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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精選23篇)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精選23篇)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1

本協議當事人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精選23篇)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多層、小高層、別墅住宅區。

坐落位置: (項目名稱) 棟 單元 房

建築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修、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範圍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按照《南寧市普通住宅小區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裏的一級服務標準向業主提供有償服務;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至少每六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 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收取與甲方提供的服務等級標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4、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5、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

6、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與甲方提供服務等級標準相適應的物業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

7、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8、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9、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10、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1、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2、 按照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 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電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發電機組、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監控系統、遠程抄表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公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 環境衞生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 樓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樓梯、大廳、電梯間、公用衞生間、樓宇外牆等部位環境衞生管理;

2、 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場所,包括小區內的道路、綠化地帶、中央水體、花園、公共停車場、公共娛樂地方等所有公共場所的環境衞生管理;

3、 生活廢棄物的清運。

四、 秩序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 內容

(1)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 秩序協管員實行二十四小時巡邏制度,定時定路線巡邏;

(3)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4) 消防管理服務,即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

2、 責任

(1) 選聘秩序協管員,並實施培訓、管理;健全、落實各項治安服務管理制度。

(2) 減少住宅小區的安全隱患,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1、 內容

(1) 小區的機動車停放與出入實行統一管理。

(2) 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2、 責任

(1) 保證小區的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

(2) 規範小區的停車管理,統一管理,為業主提供安全、有序的服務。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 房屋外觀(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潔;外牆、公共樓梯間面磚、玻璃等無明顯污跡、無破損、無亂張帖、亂塗亂畫、亂懸掛、公共設施及通道無隨意佔用現象。

2、 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及時勸告、阻止,並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 空調安裝位置統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絲等用不鏽鋼材料、無鏽蝕,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維護良好,無事故隱患;

2、定時對設備進行檢查、應設有台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

3、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 小區內道路、停車場完好率在90%以上,道路暢通無損壞,平坦整潔;排水暢通,無隨意佔道改變使用功能;

2、 路燈、樓道燈管等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5%以上;

3、 各設備及公共場所、場地、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誌和防範措施。

四、 環境衞生:

1、 樓宇的公共部位乾淨、整潔、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亂張貼、無亂堆放、扶手無塵、清潔率99%以上;

2、 小區內的道路完好,無積水、泥沙、公共場所無雜物垃圾,環衞設施設備完好率無損;

3、 實行垃圾分類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

4、 垃圾中轉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乾淨無異味;

5、 實行定期消毒,有效控制蠅、蚊、鼠等害蟲孽生。

五、 綠化;

1、 草坪應及時修剪,保持平整,並清除雜草,控制雜草孽生;

2、 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適時組織澆灌、施肥、鬆土,預防病蟲害,綠化完好率在95%以上;

3、 根據樹木品種種科和生長情況,即使修剪整形、觀賞效果良好;

4、 綠化地設提示牌,提示人們愛護綠化。

六、 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 小區內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行人、車輛各行其道;

2、 室內停車場二十四小時管理。

七、 治安協助

小區治安案件年發案率在2%以下。

八、 消防:

1、 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 無因管理不善而引起的重大火災,小區火災年發生率在1%以下。

九、 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1、 房屋零修、急修及時率達99%以上。

2、 小修

(1)做到水、電、氣等公用設施小修不過夜。

(2)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設施的急修要求維修人員十五分內到達現場,並開始組織搶修。

十、 業主滿意程度

業主對物業服務滿意率達95%以上。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暫定)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取

1、甲方收取服務費收費標準分三個階段進行收取。第一階段工程前期階段,各項配套設施剛剛啟動。在目前各項配套設施尚未齊全的條件下,服務費收取標準:多層、小高層住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0.80元,別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1.3元。第二階段工程中期階段,各項配套設施已完成50%以上,服務費收取標準:多層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1元,小高層住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1.5元,別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1.3元。第三階段為全面投入使用,整個小區已全部建成,各項配套設施已全面投入使用,服務費收費標準:多層住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1.3元;小高層住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1.7元;別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1.5元。(以上第二、第三個階段的服務費收費標準經小區公示、充分徵求業主意見或業主大會意見並報有關部門批准後實施。)

2、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築面積原收費標準的100%收取。

3、乙方不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每逾期一天將收取5‰的違約金。

4、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由乙方交納。

5、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

6、乙方須在每月20日前繳納下月的物業服務費。

第五條 電梯費的收取

每月每户 元收取電梯費分兩個階段收取:第一階段為小區前期建設階段,電梯起始層不收取, 電梯起始層第二層按50%收取。第二階段為小區建設已基本完成,業主入住率達70%以上後,為使電梯費收取更趨合理,將採用按樓層不同進行收取,詳細收取辦法見《業主手冊》。第二階段電梯費的收取經業主大會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收取

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收取標準:

1、 多層建築:每月每户每平方米0.10元

2、 小高層建築:每月每户每平方米0.15元

3、 別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0.20元

4、 商業建築:每月每户每平方米0.20元

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該資金每月隨同物業服務費一同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詳見《翡翠園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城市垃圾處理費的收取

城市垃圾處理費按8元/月收取,該費用由物業公司代收。

第八條 停車場車輛保管服務費的收取

停車場車輛保管服務費的收取按照物價部門的有關批文執行。

第九條 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乙方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房租等代收代繳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到達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用甲方未到達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的,甲方將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務。

第十一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中末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共8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2

附件二: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户外牆面;

8、屋面;

9、傳達室;

10、          ;

11、          。

附件三: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地          平方米;

2、道路          平方米;

3、化糞池      個;

4、污水井      個;

5、雨水井      個;

6、垃圾中轉站      個;

7、水泵      個;

8、水箱      個;

9、電梯      部;

10、信報箱      個;

11、消防設施      ;

12、公共照明設施      ;

13、監控設施      ;

14、避雷設施      ;

15、共用天線      ;

16、機動車庫      個       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      個      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      個      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設備用房      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       平方米;

21、                         ;

22、                         。

附件四: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一、    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二、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三、    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                            ;

2、                            ;

3、                            。

四、    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並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4

附件:

合同編號: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使用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適用於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由開發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時參考使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應當仔細閲讀本示範文本的內容。

2.本文本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是指由開發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方式或者經縣級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3.本示文本所稱甲方為開發建設單位,乙方為物業服務企業。在簽訂合同前,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信用證明及簽訂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4.對本文本條款的內容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修改或刪減;約定無需填寫的空格性條款,應在該條款空格處註明"無"等字樣。

5.本文本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為所籤合同的組成部分。

6.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為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

7.《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受益主體包括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受益主體享有合同明確的各項權利,並依法履行合同約定的相應義務。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開發建設單位):

營業執照註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編碼: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項目管理負責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多層住宅 □高層住宅 □獨立式住宅 □辦公樓

□廠房 □其他

座落位置: 市 區/縣 鄉/鎮 路 號

四至範圍(物業規劃總平面圖)

佔地面積: 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多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高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面積 平方米

其他 平方米

(物業規劃總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二)。

第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本物業 。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並負責維護管理,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明細表及測繪圖見附件三)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確定的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 ,聯繫電話: 。

(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四)。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為以下內容:

1.負責制定本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與本物業相關的工程建設等檔案資料;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本物業有關管理服務制度。年度、季度服務工作計劃應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公示;

2.負責本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管理,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3.負責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糞池、溝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電子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及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屬於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管理、維護的設施設備,以及納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負責本物業共用綠地、花木、景觀小品、體育文化設施等的維護與管理 ;

5.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6.負責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關設施的維護;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維護和安全防範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

8.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9.協助社區居委會等單位組織開展社區文化活動等;

10. ;

11. 。

第五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甲方委託乙方代為保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會所、幼兒園、商業中心等物業服務內容及費用由相關單位與乙方另行商定。

3. 。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

第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及本合同約定提供前期物業服務。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標準不得低於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公佈的相應等級服務標準。

本物業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為 級。(具體標準見附件五)。

第八條 乙方應加強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監管,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進行告知、勸阻、制止,對違法行為勸阻無效的應及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下述第 種方式:

(一)包乾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後,無論盈虧均自行承擔。

(二)酬金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預收物業服務費,在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先提取酬金後,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1.每 (月/季/半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費 %的比例提取;

2.每 (月/季/半年)按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3. 。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具體標準約定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廠 房: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業: 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費用。

第十一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修、養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按 (月、季度、半年)交納,業主應在 (每月、季度、半年的第 日前)履行交納義務。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欠繳費用的每日千分之

收取滯納金。

如單個業主與乙方另有約定的的,從其約定。

物業服務費可以預收,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按 支付給乙方。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業主在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電梯、水泵、中央空調、公共照明等)的運行費用未計入物業服務費的,根據實際發生額,由業主按所擁有的專有面積比例分攤,未出售面積分攤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應於(每半年、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明細情況。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應制定物業服務費用年度預決算,並向全體業主公示。

對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十七條 乙方在本物業收取的停車服務費不超過價格主管部門規定標準。

1.地面車位

(1)中型機動車 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元/月/輛

(4)電動車 元/月/輛

(5)三輪車 元/月/輛

(6)自行車 元/月/輛

(7)其他 。

2.車庫(含地面、地下車庫)

(1)中型機動車 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元/月/輛

(4)電動車 元/月/輛

(5)三輪車 元/月/輛

(6)自行車 元/月/輛

(7)其他 。

3.其他 。

(停車服務費以本物業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為準。)

4. 乙方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應建立健全車輛停放服務的內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進出管理以及停車場所的保潔、照明、巡視和日常維護等服務工作。

第十八條 乙方受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事項與費用,由當事人與乙方自行約定。

第五章 物業承接查驗

第十九條 物業承接查驗內容和標準

1.甲、乙雙方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規定進行物業承接查驗;

2. 甲方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15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現場檢查和驗收時甲、乙雙方共同參與,共同確認查驗結果,並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備案情況書面告知業主。

3.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4.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共用設施設備清單及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准許使用文件;

(5)承接查驗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5.查驗中發現的問題、相應解決辦法及時限,甲、乙雙方應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第二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乙方有權就房屋本體、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等質量問題要求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在保修責任期限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3) 。

業主房屋專有部分房屋質量問題,業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購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承擔相應責任,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及時履行維修責任。

第六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移交權屬明確、資料完整、質量合格、功能完備、配套齊全的物業;

2.負責在物業銷(預)售時將本合同的內容向購房人進行明示,並在與購房人簽訂的銷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內容;

3.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説明,要求物業買受人對《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代表全體業主審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物業服務年度、季度工作計劃。監督、檢查乙方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5.甲方不得為了有利於物業銷售而向物業買受人做出減免物業服務費用等相關承諾;

6.支持配合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7.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8.向乙方移交符合規定面積和標準,可直接投入使用,並與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在冊一致的物業服務用房;

9. 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負責處理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的糾紛;

10. 按規定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並提供業主產權清冊、物業建築面積、物業出售並交付使用時間等文件資料;

11. ;

1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服務工作,並按投標承諾委派相應專業要求的管理與技術人員履行本合同;

2.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獨立開展物業服務活動,接受業主、甲方的監督,每半年向全體業主或甲方報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3.依法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獲得甲方同意後實施。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物業服務時,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給予配合;

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應安排主要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進駐現場,配合甲方做好房屋驗收、承接查驗及房屋交付、業主入住等服務工作;

6.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相關規定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應採取告知、規勸、制止、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

7.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全部管理事項轉讓給第三方;

8.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季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預算和決算報告;保修期滿後,乙方應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並按規定程序辦理;

9.在業主辦理交房手續時,應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10.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

11.因物業維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甲方或相關業主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服務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不得泄露業主個人信息資料;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14. ;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章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體業主應在此期間依法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因乙方原因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一定後果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方、業主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等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業主限期交納。逾期仍不繳納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費用。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於房屋本體及配套設施設備重大質量問題,以及甲方、業主等原因導致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而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非乙方原因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電梯、消防、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傷害、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等事由造成損害的,如因乙方故意或存在過失的除外;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與甲方、業主另有約定的情形。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的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應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並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第三十一條 為維護甲方、業主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業主應積極配合乙方對上述情形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內,如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調整相關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從批准執行之日起,乙方可按照調整後的標準向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本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市(縣)、區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業規劃總平面圖

附件二 :

物業構成細目

(一)面積

淨用地面積: ;

道路廣場面積: ;

總建築面積: ;

地上建築面積: ;

地下建築面積: ;

建築基底面積: ;

總棟數:1.多層 ;2.高層 ;

3.商業 ;4.配套用房 ;

建築高度:

1.多層 ;2.高層 ;

3.商業 ;4.配套用房 ;

建築結構: ;

抗震設防烈度: ;

建築密度: ;

容積率: ;

綠地率: ;

機動車停車位:地上( 個),地下( 個);

非機動車停車庫(位): 。

(二)共用部位

房屋承重結構: ;

房屋主體結構: ;

公共門廳: ;

公共走廊: ;

公共樓梯間: ;

內天井: ;

户外牆面: ;

屋面: ;

扶手護欄: ;

電梯井道: ;

架空層: ;

設備間: 。

(三)共用設施設備

消防設施: ;

監控設施: ;

避雷設施: ;

人防設施: ;

垃圾轉運設施: ;

電梯: 部;

污水處理站: 座;

單元路燈: 只;

單元電錶箱: 只;

棟號配電箱: 只;

單元對講防盜門: 套;

主幹道路(5米以上): 米;

六角磚路面: 平方米;

公共路燈: 只;

建築小品: 個;

共用架空層: 棟共約 平方米;

圍牆: ;

大門: ;

公共衞生間: 處;

休息設施: 個;

文體設施: 處;

宣傳欄: 個;

信報箱: 套;

給排水管線: ;

雨水井: 個;

污水井: 個;

化糞池: 個;

垃圾箱: 個;

游泳池: 平方米 個;

會所: 平方米 個;

幼兒園: 平方米 所;

商業中心: 平方米 個;

高壓配電設備: 套;

箱式變電站 套;

二次供水設備: 套;

污水處理設備: 套。

(四)植株、綠地

綠地總面積: 平方米;

草坪面積: 平方米;

灌木花叢: 叢;

喬木: 株。

(五) 。

附件三:

物業服務用房明細表和測繪圖

附件四:

1.人員配置

2.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附件五 :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詳細具體)

綜合服務

1. ;

2. ;

3. 。

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 ;

2. ;

3. 。

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車輛停放管理

1. ;

2. ;

3. 。

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1. ;

2. ;

3. 。

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 ;

2. ;

3. 。

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 ;

2. ;

3. 。

其他服務

1. ;

2. ;

3. 。

- 4 -

- 1 -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税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6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 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等級及證書號: 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前期物業服務中的權利和義務,依照《物業管理條例》、《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以□招投標□協議方式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並就前期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對業主的效力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將《臨時管理

規約》與本合同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物業交付前,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甲方,甲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物業交付後,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業主(包括物業實際使用人,下同),業主享有本合同約定的相關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相關義務。

第二條 委託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委託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居住物業(□多層住宅□高層住宅□別墅□ )□公共物業(□辦公、寫字樓□商業□工業園區□ )

坐落位置: 市 縣(市、區) (路、街) ___________________

東至 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二。

第三條 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的內容

(一)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有關制度、物業服務方案、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技術資料、承接查驗資料並告知全體業主;

(二)負責建築物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本物業共用部位細目見附件三;

(三)負責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細目見附件四;

(四)負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清運等;

(五)負責物業公共園林、景觀及設施的養護和管理;

(六)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維護、車輛停放、安全防範等事項;

(七)負責物業服務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八) 裝飾裝修管理;

(九)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

乙方按照以下第 種物業服務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一) 《 物業服務標準》中的 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二)約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五。

第五條 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為以下第 種:

(一)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自 年 月 日起至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續聘或重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

第六條 物業服務費

(一)計費方式

本物業前期服務費為以下第 種計費方式:

1、包乾制。由甲方、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2、酬金制。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甲方、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 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 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3)___________________ 。

實施酬金制計費方式,乙方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 審計監督。

(二)收費標準

物業服務費按照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房屋建築面積收取。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按房屋測繪機構實測的房屋建築面積收取。

1、居住物業類: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 : 元/平方米·月

2、公共物業類:

□辦公、寫字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 元/平方米·月

□工業園區: 元/平方米·月

□ : 元/平方米·月

(三)交費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甲方足額承擔;已交付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

(四)物業服務費構成

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服務成本(由人員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綠化養護費用、清潔衞生費用、秩序維護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管理費分攤、固定資產折舊以及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組成)、法定税費和乙方的合理利潤。

(五)物業服務費交納

甲方的物業服務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月□季□半年交納。業主的物業服務費從物業交付次日起按□月□季□半年交納。

甲方、業主於每個繳費週期起始日起  日內交納物業服務費。逾期未交納的,乙方以通知書、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書面形式催告甲方、業主在合理期限內交納。經催告後無正當理由仍未交納的,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它

1、甲方、物業所有權人與物業實際使用人約定由物業實際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甲方、物業所有權人負連帶責任。甲方、物業所有權人與物業實際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甲方、物業所有權人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2、物業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原業主結清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費結算至產權轉移之日止。

3、乙方對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同一物業類型、同一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按統一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

4、在本合同期內,業主依法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為 元/平方米·月。

第七條 車位使用及車輛停放服務費

(一)有產權車位、車庫的機動車輛停放服務費:車位使用人按地面車位(含架空層車位) 元/個·月、地下車位 元/個·月、封閉式車庫 元/個·月、   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

(二)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使用人按照 元/個·月的標準交納車輛停放服務費。所交納費用扣除管理成本的所得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三)其他車輛停放服務費:

摩托車 元/輛·月;

電瓶車 元/輛·月;

自行車 元/輛·月;

元/輛·月。

以上(一)至(三)項車輛停放服務費□包括□不包括車輛保管費用。

第八條 特約服務

特約服務是指除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服務內容之外的其他服務,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需乙方提供的,與乙方訂立特約服務合同。

第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代表業主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監督、建議的權利;

(二)代表業主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服務方案及公共管理制度,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三)監督並協助乙方物業服務工作的實施,臨時管理規約及公共管理制度的執行;

(四)在銷售物業時,將《臨時管理規約》和本合同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移交權屬明確、資料完整、質量合格、功能完善、配套齊全的物業;

(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與乙方辦理物業承接查驗手續;

(七)催告物業買受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接收物業;

(八)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物業保修責任;

(九)委託乙方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的公共部分進行經營管理;

(十)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二)將房屋裝飾裝修禁止行為以及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等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三)負責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並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四)對甲方、業主違反國家、本省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勸阻無效的及時書面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五)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相應的物業服務,並承擔物業服務責任,接受甲方、業主的監督;

(六)依照國家、本省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訂物業服務方案和公共管理制度。負責編制本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不將本物業整體或主要義務委託給其他方管理,但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專項服務事項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

(八)在本物業的顯著位置,將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九)妥善保管和使用本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將業主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十)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條 共有部分經營收益

屬於業主所有的共有部分經營收益,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定期向所有權益人公佈並提供查閲:

(一)按照業主專有部分佔物業管理區域內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二)補充物業服務費的不足;

(三)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和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

甲方在本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簽訂後 日內按有關規定向乙方無償提供並移交經過裝修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服務用房和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地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

物業服務用房、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屬全體業主共有,乙方和業主委員會無償使用並負責維修、養護,不進行買賣和抵押,不改變其用途。

第十三條 共有部分物業承接查驗

(一)甲方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交付業主使用15日前,與乙方辦理完成查驗工作,簽訂承接查驗協議。

(二)物業承接查驗,按下述第 種方式:

1、邀請業主代表以及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2、聘請相關專業機構協助進行。

(三)乙方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共有部分及相應的物業檔案查驗,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共用設施設備清單及其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物業承接查驗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四)乙方查驗發現共有部分與竣工圖及其規劃設計審批文件不符或者有質量安全問題的,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按照規定處理,二三 車庫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委託乙方管理服務,車位使用人按露甲方未能及時整改的遺留問題,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 。

(五)本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由□甲方□乙方按照□包乾□按實結算、多退少補的方式承擔,承接查驗費用 元。

(六)物業承接查驗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專項維修資金

(一)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專項維修資金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專項維修資金存入銀行專項維修資金專户,按幢立賬、按户核算。

(三)業主轉讓物業時,其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餘額不予退還,與房屋所有權同時轉讓。

(四)乙方每年至少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接受業主的監督。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由業主委員會公示。

第十五條 物業保修

甲方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修責任。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修服務的,相關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免責條款

以下情形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不能繼續履行的,乙方及時通知甲方、業主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但乙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責任,乙方未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乙方不免除責任;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採用合理方式告知業主,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因非乙方責任而出現需要維修的項目,但相關業主或使用人不配合而造成的損失的;

(六)業主改善自用部分、使用共用部分時,乙方已提出合理的建議或已儘可能阻止業主的危險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高空拋物、違章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提供維修便利,而業主未採納建議或未接受阻止,導致損害後果的;

(七)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一)合同履行期限內,經乙方與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協商一致,可訂立變更協議或補充協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調整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物業服務企業與甲方、業主協商,並經甲方、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1、公共服務產品能耗價格調整的;

2、業主要求物業服務內容和物業服務等級變動的;

3、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費用調整的;

4、其他政策性費用調整的。

(三)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可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同履行期限內,乙方的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標準,甲方、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給甲方、業主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業主可解除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本合同終止。業主大會仍未成立的,甲方與乙方可續訂合同。經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要求,續聘或重新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部分,甲方、業主有權拒絕交納;己經交納的,乙方予以返還,並向甲方、業主支付 %的違約金。

(二)甲方、業主未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經乙方書面催告限期交納仍未交納的,承擔違約期間未付金額 %的違約金。甲方、業主有正當理由的除外。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標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給業主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乙方先行賠付後向甲方追償。業主不以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為由拒絕或主張減免交納物業服務費。

業主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標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給甲方、其他業主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乙方先行賠付後向違約業主追償。

(四)乙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承擔賠償責任。

(六)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有關部門或行業組織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縣(市、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售房現場、物業服務處各公示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税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_________(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五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_________。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甲方:開發公司

乙方:

丙方:

經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補充協議,本協議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並明確三方有關法律責任。協議如下:

1、乙方與開發公司所籤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應丙方要求籤訂,乙方實際不參與該項目物業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對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吉房物業公司與開發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丙方承擔。物業服務小區的人員、財

產出現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都與甲、乙方無關。

2、該項目物業管理服務期間,丙方應主動維護甲、乙方信譽和形象,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導和監督。如丙方違反此規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與甲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委託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全部由丙方承擔。

3、丙方承包XX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每年需向乙方支

付5萬元的承包費。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執行中遇到問題,三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協議如需提前終止,須在終止日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本協議是三方真實意思的表達,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經辦人簽字:

乙方:

經辦人簽字:

丙方: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9

1、                            ;

2、                            ;

3、                            。

一、    車輛停放管理

1、                            ;

2、                            ;

3、                            。

二、    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1、                            ;

2、                            ;

3、                            。

三、    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                            ;

2、                            ;

3、                            。

四、    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                            ;

2、                            ;

3、                            。

五、    其他服務

1、                            ;

2、                            ;

3、                            。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使用説明

1、本示範文本僅供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參考使用。

2、經協商確定,建設單位和物業管理企業可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本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建設單位和房屋買受人;其他條款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買受人。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

企業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户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

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辦公費用;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説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_________區、_________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築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收費;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 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專 項維修資金的繳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

第七章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於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後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

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自_____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業主):

乙方(建設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及《XX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類型: 【住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 區(縣)路(街)。

規劃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第三條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於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項目檔案資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地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層單元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

第四條乙方指定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聯繫電話:。乙方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當於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衞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負責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

第六條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業服務:

1.《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2.選擇《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不同等級的具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標準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範圍以外的具體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六。

第七條經乙方委託的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評估測算,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住宅】元/平方米月;【辦公樓】:元/平方米月;【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會所】:元/平方米月;物業: 元/平方米月。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詳見附件七。

第八條交付房屋前,乙方應當向甲方發放該套房屋的“業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雙方與&a

銀行簽訂前期物業服務費託收協議,甲方按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標準在“業主一卡通”內預存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在完成物業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但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繳納物業服務費:

1.籌備組成立滿3個月未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

2.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未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且未確定物業管理方式的;

3.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結束後,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查驗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開始查驗的;

4.物業共用部分經查驗符合相關標準,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條發生第九條約定情形之一的,自該情形出現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業服務費託收協議的約定,通過銀行從“業主一卡通”中劃轉相應的物業服務費。但除非發生第九條約定的情形,否則任何一方均不得從該賬户中劃轉任何款項。

第十一條乙方對甲方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甲方或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按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十三條物業裝飾裝修前,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甲方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甲方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管理費】元、【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甲方。

第十四條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甲方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出租情況告知乙方。甲方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權利與義務第十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4.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5.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6.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7.對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務給予必要配合;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可自行或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並承擔物業服務責任;

2.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於經營活動。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製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託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章合同終止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成立並確定物業管理方式後,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的,自完成查驗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

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見附件八。

第五章違約責任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對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託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就乙方的物業服務質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評估;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當承擔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同時乙方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第3款的約定,擅自將甲方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乙方應當補足。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第十一條的約定,或在“業主一卡通”中預存的費用不足以支付物業服務費,經乙方書面催繳後甲方仍未續繳的,甲方應當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具體情況對違約責任進行補充,見附件九。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六章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章附 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九條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户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

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a.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b.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c.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d.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e.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f.辦公費用;

g.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h.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i.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業主):

單元房號:

身份證號碼:

商鋪編號:

建築面積:

本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位 置: 南寧市五象新區東風南路西側 ;

建築面積: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安全防範、交通、消防等項目進行維護、服務和管理。

2、根據相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5、甲方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甲方可聘請專業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公司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7、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8、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行為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9、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使用功能。

10、向乙方提供房屋專有部位、專有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1、負責共用物業設施、設備的管理和消防安全責任。

1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車輛實行交通管理。

13、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商業網點提供服務和管理。

14、本協議終止時,與建設單位或業主委員會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建議和意見。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

4、依據本協議按約定時間和收費標準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和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造成損壞、損失,負責賠償。

7、乙方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8、轉讓房屋時,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9、乙方如將其房屋以某種方式給他人使用,則應約定物業使用人須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規定,乙方對其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責任;乙方在出租物業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登記備案,向甲方遞交產權證和租賃合同複印件備案,告知承租方遵守本協議,並對承租方違反本協議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消防、環保、裝修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11、承擔使用或租用物業的設施、設備的消防安全責任。

12、如因業主或使用人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致他人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業主或使用人所受傷害為他人所致,則應直接向致害人要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3、委託並協助甲方按政府部門公佈的有償收費標準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道路或其他非規劃停車場地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二章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第三條 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

户外牆面、樓梯間、公共走廊通道、園建、園林、水景池、共用設施設備房等。

第四條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養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電梯、公共供電線路、照明、

消防設施、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綠地、道路、溝渠、池、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備設施使用

的房屋等。

第五條 公共區域的環境衞生:

1、 每日對公共區域進行環境衞生的保潔;

2、 每日收集、清運公共區域的垃圾;

3、 共用水景池定期清洗;

4、 定期進行除四害工作。

第六條 公共區域的安全防範:

1、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的公共秩序;

2、 實行24小時值班、巡查。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

1、 保持共用道路暢通;

2、 制止小區內違章停車。

第八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詳見收樓時的《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九條 物業環境和共用房屋外觀:

1、 保持整潔、定期清洗外牆;

2、 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

3、 主要路口設路標,各項物業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有明顯標誌;

4、 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並報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第十條 設備運行:

1、 定期保養各類共用設備,確保正常運行;

2、 水電設備每日巡查,保障設備正常運行;

第十一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台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3、設施設備標誌齊全、規範,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第十二條 公共區域環境衞生:

1、物業區域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定期清洗;

2、每日收集、清運垃圾(不包括處理);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半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檢查1次;

4、共用生活水池每季度清洗1次,水質符合衞生要求;

5、每月進行三次滅蟲除四害。

第十三條 公共區域綠化養護:

1、有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2、定期施肥、修剪、澆灌和鬆土,做好防澇、防凍;

3、保持綠化植物生長良好;

4、定期噴灑藥物,預防病蟲害。

第十四條 公共區域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主要道路、街道交通標誌齊全、規範,有明顯的車輛行走、停放標誌;

2、對進出物業區域的車輛實施證、卡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維護區內道路暢通;

3、勸喻違章違規停車。

第十五條 公共區域安全防範:

1、物業區域主出入口實行24小時站崗值勤;

2、重點部位和區域定時巡查,監控中心實施24小時監控;

3、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和演練,維護保障消防設施正常使用,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活動;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衞生等突發事件擬定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並協助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六條 房屋裝飾裝修:

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臨時管理規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每日不定時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制止並報告有關主管部門。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屆滿之日或發展商《收樓通知書》通知的收樓之日(二者以日期較前者為準)起計收,收樓當天預收六個月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 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時間:物業服務費按月結算,交費時間為每月的5日前繳交當月物業服務費。

第十九條 本物業服務費計算面積按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由甲方按雙方約定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或乙方委託的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專有部分所有設施設備的維護,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更新、改造、有線電視等費用及樓宇內公共水電分攤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按建築面積計算):

1、 聯排別墅、高層住宅與商鋪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建設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簽字:

業主(物業買受人)簽字: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北京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招投標方式(或協議選聘方式),甲方將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略)。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_____行駛秩序,對_____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要求

第十五條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綠化維護:________________;

7.環境衞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維護:________________;

9.停車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電梯運行維護:________________;

12.裝飾裝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業服務期限

第十六條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十七條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五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物業服務費價格

1.物業服務費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費用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________________調整。

2.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2.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所有權屬於: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3.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繫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4.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催交。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服務;

2.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3.有權要求甲方和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有權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6.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的使用有關規定;

9.每年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條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按以下方式處理:

1.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2.甲方負責返修;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撤出本物業,移交物業管理用房以及與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做好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管理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等;乙方應協助甲方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二十九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因甲方行為違約導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務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四條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條款如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牴觸,該條款無效。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 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東至 ,西至 ,

南至 ,北至 ,

以上範圍不包括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住宅面積 平方米;

商業面積 平方米,

其它物業類型面積 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全體業主沒有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企業決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中甲方、業主、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延續。在合同權利義務延續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對方。

第三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照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獨棟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其它物業類型 元/月·平方米

(五) ;

(六) 。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費用按規定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物業服務費標準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按簽約年度調整:

1、自 年 月起,每 年按照 (遞增或減少)的調整,其中:

l 住宅調整標準如下:

高層 (%或元/平方米月 );多層 (%或元/平方米月 );獨棟別墅 (%或元/平方米月 );

l 辦公樓: (%或元/平方米月 )

l 商業用房: (%或元/平方米月 )

l 其它物業類型 (%或元/平方米月 )

2、其它調整方式:

第五條業主的物業服務費用應按 (年/季/月)交納。

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出售物業交付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出售物業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買受人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房屋銷售合同未約定的,由甲方承擔。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業主延期支付物業服務費用、停車費或者本合同約定的其它應繳費用的,按照每日千分之 計違約金。

業主拒繳物業服務費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第 、 、 種方法處理:

1、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依法採集欠費信息,所造成的法律後果由業主承擔;

2、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

第六條 本項目物業服務費用的結算方式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

(一)包乾制:乙方按包乾制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 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七條 本項目採用酬金制結算方式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甲乙雙方可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在物業服務資金中列支。

第八條 採用酬金制結算方式的,物業服務資金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度繼續使用;

2、 ;

3、 。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一次性補繳相關費用;

2、由業主公共收益補足;

3、 。

第九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十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 路 號 室 平方米建築面積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十一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物業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十二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十三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向乙方交納停車位租賃費,乙方可提取停車位物業服務費,停車位物業服務費可在乙方收取的停車位租賃費中提取,具體標準如下:

1、停車位租賃費

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

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

2、停車位物業服務費:

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

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

停車位租賃費扣除停車位物業服務費後的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並按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四款約定公佈。

(二)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向甲方交納停車位租賃費:乙方應向甲方收取停車位物業服務費,具體標準如下:

1、停車位租賃費:

露天機動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位 元/個·月

2、停車位物業服務費:

露天機動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位 元/個·月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收取停車位租賃費的,應按照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租賃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位物業服務費。

停車位租賃費、停車位物業服務費、租賃管理服務費的支付時間同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

(二)棋牌室: ;

(三)網球場: ;

(四)游泳池: ;

(五)其他: 。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第 種方式約定分配:

1、 ;

2、 ;

3、 。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利用小區共有部分獲取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後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廣告收益、房屋租賃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在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移交,由小區業主大會進行支配。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賬務由 (乙方或代理記賬機構)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賬户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應在其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在物業銷售前,向業主明示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和停車位租賃費等相關收費標準,督促業主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等相關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六) 。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賬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 。

第十九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

(六) 。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十一條及附件十物業服務方案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十一條及附件十物業服務方案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承擔下列第 種方式的違約責任:

(一)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相應減少物業服務費;

(二) 。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合同到期後,若業主大會決定不再續聘或法定原因終止的,乙方應當收到不再續聘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移交,並退出小區管理,否則應當按照每日人民幣 元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當支付守約方人民幣 元作為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經全體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業主且佔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業主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並按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進行移交。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或業主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 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 、 、 等設備;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 、 、 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前期物業服務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止的物業服務。

根據國家《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物業服務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物業的坐落、面積

1、坐落位置: (項目名稱) 棟 層 號鋪面 ,建築面積為 ㎡。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雙方所簽訂的服務合同及相關協議;

3、不得在居民休息時間(中午12時至15時、晚上22時至翌日7時)製造發出過大的聲響(如敲擊、高音響、按喇叭等);

4、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垃圾處理費;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遵守《水電代收代繳協議》,按時向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水電費用;

7、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8、轉讓商鋪時,應事先通知乙方,告之受讓方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9、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租賃合同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0、商鋪的招牌安裝,應取得按開發建設單位規定的統一標準安裝。

11、服從乙方的日常管理,實行門前“三包”,講究衞生,保持門前及周圍清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治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修、服務與管理。

2、建立建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本合同行為;

4、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和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垃圾處理費;

6、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告之甲方,並與甲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7、與甲方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8、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 、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監控系統、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衞生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樓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樓梯、大廳、樓宇外牆等部位環境衞生管理;

2、物業區域的公共場所,包括小區內的道路、綠化地帶、公共停車場、公共娛樂場所等所有公共場所的環境衞生管理;

3、生活廢棄物的清理。

四、秩序維護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治安協管員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定時定路線巡查;

3、對本物業區域內的車輛管理;

4、與甲方簽訂《消防責任書》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對小區的機動車停放與出入實行統一管理。

2、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消防要求: 商鋪的消防施工方案須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批,消防設施(噴淋、温感、煙感)等由業主在裝修時自理,必須接入小區噴淋管網和消防報警系統,並符合消防管理部門驗收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

2、根據開發商文件要求,因商鋪未安裝排煙管道不允許經營餐飲店。

3、特殊行業要求:經營特殊行業的,需要按特殊行業相關要求並辦理好相關手續後方可投入使用。

4、簽訂《商鋪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七、用水用電管理:雙方另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潔;外牆、公共樓梯間面磚、扶手等無明顯污跡、無破損、無亂張亂貼、亂塗亂畫、亂懸掛現象;

2、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及時勸説、阻止,並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空調安裝位置統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絲等用不鏽鋼材料、無鏽蝕,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維護良好,無事故隱患;

2、定時對設備進行檢查,應設有設備台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

3、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路燈等公用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各設備及公共場所、場地、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誌和防範措施。

四、環境衞生:

1、小區公共部位乾淨、整潔、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亂張貼、無亂堆放、扶手無塵,清潔率95%以上;

2、小區內的道路完好、無積水、泥沙、公共場所無雜物垃圾,環衞設施設備完好無損;

3、實行垃圾分類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

4、垃圾中轉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乾淨無異味;

5、實行定期消殺,有效控制蠅、蚊、鼠等害蟲孽生。

五、 綠化:

1、草坪應及時修剪,保持平整,並清除雜草,控制雜草孽生;

2、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適時組織灌溉、施肥、鬆土,預防蟲害;

3、根據樹木品種科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觀賞效果良好;

4、綠化地設愛護綠化温馨提示牌。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商鋪前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無亂停車現象。行人、車輛各行其道;

2、室內停車場二十四小時定時巡邏。

七、消防:

1、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小區火災發生率在1%以下。

八、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小修和急修:

㈠小修

1、做到水、電、氣等公用設施小修不過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內有結果。

㈡急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的急修要求維修人員三十分鐘內到達現場,並開始組織搶修。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乙方收取服務費標準為:

(一)、物業服務費按2.00元/平方米/月計收;

(二)、城市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

1、餐飲娛樂業以外的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2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平方米以上按0.65元/平方米.月收取;

2、餐飲娛樂業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10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200元/店.月收取;

(3)、面積50平方米以上參照以上標準方雙方協商;

(三)、繳納水電週轉金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500元/間一次性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800元/間一次性收取;

3、經營面積50平方米以上按15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商鋪前露天停放車輛場地佔用收費標準按政府相關部門執行。

二、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物業服務費的,以欠費金額的2﹪支付每月利息,直至全部清償欠費時止。

三、甲方必須按時繳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和垃圾處理費。

四、每月水電費由甲方按乙方規定繳費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交納,如逾期繳納所產生的違約金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保留停止供水供電權利。

第六條 水電費用

甲乙每月實際使用的水電度數由乙方雙方派代表共同確認,且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

水電費按如下方法計算:

水費收取方法:每月水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水費單價

電費收取方法:每月電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電費單價

以上水電費單價按市供電局、自來水公司核定經營性收費標準收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協議,使乙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違反協議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

四、甲方違反協議的,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將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本協議內容各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如協商或調解無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共7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乙 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17

合同當事人

甲方(建設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實施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中海·璟悦

物業類型:住宅、商業

座落位置:

東至:現狀道路 西至:規劃道路

南至: 盤西五支路 北至:現狀道路

佔地面積: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20198.12平方米,非住宅14121.67平方米);

第二條 規劃平面圖、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有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一)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管理。

(二)物業共有部位和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化糞池清理,引導業主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對業主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清理。

(三)共有綠地、景觀、花草樹木的養護管理。同時對非法破壞、佔用配套綠地(公共綠地區域)的行為及時勸阻、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

(四)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秩序維護以及車輛停放管理。

(五)採取合理措施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範工作。

(六)負責編制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共有綠地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七)制定本物業區域內服務應急事件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八)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

(九)承接查驗。

(十)依法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對物業管理區域共有部位、共有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十一)裝修管理。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事項。

提供特約服務,具體服務標準、服務內容和服務價格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供水、供電、供暖、供氣、有線、寬帶等由專業經營單位維護的除外。

第三章 物業服務等級及費用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為重慶市住宅物業服務_超四___ 級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四)。非住宅物業服務標準可參照執行或另行約定。

第五條本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用選擇以下第一種方式:

(一)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住宅

(1)有電梯住宅:高層/小高層3.60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無電梯住宅:/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非住宅:

(1)寫 字 樓: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商業物業:___10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3)其他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3.住宅改為經營性用房: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4.水錶、電錶、氣表均未啟用和使用的住宅物業按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酬金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支出

(1)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2)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5)辦公費用。

(6)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7)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8)________/_______其他費用。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六條 商業物業收費或成本中未包含能源消耗的,應獨立計量核算,據實向相關業主分攤計收。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物業交付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物業交付後,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自甲方物業交付通知書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計收。

業主專有部分存在質量瑕疵需要整改的,由業主、乙方確認登記,並通知甲方進行整改,整改期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整改完成後,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收到整改完成通知書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計收,若業主(使用人)對整改質量仍存異議未接房的,可通過協商或訴訟方式解決。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相關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應承擔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當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按月收取,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月10日前履行交納義務,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結清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業主(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小區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地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應當書面催交,業主逾期仍未交納的,乙方可以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半年1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業主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從物業管理費用中列支,若審計發現乙方收支存在問題的,審計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小區室內規劃停車位的物業服務費: 80元/位·月。

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利用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開展多種經營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規定,並按照下列規定開展。

(一)本物業可以開展多種經營的場地範圍是全體共有部分、部分共有部分的公共場地;上述範圍內各類型、區域的場地有償利用的最低收費標準是市場價格。

(二)電梯、電梯外大堂等部位設置廣告要符合相關的規定。

(三)公共收益屬全體業主共有,應獨立核算、專户存儲,定期公示。

(四)乙方按所得收入提取管理服務費,提取比例是_30%_。(不得超過所得收入的30%)

(五)乙方要對所有與公共收益相關的合同、會計憑證進行建檔保管。乙方每半年在本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佈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

(六)本物業管理區域20%以上業主書面對公共收益收支提出異議的,可以根據本合同或者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約定或者經業主大會決定後,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進行查詢,或委託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也可以申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協調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物業禁止開展可能影響業主公共利益的經營性活動,具體包括含有影響業主權益、具有安全隱患、無正規許可的經營內容等活動。

第十一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委託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四章 裝修管理及承接查驗

第十二條 本物業區域業主(使用人)裝修由乙方統一管理。

(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提前3天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遵守乙方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項,並交納裝修保證金(其金額由雙方約定)。自裝修完畢之日,業主自行查驗並向乙方報備,3個月後經乙方二次複驗合格後,乙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退還裝修保證金。

(二)裝修期間產生的建築垃圾棄土應由業主或使用人自行負責清運至市政垃圾處置場所。委託乙方清運的,清運費用_10__。

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裝飾裝修規定的行為,應當履行發現、勸阻、報告職責,並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三條 甲方在物業竣工驗收後交付使用前,應當組織業主開展物業開放日或者參觀日活動,並在交付使用十五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物業承接查驗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對物業承接查驗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其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明確約定。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應當作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補充協議。

甲方交付的物業或設施設備存在特殊設計或特殊使用要求的,應告知乙方;因甲方未盡到告知義務導致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四)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查驗記錄、交接記錄及備案證明。

(五)物業管理所必需的業主清冊。

(六)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第十五條物業交接後,甲方未能按照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的約定,及時解決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存在的問題,導致第三人或乙方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對於分期開發建設的物業項目,可以根據開發進度,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物業分期承接查驗。甲乙雙方應當在承接最後一期物業時,辦理物業整體交接手續。未移交乙方的,其維護管理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甲方和乙方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情況通過在小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的方式告知業主。乙方應當將承接查驗有關的文件、資料和記錄建立檔案並妥善保管。

第十八條甲方應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標準,按照不低於國家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履行保修責任。

如甲方委託乙方代為履行保修責任的,雙方應當另行訂立委託協議。

第五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應於乙方入駐提供服務時,按照不低於物業建築總面積的3‰的比例且不少於50平方米的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向乙方無償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為 109.95平方米。(物業服務用房平面圖及説明見附件)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乙方應按照不低於20平方米,不高於70平方米的要求從物業管理用房中為業主委員會配置辦公用房。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並監督乙方組織實施。

2.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3.實行酬金制的,與乙方委託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甲方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時,制定《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説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依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配合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4.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公共利益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配合做好相關業主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或合理期限內恢復原狀。

5.配合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開展公益宣傳教育活動。

6.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問題。

法律法規、本合同及管理規約等規定甲方享有和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的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2.根據業主或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並按約定收取報酬。

3.按照合同約定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並按約定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

4.對業主違反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行為或違反《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制止無效的可依法上報相關部門。

乙方的義務:

1.履行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以合理方式公示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及向業主提供的特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

4.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並組織實施。

5.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安全、環境、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6.依法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範工作,根據物業服務項目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時,採取合理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7.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時,不得違法違規限制業主進出、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8.實行酬金制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每半年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收支賬目,與甲方共同委託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當與其訂立裝飾裝修協議,明確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監督落實。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規定的,及時發現、勸阻、報告。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並配合依法處理。

10.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全部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移交給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法律法規、本合同及管理規約等規定乙方享有和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三條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一)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協助並遵守履行。

(二)因維修物業或者為公益事宜,甲、乙任一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三)乙方發現共有設施設備存在性能故障或者其他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保修期內,通知甲方和相關單位及時維修;保修期外,乙方應當立即組織應急維修。

(四)對需要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執行公務和救援等公共事務的公務車輛,甲乙雙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不得收費。

(五)對確需進入業主專有部位對小區公共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維護的,應當協調業主予以配合。

第七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自_20____年_03__月_01__日起至__20____年__03__月__01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業主大會決定提前解聘乙方的,應當提前60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提前解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業主的事由外,業主應當賠償損失。

合同到期後,業主大會未作出選聘決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續聘決定為止。物業服務合同自動延續期間,乙方決定不再提供服務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甲方、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員會,並向業主公示。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履行以下義務,並辦理交接手續:

1.向業主委員會移交物業檔案、有關物業及設施設備改造、維修、運行、保養等物業服務相關資料,以及物業服務用房和其他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無業主委員會的,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移交。

2.撤出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人員。

3.結算物業服務費用和預收、代收的物業管理區域公共收益等費用。

4.結算委託專業性服務企業對設施設備、清潔衞生、園林綠化等開展專項服務的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由於甲方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事項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管理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物業服務費等收費標準或者重複收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違規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擅自利用共有部位、共有設施盈利,或者存在將公共收益全部據為己有、挪用等侵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為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返還收益等民事責任,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乙方或者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追究並配合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追究違法違規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責任,並要求其據實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和業主對物業服務是否達到服務標準存在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物業管理服務等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業主限期交納,逾期不交納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並要求其按每日萬分之3承擔相應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下列情形所致的損害,可以作為乙方減輕或免除責任的事由: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二)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三) 因維修、養護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有設施設備的使用等造成損失的(公共事務部門未通知的除外)。

(四)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有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五)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身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六)屬於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共有資金列支範圍,乙方已盡充分的説明告知義務,因業主未能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達成一致意見導致未能及時維修、更新、改造物業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造成相關後果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約定及時組織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導致損失或擴大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七)乙方向甲方或業主提出書面建議要求修繕、改造專有或共有部位、設施設備或糾正不當行為,而甲方或業主未採納(包括但不限於違章裝飾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改造等)造成損失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約定及時採取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三條 為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五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六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簽訂補充協議的,乙方應當告知業主,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且補充協議也應按規定與本合同一併備案。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1. 向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18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編制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使用説明

1.本合同為示範文本(試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物業管理活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閲讀本示範文本(試行)的內容。

2.本示範文本(試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1)業主,是指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實際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房屋購買人。

(4)物業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業買受人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之日計。

(5)共有部分,包括全體業主共有部分和相關業主共有部分。全體業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築區劃內全體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路燈、溝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體設施、物業服務用房、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的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關業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門廳、户外牆面、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走廊通道、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燃氣線路、消防設施、郵政信箱、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設備。

(6)公共區域,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整幢建築物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建築物外、建築區劃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7)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8)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是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9)物業服務費用:是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率和利潤。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示範文本(試行)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4.本示範文本(試行)所稱的甲方為物業建設單位,乙方為物業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或者經市或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核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的具有相應條件和相應專業服務人員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5.本示範文本(試行)中所指建築區劃類型分為: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當建築區劃內(整體、單體),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小於60%的,以住宅物業計;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大於60%的,以所佔比例最大的物業類型計。

6.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本合同的主要內容為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

7.在簽訂合同前,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信用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8.本示範文本(試行)條款由成都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段(巷)__________號附_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_(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衞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物業買受人自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繳納。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_(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置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衞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費用收入_______%/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甲方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費用收入_______%/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的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電梯轎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提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乙方應當將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_________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衞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衞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衞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衞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房屋使用説明書》,並將其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二)在銷售物業前,應在其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保證本建築區劃內的附屬設施設備符合《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交付使用條件;並完善本建築區劃內的其他配套設施設備,包括物業的安全防範和消防設施、標識系統、環衞處理系統等;

(五)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交存、補存新建住宅物業保脩金,繳存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六)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七)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業主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_________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_________、_________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但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_____日,業主大會尚未設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_________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選舉產生的,移交給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社區居民委員會代管;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除前條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_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應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造成業主、使用人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經濟賠償。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_________日內與甲方作為招標人選聘或全體業主共同決定選聘的新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_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物業保修義務的,業主、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在本建築區劃內的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__________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一)雙方協商解決;

(二)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成的,採取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九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由甲方或乙方抄送一份樣本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的,向市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外的,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19

物業產權所有人:

國 籍:

身 份 證: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聯 系 電 話:

物業服務提供人:

法人代表:

住所地:

郵編: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對“長融?人和春天” ______區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富民路;南至坭興街;西至揚帆大道;北至子材大街。

第二條 甲方所購“長融·人和春天”商品房,房屋銷售合同編號____________,商品房位於: 區第_______棟________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層高_________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最終以產權登記的建築面積為準)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四條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為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一級標準執行。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條 甲方可委託乙方對其產權範圍內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甲方與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方式;

物業服務費用以甲方擁有的產權物業的建築面積為基礎,並按如下收費標準計算: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格,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1、住宅:

高層(8層及以上) 1.5元/月·平方米,洋房(8層以下)1.8元/月·平方米;

2、商業物業: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醫保和按國家規定應提取的福利費等其他費用;

(2)物業共用部位(含物業管理用房)、公共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設備小型維護(如:樓道、公共區域照明燈泡、開關修理更換、二次供水、電梯以及其它公共設施維修一次性在壹仟元以下的維護)、日常維護費用;

(8)法定税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0)其他物業服務費用開支。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繳納起始日按以下約定:a、甲方在開發商(廣西長融置業有限公司)公告的期限內接房的,物業服務費自接房之日起全額計收;b、甲方未在開發商公告的期限內接房的,物業服務費從公告中規定的接房最後期限的次日起全額計收。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商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商全額交納。因甲方本身原因導致物業未能按時完成交付使用的,其物業服務費應從《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接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使用之日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全額交納。

甲方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甲方應將其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約定,書面告知乙方。但是甲方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約定,不能免除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的責任,在物業使用人違約的情況下,乙方追索物業服務費的第一對象仍為甲方。

物業服務費用按季度交納。甲方或物業使用人首次應一次性預繳六個月物業服務費,以後自首次交費期滿之日起按季度收取,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季度物業服務費到期之日前5天繳納下期物業服務費用。逾期不交的應視為甲方違約。

第八條 本合同約定物業服務收費為包乾制,並每年一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本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用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險費用以及乙方對甲方人身安全和家庭財產負責保護和保管的費用。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協商或仲裁。同時,在本合同約定採取其他物業服務費收取方式時,乙方不受本條款約束。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小區停車收費包括車位租賃費和車輛停放服務費。

車輛停放服務費用於車位(車庫)的設施設備運行及維護、保潔、秩序維護等。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非機動車停車場停車停放服務費的標準:

本期物業管理範圍內不允許在未經規劃批准的非機動車停車位(地下室)停放非機動車及摩托車。

(二)、機動車停車場停車停放服務費標準:

(三)、小區規劃停車位產權、收益權、處分權屬於開發商所有,並委託乙方進行管理。

(四)、商業配套停車場所有權、收益權、處分權屬於開發商所有,其停車收費另行規定。

4、對本物業區域內交通秩序及車輛停放、行駛方向等乙方有指引管理與提供有償使用停泊場地的義務,但不承擔甲方及物業使用人的車輛(含隨車物品保管)保險、責任。

第十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館屬開發商所有。

開發商委託乙方對會館全部(或部分)經營管理,乙方在委託範圍內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甲方或其授權的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當時掛牌收費標準;

2、開發商承諾優惠的收費標準。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一條 甲方承接物業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公共綠化、配電、安防系統、機動車智能管理系統、康樂設施、公共路面及排水系統等;若甲方對查驗結果無書面提出異議,甲方認可乙方的查驗結果,應予以同意接收。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問題的,開發商應及時解決處理。

第六章 物業的裝飾裝修管理

第十三條 甲方(或授權使用人)對物業裝飾裝修的,應與乙方就裝飾裝修施工時限、廢棄建築物清運費用、裝修管理服務費用、裝修施工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等進行約定。但甲方與乙方就裝修施工的有關約定,並不免除甲方因其過失行為或蓄意行為對另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或授權使用人)因在裝飾裝修中產生的廢棄建築垃圾(甲方袋裝密封,按規定時間運至本物業指定清運點),應按約定的收費標準向乙方交納裝飾裝修垃圾清運費。

第七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五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甲方應配合執行乙方制定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的配合,並按乙方通知予以糾正,否則應視為甲方違約。

第十六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警告、按合同約定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上訴法院等措施,制止甲方或其授權的物業使用人違反《人和春天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以便保障多數業主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的投訴,並接受其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通道、場地的,應事先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大多數業主未向乙方提交書面異議的,公示期間結束後,乙方可按公示方案開挖,並在約定期限內予以恢復。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八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按欽州市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執行。在尚未繳存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下,小區公共設施設備(消防、電梯、變壓器、門禁監控系統、二次供水)等年檢費由業主繳納,中、大型維修費(一次性維修費用在壹仟元以上(含壹仟元))由相關利益的業主共同承擔,物業公司在進行維修前告知相關利益業主維修費用並收取維修費用。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十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乙方乃至第三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其授權的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除應如實補繳所欠服務費,從欠款之日起,還將按欠款總額每日3‰的標準向乙方交納違約金。情節惡劣者,乙方有權請求有關部門採取停水、停電的措施進行催交,逾期3個月仍不交納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對甲方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有權就超額部分拒絕交納。

第二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在乙方事先履行告知義務情況下(事先告知方式為公告),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臨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對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無故拒交物業服務費,造成中斷正常物業服務的;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開發商公告接房期限結束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十七條 甲方與其授權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約定,不能違反本合同;甲方授權的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時,甲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的附件《人和春天業主臨時公約》、《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如甲方不在所購買的物業居住生活時,以

作為接收乙方所發各項通知的指定地址;指定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後3日內書面告知乙方,否則相關通知等一經郵寄該地址即視為送達。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以下方式處理: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由違約方承擔訴訟費、財產保全保險費、律師代理費等相關費用。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其餘送相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招投標方式(或協議選聘方式),甲方將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要求

第十五條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綠化維護:________________;

7.環境衞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維護:________________;

9.停車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電梯運行維護:________________;

12.裝飾裝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業服務期限

第十六條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七條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五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物業服務費價格

1.物業服務費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費用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業主收取;

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________________調整。

2.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2.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所有權屬於: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3.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繫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4.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催交。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

6.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服務;

2.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3.有權要求甲方和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有權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6.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的使用有關規定;

9.每年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條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按以下方式處理:

1.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2.甲方負責返修;

第八章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日內撤出本物業,移交物業管理用房以及與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做好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管理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等;乙方應協助甲方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二十九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因甲方行為違約導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務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四條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條款如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牴觸,該條款無效。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章________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家《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綠地集團·保税中心四期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合法權益,促進“綠地集團·保税中心四期”(以下簡稱本小區)的物業服務健康發展,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共同遵守本協議和《綠地集團·保税中心四期臨時管理規約》,享受相關權利、承擔相應責任和義務。

物業基本情況:綠地集團·保税中心四期由重慶綠地申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

項目地址:位於重慶市江北區寸灘路兩江新區南部。四至:東:海爾路龍禹加油站;南:海爾路寸灘立交;西:金渝大道;北:渝懷鐵路。

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對“綠地集團﹒保税中心(四期)”實施物業服務。

一、 本協議對雙方權利、義務有約定的適用本協議,本協議無約定的,適用《綠地集團·保税中心(四期)臨時管理規約》。

二、 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甲方一經簽約後即被授權進行綠地集團·保税中心(四期)物業轄區的服務、組織和維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事項:

1. 服務工作

1.1 根據本協議制訂綠地集團·保税中心(四期)《業主(使用人)手冊》及其它必要的規章制度,以各種形式督促業主和用户遵守規約。

1.2 僱傭、培訓、解僱職員並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1.3 甲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必要設備材料的採買和管理。

1.4 處理本協議約定工作範圍內的投訴及各項維修,業主委員會成立後,協助業主委員會調解業主或用户之間因小區服務而引起的糾紛與爭執。

1.5 負責物業和業主等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1.6 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築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1.7 與小區有關的政府職能部門、新聞媒體等相關單位的接洽工作。

1.8 按規定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協議履行情況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9 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項目包括公眾責任等險種,乙方應對其屬下的單元內利益自行投保。

1.10 受所有權人委託,對小區配套設施如康體設施場地、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1.11 對小區公共區域及開發商保留地方(受開發商委託)進行管理。

2. 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2.1 建立預防性安全防範體系並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乙方人身財產的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

2.2 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2.3 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2.4 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並可採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甲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佔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設備。

3. 工程維修與維護工作

3.1 檢查、巡視小區。

3.2 業主或使用人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户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完成其所屬單元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築物、裝飾和裝修。

3.3 對乙方的裝修進行必要時的檢查。裝修期間,甲方及其授權的工作人員有權進入正在裝修的單元,以檢查並確定裝修規定是否得到遵守。如甲方發現乙方聘用的裝修單位及其工人違反裝修規定,甲方有權拒絕其進入小區,或要求其做出相應的賠償,或在認為有必要的情況下,將其請出小區或相關單元。所有直接或間接因裝修工程引起的訴訟、索賠、要求及費用完全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在適當時候對裝修規定進行修改。

3.4 小區公共區域之水、電、氣、通訊、數字電視線路、機電設備、消防裝置、路燈、道路、排污、排水系統在發生損壞或故障時及時修復或積極協調相關職能、專業部門進行修復。

3.5 建築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乙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牆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污、排水系統等建築體系保修;保修期後實施有償服務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3.6 對配套系統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維修。

4. 環境工作

4.1 保持小區內公共區域和停車(場)庫的清潔衞生,定時收取生活垃圾並清運至市政中轉站,保障小區清潔處於良好狀態。

4.2 業主或使用人應自行將生活垃圾袋裝或密閉後清運到物業服務公司的指定場地。

4.3 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對公共綠化區域予以養護,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4.4 甲方在交房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對乙方私家庭院進行統一養護,按交房文書標註及現場公示標準向乙方收取特約服務費用。若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取消養護,甲方在收到申請次月停止養護。

5. 社區交流組織

5.1 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

5.2 設立小區信息發佈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繫和消息發佈。

5.3 舉辦不定期的社區文化活動,促進小區內外文化交流。

5.4 適時舉辦消防培訓與其它各類培訓。

6. 特約服務工作

適時設立以下服務項目(並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項目),合理收費:房屋代租、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帶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以及與乙方商議其它服務內容。

7. 財務工作

7.1 定期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7.2 就甲方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職責而支付的一切款項,制定明確的賬目記錄。

7.3 甲方有權指定專業金融機構進行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等。

8. 其他工作

甲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並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信息渠道予以公佈,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三、 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除由本小區業主大會決定外,乙方無權在甲方任期內提出解約。乙方在享有並行使下述權利和使用其所擁有的單元時,須同時承擔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1. 乙方應遵守物業服務法律、法規、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規約。遵守物業服務制度,並配合物業服務企業的正當管理服務活動。

2. 乙方不得在本小區和停車(場)庫外牆、外立面玻璃、屋頂上安裝任何形式的廣告、字牌、橫幅、燈飾等固定設施或標識。乙方不得變更本小區停車(場)庫車位用途,在車位上建造任何形式的隔牆、停車(場)庫門等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設備。

3. 乙方對其產權所屬的單元具有法定的所有權,但所有異動(如出租、出售等)須在一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房產出售後,乙方須督促受讓人與甲方重新簽訂本協議,在協議未簽訂前,視為乙方已將本協議的權利與義務一併轉讓予受讓人。房產出租後,乙方須保證該承租人遵守並履行本協議和規約所制定的條款。房產異動後,如乙方未履行本條之義務應承擔連帶責任。

4. 建議乙方為其擁有的單元購買有關保險,並保持其連續有效性。

5. 乙方可參加業主大會行使表決權,根據本協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並通過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行使對小區管理的決策權。

6. 根據本協議,乙方對甲方及其員工的工作有監督建議權及投訴權。

7. 乙方須按期付清相關的各種費用。

8. 乙方應於每季度第1個月的15日前繳納物業服務費,而無論該單元是否空置或被佔用(由專業職能部門自行收取的除外)。特別指明:物業服務費收取起始是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乙方應按此交房時間辦理交房手續,並開始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

9. 乙方應按規定交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並在需續籌時補足續籌部分。

10. 乙方有告知其僱員和親友在物業服務區域內,遵守小區管理規定的義務,並對他們違反本協議和規約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11. 乙方有協助甲方維護小區公共秩序的義務,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告知甲方。

12. 乙方所屬單元需要維修的,乙方應當及時進行維修。乙方未及時維修,給甲方或其他業主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 乙方所屬的車位和停車場公共區域道路不能以任何形式堆放或放置任何物品、貨品,嚴禁在停車(場)庫修理和清洗車輛。

四、 乙方承擔的費用及繳納方法

1. 乙方應根據本協議和《綠地集團·保税中心(四期)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及其附件的有關條款向甲方按時交納物業服務等費用,並承擔逾期未付的責任。

費用構成如下:

1.1 物業服務費主要構成

1.1.1 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1.1.2 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政府另行徵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1.1.3 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1.1.4 小區房屋共用部位日常維修及保養費;

1.1.5 小區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日常維護及保養費;

1.1.6 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1.1.7 攤銷的公司管理費,甲方的辦公管理費;

1.1.8 甲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耗材等費用;

1.1.9 甲方用於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1.10 甲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保險費用;

1.1.11 甲方用於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1.12 甲方用於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税費;

1.1.13 甲方的合理利潤;

1.1.14 甲方用於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而發生的其他費用。

1.2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於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資金。

1.2.1 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更新或改造;

1.2.2 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維修及更新、改造;

1.2.3 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小區道路、康樂設施等)維修及更新、改造;

1.2.4 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1.2.5 小區公共建築(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1.2.6 用於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維修及更新、改造;

1.2.7 停車(場)庫共用設備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維修及更新、改造;

1.2.8 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專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專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1.3 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若小區採用二次供水系統供水的,水費收費標準按照能源供應部門頒佈的二次供水收費標準執行。

2. 費用標準的核定

2.1物業服務費標準(根據核算從簡原則,涉及物業服務費均含電梯使用費和公攤水電費):

高層住宅:從本組團約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築面積 ¥3.20 元/㎡·月計收;

社區商業:從本組團約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築面積 ¥6.00 元/㎡·月計收;

車位:按 ¥80.00 元/個·月計收;(如遇2.3條款不一致時,以2.3條款為準)。

2.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繳納。

2.3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須符合重慶市物價局批覆文件標準並執行。

2.4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願的原則。

3. 繳費辦法

3.1 物業服務費(含住宅、商業、車位)

3.1.1 綠地集團·保税中心(四期)的物業服務費按建築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核定面積批覆下達之前以銷售協議註明的建築面積計算;批覆之後,以產權部門核定的建築面積為準。面積核定前後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為單位計收。

3.1.2 物業服務費按季足額繳納。乙方在每季首月的15日之前將涉及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乙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合同違約金。

3.1.3 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後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乙方在交房當月需交納本季度物業服務費。

3.2 特約服務費用

按月繳納。乙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乙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協議違約金。

3.3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乙方應按國家的相關規定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3.4 乙方可以現金或支票等合法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4. 各項費用的調整

甲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並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後,乙方應按照調整後的費用支付。

五、 甲方服務期限

綠地集團·保税中心(四期)由甲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服務,為期三年(自“綠地集團·保税中心(四期)”整體合法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期滿後本協議自動順延至本小區業主大會選聘或續聘產生新物業公司,並由業主委員會與新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服務協議生效時自動終止。

六、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餘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並不因此而改變。

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簽章)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與售房單位簽訂的《_______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_)內的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前期物業服務時間是指:從乙方接到售房單位開出的《房屋進住通知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委託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本物業名稱: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區_______區

座落位置:_______區_______樓_______單元_______室

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甲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協議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二、在本物業設立服務機構,對本物業進行專業化物業管理;

三、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五、制止違反《物業管理業主臨時公約》、《住户手冊》和本物業的管理規定的行為;

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七、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編制物業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九、每六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費用收支賬目;

十、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和限期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享有並履行《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及義務;

二、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四、遵守《住宅使用説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業主臨時公約》、《住户手冊》、本協議以及本物業的管理規定;

五、依據政府有關規定和購房合同規定,辦理入住手續時,乙方應交納公共維修基金;

六、裝飾裝修時,必須辦理裝修手續,並遵守物業在房屋裝飾裝修方面的管理規定;

七、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並協助甲方依法所進行的物業管理和經營活動;

十、轉讓物業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和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的內容,交清轉讓前的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十一、在使用獨立採暖爐時必須按照《使用説明書》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統(採暖爐)運行《承諾書》的內容,以免發生人身危害;

十二、頂層平台不得搭建陽光屋、遮陽蓬、鐵架、藤架等任何封閉或半封閉式建築;平台內種植灌木、花卉不得超過女兒牆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環境衞生;

十三、在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時禁止破壞在地面敷設的採暖管線;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三章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第六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護、養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穿、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公共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第七條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不為單個產權人所有而為產權人所共有並共同使用的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來水分户水錶以外計費水錶以內的上水管道、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壓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樓道、郵政信箱、避雷裝置、電子對講防盜門、紅外線周界報警系統、空調冷凝水管、化糞池、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圍牆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條園藝及環境衞生

一、區內共用綠化、園藝小品等的管理和養護;

二、公共環境的衞生清潔、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不含垃圾消納場的管理及建築裝飾垃圾收集和清運)。

第九條安全及消防

一、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公共區域內的(即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户門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傳工作,加強消防培訓及演練,積極

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的防範工作。

第十條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進行預測和安排,確保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檔案資料

一、對本物業的房屋竣工、設施設備及接管驗收檔案、圖紙、資料進行管理;

二、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部門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對本物業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執行。

三、收費標準:

1.裝修押金:_______元(業主交納_______元,裝修企業交納_______元)

2.裝修管理費:_______元/套(由裝修企業交納)

3.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自然間(由業主交納)

第十三條其他管理服務事項

一、向業主提供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有償維修、養護;

二、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各類特約有償服務;

三、根據本物業內的情況和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有償社區服務及商務服務;

四、法律政策及協議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至本小區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四章物業服務標準

物業服務標準會執行《_______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20xx] 950號文件規定的經濟適用房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以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築平方米(包括:物業公共區域保潔、公共秩序的維護、小區綠地養護、化糞池清掏、房屋及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小修、小區日常綜合管理);

二、躍層(六躍七)住宅需加壓供水,加收加壓水泵運行費_______元/月·建築平方米;

三、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將按_______市法規、政策調整;

四、交納費用時間: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六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此項費用不屬於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並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按市物價部門批准的《停車場(庫)車輛收費標準》收取;

1.大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2.小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3.露天停車場臨時停放機動車收費標準:(第一小時不收費)

小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大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

二、為滿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項有償服務價格另議,見《住户手冊》附件《有償服務價目表》;

三、符合相關法規、政策的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代收代繳費用(此項費用不屬於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並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如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氣費等費用的代收代繳服務。

1.公共樓道燈電費(含樓宇對講):_______元/度,由本單元全體業主均攤;

2.生活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户·年;

3.有線電視收視費:_______元/户·月;

4.自來水:_______元/噸;

5.燃氣: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費時間:按月/年交納。

第十八條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一、按照《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號)的規定,各產權人在其購買房屋時,須按購房款_______%的比例繳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業委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

四、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抵押或饋贈其單元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第六章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致使甲方未能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超標部分費用,退還利息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

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千分之三的的滯納金。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若協商無效,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住户手冊》、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頂層平台使用《承諾書》和供暖系統(採暖爐)運行《承諾書》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中未規定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物業管理經營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篇23

重慶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_________版)

各區縣(自治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管局、工商(分局)局、物業管理企業: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的物業服務合同,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_____《物業管理條例》和《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進行了修訂,現印發你們,望各區縣(自治縣、市)國土房管局、房管局、工商(分)局、物業管理企業參照執行。

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由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負責印製,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各區縣(自治縣、市)國土房屋管理局、房管局、工商(分)局共同分發。

二、修訂後的文本於_________年7月1日起施行,原_________年印發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作廢。

三、各建設單位、物業管理單位要認真學習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提高前期物業管理的合同意識,確保我市前期物業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二оо三年七月一日

主題詞:印發?示範文本?通知

抄送: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中國物業協會、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建委、市物價局、市物業管理協會、物業管理企業。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辦公室_________年7月1日印發

合同登記編號: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示範文本)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印製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合同當事人

甲方(建設單位):

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_____》、《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户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_____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_____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_____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_____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_____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_____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停車_____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_____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説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築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_____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_____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_____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_____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_____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_____;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

第二十一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第七章?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於首位業主入住前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住宿用房平方米、位於,其他用房平方米,位於。

第二十五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後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_____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重慶市_____委員會_____;

2、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

1、物業構成明細

2、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3、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附件1:

物業構成明細

類?型?幢?數?套數(單元數)?建築面積(平方米)?套內面積(平方米)

高層住宅

小高層住宅

多層住宅

別墅

商業用房

工業用房

辦公樓

車庫

會所

學校

幼兒園

其他用房

合計

備註?附件2:

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化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________座

4、污水檢查井:________________座

5、雨水檢查井:_______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_______個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_______個

8、配電室:________________個

9、水泵:________________個

10、熱交換站:________________個

11、空調冷卻塔:________________個

12、煤氣調壓站:________________個

13、機動車庫:________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4、露天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5、非機動車庫:________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6、道路燈:________________盞

17、庭院燈:________________盞

18、電梯:_______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線系統:________________個

20、消防水池: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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