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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責任書範文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責任書範文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有賴於治安部門的有力執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責任書範文,歡迎閲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責任書範文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責任書範文

為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兩個《決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意見》,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紮實推進新一輪平安丹陽建設的深入開展,根據中央五部委《關於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的若干規定》和《江蘇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實施辦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組織領導與保障

(一)各鎮(區)黨委、政府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整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列入黨政綜合考核(不低於綜合考核總分的10%)。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綜治與平安建設工作,聽取情況彙報,切實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黨政“一把手”為當地綜治和平安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其他領導承擔分管工作範圍內綜治和平安建設的責任。把領導幹部抓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的實績作為幹部考核、晉職晉級和獎懲的重要依據,並制訂完善有關工作程序和操作辦法。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單位責任制以及警示制、一票否決制和領導責任查究制。

(二)充分發揮政法機關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政法隊伍。不發生在盛鎮江市有重大影響的司法腐朽犯罪案件以及政法幹警犯罪案件。

(三)綜治委成員單位積極參與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落實創建責任,制定本系統參與新一輪平安建設的意見,指導本系統和所轄單位認真開展平安建設工作。綜治委各專門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對專門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深入開展聯繫點共建工程,對基層綜治與平安建設工作給予指導和幫扶。

(四)各鎮(區)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領導機構健全。鎮(區)黨政主要領導擔任綜治委負責人,配備專抓綜治和平安建設的黨政副職領導。綜治委定期研究綜治工作,加強對基層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督促,年度開展4次專項檢查或明查暗訪。

(五)加強各鎮(區)綜治辦(創建辦)建設。鎮(區)綜治辦行政編制專職工作人員配備到位,常住人口5萬人以下的鎮(區)配備1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5萬人至10萬人的鎮(區)配備2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10萬人以上的鎮(區)配備3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加強鎮、村(社區)綜治辦的規範化建設,建立健全有效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加強對綜治專職工作人員的培訓。

(六)加強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公路交巡警中隊和人民法庭等基層政法組織建設,人員配備、裝備設備及辦公用房符合上級規定。

(七)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組織網絡。堅持“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牽頭協調、司法行政業務指導、調處中心具體運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原則,健全工作機制。各鎮(區)建立矛盾糾紛調處中心並規範運作,村(社區)全面建立調解室,村民小組以及有一定規模的企事業單位建立調解站,建立健全行業人民調解組織,廣泛建立調解信息員隊伍,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組織網絡。

(八)高度重視農村平安建設,把農村平安建設工作列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加強村(社區)綜治辦建設以及羣防羣治隊伍建設,進一步規範村(社區)十位一體綜治辦建設,人員配備、辦公用房、裝備建設達到上級要求。全面提高對農村地區社會治安動態控制能力,年內40%以上的自然村推廣設立電子巡更信息點,確保巡邏防範到位。城市所在地的村(社區)綜治辦明確專人抓治安防範、矛盾糾紛調解和社會管理工作。城鄉專職保安聯防、流動人口協管員、單位內部保衞組織和保衞力量建設到位、經費落實、運作正常。

(九)努力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提供有力的經費保障。各鎮(區)黨委、政府要將政法機關正常運轉所需經費、執法辦案經費、政法綜治部門的裝備設備建設所需經費、綜治與平安建設專項經費以及維護穩定、“大調解”工作、“大防控”體系建設、外來人口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禁毒、法制宣傳和法律援助、“掃黃打非”、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專職保安隊伍建設等工作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並按工作需要和財力可能保障到位。村(社區)綜治辦工作人員的報酬待遇落實到位。

二、責任目標

(十)認真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羣體性質事件。不發生阻塞鐵路、公路,衝擊黨政機關,教師集體不上課以及聚集人數在300人以上的嚴重羣體性質事件,不發生赴京集訪和敏感時期重點控制對象進京上訪事件,不發生因矛盾激化赴京、盛鎮江市或在當地造成重大影響的自殺、自焚、自殘等事件,赴京上訪人次低於上年。發生重大集訪和羣體性質事件能依法果斷處理,不造成較大影響和嚴重後果。xx等xx組織的破壞活動得到嚴密控制和堅決打擊,各項工作目標達到上級要求。民族宗教工作網絡健全,責任落實,不發生因民族宗教問題引發的影響地區穩定的羣體性質事件。建立健全國家安全人民防線組織機制和工作機制,不發生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重大案件或事件。

(十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健全。進一步規範和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訴訟調解的銜接機制,建立“大調解”與公安110接處警等其他糾紛處理機制的對接機制。各鎮(區)調處中心每月向上級調處中心報送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報告,嚴格落實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制度。建立健全相關部門調處責任機制,對各類矛盾糾紛做到發現、疏導、化解及時。加強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檢查督導,對重大矛盾糾紛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民間糾紛調處率達98%,調處成功率達95%以上,民轉刑殺人案件發生數低於上年,不發生一次殺死3人以上的民轉刑案件。

(十二)有效控制刑事發案。刑事案件和八類主要刑事案件發案保持平穩,增幅分別控制在5%和3%以內,“兩搶一盜”等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10萬元以上的盜搶案件得到控制。不發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響的人員傷亡和鉅額資財損失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以及在全省造成惡劣影響的涉黑涉惡團伙犯罪案件。

(十三)全面加強現代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以初步建成“技防市”為目標,繼續加快推進技防鎮(區)建設、道路治安卡口建設、重點單位技防建設、公共複雜場所技防建設和居民居住區技防建設“五大技防工程”建設。在城區以社區為單位,以轄區複雜區域為重點,城區所有派出所建立與110聯網的監控中心。城區出入口警務查報站安裝具有後台自動比對功能的道路電子監控系統,建設智能化治安卡口。年內技防鎮(區)建成率達100%。技防單位、技防一條街、技防小區建成率超過70%,主要商業嘗區全部建成技防街,技防村(社區)建成率超過40%。

附: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宣傳資料

一、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化解工作小常識

1、社會矛盾糾紛化解的原則是什麼?

答: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事要解決、防控並舉的原則。

2、社會矛盾糾紛化解的工作要求是什麼?

答:對排查出來的矛盾認真梳理;逐個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明確責任單位,制定工作措施,逐個予以化解。

3、對矛盾糾紛包案領導的要求是什麼?

答:對矛盾糾紛牽頭包案負責,重在包問題的調處,達到“案結事了”,同時還要包集體信訪人員的穩控和上訪人員的勸返。

4、社會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實行的是哪三級調解工作制度?

答:村(社區)在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的同時,着重以矛盾糾紛摸底排查為主,做到人不漏、事不漏,信息靈敏,報告準確、及時。

區、鄉鎮直部門主要以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為主,對一般性矛盾糾紛及時調處化解,確保矛盾糾紛不出鄉鎮、不出單位。

區一級和調解組織主要以矛盾糾紛調結為主,對涉及人員多、領域廣、情況複雜的重大矛盾糾紛,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聯動聯調”,採取信訪聽證、複查複核等多種辦法,實行終結處理。對集體上訪和羣體性質事件依法妥善有效處置。

5、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不力的如何追究責任?

答: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排查不力或處置不當的,導致矛盾激化釀成事端的,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對觸犯法律的,依法處理。

二、平安建設温馨提示

1.家庭室內不應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離家時請您檢查水管、煤氣、電源是否關好。

2.請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現金。

3.外出時或睡覺前務必關好門窗,鎖好鎖釦。

4.家中如遇陌生人敲門,請問清來人身份後再視情況接待。

5.冬季取暖防止煤氣中毒,夏季乘涼別忘關好門窗。

6.外出白天不要攜帶大量現金,夜晚避開偏僻街巷,最好結伴而行。

7.非機動車輛,請停放在有專人看管的車棚;機動車輛停放在停車場,並關好車窗及車門,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不要存放在車內。

8.發現陌生人和您搭話,請提高警惕,多加防備,以免上當受騙。

三、平安建設宣傳資料

※室內防盜小常識

1.採用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門鎖。

2.最好安裝防盜報警器。

3.家中現金不要存放過多。

4.學會擺迷魂陣。晚上全家短時間外出時,最好亮上一盞燈或打開收音機,長時間全家外出時,要在陽台上晾曬一些衣服,使不法分子難以判斷家裏是否有人,不敢貿然下手。

※車輛防盜小常識

1.要裝備必要的、堅固的防盜裝置。

2.外出時車輛儘量停放到有專人看管的地方。

3.避免將貴重物品滯留在車內,以免失竊。

4.切記不要圖一時方便而隨意停放車輛或不上防盜裝置。

※防火小常識

1.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電器設備等。

2.不亂丟煙頭、不在牀上吸煙。

3.家中不可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明火照明不離人,不用明火尋物品。

5.離家或睡前檢查用電、燃氣閥門是否關閉,明火是否熄滅。

6.切勿堵塞走廊、樓梯口,保證其暢通。

7.發現煤氣泄漏,要迅速關閉氣源閥門,打開門窗通風,切勿觸動電器開關的使用明火,並迅速通知專業維修部門。

※防扒竊小常識

1.出遊或在商店挑商品時,做到物不離視線,包不離手,更不要隨意委託他人代看。

2.攜包上車時,必須將皮包鏈拉上,並儘可能將拉鍊面緊貼身體,拎包、揹包不要放在背後。以防失竊。

3、要文明乘車,互相謙讓,不要爭先恐後擁擠在車門口,防止扒竊分子乘機作案。

※防騙小常識

1.常見的詐騙案件的形式是:“易拉罐”開蓋中獎、兑換假外幣、掉錢包(金條、金飾)、幫忙找工作、在公共場所設立賭局等。

2.以老鄉名義跟乘客“套近乎”、“熱心幫忙“等形式出現,以贈予含有迷惑人的食品或飲料為手段,乘其昏迷,盜走乘客行李、隨身攜帶的現金或貴重物品。

3.危言聳聽。稱你或是你家人有病或是有災,需要花錢化解。

4.騙取同情。編造“不幸的遭遇“騙取好心人的錢物。

5.網絡行騙。在網上發佈“物美價廉”的商品圖片,吸引消費者匯款,並寄出少量的商品,以博得信任,待二次匯款時就一去無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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