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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合同範本(精選6篇)

框架合同範本(精選6篇)

框架合同範本 篇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框架合同範本(精選6篇)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上海(以下簡稱需方)簽訂時間:20xx年1月1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採購、供方向需方供應產品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方式及交貨週期:

1.由需方以《物料訂購單》傳真方式向供方下達採購訂單,供方須按照訂單要求提供產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訂購單》傳真後應回傳確認函(合同),如有任何問題必須在半個工作日(4小時)內書面通知需方,否則視為默認。

3.需方有權根據生產計劃的變更以及供方產品的供貨質量、採購訂單的執行情況、售後服務質量等條件對供方的供貨品質及數量進行及時調整,供方有義務積極配合。

4、交貨期以雙方協商確定的交貨期為準。

二、產品的質量要求和品質保證:

1.供方應按需方認可的產品供貨,未經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對產品本身和生產場地有任何改變。

2.供方需嚴格按照經需方認可的質量和技術規格要求生產和供應產品,如有任何改變,需方負責知會供方更新有關圖紙等,供方積極跟進相關的變化。

3.供方應保證所生產或供應的產品均符合有關環保法規要求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4.供方應保證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對未曾使用過的原輔材料的變更,必須提前書面報需方確認。

5.供方應建立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以滿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權隨時對此進行檢查考核。

6.供方供貨前應嚴格按要求自檢,其檢測項目不得少於需方標準和圖紙所規定的進貨檢測項目,並有書面記錄。

7.對需方提出的質量問題和要求整改意見,供方必須及時解決和整改,若在規定期限內未得到解決和整改,需方有權停止供方供貨。

8、質保期限:供方對提供的產品實行3年保修。

三、包裝要求:

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並在外包裝上標識訂單工作令號、物料名稱、材質、型號、規格、數量等,包裝物應適應裝卸、長途運輸,符合防潮、防震、防塵要求,因包裝、運輸不當引起的鏽蝕、損壞等由供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及運輸、裝卸費用承擔:

交貨地點:

五、價格及付款方式:

1.價格構成:

供、需雙方均應不斷改進,通過提高質量與效率來降低成本及價格,並讓利給最終客户,雙方確認努力保持這種降低成本的趨勢。

2.供、需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確的交貨條件及付款條件下,共同遵守經買賣雙方協商後的價格。

3.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據發票進賬情況支付貨款,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則上採取電匯方式,可採用承兑匯票付款。

六、交貨及驗收:

1.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並按訂單要求的交貨時間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並附上《送貨清單》及供方的出貨自檢報告或證明(必要時需提供第三方檢測的材料性能測試報告)供需方備查。《送貨清單》須列明需方訂購單號及物料信息(製造批號、物料名稱、材質、規格、顏色、數量等)。

2.需方依據雙方約定的品質標準、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案,並參照原封樣件的要求進行檢驗和判定是否合格(為初步驗收)。

3.需方檢測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如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應及時向需方提出書面申請意見覆檢,否則視同接受。

4.雖已檢驗合格入庫,但在需方裝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供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並及時配合需方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補救。

5.需方對供方產品所行使的檢驗,並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七、供方違約責任:

1.供方交付的產品品種、型號、規格等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挑選、返修或退換,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負責;如使用緊急需挑選、返修時,則供方應立即組織挑選、返修或需方直接組織挑選、返修,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不能返修或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2.供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供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重新包裝的所有費用。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供方應當負責賠償。

3.,供方必須事先與需方聯繫,説明原因和解決方案,並獲得需方同意後方可實施,並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計算,同時供方還須賠償因逾期供貨而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如供方交貨時間完成,需方未提貨,壹個月內不收滯庫費,超過壹個個月部分按銀行同期利率結算。

4.供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顏色等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發生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由供方承擔;供方提前交貨,需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絕提前提貨。

5.因供方產品不合格進行挑選、返修或退換,而造成需方生產停工待料時,需方有權視情況嚴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每延誤一個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違約金,延誤需方出貨期而致需空運交貨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誤交期索賠而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需方客户投訴,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對其有形損失(費用、索賠)及無形損失(公司信譽)進行核算後,以書面通知供方,經供需雙方對質量問題確認後從供方貨款中扣除,如供方對質量問題有異議,可提交合同簽訂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質量鑑定,。

八、保密條款:

1.在未取得雙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公開或泄露。

2.供方從需方得到的圖紙、規格書、技術文件、模具和樣品等,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轉讓、公開、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絕不允許把需方提供的圖紙、技術文件和模具轉讓給第三方加工、製作產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供方負全部責任。

4.本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項時,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馬上解除本合同:

A.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的行為或事實時;

B.在供應期間內,不能滿足需方數量及品質要求,無能力供應時;

C.被政府機關停止或取消營業資格處罰。

2.協議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後,應立即歸還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圖紙、技術文件等,並償還一切債務。

3.因違反合同條款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賠償損失。但買賣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遲履行銷售合同義務時,均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應指遭受不可抗力方無法預見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力、自然災害、勞工糾紛、封鎖、戰爭狀態、暴亂、陰謀破壞、火災、履行銷售合同的關鍵設備癱瘓、運輸阻滯或交通事故、政府行為(例如但不限於修改法律規定和取消進口許可)以及疫情的爆發。

十、合同糾紛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會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期限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鑑於供、需雙方合作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長合同的有效期,經另一方確認後可延長合同期限。

十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範本 篇2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標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單價):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5.現場卸貨由負責。

6.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元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雙方可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驗收方:;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的處理:貨物驗收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採取包括拒絕付款在內的措施,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等不合規定,應及時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並補充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電話通知時已提出書面異議)。

2.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向甲方支付貨物總價%的逾期交貨違約金,並應賠償由此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貨物總價 %的逾期交貨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1.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本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範本 篇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 標段委託乙方施工,現雙方簽訂意向協議如下:

一、 合同工程範圍

施工範圍:暫定K10+600~K11+700標段範圍以內的施工圖紙中所有土建工程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路基工程、排水工程、橋涵工程、防護工程等以完成上述工程項目所需要的臨時道路等全部臨時工程及措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合同義務和責任。

二、合同工程造價

預算價約1.1億元。(以最終完工結算價為準)。

三、管理費計提方式

1、計提管理費方式:按乙方所完成項目上報經業主批覆的總預算價(税金除外)為基數,總承包部收取 以後,甲方另外收取 。如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務,則甲方獎勵返還乙方1個點的管理費,則實際收取 的管理費。

2、税金按預算價單列,業主自行扣繳,不計入管理費提取基數。

四、計量方法

每月計量簽證由分包隊伍按總包部要求自行編報資料,並找監理及過控簽字確認,最後將簽證好的資料整理後報項目部,由項目部彙總統一對上報量。

五、合同計價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按總包部結算清單計價提管理費後辦理結算,在收到總包部支付工程款後15內支付給乙方。

六、材料管理

所有材料(除集團路橋總包部統供材料)均由分包隊伍自行採購,採購的材料需提供相關的材質證明書及材料明細票據。若部分材料需項目部採購則按實際採購價的4%採保費計。

七、 渣場

原則上渣場由乙方自行選擇合法的渣場;若乙方需甲方配合徵地,則乙方需提前2個月選定好場地,該場地必須為政府規劃範圍內的地,並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徵地。其徵地費用甲方按總包部結算金額計提管理費後為乙方辦理結算。乙方自行選擇的渣場必須為合法的渣場,若不合法所發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 施工道路

為本工程所需的施工便道均由乙方自行修建。

九、測量

測量由分包隊伍自行負責,項目部提供控制點,其餘由分包隊伍自行負責。

十、保證金及保險

1、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合同金額3%,在簽訂正式合同前以履約保函的方式提供給甲方。

2、質量保證金、安全保證金、民工工資保證金與總包部同步;另外增加進度保證金1%(包含在管理費內一起計提,滿足項目部月度、季度、年度施工進度計劃,項目部視分包隊伍實際施工進展情況按季度考核後返還);竣工資料保證金0.5%(竣工資料交後並達到移交要求後返還)。

3、乙方必須自行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十一、變更索賠

若現場發生變更或索賠,則由乙方自行收集相關資料上報甲方,由甲方整理統一上報。變更項目單價原則與主體項目同步。

十二、預算、方案、簽證及評定資料

施工圖預算清單編制、預算、工程量計算、圖紙會審、施工方案、專項方案評審、簽證資料、質檢資料、竣工資料均由乙方負責。

十三、審計工作

乙方無償配合該項目的政府審計工作,並代表施工單位對審計結果進行簽字確認。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或者總包部對審計單位的簽字,乙方有權拒認。審計扣減的費用由分包隊伍承擔。

十四、資源保證

1、 人員、設備配備到位,如果施工進度、資料等不能滿足甲方要求,乙方必須首先無條件增加人員、設備,先保證進度,以後再談索賠。

2、 材料需要提前一個月備料,否則甲方提供備料後,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五、制度管理

嚴格執行業主、諮詢機構、監理、總承包部、項目部及現場管理機構下發的各項制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範本 篇4

需方方(甲方):

供方(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購買材料達成以下協議:

一、 售貨商品的相關批發價:

1、 甲方公司向乙方購買華西村鋁塑板。

2、 甲方所採購板材單價見雙方確認的價格表,乙方如需調整產品價格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經甲方確認方可實施。

3、 乙方的商品報價含17%增值税(可抵扣增值税發票)。

二、 商品的質量保證:

1、 乙方供應的產品,必須符合最新行業標準。

2、 乙方提供板材樣品到甲方封樣,並作為甲方驗收標準。

3、 由乙方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的甲方產品售後批量質量事故,經甲乙雙方調查確認後,乙方應承擔甲方的全部實際損失。

4、 在來料檢驗、產品製作、用户使用中,由於乙方產品技術、質量等原因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時,事故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5、 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用户多次投訴,影響甲方產品聲譽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每次的質量事故的嚴重程度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6、 技術資料提供辦法:在提供每份訂單的同時,以傳真的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貨物的尺寸顏色等要求,如因乙方理解有誤或在製作前未對訂單清晰度提出異議或乙方原因加工出錯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交貨數量及時間:

1、以甲方的採購訂單要求為準,(採購訂單的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必須及時回傳確認採購訂單,如有疑問需及時與甲方溝通;4小時內不回傳,視同確認。

2、乙方發生可能影響其供貨能力的重大事件,應及時通報甲方。

3、如乙方逾期交貨,每天按未交貨部分的百分之五償付給甲方作為逾期違約金。如由於延誤交貨給甲方客户造成損失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產品的交貨地點及方法:

1、運費由乙方承擔,到甲方倉庫後裝卸人員由甲方提供。

2、產品交付的數量以乙方送貨單加甲方(倉庫)簽字為準。

五、包裝要求:完整簡易包裝。

六、產品驗收方式:

1、 乙方送貨時,甲方指定專人驗收貨物的數量及破損情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破損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2、甲方質檢員按樣品進行驗收。

3、 乙方不能按質量要求生產,甲方退回其產品,乙方按要求進度補貨。

七、貨款結算方式:

1、乙方在每月的25號將當月發生額開具增值税發票給甲方,甲方在下下月的25號支付此款(發票到後60天支付)。(遇節假日順延)。

2、甲方支付方式為轉帳支票。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逾期未付清相應款項,乙方有權停止供貨,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甲方對訂單所定產品的數量與產品其他要求更改,應在乙方未生產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則甲方將自行承擔此損失,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更改,所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不能按本合同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的,免除違約方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應在不可抗拒發生後的當日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拒發生後三日內向對方提供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發生不可抗拒的證明。

3、按合同法執行,如發生爭議,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1、本合同的修改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2、本合同為年度採購合同;

3、合同生效後的訂單、雙方代表簽字的補充合同、技術圖紙、實物樣品都是本協議的附屬,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圖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20xx年4月01-20xx年3月31日止。

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權力義務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範本 篇5

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物資事宜,經過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條款。

1. 標的、數量、交貨及合同有效期

1.1 物資名稱、品種、型號規格、產地、商標、計量單位、單價、金額見 “採購清單”,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採購清單”的內容要求相一致。

1.2 “採購清單”中的合同金額含安裝、包裝、運輸、裝卸、保險、税金、經甲方驗收合格之前發生的所有費用,“採購清單”執行期內,清單內的貨物單價固定不變。

1.3 供貨數量和交貨時間:供貨數量和交貨時間以 “採購清單”中供貨數量和交貨時間為準。

1.4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同意甲方授權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運營事業總部發出 “採購清單”。“採購清單”加蓋甲方“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運營事業總部採購專用章”和乙方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5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4個月止。

2. 交貨時間

2.1 交貨時間以“採購清單”上的交貨時間為準。

2.2 乙方接到甲方的“採購清單”後,必須按 “採購清單”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到採購清單規定的地點。

2.3 交貨時必須攜帶送貨清單(一式四份,加蓋乙方公章並註明物資編碼、名稱、型號規格、廠家/品牌、單位、數量、單價、總價和本合同編號、甲方計劃號)及當次“採購清單”;並同時按採購清單開具普通發票(發票顧客名稱為: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且註明本合同編號與甲方計劃號)。

3. 交貨地點

“採購清單”約定的地點。

4.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幣採用支票或電匯或轉帳方式支付。

4.1乙方按照“採購清單”送貨後, 各條線路合同物資驗收合格後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完整單據後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當次“採購清單”的貨款;“採購清單”中要求分批送貨的,可在當批貨物送齊後辦理支付。

1)乙方出具的金額為本次支付金額百分之一百100%的正式發票正本一份;

2)經甲方簽收的送貨清單。

5.侵權

5.1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專利、註冊的設計、版權、商標等知識產權或商品名稱及其他權利的起訴及索賠。若甲方受到此類索賠或起訴,其責任及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當次“採購清單”貨物總金額的10%的違約金。

6. 包裝和裝運

6.1 包裝必須與運輸方式相適應,包裝方式的確定及包裝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由於不適當的包裝而造成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由乙方負責。

6.2 包裝應足以承受整個過程中的運輸、轉運、裝卸、儲存等,充分考慮到運輸途中的各種情況(如暴露於惡劣氣候等)和廣州地區的氣候特點,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6.3 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內。

7. 質量標準

7.1 根據國家或行業的有關標準。

7.2 以產品技術性能要求和質量標準作為本合同貨物的質量標準。

8. 驗收與質量保證

8.1 驗收標準

a)、甲方對貨物制訂的檢驗標準。

b)、以合格證書、技術性能參數、質量參數和國家質量標準作為對貨物的檢驗標準,非標產品收貨按圖紙收貨。

8.2 檢驗方法

a)、採取目測和簡易測量的方法對貨物的外觀檢驗,對照合格證書對產品進行檢驗。

b)、採取送驗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如檢驗不合格,檢驗費由乙方承擔。

c)、採取使用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

8.3 質量保證

a)、乙方保證合同物資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合同規定的品牌、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並有產品“合格證”或“產品質量保證書”,嚴禁提供假冒偽劣產品,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b)、合同貨物質保期為驗收合格後之日起計12個月,如“採購清單”有不同約定的,以“採購清單”的約定為準,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在7天內負責修復或更換,修復不好或經過三次修復仍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或口頭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出索賠。

c)、化工類物資按照出廠時註明的使用有效期或保質期限,交貨時物資在使用有效期或保質期內仍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時間。

d)、乙方履行其服務承諾。

9. 伴隨服務

除非另有約定,所有服務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10. 違約索賠與賠償

10.1 誤期索賠

10.l.1 除非甲方書面同意延遲到貨,若乙方未能按雙方約定的貨期交貨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每延遲一天,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於當次採購清單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若乙方延遲交貨超過60天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0.1.2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執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以致嚴重影響項目進行時,甲方有權:

1) 要求乙方在限定的時間內補救上述失誤、疏忽,或

2) 單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後,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應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或“採購清單”的採購項目,因此而增加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10.2 質量索賠

10.2.1 乙方應提供與合同要求相符的貨物,如經檢驗,證實所供貨物與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適,甲方可根據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或檢驗的規定,在質量保證期內及時提出索賠,乙方同意甲方選擇下述一種或多種結合的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1) 甲方退貨,乙方應將甲方已付的該批貨物所有款項退還甲方,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管、維護和退回被拒收貨物所發生的其它所需的費用,並向甲方支付當次“採購清單”貨物總金額的10%的違約金。

2) 根據貨物的疵劣和受損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損失的金額,經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成交價格。

3) 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來更換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補缺陷部份,以使貨物達到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相應延長被更換貨物的質保期。

10.3 乙方收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未給甲方答覆的,視為索賠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賠通知後

10天內,或徵得甲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甲方從上列方法中選擇的方案解決索賠事宜的,甲方將有權從未付貨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同時保留進一步要求索賠的權利。

10.4 所有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支付不減輕乙方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所遭受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應對超出違約金部分的損失給予賠償。

10.5 乙方提交的貨物產生的任何人身傷亡或其他產品責任事故適用相關法律的制約。

10.6 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時,因其過失(合同項下的過失、侵權或其他)直接對甲方設備或財產造成的物質損失或損害,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11. 不可抗力

11.1 簽約各方任何一方由於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簽約各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並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爭、洪水、颱風、地震等。

11.2 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儘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並於事件發生後十四(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閲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六十

(6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合同變更與修改

12.1 因甲方的原因變更合同貨物的,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有關變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價格或時間增減,將對合同價、交貨時間進行公平調整。乙方據此要求的調整必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後15天內提出。

12.2 採購物項的調整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對其提供貨物應承擔的責任。

12.3 除了甲乙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13. 税費

13.1 根據中國政府現行税法及相關法規規定對甲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甲方負擔。其他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13.2 在中國境外和香港、澳門及中國台灣區域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乙方負擔。

14. 爭端的解決

14.1 凡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後還不能解決,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14.2 訴訟發生的費用除法院另有判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14.3 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正在進行審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15. 合同解除和終止

15.1 合同自然終止

買賣雙方各自完成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合同自然終止。

15.2 違約違規終止合同

乙方如出現以下情形時,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轉讓合同或將整個合同項目或主要項目分包出去,

2)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收到法院對他發出的宣告破產並指定破產財產管理人的命令或與債權人達成有關協議,或為了其債權人的利益在財產管理人、財產委託人或財務管理人的監督下營業或停業清理;或

3) 如果乙方未能在清單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4)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

5)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和履行過程中有違反法律、法規,涉嫌用不正當手段影響甲方採購過程,包括謊報或隱瞞事實、損害甲方利益、干擾甲方等行為。

15.3 定期評估不合格時的終止:甲方每年對乙方的服務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質量、交貨期、售後服務等,評估不合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乙方不做任何補償。

15.4 如果甲方根據本條15.2,15.3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相同或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購買相同或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5.5 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索償要求後三十(30)天內對甲方作出賠償。

15.6 由於乙方未盡責任或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6.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17.1 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本合同生效,雙方簽字蓋章日期不一致的,以後簽字蓋章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17.2 “採購清單”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運營事業總部採購專用章”和乙方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雙方簽字蓋章的時間不一致的,以後簽字蓋章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18. 主導語言

本合同語言為中文。

19. 銀行費用

在甲方銀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在乙方銀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0. 其它

20.1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有經買賣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合同修改書、往來信函等)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為雙方均簽字蓋章或確認之日期。

20.2 除甲方事先以書面形式確認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項下的義務。

20.3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持有。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框架合同範本 篇6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乙方(需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購買 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標的物(規格、型號、單位、數量等):

二、質量標準:

1、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現行或最新國家標準、行業有關標準以及乙方提供或經乙方會籤的產品圖樣、技術要求及驗收規範等;屬國家強制認證(簡稱“3C”)產品應有認證證書並在產品上附“3C”標誌;沒有國家、行業、企業等相關標準的,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釋予以履行。

2、產品質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後算起 壹 年。質保期內甲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甲方對產品質量及其產生的不良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三、包裝方式:甲方應為產品提供適宜運輸的包裝方式,並附有相關資料和明顯標識,對於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毀,甲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全部損失。

四、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承擔: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向甲方下達次月訂單(訂單應註明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品牌及交貨日期),作為甲方交貨的依據。

2、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訂單後 4個小時內回覆,並確認回傳給乙方;確認後的訂單甲方必須嚴格執行。

3、甲方按乙方訂單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完全交付乙方,訂單未指定地點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廠;產品途中運輸費、裝卸費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風險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每次供貨時必須隨貨提交產品自檢的合格報告書及送貨清單(註明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含税單價),並蓋章確認。

五、產品的驗收及異議:

1、乙方依據質量標準要求條款對每批到達的產品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產品有權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應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乙方僅對產品的數量、規格、型號與外觀進行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對產品潛在的質量問題免責。乙方有權以實際使用過程為期限對產品的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3、甲方收到乙方通過傳真、郵件、電話等方式的反饋後,應當於4個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對乙方的反饋進行回覆,並在2日內將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按同等數量替換為合格產品,否則,即視同默認乙方的處理意見,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對甲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回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不負保管責任;甲方對取回的產品質量持有異議,可以取回產品的三日內提出書面異議與權威見證性資料,否則,視同接受乙方的意見。

六、質量保證金:

甲方以貨款 萬元作為本合同產品的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於最長一項產品質保期屆滿後10個工作日內結清,保證金不計利息。

七、結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 28日前開具當月貨款全額的增值税發票,乙方收到發票並經核對無誤後於次月 30日前結清上月貨款(不含保證金)。

2、付款方式:銀行轉賬或承兑匯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訂單或發貨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 1日,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當筆訂單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同意乙方從當月貨款或保證金中扣除,逾期超過 5日者,視為無法交貨,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無法交貨或產品質量無法按約定標準執行(包括但不限於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等不合規定或約定),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當次訂單貨款總額30%的違約金,若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應付金額5‰的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 3日內向對方通報,並盡最大努力予以補救,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它約定: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 3 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

2、本合同簽訂後,產品價格漲幅超過 20 %時,雙方對於價格可另行協商,但不包括甲方已確認訂單;遇降則降。

3、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郵箱或傳真號碼以 書面 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 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對由此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4、本合同所含的條款應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予以執行,如上述條款的適用性在任何程序上被依法解釋為全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可執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應當繼續完全有效和履行。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態度,另行友好協商,並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一經雙方簽字蓋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壹 年,但甲方對產品質量的保證和保密責任不因合同的終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書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貳份。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地址:代表(簽字):電話:電子郵箱:開户行:帳號:郵編:(章)傳真:

乙方: 地址: 代表(簽字):電話: 電子郵箱: 開户行: 帳號: 郵編: (章)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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