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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承包協議書(精選15篇)

合夥承包協議書(精選15篇)

合夥承包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___

2、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為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賬户上流轉,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每 (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1、 2、3。

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簽名:_________

乙簽名:_________

丙簽名: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承包協議書 篇2

甲方:中國石化湖南分公司邵陽市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湖南天成油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甲方為擴大、完善其在邵陽市區域範圍內的銷售網點,現本着合作贏的原則,經與乙方平等協商,現就委託乙方代辦加油站的審批手續、代辦徵地手續,代為承建加油的相關事宜,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邵陽市區域範圍內承建四個加油站、其中邵東縣城內兩個,邵陽市城區近期規劃控制區內兩個,四個加油站的建設地點分別為:

二、甲方委託乙方承建的加油站,乙方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1、負責徵地拆遷及國土、規劃、環保等部門的報批手續。

2、負責到省、市、縣等商務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3、負責按設計圖紙建設好加油站。

4、負責為完成上述三項工作出資。

三、乙方在報批和承建加油站的過程中的具體職責為:

1、提供給乙方建設加油站的站點,必須是經商務部門合法批准的,納入規劃佈局範圍內的站點,並應向乙方提供全部與之相關文件及資料。

2、負責提供乙方辦理加油站建設的徵地、報批、承建所需的合法的書面委託和相關手續。

3、本條第1款和第2款規定的相關手續、資料,甲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

4、負責將委託乙方辦理的全部事項報經上級主管的批准同意,本協議的效力不因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是否批准而受影響。

5、負責自乙方將加油站建成並經驗收合格之日起60日內按市場價格予以收購,並付清全部款項。

四、為避免惡競爭,甲方不得再在乙方建設和經營的加油站周邊再布點建設新的加油站。

五、本協議涉及雙方商業祕密,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對外泄露。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生效,至加油站的建成交由甲方收購和付清購買款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合夥承包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

法人:______

電話:

乙方:_________

法人:

為合理開採____鉛鋅礦。本着雙方真誠合作之態度,經過雙方協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雙方合作期限及付款方式

本協議雙方合作時間為__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_日。暫定合作期限為___年。

合作利潤分配為:

二、甲方義務及責任

1.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做好礦山開採的各項協調工作,使開採工作順暢進行,同時負責工程所有爆破器材供應不受影響,並委派一位公司人員協調搞好礦所在地縣、鎮、村間的協調合作(該人員的工資由乙方負責),並及時將一些棘手、突出的問題及時同公司進行溝通、彙報解決。

2.在合作開採之前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並予以解決,若由於某種原因而造成礦山停工一個月,則由甲方同乙方協商予以乙方進行適當的補貼。如造成停工三個月或以上則由甲方進行適當的經濟補償,同時順延合作期限日期來填補缺失合作時間。

3.甲方在乙方未能按合作期限付款沒有兑現時,則有權令乙方在規定時間內交清所欠款項,若乙方仍不能按時如約交付,甲方有權令其停工,或在規定期限外中止合作的延續。

4.由於礦山目前需要重新進行線路改造及新設電路,甲方應承擔其變壓器及線路的'安裝及工程50%費用;在合作開發期限內,不得以任何藉口,將乙方所涉及開採的地段再予第三方合作,並同時委派一名會計協調乙方礦山賬目的管理工作。

5.甲方在同乙方合作期間如果將礦山賣出,則賠付乙方全部工程款及礦山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另外一次性支付給乙方__萬元,作為對乙方的經濟補償。若在第二年將礦山賣出,則第一年乙方支付的合作款__萬元不予退還,但對乙方全部工程價款及礦山發生的有關費用予以賠付,同時一次性支付__萬元作為對乙方的經濟補償。在甲方出讓該礦山時,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乙方的購買意向。

三、乙方義務及責任

1.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派人進駐礦山開展相應的準備工作。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礦山內外的協調工作,遵紀守法,照章納税。由此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同時配合甲方做好礦山及選礦、出售等各項賬目、税費工作。

3.乙方進入礦山後,應獨資開採、選礦等工作並承擔礦山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同時承擔由於人為或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責任及發生的相關費用,並承擔線路改造重建工程費用的50%。

4.礦山在正式開採後,應積極主動購買施工及相關管理人員人身安全保險,完善礦山各項管理設施,配合甲方處理好其內外協調工作,並同公司及時進行溝通交流,達成步調一致,確保礦山工作正常開展。

5.在甲方轉讓礦山已成事實後,乙方若無購買意向,應積極配合甲方轉讓工作外,如果沒有得到甲方在本合同所規定的賠償款項情況下,有權拒絕退出礦山,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傷害,並有權進行礦山繼續正常開展工作。

四、其他條款

1.甲方採礦權證基本情況:採礦權人、名稱、有效期、礦區範圍拐點座標。以上採礦許可證礦區範圍拐點座標拐點確定的範圍,標高從__米至__米,為雙方合作開採的區域。在合作期間,甲方不得自行再開採或許可第三人開採。

2.甲方負責礦山開採所需要的一切手續。

3.礦山的開採方式,由乙方根據相關資料,在礦區座標拐點及標高範圍內自行安排,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要確保安全生產。

4.與政府相關部門、當地村民之間的關係協調由甲方指派專門人員完成,乙方予以配合。因甲方手續及政府政策性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由甲方協調與政府關係,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因乙方自身生產經營的原因,需要甲方協調相關關係的,該費用由乙方負擔。如屬於甲乙雙方共同職責範圍內所產生的,確有必要的招待費用,經雙方認可後,共同予以均攤。

乙方負責甲方派出人員及會計的工資。5.甲方確保對合作的礦區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不存在權利障礙或糾紛。在簽署本合同時,符合公司的內部決策程序的要求,已徵得公司股東會成員的同意,代表人有權代表公司簽訂本協議。甲方確保不存在第三方對本合同的履行提出權利妨礙。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符合公司的內部決策程序的要求,已徵得公司股東會成員的同意,代表人有權代表公司簽訂本協議。

6、甲方確保礦區道路、坑口、礦場及其他生產佔地、佔林的合法有效手續及使用權;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

7.如線路、炸藥庫需要改造,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均攤。

8.考慮到乙方開採投入成本大,風險高,通過乙方的努力,已發現主礦體,達到規模開採條件時,甲方在合作期間內原則上不將礦山轉與他人。

9.關於其他違約責任,在本合同中沒有體現的,依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安排。

10.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完善的地方,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二0__年五月六日

合夥承包協議書 篇4

第一條 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1、名稱:重慶小師兄餐飲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2、辦公住址:重慶市南坪商業大廈27-7

3、合夥企業協議生效前全額資產持有人:潘厚華

4、經營範圍:餐飲策劃、管理諮詢及相關業務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日期: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乙方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甲方 出資額度(目前品牌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折算投資 )的出資方式(品牌股份合夥),佔股比例 。

乙方 出資額度 (其中40萬元作為投資16℃砂鍋菜旗艦店,具體細節詳見小師兄公司與16℃品牌合夥人簽訂的協議,投資該款項後,乙方享有16℃合夥人簽訂協議的約定收益)出資方式 ,佔股比例 。

合夥款項繳付期限

1、首期款項 元,於 年 月 日前,按甲方指定賬號匯款,甲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證。

2、餘款 元,於 年 月 日前,按甲方指定賬號匯款,甲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證。

3、乙方合夥款項如數完結,合夥協議的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正式生效,逾期合夥協議自動失效。

第四條 分紅約定及生活補貼

1、甲乙雙方約定 分紅一次,分紅前,公司運營賬户需留足公司流動資金 元,作為次年度公司的運轉資金。

2、合夥協議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並正常運轉的情況下,甲乙雙方約定每月從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 元,作為甲乙雙方的生活補貼。

第五條 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若任一合夥方不願承擔風險,按自動退夥處理,自動退夥,不作任何補償及分割合夥企業財產。

第六條 合夥企業法人代表 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閲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在合夥代表的授權下執行公司一切事務。

第七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雙方協商達成統一意見,如無法達成意見時,按法人代表行使職權,但因其決議帶來的損失由決議人承擔,本協議對合夥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投資公司其他增值項目或相關項目。

第九條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除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夥人以其合夥企業資源對外簽訂的與本企業收益無關的合同,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夥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夥人辦理退夥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夥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一條 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 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三)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夥人退夥。

第十六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企業嚴重損失或嚴重影響的;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願意成為合夥人;

(二)合夥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夥人的其他情形。

合夥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八條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九條 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二十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 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夥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税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夥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合夥企業註銷後,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夥人對合夥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或者合夥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的(除投資項目時,已通知合夥方,合夥方不願投資的項目),該收益歸合夥企業所有;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二十七條 其他

(一)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完善協議第三條約定後生效。

以下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 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乙 方: 身份證號:

合夥承包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互惠共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合夥宗旨

雙方的共同目標是以推進OUBISHI歐比時品牌的知名度、影響力和利潤率為已任,通力合作,誠信服務,實現銷售目標的增長。

第二:合作經營項目和店鋪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合夥的方式

1、 甲方負責店鋪的統一形象設計、裝修、負責貨品的供應、物流、廣告宣傳、人員培訓、促銷政策、數據庫管理和庫存處理。

2、 乙方負責店鋪日常的營運管理和業績目標的達成。

第四: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以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以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未交金額付銀行利息。或按6個月從工資中分攤出來計入出資額。

3、本次合夥人的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屬於專款專用,雙方不得隨意分割或他用。一方私自他用將視合同終止。

第六: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利潤分析盈虧表為依據,按______比例分配,甲方分配比例______,乙方分配比例________。

2、 利潤分配核算時間分為春夏、秋冬兩季,8月份核算春夏利潤,進行分配,明年2月份核算秋冬,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利潤分析盈虧表為依據,按______比例承擔,甲方承擔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

4、店鋪是自負盈虧,所有的費用包括房租、轉讓費、水電費、税收、工資福利、日常維護開支費用等開支;貨品成本計算:當季新款按照4折,配飾5折,前一年的老款按照3折成本計算,前二年的按照2折成本計算。新款庫存貨品按照3折回倉,剩餘1折計入庫存費用。店鋪的經營利潤來自正常貨品銷售利潤、公司代銷貨品的利潤分成和庫存銷售的利潤等。經營利潤=銷售收入-(成本費用支出+貨品成本-庫存成本)。

第七: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 入夥:1、需承認本協議;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任何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人以外的進行賠償。

3、 出資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

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八: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甲方權利:1、複核合夥業務的年度業績目標及成本預算,並月度業績目標及成本預算;2、制定促銷政策;3、負責店鋪的形象外觀設計和品牌推廣以及陳列道具;4、定時聽取雙方業務進展報告;5、定時審核經營數據;6、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2、乙方權利:1、制定雙方業務的年度業績目標及成本預算,並月度業績目標及成本預算;2、負責賣場商品管理和人員管理;3、依據工作流程進行銷售數據及VIP數據管理;

4、制定賣場人員培訓計劃及晉升計劃;5、實現業績目標的達成;6、賣場庫房管理;7、促銷政策的執行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禁止行為

1、 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其非正常業務獲利歸合夥

人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 禁止合夥人未經雙方同意再加入其他合夥人。

4、 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成員簽訂私下合同。

5、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人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因以下事由之一合夥可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清算,並繳_____________中間人蔘與清算;2、清算後

如有盈餘,則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利潤;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第十一: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或遭遇不可抗力的事件,比如,火災、被盜等,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本協議自訂立日起效。

第十三: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五: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承包協議書 篇6

股東甲:王榮

股東乙:楊偉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經營“神木縣永興鄉曹莊煤礦,”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信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神木縣永興鄉曹莊煤礦 經營地址:神木縣永興鄉胡莊溝石壕岔村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煤炭開採、銷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永久。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股東甲以現金方式出資捌拾萬元(¥800000)元,股東乙以現金方式出資捌拾萬元(¥800000)。甲、乙又方各佔投資總額的50%。

2、 合夥人的出資,於20__年6月27日以前交齊。

3、 本合夥出資各佔投資總額的50%,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4、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股東甲作為合夥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職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户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並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資待遇。

2、股東乙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額度(500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扣除店裏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税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即每人一半)平均分配預支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上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

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股東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股東甲: 年 月 日

股東乙: 年 月 日

合夥承包協議書 篇7

___________伴侶:

全國全國,姓名年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性

(所有的合作伙伴通過上述物品的順序)

第一個目的的夥伴關係

第二個合夥和工程範圍多人合夥經營協議書

第三屆的夥伴關係

全國年時期的合作,自從一月以來________一天,全國全國全國年迄今為止。

第四的數量、方式和時間限制

1。合作伙伴____________(人名)的方法來投資,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其他合夥人都列在秩序以上)

2。每個合夥人的貢獻,在一月份全國年全國____________日期之前付清,過期或不付清,未付的金額的數目應支付銀行利息和賠償由此產生的損失。

3。項目總投資人民幣____________每夥伴。合夥人在合夥企業的貢獻,共同財產,不能自由地請求師、終止後,各合夥人合夥企業的出資由個人還有待恢復。

第三分配的收入和債務的義務

1。盈餘分配給全國為依據,分攤。

2。債務的假設:先由合夥企業財產償還債務的伴侶,合夥企業財產不足以支付債務,對合作夥伴____________作為基礎,按比例的熊。

第六條的職業,退出合夥,則轉移的資本多人合夥經營協議書

1。職業:①合同被認可;②約定由所有合夥人;③實施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2。可悲的是,必須有合理的理由:①②被撤回;沒有不利退夥退出合夥企業;③全國月前並通知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後,由所有合夥人;④退出本物業的狀況時,無論從白區退卻的結算方式,在投資者資金結算;⑤在自己的未經同意退出本合同對合夥企業的損失,並應得到補償。

3。傳輸:允許轉讓資助他們的投資夥伴。合夥人可以優先獲得轉讓權利,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稱,第三人稱,根據職業治療或治療退出轉會的人。

文章的合作伙伴和其他權利的頭的合作伙伴

1.____________負責合夥企業。權限是:①對外業務,進入合同;②持續的管理;③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售產品(貨物),購買普通商品;④清償合夥企業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作伙伴的權利:①參加管理責任;②合夥企業的業務合作伙伴來聽這個報告;檢查;④書籍和業務合作伙伴共同決定重要的事情。

第八條第被禁止的行為

1。沒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私人夥伴開展經營活動,在合夥的名字,正如他們利益屬於合夥業務,根據實際損害造成的損失。

2。禁止夥伴管理和合作夥伴的競爭。

3。對一個夥伴,然後加入其他合夥人。

4。與本合夥企業對合夥人的合同。

5。作為伴侶的違反上述文章、實際損害應該是一種合作關係。決定並沒有阻礙的清除聽眾由所有合夥人。

第九條規定自終止或者解除合夥事務多人合夥經營協議書

1。合夥可以隨時解除因以下原因:①期滿夥伴關係;②同意解除全體合夥人合夥企業;③夥伴關係,完成或沒有完成;④違反法律的夥伴關係,法院的裁決被撤銷;⑤依照相關當事人請求溶解作用。

2。建立了合作伙伴關係終止後事項:①指定清算線,並邀請____________中介機構(或經公證的清算;②),根據清算剩餘的接受信用,清償債務,回報資本比例剩餘財產秩序。固定資產和non-sub-objects,定價出售的夥伴或者第三人的,參與分配的損失;③清算價格,如果有的話,不管多少資金的合作伙伴,第一個共同財產償還合夥、合夥企業財產不足以償還部分的投資比例由敗訴方承擔,合作伙伴。

解決爭端的第三

如有爭議,應協商合作伙伴,有利於合作伙伴共同發展的原則,要糾正的。如果談判失敗,你可以訴諸法庭。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進入並經工商行政機關和開户日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如果任何由全體合夥人共同討論了添加或修改。添加和更改內容與合同有同樣的效果。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合同的副本三份,____武裝與同伴一起,派到各個保持____。

____________伴侶:

____________伴侶:

____年____月____天

合夥承包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陝西穆赫蘭道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或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按年支付公司年純利潤的____%作為乙方的合作報酬。

五、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起本協議簽署生效。

六、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七、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陝西穆赫蘭道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 簽字:

合同簽約地點:

合同簽約日期:

合夥承包協議書 篇9

合夥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合夥人以自願為原則,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行業,把合夥人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一、合作經營 的具體情況。

該合作店鋪位於 主要經營範圍為:鋼結構工程,不鏽鋼鐵藝鋁材門窗工程,防護圍欄等金屬焊接安裝工程,

二、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如房租,水電,購買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筆生意所賺金額除去開銷後平分(備註:無論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户交完貨之時,無論是否完全收款,雙方都應立即做好虧盈賬目,除去開支,應立即平分所賺金額,留有餘款的工程,雙方共同承擔向客户收餘款的權益與義務)甲乙雙方權益與義務平等,乙方對工作的一切事宜,擁有發言權,和決斷權(如材料購進,工程外包,工人聘請,包括與客户溢價,簽單,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雙方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購進和出售產品;④支付合夥債務;⑤開支實行公開制度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投資額、方式、

合夥人都以現金方式投資,具體投資金額,按實際所需待定(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投資為共有財產,(如施工工具,辦公用品,店鋪裝修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投資仍為個人所有,投資款合夥人自行約定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入夥、退夥,投資的轉讓

1、 入夥: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 退夥:1需所有合夥人認同的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投資初期的投資金充公,不予退還。

3、投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投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並且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七條:禁止行為

1、禁止合夥人自己或以合夥人名義參與或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如經證實後,確有此事,將報告或扭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處置,責任由個人承擔,與合夥和其他合夥人無關,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進行業務活動期間,禁止合夥人之間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損失者,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5、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6、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邀請中間人和公證員清算並給與公正;2清算後如存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投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投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聯繫電話:

日期: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聯繫電話:

日期:

合夥承包協議書 篇10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基本內容

(一)、甲方負責診所所有投資包括辦證、房屋租賃、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宜。

(二)、甲方投資診所所有權屬甲方,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風險,一切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聘用乙方為註冊醫生,並擔任法人代表,乙方需配合甲方完善註冊、年檢等相關事宜,

(四)、甲方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乙方為本診所員工,給予乙方同專業同等級別工資報酬。

(五)、若乙方不在甲方上班,則甲方應支付乙方風險金每年元。按季度(月)支付。

二、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

(一)、乙方配合甲方提供醫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報請上級醫療衞生主管部門審核註冊,完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申請,以保障甲方正常合法營業,乙方在甲方註冊後所得之執業證書交由甲方統一保管。

(二)、乙方不得擅自注銷、變更、轉讓該醫療機構,不得以醫療機構法人名義損害醫療機構的任何利益。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協議規定之條款者,視為違約。違約方如造成守約方的經濟損失,應先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再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諸法律。

四、協議有效期

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醫療機構許可證存續期為止,

五、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擔保人_____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承包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守信原則。達成如下承包協議條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出葡萄園基礎建設和配套設施建設,甲方協助乙方葡萄園銷售工作,乙方負責種植人工、技術、種苗、肥料等日常管理,乙方銷售記錄和管理資金,銷售完後、進行核算共同分配提成,每年葡萄園產出的葡萄收入,乙方每畝每年除去______生產成本後利潤甲方佔______,乙方佔______。其土地面積約____畝,位置見附圖。

二、合作年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_月__日。前兩年甲方不參與分成。由乙方自負盈虧由甲方免費出地使用。

三、乙方可在葡萄園內養殖家禽、珍禽和蔬菜種植等(可就地銷售),每畝控制在______只左右,並保證環境衞生,養殖家禽、珍禽全部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其它管理費用。

四、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生產經營及公司的的規範管理制度。

五、本協議履行期間土地整理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水電並安裝。

六、如因葡萄園區內項目得到國家政策性補助的由乙方受益。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修改或解除協議,若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損失。本協議未經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協議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如甲方要終止協議提前一年通知乙方或者重新續簽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

合夥承包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全面的inter戰略伙伴關係,實現資源共享、共同發展,併為以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

以下共識:

(一)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並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註明"該信息由____________(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並建立鏈接。

4、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體發佈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

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相互宣傳

1、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並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為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3、甲乙雙方在有關inter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

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夥承包協議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方一致同意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各共同投資人將各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甲方、乙方、丙方作為共同投資人身份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甲乙丙三方投資人有權相互檢查各自所負責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當三方中一方或兩方不再參加公司日程事務的管理時,從事公司管理的一方或兩方有義務向不再參加公司管理的兩方或一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乙丙三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任何一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某一方或兩方執行共同投資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投票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任何一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任何一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承包協議書 篇14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本合作協議是 (以下簡稱甲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就捆綁銷售產品達成的法律協議,本協議一旦簽定,表示甲乙雙方均接受本協議的各項約束,若其中任何一方不同意本協議的條件,則應該對本協議不予簽署。

一、合作宗旨

甲乙雙方為了最大限度的滿足廣大消費者的需求,提高雙方產品的知名度及競爭力,擴大雙方產品的市場佔有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在銷售中進行合作。

二、協議概述

1、乙方提供軟件名稱為:

2、甲方向乙方支付軟件單價

3、乙方提供的軟件包裝

4、甲方向乙方訂購數量:

5、交貨地點:

6、交貨時間:

7、付款方式: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購進的乙方的軟件只能用於甲方計算機的捆綁銷售或免費贈送,而不能單獨定價銷售,否則,因此而發生的經濟糾紛,甲方有責任對於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予以賠償。

2、甲方保證未經過乙方同意不得對本軟件產品進行任何內容或形式的修改。

3、甲方有權在產品製作、宣傳過程中使用乙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商標、名稱或其他相關文字、圖形及標誌。

4、甲方有義務在發現有人侵犯了乙方軟件時進行阻止,並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第三方侵犯乙方版權的證據。

5、甲方有義務在與乙方軟件有關的文件、通知、產品包裝或宣傳材料中聲明本軟件開發單位及版權擁有者為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甲方所購乙方的軟件具有合法版權,並有責任出示一切相關的證明材料給甲方,如發生版權及相關事宜等糾紛,乙方負全部責任,並對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予以賠償。

2、乙方保證本協議規定的軟件為質量合格品,如確係乙方產品本身質量發生問題,乙方有責任予以免費更換,若不能及時更換,乙方負責退還質量有關問題軟件的全部貨款。

3、正常情況(質量無問題),乙方對甲方訂購的產品不承擔退貨、調貨、換版本升級的義務。

4、乙方負責上述軟件最終用户的產品售後服務。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追究甲方干擾市場的責任和向甲方索取由此造成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的賠償。

2、乙方違反本協議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甲方經濟及名譽損失的賠償。

3、甲方如拖延付款,應處以延遲付款部分金額2‰/天的罰金。

4、乙方如拖延交貨時間,應處以延遲交貨部分金額2‰/天的罰金。

5、人力不可抗因素:在軟件出版、運輸和銷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人力不可抗事故而使協議方不能履行協議條款,雙方應及時聯繫,共同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不得向受事故方追究違約責任。

6、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方雙方發生爭執,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而引起訴訟,由乙方地區法院管轄。

六、其他

1、甲乙雙方均有責任對本協議內容保守祕密,對因協議內容的公開而造成經濟和名譽損失,有責任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前,應對乙方提供的軟件樣品作兼容性測試,若不進行測試,則需承擔由於可能不兼容所帶來的後果。乙方保證所提供的OEM產品與此次供測試的產品內容完全一致(包裝及載體除外)。

七、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協商解決或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協議期限:此協議的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税號:

税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夥承包協議書 篇1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夥經營理髮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甲乙雙方合夥經營本店(店名 )(地址: ),直至結束到期。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 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店面共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甲方 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佔投資總額的 % ;乙方 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佔投資總額的 %。甲方與乙方的投資比例為 : 。

2、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除非合作的另一方同意,否則,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期滿清算後才能抽回資金。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雙方在合夥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 %,乙方 %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 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 方保管, 方監管,在每月 日核算雙方簽字後,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夥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同時,合作雙方任何一方不能與除甲乙雙方的其他人勾結損害另一方利益,一經發現,利益被損害方被有權要求勾結其他人損害利益的一方按被損害的利益金額雙倍賠償。

2、合夥人任何一方有如下權限是: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②對於合夥事業項目有決定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④後期他人入夥,需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夥:①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按其出資比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事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轉讓出資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夥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夥協議自甲、乙雙方籤

字(或蓋章)之後即為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塗改無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再行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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