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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病醫療救助辦法(通用5篇)

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病醫療救助辦法(通用5篇)

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病醫療救助辦法 篇1

一、 救助條件和救助標準

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病醫療救助辦法(通用5篇)

(一)救助條件

救助對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或規定病種門診治療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在扣除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費用商業補充保險和公務員醫療補助政策規定報銷後的部分,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過高且影響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可申請大病醫療救助。

(二)救助標準

1 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規定的個人負擔醫療費用(一個自然年度內),超過省直基本醫療保險年平均繳費基數50%的部分,按50%的比例予以救助。

2 門診特殊病種治療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規定的個人負擔醫療費用(一個自然年度內),超過省直基本醫療保險年平均繳費基數50%的部分,按60%的比例予以救助。

3 患重大疾病發生的其他治療費用,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經研究批准的,參照以上標準予以救助。

二、 救助對象申請救助的申報時間

根據遼勞社發【20xx】49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省社保局將按規定的期限受裏被救助對象的救助申請。被救助對象申請救助的醫療費用所屬期(一個自然年度)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3月30日為救助對象申請救助的申報時間,超過這一期限申報的不予受理。

三、 患者或家屬申報需向單位提供的材料

(一)患大病人員或其直系親屬的書面申請一份;

(二)填寫好的《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病醫療救助審批表》一式三份;

(三)身份證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四)醫療保險手冊和IC卡原件;

(五)與申請救助醫療費用相關的住院病例(須有醫院病案室專用印章)和診斷書;

(六)醫療費用明細表,規範的醫療收費票據。

四、 單位需向省社保局提供的材料

(一)經過認真審核、簽署意見的《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病醫療救助審批表》一式三份;

(二)申請人上報給單位的全部材料。

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病醫療救助辦法 篇2

各部、處、學院(直屬單位):

根據遼寧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關於報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病醫療救助材料的通知》精神,現將我校20xx年度大病醫療救助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及救助標準

(一)省直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患重大疾病,在20xx年度內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治療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規定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補償後,其個人負擔超過19000元以上的費用,按以下標準予以救助。

19001元至39000元的費用,按60%給予救助;

39001元至69000元的費用,按70%給予救助;

69001元以上的費用,按80%給予救助。

(二)省直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患重大疾病發生的其他治療費用,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需要救助的,在《遼寧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遼寧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目錄》範圍內的部分,其個人負擔超過20xx0元以上的,經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初審、省財政廳複審後,按以下標準予以救助:

超過20xx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給與救助;

20xx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救助。

二、申報材料

(一)患大病人員或其直系親屬的書面申請一份;

(二)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三)醫療保險手冊及IC卡原件;

(四)醫療費用明細表、規範的醫療收費票據;

(五)與申請救助醫療費用相關的住院病例(須有醫院病案室專用印章)和診斷書。

三、申報要求

大病醫療救助工作涉及教職員工的切身利益,請具備申報條件的參保職工按通知要求申報。

申報截止時間:20xx年12月29日。

申報地點:服務中心六樓-人事處工資福利科。

諮詢電話:-16

瀋陽農業大學人事處

20xx年12月7日

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病醫療救助辦法 篇3

光陰催人老,轉瞬又到了述職的時刻,回顧這一年平庸而又忙碌的工作,雖沒有顯著的業績和令人羨慕的成功。但也小有收穫。

與*年相比,自己的思想覺悟或説對問題的認識雖不敢説已達到了與時俱進,但跟着時代的步伐自認為有了很大的提高。

積極參加了委裏組織的政治理論學習和政治活動。主要有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xx大精神的理論學習;貫徹落實市黨的第八次代表大會精神的理論學習;“與時俱進,爭創一流”大討論活動;“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主題實踐活動等等。通過學習明確了中國共產黨今後的方針、路線、政策,明確了一個科技人員今後努力的方向,增添了工作動力。在這裏我要特別提出的是感謝組織的培養和信任,使我榮幸地成為一名政協委員。

今年在領導的安排下,主要負責信息和微機管理工作。

一、信息

1、東麗區科委網站建設

在領導的指導下,完成了“東麗區科委網站”建設。完成了網站內容的策劃、籌備與網站的建立工作。網站的主頁版面共修改兩次。共製作子網頁面200餘份,修改子網頁面100餘份。這項工作的技術難度雖不算很高,但俗話説的好,會者不難、難者不會。這是一項對我委及我個人來説都具有創新意義的工作。因任務量大、任務急,故很難坐下來仔細推敲網頁製作技術問題。但為了更好的完成這項工作自己時常要早來晚走並利用業餘時間學習一些網頁製作的知識(如動畫製作、免費計數器插件的下載、時間插件的改動等等)。

通過這項工作的開展提高了我委的知名度、擴大了我委工作的宣傳力度、增強了政府職能的透明度、方便了企業、加大了我們的服務力度。也使我個人感受到開拓新知識領域的愉快、感受到勞動的愉快。

2、《科技參考》的編制工作

20xx年第3期以前所刊發的《科技參考》的內容是由天津市農科院提供的。從20xx年第3期始根據委領導的意圖由我來負責蒐集選定。這也是一項新工作,工作的難度雖説相對加大了,但為委裏節省了經費開支。且通過“科技動態”欄目加大了科委工作的宣傳力度。全年共完成12期960份《科技參考》的摘癬排版、分送工作。

3、共發送《天津科技》6期108份。

二、微機管理工作

1、協調電信部門完成了我委ADSL寬帶網入網連接及委內局域網上各台微機入寬帶網的調試工作。

2、完成了我委局域網上所有微機日常入網連接維護、協調工作。如計劃科、管理科電腦故障排除後入網連接設置、調試工作。總線(寬帶網)掉線排除的協調工作等等。

3、微機故障排除

利用Ghost克隆軟件排除計劃科電腦死機故障一次、筆記本電腦軟程序故障兩次。雖然自己到科委後才從事微機專業方面的工作,所掌握的專業知識有限,但自己竭盡所能去維護委裏計算機的正常運轉。

4、根據區裏指示精神完成了我委盜版軟件的清查工作和微機設備及正版軟件的調查、填報工作。

5、完成了微機配件的修復與採購工作。如激光打印機硒鼓充分數次;色帶、軟盤、鍵盤等配件的採購。

6、參加了市科委舉辦的“硬件基礎知識及局域網組網”培訓班。提高了專業能力,有利於微機管理工作的開展。

三、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如參加了公開選拔處級領導幹部的考試等。非常感謝領導給了這次機會,雖只通過筆試進入了面試,但沒有通過面試,最後以失敗告終。但能和領導們一起考試已是我的光榮。而且通過這次考試擴大了自己的知識視野、找到了自己的差距。這是一個難得的學習與鍛鍊機會。

成績也好失敗也好都已成為過去。

在明年的工作中要竭盡全力去學習、去工作。不斷提高、不斷進步。儘自己的最大能力去完成領導制定的工作目標。

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病醫療救助辦法 篇4

作為**公司一名財務主管,一年多來在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支持下,經過財務全體成員的共同努力,我們全體財務人員嚴於律己,嚴格管理,在財務基礎工作,全面預算管理,參與經營決策,發揮支撐服務,加強財務檢查及組織業務學習等方面做了許多踏實的工作,完成了既定的目標,達到了預期效果。

履行職務情況:

作為財務部總監的工作目的是組織公司財務人員認真貫策執行國家財經法規、政策,組織做好日常財務核算、財務監督工作,按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財務指標和工作任務。我的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政策和會計制度,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2、組織做好會計核算和監督,建立健全收入稽核制度。

3、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組織資產清查工作。管好貨幣資金和其他流動資產,檢查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負責税務檢查、各種審計協調工作。

4、對月報、季報、年報的真實合法性負責。作為財務總監我是這樣開展工作的:元月份,正值財務決算期間,我認真總結去年的財務工作,併為20xx年訂下了財務工作設想。對各類會計檔案,進行了分類歸檔。督促下屬財務人員完成了20xx年第四季度的五金匯繳任務。認真辦理了銀行往來詢證函。作決算報表前,對財務專用電腦進行了全面的維護、管理,對財務專用軟件進行了清理、殺毒和備份。

5、經營活動方面產生的業務招待等相關費用,進行了嚴格把關。

下面就完成公司財務部部置工作及主動彙報工作情況;

1、按照要求每月書面向公司財務部彙報了本單位財務工作情況;

2、對於本單位的重大問題都及時書面或電話向公司財務部彙報。

3、按要求及時完成了公司財務部部置的各項工作。

4、協調工作情況方面,我認為基本做到了這三點:

① 我認真遵守勞動紀律,工作出勤率為100%。

② 認真參與本單位的經濟合同簽訂、定額工資分配、工資制度改革等,並提出了一些加強管理等方面的建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③ 在平時工作中,主動與單位相關部門協調工作,促進了財務工作及各項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以上就是本人一年多來所獲得的一點成績和經驗,是自己主觀努力的結果,也是和與我一起工作的同志們共同配合結果。在這裏我對多年來一直重用和支持我工作的公司領導和職工表示衷心的感謝,感謝公司領導對我工作的高度信任,才讓我有了施展才華的工作平台,使我能為盈眾的發展和繁榮做出一點貢獻。

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病醫療救助辦法 篇5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現將《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問責工作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為鼓勵主動排查並及早發現案件、減少損失,各銀行業金融機構20xx年12月31日前發現的發生在20xx年1月1日前案件的問責工作適用原規定。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或修訂本機構案件責任追究工作制度,並於20xx年1月1日前向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報備。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20xx年11月11日

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問責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問責工作,落實案件風險責任,促進案件風險防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問責工作,適用本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外國銀行分行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案件問責工作參照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案件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獨立實施或參與實施的,或外部人員實施的,侵犯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客户資金或其他財產杈益的,涉嫌觸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按規定應當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刑事犯罪案件。

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案件中涉嫌犯罪或存在其他與案件直接相關的違法違規行為的,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重大、惡性案件;

(一)涉案金額等值人民幣一千萬元(含)以上的;

(二)性質惡劣,造成擠兑、區域性或系統性風險等重大社會不良影響的;

(三)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屬於重大、惡性的案件。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案件問責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案件責任人員實施責任追究的行為。

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案件責任人員是指對案件發生負有責任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包括作案人員,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實施人或參與人以及對案件發生負有管理、領導、監督責任的人員。

對案件發生負有管理、領導責任的人員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管理職責,導致有關環節內部控制失效,致使案件發生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或分支機構的負責人或部門負責人。

對案件發生資有監督責任的人員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應當發現而未能及時發現、報告案件及風險的人員。

第七條 案件責任人員範圍應當根據相關崗位和業務條線的職責內容、管理權限、履職情況等因素予以認定。

第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問責應當遵循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杈責對等、責任明確、逐級追究的原則。

第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問責工作應當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問責主要方式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問責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式:

(一)紀律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等。

(二)經濟處理:包括扣減績效工資、降低薪酬級次、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等。

(三)其他問責方式:包括通報批評、責令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等。

第十一條 案件問責方式可以合併使用,但對於應當給予紀律處分的,不得以經濟處理或其他問責方式代替紀律處分。

第三章 問責基本標準

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追究案發層級機構案件責任人員的責任,並對其上一級機構涉案條線部門負責人、機構分管負責人、機構主要負責人及其他案件責任人員做出責任認定,根據責任認定情況進行問責。

發生重大、惡性案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除追究案發層級機構及其上一級機構案件責任人員的責任外,還應當對案發層級機構上一級機構的上級機構涉案條線部門負責人、機構分管負責人、機構主要負責人及其他案件責任人員做出責任認定,根據責任認定情況進行問責。

第十三條 根據責任認定情況,發生涉案金額等值人民幣一百萬元(含)以上案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給予案發層級機構主要負責人記大過(含)以上處分;發生重大、惡性案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給予案發層級機構主要負責人及其上一級機構分管負責人降級(含)以上處分。

第十四條 根據責任認定情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免予追究有關案件責任人員的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違法違規的;

(二)因緊急避險,被迫釆取非常規手段處置突發事件,且所造成的損害明顯小於不釆取緊急避險措施可能造成的損害的;

(三)受他人暴力脅迫實施違法違規行為,且事後及時報告並積極釆取補救措施的;

(四)案發前已發現相關環節內部控制問題並及時提示風險、提出整改要求,或主動反映、舉報案件線索的;

(五)在集體決策的違法違規行為中明確表達不同意意見且有記錄的;

(六)其他可以免責的情形。

第十五條 根據責任認定情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對有關案件責任人員從輕或減輕處理:

(一)情節輕微且未造成損害的;

(二)因抵制無效,被迫執行上級錯誤決定或命令而實施違法違規行為的,但執行上級明顯違法違規決定或命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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