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書信 >證明書 >

外出經營税收管理證明開具的辦理流程

外出經營税收管理證明開具的辦理流程

外出經營税收管理證明開具的辦理流程大致包括三個方面:首先是申請;其次是受理和核發;最後是繳銷。

外出經營税收管理證明開具的辦理流程

1、申請

納税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持税務登記證到主管税務機關辦税服務廳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並填制《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申請審批表》。

2、受理和核發

辦税服務廳(基層分局)受理納税人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申請,對其《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申請審批表》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向納税人核發《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3、繳銷

納税人應當在《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有效期屆滿後10日內,持《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回原開具税務機關辦理《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繳銷手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shuxin/zhengmingshu/drlz8p.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