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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框架合同範本

採購框架合同範本

框架合同的一個例子是保養合同,那麼簽訂採購框架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採購框架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閲讀。

採購框架合同範本
採購框架合同範文篇一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乙方(需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購買 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標的物(規格、型號、單位、數量等):

二、質量標準:

1、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現行或最新國家標準、行業有關標準以及乙方提供或經乙方會籤的產品圖樣、技術要求及驗收規範等;屬國家強制認證(簡稱“3C”)產品應有認證證書並在產品上附“3C”標誌;沒有國家、行業、企業等相關標準的,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釋予以履行。

2、產品質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後算起 壹 年。質保期內甲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甲方對產品質量及其產生的不良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三、包裝方式:甲方應為產品提供適宜運輸的包裝方式,並附有相關資料和明顯標識,對於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毀,甲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全部損失。

四、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承擔: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向甲方下達次月訂單(訂單應註明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品牌及交貨日期),作為甲方交貨的依據。

2、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訂單後 4個小時內回覆,並確認回傳給乙方;確認後的訂單甲方必須嚴格執行。

3、甲方按乙方訂單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完全交付乙方,訂單未指定地點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廠;產品途中運輸費、裝卸費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風險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每次供貨時必須隨貨提交產品自檢的合格報告書及送貨清單(註明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含税單價),並蓋章確認。

五、產品的驗收及異議:

1、乙方依據質量標準要求條款對每批到達的產品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產品有權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應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乙方僅對產品的數量、規格、型號與外觀進行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對產品潛在的質量問題免責。乙方有權以實際使用過程為期限對產品的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3、甲方收到乙方通過傳真、郵件、電話等方式的反饋後,應當於4個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對乙方的反饋進行回覆,並在2日內將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按同等數量替換為合格產品,否則,即視同默認乙方的處理意見,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對甲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回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不負保管責任;甲方對取回的產品質量持有異議,可以取回產品的三日內提出書面異議與權威見證性資料,否則,視同接受乙方的意見。

六、質量保證金:

甲方以貨款 萬元作為本合同產品的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於最長一項產品質保期屆滿後10個工作日內結清,保證金不計利息。

七、結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 28日前開具當月貨款全額的增值税發票,乙方收到發票並經核對無誤後於次月 30日前結清上月貨款(不含保證金)。

2、付款方式:銀行轉賬或承兑匯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訂單或發貨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 1日,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當筆訂單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同意乙方從當月貨款或保證金中扣除,逾期超過 5日者,視為無法交貨,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無法交貨或產品質量無法按約定標準執行(包括但不限於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等不合規定或約定),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當次訂單貨款總額30%的違約金,若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應付金額5‰的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 3日內向對方通報,並盡最大努力予以補救,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它約定: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 3 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

2、本合同簽訂後,產品價格漲幅超過 20 %時,雙方對於價格可另行協商,但不包括甲方已確認訂單;遇降則降。

3、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郵箱或傳真號碼以 書面 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 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對由此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4、本合同所含的條款應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予以執行,如上述條款的適用性在任何程序上被依法解釋為全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可執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應當繼續完全有效和履行。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態度,另行友好協商,並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一經雙方簽字蓋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壹 年,但甲方對產品質量的保證和保密責任不因合同的終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書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貳份。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地址:代表(簽字):電話:電子郵箱:開户行:帳號:郵編:(章)傳真:

乙方: 地址: 代表(簽字):電話: 電子郵箱: 開户行: 帳號: 郵編: (章) 傳真:

採購框架合同範文篇二

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物資事宜,經過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條款。

1. 標的、數量、交貨及合同有效期

1.1 物資名稱、品種、型號規格、產地、商標、計量單位、單價、金額見 “採購清單”,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採購清單”的內容要求相一致。

1.2 “採購清單”中的合同金額含安裝、包裝、運輸、裝卸、保險、税金、經甲方驗收合格之前發生的所有費用,“採購清單”執行期內,清單內的貨物單價固定不變。

1.3 供貨數量和交貨時間:供貨數量和交貨時間以 “採購清單”中供貨數量和交貨時間為準。

1.4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同意甲方授權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運營事業總部發出 “採購清單”。“採購清單”加蓋甲方“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運營事業總部採購專用章”和乙方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5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4個月止。

2. 交貨時間

2.1 交貨時間以“採購清單”上的交貨時間為準。

2.2 乙方接到甲方的“採購清單”後,必須按 “採購清單”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到採購清單規定的地點。

2.3 交貨時必須攜帶送貨清單(一式四份,加蓋乙方公章並註明物資編碼、名稱、型號規格、廠家/品牌、單位、數量、單價、總價和本合同編號、甲方計劃號)及當次“採購清單”;並同時按採購清單開具普通發票(發票顧客名稱為: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且註明本合同編號與甲方計劃號)。

3. 交貨地點

“採購清單”約定的地點。

4.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幣採用支票或電匯或轉帳方式支付。

4.1乙方按照“採購清單”送貨後, 各條線路合同物資驗收合格後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完整單據後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當次“採購清單”的貨款;“採購清單”中要求分批送貨的,可在當批貨物送齊後辦理支付。

1)乙方出具的金額為本次支付金額百分之一百100%的正式發票正本一份;

2)經甲方簽收的送貨清單。

5.侵權

5.1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專利、註冊的設計、版權、商標等知識產權或商品名稱及其他權利的起訴及索賠。若甲方受到此類索賠或起訴,其責任及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當次“採購清單”貨物總金額的10%的違約金。

6. 包裝和裝運

6.1 包裝必須與運輸方式相適應,包裝方式的確定及包裝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由於不適當的包裝而造成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由乙方負責。

6.2 包裝應足以承受整個過程中的運輸、轉運、裝卸、儲存等,充分考慮到運輸途中的各種情況(如暴露於惡劣氣候等)和廣州地區的氣候特點,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6.3 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內。

7. 質量標準

7.1 根據國家或行業的有關標準。

7.2 以產品技術性能要求和質量標準作為本合同貨物的質量標準。

8. 驗收與質量保證

8.1 驗收標準

a)、甲方對貨物制訂的檢驗標準。

b)、以合格證書、技術性能參數、質量參數和國家質量標準作為對貨物的檢驗標準,非標產品收貨按圖紙收貨。

8.2 檢驗方法

a)、採取目測和簡易測量的方法對貨物的外觀檢驗,對照合格證書對產品進行檢驗。

b)、採取送驗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如檢驗不合格,檢驗費由乙方承擔。

c)、採取使用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

8.3 質量保證

a)、乙方保證合同物資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合同規定的品牌、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並有產品“合格證”或“產品質量保證書”,嚴禁提供假冒偽劣產品,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b)、合同貨物質保期為驗收合格後之日起計12個月,如“採購清單”有不同約定的,以“採購清單”的約定為準,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在7天內負責修復或更換,修復不好或經過三次修復仍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或口頭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出索賠。

c)、化工類物資按照出廠時註明的使用有效期或保質期限,交貨時物資在使用有效期或保質期內仍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時間。

d)、乙方履行其服務承諾。

9. 伴隨服務

除非另有約定,所有服務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10. 違約索賠與賠償

10.1 誤期索賠

10.l.1 除非甲方書面同意延遲到貨,若乙方未能按雙方約定的貨期交貨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每延遲一天,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於當次採購清單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若乙方延遲交貨超過60天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0.1.2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執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以致嚴重影響項目進行時,甲方有權:

1) 要求乙方在限定的時間內補救上述失誤、疏忽,或

2) 單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後,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應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或“採購清單”的採購項目,因此而增加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10.2 質量索賠

10.2.1 乙方應提供與合同要求相符的貨物,如經檢驗,證實所供貨物與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適,甲方可根據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或檢驗的規定,在質量保證期內及時提出索賠,乙方同意甲方選擇下述一種或多種結合的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1) 甲方退貨,乙方應將甲方已付的該批貨物所有款項退還甲方,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管、維護和退回被拒收貨物所發生的其它所需的費用,並向甲方支付當次“採購清單”貨物總金額的10%的違約金。

2) 根據貨物的疵劣和受損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損失的金額,經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成交價格。

3) 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來更換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補缺陷部份,以使貨物達到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相應延長被更換貨物的質保期。

10.3 乙方收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未給甲方答覆的,視為索賠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賠通知後

10天內,或徵得甲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甲方從上列方法中選擇的方案解決索賠事宜的,甲方將有權從未付貨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同時保留進一步要求索賠的權利。

10.4 所有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支付不減輕乙方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所遭受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應對超出違約金部分的損失給予賠償。

10.5 乙方提交的貨物產生的任何人身傷亡或其他產品責任事故適用相關法律的制約。

10.6 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時,因其過失(合同項下的過失、侵權或其他)直接對甲方設備或財產造成的物質損失或損害,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11. 不可抗力

11.1 簽約各方任何一方由於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簽約各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並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爭、洪水、颱風、地震等。

11.2 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儘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並於事件發生後十四(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閲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六十

(6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合同變更與修改

12.1 因甲方的原因變更合同貨物的,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有關變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價格或時間增減,將對合同價、交貨時間進行公平調整。乙方據此要求的調整必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後15天內提出。

12.2 採購物項的調整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對其提供貨物應承擔的責任。

12.3 除了甲乙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13. 税費

13.1 根據中國政府現行税法及相關法規規定對甲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甲方負擔。其他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13.2 在中國境外和香港、澳門及台灣區域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乙方負擔。

14. 爭端的解決

14.1 凡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後還不能解決,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14.2 訴訟發生的費用除法院另有判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14.3 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正在進行審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15. 合同解除和終止

15.1 合同自然終止

買賣雙方各自完成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合同自然終止。

15.2 違約違規終止合同

乙方如出現以下情形時,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轉讓合同或將整個合同項目或主要項目分包出去,

2)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收到法院對他發出的宣告破產並指定破產財產管理人的命令或與債權人達成有關協議,或為了其債權人的利益在財產管理人、財產委託人或財務管理人的監督下營業或停業清理;或

3) 如果乙方未能在清單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4)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

5)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和履行過程中有違反法律、法規,涉嫌用不正當手段影響甲方採購過程,包括謊報或隱瞞事實、損害甲方利益、干擾甲方等行為。

15.3 定期評估不合格時的終止:甲方每年對乙方的服務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質量、交貨期、售後服務等,評估不合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乙方不做任何補償。

15.4 如果甲方根據本條15.2,15.3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相同或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購買相同或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5.5 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索償要求後三十(30)天內對甲方作出賠償。

15.6 由於乙方未盡責任或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6.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17.1 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本合同生效,雙方簽字蓋章日期不一致的,以後簽字蓋章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17.2 “採購清單”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運營事業總部採購專用章”和乙方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雙方簽字蓋章的時間不一致的,以後簽字蓋章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18. 主導語言

本合同語言為中文。

19. 銀行費用

在甲方銀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在乙方銀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0. 其它

20.1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有經買賣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合同修改書、往來信函等)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為雙方均簽字蓋章或確認之日期。

20.2 除甲方事先以書面形式確認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項下的義務。

20.3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持有。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採購框架合同範文篇三

買受人(甲方):

工商註冊號:

出賣人(乙方):

工商註冊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範圍

第二條 交易原則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限內,當第三方銷售或採購條件相同時,優先向對方銷售或採購。

第三條 產品的數量

1.本協議是 年度框架協議,甲乙雙方須在每年 月 日前協商確定下一年度採購計劃/銷售計劃。為確保協議履行的嚴肅性,甲乙雙方應根據協議確認年度數量均衡執行,首月銷售/採購數量為 ,以後在每月 日前雙方書面確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貨數量。

2.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對產品的數量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條 本協議按 確定產品價格

1.政府定價(含地方政府定價)。

2.政府指導價。

3.雙方協商一致的價格。因市場因素,甲乙雙方可就產品價格進行協商,確定新的產品價格,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則仍以本協議確定的價格或計價公式執行。

第五條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 質量標準按 執行。

(1)執行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企業標準( )。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 。

(2)按雙方商定的技術條件、技術協議或技術要求執行。

(3)按封存樣品質量標準。

(4)按每筆採購單中質量標準執行。

2.乙方對質量負責期限:在 _個月的保質期內,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

3.乙方向甲方保證產品質量,產品均附質檢報告單和質量保證書。如果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賣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所承擔的質量保證期限不受前款質量負責期限的約束,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 支付方式按 執行

1.按本協議所生成的每筆採購單實際發生的數量、金額,進行結算。

2.乙方貨到驗收合格且甲方辦理入庫手續後結算(適用寄售協議物資)

第七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 執行。

1.標準包裝。產品所需包裝由乙方合理包裝,適合水運或/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

2.危險品包裝。

3.設備包裝。

4.包裝物由 方提供,不計費、 回收。

5.無包裝物。

第八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技術資料、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

第九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按 執行。

1.以雙方共同確定的法定計量為準,合理損耗為 %。乙方向甲方實際所交付的產品數量在本合同約定的誤差範圍內,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也不互補差價。

2.無損耗。

第十條 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的轉移

1.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自交付之時轉移至甲方,即在約定時間、約定地點交付之前標的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標的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2.遲延交付的,由造成遲延交付的一方承擔遲延期間標的物的風險責任。

第十一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檢驗標準:按本合同第五條質量標準進行檢驗。

2.驗收方式:按 執行。

⑴乙方送貨及代辦託運的,甲方在交付後 個工作日內(驗收期),對產品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如甲方對產品質量和/或數量有異議,應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並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貨的,在乙方交付產品時,雙方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共同封存樣品,以備檢驗。甲方如有異議,應在交付後的 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

3.如雙方對產品的質量有爭議的,由共同確認的檢驗機構對封存的樣品進行檢驗,並以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作為確認產品質量的依據。如檢驗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符合質量標準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按 執行。

1.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調試。

2.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調試,並負責對甲方免費進行 小時的技術培訓。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按 執行。

1.無擔保。

2.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雙方權利包括:

⑴在保證向對方當事人銷售/採購本協議規定的產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銷售/採購相應產品。

⑵按本協議的規定接收產品或收取貨款。

2.雙方義務包括:

⑴指定專門的機構或人員負責本協議項下有關產品銷售/採購的具體聯絡、計劃安排、供求平衡、執行、協調等工作。

⑵按本協議規定交付產品或支付貨款。

第十五條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 。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的有效期可以延長。 ⑴自甲乙雙方有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本協議任何一方在不違反第十四條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於合同正常終止日前的 個月內,向對方當事人發出終止本協議及終止何時生效的書面通知。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3.如甲方無法方便地從第三方獲得乙方銷售的某種產品,且根據本協議乙方應在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協議。

4.在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終止達成一致以前,本協議任何一方發出的終止本協議的通知,將不會影響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應採取書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⑵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4)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

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 日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消除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消除後 日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確認不可抗力事件的終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響持續超過 月,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與對方取得聯繫,以便解決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問題。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如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本協議另一方當事人可向其發出書面通知,並要求違約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內做出補救,如違約方未在該指定的合理期限內對違約行為做出補救,則守約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協議。守約方仍有向違約方求償和其他法律允許的權利主張的權利。

2.乙方未按期交付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延遲交付標的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如乙方逾期交貨超過 日的,除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逾期交貨而造成的損失。

3.乙方交付的標的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數量,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標的數量,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其不完全履約而造成的損失。

4.乙方交付的標的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甲方有權拒收和/或要求更換和/或終止合同,乙方仍須對甲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在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期限內,如標的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合理期限內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因標的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仍由乙方承擔。

5.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額 %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總額以逾期付款金額的 %為限。

6.發生其他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按 執行。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提交中石化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處。

第二十條 其他

1. 本合同自 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

4.保密: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屬於雙方經營活動內容,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當事人書面允許不得對外泄露。

5.安全規定:乙方進入甲方廠區需遵守安全管理規定,因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而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6.本協議一式 份, 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郵編: 郵編: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税 號: 税 號:

聯繫人: 聯繫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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