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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工資集體協議(通用3篇)

企業員工工資集體協議(通用3篇)

企業員工工資集體協議 篇1

企業名稱:

企業員工工資集體協議(通用3篇)

經濟類型:

企業法定代表人:

職工人數:

甲方(企業方): 乙方(職工方):

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職務: 首席代表職務:

代表人數: 代表人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集體合同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根據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對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二、根據政府公佈的今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為 萬元,比上年增(減) 萬元,同比增(減) %,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應達到 元,比上年增(減) 元,同比增(減) %。

三、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的設置和發放辦法: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徵得工會和職工同意,並分別按以下辦法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1、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

2、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

(1)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小時工資標準150%的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________的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3、乙方職工實行計件工資的,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和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甲方應按上述辦法支付乙方工資。

4、按上述辦法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是另外增發的,不含支付給乙方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甲方每月至少給乙方職工發放一次工資,並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應提前進行發放。不得以產品 、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性收入。企業不得拖欠職工工資性收入,如確因生產經營困難,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須事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報告。無故拖欠,應按有關規定,給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月工資收入不得低於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經協商確定本年度企業內部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於 元。

七、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八、雙方認為需要協商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

九、對本協議未予明確的其它事項,雙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未予明確的,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本協議簽訂後,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協議的,雙方可協商修改協議。任何一方提出協商要求時,對方應於7日內予以書面答覆,並與提出方共同進行集體協商。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內容。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集體合同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由協商雙方具體商定): 。

十三、本協議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後,應於7日內由企業將工資協議及説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後生效,並自生效之日起 日內,採取以下形式向全體職工公佈: 。

十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協議期滿即行終止。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業蓋章:

工會蓋章:

企業員工工資集體協議 篇2

本協議由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與___________工會(以下簡稱工會)通過集體協商制定。

第一條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促進公司勞動關係的協調與穩定,以便最終促進生產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集體合同規定》及國家有關工資政策、法規,經公司與工會集體協商,簽定本協議。

第二條 分配原則

1、本公司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既照顧到勞動者在勞動數量、勞動時間、勞動質量、勞動成果所應該獲得的工資報酬,又考慮到全體股東以資本參與分配的積極性,經磨合後找到一個最優經濟量化點。

2、堅持公司職工的工資增長水平與公司的經濟發展速度及經濟效益相適應的原則,同步增長,同步提高,既不能在公司效益不明顯的情況下盲目追求公司職工的工資增長比例,又不能在公司經濟效益取得良好業績的情況下,忽視對職工工資增長的關心。

3、堅持公開——集體協商;

堅持公平——兼顧上下左右的經濟利益;

堅持公正——承認經營者與勞動者收入有差距,但差距不宜拉得過大。

4、在強調注意工資分配原則的同時,也要注意精神鼓勵、精神榮譽、精神刺激的原則。

第三條 工資集體協商的範圍

公司工會就公司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分配方式,工資水平及年增長幅度及其他與履行協議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作為雙方協商的內容。

第四條 分配製度和分配方式

1、公司職工的基本工資包括標準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

2、公司為使公司職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正常上班和完成生產任務的情況下,對職工執行不低於義烏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制度,但上不封頂,並根據企業經營情況確定各自獎金金額。

3、公司設立工齡工資,公司職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公司給予職工xx元的工齡工資。

4、非職工原因造成生產不能正常進行,職工未提供正常勞動的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應向職工支付生活費xx元;不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向職工支付的月工資不低於市政府規定的最低保障工資。

5、職工工資以貨幣形式並按月發放,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__日,如遇節假日提前發放。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工會或公司職工的同意後,可以短期延遲支付職工工資,但最長不超過___________天。

第五條 公司因工作生產需要,安排職工加班加點,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 職工工資扣除規定

1、職工工資不得隨便剋扣和無故拖欠發放。

2、因職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按勞動合同約定及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由職工賠償經濟損失,在職工工資中予以扣除,若扣除後職工工資低於義烏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七條 經濟補償規定

1、公司要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職工的經濟補償金計發標準按職工本人履行正常勞動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執行。工作未達十二個月的,按所有工作月的平均工資執行。

2、職工本人主動提出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或因違反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不發經濟補償金。

第八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遭受事故被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工資待遇,工傷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第九條 職工工資增長的考慮因素

第十條 內部分配及工資增長協商組織

1、公司與工會雙方成立內部分配及工資增長協商小組:

公司方:

公司方首席代表:

工會方:

工會方首席代表:

第十一條 協議的時間和履行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有效期內,每兩年確定一次職工工資增長幅度、基數。

3、協商、測算結果和增資基數,由協商小組公司方首席代表向職工大會報告。

4、協議到期前30天內,雙方應協商做好修訂、重訂工作。如雙方未提出修訂、重訂和終止意見,此協議今後xx年仍然有效,視為按本協議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終止本協議:

1、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不能履行的;

2、公司破產、兼併、解散等資產發生重大變動,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3、協議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解除、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第十三條 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的權利、義務、爭議,按《集體合同》爭議處理程序進行。

第十四條 職工的勞保、福利、社會保險等規定按《集體合同》約定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本協議不再重訂。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五份,公司與工會各執一份,報市總工會、市勞動局和鎮(街道)工委各一份。

第十六條本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工會(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工會主席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員工工資集體協議 篇3

投訴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被投訴人: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常見內容填寫提示)

一、依法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_年_____月被拖欠的工資、被剋扣工資、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最低工資差額__________元。

二、依法辦理_____年_____月-_____年_____月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三、依法訂立、返還勞動合同。

四、依法退還押金__________元、扣押的__________證書、強迫集資入股__________元。

五、依法辦理檔案轉移、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六、其他。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常見內容填寫提示)

我於_____年_____月進入該單位,在__________部門(崗位)從事__________工作,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參加社會保險,每月工資__________元。(以下根據請求事項寫明有關事實經過)

1.單位何時、以何理由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或扣押勞動合同。

2.單位何時、以何理由收取押金__________元,扣押什麼證書,以何種形式集資入股__________元,是否開具收據。

3.單位以何理由拒絕辦理社會保險,是否要求過提供辦理保險的材料。

4.單位何時、以什麼理由扣減或拖欠工資__________元,是否開具扣工資的書面決定,是否開具欠工資的欠條。

5.單位工作時間、班次如何安排,如何考勤;在什麼時間加班、加點,累計__________小時,是否或如何支付加班工資的,自己計算單位還應補發加班工資__________元。

6.單位何時、以何理由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是否出具了書面決定,什麼原因不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7.其他情況。

説明:_________________

1、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投訴人無法定保密義務,投訴人堅持要求保密,則視為舉報處理。

2、投訴人所填聯繫電話、通訊地址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由其本人承擔有關內容不能通知到的法律後果。

本人已閲讀並認可以上説明。

投訴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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