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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續簽合同4篇

不續簽合同4篇

本文目錄不續簽合同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不續簽勞動合同範本最新勞動合同法不續簽辦法規定

一、勞動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不續簽合同4篇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和試用期限。

(2)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3)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4)生產條件或工作條件。

(5)勞動紀律和政治待遇。

(6)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違約責任。

(8)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9)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

二、勞動合同到期可以不續簽嗎

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可以領取失業保障金。

如果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當提前30天通知,那麼公司只提前一週通知是違約了,應按照約定支付你違約金(代通金),一般是一個月工資。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為法律並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前雙方必須提前通知。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如果公司不續約或者要降薪續約而你不續約的都要支付你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公司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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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勞動合同的續簽?相信這是很多勞動者都不太瞭解的知識。勞動合同的續訂是勞動合同期滿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繼續簽訂與原勞動合同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下面莆田律師為您詳細介紹。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是勞動者自己可以選擇的,合同到期後可以續簽也可以不續簽,要看看是什麼原因不續簽,在有些情況下是可以得到用人單位的經濟補償的。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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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者證明與公司形成事實勞動關係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 其它勞動者的證言等。

3、勞動爭議糾紛解決 通過向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的方式予以解決。

4、勞動糾紛處理程序 勞動爭議必須經過勞動局仲裁委員會先處理,對處理結果不滿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準備證據;寫申訴書;提交到窗口立案;立案後等待受理通知書; 根據受理通知書確定的地點、時間參加審理,領取裁決。 不服裁決的(雙方都可能不服)到仲裁委所在地法院另行立案起訴。服從裁決的,依據裁決內容履行裁決,一方不起訴(即視為服從裁決)又不履行裁決內容的,到仲裁委所在地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有關勞動合同崗位的範本是怎樣的?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種崗位____。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生產任務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根據甲(指簽約的班組、工段、車間或科室負責人)乙(指車間、分廠或部室的行政負責人)鑑證,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勞動合同,該合同自籤之日起生效。

合同崗位:

合同期限為 年從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籤雙方及鑑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 (籤)

乙方 (籤)

鑑證人 (籤)

__年__月__日

崗位職責及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獎勵內容及解除合同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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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不續簽辦法規定

什麼是勞動合同的續簽?相信這是很多勞動者都不太瞭解的知識。勞動合同的續訂是勞動合同期滿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繼續簽訂與原勞動合同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提問:

我的勞動合同就要到期了,可是我不想續簽,請問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會怎樣?

解答: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是勞動者自己可以選擇的,合同到期後可以續簽也可以不續簽,要看看是什麼原因不續簽,在有些情況下是可以得到用人單位的經濟補償的。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相關知識: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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