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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區委組織部**年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彙報

中共**區委組織部**年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彙報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200x年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我部工作實際,就今年上半年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經濟責任審計、民主生活會等方面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中共**區委組織部**年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彙報

一、積極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深化改革

按照中共中央關於《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我們從實際出發,圍繞全區中心工作,解放思想,與時俱進,進一步深化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以激勵幹部幹事創業為目標,建立完善幹部考核評價體系。為進一步強化領導幹部的政績觀念和競爭意識,更好地發揮好考核的激勵約束作用,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我們在認真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借鑑包頭等地先進做法,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成果,從幹部考核的軟件和硬件入手,探索建立了“科級領導幹部考核評價體系”。首先,按照“緊扣中心、突出重點、細化指標、跟蹤考核、科學分析、綜合運用”的原則,研究制定了《福山區科級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暫行辦法》,對考核對象、考核內容、考核程序和方法、考核結果評定及運用等方面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形成了適合計算機運用的幹部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其次,與煙台柯蘭得公司合作開發了領導幹部信息管理系統軟件,該軟件主要採用A50光標閲讀機採集數據,通過指定算法進行多樣化計算分析,並將考核結果以文字、座標曲線、柱狀、餅狀等多種方式體現出來,從而達到全面掌握、直觀瞭解幹部的目的。該體系的建立,對提高幹部考核工作的科學性、規範性、準確性;建立選拔任用、監督管理和激勵約束的長效機制具有重大的現實和長遠意義。目前幹部考核評價體系的前期工作已經就緒,待進一步完善後,在全區推開。

(二)以貫徹落實《條例》為契機,全面規範完善幹部選任機制。深入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仍然是今年幹部工作的重點。上半年,我們通過發放輔導材料、督促自學、組織考試等方式,繼續在全區範圍內深入開展學習貫徹《幹部任用條例》活動。同時,根據市委組織部《關於認真落實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檢查情況通報會精神的通知》,集中時間,對我區科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了全面的理順,並結合公安分局和檢察院等單位的幹部考察工作,重新研究制定考察方案,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醖釀討論等重要環節,嚴格執行程序,做到了推薦、討論、公告、醖釀、上會一步不缺,保證了考察的嚴肅性和準確性。同時,進一步加強了股級幹部的預批備案工作,對民主推薦、民主評議、黨(工)委會議專題研究、任前公示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各單位上報時,嚴格把關,杜絕超職數配備或違反規定任免幹部等問題。上半年,先後對起6違反程序規定或超職數配備的問題,進行了糾正處理。

在規範選任程序的同時,加強了各項制度建設。研究制定了幹部考察工作責任制、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幹部交流工作制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制等制度,從而建立健全了一套完整規範、科學合理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新機制。

(三)以激發幹部隊伍競爭活力為出發點,認真做好優秀年輕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一是成功考選了4名副科級領導幹部。上半年,在認真總結公開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的經驗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公開考選的實施意見,明確標準,規範程序,3月中旬,拿出區政府副主任、法制辦主任、區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團區委副書記四個職位在全區範圍內進行了公開考選。經過宣傳發動,138人報名參加,經過嚴格的筆試、面試和組織考察之後,最終確定了4名人選,公示之後,在社會上引起良好反響。二是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鎮街掛職鍛鍊。今年上半年,通過公開考選,從法院、人事局、門樓鎮等單位中篩選出4名本科以上學歷、35週歲以下有發展潛力的年輕幹部,安排到鎮(街)掛職擔任鎮長(主任)助理,並由經驗豐富的“兩委”幹部進行“傳幫帶”,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給公選幹部一封信》等方式,加大教育培養和監督力度,促其儘快成熟。三是選調優秀應屆大學畢業生到鎮街培養鍛鍊。今年選調生工作的突出特點是:選調範圍廣,篩選把關嚴,學生質量高。通過參加市人才交流會和隨市組到省內高校篩選的方式,從應聘的300多名應屆畢業生中,確定了5名選調生。同時,按照《關於加強選調生培養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進一步加強了對選調生培養管理和使用。

(四)加強對幹部“能上能下”問題的研究,着重健全乾部“下”的機制。堅持完善民主評議、民主測評等制度,把對幹部的評判權交給羣眾,評議結果不好的,嚴格按照規定做出相應處理。今年,結合全區《科級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暫行辦法》,研究制定了不稱職幹部的具體認定標準以及相關配套措施,我們還根據中央“五個法規性文件”的規定,制定了《領導幹部辭職制度》,探索實行領導幹部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和待崗制度,進一步拓寬了幹部“下”的渠道。

(五)加強和改進幹部監督工作。在幹部監督方面,繼續加強與執紀執法部門的聯繫溝通,按照上級的指示精神,制定下發了《福山區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意見》,公佈聯席會議成員名單,明確任務,落實責任。3月31日,召開了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由紀檢監察、公檢法、組織人事、審計和信訪等部門主要負責人蔘加。同時,建立了信息資料庫,按照各自職責,及時通報掌握的幹部違紀違法情況,全面瞭解掌握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選人用人、廉潔從政等方面有無違法違紀情況。

在繼續抓好任前公示、經濟責任審計以及函詢、談話、誡勉等制度的同時,研究制定了《關於加強對‘一把手’監督工作的意見》,並嚴格抓好落實,不斷加大對領導幹部執行黨的政策、貫徹民主集中制和廉潔從政等方面的監督力度,不斷規範幹部的行為。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方面,以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為核心,建立督查制度,狠抓監督檢查。上半年,專門組織力量,對各鎮(街)和區直部門執行《條例》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檢查選拔任用工作是否嚴格標準和程序等問題。對存在問題的,要落實責任到人,切實抓好整改。並建立了幹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做到“一把手”負總責,既自覺接受組織和羣眾監督,又搞好對本部門、本單位幹部的監督。

二、認真抓好領導幹部尤其是縣(處)級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從業規定的落實

今年上半年,我們會同工商局的同志,通過查閲企業、公司營業執照,對全區縣(處)級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從業情況進行了一次專項調查;會同區經貿局有關人員對在我區的企業,尤其是合資、外商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組成情況進行了一次排查摸底,並且走訪了部分外商獨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進一步瞭解縣(處)級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有無違反從業規定的情況。同時在區委組織部幹部科設立了公開電話,隨時接待羣眾的來訪和舉報,使這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檢查中,未發現縣(處)級領導幹部的配偶和子女有違反從業規定的。另外,我們根據上級有關領導幹部個人收入申報的有關規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及時下發通知,對領導幹部尤其是縣(處)級領導幹部個人收入申報情況進行了一次嚴格的審查,有力地強化了對領導幹部的日常監督。上半年的收入申報工作正式進行,目前各單位已按照要求上報了幹部收入申報表。

三、繼續堅持幹部考察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

按照區委制定的《關於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暫行規定》的要求,我們把經濟責任審計與幹部考察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自該制度實施以來,共對16個區直部門和鎮街實行了經濟責任審計,為考察幹部的準確性、真實性提供了依據。並且把對“一把手”監督與經濟責任審計結合起來,作為考察各鎮、區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領導班子的一項重要內容,貫穿於考察工作的全過程,做到考察方案與審計方案同時研究部署,考察工作與審計工作同步進行,實行統一領導、分頭運作,及時召開碰頭會,溝通情況,反饋信息,進一步提高幹部考察工作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四、認真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三項制度、外出報告制度和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制度

結合領導幹部填寫“個人收入申報表”,按幹部管理權限進行申報,及時掌握幹部個人收入情況。結合幹部考察工作,通過了解幹部八小時以外情況、走訪其親戚朋友等方式,掌握幹部收受禮品登記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情況,在組織部幹部科設立公開電話(6356312),對羣眾舉報和來信反映的有關情況,及時與紀檢監察部門一起組織專門人員認真調查核實。抓好外出報告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外出報告登記檔案,制定配套的請銷假制度,特別是對因私出國的領導幹部,在政審過程中按管理權限做到逐級彙報,嚴格審批。進一步落實好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制度,每年結合年終民主評議,與區紀委一起,在全區領導幹部中進行大範圍的交叉評議。並將評廉情況作為幹部考察評議的一項重要內容。

以上報告,有不當之處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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