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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協工作彙報材料

市政協工作彙報材料

為了進一步貫徹《政協全國委員會關於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規定》和近幾年來中共中央對加強和推進人民政協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精神、新論斷及新要求,漢南區政協對照新修訂的《政協章程》和《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聽取了區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部分政協委員的意見,認真總結了近幾年來我區政協履行職能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的經驗和體會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市政協工作彙報材料

作法和體會

一、堅持區委的堅強領導及和同級人大、政府的密切配合,全區上下合力推進政協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

(一)區委對政協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堅強領導,是實現政協履行職能規範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根本保證。一方面,我們積極爭取區委的領導,自覺將政協工作置於區委領導之下,堅持和突出黨的領導。另一方面,區委也始終把政協工作作為黨委總體工作的一部分,切實保障、紮實推進政協“三化”建設。

一是始終重視和加強對政協理論和政策的學習。區委一直將政協、統戰理論與政策的學習列入中心學習小組學習計劃,並作為各級領導幹部培訓的必修課狠抓落實。去年,在全區下發了專門學習新修訂的《政協章程》的文件;今年,還請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呂盛東專門作了學習貫徹《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的報告等等,這些學習措施的實施有力的提高了各級黨委和領導幹部對人民政協性質、地位、作用的認識。

二是始終把政協工作納入區委重要議事日程並逐步形成制度。區委常委會每年定期聽取政協黨組1-2次工作彙報,專題研究政協工作,做到總體工作中有安排,集體工作中有部署;區委要求各級黨組織將政協工作納入全局工作,統一研究部署,並作為本單位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區委適時組織全區大檢查;區委分工一名副書記負責與政協的日常聯繫,經常參加政協的會議與活動,加強領導和協調;區委邀請政協主席列席書記辦公會和常委會議,使政協工作和政協組織的職能作用在區委最高、最前沿的決策程序中得以體現。

三是堅持重大問題提交政協,協商於決策之前。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問題、事關人民生活的重大問題、關係全局性的重要政策、法規的制定等基本上做到了先協商、後決策。人事方面凡涉及區政協機關、政協專、工委或涉及黨外幹部任用的人事問題,區委都要經政協黨組會議徵求意見後決策;凡屬有爭議或其他比較重要的、不得擴大徵求意見範圍的人事問題,政協主席列席書記辦公會議、常委會議時可以代表政協發表意見,起到決策之前的協商作用。

四是充分發揮政協的優勢和作用,推進科學決策和經濟工作。人民政協人才薈萃、聯繫廣泛、智力密集,歷來就有“人才庫”、“智囊團”的美稱。區委發揮政協的這種優勢和作用,每年都要交辦一些重大經濟課題,由政協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反映各方建議、協調各方關係,使政協始終處於經濟建設主戰場之中,使政協始終在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中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人大和政府對政協建設的重視和配合,是對政協工作“三化”建設的有力支持。在區委的統一領導下,政協積極爭取人大、政府的支持與配合,努力形成工作中的合力,互動互補、互促互進,有力的推動了政協的“三化”建設。

一是堅持與區人大之間採取雙方常委會議互請領導參加共同協商重大問題和平時互送文書加強溝通的較為規範的做法;同時在實踐中積極配合、在運作機制上積極探索,努力形成在人大通過重要決策之前的協商方面,在雙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規、法令的相互監督方面,在共同組織對“一府兩院”及政府各部門乃至在全社會實施有效監督方面逐步形成規範化、制度化、程序化的運作機制。

二是堅持與政府的多方合作。首先,與政府領導和相關部門共同組織和參與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與協商、視察;其次,堅持區長分工聯繫政協工作並定期向委員通報全區改革發展情況的制度,為政協委員知情知政,參政議政提供便利;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提案辦理制度。政府安排一名副區長分管提案辦理工作,重要提案有區長親自簽署辦理意見,在辦理過程中區政府與政協堅持共同立案以及交辦、承辦、督辦等制度,並採取定期協商座談、現場督辦、跟蹤督辦、視察督辦等多種形式辦理;同時積極爭取政府的理解和重視,在委員參加政協活動時,給予經費保障和交通便利等多方面支持,為政協工作創造和諧、寬鬆的環境和條件。

二、圍繞中心深度參與,服務發展協商議政

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也是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參政議政的第一要務。我們牢牢把握髮展這個根本任務,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深度服務於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積極協商議政,建言獻策。

(一)選準題。一是每年政協工作要點所確定的協商、調研視察議題均有80%以上是圍繞漢南經濟建設中心展開;二是每年年初選定課題前均到各專、工委和各界別調查摸底,初選課題與區委、政府協商確定;三是保持與區委、政府的聯繫,準確把握區委、區政府擬將開展的重大活動或重要工作,保持政協工作與黨政工作的一致性。四是區委根據不同時期中心工作的需要主動將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上的一些重大課題提交政協調查研究、徵求意見;五是對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重要問題長抓不懈,連年實施協商議政,如“三農”問題,開發區建設,招商引資工作,城鎮規劃與發展等。

(二)深調研。一是認真制定方案。每次調研都充分準備,要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調研的目的、內容、程序、方式方法等,確保調研切實可行,不走形式。二是注重廣泛的代表性。參與調研的人員包括涉及該項課題的政協委員,還包括與之相關的羣眾代表和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政府幹部和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力求參與面廣;調研的對象涵蓋區直、農場、街、鎮範圍,既有代表性的單位又有特異性的部門,力求調研面全。三是調研的形式多樣,既注重座談會、彙報會,更注重實地考察、現場查看和個別交談等。四是整個調研活動結束、調研報告形成後,再次與相關部門協商,再次與機關人員交流,保證調研不走樣,有實效。

(三)高層次協商座談。除每年一次的全體會議上協商討論政府工作報告等多項報告,並提出客觀真實的意見和建設性的建議外,在全會協商會上全體政協委員和區委、區政府的領導直接協商,圍繞中心工作,圍繞發展大計,圍繞廣大人民羣眾關注的熱點、重點問題協商議政,人大的領導也列席會議;每季度的協商座談會,區委、區政府的主要領導參加,涉及到的區委、區政府的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參加。正是基於每年的協商大會和每季度的協商會主要領導的參與,保證了協商座談會的高層面與高成效。

(四)真效果促進決策。不管是每年一次的政協全會還是每季度的協商大會,無論是專委的專題調研還是機關組織的綜合調研,所有的協商議政成果都能迅速的得到採用,真正轉化為成果。區委、區政府每次都是將這些協商議政的意見建議,建言立論,歸納整理,一方面責任分解到相關部門,迅速落實;一方面轉入決策程序,將它們作為政策研究、科學決策的重要參考和依據,保證了政協委員的勞動成果切切實實地發揮效力。

三、暢通渠道加大監督力度,拓寬領域增強監督效果

加大民主監督的力度、增強民主監督的效果,是人民政協所努力追求的。我們積極開拓,勇於創新,總結和堅持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民主監督形式,主要有:

一是開展民主評議。每年都通過現場視察、聽取彙報等具有較高的組織層次,針對性強的方式,有選擇地對一些行政部門或司法部門進行面對面的協商評議、提出批評和建議。同時,將民主評議的結果以政協組織的名義,送達黨委、人大、政府,作為對評議部門評價、考核的重要參考,使民主評議收到了良好的監督效果。

二是跟蹤提案辦理。提案辦理工作是政協履行民主監督職能最直接、最有成效的方式之一。每年提案交辦後,本會都會對有關部門的提案辦理情況檢查和監督。通過協商催辦、走訪跟蹤、組織視察、座談對話、聯合辦案等形式,促成提案人和提案承辦單位之間的溝通,推動有關部門認真辦理,力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覆”,以促進提案辦理質量的提高和提案作用的充分發揮。

三是委員受聘監督。政協委員接受有關部門的聘請,擔任執法監督員、行風評議員等職務,以及應邀參加黨政機關組織的廉政、執法、糾風等專項檢查活動,對有關部門執行政策法規、勤政廉政、行風建設、內部管理等事項進行監督評議,或者提出建議、批評和舉報等。

四是反映社情民意。人民政協發揮聯繫廣泛的優勢,運用各種信息渠道充分地、及時地把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反映給黨政領導機關。同時,加強信息的跟蹤反饋力度,使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的真知灼見能夠進入黨政決策程序,促進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在工作中,我們認真堅持了主席聯繫常委、常委聯繫委員的聯繫制度、較好地理順了委員隊伍內部的各種思想和情緒。認真堅持了季度一次的“委員活動日”,增強了廣大政協委員之間的聯繫和交流。同時,我們還認真堅持了半年一次的主席走訪委員制度,通過走訪委員,將委員反映的問題分門別類進行整理,以《委員之聲》專刊向區“四大家”領導及有關部門領導呈送參閲。如:中央1號文件頒發後,本會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圍繞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村級債務化解和村級組織運轉等三個方面出現的新問題報送了“中央1號文件頒發後農村出現的新情況及對策”的政協信息,引起了省、市領導的高度重視,得到省委副書記鄧道坤批示。此外,關於“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振奮人心”、“防治血吸蟲,任重而道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運行中要實行動態管理”的信息上報到全國政協並被採用,引起了國家有關部門的重視。

在實施和加強民主監督過程中,我們堅持做到:

一是堅持區委的領導。本會每年的常委專題協商會都邀請區委領導出席,對政協民主監督工作提出要求;平時工作中,主動向區委彙報民主監督工作情況,始終把政協的民主監督工作置於區委的正確領導之下。二是加強同區有關部門的聯繫。每年我們都邀請區委辦、政府辦和區各綜合部門領導就政協民主監督工作舉行座談,加強工作聯繫,徵求對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各專門委員會每年定期與相關部門聯繫、交流、商討工作,逐步使這種聯繫變成雙方自覺的行動。三是要注意發揮政協的整體功能。在協商討論、制定工作計劃、開展調研視察、提出提案和建議案、組織重要活動中,都充分考慮如何體現和突出民主監督的特色,有意識地加重民主監督的分量,加大民主監督的力度。四是注意突出重點。我們堅持既積極工作又量力而行的原則,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緊緊抓住那些事關全局、黨和政府亟待解決的、人民羣眾普遍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特別是國家大政方針和本地區重大戰略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通過民主監督的方式,推進問題的解決、工作的實施、目標的實現。五是注意把握好監督的“度”。準確把握政協民主監督在整個國家監督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運用政協民主監督的基本方式深入調研摸清情況,多提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而不是“直接督辦”,始終堅持“獻策而不決策、出力而不包辦、盡職而不越位、幫忙而不添亂、切實而不表面”。

四、完善制度,提高素質,夯實政協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的基礎

(一)加強政協章程學習,堅持按章程開展工作。全國政協十屆二次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修正案》。本會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學習貫徹<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協組織、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廣大政協委員認真學習貫徹,在全去廣泛開展了一次人民政協理論、政策和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推動了全區政協工作的發展。章程頒佈後,本會除組織機關幹部和部分政協委員參加市政協組織的各種學習貫徹章程活動外,還通過組織集中學習、宣講輔導、座談交流等形式加以推動,使學習生動活潑、富有成效。通過學習,政協機關幹部理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加強制度建設,促進政協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我們按照“實事求是,切實可行”的原則,對有關工作制度進行了修改、補充、完善。如堅持“三會一課”及民主生活會制度,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定,使政協工作有章可循;堅持主席督辦重點提案制度,使提案的交辦、督辦、考核、獎懲等都有了明確的規定,等等。這些制度的堅持和完善有效地促進了政協工作的規範花、制度化、程序化建設。

(三)加強機關建設,提升服務水平。針對政協機關工作實際,我們按照求真務實的要求加強了機關建設。一是不斷加強機關內部的紀律性,嚴格要求,嚴格管理,提高機關的整體戰鬥力,為履行好政協職能服務,營造了一個和諧團結的環境;二是針對機關服務工作政治性強、涉及面廣,加強了聯繫和協調,做到工作更細心,態度更熱心,服務更盡心;三是始終堅持學習,開拓創新,在政協各項工作中注重培養知實情、重落實,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的精神;四是在工作中爭取好中求優,優中求實,追求卓越,真正做到求真務實。

存在的問題和今後努力的方向

1、協商於決策之前的制度保障和形成的規範化程序方面還有許多欠缺。

2、民主監督如何更有效、更有力的發揮作用還有待從制度上着手,建立長久、可行、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

3、政協機關幹部的選拔、培養、使用還要進一步加強,黨外幹部的培養使用,特別是選拔優秀黨外幹部擔任實職的力度還要進一步加大。

二00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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