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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合夥經營協議(精選12篇)

5人合夥經營協議(精選12篇)

5人合夥經營協議 篇1

甲方:

5人合夥經營協議(精選12篇)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戊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戊五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1、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2、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1、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A、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B、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C、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D、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E、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F、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A、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B、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C、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3、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_____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4、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________倍的違約金。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二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丁方: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戊方: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5人合夥經營協議 篇2

合夥人(甲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丁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戊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

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餐飲的經營宗旨: 。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夥期限。自20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合夥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夥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夥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夥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夥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雙方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為合夥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選舉 負責合夥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夥人選舉 負責合夥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覺得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與 公司《管理諮詢協議》,委託該公司提供的管理諮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並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户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5人合夥經營協議 篇3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人合夥經營協議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1、合作經營的飯店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特色餐飲。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_%。

丙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七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據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_____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5人合夥經營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不鏽鋼酸洗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1、三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甲方內,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酸洗資質,同時依託……公司及甲方做不鏽鋼酸洗的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甲、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甲方的部分土地,並建造廠房,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不鏽鋼酸洗設備標準及規模進行投資構建(具體設備的數量、型號等見附件一);

3、本合作項目分三期完成,其中第一期投資總額約為1500萬元,建設一條加工1250mm不鏽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於20__年8月之前完成,月產量達到1.2-1.8萬噸;

第二期投資建設二條加工680mm不鏽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

第三期投資建設一條加工1500mm不鏽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15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甲、乙、丙三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1500萬元,其中甲方出資600萬元,佔總投資的40%,乙方出資450萬元,佔總投資的30%,丙方出資450萬元,佔總投資的30%。

第三條:第一期投資分二期完成,其中第一期為600萬元,第二期為900萬元,甲、乙、丙三方的投資可按照每一期的總投資的比例進行投資,具體出資額及出資期限如下:

1、第一期出資:甲、乙、丙三方的第一期出資分別為240萬元、

180萬元和180萬元,於20__年4月____日之前出資完畢;

2、第二期出資:甲、乙、丙三方的第二期出資分別為360萬元、

270萬元和270萬元,於20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出資完畢;

以上所有出資須匯入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的銀行賬户。

如第二期的出資期限晚於因購買設備及建設廠房而支付相應款項期限之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支付相應款項的期限繳納相應出資。

第四條:如協議一方或多方未能按時出資或出資不足的,另一方可以以借款形式替其繳足出資,借款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利息,月利息為___%,如另一方不願意借款的,也可以增資形式繳納一方未能繳足的部分,出資比例按三方實際繳納的出資計算。

第五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每年12底之前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資比例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六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三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項目的經理由___方推薦擔任,經理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___方推薦擔任,出納由___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三方指定的帳户,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七條:項目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生產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全體合作人共同制訂,全體合作人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八條:全體合作人每一個月召開一次全體會議,通報項目經營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兩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全體會議。

第九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項目經營的活動,項目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確定設備數量、型號及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項目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作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合作人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十一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二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三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五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六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七條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八條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本項目向軋鋼廠所購買的土地約為___畝(具體面積以土地證為準),每畝購買價格為____萬元,如所購買的土地能完成過户登記手續,土地轉讓款於辦完土地過户手續後支付,土地的受讓方由合作三方協商後確定。

第二十條如土地不能過户的,土地轉讓款不再支付,土地使用的費用由合作三方確認,任何一方在未經三方一致同意下對廠房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甲方須積極協調好酸洗廠的報建、環評、税務等工作,確保項目經營的合法。

第二十二條甲方不得再自己單獨或與他人合作建設其他的不鏽鋼加工酸洗項目,甲方應將其所加工的不鏽鋼優先供給本合作項目加工。

第二十三條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過程中,一方或一方以上決定終止合作經營,其他一方或一方以上願意繼續經營該項目,甲方須將土地按照市場價格租賃給繼續經營的一方,經營的資質必須無償提供給繼續經營的一方,經營期限屆滿仍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準。

第二十四條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過程中,三方決定終止本合作經營,並有其他人願意購買該合作項目包括廠房、設備等,甲方須將土地按照市場價格租賃給購買經營的一方,經營的資質必須無償提供給購買經營的一方,經營期限屆滿仍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準。

第二十五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書的附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書》共一式三份,全體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5人合夥經營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4、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__________%;

(2)乙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__________%;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註冊資金(本) 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最新二人合夥經營合同範本最新二人合夥經營合同範本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户或公司賬户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__________%)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__________%,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5人合夥經營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同意合作,甲方為經營方,乙方為合作方.

第二章:_________________甲方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政府法律法令,及相關條例規定,並受其保護.

乙方必須為合法的單位或者個人,所從事的職業和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政府法律法規.

第三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實物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

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向中國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

2.甲方負責公司經營及相關事務.甲方負責乙方技術.設備方面的監管.

3.甲方負責通知乙方關於公司的一些情況.保持與乙方合作的長久性(無特殊情況不得解除本合同).

4.按照雙方協議(甲方按單個人培訓費的百分之五十)給予乙方.至簽約之日起二年內不變,二年後

可經商議另行決定.

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負責計算機系統的正常運轉.並負責日常維護.做到隨叫隨到.若因計算計系統問題造成公司

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公司的規章制度及日常管理.

3.乙方必須維護公司形象,不得有損壞公司形象的行為,為公司着想.為公司排憂解難.

3.乙方與甲方共同承擔經營風險.

甲乙雙方無特殊情況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否則將承擔對方一切損失及後果.

此合同一經簽約據有法律效果.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人合夥經營協議 篇8

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_____、_____、_____三人,為經營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勞動力優勢、貨源優勢、人際優勢、合夥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共同奮鬥,共創輝煌!

第一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二條 合夥期限以及工商登記

1、合夥期期限:合夥關係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停止合夥經營止。

2、合夥經營名稱:

第三條 出資

1、合夥人__________(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佔叁分之_____股份;

合夥人__________(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佔叁分之_____股份;

合夥人__________(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佔叁分之_____股份。

2、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 日內,按原始所佔股權的比例追加出資數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5、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7、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

(1) 以個人佔有合夥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3) 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4) 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2、 債務承擔:

3、

(1)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不分擔清償義務(或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 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為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6)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進行清算。

4、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 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 全體合夥人推選 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 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 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 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 自合夥經營起建立經營賬簿,分別設立專人負責記賬、出納、簽字。

7、 主管財務的合夥人應在每月1日至15日將上個月的賬簿交與其餘合夥人共同查閲。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自行賠償。

2、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 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夥。

4、 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合夥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三方商訂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股權比例承擔。

第十條 其他

1、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税情況。

2、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想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3、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户,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務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三名合夥人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5人合夥經營協議 篇9

合夥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的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合夥人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1)__________,需要兩個人,工資支付__________元/人/天。

(2)__________,需要三個人,工資支付__________元/人/天。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所有的車費和開支都由三人承擔。

2. 盈餘分配,無論投資的多少,三人都一樣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三人分別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協議期滿,把所有的貨款、貨物全部算清。

第十條 本協議正本壹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人合夥經營協議 篇10

個人合夥經營協議

甲方:姓名:, 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姓名:, 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見證人):姓名:, 男, 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丁方(見證人):姓名:, 男, 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甲方在北海市工業園區*項目已有多年,目前經營狀況良好,有豐富的客户資源,因擴大生產規模的需要,擬引進合夥人進行共同經營。經乙方實地考察,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乙方同意投入資金與甲方一起合夥經營位於北海市工業園區*項目。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共同製作本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夥宗旨:雙方自願合作、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發展、共同受益、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字號: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四條合夥期限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以現*項目中的實物資產和甲方現有的客户資源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甲方實物資產及客户資源等無形資產價值雙方已確認一致。各合夥人的出資金額、方式和份額如下:

(一)合夥人林某某,以實物資產(具體資產清單見附件1)出資,計人民幣*元;以商業客户資源等無形資產出資,計人民幣*元;實物資產及無形資產出資金額合計貳拾捌萬元,享有合夥經營*項目的份額比例為70%。

(二)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金額計人民幣拾貳萬元,享有合夥經營*項目的份額比例為30%。

(三)本合夥項目出資金額共計人民幣肆拾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金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四)*項目如需擴大生產規模的,經雙方一致同意,可按合夥人享有份額比例投入相應的資金,雙方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保持不變。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合夥人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項目份額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特別提示:債務承擔部份,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經營的事由;

④合夥人提前6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且退夥不影響項目正常經營的;

⑤合夥人提前3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且支付按出資金額計30%的違約金的;

⑥其他合夥人願意內部購買其出資份額的。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並支付無過錯合夥人違約金。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經營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的剩餘財產按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進行結算分配。

(三)出資的轉讓。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2、合夥人享有優先受讓權的期限為7天(自雙方作出一致同意之日起計),過期無效。

3、多名合夥人均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可協商購買比例;協商不成,按原*項目的份額比例確定。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全體合夥人決定,推舉林某某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項目年度經營計劃;

3、制定*項目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規章;

5、聘任或者解聘*項目生產人員;

6、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全體合夥人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7、擬定*項目的財務制度,財務制度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後方能實施;

8、全體合夥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a、處理合夥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設備的。

b、改變合夥項目字號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的。

c、以合夥人名義或以合夥*項目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d、將合夥財產或合夥*項目的客户往來款項借給他人的。

e、決定*項目的財務制度;

f、決定合夥負責人的報酬;

g、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對合夥企業進行管理的;

h、聘任全職或兼職會計人員及決定會計人員工資薪酬;

i、決定管理人員、生產工人、銷售人員的工資薪酬;

j、決定合夥*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及虧損彌補方案;

k、補充協議約定需合夥人一致同意的其他事項。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合夥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企業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夥人按退夥處理,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可以繼承按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財產;但不能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指定,自合夥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夥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企業所欠税款;合夥企業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在合夥協議生效後逾期3個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按退夥處理,受讓人不能作為合夥人,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支付違約金。私自轉讓財產份額違約金比例按轉讓的財產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無過錯方。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對外擔保的,其行為無效,產生的法律責由該合夥人自行承擔;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並支付無過錯合夥人違約金。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對外擔保違約金比例按出質和對外擔保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無過錯方。

(三)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退夥人可以要求按以下方式確定退夥金額及違約金:

1、按退夥合夥人原出資金額按年利率24%與實際合夥年限計算相應的利息加上出資金額一起支付給退夥合夥人。

2、合夥產生的未分配收益,退夥合夥人仍可享有相應份額。

3、合夥產生的虧損全部由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夥人承擔。

4、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夥人支付退夥合夥人原出資金額30%的違約金。

(四)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並支付無過錯合夥人違約金。違約金比例按擅自退夥合夥人原出資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其他合夥人。

(五)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合夥人違反第九、十條規定,應按合夥企業實際損失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名(捺手印):

時間:年月日

5人合夥經營協議 篇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應乙方要求,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加盟連鎖經營,實行甲方連鎖店統一管理,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加盟店名稱、地址及經濟性質:

店名:

負責人:

地址:

面積:平方米

經濟性質:個人獨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經營方式:

1、由甲方提供商號及相關無形資產,乙方負責提供營業場所及其相關的營業設施、人員、實行連鎖經營,統一管理。

乙方使用甲方招牌商號,必須統一式樣、規格、顏色、選材等。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統一的企業形象設計、標識、人員培訓、業務廣告、促銷和新產品推廣活動,並提供市場和價格信息。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形象、信譽。

3、乙方系加盟經營,在加盟期內甲方只擔負質量管理、藥品配送責任,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虧損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須依法經營,獨立照章納税,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獨立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三、經營管理費及保證金

1、甲方對乙方的商品進銷存及商品質量、物價、經營管理、人員素質培訓等方面進行服務,乙方需每年支付元的經營管理費,經營管理費於協議簽字生效時付清,以後於每年月日前支付。

2、乙方向甲方交付經營保證金元,於首次進貨前一次付清。協議期滿終止,如無違約、違法的,保證金如數退回,保證金不計息。如乙方違約或違法經營執法部門查處罰款,由乙方承擔。違約金和罰款從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在十天內將保證金補足原有的額度。

四、經營管理:

1、甲方對乙方實行“五統一”(統一字號標識、統一經營理念、統一採購配送、統一質理管理、統一服務規範)連鎖管理,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和“五統一”原則。按照GSP規定和甲方要求配備必要的相關設施設備,統一着裝、佩戴服務證。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管理、商品質量、服務管理等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2、乙方應遵守公司質量管理制度、質量工作程序、加盟店管理辦法、嚴格履行GSP規範經營行為,確保醫藥商品質量。不得在店內出現靜點的情況,如因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甲方確保配送的商品質量合格,並對所配送的商品質量負責。不含乙方因保管養護不善、經營管理等原因發生的質量問題。

為便於甲方配送中心及時準確開票、配送,乙方採購必須提前2天(少量急需品種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或電話、傳真、Email、QQ等方式上報公司配送中心電腦室開票,便於公司及時配送。乙方應在要貨單上寫明所需的商品名稱、規格、生產企業、數量、店名等。

4、乙方訂購的商品,不得無故拒收或退回。在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情況下、乙方可到配送中心調劑(調劑商品距離有效期應在6個月以上),但必須在商品進貨之日起二個月內,按門店退貨藥品管理工作程序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經甲方同意後辦理退貨手續。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及時退貨發生商品過期報損,損失由乙方承擔。

5、除質量原因及供應商通知退貨的商品退回配送中心外,配送後手中藥飲片、貴細中藥材一律不準退貨;中成藥、西藥、醫療器械等商品原則上不予退貨;確需退貨的特殊品種應先與公司業務部聯繫,在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情況下,經業務部簽字同意後,再按退貨程序處理。未經業務部同意,配送中心不予接收退貨。對甲方通知退貨的商品不及時退回,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品牌等無形資產損失的,甲方有權追訴,並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應按所處地域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零售價格,但不得高於國家牌價或低於配送成本價。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號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協議許可商號相似或變形的商號或標識。

8、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參加連鎖會議和公關活動及各種培訓。

五、財務管理

1、乙方建立日常的進銷存商品賬,甲方財務建立商品貨款結算流轉賬。

2、乙方使用甲方統一的電腦進銷存軟件系統,需交納應用軟件購置費、安裝維護服務費等,所需費用按實計收。

3、乙方應建立財務賬目實行獨立核算制度。

六、保密

1、乙方應將甲方各類管理制度及為履行本協議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

2、乙方承諾在整個協議期內和協議期滿後三年內,不得將他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組織。

七、違約責任

本協議所列條款,雙方均充分了解,系雙方完全自願。如有違約,按下列條件執行:

1、甲方嚴重違約,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主張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沒收乙方全部保證金,並賠償經甲方造成的損失。

1)有重大違法或重大違規事件發生;

2)詆譭、損害甲方企業形象或與第三方合作詆譭、損害甲方企業形象;

3)擅自降低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被媒體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情況;

4)發生不接受甲方依據GSP及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等進行監督、指導、阻止甲方現場檢查,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在規定時間內不整改到位等不服從甲方統一管理的行為;

5)不接受、不配合上級行政部門的監督及檢查,對上級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在規定期限內不整改到位,影響甲方聲譽的;

6)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支付管理費,應補足保證金而沒有補足的。

7)未經甲方允許將商號再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8)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協議期滿甲乙方都沒有提出不再合作的書面意見的,本協議合作期限自動延長一年,不再簽訂協議。

3、期滿後一方表示不再繼續合作的,不願合作的一方必須在期滿30日前書面告知對方。

4、合作期滿或一方單方解除合同後十日內,甲乙雙方需對合作期內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乙方應付結清合部債權債務,如乙方不能償還全部債務時,由乙方個人承擔無限責任。

九、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10日註銷連鎖門店的登記。

2、乙方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5日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其他資料。

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連鎖門店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十、其它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或遇經營發生估計不到的情況需要更改協議條款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補充協議:

醫保費用由乙方先期墊付(醫保費用包括醫保正常費用及人事費用)共叁萬捌仟元整(38000.00)裝修、櫃枱、貨架等費用也由乙方先期墊付。乙方終止經營時辦理醫保費用由甲方付給乙方(包括醫保賬户內附全部資金)裝修、貨架等費用。合理折價也由甲方收回。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5人合夥經營協議 篇12

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姓名: ,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的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 20__ 年 8月16日起,至 20__ 年 1 月 30 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合夥人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1) ,需要兩個人,工資支付200元/人/天。

(2) ,需要三個人,工資支付150元/人/天。

(3)20__年8月16日起,所有的車費和開支都由三人承擔。

2. 盈餘分配,無論投資的多少,三人都一樣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三人分別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協議;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協議期滿,把所有的貨款、貨物全部算清。

第十條 本協議正本壹式叁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年 月 日

標籤: 合夥 精選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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