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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設工作彙報材料

法制建設工作彙報材料

2012年,縣政府法制辦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市法制辦的指導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深入落實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設法治政府,在加強制度建設,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

法制建設工作彙報材料

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完善行政監督機制,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觀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為保障和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加強組織領導,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我縣各級各部門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加強組織領導,廣泛開展“學法、懂法、用法”活動,積極推進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實。一是及時調整依法行政領導小組。10月份,根據機構改革後,人員變動和工作需要,及時調整充實了縣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縣長姜明同志任組長,副縣長邰倫浩、縣長助理、公安局局長夏樹芳為副組長,縣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為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二是切實把依法行政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緊緊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來推動依法行政工作,始終把依法行政工作作為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內容,與經濟工作擺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由主要領導負責分管。三是認真制定依法行政規劃。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根據《**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的要求,結合《**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2012—2012)》實施步驟,制定了切實可行的《**縣2012年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確實從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決策水平、提高制度建設的質量、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建立有效的防範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加強行政監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確定了我縣今年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務。

(二)繼續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和相關工作制度,各項工作有章可循

進一步完善了向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等工作制度和向人民政協通報情況制度。認真執行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並及時向政協、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通報工作情況;邀請專家為政府重大行政、經濟等事務的決策提供諮詢論證,廣泛聽取羣眾意見,並實行集體研究決策。實行政府常年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確定的經濟及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目標,針對縣政府出台的促進非公經濟發展、招商引資、改善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的相關規範性文件,繼續做好規範性文件制定的前置審查。要求各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必須合法,不得違法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行政權力,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義務;建立健全規範性文件公開徵求意見制度、聽證制度、專家認證制度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諮詢制度;對涉及面較廣、與行政相對人關聯度較大的規範性文件,進一步加大公開性和透明度,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徵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所有規範性文件均由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不得發佈實施。依法公開規範性文件,未經公佈的規範性文件不得作為執法依據。對由縣政府名義頒佈的規範性文件在報備市政府的同時報備縣人大常委會,充分接受人大的監督作用。2012年共審查發佈規範性文件1件,所有規範性文件經法制機構審核並全部向市政府和縣人大常委會備案。通過上述相關制度的建立和施行,促進了政府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法制化。

(三)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積極推行權力陽光運行

按照市陽光辦的要求,我辦根據機構改革後各行政執法機關的職能,重新梳理行政權力事項。此次梳理採用集中調整、發放到部門徵求意見,再反饋調整修改的方式,經過一上一下的方式,把行政權力事項確認調整到位。此次梳理同時增加了對垂直直管部分的行政權力事項的梳理,從而確實做到了信息的公開透明化。通過梳理,全縣28個行政執法單位的行政權力統一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網上運行,行政權力類型由原來的5類拆分成12類。行政權力事項由原來的1377項調整為2219項。其中:行政許可126項,行政處罰1760項,行政徵收72項,行政強制89項,非行政審批47項,行政確認18項,其他104項,代受理3項。所有行政權力事項按照要求統一在**市政務大廳上對社會公開。

(四)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加強對行政權力的制約

1、認真執行行政複議制度。

法制辦依法及時受理、公正辦理每一件行政複議案件,重點加大對社會弱勢羣體和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堅決糾正不利於經濟發展和影響政府與人民羣眾關係的

違法行政行為,監督各部門和各鎮嚴格依法行政、合理行政。2012年1至10月份,共辦理行政複議案件22起,受理22起;結案18起,審查階段4起。充分發揮了行政複議的層級監督作用。

2、深入開展行政許可及行政處罰案卷質量評查。

為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規範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案卷的管理。制定下發了《關於規範使用行政許可法律文書的通知》,進一步規範使用行政許可法律文書,提高行政執法水平。我縣於2012年10月28日—10月29日,對全縣34個行政執法機關的100份行政許可案卷、240份行政處罰案卷進行了評查。從檢查情況看,各單位對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對本單位的行政處罰案卷均進行了認真的整理、自查。各單位在辦理行政處罰案件方面,都能遵循《行政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大多數單位行政執法水平有明顯提高,行政執法程序比較規範,文書製作、文檔管理等方面與以前相比有較大進步。針對少數單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縣政府法制辦專門發函指出了其存在的問題,要求其認真對照,查找問題根源,積極整改,努力提高辦案質量和執法水平。

3.認真進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

為維護法制的統一性,根據市統一安排,按照“誰制定、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對全縣截止2012年4月30日前由縣政府發佈的現行有效的279件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經過仔細清理,予以保留的規範性文件有193件,廢止的86件。針對涉及到廣大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重點、熱點問題,在充分了解各部門對規範性文件的清理意見和建議基礎上,組織專題討論,並通過報紙、網絡、召開座談會、實地調查、問卷調查等多種形式,深入到基層、企業及行政相對人中,去了解情況、徵求意見。其中組織召開部門協調會4次,並召開了法律專家論證會1次,從而保證了清理工作質量。

4、繼續加大行政執法監督聯繫制度。

2012年,我縣重新調整了全縣20家企業行政執法監督聯繫單位,在原有的基礎上擴大了聯繫點的範圍,並加強了同聯繫點的接觸範圍,定期組織活動,開會和上門徵求意見,分三期組織了重點執法部門與部分聯繫單位座談聽取意見,年底還將組織20家聯繫單位對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考評打分,考核結果與行政執法責任制掛鈎,對提高行政執法水平,改善我縣執法環境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5.依法對集體土地拆遷糾紛進行裁決。今年我縣在xx鐵路和246省道施工過程中三起案件進入行政裁決過程。通過法制機構的參與,多次組織相關行政部門與當事人進行協調並達成共識,使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在我縣境內項目順利推進,為我縣的經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6.積極開展行政執法證件換髮工作。縣政府法制辦於2012年10月18日下發了《關於做好**省行政執法計件換(申)領工作的通知》,對行政執法證件換髮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行政執法機關嚴格按照省市要求填報《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查登記表》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確認和證件換(申)領審查登記表》,經法制辦嚴格審查報市政府確認。通過審驗工作的開展,進一步提高我縣行政執法人員素質,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五)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的法律顧問和參謀助手作用,大力推進依法行政

在工作中,我縣高度重視發揮政府法制機構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一是發揮規範性文件把關作用。堅持縣政府法制辦主任列席縣政府常務會議制度,聽取縣政府法制辦對行政決策的意見。凡是以縣政府名義頒佈的通告、決定和規範性文件,均由政府法制機構對其合法性進行把關和提出意見後,方可經縣政府常務會討論審議。二是發揮決策參謀諮詢作用。在作出重大項目引資、企業產權制度改革、重大投資等決策前,都要聽取政府法制機構的意見,進行可行性論證。三是發揮依法協調涉法糾紛作用。對久拖不決的一些案件,要求政府法制機構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對疑難案件進行依法協調,維護了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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