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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開廠協議書(精選18篇)

合夥開廠協議書(精選18篇)

合夥開廠協議書(精選18篇)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1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現住址:_市(縣)_ 街道(鄉、村)_號合夥人:乙(姓名),男(女),現住址:_市(縣)_街道(鄉、村)_號合夥人:丙(姓名),男(女),現住址:_市(縣)_ 街道(鄉、村)_號

經三方考查認定在 街合夥開設__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理髮店,總投資為_萬元,甲: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聯繫方式 佔投資總額的_%乙:姓名: 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 元 聯繫方式 佔投資總額的_%丙: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聯繫方式 佔投資總額的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夥債務;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 每月 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吧枱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 吧枱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 丙三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複印件

簽約日: _年_月_日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2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養雞場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經營一家養雞場,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養雞場名字為:養雞場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

範圍包括: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XX年,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如遇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合夥;如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內雙方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元。

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X年XX月XX日

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另一方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X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

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2、協商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3、單方退夥。一方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合夥人可以單方退夥: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單方退夥的合夥人需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合夥人退夥事宜。另一方合夥人人對單方退夥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單方退夥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合夥人退夥後,另一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養雞場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5、合夥人退夥後,退夥人對基於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養雞場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出資全部轉讓的,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合夥人協商一致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養雞場經營損失的債務。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本養雞場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養雞場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養雞場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養雞場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養雞場名義繼續經營原養雞場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由雙方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四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XX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另一方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本養雞場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另一方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本養雞場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一方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雙方合夥人簽名並摁印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X年XX月XX日

簽約地點: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3

甲方:中國石化湖南分公司邵陽市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湖南天成油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甲方為擴大、完善其在邵陽市區域範圍內的銷售網點,現本着合作贏的原則,經與乙方平等協商,現就委託乙方代辦加油站的審批手續、代辦徵地手續,代為承建加油的相關事宜,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邵陽市區域範圍內承建四個加油站、其中邵東縣城內兩個,邵陽市城區近期規劃控制區內兩個,四個加油站的建設地點分別為:

二、甲方委託乙方承建的加油站,乙方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1、負責徵地拆遷及國土、規劃、環保等部門的報批手續。

2、負責到省、市、縣等商務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3、負責按設計圖紙建設好加油站。

4、負責為完成上述三項工作出資。

三、乙方在報批和承建加油站的過程中的具體職責為:

1、提供給乙方建設加油站的站點,必須是經商務部門合法批准的,納入規劃佈局範圍內的站點,並應向乙方提供全部與之相關文件及資料。

2、負責提供乙方辦理加油站建設的徵地、報批、承建所需的合法的書面委託和相關手續。

3、本條第1款和第2款規定的相關手續、資料,甲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

4、負責將委託乙方辦理的全部事項報經上級主管的批准同意,本協議的效力不因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是否批准而受影響。

5、負責自乙方將加油站建成並經驗收合格之日起60日內按市場價格予以收購,並付清全部款項。

四、為避免惡競爭,甲方不得再在乙方建設和經營的加油站周邊再布點建設新的加油站。

五、本協議涉及雙方商業祕密,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對外泄露。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生效,至加油站的建成交由甲方收購和付清購買款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現有甲乙雙方本着壯大“申通快遞”品牌,完善“申通快遞”服務網絡的原則,重複上級總公司上海“申通快遞”品牌的擁有人“上海申通快遞有限公司”的同意,經雙方協商一致,制定如下承包區加盟協議;

1。 由甲方擔保“申通快遞”品牌的擁有人“上海申通快遞有

限公司”申請開通慶陽申通快遞服務有限公司( )分分司使其成為“申通快遞有限公司”在甘肅省慶陽市( )縣的特許營業單位,乙方作為承包區網點在“申通快遞”網絡中運行。

2。乙方必須提供給甲方相關的且真實的申請資料;

1。申通快遞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

2。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和照片(4張)

3。經營場地證明覆印件(租用合同或有產權證明)

4通訊號碼

5其他配置及經營必須的交通工具和辦公設施。

3。本合同期限為叁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4。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繳納風險抵押金20000。00元,分分司管理費1000元1年,合計所有費用人民幣21000。00元(大

寫;叁萬貳仟元整)。

5。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上海申通快遞公司”的管理,營業期間嚴格按照“上海申通快遞有限公司”和甲方的操作要求,規範操作、規範服務,具體條款見“申通快遞有限公司”的規章制度和網站E3內部事務欄。

6。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支付由甲方為其代付的中轉費用。

7。涉及快遞的發運時效、方式,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的統一安排,雙方及時安全的發運快遞,(包括及時接發貨物),否則按“上海申通快遞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8。與上級總公司之間的派送費用、延誤費用、遺失費用、破損費用、管理費用、處理費用等相關費用,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即時結算和支付,不的拖欠。

9。乙方在經營中需要停止營業或退出“申通快遞”網絡,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在經過甲方同意後,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善後處理才可以停止營業或退出“申通快遞”網絡,並退還乙方協議第四條規定的網絡風險抵押金。

10。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人員培訓,並提供必備的上網軟件及物料。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正常運營提供“上海申通快遞有限公司”允許範圍內的網絡支持。

11。乙方經甲方同意向其他方轉讓特許經營權的,原來向甲方支付的服務保證金在轉讓方和受讓方之間結算;甲方認為受讓方經營風險增大的,甲方可以向受讓方追加風險保證金,

受讓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支付新增加的保證金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2。甲方和乙方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為獨立的經營主體,相互之間不承擔連帶責任,而合同雙方亦不會因本合同而變為任何形式之合夥關係。甲方因乙方的原因承擔連帶責任的,在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後,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3。甲方為乙方提供並辦理的有關乙方經營所需的證照及分公司資質以及年檢,並不影響乙方在法律和財務上的獨立性。如乙方辦理法人經營資質應提前告知甲方,由甲方出具材料,乙方負責人註銷原甲方分公司並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乙方負責人、經營資質及場地等的變更不影響本加盟合同的履行。

14。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2。乙方轉讓特許加盟單位,須經甲方事先考察和書面同意,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規定標準,繳納公司網絡發展基金;乙方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款條。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的;不能滿足申通快遞網絡對該特許經營區域的服務需求的;不服從網絡管理,內部管理不善嚴重損害網絡體系的;跨區域經營的;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的;甲方有

權書面通知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及有關標識的所有物品,並繼續履行完終止合同前的未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未履行未完全履行義務而造成的損失。

15。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烏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16。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如產生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甲乙方應協商解決,協議不成應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本協議為甲、乙方自願簽訂,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總公司一份,自簽字之日起執行。

甲方;慶陽申通快遞服務有限公司

法人或代表;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式代表; (簽章) (籤簽章)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甲方____先生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6

股東甲:王榮

股東乙:楊偉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經營“神木縣永興鄉曹莊煤礦,”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信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神木縣永興鄉曹莊煤礦 經營地址:神木縣永興鄉胡莊溝石壕岔村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煤炭開採、銷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永久。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股東甲以現金方式出資捌拾萬元(¥800000)元,股東乙以現金方式出資捌拾萬元(¥800000)。甲、乙又方各佔投資總額的50%。

2、 合夥人的出資,於20__年6月27日以前交齊。

3、 本合夥出資各佔投資總額的50%,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4、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股東甲作為合夥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職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户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並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資待遇。

2、股東乙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額度(500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扣除店裏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税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即每人一半)平均分配預支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上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

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股東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股東甲: 年 月 日

股東乙: 年 月 日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一) 為了發展文化藝術創意產業,本着“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的原則。實施會所場地與張迪超聯手合作經營的創新模式。經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甲方為此次展覽提供場地,乙方負責此次展覽活動的經費。展覽期間畫作銷售所得淨營業額,甲方可得到10%作為回報。

2.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會所的會員卡,乙方可得到成交額的10%作為回報。

3.甲方同意將取得的社會效益和榮譽與乙方共享,以支持乙方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甲方以合作人的身份與乙方

在 市 區 面積為 平方米合作場地。共同享受經營成果,自主承擔風險。

(二) 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甲方負責提供場地,並負責收款、税費等經營活動的管理。

2.展覽期間甲方負責場地衞生管理,保持場地整潔。

3.甲方確保場地內經營秩序正常,確保乙方畫作的安全。

4.畫展期間畫作由乙方負責保管、看護,甲方提供監控設施;如出現畫作丟失、損壞,甲方需配合乙方追究肇事者責任,並由肇事者進行賠償。

5.甲方享受淨營業額的 分成。乙方運輸畫作、布展、發佈會等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乙方負責承擔開展前和閉展後的作品接收、退還、保管工作。畫作保證有列表清單並輔以照片,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留壹份。

2.乙方負責畫作的維護、日常看管,經營銷售。

3.乙方應協助甲方管理場地,並負責帳目的清算、核對,乙方工作人員工資由乙方支付。

(四) 甲乙雙方的共同權利和義務

1.營業額每天結算一次,甲方在三天內應及時匯款到乙方指定帳户。如無故拖欠,每日按百分之五收滯納金,並且乙方可終止合同。

2.顧客通過甲方在乙方購買的書畫作品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任何牽連。如出現乙方欺詐顧客行為,甲方可終止合同。

3.因特殊情況等其它原因,原合作場地址需遷移,應取得雙方同意方可搬遷。

4.如遇乙方的顧客損壞甲方餐具的行為,則由乙方承擔照價賠償責任。

5.乙方在合作場地的營運過程中,不得展覽經營反黨、反動、反國家的藝術作品,如違反此條,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負責畫展布展所需的所有工程與花費,如需對甲方的佈局進行調整,須提前爭取會館相關負責人的同意方可實施。

7.除上述應該終止合同的條件外,甲乙雙方均不可擅自終止合作協議。

(五) 合同有效期為:

1.公元 年 月 日起至公元 年 月 日止,雙方同意續約的,在合同期屆滿後辦理相關續約手。

2.本合同的附件及任何將來雙方當事人簽署的附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內容不得任意更改,除非應合同一方的要求並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和簽章後,方可被各方所遵守。

4.本合同構成雙方完整的合同,並取代了雙方之前就此所作的所有談判協議和承諾。

5.各方在履行每一項保證和責任時,應與本合同中的規定和條件相一致。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和銀行帳户。

6.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以上協議,並積極配合雙方的工作。

7.本合同未盡事宜,合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8.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雙方簽字生效併產生均等法律效力。

附則:畫作清單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銀行帳號:

聯繫電話: 地址:

簽署時間: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銀行帳號:

聯繫電話: 地址:

簽署時間: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8

甲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

乙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

店名: (後根據工商註冊為準),店址: (參考租賃合同)

甲。乙。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遵守合同法相關規定,前提下擬訂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經營項目美髮美容,共同申請營業執照辦理健康許可證件。二人共同擁有對美髮店的經營權和使用權(租賃期間內的),甲方主要負責店內管理,產品和技術乙方負責招聘廣告宣傳,設備採購。

第二條:已存在店鋪內設備(後附設備清單)和美髮用品材料共計 萬元。店內年租金為 萬元。共計店總價值為 萬元,

合夥期限出資額,甲方以無債務店鋪出讓股權 邀盟乙方合作,共同經營方式。要求乙方出資在20xx年 月 號前將 元現金融資與甲方,方式為現金交付。合同生效。

合夥期限為1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合夥人甲方 佔( )的股份。合夥人乙方佔( )的股份共同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甲方負責店內經營,每日統計店內營業狀況,繪製營業額表和進貨成本表,店內開銷須會知乙方知曉,雙方信息一致。

1工資分配:按合夥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來計算,經雙方商議按個人所做營業額的30%來提成。

2盈餘分配,除去日常開支(水電費),員工工資,獎金後所剩盈餘然後甲。乙按照股份額來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擔保責任承擔。

第四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退夥必需有合夥人認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夥不利時推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按照正常經營損失風險進行賠償。

創業初期的出資充做公用,不得一方未經同意擅自使用。經營運轉資金每月盈餘以十號為節點存儲。甲乙雙方如有動用盈餘運轉資金,須徵得對方同意。動用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比

例,年終分紅結算當扣除動用金額。

出資的轉讓:如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股份,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甲乙兩合夥人同意,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六條:合股見證人人

經甲。乙雙方商議決定由第三方 來做 的見證人,如以後甲。乙。共同投資的美髮店。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夥人: 手機

乙方合夥人: 手機

見證人 手機

日期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9

甲: _______,身份證號:

乙: _______,身份證號:

丙: 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為,保護合夥項目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項目。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24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1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40%;

2、乙方:出資額為 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30%;

3、丙方:出資額為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30%.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三潤公司及巴瑤香豬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 公司出資巴瑤香豬品牌,為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提供優質服務,公司費用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辦公室費用開銷,從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實報實銷。

2、 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為3500元/月,當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年營業額達到3600萬時,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還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

3、 項目組有獨立運營巴瑤香豬品牌權,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 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 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項目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10

甲方: 電話:

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電話:

代表人: 職務: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友好合作、共同發展、雙盈之目的,就數碼類產品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地點:乙方借用甲方座落在寧德市同方電腦專賣店入口處一部分用於數碼類產品銷售,借用期半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2日。

3、合作費用:合作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場地使用費每月人民幣捌佰元整。乙方每月一次性支付使用費。

4、合作要求:甲方負責提供場地,合作地點只能作為數碼類產品銷售用,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租賃期間不能破壞甲方專賣店整體形象。

5、付款辦法:合作協議簽字生效後,乙方應當在當天內向中甲方交付保證金捌佰元(雙方合作期滿後,場地及設施能完好交還甲方,甲方應如數退還保證金);按照先交租金後使用場地的原則,場地租 1

金每月一日交一次,首次隨同保證金交清,交納。

6、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的,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應由違約一方承擔。

(2)合作期間,乙方不得把場地轉租他人或與人對換,如有違反,甲方除有權收回場地外,乙方應按年租金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逾期每一天按月租金和其它費用的2%向甲方交納滯納金,以此類推。逾期半個月未交納租金的除按上述實行外,甲方有權收回。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將法律法規條文,甲乙雙方就合作開採,經雙方本着互惠互利,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達成統一共識。

一、甲方將水洞溝礦區,北至1號脈從溝心上樑,南至8號場從溝心上樑,東至溝心為界,西至樑頭,一次性承包給乙方開採,二、合作方式為分成,減過一切開採費,加工費,調運費等相關費用後按所產值的淨利潤分配,甲方30%,乙方70%。

三、乙方向甲方交安全風險押金180萬,管理費20萬,雙方合作結束後,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風險押金180萬。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開採一整套相關手續,給乙方作為合作依據。

五、甲方負責外圍關係,並在開採過程中所需的爆破材料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計劃報告,由甲方申請辦理手續,並按原價發給乙方使用,費用由乙方負責付款,短期內甲方確保礦區內供電和道路暢通。

六、由於乙方進入礦區開採生產建設,資金,機械,人工都需要大量投入,甲方必須確保開採證件的真實性,發生證照與實際不相符,造成有關部門停工停產,所產生的一切實際經濟損失均全部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開採過程中如需佔用林地由甲方負責協調,如需支付補償由乙方承擔,在施工過程中如與當地村民發生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協商解決。甲方確保礦石在運輸道路中暢通無阻。

八、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付給甲方80萬,為了確保雙方合作協議公平公正性,甲方負責將礦山的開採區範圍,劃分清楚,乙方機械設備進工地生產正常15天,乙方再交給甲方120萬,兩次共計200萬,(其中180萬為安全風險押金,20萬為管理費,雙方合作結束後甲方一次性退還給乙方風險押金180萬)。

九、全同期限為年,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對該礦權進行轉讓、抵押或轉包他人,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雙方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簽定該礦區合同。

以上合同未經事宜,補充由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為框架式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陝西穆赫蘭道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或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按年支付公司年純利潤的____%作為乙方的合作報酬。

五、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起本協議簽署生效。

六、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七、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陝西穆赫蘭道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 簽字:

合同簽約地點:

合同簽約日期: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13

甲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特色烤豬蹄商鋪 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___暫定名)

經營場所位於:___區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主要為 ____ ,範圍包括 _____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 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百分之___(___%); 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年 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 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

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14

甲方(聘用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 聘 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從20__年11月17日起至20__年11月17日止。 2、試用期從20__年11月17日起至20__年12月17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快遞員,主要從事本公司的快遞派送及收取工作(即每天快遞到以後打電話,打完電話進行派送、有客户寄件的`上門取件)等。

三、工資及其待遇

1、乙方試用期工資800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基本工資(800)+提成+獎金。乙方每月全勤,設有月全勤獎50元,月無業務問題,設月無業務問題獎50元,月服務態度好,設服務態度獎50元。2、乙方每月交200元押金,如果當月考核無任何問題次月返還前月押金。

3、提成:送出1個包裹0、5元,收到1個包裹5KG以下1元1個,5KG以上0、25元/KG。

4、乙方在職期間不得遲到早退,如有發現按礦工處理,扣除當天工資(當月個人工資的平均數)。請假25元一天。超過3天,每天35元。

5、在派件和上門收取件時收好快件及面單,如果丟失快件及面單,造成公司的損失,由乙方本人全部負責。

6、在快遞費用收取是嚴格按價格表計算,算錯,多算又不算在內佔為己有的每次罰款100元,少算的有自己補上少算費用。

7、乙方必須樹立服務態度就是形象,服務態度就是飯碗的意識,如果乙方因為服務態度差,被投訴的,一經核實,每次扣工資50―100元。

四、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沒有提前告知甲方的,甲方有權扣發其乙方一個月工資。

五、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乙方在業務(即快遞派送及收取)操作過程中屬於乙方失誤造成公司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在工作期間(派送件及收取件過程中、上下班過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如果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與本公司無關。

3、乙方必須維護公司形象,統一服裝,服從公司管理,不得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用最好的服務態度對待每一個顧客。4、業務員在有事時,如果公司要求乙方暫時頂替業務員工作時,乙方應該無條件接受。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鑑證日期:_年___月___日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15

第一條 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1、名稱:重慶小師兄餐飲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2、辦公住址:重慶市南坪商業大廈27-7

3、合夥企業協議生效前全額資產持有人:潘厚華

4、經營範圍:餐飲策劃、管理諮詢及相關業務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日期: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乙方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甲方 出資額度(目前品牌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折算投資 )的出資方式(品牌股份合夥),佔股比例 。

乙方 出資額度 (其中40萬元作為投資16℃砂鍋菜旗艦店,具體細節詳見小師兄公司與16℃品牌合夥人簽訂的協議,投資該款項後,乙方享有16℃合夥人簽訂協議的約定收益)出資方式 ,佔股比例 。

合夥款項繳付期限

1、首期款項 元,於 年 月 日前,按甲方指定賬號匯款,甲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證。

2、餘款 元,於 年 月 日前,按甲方指定賬號匯款,甲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證。

3、乙方合夥款項如數完結,合夥協議的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正式生效,逾期合夥協議自動失效。

第四條 分紅約定及生活補貼

1、甲乙雙方約定 分紅一次,分紅前,公司運營賬户需留足公司流動資金 元,作為次年度公司的運轉資金。

2、合夥協議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並正常運轉的情況下,甲乙雙方約定每月從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 元,作為甲乙雙方的生活補貼。

第五條 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若任一合夥方不願承擔風險,按自動退夥處理,自動退夥,不作任何補償及分割合夥企業財產。

第六條 合夥企業法人代表 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閲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在合夥代表的授權下執行公司一切事務。

第七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雙方協商達成統一意見,如無法達成意見時,按法人代表行使職權,但因其決議帶來的損失由決議人承擔,本協議對合夥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投資公司其他增值項目或相關項目。

第九條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除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夥人以其合夥企業資源對外簽訂的與本企業收益無關的合同,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夥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夥人辦理退夥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夥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一條 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 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三)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夥人退夥。

第十六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企業嚴重損失或嚴重影響的;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願意成為合夥人;

(二)合夥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夥人的其他情形。

合夥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八條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九條 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二十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 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夥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税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夥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合夥企業註銷後,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夥人對合夥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或者合夥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的(除投資項目時,已通知合夥方,合夥方不願投資的項目),該收益歸合夥企業所有;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二十七條 其他

(一)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完善協議第三條約定後生效。

以下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 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乙 方: 身份證號: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16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夥人丁: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初期合夥賬户、出資額、方式、期限

1、初期合夥賬户:甲、乙、丙、丁四方以_____名義開設的銀行賬户為合夥企業初期賬户。户名:卡號:。

2、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強制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強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強制退夥: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③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禁止的行為;④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經甲、乙、丙、丁方共同推舉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業進行日常管理;②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負責人在處理重大經營事項時,須取得其他合夥人的書面授權。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丙、丁各執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合夥人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17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增強責任感,以拓展市場,發展業務,經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研究決定,同意以讓渡部分乾股(分紅權)的方式作為對乙方的激勵措施;

二、乙方經甲方聘請,願意擔任甲方銷售總監,願意與甲方訂立本協議;

三、甲、乙方雙方確認本協議為其真實意思表示,同意認真履行本協議的各項約定。

據上,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協議,以資恪守:

1、乙方為甲方聘用的銷售總監,乙方的待遇及職權如下:

(一)乙方為甲方銷售總監,工資為月薪*元。

(二)甲方同意讓渡乾股給乙方,即甲方可讓渡其依法所享有的公司分紅權給乙方。乙方的乾股比例為10%,即乙方可以獲得公司年度之淨利潤的10%。乙方的權限僅限於此(兩年內),其作為乾股持有人並非公司法意義的股東,不享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規定的股東權利,不承擔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規定的股東義務。

(三)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2年即可成為股東,享有公司10%的全權股權。

2、本協議所約定之乾股(分紅權)以公司章程規定之年度決算日(每年的 12月31日)為準,在協議期間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結算盈利與分紅。

3、本協議有效期為公司存在期限。期間如有異議,雙方商議後,可以另行訂立新的協議。

4、如不是乙方的原因造成該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仍按該協議的約定給予乙方實際履行期間的分紅權。

四、附則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年 月 日 乙方: 日

合夥開廠協議書 篇18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____________超市”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三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__________超市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煙酒副食、日用百貨、預包裝食品零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暫定十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__________超市總投資肆拾萬元(¥400000.00元)。

2、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肆萬元(¥40000.00),佔投資總額的10%。

3、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拾捌萬元(¥180000.00),佔投資總額的45%。

4、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拾捌萬元(¥180000.00),佔投資總額的45%。

5、 合夥人的出資,於20__年2月10日以前交齊。

6、 本合夥出資甲方佔投資總額的10%,乙方佔投資總額的45%,

丙方佔投資總額的45%,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7、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

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 甲、乙、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夥負責人,

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户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並享有每月3000元的工資待遇。

2、 乙方、丙方享有對財物賬目的監管權利,對於涉及

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0元額度(1000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 盈餘分配,扣除店裏的水、電、租金、職工工資、

税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預支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2、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

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上其財產份額

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

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三方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人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人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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