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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物業外包服務協議(精選3篇)

學校物業外包服務協議(精選3篇)

學校物業外包服務協議 篇1

學校物業外包服務合同

學校物業外包服務協議(精選3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一、服務宗旨及原則

為了更好地創造服務環境,進一步提高物業服務質量,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 學校(以下簡稱甲方)提供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物業服務職責範圍

保潔服務為整個學校的環境衞生,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樓內:

(1)每層各樓梯台階及樓梯平台處、各樓梯扶手及欄杆、各樓層走廊;校長室、書記室、副校長室、會議室、多功能廳、體育館室內場地、各層飲水間、洗手間。

(2)大廳地面、牆面。

(3)所有門窗玻璃、窗台、各樓外台階以及室內各種設施設備。

(4)校區整體建築物外牆面。

2、室外:校園內各公共設施設備、環路、綠化帶、景觀帶、運動場地、垃圾箱、垃圾堆放點等;正門外甬道以內(停車場範圍)。校園內環境應整潔,清掃要及時,做到無雜物、廢紙、煙頭、果皮、痰跡、積水等。

物業服務為學校所有建築及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運行和管理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1、用水:

(1)排水系統(管線、各種閥門、感應器等)、飲水間、洗手間、各實驗室上下水系統等。

(2)校屬污水管道及化糞池。陰井、排水設施應通暢,無污水外溢,排水口處無淤泥和雜物。各井口蓋完好,化糞池應定期清理,無糞便外溢。

2、用電:配電系統、電源開關、插座、配電箱、照明燈系統等。

3、門、窗維修服務:包括校園內各樓各處各類門、窗。

4、樓內供暖系統。

5、建築物內外無亂寫、亂劃、亂粘貼,無殘標;公共設施、牌匾、路標、雕塑、亭廊、石桌椅應定期擦拭,保持清潔。

6、水、電、暖維修應設置24小時值班聯繫電話。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確保維修服務及時、安全、到位。

7、節能措施得力,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現象。

三、物業服務履行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外包服務費

1、物業費為: 元/月,大寫: 。

2、物業費明細:

(1)室內教學樓費用: 元/月(大寫: );室外操場: 元/月(大寫: );

(2)變電所:合同期內 人× 元/月(大寫: )×12個月= 元(大寫: )。

五、付款方式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物業費於每季度末結束前 日內支付本季度物業費。

六、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作業用水、用電。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存放清潔工具、用品及員工更衣的房間。

3、對乙方保潔質量及時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直到達到質量標準。

4、負責協調乙方與學校教師、學生之間的關係。

5、聽取、採納乙方在校內物業服務方面的合理化建議。

6、根據乙方保潔人員的工作表現及服務質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保潔員,乙方須及時更換配置合格服務人員。

7、甲方有權對乙方在保潔工作中發生的質量問題給予口頭或書面警告,並視情況給予經濟處罰。

8、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保潔服務工作享有監督權和檢查權。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具有高品質的職業素養和職業行為規範,工作中需遵紀、守法、勤勉、自律,愛護甲方的一切校產。

2、乙方保證按甲方工作日內要求的時間進行作業(具體時間甲乙雙方商定,作業時間隨季節變化調整),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3、乙方要安排主管負責人管理本方員工,並與甲方主管物業負責人進行相關工作的協調,保證物業服務工作的順利進行。

4、乙方在本公司員工上崗前要對員工進行自身安全及工作安全操作培訓。乙方員工在上下班期間及工作中所發生的任何傷害事故,均與甲方無任何責任。

5、物業服務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種機械、設備、工具、材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為保證服務質量,使用的器具、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規定,同時還需嚴格按照各項工作的工藝流程進行作業。

6、乙方進校工作人員要統一着裝,衣帽整潔,並佩戴物業公司工作證進行作業。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務區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承攬其他業務。

7、乙方人員在甲方的每個工作日內必須例行物業服務工作。清掃本協議中規定的樓內外保潔區域。要求達到乾淨、明潔、光亮、無異味;蹲坐便、小便池、洗手盆無垢跡;樓梯、扶手、地面、玻璃、窗台、燈具、消防箱等無灰塵;天棚、牆角無蛛網;樓外各垃圾箱及時清理;上、下水管道的暢通;及時解決用電方面的故障;及時處理有關門窗方面出現的問題。

8、乙方員工應及時制止樓內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亂潑污水、焚燒紙物、塗畫或污損建築牆體等不文明行為,督促學生講究公德,自覺遵守有關管理規定。

9、節約用水,愛護樓內外的公共設施,如發現校內各種設施設備,如水龍頭、腳踏水閥、暖氣管線、各種閥門、燈具等損壞或存在危險時,應及時上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並負責及時維修。

10、乙方應協助校方做好校內的管理工作,發現隱患及可疑人員應及時上報甲方有關人員。乙方員工嚴禁私領非本校人員進入校園內及私拿公物出校園,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將其調離本崗位。

11、乙方工作人員將各保潔區域內清掃的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存放,當天外運,並保持垃圾點周圍乾淨、整潔。

12、甲方如因臨時性工作和特殊情況需要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動,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13、保潔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給甲方人身或財物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4、乙方在承包的保潔工作範圍內,甲方如因保潔工作未達到保潔質量標準,被相關職能主管部門(如環衞、城管、市容等)查處並處罰,該罰款由乙方承擔。

七、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1、乙方在用水維修、用電維修、供暖維修以及門窗維修時,需更換的構件,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購買,費用由甲方承擔。

2、校區整體建築物外牆面需每年清洗 次。

3、校園各入口及校內環路,遇雨雪天氣時需在雨雪停止後,立即清除校內各入口及環路的積水或積雪,達到師生通行安全、順暢。

4、校屬污水管道及化糞池,需及時清掏以保證暢通。

5、本協議服務期內,乙方必須配備具有專業資質的水、電、暖及門窗維修人員,滿足甲方在水、電方面檢查、維修的需要。

6、乙方工作人員不享受甲方員工的福利待遇。

7、非工作期間乙方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入校。

8、乙方在保潔工作中未達到保潔的質量標準,經甲方兩次警告,仍未達到標準,甲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發出一次書面限期整改通知,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保潔服務費的 %- %作為違約金。質量事故情節嚴重的每發生一次扣除當月保潔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

八、合同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3、合同內容變更、提前終止,甲、乙雙方須提前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按月服務費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國家法律、法規的立廢,導致本合同自動終止或解除,雙方按本合同實際服務費進行清退。

九、合同變更、解除

1、乙方嚴重失職造成甲方物業管理的重大損失或者物業服務沒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按全部損失(包括間接損失)要求乙方賠償。

2、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後,除按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扣除相應服務費用外,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 個月內仍不能採取補救措施及行動,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一方破產或明顯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或一方喪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出現其他原因要求中途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説明告知。

十、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期限內向乙方付費,經乙方多次催討後仍未支付時,對逾期未付的費用每逾一天,按當期應付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優質的保潔服務作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剩餘合同款的 %的違約金,並要求乙方退還當月服務費。

3、如果乙方派出物業服務人員每天崗位上人數少於合同約定最低人數,被甲方發現並確認累計 次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爭議解決

在履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物業外包服務協議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代法定代表人 郵編甲方註冊登記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代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 郵編 聯繫方式

20xx年七月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外包單位、外包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外包乙方到 單位工作。

(二)外包期限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含試用期 個月。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作。

(二)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 甲方有義務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資執行下列 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 元。

C、其他形式 。

(二)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用工單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元。

(四)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外包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五)甲方跨地區外包乙方的,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因乙方外包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外包,乙方同意重新外包的,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確認外包單位、外包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

九、勞動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未辦理離職手續而擅自離崗三日者,視為自動離職,乙方應於離職次日到甲方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乙方單方面自動解除本合同;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方應如實將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外包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三)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物業外包服務協議 篇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服務項目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內容及方式

2.1服務內容: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

2.2服務方式:1、現場技術支持;2、電話技術支持、電子郵件技術支持;3、網絡遠程技術支持;4、系統運行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軟件免費升級。

2.3技術服務達到的技術要求及考核驗收指標/標準: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範書》為依據驗收。

3.服務期限、地點及進度安排

3.1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後六十天內。

3.2服務地點:甲方信息中心。

4.資料的提供

4.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組織機構圖、人員名單、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管理文檔等。

4.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

《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及相關的產品使用手冊。

5.驗收時間、地點和方式

5.1甲方在乙方服務時間內安裝調試結束後,經過一個月的試運行(雙方無修改意見後),三個工作日內在甲方中心機房進行驗收項目成果,驗收根據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範書》為依據驗收。

5.2甲方驗收後出具驗收報告,作為驗收結果的書面材料。

5.3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壹年,自項目通過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保證期間如發現服務質量有缺陷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修正、返工。

6.費用及支付

6.1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由甲方承擔,依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6.2合同簽訂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軟件預付款(合同總款的30%)即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

6.3項目實施完成,通過甲方驗收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驗收後滿一年質保期軟件運行穩定,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餘款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7.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7.1甲方權利

7.1.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交技術服務成果;

7.1.2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7.1.3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7.1.4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7.2甲方義務

7.2.1在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本合同4.1中列明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未及時提供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保證軟件安裝調試有效網絡平台;

提供上述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

7.2.3在接到乙方關於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的通知後三天內,及時做出答覆,未及時答覆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2.4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7.2.5按約定驗收項目成果。

7.3乙方權利

7.3.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

7.3.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後獲得報酬;

7.3.3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有權在接到上述資料或開始工作的一天內,通知甲方改進或者更換。超過上述期限不提出改進或更換要求的,視為甲方提供的資料和工作條件已符合合同約定。

7.4乙方的義務

7.4.1乙方應按約定親自完成技術服務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委託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拒付報酬並單方解除本合同;

7.4.2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場所時,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如因違反甲方廠規廠紀造成乙方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4.3項目驗收後,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採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十五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或任一方未積極採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實現,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違約責任

9.1甲方違約責任:

9.1.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9.1.2甲方遲延支付項目報酬的超過十個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9.1.4其他約定:

9.2乙方違約責任

9.2.1乙方不能完成服務項目,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獨解除合同;

9.2.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應繼續履行,逾期三十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9.2.3乙方未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乙方應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期限作為補救期。在補救期內,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工

作成果符合約定標準。乙方如在約定的補救期到期後仍未能按標準完成服務,或甲方不同意給予乙方補救期的,甲方有權在補救期到期後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後,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雖經乙方補救完成工作,但已構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按9.2.2支付逾期違約金。

9.2.4在合同服務期間,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本合同7.3.3款約定期限書面通知甲方,造成技術服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

9.2.5其他約定:無。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其它約定

11.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執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報告及其一些通訊信件,均以書面形式有效並以書面形式傳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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