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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實施辦法

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實施辦法

*區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實施辦法

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xx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辦法》(XX年市政府令第89號)和《<xx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辦法>實施細則》(x政辦發〔XX〕84號)的具體要求,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區地下管線建設綜合管理工作。區城建檔案和地下管線管理機構具體承擔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監督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抓好地下管線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 在建設單位辦理地下管線工程施工許可手續時,城建檔案和地下管線管理機構應當將工程竣工後需移交的工程檔案內容和要求告知建設單位。

第四條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地下管線權屬單位、管理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電力企業、通訊企業、電信工程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通訊保障工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雨、污水工程施工及設施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雨、污水管線事故的搶險救援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燃氣、供熱企業及相關工程、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燃氣、供熱事故的搶險救援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行政區域內輸送石油、天然氣管道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實施。

區水務局負責水利工程、城市供水工程施工及設施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供水管線事故的搶險救援預案並組織實施。

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負責工業壓力管道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 地下管線行業管理部門應當查驗地下管線建設單位(以下簡稱建設單位)建設手續,核查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加強地下管線建設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消除質量安全事故隱患。

城建檔案和地下管線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監督稽查制度。監督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做好地下管線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對地下管線工程建設項目的各方主體行為進行稽查。

第六條 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實行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部署地下管線建設的各階段工作,協調解決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指導、督促、檢查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相關工作,區城建檔案和地下管線管理辦公室承擔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審查機構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八條 地下管線建設工程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風險抵押金是企業用於生產安全事故的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的專項資金,企業已按規定繳納風險抵押金的,不再重複繳納。

第九條 地下管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條 地下管線建設工程實行聯合會籤制度。會籤時,各地下管線權屬、管理單位提交《**區地下管線建設工程聯合會籤表》、《**區地下管線建設工程監護交底卡》,建設單位出具《**區地下管線建設工程安全保護承諾書》。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安全責任制,編制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和質量安全監督機構。

第十二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對施工質量安全實施監理,並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在建設過程中對其它地下管線或者道路、綠化、建(構)築物等設施造成影響和損壞的,應當立即停止施工,採取應急保護措施,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進行處置或搶修,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在地下管線建設過程中應當進行聲像資料製作。主要包括:施工前原貌、施工中關鍵部位和主要工序、竣工後相關標示的聲像記錄素材等。

採用頂管、定向鑽等隱蔽方式施工的地下管線,每節管道頂進結束,必須進行復測,繪製管道頂進軌跡圖(含管道高程、方向、頂進力曲線等),並由項目經理和監理人員檢查複核。對難以確保對地面建築物、道路交通和地下管線的正常使用造成影響的,建設單位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監測和保護。探測和測量形成的數據文件上報城建檔案和地下管線管理機構。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在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 施工許可證;

3. 相關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4. 地下管線工程質量綜合驗收文件:

(1)勘察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報告

(2)設計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報告

(3)施工單位工程質量竣工報告

(4)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5.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意見書;

6.竣工

驗收報告表;

7.竣工驗收備案表;

8.施工單位工程質量保修書。

第十六條 地下管線出現故障、險情等突發事件時,管線權屬、管理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搶修,同時報告行業主管部門及城建檔案和地下管線管理機構,並依法補辦有關手續。

地下管線因緊急搶修後管位發生變化或者管線遷移的,管線權屬、管理單位應當在工程完成後15日內將有關地下管線信息資料按照要求向行業 主管部門及城建檔案和地下管線管理機構報送。

第十七條 地下管線需要廢棄的,管線權屬單位應當報行業主管部門,並採取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予以拆除;不便拆除的,由管線權屬單位對管道及其檢查井等設施進行安全處置,並報行業主管部門及城建檔案和地下管線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八條 區政府將地下管線的建設管理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目標,相關的各級管理部門應當明確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主管領導和責任科室,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崗位目標責任制,切實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XX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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