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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獎懲細則(通用6篇)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通用6篇)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1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通用6篇)

一、獎勵:

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經濟嘉獎並通報,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詳情如下:

1、全月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出色完成工作任務,獎勵15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2、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採納實施,並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獎勵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3、品德端正,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者,獎勵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二、懲罰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批評,詳情如下:

(1)上班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2)上班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3)上班遲到10分鐘至3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4)上班遲到30分鐘至60分鐘以上按30元扣除

(5)上班遲到6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

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准離崗或竄崗、閒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着裝。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備註:

1、業務人員業績第一名者,按底薪3倍發放,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2、業務人員業績第二名至第四名者,按底薪一倍發放,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3、事假、病假扣除當天100%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天工資的300%,譬如聊QQ、看電子書、煲電話粥等),將予以重罰處罰如下:

第一次(處罰100元)

第二次(處罰300元)

第三次(處罰1000元)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2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着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着“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鈎,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 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衞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2.、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並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户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2.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2..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於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的;

第十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 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 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 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准,交有關部門執行並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 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並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 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 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於處分決定形成後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並以申辯後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後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 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佈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准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3

第一條 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獎勵方式:通報表彰、發獎狀和頒發獎金,可單獨獎勵,也可以同時獎勵,不限名額。

一、優秀團隊獎: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進行評審。總的要求是管理規範有序、服務及時到位,組織紀律嚴明,工作業績突出,團隊協作良好,部門配合協調,無客户不滿投訴,無重大經濟損失,無嚴重安全事故,這樣的團隊,可獲最佳團隊獎。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根據業績情況確定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二、優秀管理者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能以身作則,勇挑重擔,遵章守紀,業績突出,業務精進,組織能力強,能很好地帶領一個團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被評為優秀管理者的,應給予以獎勵,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還應給予1000元的獎勵。

三、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執行力度,遵守規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現良好者,予以獎勵,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應給予600元的獎勵。

以上三個獎項屬年度獎,年終獎勵一次,由董事長親自表彰和發放獎勵。

四、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管理人員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此獎為即時獎勵,即時舉報,即時授予

五、特殊貢獻獎:為保衞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於職守者;為公司解決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董事長授予特殊貢獻獎。

此獎為隨時出現, 隨時授予

六、全勤獎:員工在一個月內無曠工或消極怠工現象,遲到在2次共10分鐘以內,休假加病事假不超過2天的,公司應給予當月100元的獎勵,在當月工資金中發放,並通報表章,由行政部門負責此項獎勵,1月1次。

第二條 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懲罰方式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罰款三種,實行一次警告或通報批評、二次罰款的處罰政策。

一、 有下列行為之一,累教不改的,應一次罰款20元:

1、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2、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3、車間工具、物品擺放、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碼放凌亂者

4、在上班時間內,對辦理非本職工作不服從者

5、衞生沒有及時打掃或打掃不乾淨者

6、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聽者

7、請人代打卡或給別人打卡者

8、9點鐘前沒有打掃完衞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二、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100元

1、對客户、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2、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户投訴者

3、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4、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規章制度較為嚴重的行為

三、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400~800元,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在工作場所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2、對客户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後果者

3、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7、員工與客户勾結,損公肥私,一經發現,除收繳不正當收入外,另處以罰款

8、其它嚴重錯誤行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規定有處罰項目和金額的,按有關規定和制度執行

五、 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1、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正常使用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如是設備質量的原因,則不承擔賠償。

2、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第三條 懲罰的實施

1、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2、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該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員工相同的懲罰。

3、 違紀罰款的繳納: 對於受到罰款處罰的員工,由行政部門下達處罰通知,送達員工簽字生效,如員工拒絕簽字,可強制執行,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4

為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獎 勵:

一、 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及下達指標,年底評出的先進個人由集團公司進行統一表彰。

二、 對各有償服務範圍內的創收,按實際創收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給個人。

1、對發現查出偷水、偷電之行為並給予處罰,罰款部分按10%提取。

2、對工作中因有發明、技術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員工,參加集團公司獻計策、做好事“雙十佳”評選活動。並按公司文件規定評選獎勵。

處 罰:

三、 工作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處罰10元,10分鐘以上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30分鐘以上為半天,1小時後為一天)。

四、 曠工半天,扣發本人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本人兩天工資;曠工超過一天以上做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五、 消極怠工,工作時間內上網、打撲克、下棋或幹私活發現一次處罰20元。

六、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及安排的,按曠工處理。

七、 打架鬥毆,聚眾鬧事,影響工作並造成影響的,除視情節輕重移交有關機關處理外,單位將據情節給予一定的處分和經濟處罰,因觸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八、 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接受用户好處(包括喝水、抽煙、吃請等),一經發現除返還或賠補外,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情節嚴重的加倍處罰。

九、 除工作需要外,嚴禁中午喝酒,不得因業餘時間喝酒而影響臨時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務要求,發現一次處罰50元,如給住户造成損失(本物業服務範圍之內的)由當事者一併賠償。

十、 對水電查抄及收費過程中弄虛作假,發現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補收外,處罰當事人100元。

十一、 對居民提出的服務要求,不得推諉不管或置之不理,發現或居民舉報反映給公司一次處罰50元,出現居民上告或舉報給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門一次,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正當理由除外)

十二、 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人不按規定寫請假報告的按曠工處理。

十三、 嚴格考勤並做好記錄,做到日考日記,並於次月1日報公司經理,審核簽字後備案並編制本月工資表,如發現考勤記錄與實際出勤情況不符,扣責任人30元/次。

十四、 工作要負責任,因玩忽職守造成的轄區內各類事故及損失,按損失的實際造價予以賠償。

十五、 對員工的各類處罰,均由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報集團公司批准後執行。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5

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後。

一、 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團隊獎:每年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部門內及與其他部門間的協作溝通等指標進行考核,全面達標的團隊,獲得最佳團隊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1. 優秀管理者獎:根據公司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審核標準,參考績效考核成果,年終評出優秀管理者,予以獎勵。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2. 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積累,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3.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總經理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4. 特殊貢獻獎:為保衞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於職守者;開發新項目有詳細實施方案,且實施後獲得顯著效益者;為公司解決排除社會上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總經理授予特殊貢獻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一定數量的獎金。

二、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實行懲罰積分與罰款並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時罰款的辦法,(1分為10元)

1、 對下列違紀行為一次扣1-4分及相應罰款:

Ø 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Ø 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Ø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聲喧譁或指手畫腳者

Ø 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者

Ø 上班時間未經允許從事娛樂活動者

Ø 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辦公用品碼放凌亂者

Ø 上班時間穿拖鞋者

Ø 高空作業不帶安全帶或安全帶沒有帶好者

Ø 空調安裝好後沒有搞好衞生及補好牆洞者

2、 對違反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應罰款

Ø 工作時間幹私事,睡覺者

Ø 對非本職工作但有利益於公司的工作不予協助者

Ø 不服從主管領導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Ø 對客户、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Ø 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團隊及同事團結者

Ø 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户投訴者

Ø

3、 對下列行為一次扣10-19分即相應罰款

Ø 對各級反饋的情況,經查屬實拒不簽字承認者

Ø 在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公司組織的娛樂性質的集體活動除外)

Ø 上班時間酗酒者。

Ø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禮物者。

Ø 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Ø 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Ø 違反規定私自動用公司辦公設備及車輛者

Ø 知情不舉,隱瞞他人嚴重違紀行為者

4、 對下列行為一次扣罰20分,並予以除名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Ø 在工作場所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Ø 對客户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後果者

Ø 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Ø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Ø 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

Ø 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Ø 有盜竊、貪污行為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者

Ø 散佈對公司不利言論,或從事損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為者 Ø

5、 受懲罰的員工可根據其表現,經研究給以留職察看處分者

6、 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Ø 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非故意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

Ø 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Ø 其它造成公司損失者,視情節予以賠償

7、 懲罰的實施

Ø 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Ø 部門經理對上述過失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紀情況做出處理決定,經行政部核查後予以處罰; Ø 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同時對受處罰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受罰員工相同罰分,凡主管和部門經理對違紀員工包庇、開脱的,處以受罰員工兩倍的罰分;

8、 違紀罰款的繳納:

Ø 對於員工違紀的處罰,部門經理應督促員工按照處罰額及規定的時限上繳 部;

Ø 罰款必須在罰單下達後5日內繳納,逾期未交將加倍處罰;

Ø 對拒不繳納罰款的人員將予以除名處理;

9、 員工申訴

Ø 認為公司處罰不當或有過失之員工,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準備相應的申訴材料向總經理提起申訴,在總經理接受申訴期間,員工可以暫緩履行處罰。

員工Ø獎罰制度

一.獎勵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蹟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公司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採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7 年終獎為全年總工資5%(當月有處罰及客户投訴的才能享受)

二 財務考勤制度

1 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2 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3. 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4 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5 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給予50元獎勵

三 凡犯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辭退或開除處分,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 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 工作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3) 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 道德敗壞,亂搞男女關係等;

(5) 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6) 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户爭吵;

(7) 無理取鬧,嚴重影響公司和社會秩序;

(8) 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優秀員工評選制度

1.每月評選一次優秀員工,符全以下條件員工均可參加:

(1)文明禮貌:言談親切、舉止大方、精神飽滿、着裝規範整潔。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任勞任怨、責任心強、服務熱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務好、不計時間報酬,兢兢業業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護公司財產,節約意識較強。

(3)遵章守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工作無失職、失誤記錄。

(4)團結友愛:尊敬領導、友愛同事(當面背後不講不利於團結友好的言語)。

5) 有良好的團隊組織,在團隊中員工能互相學習、支持工作,經常開展寓教於樂的團隊活動,員工精神面貌良好。

(員工投訴)

員工在工作中無論與同事、領導發生糾紛,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有不滿之處或對工作安排不滿,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總經理投訴,但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 不得提供偽證;

2. 不得公開或私底下散佈不滿情緒。

3. 不得在事情得到調查解決之前,拒絕執行工作。

4. 不得固執已見,強詞奪理,不服從仲裁。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篇6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着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着“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鈎,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 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 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 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 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 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 通報批評;

2、 經濟處罰;

3、 降級;

4、 辭退。

第七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 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 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 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 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 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 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 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 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掃衞生罰款30元;

6、 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 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 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 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 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12、 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 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 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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