設備情景、本班和上班出現的問題及上級的指示和文件等交代清楚,接班者如有疑問要及時提出,交班者必須給予説明

3.2交班

3.2.1交班人員在交班前應做好下列工作:

進行設備及工作場所的清掃;

各種記錄、報表、工具、備品備件齊全完整無差錯;

做好一切技術記錄;

準備好接班後的有關原材料。

3.2.2交班人員交班前應向接班人員交代設備運行情景、存在的缺陷和預防事故採取的措施、上級領導的有關指示、檢修有關的試驗措施、預計下班進行的工作及本班工作中取得的經驗、發生的問題及教訓。無法交接時應在記錄本上交待清楚。

3.2.3交班人員應詳細解答接班提出的疑問,並盡力完成他們提出的應由本班進行的工作。

3.2.4全體交班人員交班後,應參加由班長主持的班後碰頭會,總結經驗,理解教訓,表揚好人好事。

3.3接班

3.3.1接班人員在交班前20分鐘到達現場,團體聽取交班班長的口頭交待;

3.3.2接班人員聽取交代後按下列分工進行設備檢查:班長:審閲班長日誌,檢查切割系統、行車、配料系統、原料製備系統,配汽蒸壓系統的情景;檢查現場衞生情景。

配料澆注及料漿製備崗位人員:審閲運行日誌,檢查除塵器、水泥倉、石灰倉、粉煤灰漿罐、廢漿罐、計量稱、鋁粉罐、澆注攪拌機、除塵器、計算機系統、擺渡車、控制盤、水閥門、各攪拌機及各泵、粉煤灰庫、工業水、自來水情景和關聯設備:行車、捲揚機等設備情景;檢查現場衞生情景。

成品崗位人員:審閲運行日誌及切割尺寸變動情景、檢查行車、空模回到、切割機組、廢漿系統情景;檢查廢漿攪拌機、廢漿泵、廢漿罐、小車軌道、閥門、卷楊機、等情景,檢查現場衞生情景。

配汽、崗位人員:審閲運行日誌、成品交接表,檢查蒸壓釜、出入釜捲揚機、出入釜小車、底板車、減温水箱、疏水閥、;高壓分汽缸、減壓閥、蒸汽門、蒸壓釜控制拒、控制盤、減温裝置、表計、初養室汽門情景;檢查現場衞生情景。

接班前,各接班人員向接班組長口頭彙報檢查情景,並認真聽取組長的工作佈置、安全注意事項、事故預想等。

3.3.3接班前各組長應參加班長召開的碰頭會,並聽取班長的指示、意見和要求。

3.3.4接班人員對生產工藝、設備狀況、存在的缺陷及本班的產量、質量及要做的工作必須做到心中有數。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20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等。

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採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進行。

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經常性檢查

班組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

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迴檢查。

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自檢、互檢、交接檢

自檢:班組作業前、後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後,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並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築物,油庫、倉庫等。

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強酸、強鹼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温、熱蒸汽、超低温物體等。

重點部位的管理

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範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誌、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並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後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並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設備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定。

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設備管理部門應制定設備技術操作規程,並確保這些操作規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行。

設備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設備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對設備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消防安全

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置防火標誌或標語,並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應建立明火作業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貯存,並嚴格管理。

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並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

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保證完整、性能良好。

水防器材應每一年、乾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並做好記錄。

消防器材應按規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於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命令。

嚴禁不瞭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進入現場作業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並於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核

為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衞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

考核成績納入個人工作業績並與個人工資掛鈎。、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21

為了確保茶廠生產的茶葉產品達到綠色食品標準,福建安野高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君子紅”牌紅茶生產車間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從事茶葉生產加工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加工作業。

二、加工從業人員在上班前要洗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帽、鞋,不許穿戴常規服裝從事加工作業;在工作期間嚴禁穿工作服離開茶葉加工場所;嚴禁在生產車間內吃東西、抽煙或隨地吐痰;不許對着茶葉打噴嚏;不許塗指甲油和其他化粧品,以防茶葉產品污染。

三、生產車間要保持空氣流通,生產設備要整潔有序,防止髒、亂,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原則,保持衞生整潔。

四、加工期間所有原料、半成品、成品都應有用清潔的竹蓆或茶篩做墊灘涼,不許直接將原料、半成品、成品灘涼地上。

五、生產期間從業人員不許攜帶與生產無關的雜物進入車間,不許非生產人員未經許可和更衣、換衞生鞋、戴帽進入生產車間,嚴禁腳踩、踏、坐產品。

六、茶葉加工成成品後,要速包裝,包裝袋、箱盛裝產品前應先套食品專用內袋,防止產品變質和變味。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22

奶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1、車間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設備的正確操作程序工作,嚴格啟停手續,由於工作人員的違章操作導致損壞,由操作者負全部責任。

2、每天班前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自已解決不了的,立即彙報生產科長聯繫專業技術人員維修,並做好記錄。

3、及時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做好維護保養工作,提高設備完好率。

4、建立健全設備檔案,實行專機專人管理。

5、在生產線工作程序開始之前,應保證充足的氣源壓力為0.65-0.85 mpa,使設備能夠正常工作。

6、生產線上的齒條及齒輪上應定期添加潤滑脂,並調整高速鏈條的鬆緊度。

7、設備停止使用時,應先關閉電源開關,然後關閉氣源開關。

8、凡接觸生產用純淨水設備、工器具和管道,必須採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和不至於改變水質的材料製作,表面應光滑、無吸附性、無凹坑、無剝脱、無縫隙。

9、與牛奶接觸的設備、管道應邊角圓滑,不易積垢,不滲漏,便於拆卸、清洗和消毒。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公司概況

廣西崇左安東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於20xx年04月,註冊資金為壹仟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是:道路貨物運輸,大型物件運輸。法定代表人:劉斌。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係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劉斌。職務:總經理

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佈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並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第二責任人:劉銘。職務:車隊隊長

主要工作職責是:

1、佈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後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髮、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佈署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紮牢固,關好車門。不超高、寬、重,保證運輸全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防雨防潮,需遮篷布的必須嚴密綁紮牢固,嚴防車輛行駛途中鬆動和甩物造成人員傷害和貨物損失。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文明駕駛,嚴禁酒後駕車,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的安全。

2、注意行車安全,文明行車,不疲勞駕駛,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發生交通事故。

3、按指定路線行駛,在定點加油站加油。

4、保證按期交貨。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服從指揮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車輛停穩熄火後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和卸貨人員的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清楚簽收貨物與財務結算後返回。

大型物件運輸的流程:

1、司機接到裝貨通知後,立即趕赴到指定廠家業務部,請求驗車裝貨。廠商驗明車號後,開啟發貨單。司機持發貨單到倉庫進行裝車,裝車時,司機應核對其所裝產品名、規格、數量是否與發貨單一致。司機拉貨出廠時需立即向本公司有關部門電話報告,報告的時間、品種、數量需準確。部門人員將司機的電話報告做好紀錄,以作為運輸進度控制的依據。

2、裝車時,承運雙方要當場對裝運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進行清點核對。司機應檢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或危及安全運輸的不得起運。由於包裝輕度破損,短時間修復調換有困難,託運人堅持裝車起運的,經雙方同意,並做好紀錄和簽名蓋章後,方可裝運,其後果由託運人負責。

3、運輸時,司機在運輸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嚴禁酒後開車、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在外遇特殊情況或意外發生事故,不論何時何地,都必須馬上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照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交給無駕證和非本公司人員駕駛,運輸過程中做好《車輛行駛日記》。

4、卸貨時,司機和收貨方負責人應在場交接,收貨負責人檢查貨物品名、規格、數量無誤後應同意承運人將車上貨物卸下。如發現貨損貨缺,雙方交接人員做好紀錄並籤認,經雙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的,由收貨人在運費結算憑證上批註清楚、貨損賠償由責任方負責,作為結算運費的依據。收貨人不得因貨物有損壞、有誤差拒絕收貨。

5、卸貨完畢,收貨方負責人在承運方持有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司機攜帶運費憑證單到收貨方財務部進行本次貨物運輸運費的結算。司機向公司部門報告運輸任務安全完成後返回。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後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後應該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後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後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責任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處理。

第五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出車前和收車後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範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2、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並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3、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4、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5、定期跟車送貨,瞭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瞭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1、將每輛車的信息登記在冊。

2、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固、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範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範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二極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併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守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項目和週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24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衞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後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脱落或鬆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着。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四、班組每週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經營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於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並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後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範圍:

1、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設備、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温、防火、滅火等設施設備;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設備正常運行保障資金:

1、煙、温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温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於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1、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發電生產管理制度 篇25

項目安全生產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資料檔案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項目經理部安排一或兩人(資料員、安全員)負責記錄、整理、收集安全生產資料,建立檔案。

3、項目經理要經常檢查瞭解指導資料整理建檔工作。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7jm3rq.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