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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夥協議書(精選15篇)

入夥協議書(精選15篇)

入夥協議書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有關法律法規及本企業合夥協議的有關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就新入夥人入夥這一事宜,制定本協議:

入夥協議書(精選15篇)

第一條 合夥人基本情況

1、.新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這裏的內容取決於{{新合夥人}})

2、.原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這裏的內容取決於{{原合夥人}})

第二條 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本合夥是由上述原合夥人共同出資,以                    目的而結成的。合夥的期限為自簽約之日起      年。合夥已經在工商部門完成登記,營業執照註冊號為                    ,屬於普通合夥企業,由和      作為合夥負責人按照授權處理日常合夥事務。

第三條 新合夥人出資情況

1、新合夥人的出資方式為以貨幣出資,出資額為      元人民幣(大寫:            )。

2、新合夥人的出資義務應在   年   月   日前履行完畢,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畢的,                                        。

第四條 合夥關係

新合夥人成為合夥人之日起,合夥各方應秉承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承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 新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1、新入夥的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新合夥人的利潤分配方法為:                                        。

3、債務承擔

(1)新合夥人同意對加入合夥之前的所有債務承擔償付義務。原合夥人需要將個人合夥的經營狀況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對於未告知的債務,新合夥人不需要承擔償付義務。如新合夥人對外予以償付的,則可以向其它合夥人進行追償。

(2)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入夥日起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 退夥情形

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1)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 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 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轉讓出資的規定

允許新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新合夥人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徵得其他合夥人的同意。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也不同意受讓的,新合夥人按退夥處理。

第八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4、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的,本條依然有效。

第九條 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協議期限屆滿,各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      年。

第十條 其他

1、 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夥人和原合夥人簽字生效。

2、本協議未規定事宜或與法律法規相違背事項,以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這裏的內容取決於{{新合夥人}})

(這裏的內容取決於{{原合夥人}})

入夥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4、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_______________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2)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3)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註冊資金(本)_____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4)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_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_______________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_______________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以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是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_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是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以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夠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蔘於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入夥協議書 篇3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國鄭州市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以下簡稱"原有限合夥人",乙方與丙方在下文中合稱為"原合夥人")

丁:______________

(丁以下簡稱"新合夥人")

鑑於:

1、為方便甲方開設銀行賬户,保障新合夥人資金安全,其他投資人將以新入夥之方式,與甲方、乙方及丙方共同簽署本《入夥協議》,成為新甲方之新合夥人。

2、原合夥人已於年月日共同簽署(以下簡稱"《合夥協議》")。新設立的甲方中,乙方認繳出資人民幣萬元,丙方認繳出資人民幣萬元,且乙方為甲方之普通合夥人即執行事務合夥人,丙方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

3、新合夥人丁同意簽署本《入夥協議》,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並接受《有限合夥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

4、原合夥人乙方與丙方一致同意接受丁X入夥併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限合夥協議》之規定,按

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之原則,新合夥人丁X、原合夥人乙方和丙方及

甲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入夥協議》,以昭共同信守。

一、新合夥人認繳出資及繳付

1、新合夥人基本情況:______________

(1)名稱/姓名:______________

(2)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3)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

2、新合夥人性質:有限合夥人

3、認繳出資額:______________

新合夥人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

4、繳付期限:______________

新合夥人的認繳出資,應在普通合夥人通知的期限內一次性繳付。

二、新合夥人簽署本《入夥協議》即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新合夥人應按照甲方普通合夥人乙方之書面指令,於年月日前,將其認繳出資額人民幣(大寫)萬元支付至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户:

户名:______________(有限合夥)

開户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

三、新合夥人丁X認可甲方《有限合夥協議》並同意接受該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與原有限合夥人丙方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四、新合夥人入夥後在甲方的出資比例按照該新合夥人認繳出資佔甲方總認繳出資的比例計算。屆時,原合夥人及所有新入夥之有限合夥人共同簽署修訂後之《(有限合夥)有限合夥協議之補充協議》。

五、本《入夥協議》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送工商登記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入夥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七、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合夥)(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蓋章)

丙方:______________(簽署)

丁(簽署/蓋章):______________

入夥協議書 篇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 為方便甲方註冊及開設銀行賬户,保障新合夥人資金安全,原合夥人註冊設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投資人將以入夥之方式,與甲方簽署本《入夥協議》,成為甲方之新有限合夥人。

2、 新合夥人乙方現同意簽署本《入夥協議》,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並接受《合夥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

一、 新合夥人認繳出資及繳付

1、 新合夥人基本情況:

(1) 名稱/姓名:_______________

(2) 營業執照/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3)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2、 新合夥人性質:有限合夥人

3、 認繳出資額:

新合夥人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

4、 繳付期限:

5、 新合夥人的認繳出資,應在普通合夥人通知的期限內一次性繳付。

二、 乙方簽署本《入夥協議》即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新合夥人應按照甲方普通合夥人之書面指令,於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其認繳出資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支付至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包括支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乙方認可甲方《合夥協議》並同意接受該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與原有限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四、 乙方入夥後在甲方的出資比例按照乙方實繳出資佔甲方總實繳出資的比例計算。

五、 本《入夥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送工商登記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本《入夥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七、 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字)

入夥協議書 篇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_________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夥人和原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新合夥人履行出資義務,即成為________________的合夥人。

二、新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新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

出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新合夥人承認原合夥企業所有協議,與原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四、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夥人和原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新合夥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

原合夥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

入夥協議書 篇6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經營場所

第四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聘請 為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全權負責經營管理。

第五條:原合夥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為甲方),分別是:

1、 ________,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繫方式: 。

2、________,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繫方式: 。

第六條:新合夥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________,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繫方式: 。

第七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佰壹拾捌萬元整,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50%。

第八條:乙方出資分兩次付清。第一次於________年 月 日預付人民幣伍拾萬元整;第二次在________年 月 日之前將餘款全部付清。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為本合夥的合夥人。乙方入夥後即以其50%的股份比例享有入夥後的各項合夥人之權益,承擔入夥後各項合夥人之義務。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出具《新合夥人出資證明》貳份,壹份由甲方持有,壹份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一條:利潤分配,以乙方佔X50%的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此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乙方入夥前涉及任何糾紛及遺留問題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入夥前所有債務亦均由甲方負責清償,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和債務。若乙方因入夥前之糾紛、遺留問題和債務承擔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必須全額賠償乙方之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入夥後的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夥人所佔股份比例為據,按股份比例承擔。

第十四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夥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五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夥業務,甲方必須積極協助。其權限是: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產品(貨物),購進常用物品(貨物);

3、負責全礦職工安排、銷售、財務管理等,甲方應積極做好上層關係、周邊關係、當地糾紛等事宜,但不得干擾乙方進行正常經營管理,盡最大努力保證正常生產經營。

4、財務管理方式:乙方應每月結算公佈一次財務的盈餘分配表和財務支出分攤表。要每月及時在下個月3日前公佈公攤費用,重大資金開支必須向全體合夥人商議後,方可開支。

5、煤炭銷售價格需經全體合夥人統一議價後方可定價銷售,合夥人以外的購貨人必須以現金形式購買煤炭方可發貨。合夥人購買煤炭每月結帳付清,逾期不支付貨款將從股本資金中扣除,不能有任何拖欠理由。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每 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夥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十七條:全體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應依照本協議,認真履行工作職能及合夥人之義務,非合夥事務執行人或未經授權禁止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甲方應保證在乙方入夥後,開採時間達兩年以上,假如因政策原因、政府行為等任何原因不能保證在乙方入夥後兩年的開採時間,則自停礦之日起,每少一年,甲方必須按每年人民幣陸拾萬元向乙方退還入夥股本金,此款必須在一週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若甲方逾期不予退還股本金,第逾期一日,按未退還之股本金數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支付違約金 元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損失。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協議簽訂地北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壹式叁份,各合夥人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合夥人(甲方): 新合夥人(乙方):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附件:

新合夥人出資證明

本合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組建,根據本協議書特發放此證。

茲證明龍是繳清全部出資款的所有人,其出資額為人民幣壹佰壹拾捌萬元整,佔全體合夥人總出資額的50%。

本出資證明經原合夥人與新合夥人確認為有效。

特此為證。

原合夥人(甲方): 新合夥人(乙方):

年 月 日

(此證明需全體原合夥人簽字並加蓋公司章、財務章)

入夥協議書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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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乙方:住址: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註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2)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3)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註冊資金(本)_____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4)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2)檢查公司財務;(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入夥協議書 篇8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______________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

1、 為方便甲方註冊及開設銀行賬户,保障新合夥人資金安全,原合夥人註冊設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投資人將以入夥之方式,與甲方簽署本《入夥協議》,成為甲方之新有限合夥人。

2、 新合夥人乙方現同意簽署本《入夥協議》,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並接受《合夥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

一、 新合夥人認繳出資及繳付

1、 新合夥人基本情況:__________

(1) 名稱/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營業執照/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新合夥人性質:__________有限合夥人

3、 認繳出資額:__________

新合夥人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

4、 繳付期限:__________

5、 新合夥人的認繳出資,應在普通合夥人通知的期限內一次性繳付。

二、 乙方簽署本《入夥協議》即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新合夥人應按照甲方普通合夥人之書面指令,於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其認繳出資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支付至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户: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包括支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乙方認可甲方《合夥協議》並同意接受該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與原有限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四、 乙方入夥後在甲方的出資比例按照乙方實繳出資佔甲方總實繳出資的比例計算。

五、 本《入夥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送工商登記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本《入夥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七、 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入夥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______________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範圍包括煙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______________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

入夥協議書 篇10

個人新入夥協議書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經營場所:

第四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聘請    為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全權負責仁裏煤礦的經營管理。

第五條:原合夥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為甲方),分別是:

1、,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繫方式:            。

2、,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繫方式:            。

第六條:新合夥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繫方式:            。

第七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佰壹拾捌萬元整,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50%。

第八條:乙方出資分兩次付清。第一次於XX年月日預付人民幣伍拾萬元整;第二次在XX年月日之前將餘款全部付清。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為本合夥的合夥人。乙方入夥後即以其50%的股份比例享有入夥後的各項合夥人之權益,承擔入夥後各項合夥人之義務。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出具《新合夥人出資證明》貳份,壹份由甲方持有,壹份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一條:利潤分配,以乙方佔仁裏煤礦50%的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此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乙方入夥前涉及仁裏煤礦的任何糾紛及遺留問題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入夥前仁裏煤礦的所有債務亦均由甲方負責清償,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和債務。若乙方因入夥前之糾紛、遺留問題和債務承擔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必須全額賠償乙方之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入夥後的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夥人所佔仁裏煤礦的股份比例為據,按股份比例承擔。

第十四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夥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五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夥業務,甲方必須積極協助。其權限是: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仁裏煤礦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物品(貨物);

3、負責全礦職工安排、銷售、財務管理等,甲方應積極做好上層關係、周邊關係、當地糾紛等事宜,但不得干擾乙方進行仁裏煤礦的正常經營管理,盡最大努力保證仁裏煤礦的正常生產經營。

4、財務管理方式:乙方應每月結算公佈一次財務的盈餘分配表和財務支出分攤表。要每月及時在下個月3日前公佈公攤費用,重大資金開支必須向全體合夥人商議後,方可開支。

5、仁裏煤礦的煤炭銷售價格需經全體合夥人統一議價後方可定價銷售,合夥人以外的購貨人必須以現金形式購買煤炭方可發貨。合夥人購買煤炭每月結帳付清,逾期不支付貨款將從股本資金中扣除,不能有任何拖欠理由。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每   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夥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十七條:全體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應依照本協議,認真履行工作職能及合夥人之義務,非合夥事務執行人或未經授權禁止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甲方應保證在乙方入夥後,仁裏煤礦的開採時間達兩年以上,假如因政策原因、政府行為等任何原因不能保證在乙方入夥後仁裏煤礦兩年的開採時間,則自仁裏煤礦停礦之日起,每少一年,甲方必須按每年人民幣陸拾萬元向乙方退還入夥股本金,此款必須在一週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若甲方逾期不予退還股本金,第逾期一日,按未退還之股本金數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支付違約金         元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損失。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協議簽訂地北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壹式叁份,各合夥人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合夥人(甲方):         新合夥人(乙方):

簽訂地點:  

年月日

附件:

新合夥人出資證明

本合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組建,根據本協議書特發放此證。

茲證明龍政紅是仁裏煤礦繳清全部出資款的所有人,其出資額為人民幣壹佰壹拾捌萬元整,佔全體合夥人總出資額的50%。

本出資證明經原合夥人與新合夥人確認為有效。

特此為證。

原合夥人(甲方):         新合夥人(乙方):

年月日

(此證明需全體原合夥人簽字並加蓋公司章、財務章)

入夥協議書 篇11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於 年 月 日在中國鄭州市簽署:

甲方: (有限合夥)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

(丙方以下簡稱“原有限合夥人”,乙方與丙方在下文中合稱為“原合夥人”)

丁方:

(丁方以下簡稱“新合夥人”)

鑑於:

1、為方便甲方開設銀行賬户,保障新合夥人資金安全,其他投資人將以新入夥之方式,與甲方、乙方及丙方共同簽署本《入夥協議》,成為新甲方之新合夥人。

2、原合夥人已於 年 月 日共同簽署《 》(以下簡稱“《合夥協議》”)。新設立的甲方中,乙方認繳出資人民幣 萬元,丙方認繳出資人民幣 萬元,且乙方為甲方之普通合夥人即執行事務合夥人,丙方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

3、新合夥人丁方現同意簽署本《入夥協議》,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並接受《有限合夥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

4、原合夥人乙方與丙方一致同意接受丁方入夥併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限合夥協議》之規定,按

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之原則,新合夥人丁方、原合夥人乙方和丙方及

甲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入夥協議》,以昭共同信守。

一、新合夥人認繳出資及繳付

1、新合夥人基本情況:

(1) 名稱/姓名:

(2) 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3) 地址/住址:

2、新合夥人性質:

有限合夥人

3、認繳出資額:

新合夥人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

4、繳付期限:

新合夥人的認繳出資,應在普通合夥人通知的期限內一次性繳付。

二、新合夥人簽署本《入夥協議》即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新合夥人應按照甲方普通合夥人乙方之書面指令,於 年 月 日前,將其認繳出資額人民幣(大寫) 萬元支付至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户:

户名: (有限合夥)

開户行:

賬號:

三、新合夥人丁方認可甲方《有限合夥協議》並同意接受該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與原有限合夥人丙方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四、新合夥人入夥後在甲方的出資比例按照該新合夥人認繳出資佔甲方總認繳出資的比例計算。屆時,原合夥人及所有新入夥之有限合夥人共同簽署修訂後之《 (有限合夥)有限合夥協議之補充協議》。

五、本《入夥協議》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送工商登記部門,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入夥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七、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有限合夥)(蓋章)

乙方: (蓋章)

丙方:(簽署)

丁方(簽署/蓋章):

入夥協議書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 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夥為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户。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五條: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夥的字號、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六條:個體工商户字號:

第七條:經營場所:

第八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聘請 為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薪金 。其權限如下:

1、

2、

3、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僅限於協議的約定。

第八條:合夥期限為 年。(如果不需要,可刪除)

第三章 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信息。

第九條:原合夥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為甲方),分別是:

1、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現住所 ,聯繫方式:。

2、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現住所 ,聯繫方式:。

第十條:新合夥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現住所 ,聯繫方式:。

第四章 新合夥人(乙方)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 %。

第十二條: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為本合夥的合夥人。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出具《新合夥人出資證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潤分配、債務承擔方式。

第十五條:利潤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夥人的 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夥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乙方承認原合夥所有協議,與甲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 。

第十九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夥業務,任職合夥的經理職務,薪金 。其權限是: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夥企業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

其他合夥事務由甲方負責執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在 期內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夥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夥事務過程中,可以針對各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如發生爭議,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表決。

第二十二條:合夥人對合夥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

表決方式。

第七章 禁止行為。

第二十四條:在聘請 作為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期間,應依照本協議,在全體合夥人決議授權的範圍內履行工作職能,禁止下列行為:

1、禁止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

3、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任職合夥經理職務期間,如違返本協議的約定,給各合夥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照合夥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並承擔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 違約責任。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正、變更或補充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持有人情況如下:

1、

2、

3、

4、

5、

第三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夥人:原合夥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原合夥人: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附件一:

新合夥人出資證明

本合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組建,根據《合夥協議》及《入夥協議》發放此證。

茲證明 是合夥經營 (字號)繳清全部出資款的所有人,其出資額為人民幣 萬元,佔全體合夥人總出資額的 %。

本出資證明經 方為有效。

特此為證。

年 月 日

(此證明需全體原合夥人簽字並加蓋公司章、財務章)

入夥協議書 篇13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聘請 為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全權負責_______的經營管理。

第五條:原合夥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為甲方),分別是:

1、 ________,男,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所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男,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所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新合夥人(以下簡稱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所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佰壹拾捌萬元整,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_______%。

第八條:乙方出資分兩次付清。第一次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預付人民幣伍拾萬元整;第二次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將餘款全部付清。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為本合夥的合夥人。乙方入夥後即以其_______%的股份比例享有入夥後的各項合夥人之權益,承擔入夥後各項合夥人之義務。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出具《新合夥人出資證明》貳份,壹份由甲方持有,壹份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一條:利潤分配,以乙方佔____________%的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此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乙方入夥前涉及_______的任何糾紛及遺留問題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入夥前_______的所有債務亦均由甲方負責清償,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和債務。若乙方因入夥前之糾紛、遺留問題和債務承擔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必須全額賠償乙方之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入夥後的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夥人所佔_______的股份比例為據,按股份比例承擔。

第十四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夥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五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夥業務,甲方必須積極協助。其權限是: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_______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物品(貨物);

3、負責全礦職工安排、銷售、財務管理等,甲方應積極做好上層關係、周邊關係、當地糾紛等事宜,但不得干擾乙方進行_______的正常經營管理,盡最大努力保證_______的正常生產經營。

4、財務管理方式:乙方應每月結算公佈一次財務的盈餘分配表和財務支出分攤表。要每月及時在下個月3日前公佈公攤費用,重大資金開支必須向全體合夥人商議後,方可開支。

5、_______的煤炭銷售價格需經全體合夥人統一議價後方可定價銷售,合夥人以外的購貨人必須以現金形式購買煤炭方可發貨。合夥人購買煤炭每月結帳付清,逾期不支付貨款將從股本資金中扣除,不能有任何拖欠理由。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每 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夥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十七條:全體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應依照本協議,認真履行工作職能及合夥人之義務,非合夥事務執行人或未經授權禁止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應保證在乙方入夥後,_______的開採時間達兩年以上,假如因政策原因、政府行為等任何原因不能保證在乙方入夥後_______兩年的開採時間,則自_______停礦之日起,每少一年,甲方必須按每年人民幣陸拾萬元向乙方退還入夥股本金,此款必須在一週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若甲方逾期不予退還股本金,第逾期一日,按未退還之股本金數額3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支付違約金 ________元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損失。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協議簽訂地北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壹式叁份,各合夥人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新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入夥協議書 篇1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           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為方便甲方註冊及開設銀行賬户,保障新合夥人資金安全,原合夥人註冊設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投資人將以入夥之方式,與甲方簽署本《入夥協議》,成為甲方之新有限合夥人。

新合夥人乙方現同意簽署本《入夥協議》,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並接受《合夥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

新合夥人認繳出資及繳付

新合夥人基本情況:

名稱/姓名: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新合夥人性質:有限合夥人

認繳出資額:

新合夥人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

繳付期限:

新合夥人的認繳出資,應在普通合夥人通知的期限內一次性繳付。

乙方簽署本《入夥協議》即成為甲方之有限合夥人。新合夥人應按照甲方普通合夥人之書面指令,於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其認繳出資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支付至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包括支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認可甲方《合夥協議》並同意接受該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與原有限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乙方入夥後在甲方的出資比例按照乙方實繳出資佔甲方總實繳出資的比例計算。

本《入夥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送工商登記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入夥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字)

入夥協議書 篇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 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夥為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户。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五條: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夥的字號、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六條:個體工商户字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X條: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聘請______為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薪金__________________。其權限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僅限於協議的約定。

第八條:合夥期限為______年。(如果不需要,可刪除)

第三章 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信息。

第九條:原合夥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為甲方),分別是:

1、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新合夥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新合夥人(乙方)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______%。

第十二條: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為本合夥的合夥人。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出具《新合夥人出資證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潤分配、債務承擔方式。

第十五條:利潤分配,以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夥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乙方承認原合夥所有協議,與甲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夥業務,任職合夥的經理職務,薪金____________。其權限是: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夥企業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事務由甲方負責執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在 期內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夥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夥事務過程中,可以針對各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如發生爭議,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表決。

第二十二條:合夥人對合夥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____________表決方式。

第X章 禁止行為。

第二十四條:在聘請 作為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期間,應依照本協議,在全體合夥人決議授權的範圍內履行工作職能,禁止下列行為:

1、禁止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

3、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任職合夥經理職務期間,如違返本協議的約定,給各合夥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照合夥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並承擔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 違約責任。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正、變更或補充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持有人情況如下:

1、

2、

3、

4、

5、

第三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夥人:____________ 原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原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標籤: 協議書 入夥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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