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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設責任制度(精選4篇)

平安建設責任制度(精選4篇)

平安建設責任制度 篇1

一、信息報告制度

平安建設責任制度(精選4篇)

重視信息蒐集,加強信息傳遞與反饋。多方收集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羣防羣治,形成人人蔘與、共創平安的工作格局。

二、學習例會制度

每季度定期召開一次工作會議,

1.是總結前期工作,組織學習上級文件、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等;

2.是分析治安動態,不安因素,商討疑難糾紛的調處方案;

3.是佈置下階段的工作任務。

三、矛盾糾紛化解制度

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發現傾向性苗頭及時、妥善處理,按照抓小、抓早、抓苗頭的原則,防止事態擴大和矛盾激化,堅決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依法治理、法制宣傳教育制度

積極開展依法治理、法制宣傳教育制度和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教育,結合本中心實際,利用各種有效形式開展法制教育活動,增強全體幹部職工的.法制意識。

五、安全防範制度

落實門衞、值班、財務保障、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維護本單位的治安秩序,協助公安機關查破各類案件。

六、突發性事件處置制度

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發生突發性事件,採取果斷措施,妥善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同時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七、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認真貫徹以防為主的消防工作方針,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確保本單位的人員安全和財產安全。

八、台帳、檔案制度

建立台帳制度,對本單位的信息傳遞、矛盾糾紛化解、人員管理、消防安全等各項平安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登記,及時歸檔,實行規範化管理。

平安建設責任制度 篇2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積極推進學院平安創建工作,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平安建設工作職責

1.將平安創建工作列入學院年度工作計劃,同佈置、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2.切實加強平安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組織工作網絡和工作機制,領導班子每年至少四次會議研究平安創建工作,制定平安創建工作的規劃和計劃。

3.院長是平安創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副院長張建偉是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具體負責本單位平安創建工作的佈置、檢查、考核。

4.指導、督促全院開展好平安創建工作,接受市綜治辦的工作指導。

5.充分發揮管理和職能作用,積極開展學院平安創建活動。

6.做好內部矛盾排查調處工作,化解各類不安定因素。

7.抓好治安防範工作,重點部位落實人防、技防、物防措施。

二、平安建設工作措施

1.堅持“預防為主,技防結合”的方針,認真落實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提升社會治安綜合防控能力。

2.積極組織開展治安防範活動。

3.堅持實行聯防守護制度,做到責任落實、制度健全、職責明確。

4.對單位要害部位採取重點防範措施,安裝防盜門、防盜網、防盜窗、消防器材及探頭攝像監視儀等。

5.認真落實好治安防範和其它安全防範責任,做到工作到位,責任到人,嚴格考核標準和獎懲制度。

6.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治安防範和其它安全防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限期整改。

平安建設責任制度 篇3

1、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高州市《學校安全工作指引》、《高州市開展平安基層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等上級有關開展平安校園創建的法規和文件精神,確保學校治安達標,事故為零,全力維護校園的和諧穩定。

2、層層簽訂治安達標合同書和禁毒責任書等綜治責任書,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評比、有總結、有獎懲。

3、健全各項創建平安校園的規章制度,採用各種宣傳方式,讓創建平安校園的各項制度深入人心,督促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守各種規章制度。

4、協助平安校園創建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完善校舍、設備、設施等,使之符合安全標準,確保無安全事故隱患和可防性災害事故的發生。

5、全面開展平安級、平安班、平安舍、平安家庭等創建活動,使平安創建工作能取得顯著成效。

6、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安全防範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斷增強師生的法紀意識、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師生的心理素質和安全防範的能力。

7、協助學校的相關部門,進一步優化學校的育人環境,使校園淨化、綠化、美化,校園文化氣氛濃厚。

8、積極爭取與公安、司法、工商、文化、城管等有關部門的聯繫進一步整治、淨化校園周邊環境,為師生員工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校園周邊環境。

9、虛心聽取師生和羣眾的合理化建議,協助領導小組及時調解、處理師生及羣眾投訴的安全問題或其他矛盾和糾紛,不斷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10、注意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定期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平安校園創建工作的情況。

平安建設責任制度 篇4

為充分發揮單位在平安創建中的職能作用,進一步推進平安創建工作,根據市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以下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市關於平安創建工作的文件精神與工作部署,將平安創建工作列入本單位、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同佈置、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2、切實加強平安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組織工作網絡和工作機制,領導班子每年至少四次會議專題研究平安創建工作,制定平安創建工作的規劃和計劃。

3、單位主要領導是平安創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在此基礎上,明確一名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明確一個職能科(股)室和一名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具體負責本單位平安創建工作的佈置、檢查、考核。

4、帶頭並指導、督促本系統下屬單位服從對平安創建工作的領導,接受市創建辦的工作指導。

5、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與基層開展共建活動。

6、做好內部矛盾排查調處工作,化解各類不安定因素。

7、抓好治安防範工作,單位內部有必要的專職保衞人員和保衞制度,重點部位落實技防、物防措施。

平安創建工作措施

1、堅持“預防為主,技防結合”的方針,認真落實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提升社會治安綜合防控能力。

2、積極組織開展治安防範活動。

3、堅持實行聯防守護制度,做到責任落實、制度健全、職責明確。

4、對單位要害部位採取重點防範措施,安裝防盜門、防盜網、防盜窗、消防器材及探頭攝像監視儀等。

5、認真落實好本單位治安防範和其它安全防範責任,做到工作到位,責任到人,嚴格考核標準和獎懲制度。

6、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本單位治安防範和其它安全防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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