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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家長協議書(精選8篇)

學校家長協議書(精選8篇)

學校家長協議書 篇1

甲方:

學校家長協議書(精選8篇)

乙方: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並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並經甲方批准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後,甲方又採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採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救助措施後,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20xx年月日

學校家長協議書 篇2

尊敬的家長:

關愛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證孩子的人身安全,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確保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協議,望家長理解配合。

一、早上8:00、下午2:00在家長的陪送下準時入校,中午10:50、下午5:00(星期五4:00以前)準時在校門口將孩子接走(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氣,請家長根據情況提前到校與老師聯繫)。

二、送孩子入校時,必須將孩子親自送進校門,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在孩子未進校門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三、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果身體不適,應及時打電話或親自向本班教師請假。

四、接送孩子入校或離校時,原則上由孩子監護人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請將委託人的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訴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安全責任由家長和被委託人負責。被委託人在法律上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由家長負全責。

五、孩子來校、離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六、請各位家長按時來校接送學生,如有特殊情況請與班主任老師聯繫,否則出現任何意外事故,由家長負全責。家長(簽名):班主任(簽名):電話:

被委託人(簽名):

被委託人班級:

班主任電話:

科任教師電話:

分管校長電話:

xx國小

20xx.2.12

學校家長協議書 篇3

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託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係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農用車輛。騎自行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説笑打鬧,飈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鋭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監護人未10、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2、因學生吸煙、酗酒、賭博、參與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絡遊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吧和經營性歌舞廳及與有不良行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損害,學校概不負責。

13、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期。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為準。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家長協議書 篇4

為了傳承中華文明,弘揚中華傳統文化,本校特開設書法藝術培訓班。從本學期開始,開設楷書隸書課程。本着激發學生對書法藝術的興趣,提高學生的書法藝術水平的目的,特與家長簽訂本協議書。

1、書法培訓班免學費。學生學習用品如:毛筆、宣紙、字帖等學生自購。

2、時間:20xx年2月21日開班,每週二下午放學後的一個小時培訓(冬季作息時間表17:10———18:00)。至本學期期末考試前第三週停止。

3、地點:學校東二樓教室。

4、教師職責:認真完整書法培訓班教學計劃,批改書法作業。培養學生對書法的興趣,提高學生的書法水平。在學生參加比賽時,給予學生指導。保證在校期間在校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如書法老師因病、事請假,培訓班暫停,需要提前通知學生。本學期書法老師:,聯繫電話:。

5、家長責任:按時接送學生。檢查書法家庭作業,在學生參加各種書法比賽時給予幫助,但不能代其書寫。學生學習書法中使用的毛筆、宣紙等用品要大力支持。如學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班參加培訓的,需要向書法老師請假(請假條或電話請教),不能稍假。

6、學生要求:按時上課並簽到,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作業。愛好保養自己的學習用品。如2次不上課或3次不交作業,視為該生自動退出書法班。

7、特殊情況:如有雨、雪、冰雹、沙塵暴等特殊天氣或校內其他大型活動的情況培訓班自動暫停,至無其他因素干擾時繼續開課。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家長協議書 篇5

尊敬的家長:

關愛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證孩子的人身安全,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確保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協議,望家長理解配合。

一、早上8:00、下午2:00在家長的陪送下準時入校,中午10:50、下午5:00(星期五4:00以前)準時在校門口將孩子接走(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氣,請家長根據情況提前到校與老師聯繫)。

二、送孩子入校時,必須將孩子親自送進校門,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在孩子未進校門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三、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果身體不適,應及時打電話或親自向本班教師請假。

四、接送孩子入校或離校時,原則上由孩子監護人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請將委託人的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訴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安全責任由家長和被委託人負責。被委託人在法律上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由家長負全責。

五、孩子來校、離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六、請各位家長按時來校接送學生,如有特殊情況請與班主任老師聯繫,否則出現任何意外事故,由家長負全責。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電話:

被委託人(簽名):

被委託人班級:

班主任電話:

科任教師電話:

分管校長電話:

20xx年x月x日

學校家長協議書 篇6

學生的安全要靠家庭、社會、學校共同教育和管理。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除學校應承擔的教育相關責任外,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而造成的傷害,學校均不承擔責任,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協議如下:

1、學校為加強安全管理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到校後嚴禁私自外出,因學生私自外出校園(包括住宿的學生晚上私自外出、學生逃課等)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非住校學生每天放學後一切行為後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2、學生在校如有事有病需要請假,應認真填寫請假條,離校後學生一切行為後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對於無法與家長取得聯繫的學生,班主任視具體情況而定,學生要充分考慮後果,離校後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3、學校按照法定假日實行週六、週日雙休制。學生星期五下午4點10分離校,星期日下午7點前返校,在學生離校的這段時間裏一切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家長應管護好自己的孩子,杜絕孩子和其他人員閒遊閒逛甚至在外借宿,脱離家長監護。

4 、學校告知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不乘坐拖拉機、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及報廢車,不違反交通規則,不騎摩托車等,學生不聽勸阻而造成的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5、住校學生如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學生離校,家長或家長委託親屬必須來校接送子女,若不接送,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校規定不準學生爬牆、爬窗户,不準攀登高層建築物等;嚴禁下河耍水等,不準學生在外借宿,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

12、學生不抽煙、酗酒、打架、賭博、談戀愛,不得進入網吧、遊戲室、枱球室、和娛樂場所

7、學校嚴禁私自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管制刀具,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如遇矛盾及時找學校老師調解,因學生不聽學校勸告而導致打架鬥毆引起傷害事故,學校負責協調,不負任何賠償責任,賠償由當事人承擔或者根據法律機關裁定進行索賠。

8、在校內,學生自傷或因患特殊疾病突發死亡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有特異體質、特殊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未告知學校,在學校活動中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9、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或者比賽,實驗操作、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等不按老師要求進行操作,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學生私自接、拉電線或者電源等而引起的觸電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規定學生一律不能帶電子產品(手機、MP3、MP4等)進入校園,特別是手機,學生若不聽,私自代入校園,一律沒收,直至學生畢業時才歸還。

12、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學生畢業。

班級:121班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電話:

班主任簽字:

電話

20xx年9月1日

學校家長協議書 篇7

我校本着保證乘車學生安全的高度責任感和強烈的責任心,與乘車學生家長簽定此協議書。

1、運送學生車輛是學生家長僱用,我校不屬於學生接送車或出租車的僱主,因而與校車公司和出租車主不存在權力和義務關係。乘車的學生家長是車輛的僱主,校車公司或出租車主向學生家長負責。

2、我校負責按時把學生安全送出校門,司機要及時有序的組織學生上車就坐,清點人數,防止遺漏學生,特別注意惡劣氣候時學生上下車及其途中的安全。

3、我校要求接送學生的車輛不允許超員現象的發生,不允許報廢車輛接送學生,不允許酒後駕駛和超速違章行駛等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出現,如因此引發意外事故,學校概不負責。乘車學生及家長有權監督出租車。

4、校車公司與學校學生交接時間以縣教育局規定的作息時間為準,我校向學生接送車司機提供學校作息時間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接送學生,請司機師傅與學校聯繫。

5、為協助校車方管理好學生,經協商學校可以提供放學後、上車前學生候車的場地,但不參與任何管理,在校車方照管時間之內,如學生髮生任何安全事故,都由校車方全部負責,一律與學校無關。

6、乘車學生離校後發生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乘車學生家長簽字:

官當國小

20xx年9月1日

學校家長協議書 篇8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增強學生及家長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特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2、甲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3、甲方負責在學校對所有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監督教育學生遵守《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國小生安全管理條例》。

4、乙方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應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關監護職責:

(一)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乙方保證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車輛,乙方給學生租賃的任何車輛都是個人行為,乘車發生的任何事故都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教育學生不隨便觸摸電器設備;不玩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外面過夜;不跟陌生人接觸,不與社會上行為不良的人員來往,學會機智巧為、自護自救,防止受騙。

(三)教育學生洗淨手、喝開水、吃熟食,學生在家或學校以外的任何場所因飲食不當而發生的嘔吐中毒等均由乙方負責;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預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四)乙方教育學生不遲到,不早到(預備前半小時到校),因過早送學生到校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心校執一份。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年____月__日(蓋章)平原國小

乙方:____年____月__日(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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