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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通用19篇)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通用19篇)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

委託方:__業主委員會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通用19篇)

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及配套設施

座落位置: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一條根據《怡清園業主公約》、《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怡清園業主委員會委託________公司為怡清園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受託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

第二條 委託服務的事項

受託方應提供以下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2、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門禁、電梯等;

3、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處理等;

5、小區內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

6、用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手段維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進入本小區,將在本小區內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辦;

7、保管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代收、代繳水電等費用;

9、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根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限於緊急狀態且不得使用器械)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向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應當由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小區公共服務,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受託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或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嫁給第三方。

受託方不履行上述某項義務或提前終止合同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條 服務收費標準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向受託方交納以下費用:

1、保潔費(含化糞池清掏費和垃圾清運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

2、保安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_元收取;

3、小區綠化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_元收取;

4、門禁、監控、消防系統運行費公共照明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

5、水泵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無水泵的二、三號樓不收;

6、電梯費(含電梯檢驗費與電梯用電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無電梯的二、三號樓不收;

7、公共設施維修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__元收取;

8、管理費(含營業税與物業服務公司的利潤),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 _元收取;

9、供暖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個供暖年度 __ 元收取;

10、停車管理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 __元、地下每車每季 __元收取;停車場地使用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__元、地下每車每季_X_收取;臨時停車,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的來客免收,超過2小時的按地上每車每小時 元、地下每車半小時元收取管理費,超過半小時算一小時,不足半小時不算,大型車輛加倍。

商鋪的管理費、暖氣費按套內面積收取。第1-6項收費按每100平米套內面積折算為一户,電梯費暫不收取。如商鋪需要經常性地使用電梯,須事先與業主委員會商定電梯費價格。

第四條 交費辦法

上述第1-7項收費及第9項供暖費、第10項車輛管理費應與受託方完成相關任務的支出(含提供相關勞務的工人工資)相符,多餘部分受託方應交給業主委員會,歸全體業主共有。停車場地使用費應於收費後按季交給產權人或共同產權人(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受託方的利潤與受託方管理層的工資只能從管理費中提取。

管理費於提供服務後按季交納,暖氣費按供暖年度預交,其他費用均按季預交。相關服務開始提供滿一月後尚未交納的,受託方可以在公告欄公示催交。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或由物業代收、代交的費用逾期的,從享受服務滿一月之日起受託方可以加收滯納金:逾期的第一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的第二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從逾期的第三個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五條 家庭服務

受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一週內製定各種家庭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維修輔助材料如螺絲、釘子、凝結劑等包括在維修服務費內)與保證修理質量的時間,報業主委員會備案後公佈。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出委託時,受託方必須接受委託並按公佈的標準收費;在保質時間內出現修理質量問題的,受託方應當免費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購買,如需受託方提供則應先跟用户就材料價格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 服務標準

受託方的服務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每年進行年檢並保存大、中、小修的相關記錄,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2、保潔服務:居住區域的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的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3、保安服務:24小時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查,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理預案並於事發時及時處理,配合派出所處理區內的違法現象,不得對業主及其家屬使用暴力,對來犯外人使用暴力時不得超出正當防衞限度。

4、綠化管理:綠地無雜物,基本無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及病蟲害現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定期巡查、檢修消防設備,保證消防設備完好並有明顯標誌。

6、車輛管理:車輛停放有序,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對區內停放車輛的人為損傷與區內停放車輛的失竊負補充責任(就侵權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後剩餘的損失負責)

7、裝修管理:監督業主和施工單位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並對裝修過程進行監控。

8、檔案資料管理:設專人管理,建立檔案資料管理辦法,並對物業基礎資料和業主入住後的相關資料統一管理。

9、急修:1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95%以上;小修:7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80%以上。

10、供暖:保證門窗長時間關閉的情況下頂樓北向房間氣温不低於15度。

第七條 保障措施

為保證以上約定達到目的,委託方享有下列權利:

1、審定受託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及需要業主與物業使用人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2、檢查受託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執行情況;

3、審查受託方的費用支出情況(管理費除外)並在小區內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羣眾意見的強烈程度而定)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工作的滿意程度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的樣本數不得低於100人。

委託方在享有上述權利的同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託方無償提供套內面積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這些材料已由開發商交給受託方);

3、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受託方催交;

4、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與收費遺留問題。

第八條 獎懲

受託方提供服務或進行管理應儘量做到服務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的服務與管理滿意。民意測驗將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分別按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四個指標打分後取平均值。民意測驗對受託方的平均滿意率達到60%為受託方取得全部管理費的條件。平均滿意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應扣減測驗前一季度和測驗後一季度的管理費各5%.平均滿意率不足40%,委託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免除負違約責任。平均滿意率超過80%,或平均滿意率超過70%且有明顯的通貨膨脹(10%以上),委託方應建議業主大會適當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費標準。

第九條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時,任何一方不願續約的,應當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則視為同意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但因服務質量太差導致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抽樣調查平均滿意率低於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條款限制。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受託方必須於10日內向委託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委託方應當採用公告催交、出具證明材料、出庭作證等方式協助受託方追收欠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交納的費用。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草簽後需依《___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公示,公示15天后無異議或異議者不足規定人數的,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實質性地修改了合同條款的,需要完成《___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___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市--中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9號)、《--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市--大廈進行物業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市-----區-----路;

佔地面積:------平方米;

建築面積:------平方米;

物業管理收費計算面積:約-------平方米(按此面積的收費用於包括地下----層至------層,即--大廈整個物業的管理);物業類型:高層寫字樓。

第二條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水景、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管井、強電井、弱電井、風道、風井、共用照明、天線、小型中央空調、加壓供水設備、供配電(包括強、弱電)系統、消防系統、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圍牆)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5、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負責整個物業的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不包括人身與財產的保管保險責任,合同另行約定的除外)。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本大廈智能系統(建築設備監控系統、綜合保安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有線電視系統、綜合佈線系統、公共廣播系統、會議系統、通信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五年。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日

止,但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規定條件提出提前終止合同時以實際期限為準。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達不到承諾管理目標,甲方下達整改通知後仍達不到承諾管理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的行為依法制止。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由乙方無償使用;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業主(用户)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各種費用;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行使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規定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制止。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及其他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適當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管理用房、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乙方未折舊完的固定資產,甲方應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提交財務審計報告。

12、負責--大廈辦公區域及公共區域綠化擺放及養護工作。

13、負責本大廈物業的安全監控和巡視等安全保護工作(不包括人身與財產的保管保險責任,合同另行約定的除外)。

14、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在本大廈物業內開展經營性活動。

15、乙方為甲方保守祕密,尤其是本大廈的智能系統和保安系統。

16、經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同意,甲方可以調用乙方部分工作人員參與臨時的搬運等體力勞動。

17、乙方須指定至少一名現場人員為與甲方聯絡的總聯絡人。

18、法規政策規定由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管理目標

本大廈自接管之日起,乙方承諾按照《全國城市物業管理示範大廈標準》進行管理,並在合同生效後一年內達到市優大廈的管理標準,二年內達到省優大廈的標準。

乙方根據管理事項確定本物業分項管理目標如下:

1、保證所有電梯正常運行,電梯維護期間保證有兩台電梯正常運行。

2、保證大樓內通風空調系統正常運行,萬一出現故障,保證在接到電話後2小時內檢查完畢並提出故障部位。如果為非主機故障,保證在6小時內恢復正常;如果為主機故障,保證在12小時內恢復正常。

3、保證大樓內水電系統正常運行,一旦發生問題,保證在接到電話後4小時內恢復正常(除設備本身故障外)。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編號:)

第一章 總則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甲方負責開發建設的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行前期物業管理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市鎮路

佔地面積:平方米,其中綠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鋪平方米,停車場。

第二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幣值,均指人民幣。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採用“招標”、“協議”方式,選聘乙方對本物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

第四條 本物業在未竣工驗收(以建設部門簽發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時間為準,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服務質量。

1、建築物主體外的共用部位管理。

服務質量:外牆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管理。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3、綠化、環境衞生管理。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綠化長勢良好,公共場地保潔率95%。

4、車輛管理。

服務質量:交通暢順,停放有序。

第五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乙方向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以下服務質量

(一)日常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服務質量:外牆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煙囱”、“化糞池”、“溝渠”、“池”、“照明系統”、“中央空調”、“電梯”、“發電機”、“消防設施設備”、“智能化設備”“外牆排水管”。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3、按國家《物業管理條 例》(以下簡稱《條 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電、供水、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户收取有關費用。或按合同的約定,來行使合同權利和履行合同義務。

4、生活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5、綠化與建築小品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園林小品”。

服務質量:完好、整潔,綠化長勢良好。

6、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公共場地保潔率95%,垃圾日產日清。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務質量:交通暢順,停放有序,行車線路標誌明顯。

8、安全防範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崗亭24小時值班。

(二)定期服務

1、每月 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每日 清洗水池一次;

3、每月 清疏化糞池一次;

4、每年 清疏排水系統一次;

5、2年 清洗建築物外立面一次;

6、6個月 檢修水泵一次;

7、每月 檢修電梯一次;

8、__ 檢修發電機一次;

9、__ 檢修中央空調一次;

10、每月 檢修消防設施、設備;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垃圾日產日清。

(三)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檔案和竣工驗收資料。

服務質量:收集整理,裝訂規範,妥善管理,合理使用。

(四)其它服務事項

第六條 乙方在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不得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活動。

第七條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應當告知乙方並與乙方簽訂物業裝飾裝修協議。乙方可向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20_元。物業裝飾裝修完畢,如未發現有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未違反“物業裝飾裝修協議”的,乙方應在 30日內將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本金”退回給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

第八條 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向乙方提出維修養護服務要求的,乙方認為有能力承擔的可以接受,收費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本物業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物業服務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

1、物業服務成本;2、法定税金;3、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等;

第十條本物業竣工交付使用後,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繳交;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的收取方式和物業服務酬金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以下方式收取物業服務費和提取酬金:

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不包括共用水費、電費。共用水費、電費每月按“各户使用量”另行分攤。乙方在年終決算物業服務總收入和服務總成本,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

第十二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 約定的內容要求提供服務,按以下標準向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1、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商場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5元收取.

2、已竣工驗收(以建設部門簽發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時間為準)但仍未售出或交付使用的物業,由乙方按本條本款第1點約定的標準向建設單位(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業主從辦理收樓手續後的次月開始繳交物業服務費,以後每次收繳物業服務費的時間為每月15號之前。乙方在首次收取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費時,可預收三個月。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變換或物業服務合同中止時,如業主、非業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業服務費,乙方應在一個月內將預收的物業服務費“本金”退給業主、非業主使用人。

第十四條 物業服務費的調整和違約責任

1、物業服務費收取標準在合同期內根據市物價部門批文調整。

2、甲方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按以下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1交滯納金;

3、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1交滯納金;

4、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不交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採取適當措施催繳。有超過20%的業主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拒交物業服務費的,管理公司可在告知業主15天后,有權單方中止物業服務合同,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非業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費義務時,由業主承擔連帶交費責任。

第十五條 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車位停放服務費和停車保管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一)車位服務費及車位停放服務費(已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服務費;未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停放服務費)

1、小車車位服務費30元/月

2、小車車位停放服務費200元/月、室外150元/月;摩托車停放服務費30元/月;

3、自行車停放服務費元/月;

(二)停車保管費

車主繳交停車保管費的,乙方與車主應另行約定保管責任,簽訂車輛保管合同。發生車輛損壞或丟失車輛事故的,由責任方按約定承擔責任。

(三)臨時停車的,“每小時√”、“每次”收取5元,24時至清晨8時7元。摩托車臨時停放1元。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有關收費,按規定需報價格主管部門核准的,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其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

1、保修期內由甲方承擔;

2、保修期後由全體業主承擔,或用專項維修資金支付;

第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籌集專項維修資金(可多種方式同時使用)。

1、購房人按二房以下1000元/户、三房20_元/户、商鋪20_元/卡的標準在收樓前直接向代辦銀行交納,或發展商代收,實行專户存儲,專款專用,當業委會成立後,由發展商移交給業委會監督。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與管理,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由當事人另行約定。物業需要使用專項維修資金2,如專項維修資金已籌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經業主大會同意,按該工程的預算向全體業主進行一次性籌集,業主應當按其業權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在緊急情況下,甲方可決定臨時一次性籌集專項維修資金,以該工程預算基數,業主應當按其業權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乙方發現危險情況但專項維修資金不足而要求甲方籌集,因甲方不籌集或籌集不及時導致物業損害的,應當免除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業主自用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應當及時維修養護,其他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存在安全隱患的業主不履行維修養護責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損害的,由乙方負責維修養護,費用由該業主承擔。

第二十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按以下第種方式籌集購買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由乙方代辦,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業權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由乙方代辦,保險費從物業服務費總收入中支出,計入成本。

具體投保的保險險種為。

附加險險種為。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保險,由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四章 雙方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2、起草《業主臨時公約》,在銷售物業時向買受人明示,並要求買受人作出遵守的書面承諾。

3、起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在銷售物業時與買受人簽訂。

4、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時,協助乙方對物業進行接管驗收。甲方交付給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當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雙方應書面確認並按以下第3種方式處理:

(1)由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費用;

(3)雙方協商調解。

5、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或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內甲方按(中府[1999]24號文要求)總建築面積1.5-2‰比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2-3‰比例(商業大廈按3-5‰比例)向乙方提供公共用房。公共用房經業委會同意可用作商業用房,由乙方出租,其租金收入主要用於補貼物業管理費不足。

6、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並於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移交;

前款所述的資料包括:

(1)竣工驗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

(2)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設施設備安裝、使用、維護等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書和物業使用説明書;

(4)與買受人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完整導致乙方無法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遺留問題。

(二)乙方責任

1、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開展物業管理服務活動;

2、編制物業年度維護計劃和維修方案並組織實施。

3、向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告知使用物業的有關規定,當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4、可將物業管理的專項服務委託給專業公司承擔,但不得將物業管理整體服務內容一併轉讓或委託給第三方;

5、不得擅自佔用物業的共用設施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6、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各種用房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清理與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發生的債權債務,與新的物業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欠交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討,但不得以此為理由不移交物業管理權和不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第二十二條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裁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 、第五條 和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間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章約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費用;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根據第二十四條 或乙方根據第二十三條行使終止合同權利的,應當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合同通知書在送達另一方時生效,雙方應當對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進行交接。

第二十七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中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壹萬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對超過部分給予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當按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處理。

第二十九條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業主公約的,乙方也可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提請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法院裁決等措施。

第三十條物業管理區域內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強颱風、暴雨、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為維護甲方、公眾、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財產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或者業主、非業主使用人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質量等原因,使物業或物業的一部分達不到正常使用功能,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鑑定機構的鑑定結論為準。

第六章 服務期限

第三十二條服務期限為五年年。管理期限以乙方正式進駐或甲方交樓之日起,預計為年月30日至年0月31日止,合同期滿如甲乙雙方本無異議,則自動延期三年。

按《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過一年的,應當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三條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有意向續簽合同,應當在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要求,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續簽合同。乙方書面提出續簽合同的意見,另一方沒有提出明確的書面答覆的,合同繼續有效。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有其他事項需要補充約定的,應當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工商行政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12頁,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1份,乙方存1份,行政主客部門存1份。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營 區 (街道)號

佔地面積: 3000 平方米

物業類型: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1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 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衞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 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 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户後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為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5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霸州市學府苑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商住綜合型

座落位置:裕華道南側(水榭花都東側)

四至:

東: 南:水榭花都

西:水榭花都 北:裕華道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其中商業 平方米,住宅 平方米(以竣工圖紙資料為準)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共用的落水管、煙風道、共用照明、避雷線、消防設施及配電設施設備。

第六條 小區內與市政公用設施及配套的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存放架(棚)、停車位。

第七條 小區的供水設施設備及自來水一次管網、二次管網等設施管道維修及運行費用由甲方另行委託市自來水公司負責,並由甲方委託市自來水公司承擔管理、收費與維護責任。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服務費;

2、 代收垃圾處理費;

3、 代收電費;

4、 其他應該收取的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需要維修、養護時,在當事人提出委託後,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移交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託管理期限:6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甲方負責進行整修。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負責為乙方提供足夠的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安裝小區內電子監控及必要的附屬配套設施。

9.乙方因地制宜,儘量為業主提供更多的機動車位。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 定期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 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負責登記、調配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位。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施目標管理。

1. 房屋外觀:完好無損;

2. 設備運行:正常、不影響正常使用;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

4. 公共環境:整潔;

5. 交通秩序:順暢;

6. 保安:門衞執勤;

7. 公共部位急修:半小時內到達並及時修復;

公共部位小修:在合理的時間內到達並及時修復;

8.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90%。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

1. 目前本小區住宅樓物業服務費標準:每月每建築平方米0.55元,非住宅為每月每建築平方米0.60元,地表以上其他建築物為每平方米0.55元,該標準為暫定價格。遇有市場行情變化或政府調價時,召開聽證會商定物業服務費新標準並報政府備案執行。

2.物業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有關法律程序執行。

3. 業主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時間從20xx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由乙方和甲方協商解決。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啟動資金伍萬元。

5.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和其他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按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車位、車庫的使用費。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按與當事人的協商價格進行計付。

第二十四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由乙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6

為了搞好 工廠的物業管理,促進企業的良好發展, 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工廠(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共識,並簽訂如下物業管理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基本約定

1、甲方在合同期內負責為乙方提供全面的物業管理服務,主要包括水電維修與管理、治安保衞、環衞清掃、車輛管理、綠化管理等內容。

2、乙方(工廠)佔地共平方米;倉儲 平方米;綠化 平方米;停車場 平方米。

3、乙方委託甲方為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並向甲方支付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收費標準為每月 元/平方米,合計 元/月(人民幣大寫: )。不滿25天,按半個月計算;超過15天,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廠區內的水電管理與維修服務,要保證乙方正常的生產用水用電(若有可預見的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甲方必須提前兩天通知乙方;因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甲方應儘快協調、維修)。

2、甲方為乙方提供全天的安保服務,對進出廠區的車輛、貨物和人員監控、檢查、登記與放行。如有異常情況及時通知乙方聯繫人員。

3、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巡邏服務(24小時)。

4、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廠區內公共空間(主要包括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化帶、衞生間以及辦公區域的過道、地面、牆面等)的環衞保潔服務。

5、甲方負責於每天上午6:30之前完成廠區內的垃圾清運工作。

6、甲方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綠化的養護與管理服務。

7、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車輛的引導、指揮及停車場的日常管理服務。

8、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完成其他臨時性活動及工作任務。

三、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設專人負責同甲方進行日常聯繫。

2、乙方向甲方提供必要地管理工具或條件(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3、乙方如實向甲方提供相關車人員等信息。

4、乙方應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逾期未支付的,按國家相關規定支付違約金。

四、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甲乙雙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允許變更或終止合同。

①經雙方協商後同意。

②因不可抗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

③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合同最終目的難以實現時。

④符合合同法規定的相關情形時。

3、合同糾紛解決的方式

若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時,當事人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其他事項

1、甲方聯繫人: 乙方聯繫人:

2、本合同所籤之規定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衝突時,依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合同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 表 人 : 代 表 人 :

年 月 日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7

甲方(業主委員會)

組織名稱: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

地 址:__

聯繫電話:__ 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 _

法定代表人:__ 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_

聯繫電話: __ ____ 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湖上楓林高層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 _

物業類型:______ 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 ___ __ _

佔地面積:___ _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他:_______________ _____

第二章 物業管理措施及標準

第二條在小區設立物業管理服務處。安排管理人員1名(由秩序維護人員兼任),負責小區內所有物業管理服務事項,負責同小區業委會、業主和使用人的溝通,收繳物業服務費等事項。

第三條 公共秩序及安全措施

1.秩序維護人員安排:安排2人從事小區秩序維護,保證全天24小時值班守護,分兩班輪流值班,確保小區秩序井然;

2.對運出大門的物品進行盤查,待業主確認後方可放行;

3.定時或不定時的加強巡邏;

4.小區業主的車輛必須到值班室登記建檔,辦理車輛出入卡。理順車輛停放秩序,控制外來車輛入內,保障車輛進出通暢;

5.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治安防範工作,確保小區平安有序。

第四條 清潔衞生

1.人員安排:安排保潔員1名,對小區進行清掃保潔服務;

2.時間要求:每天分上下午分別對本物業公共區域清潔衞生進行清掃;

3.每天清掃做到地面無雜物;樓梯間、電梯轎廂每天打掃、拖拭,樓道牆面、電梯轎廂內無蜘蛛網;院壩每天打掃,做到地面無垃圾。

4.欄杆、電梯轎廂內每天擦拭,確保無灰塵;

5.樓道內、電梯轎廂內做到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6.根據小區實際情況開展消毒和滅蟲除害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藥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7.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通風、清洗和消毒,加強對業主的宣傳,維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第五條 日常維修、運行、管理

1.加強日常維護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小區的路燈,樓梯間燈泡若有損壞應及時維護,確保使用正常,需要及時更換的必須及時更換。

第六條 小區上下水管道、外牆滲水、樓頂漏水的維修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裝飾裝修的管理。凡業主進入裝修時,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並辦理完相關裝修手續,同時繳納20_元/每户裝修保證金;垃圾清運費、裝修電梯運行費:100平方米以下的550元/每户,100平方米以上650元/每户後方可入住裝修。在業主裝修完畢入住六個月後,經物業公司驗收合格如數退還裝修保證金。

第八條消防管理。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定期排查隱患,經常檢查消防設備,保證隨時能用,對消防設施空缺的由業主委員會提交相關部門協調處理,並建立消防預案,若有險情即時進行排除。

第九條小區文化建設。在大型節假日製作標語,掛燈籠、彩旗等活動,並開闢宣傳欄,定期宣傳物業管理有關政策法規,公示物業管理信息,營造和諧、文明的小區文化氛圍。

第三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制訂物業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維護的規章制度;

3.定期聽取乙方對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定期向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

4.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6.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5)小區內住用户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甲方交接乙方的所有設施設備必須完好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

4.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和車輛管理服務費;保證收費率達98%。

5.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等工作;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地下停車場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5.對欠費業主或使用人在小區內進行公示並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6.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7.甲方如無理由解聘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8.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5.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7.乙方不承擔100元以上的公共區域內的設施設備的維護和養護;

8.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

9. 建立聯席會議制,聽取小區業委會的意見和建議,原則上物業公司與業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

10.建立物業管理檔案並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1.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使用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

1.本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按1.20元/平方米·月。

2.地下停車場車輛服務清潔費:購有車位業主小車60元/輛·月,摩托車清潔費30元/輛·月;電動車(含充電)45元/輛·月。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收繳時間為每月15日前,也可全年一次性繳納,也可以6個月一次性繳納。

第十六條物業服務費的支出項目:(1)管理及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3)臨時發電費用;(4)電梯年檢、維保費;(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含保潔用品);(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員工的公眾責任保險費用;(9)法定税費;(10)物業管理企業合理利潤。

第五章 合同期限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為兩年,自20_年 7月 1日起至 20_年 6月30日止。合同期滿三個月前,甲方應當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所委派的工作人員(秩序維護員、保潔員等) 非因本小區原因發生工傷、人身傷害事故以及其他因勞動、勞務關係產生的糾紛,與甲方無關。

第十九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服務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條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並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雙方約定下列條件所致的損害,可作為對乙方的免責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小區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的效力適用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二十七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開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充分理解、認可《x一期地下室車位租賃協議》、《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及小區相關管理規定,並對x一期地下車位現狀有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在x一期地下車位已經達到交付使用的條件下,經與甲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x一期地下室號車位,租賃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因該車位是出售車位,故在租賃期間若有業主購買該車位,乙方須服從甲方安排,另行調整車位,但甲方應於一周前通知乙方。

二、車位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佰元)(使用未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租金),車位管理費為人民幣元(大寫佰元),押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佰元)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繳納一個月車位租金、管理費和押金(此項押金租賃期滿時退還),以後乙方按月向甲方繳納費用。

如乙方不按時交納車位租金、管理費的,甲方有權收回車位轉租/出售給他人,並從押金中扣除所欠費用。

三、該車位由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統一進行管理,乙方使用車位必須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管理,車輛入場憑證泊車,出場驗證放行。

違反規定者情節嚴重拒不服從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乙方必須愛護車場內公共設施,造成損壞的必須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四、本車場限高2.2米。在車位租賃合同期內,租賃車主合法擁有該車位平時之使用權,該使用權僅限於:小型車輛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車位只准乙方登記的車輛使用,乙方如更換車輛、車牌號、車型和車身顏色等,需事先到管理處登記備案。

五、停車場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費用於車位日常保潔、出入交通管理、車場各種設施電器的用電用水和耗材、牆地面塗料、維護人員費用等。不包含車輛保管費,物業公司不承擔車輛及車內物品的保管責任,物業公司對本小區業主/業户使用車位期間發生的車輛及其零配件、車內物品的遺失、損失概不負責。

六、車位租賃合同期滿後,經乙方申請可以續訂合同,但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續訂合同,否則將視為自動終止租賃,該車位轉租/出售他人時不再另行通知。

七、如因物價變動的因素影響,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政府有關部門規定調整車位租金及管理費,但須及時通知乙方。

八、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9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單位名稱:

委託人: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小區 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定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臵:

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為本區域託管的物業負責,對本區域全體業主和使用人負責。

乙方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對竣工驗收資料、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等。

第四條 甲方協助乙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要求開發商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五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護、使用、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線、樓內外消防設施設備、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等。

第七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停車場等。

第八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亭廊、健身器材等的維護與管理。

第九條 附屬配套建築及其設施的維護、養護和管理。

第十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十一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條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三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修保養等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等。

第十四條 協助組織開展社區居委會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本物業保修期內代為保修的,費用由保修責任人承擔。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

1、房屋外觀:保持原來的整潔、美觀、完好整齊。

2、設備運行:泵房設備保持良好,運行正常。

3、房屋的維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修復時間;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做到及時,一般情況在24小時以內維修到位。

4、公共環境衞生

①道路保潔:每日清掃1次,清掃結束地面無垃圾、雜物、衞生無死角,目視基本乾淨。

②樓道保潔:每週打掃1次各樓層通道和樓梯台階,每週清潔1次樓梯扶手;每週擦抹1次各層消防栓、玻璃箱門、指示牌等公共設施;每季度中旬樓梯間牆面除塵1次;每季度下旬擦1次樓梯道共用門窗玻璃;目視基本乾淨,無垃圾、雜物;樓梯間頂面無明顯蜘蛛網、灰塵。

③綠化帶保潔:每日清掃1次綠化帶、草地上垃圾,拾1次草坪綠化帶上雜物(枯枝敗葉),目視基本乾淨,花壇表面基本潔淨。

④垃圾桶每日清運1次,垃圾桶每月清洗1次,垃圾桶周圍地面無散落垃圾。

⑤電梯的保潔:每週對電梯內地面打掃一次,每月中旬對電梯內的牆面和地面全面的擦拭清洗一次。

5、電梯運行與管理:安裝、維修、保養人員應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並定期參加複審;建立健全電梯管理制度、台賬。

6、綠化:修剪整齊,定期養護。做到草坪無成塊斑禿,樹木無病死,綠地基本整潔,無明顯的堆放雜物,無較為嚴重的人為破壞。每三個月(3、6、8、10月)修剪一次,夏季每月上旬治蟲一次,11月份防病蟲害一次。

7、交通秩序:正常有序。小區設臵明顯的交通標誌,業主車輛按規定停放到固定車位和臨時車位,無亂停亂放現象,禁止車輛停到草坪上,大型貨車未經允許,不得停放到本小區消防通道上,如發現本小區通道路面由於貨車超重造成損壞,由當事人負責修復,未發現當事人,屬值班人員失職,由物業公司負責修復。

8、保安:當班人員應佩戴明顯標誌,穿戴統一制服,制服乾淨、整齊,實行24小時值班保衞,維護正常的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值班人員白天在小區內巡邏不少於4次,夜間值班保安人員不少於3人,在小區內巡邏不少於6次。及時發現和處理不安全隱患。認真填寫值班巡邏記錄。

9、電子監控管理。值班室設立電子監控屏,監控探頭分佈安裝到位,監控設備經常維護,損壞的及時維修,保證正常運行。

10、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急修、小修,做到快捷、安全、保質。

11、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85%以上。

12、提供相關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及規定,供甲方監督。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收取,執行國家、省、市物業管理服務相關規定;

2、收費標準

A、小高層: ㎡/月(物業服務費)+ ㎡/月

(公共分攤費用)= ㎡/月

B、多 層: ㎡/月(物業服務費)+ ㎡/月

(公共分攤費用)= ㎡/月

C、商 鋪: ㎡/月(物業服務費)+ ㎡/月

(公共分攤費用)= ㎡/月

説明:公共分攤費用為公共水電費,二次供水產生的費用、電梯的年檢、維護、運行電費等,現執行以上一次性價格收費標準。

3、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當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4、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各項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並將承擔物業使用人告知乙方備案。

第二十條 車位使用費每月 元,不得高於物價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有關標準向乙方交納。

第二十一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二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開發商承擔;

2、不屬保修範圍內的維修、養護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3、保修期滿後,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按規定許可的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經雙方商定續籌。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甲方半年審核乙方財務收支情況,每兩個月公佈公用水電費等費用;

4、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5、物業管理用房870平方米,所屬權歸全體業主,其中物業用房 ㎡,由乙方按相關規定管理使用,業委會議事活動用房30㎡,其餘主要用於業主活動用房;

6、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由開發商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⑴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⑵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⑶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⑷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7、協調、處理物業管理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發現的問題。協助物業公司要求開發商解決在綜合驗收時提出的各項遺留問題,並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必須整改完結。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9、乙方提出小區內公共設施、設備、道路、房屋等進行維修時,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明確給予乙方答覆,並協助乙方辦理申請維修資金各項手續;如遇特種設備,即電梯、水泵、消防、監控等,應及時給予協助解決維修資金,甲方因上述原因拖延時間,造成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協議方案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制定年度開支預算,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

3、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4、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並制定合理的工程維保計劃;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佯用人違反《業主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7、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8、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後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並負責監督;

10、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賬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並應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11、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12、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和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5、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第六章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

第二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定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和業主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並退還利息。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任意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協助乙方要求開發商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30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為維護公共、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乙方對上述災害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可通過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郵 編:

聯繫電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郵 編: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聯繫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X住宅小區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所賦予的定義是:

1、專有部分-----指在建築物中依法取得獨立使用並具有排他性的獨立空間或區域,包括上述空間或區域內專用的計量設施和管線接駁端以內的相關設施設備。

2、共用部位-----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抗震結構、部位、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公共通道等。

3、共用設備-----指住宅小區或單幢住宅內,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下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共用線路、照明、鍋爐、暖氣線路、煤氣線路、消防設施、共用智能化設備、其它機電設備和共用設備使用的房屋。

4、共用設備-----指住宅小區或單幢住宅、公共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 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公共設施使用的房屋等。

5、交付使用-----指業主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辦理完結開發商指定的相應手續;業主在約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視為房屋已交付使用。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座落位置: ;

建築面積: ;

總佔地面積: ;

物業服務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臨: ;

西至: ;

北至: 。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服務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停車場秩序管理服務;

6、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説明:業主門户以內的部位和設備,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氣户門以內的管線和自用陽台、空調位等不在本合同的服務範圍之內。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服務質量標準詳見附件)。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四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採用包乾制方式。

第五條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1、高層住宅物業服務費: 元/平方米/月;

2、朝外商鋪物業服務費: 元/平方米/月

3、朝內商鋪物業服務費: 元/平方米/月

4、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經營利潤構成。

第六條 其他服務收費標準

1、地面車位服務費: 元/月;

2、地下車位服務費: 元/月

3、電梯費按政府規定收費標準收取,即:中間層 元/平方米/月,上下逐層增減0.01元/平方米/月。首層可直接入户業主不收取電梯費。

4、水費:住宅: 噸;商業: 噸

5、電費:住宅: 度;商業: 度

6、生活垃圾處理費按政府規定收費標準收取,即: 元/月/户

7、裝修服務費: 元/平方米

8、裝修垃圾清運費按政府規定收費標準收取,即:

(1)200元/户一室一廳以下

(2)260元/户二室及二室一廳

(3)320元/户二室二廳及三室一廳

(4)380元/户三室二廳及四室以上。

第七條 物業服務資金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 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 物業服務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 物業服務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 物業服務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 辦公費用;

7、 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法定税費;

10、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1、其他費用。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會隨着項目規劃變更、政府政策變化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採取銀行託收或業主自行交納的方式。

第十條 業主自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及提供其他特約服務,服務報酬由乙方與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一條 業主應於本物業交付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1、 納入物業服務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按70%交納。

2、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規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3、 物業服務費用按季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於每季首月15日前向乙方交納當期物業服務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應交納欠費總額的3‰作為滯納金。

4、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乙方對於施欠物業服務費的行為可以通過將欠繳費用的業主名單在物業服務區域內予以公佈等合法手段催收、催繳。乙方也可以採用寄送掛號信得方式對拖欠物業費得業主進行催收、催繳,郵寄地址為業主辦理入住登記時登記地址為送達地址。未交納物業服務費超過3個月的,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明示物業服務費用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特約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三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車位所有權屬,依照法定或業主與甲方簽訂的合同約定。

第十四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 共有產權停車場使用,車位使用人應按 元/次·位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車位服務費(含車位使用費)。

2、 按月、季或年進行預先交納,未交費車輛不得進入園區及使用停車位。

3、 獨體車庫由業主購置的,業主或車庫使用人按 元/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服務費,服務費用按季交納,業主或車庫使用人應於每季首月15日前向乙方交納當期車庫服務費,拖欠及逾期的處理方式同第十一條第3、4款。

第十五條 乙方應與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車位使用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乙方可以在此物業服務區域內進行宣傳、場地租賃等經營活動。

第十七條 裝修服務費與裝修垃圾清運費納入物業服務收入資金,專項專用。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八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存在問題,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服務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二十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 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 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 物業服務所必需的其它資料。

第二十二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三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

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物業交付後,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服務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四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發出書面整改通知、上報政府相關部門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小區《___X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服務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當開展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年度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整改。

第二十七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八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就雙方的權力、義務與裝飾裝修服務內容、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 甲方應於物業交付使用前30天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不少於法律規定面積的物業服務用房。

第三十條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可以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2、 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包含本合同的主要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承諾在本物業具備入住條件後承繼本合同的相關權利、義務。 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服務區域內物業服務

3、 制定《___X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並在物業買賣合同中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

4、 不得擅自改變本物業的公共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功能,應取得本物業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實施。

5、 當項目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後,甲方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申請。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的有關權利、義務。

2、 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自主開展各項物業服務經營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3、 建立物業服務檔案,及時記載變更情況。

4、 可以將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一併委託給他人。

5、 應當協助做好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6、 監督《___X

7、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必須予以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或有關業主拒絕給予配合的,乙方將事件通知相關業主或社區後,可以自行維修養護,所發生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8、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可自主決定採取相應緊急避險措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實施,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___X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八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四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按___X市政府相關文件由業主在入住前一次性交納並存入政府指定專用賬户。

第三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和分攤,按照國家和___X當地法規和政策規定。

第三十六條 相關業主不批准乙方所編制的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或資金不夠所引致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相關業主承擔。

第三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業主專維修資金賬面餘額不足首次繳集專項維修資金總額的30%時,依據《___X市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補建續籌及使用規定》的相關條款,按房屋所有權人所擁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向房屋所有權人續籌。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標準,由業主大會討論決定,並報市房產局和區房產局。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九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

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標準,應按國家或地方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一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欠交總額的0.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付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 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2、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 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即園區內信息公示張貼),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 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在本物業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傷害、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等事由所致之損害。

6、 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委託乙方工作人員提供服務所致之任何損害。

7、 甲方或業主在已有標識提示或告之的前提下,不遵守《___X何損害。

8、 業主門户內部位、設施、自用陽台、空調位及附屬構件的損失以及由於該部位、設施、自用陽台、空調位及附屬構件的損壞及其他原因給第三人所造成的損失。

9、 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委託乙方工作人員提供服務所致之任何損害。

10、 其他業主與使用人另有約定的情形。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業主臨時管理規約》或其他法律法規所引致之任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五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方式處理。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 陸 份,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執叁份、乙方、物價局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自願的原則,特制訂本代接放學小孩服務協議:

一、甲方的小孩 ,在 就讀,現需委託乙方代為接其放學。

二、甲方需告之乙方詳細的聯繫方式和家庭住址,當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聯繫之需。

三、當甲方(委託人)因工外出或其它原因,小孩接回需交給他人時,應及時通知乙方,(有必要時)還需出具委託書。

四、當甲方子女在接回過程中,不聽從乙方接回人員管理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五、當甲方子女因事(病)沒有上學時,或不需代接時應及時告之乙方。

六、乙方接回小孩後,集中在指定地址___,由甲方領回。

七、由於甲方小孩不服從接管人員的管理,存在安全隱患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八、甲方不需要乙方代接服務,應書面通知乙方,本協議即行失效。

九、代接服務費每人每月--元,一月一結。甲方不付服務費本協議自行終止。

十、本協議未詳之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甲方住址:

甲方聯繫方式: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止,雙方若無異議,本合同自動延續,雙方簽字後生效。

二、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駐安保人員實行全天_____小時負責廠區內的安全護衞工作,按照乙方的保安工作職責規定,並結合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對甲方轄區內進出人員、車輛、物品等進行嚴格管制,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一)保安工作職責

1、嚴格執行門衞訪客登記制度,防止無關人員擅自入內,確實保障好甲方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2、嚴格執行車輛登記制度,準確維護好車輛的進出、停放秩序。

3、嚴格執行物品進出管理制度,出廠物品必須認真核對及檢查,以防甲方財產的流失。

4、嚴格執行防盜巡邏制度,認真做好夜間財產安全的守護工作。

5、嚴格執行安全隱患巡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主管彙報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工作班次及崗點安排:_______________

共配備保安人員____名,每班配備保安人員_____名,按____班____小時工作制,輪休____人,確保無脱崗、空崗現象。

三、費用: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乙方安保服務費每人每月______元,共計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安保人員工資、福利、保險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安保工作人員的其它任何費用。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安保人員的費用實行按月結付,甲方在每月底收到乙方服務收據後,在次月的20號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在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的條件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延期支付乙方的保安費用。

五、甲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為乙方的安保人員提供必備的工作條件,包括值班室、辦公桌椅,有線電話、組織訓練學習和場所等,併為乙方的安保人員提供服裝、器材等。

(二)甲方指定一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管理安保人員,向安保人員明確指出安保任務和工作要求等。

(三)甲方應制定並執行完善的內部安全防範規章制度,教育本廠區人員配合和支持乙方安保人員履行安保職責。

(四)甲方如發現不合格安保人員,有權向乙方提出調換,乙方應及時派員到位。如遇人員不能及時補充的情況,由乙方安排加班並支付加班費用,確保不缺崗、空崗。

(五)在乙方安保人員進駐甲方擔負安全護衞工作期間,甲方配備符合國家要求的消防器材,重點區域應安裝防盜報警裝置,做到人防技防結合,確保財物安全。

(六)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六、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派駐的安保人員應有良好的素質,穿着規範,能與甲方人員和睦相處,溝通合作,做好甲方的各項安全保衞工作。

(二)安保人員應嚴格履行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並遵守甲方保安管理辦法規章制度。

(三)乙方有權根據乙方公司任務要求,調換安保人員。

(四)每名安保人員全年可休假52天,需由乙方視情況安排休息。

(五)如甲方轄區發生安全事故(偷盜、火災、自然災害、人員傷亡、鬥毆等),乙方安保人員必須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報110、119、120及有關部門,並在第一時間報公司專(兼)職主管人員,並聽從指揮,同時協同甲方保護現場,向警方及有關部門提供事故發生情況。

(六)乙方發現轄區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包括不限於圍牆破損、路燈損壞或燈光不足、門窗、玻璃破損等),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答覆和改進,如甲方不作相應回覆或未採取整改措施,則由此而發生的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七)因甲方的內部管理不當包括但不限於:

1、因甲方內部的管理漏洞,流失物品是以甲方單位制定的正常出門程序,值勤保安依據制度或物品流轉憑證將物品放行或傳遞的。2、非外來偷竊事件發生,因甲方內部的管理制度不嚴,甲方保管人員未盡保管責任所造成的倉庫保管物品盤點缺失。及其它一切屬於甲方的原因而出現的財產流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八)如甲方所發生失竊事件,經公安機關偵查後證實是由乙方安保人員監守自盜而造成,則所造成無法追回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按照原價扣除相應折舊費給予全額賠償。

(九)如甲方所發生失竊事件,經現場查實,失竊地點在保安巡查區域內,失竊過程中存在門、窗、鎖、防盜欄等被人為破壞的跡象,而保安人員未在失竊過程中發現並採取措施的,由此確定是因保安人員未執行夜間巡查工作或保安人員巡查不力等工作失職而造成甲方失竊損失的,所造成無法追回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按照原價扣除拆舊費給予賠償。

(十)本合同中上述條款所約定損失賠償,只限為甲方的物品類有形財產的損失,但該經濟損失不包含:_______________甲方現金、珠寶、有價證券、商業資料和其它難以確定價值的`物品、其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損失以及因甲方員工內部偷盜造成的員工私人財物的損失。乙方工作人員失職賠償最高限額為全年服務費的百分之二十。

本合同中所定賠償範圍:只限為發現財物失竊時間與報案時間不超過24小時內的上述財產報損。本合同中所定賠償認定方式:

1、如失竊事故經公安機關查證後證實為乙方保安人員監守自盜而造成,乙方於確定後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認定賠償款項;

2、如失竊事故的在發生存在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職過錯,甲乙雙方應在發生事故後的十五天內積極處理,協商後確定賠償金額,乙方於確定後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認定賠償款項。

本合同中所定賠償付款方式:

1、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賠償金額後,乙方在保安服務費發票中直接扣除賠款部分並在發票上註明賠款金額的,甲方不需出具收款發票給乙方。

2、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賠償金額後,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以轉帳支票或匯款方式向甲方支付賠款的,甲方在收到款項後應出具收款發票給乙方。

(十一)在確定甲方財產損失數額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按以下條件執行:

1、在發現事故後甲方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工作日內不超過24小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同時通知到乙方管理人員。

2、對於事故現場,甲方應不作任何移動、破壞或抹掉痕跡,以利於警方的勘察及乙方對於事故發生確認,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有關事故發生的通知後24小時內派員前來協助處理,在處理事件中甲方及甲方的有關人員應配合警方及乙方的諮詢、詢問。對於事故現場已遭破壞,以致公安機關無法確定是否發生有關盜竊案件,乙方有權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如失竊事故涉及保安監守自盜或失職過錯的賠償事宜,甲方必須在乙方人員到達後,立即向乙方提供有關進貨單和出貨單等有關單證,並與乙方人員一起立即對有關倉庫進行盤點,以便確定有關損失清單。如甲方拒絕進行盤點的,乙方有權對此次失竊事故拒絕進行賠償。

4、經乙方書面確定甲定甲方財物損失後,甲方於三天內將損失清單以及能證明相關的財產價格的發票及其他合法單證和報案證明交給乙方。

5、乙方在收到甲方相關單據以及瞭解財務的市場價格後,按本合同第六條(十)項的最高賠償限額範圍內,根據保安失職情況會同甲方協商賠償金額,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認定賠償款項。

6、對於公安機關已偵破的案件,乙方將根據公安機關確定的犯罪分子犯罪數額及本合同第六條第(十)項的最高賠償限額範圍內確定有關賠償數額。

(十二)服務期間,如乙方安保人員在其保安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值勤中遇到自身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醫療費用;如乙方安保人員在正常保安執勤工作中遭受甲方內部員工或受內部員工指使的暴力傷害事故,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處理並各自承擔50%的醫療費用;如乙方安保人員值勤中因搶救甲方生命財產而致傷、致殘或死亡,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處理;如乙方安保人員因執行甲方非保安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任務而發生意外事故或造成其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可負責或配合處理,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合同變更及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二)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單方提出終止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需向對方支付(實際使用人數)一個月的安保服務費作為違約賠償金。

(三)本合同期內,如乙方安保人員違法違紀嚴重而導致甲方重大負面影響,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本合同期內,如因乙方的過錯或嚴重失職,導致甲方財產重大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方逾期支付安保服務費,需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違約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安保服務費,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立即撤離隊伍,同時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追究乙方安保工作失職的賠償責任,應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乙方的賠償責任依據法院的生效判決來確定。但甲方的經濟損失小於人民幣壹萬元的,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賠償責任。

(二)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發生其他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

十、甲乙雙方所訂保安規章制度等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接受乙方保安人員的任何承諾,乙方保安人員個人對甲方所作的任何責任承諾,不構成對乙方的任何約束。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物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業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現就小區物業管理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業主)要按照國家規定,參照地方收費標準,根據物業方確定的時間(與其他兩棟樓交費時間同步)交納取暖費、水費及物業管理費,任何人不得拖欠。如有任何一户發生拖欠,將停止對整棟樓的供熱、供水、衞生清潔等服務。

二、鍋爐房內取暖、供水設施與設備質保期內由甲方負責聯繫原施工單位負責維修,質保期過後,維修費用由所屬住户平均分擔。

三、該樓所屬其他公共設施(如樓梯扶手、共用照明、上下水管道、該樓取暖所屬主管道、配電設備、樓內消防設施等)均由乙方與開發商協商管理,甲方概不負責維修與維護。

四、因生活需要,小區內需要增添增建、改擴建的公共設施設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乙方無論是否居住,必須按時交納取暖費,甲方不提供取暖關閥服務。

六、樓內上下通水管道發生堵塞,由乙方與各所屬住户協商解決,主管道發生堵塞,疏通費用由共用住户平均分擔。化糞池清理由甲方負責,所需費用由業主平均分擔。

六、其他約定:

1、乙方入住後,在用電、使用液化氣等方面,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嚴防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因乙方違規使用電、火設備或管理不慎造成火災等安全事故,一切後果及連帶責任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2.乙方駕駛車輛出入小區,要根據小區現有條件,嚴格按照小心謹慎、慢行的要求行駛,嚴防交通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肇事者自行承擔。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畫押):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畫押):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日       ______年___月__日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代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相互協商,甲方同意將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租給乙方使用,特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內容如下:

1、甲方出租的地下停車位位於x社區______閣樓下______號車位,地面質量為水泥砂漿地面。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

2、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月租金______元整,年租金______元整。交費時間為年租用起始月份前五日內到物業管理辦公室交納。

4、地下車位停泊車輛車牌號______,車型______,顏色______,車位所停車輛必須為此牌號車輛。

5、乙方在租用期內有權使用指定的地下停車位,該停車位僅供停車用途,不得改做其他用途,不得在地下車庫內修車、洗車,也不得隨意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6、乙方在地下停車場內應愛護公物及消防設施,禁止使用煙火或攜帶其它危險品,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車輛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7、甲方應做好地下停車場公共設施的日常維護、維修及監控工作,保持其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檢查和防範消防安全。

8、乙方需按規定在地下停車場內停放好車輛,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請不要放在車內。

9、乙方向甲方繳納的租金為停車場地的佔用、維護、維修費,甲方不負責車輛丟失等的賠償責任,應由責任人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租用車位必需提供保險公司文件複印件一份備查)。

10、在乙方租用期間內,甲方不得將乙方已租用車位挪作它用或轉借。

11、乙方應遵守園區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配合、服從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不得亂停、亂放。

13、如有違約,雙方承擔各自違約責任,乙方若因欠費或其它嚴重違約現象,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

14、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當事人或委託人進行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可向法院提出仲裁。

15、出租車位,以銷售為先,可通過甲方適當調整車位。

16、另附《地下停車場出入注意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5

物業用工協議 甲方:____物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地 址:__物業小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按照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現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為定期合同日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第二條 經甲方聘任,乙方同意在甲方擔任 __物業小區項目經理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物業項目的要求,認真履行項目經理的工作職責,全面實施公司與服務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以優秀的服務品質,高超的管理藝術,嚴謹的工作作風,良好的專業素養,服務於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四條 鑑於物業服務具有社會公共性和個體服務特徵的羣體服務特點,乙方應在全天候、不間斷、多層次的服務中恪盡職守,使公司的服務理念融入到業主的心裏。

第五條物業服務工作所推行的是一種富有人情味的住宅文化,所以,業主構成的多元性和突發事件的不確定性,經雙方協調每月乙方休息2天,在業主工作時間串休。

第六條 甲方適時為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和政治修養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在履行工作職責中,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為創建標準化物業小區盡責盡力。

第七條 甲方將按照國家勞動定額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八條 因乙方失職給業主或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從事與本崗位相關的工作,確有需要處理的事情,必須提前一週向甲方説明情況,經甲方協調好人員後方能離崗。 第十條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業主造成嚴重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其他違法行為。

第十一條甲方如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按照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乙方如果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或乙方擅自離職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經濟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向外泄露或出賣公司的

商業機密。

第十四條: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接受其他企事業單位或者個人的聘請或僱傭。

第十五條: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時,甲方發放給乙方的工作服,一次性折價處理給乙方,折價金額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第十六條:乙方離職應按照甲方相關規定在離職批准之日起10日之內辦理完所有工作交接手續,並將甲方的所有文件、設備及其他財物交回甲方。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月 日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6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 保潔費:________

3. 保安費:________

4. 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 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 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 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 房屋外觀:______

2. 設備運行:______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

4. 公共環境:_________

5. 綠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車位:______

2、 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代表人: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7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房地產開發單位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座落位置: 幢  單元 室

建築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安全防範、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 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3 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 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 根據需要,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營企業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 依據與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 編制年度物業管理工作計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

8 每半年(不得低於一次)向乙方公佈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帳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

9 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 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 如未被業主、業主大會續聘,自本協議終止起日內與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相關移交手續,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3 參加業主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14 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15 遵守本物業的《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使用守則》;

16 依據開發商與甲方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17 裝飾裝修房屋時,和甲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有關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

18 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使用功能,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9 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20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21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電視天線、電梯、照明燈具、建築智能系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防盜門、郵政信箱、娛樂設施、等設施設備。

三、環境衞生

22 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清掃、道路保潔;

23 共用設施設備保潔;

24 生活垃圾收集、清運;

四、安全防範

內容

(1)門崗值班;

(2)物業管理區域內巡視;

(3)公共報警監控;

(4)

責任

(1)協助公安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甲方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2)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盡到安全防範責任;

(3)維護小區安全次序;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 內容(1)限速、限重、禁鳴;(2)車輛進出管理;(3)停車泊位管理;(4)____________。

· 責任(1)車輛行駛、停放有序;(2)保持小區安靜;(3)維護交通安全;(4)___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24 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24 履行宣傳、告知政府有關裝修管理規定的義務;

24 為違章裝修行為進行勸阻、制止;

24 及時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七、消防管理

內容

(1)消防器材管理;

(2)易燃品管理;

(3)消防宣傳;

(4)____________。

責任

(1)消防器材無缺少、失效;

(2)消防通道暢道;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並積極組織滅火;

(4)____________。

八、公共綠化

內容

(1)修剪、澆灌、施肥、除蟲等綠化養護;

(2)清理公共綠地;

(3)必要的補種;

(4)____________。

責任

(1)及時養護,促使花草樹木的正常生長;

(2)保持公共綠地整潔;

(3)綠化少蟲害、無枯死;

(4)____________。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24 外牆無破損,無亂塗亂畫現象;

24 户外無違章安裝的防盜柵欄和空調;

24 房屋場地無違章搭建;

24 ____________。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24 共用部位無破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24 定期維護保養;

24 專人維護保養;

24 ____________。

三、環境衞生

24 環境整潔、無污染;

24 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24 ____________。

四、綠化

24 養護得當,定期修剪;

24 美觀協調;

24 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24 道路暢通有序;

24 車輛停放整齊;

24 ____________。

六、保安

24 統一服裝,持證上崗,文明值勤;

24 物業管理區域內防止重大責任火災、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

24 ____________。

七、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小修:及時修理,兩天內完成,並建立登記、回訪制度。

急修:20分鐘到現場,24小時處理,並建立登記、回訪制度。

業主報修及時率達90%以上,維修質量合格率達90%以上。

八、____________。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修以上維修和更新的費用)

一、乙方交費時間:;

二、收費標準(按建築面積)

多層公寓元/m2?月;

別墅元/m2?月;

小高層、高層元/m2?月;

非住宅元/m2?月;

三、乙方的空置房屋由乙方按物業管理費標準的70%向甲方繳納;

四、乙方出租物業時,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納,乙方負有連帶責任;

五、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六、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如:電梯、水泵、中央空調、公用車庫、樓道燈等)運行能耗費用,按物價部門規定,另行按實向乙方分攤。

七、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物價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甲方交納:

24 露天車位:;

24 車庫:;

24 摩托車:;

24 自行車:;

八、甲方受乙方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參考《杭州市物業管理代辦性、特約性專項服務(菜單式)參考收費標準》執行。

第五條物業維修基金使用

一、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計劃,經業主大會批准,由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劃撥;

二、物業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由業主大會決定籌續,業主應當按照所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三、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第六條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甲方統一佈設,但不得有損小區整體觀瞻和侵害業主權益;

二、收益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照約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或滯納金,有權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應繳額的支付滯納金(不得超過千分之二)。

五、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上述災害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本協議內空格部位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24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4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第一份協議,由甲方送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 ,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 (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類型: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於 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衞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工種)

1、甲方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合同期限(試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協議書《保潔人員聘用協議書》。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休息2天;

2、甲方由於經營需要,可與乙方協商適當延長乙方工作時間。

四、工資待遇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 元/月。

2、甲方於每月 日發給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自動順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各相關崗位的勞動工具及工作場所;

2、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試用期合格後,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2、乙方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將給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遵守各崗位的操作流程及規程,保證安全工作。

4、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長達一個月或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務工的,應當支付該乙方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乙方當月的工資。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九、法律責任

(一)甲方的法律責任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如超過規定日期,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從第10個工作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乙方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未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其它事項

1、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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