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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投資合夥協議書(精選5篇)

四人投資合夥協議書(精選5篇)

四人投資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

四人投資合夥協議書(精選5篇)

身份證:

住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丙方:

身份證:

住址:

丁方:

身份證:

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投資人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一、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證,並註冊為企業法人。

二、投資期限:共同投資人合夥為長期經營。

三、共同投資人共同自願合夥投資經營 地址: 。前期預投資 萬元整,人民幣 。

甲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乙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丙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丁X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四、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企業內所有財產為共同投資人共有。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一、合夥期間,共同投資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債權債務與合夥企業無關聯。

三. 合夥共同投資人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三、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四、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六、盈餘結算,企業內盈餘每 (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

第三條 事務執行

一、共同投資人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二、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負責人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四、負責人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六、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企業的股份;

(2)、更換事務執行人。

七、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指定財務負責人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户)。任何支出由合夥共同投資人確認後簽字入賬。

八、經營中,對未經共同投資人管理人員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壹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的,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一、合夥企業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二、共同投資人在.合夥企業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三、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四、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五、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責任事項

在合夥企業的經營中,共同投資人出資購買的車輛(如____________________車,現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下),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性的事件,風險責任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共同投資人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由簽約方討論)

第七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 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有效。

二、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四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共同投資人(簽字甲方):____ _____

共同投資人(乙方簽字):_____ ____

共同投資人(丙方簽字):_____ ____

共同投資人(丁X簽字):_____ 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四人投資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投資人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一、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證,並註冊為企業法人。

二、投資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資人合夥為長期經營。

三、共同投資人共同自願合夥投資經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預投資 ________萬元整,人民幣 。

甲方投資 ________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資 ________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______________%;

丙方投資 ________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______________%;

丁方投資 ________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______________%。

四、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企業內所有財產為共同投資人共有。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一、合夥期間,共同投資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債權債務與合夥企業無關聯。

三. 合夥共同投資人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三、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四、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六、盈餘結算,企業內盈餘每 (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

第三條 事務執行

一、共同投資人委託________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二、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負責人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四、負責人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六、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企業的股份;

(2)、更換事務執行人。

七、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指定財務負責人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户)。任何支出由合夥共同投資人確認後簽字入賬。

八、經營中,對未經共同投資人管理人員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壹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的,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一、合夥企業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二、共同投資人在.合夥企業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三、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四、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五、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責任事項

在合夥企業的經營中,共同投資人出資購買的車輛(如________車,現掛____________名下),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性的事件,風險責任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共同投資人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由簽約方討論)

第七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 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有效。

二、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四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共同投資人(簽字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丁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四人投資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籍貫:

乙方: 身份證號: 籍貫:

丙方: 身份證號: 籍貫:

丁X: 身份證號: 籍貫: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混凝土有限公司》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同意,以四方已註冊成立的 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 萬元( 元) 佔出資總額的43%;乙方出資 萬元( 元)佔出資總額的43%,丙方出資 萬元( 元)佔出資總額的7%,丁X出資 萬元( 元)佔出資總額的7%;。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X(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

四人投資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合作發起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站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在_____________註冊成立(公司名稱以工商或民政行政管理機關核定為準,以下簡稱“醫療機構),作為投資合作項目的主體,_____進行投資合作項目的運營。

二、醫療機構出資及出資形式

1、醫療機構註冊登記資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以場地裝修及場地使用權形式投入,評估出資人民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佔醫療機構註冊資本的;乙方以設備、醫療資質品牌及醫療團隊形式投入,評估出資人民幣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佔醫療機構註冊登記資本的_________?%。

2、醫療機構設立理事會、理事長、監事、站長,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站長負責制。理事會由雙方指派五名代表組成,其中甲方指派代表________人,乙方指派代表_______人,乙方代表擔任理事長和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甲方代表擔任醫療機構監事。醫療機構根據運營管理需要,可以下設財務、行政、銷售等各部門。

3、醫療機構成立後,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規範運作,_____核算。甲、乙雙方按投入比例分配利潤,按出資額承擔虧損,根據醫療機構章程的約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三、醫療機構管理

1、醫療機構由乙方負責日常經營管理與服務。但醫療機構的重大事項與決策(包括對外投資、借款、擔保)必須經理事會2/3表決權數通過,視為一致同意通過。

2、醫療機構資金實行封閉式管理,所有支出與收入均通過醫療機構統一進行核算。

3、醫療機構主要管理人員的指派及職能、公司人事任免由醫療機構理事會研究決定,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應為甲、乙雙方嚴格遵守,並作為制定醫療機構章程的依據,協議條款若未得以履行,違約方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非因本協議各方的原因,導致合作無法實現,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前期費用由雙方按對醫療機構的投資比例予以分攤。

五、協議效力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不得變更和解除,但因國家重大政策調整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或不能實現協議目的的,本協議可以解除。

六、未盡事宜

本協議為各方就本次合作所確定的基本原則與內容,其中涉及的各具體事項及未盡事宜,可在醫療機構章程中約定,也可在本協議基礎上訂立補充協議。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所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四人投資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風險提示:合夥人資格

審查合夥人的資格,是簽訂合夥協議最重要的方面。

因合夥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夥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

但理智的選擇合夥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

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夥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夥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風險提示:合夥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夥人的出資。

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為相應的股份,在合夥協議中明確。

這樣才能在今後的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於合夥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夥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

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元,其中甲方出資元,佔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元,佔出資總額的%;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

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

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為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後期的經營中不至於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為責任明細不夠。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

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麼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裏,項目的後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為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1)自願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①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 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為合夥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夥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夥人在協商合夥協議時,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

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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