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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細則集錦

食品安全工作細則集錦

安全工作規則

食品安全工作細則集錦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為落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職責,嚴格工作程序,制定本工作規則,安全工作規則。

一、黃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組織、協調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制定全市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的工作機制;

3、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4、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

5、評議、考核市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6、評議、考核各區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7、組織開展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和全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8、研究食品安全重大問題;

9、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衞生局。

(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各成員單位在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領導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工作職責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現“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無縫銜接監管體系,切實做好我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知識的宣傳報道;對違反《食品安全法》、危害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協調各級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做好食品安全的輿-論引導工作。

市監察局:主要負責依法對行政監察對象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職能的行政責任情況實施監察,按幹部管理權限對構成食品安全違法違紀的案件及其涉案人員進行查處;參加市政府組織的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對事故調查工作進行監督,並對事故責任追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市編辦:負責研究協調市食品安全有關單位機構設置及職責分工,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市財政局:落實市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經費,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市農委:主要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加強對農藥、肥料、生長調節劑、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管理、監測指導,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市衞生局:主要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定和企業標準的備案、食品安全信息公佈,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制定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健康檢查管理辦法;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負責食品生產、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對流通環節(含批發、個體經營)、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櫃枱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和食品廣告的監督管理。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主要負責餐飲服務、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

黃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主要負責進出口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依法加強進口食品生產企業註冊管理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

市商務局:主要負責食品流通、加工業的行業指導和管理,實施以培育綠色市場為重點的“三綠工程”,組織開展對畜禽定點屠宰活動的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抓好酒類流通管理,做好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和酒類流通附隨單溯源制度等行業管理工作。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主要負責制定食品行業發展規劃,鼓勵和支持開展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鼓勵和支持食品生產經營者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採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規範,指導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

市教育局:主要負責學校食堂及學校內食品經營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開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識和安全衞生知識健康教育,倡導健康飲食方式;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學校內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的監管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負責組織、指導、督促各級公安機關依法對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立案查處;依法查處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干擾、阻礙、抗拒行政執法活動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工作總結《安全工作規則》。

市法制辦:負責對食品安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導,及時辦理有關行政複議案件

市林業局:主要負責經濟林產品(包括乾鮮果品、木本糧油、飲料、調香料和木本藥材)、森林食品(包括食用菌、森林蔬菜、食用花卉、花蜜產品等)、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等質量安全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查處陸生野生動植物案件。

市糧食局:主要負責糧油購銷、儲存、調撥和運輸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糧食行業的食品質量安全工作。

黃山海關:主要負責食品進出口的監督管理,加強對出入境食品的查驗工作。

市供銷社:主要負責組織指導全市供銷社系統做好食品的經營和管理。

市環保局:主要負責對農產品種植、養殖產地生產環境實施監督管理;對影響農產品質量的污染進行監督和查處;對與食品有關的環境污染事故進行鑑定、監督和調查處理。

市城-管局:負責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集、運輸、處置單位的備案、管理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牽頭監管無固定門店的各類食品攤販。

市物價局:主要負責組織對食品價格的監督檢查,加強食品價格的監測分析和預警,依法打擊哄抬物價、擾亂食品市場秩序行為。

市鹽務管理局:主要負責食鹽生產、儲運、批發、零售各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市民委(宗教局):主要負責對生產經營清真食品的單位和個人監督檢查;負責清真食品準營證和清真標語牌的制樣、監製、核發、年檢、監督管理。負責查處製售假冒清真食品。

市人口計生委:主要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機構的監督管理,指導開展診療活動的計劃生育技術機構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責任。

(三)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作為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辦事機構,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落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會議議定和交辦事項,其主要職責如下:

1、研究擬訂市食品安全工作規劃及有關政策、措施;

2、協調有關部門擬定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計劃、工作方案;

3、組織起草食品安全工作的督導檢查、考核方案;

4、承辦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

5、督查委員會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6、定期、不定期編纂市食品安全信息簡報;

7、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黃山市食品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實行全體會議、專題會議和辦公室會議制度。委員會成員應嚴格遵守會議制度,原則上不得缺席會議。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會議的,應及時向會議主要負責人請假,並指派相關人員與會,承擔相關職責。

(一)全體會議

全體會議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決定召開,並由委員會主任或委託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委員會全體成員參加。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2次,如遇重大事項或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會議主要任務:

1、學習貫徹國家和省有關食品安全監管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聽取成員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彙報,分析、研

究全市食品安全形勢;討論全市年度食品安全總體情況的報告;

3、研究確定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關制度、措施、計劃以及實施方案;

4、研究食品安全監管和食品產業發展的政策,制定食品安全長效監管工作機制;

5、協調、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6、組織協調重大執法行動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

7、研究對區縣人民政府及市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評議、考核方案,確定考評等次等。

8、其他重要事項。

(二)專題會議

專題會議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根據食品安全監管需要決定召開,或由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根據食品安全監管的需要提出,經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同意,並由委員會主任或委託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召開。參會人員範圍,根據會議內容,由委員會主任或委託副主任決定。專題會議根據食品安全監管需要不定期召開,如遇重大事項或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三)辦公室會議

辦公室會議由辦公室主任決定召開,也可由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聯絡員提出,經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同意,並由主任或委託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原則上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委員會聯絡員及辦公室有關工作人員參加,具體參加人員根據會議內容由辦公室主任確定。

三、黃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文件處理制度

為保證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精神和重要決定及時貫徹執行,委員會及辦公室印發以下文件:

(一)委員會文件,用黃食安委字編號。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工作計劃、方案以及管理制度、工作措施等涉及食品安全全局性工作及其重要事項。

(二)辦公室文件,用黃食安辦字編號。主要包括落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事務性工作以及其它需要辦公室承辦的事項等。

(三)會議紀要委員會全體會議紀要和專題會議紀要以及辦公室會議紀要。

()工作簡報。主要包括市委、市政府領導,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重要活動和重要指示,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會議等重要活動,以及委員會成員單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動態、食品安全工作進展等。

委員會文件、全體會議紀要由辦公室主任審核後,報委員會主任簽發;專題會議紀要由辦公室主任審核後,報專題會議召集主持人簽發。工作簡報及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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